开发商建房流程未按合同约定建房,未能按合同约定交付房屋

第06版:读烟台
交十万定金,房子却没到手?
天伦嘉园开发商无“预售许可证”,购房者无法签合同、办房贷
&&&&因为出卖人的原因导致双方不能继续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双倍返还定金; 如果是政府部门的原因或不可抗力导致双方不能继续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返还定金即可。  市民李先生拨打党报热线反映,自己在芝罘区天伦嘉园购买房子交付了10万元定金,现在由于开发商办不出预售许可证,无法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开发商不能给出满意答复。对此,记者进行了调查采访。  30多位购房者进退两难  近日,记者来到天伦嘉园售楼处,现场等待的10多位购房者看到记者便围了上来,纷纷倒苦水。“今年1月份,我和天伦嘉园开发商签订了《商品房认购书》,交付了10万元的购房定金。”市民李先生告诉记者,当时交定金时开发商表示可以按揭贷款来支付剩余房款。“现在开发商说自己办不出预售许可证,无法办理按揭贷款来支付剩余房款。”另一购房者张女士说,如果要退订购房,这半年多时间房价也涨了不少,目前无法按照年初购价买到合适的房子,现在16号和17号两栋楼房,约有30多位购房者面临进退两难的困境。  开发商称可全额返还定金  为进一步了解情况,记者找到了天伦嘉园开发商负责人曲先生。曲先生介绍,天伦嘉园销售房屋为保障买卖双方权益,售楼处向意向购房者收取了10万的定金,计划等待办理出预售许可证后双方签署《商品房(预)销售合同》。为解决签订《商品房认购书》购房者的实际问题,天伦嘉园开发商想出了两个方案让购房者选择。曲先生介绍,一是购房者可以继续交纳10万元购房款,之后按照分期付款的方式向开发商交纳房款,同时也省去银行贷款的利息,所购房屋可办理正规的房产证件;二是购房者可以退定原来所购楼房,开发商全额返还定金。目前,购房者对天伦嘉园开发商所给出的解决方案并不满意,双方僵持不下。  购房要看预售许可证  那么,购房者所面临的问题应该如何解决?开发商的答复又是否符合国家法律规定呢?为此记者咨询了律师。山东西政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曲学松律师介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如果是因为出卖人的原因导致双方不能继续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那么应按照法律上规定的定金罚则处理,即双倍返还定金;如果是政府部门的原因或不可抗力导致双方不能继续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那么返还定金即可。当然,应提倡双方协商解决,在分清责任的基础上加强沟通,对此前的约定进行变更的情况下,也可以继续签订商品房合同。律师建议,市民购房时要审查开发商是否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根据相关规定,出卖人预售商品房必须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应依法认定为无效。另外,实践中存在部分开发商因各种原因不履行合同义务的情形,给守约方造成了损失,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如果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又因开发商违约被解除的,买受人可要求赔偿损失,包括积极损失和可得利益损失,可以请求对方赔偿发生纠纷时的房价与合同约定房价之间的差价。YMG记者 王文中国房产超市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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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交付 退房赔钱
[导读]房子到时间未交付,业主提出退房遭开发商拒绝,法院判决退还房款并赔偿损失。
  近日,西峡县法院作出判决,解除陈某与某房产公司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房产公司退还陈某房款,并支付相应损失费。
  日,陈某在西峡县城一房产公司购置一套在建商品房,并与该房产公司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同时交纳了全部房款21万元。合同约定交房日期为日之前。但合同约定时间到时,该房产公司因房屋未竣工没有按期交房。逾期两个月后,陈某向该房产公司提出退房却遭到拒绝。随即,陈某讲该房产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解除合同,并退还房款和其他赔偿。
  西峡县法院经审理认为陈某与该房产公司签订的商品买卖合同为有效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一方当事人陈某已根据约定支付了房款,另一方房产公司也应当按照合同规定时间交付房屋,逾期则构成违约,应按照约定同意陈某提出的退房申请并予以赔偿。西峡县法院依据《合同法》依法最终判决为:房产公司退还陈某房款21万元,并支付违约给陈某造成的损失5.76万元。
  热心贴士:
  针对此事件房产专家对广大购房者热心提示:
  1、在签订相关合同时,请确定所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为有效合同:
  2、仔细阅读商品房买卖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乙方(购房者)的义务;
  3、清楚甲方(房产公司)的违约条件与责任;
  4、当甲方出现违约时,可按照合同相关约定向甲方提出相关解决办法。
  希望每一位购房者都能买到称心如意的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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