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入园须知有权针对孩子疾病签订入园协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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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入园安全协议书
幼​儿​入​园​安​全​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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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能喜欢海淀首次采集幼儿园入园信息&可向10所意向幼儿园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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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原标题:海淀首次采集幼儿园入园信息
  家长为孩子报名入园提前昼夜排队的现象仍然存在
  继幼升小、小升初进行信息采集之后,海淀区今年幼儿园入学也开始进行信息采集,第一年试行“幼儿园适龄儿童信息采集服务系统”。该信息采集系统将为家长们提供海淀区幼儿园的招生信息查询以及报名意向选择服务。据了解,每位家长可以报名10所意向幼儿园,报名时间将由4月20日持续至5月22日。如果错过信息采集期,需要自行与报名幼儿园联系。
  海淀区今年首次试行的“幼儿园适龄儿童信息采集服务系统”面向出生时间在日―日、户籍所在地或家庭实际居住地在海淀区的幼儿。据了解,由于海淀部分幼儿园招收2岁半的儿童,因此2岁半到4岁的孩子都属于此次信息采集的对象。
  幼儿园信息采集时间将由日持续至5月22日(采集网址为http://58.118.0.15),整个信息采集系统需要填写完整的幼儿信息,包括孩子的身份证号、户籍地址、房屋地址、上传500K以下的一寸照片等。同时,还要填写父母的学历、单位等信息。在“入园意向”中,包括海淀区的公立园和民办园,家长们可以选择10所幼儿园。
  幼儿园信息采集与录取有多大关系?各园对录入系统的幼儿如何筛选?对于家长们最关心的这些问题,多数幼儿园表示,该信息采集系统只是供信息采集、意向选择使用,仅作为幼儿园招生工作的参考信息,并不作为录取幼儿的依据。
  虽有统一的信息采集系统,但是幼儿园的招生权仍属于各个幼儿园。有关招生录取的情况,家长们仍需要咨询各个幼儿园。北京青年报记者也从海淀多个幼儿园了解到,由于各园的性质不同,其对系统内幼儿的筛选“标准”确实不一,如大学附属幼儿园、军产附属幼儿园,基本仍主要服务于对应的子弟;另有一些幼儿园,更看重学生的户口或住地;也有部分幼儿园的第一选择是上过他们学前“坑班”的幼儿。
  据悉,幼儿园将对已采集的适龄儿童登记信息进行汇总筛选后,以短信或电话的形式通知家长进行现场信息核准。家长们可以在日至7月31日期间查看信息采集系统内的审核状态。如果错过采集期,则需要自行与报名幼儿园联系。
  幼儿园招生各有招儿 入托家长没“门道”
  4月22日,北京青年报记者采访多位幼儿园家长,回想起各自孩子入园的经历,这些家长都表示当时很焦虑,由于幼儿园阶段不属于义务教育,相对来说,招生政策没有统一的规范标准,一般由幼儿园自己制定,对于是否能够进入自己想去的幼儿园,家长并不知道具体要符合什么样的条件,基本属于“摸不着头脑”。同时,有些幼儿园的招生登记时间不对外公示,家长只能定期向心仪的幼儿园询问,入园之前基本都处于“焦虑”之中。
  入园没有划片规定 标准模糊
  一位已经将孩子送入幼儿园的杜姓家长表示,由于幼儿园不属于义务教育阶段,幼儿园的入学确实面临各式各样的问题,“招收政策一般都是幼儿园自己来定的,没有统一的规定和要求,所以局面是很乱的,尽管自己就住在幼儿园附近,但也不知道到底这个幼儿园招生的范围是什么”。
  目前,一般来说公立幼儿园的学位比较紧张,因为其价位低、质量高而颇受家长的青睐,但是对于是否能够进入公立幼儿园,家长心里都没有底。有家长透露,有些公立幼儿园招生时,只要求是北京户口就可以,有的规定细致一点也是到某个区的户口,“一个区得有多少适龄儿童啊,也没有划定具体位置,明显感觉范围有点太大。到底谁最后能上,大家心里都没有底。”
  一位李姓家长表示,自己当时给孩子报名的幼儿园就在家门口,自己也是这个区的户口,但最后通知时,自己的孩子没有顺利入园,“幼儿园就说是满员了,也没有解释到底是什么标准入园。”
  招生时间不公示 家长头疼
  幼儿园入学令家长们头疼的另一个问题是信息服务的缺位和入园前的“紧张”。“哪个幼儿园什么时候可以报名,都得自己一个个盯着幼儿园的网站。报名也得自己一早去排队,能排得上就排,排不上就报不了了。”海淀区一位家长表示,对于今年海淀区新实行的幼儿园信息采集系统,他们还是感受到一些利好,至少可以保障信息服务的到位。
  一位孩子去年入园的家长告诉北青报记者,当时孩子入园时,听取前辈的经验,他从3月份就开始经常向幼儿园打咨询电话,直到5月入园登记那一天,也都是得到信息的家长去了,幼儿园自始至终也没有对幼儿园的招生信息进行公开发布。一位家长表示,“现在公立幼儿园都是报名儿童远远多于入园儿童,幼儿园才不愁招生呢。”
  民办园入园须面试 孩子比拼
  一位家长反映,公立幼儿园在入园标准审核方面往往更加注重户口和住房,入园难度相对较大。公立幼儿园一般在入园登记当天会给家长发放入园登记表,其中有孩子姓名、性别、家庭住址、户口以及父母的基本信息等。
  相比之下,民办幼儿园并不太在乎户口和住房,但更看重孩子是否上过他们的学前“坑班”。同时,让家长们焦虑的是,几乎所有的民办幼儿园都有入园前的面试。一位家长表示,“上周刚刚带孩子去参加了一个民办幼儿园的面试,基本就是考孩子的语言能力,比如认图说话,感觉孩子从三岁开始就要比拼,很是为孩子捏一把汗。”还有的家长表示,“孩子面试之后,很担心如果没有通过,会给孩子幼小的心灵造成影响,毕竟这会对孩子有一定的打击。”
(责编:孟竹、鲍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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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 民 网 版 权 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by .cn. all rights reserved孩子在幼儿园发烧抽搐家长签了免责合同才能再上学---江南时报
第A06版:首读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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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在幼儿园发烧抽搐家长签了免责合同才能再上学
教育部门:是园方的自行规定
律师:合同应认定无效
  呆呆鱼 图
  小孩子有个头疼脑热是很正常的事情,但是你听说过孩子因为生病,竟面临失学的情况吗?“宝宝在幼儿园发烧抽搐,学校让签免责合同,正常吗?”昨天江苏句容的张女士向江南时报记者讲述了如此令人惊讶的遭遇。  记者调查后发现,这家幼儿园为了规避责任风险,已经不止一次要求生病的孩子家长签署所谓的免责协议。法律界的人士指出,这种家长在被迫条件下签署的协议,是无效的。  江南时报记者&刘浩浩  实习生&宁辛  孩子发烧  被迫签免责合同  “前几天,宝宝在幼儿园发烧抽搐,学校让签免责合同,正常吗?”日前,家长张女士(应受访人要求,为化名)在南京知名的网络论坛上发帖求助,讲述了自己的奇葩遭遇。  记者从网帖中得知,张女士的孩子正在上幼儿园,不久前,孩子生了一场病,这原本是很正常的事情,只要及时救治就行了。但是令张女士感到寒心的是,幼儿园不是积极和家长协商治疗情况,而是急不可耐地向家长提出要求,要签一份“免责合同”。  “合同中明文规定:以后有这种情况或者其他的任何情况,与学校无关。”张女士在网帖中气愤地表示,幼儿园还明确告知家长,“如果不签,学校就不招收了。”迫于幼儿园的压力,张女士最终妥协了,签下了这份协议。  “难道说学校连学生发烧感冒都不能及时发现,我们把孩子送到学校需要陪读吗?”从网帖中可以看出,张女士的心情很无奈,也很困惑。  很快,张女士的诉苦就有了回应,网友们的看法大多是批评幼儿园的,认为园方的做法不近人情,但也有的是同情幼儿园的,认为幼儿园是为了自保避免可能出现的麻烦,可以理解。  调查  普通发烧被园方误认为是癫痫  “早上送去的时候,孩子还好好的,但中午就接到了电话,说孩子身体出了状况,让我们赶紧到学校去。”昨天下午,江南时报记者辗转联系到了发帖的家长张女士。  张女士告诉记者,孩子生病时间是在端午节前,当时幼儿园打电话把家长喊到了学校,到校后她发现孩子的头上有磕伤的痕迹。张女士从老师的口中得知,孩子上午的时候就一直不太舒服,但是园方没有及时联系家长。  “一直拖到中午,孩子吃饭时一直在吐,在此过程中,头磕到了地上,随后孩子出现了抽搐的情况,幼儿园这才联系我们家长。”张女士告诉记者,她把孩子带到附近的医院做了检查,得知孩子只是因为发烧引起了血象高,情况并不严重。  “但后来老师却说我们孩子是癫痫,我就赶紧把病历拿给他们看,他们还拿去复印了一份。”张女士说,原以为这样孩子就不会受到区别对待了,哪知道随后情况还是变了样。  “园长让我过阵子带着孩子过去签个合同,我当时还以为合同是说让我们证实孩子生病情况,让老师多照顾照顾孩子的。”张女士说,后来才知道,幼儿园要求签的竟然是所谓的免责合同。  隐情  有的孩子“惊厥”也签了免责合同  端午节后,张女士带着已经痊愈的孩子,开开心心地准备去上课了,但此时老师却告诉家长,要想继续上学必须先经过领导同意才可以,家长就去找园长,而这时摆在家长面前的,用张女士的话说,就是一份单方面保护幼儿园利益的免责合同,“如果一旦出现抽搐以及其他所有事故引起的所有情况,都与幼儿园无关”。  当时张女士很不乐意,反问园长,“孩子出现了这种情况,难道你们就没有责任吗?”园长的态度却更强硬了:“具体有没有责任,到时候走法律程序就知道了。”并补充说,“今天不签的话,孩子就必须要带走,幼儿园不会接收孩子。”出于担心继续耗下去,会对孩子成长有不良影响,张女士只得无奈签了字。  而据张女士了解,自己的遭遇并非个案,在自家孩子生病前后,还有几个孩子因为“惊厥”,也签了免责合同。  律师  这样的合同  应当认定无效  记者要就此事采访幼儿园,但是担心孩子日后就读受到影响,张女士不愿透露该幼儿园的名字,只透露是一所公办园。  随后,江南时报记者就此事采访了句容市教育局。  “这种情况下,幼儿园是不可以这么做的,当孩子生了病时,幼儿园应该与孩子家长协调,可以一边上学,一边治病。”该局基础教育科的相关人士明确告诉记者,类似情况之前没有遇到过,也不可能是教育局的要求,系园方的自行规定。  他同时告诉记者,孩子一旦在幼儿园中出现了这种情况,家长要及时向教育局有关部门反映。  那么,这样的所谓免责合同,是否有法律效力?  “该合同是无效的。”南京知名律师吕剑锋告诉记者,小孩出现的问题如果是由幼儿园的原因导致的,幼儿园要求签署该合同,原则上应当认定有效,因为这可以视为家长一方放弃了索赔。但在本案中,幼儿园在合同签署过程中存在&“乘人之危”现象。根据法律规定,这样的合同应当认定无效,家长可以要求撤销或变更该合同。  专家  彼此信任感缺失  是社会之痛  虽然张女士的遭遇可能只是个案,但是回顾这些年来,发生在幼儿园与家长之间的矛盾纠葛,还是让人不能释怀。比如之前有报道,南京部分幼儿园在园内安装多个监控,除了便于日常管理,也因为这样一旦孩子出事,就能够通过摄像头所记录的内容进行自保,避免矛盾和分歧。  可以说,正是园方和家长的互不信任,导致了这些本不该出现的矛盾。这种现象,应该如何看待?  “这其中的一系列矛盾,其实都是社会问题的集中体现。社会上弥漫着的对跌倒的老人‘扶不扶’风气,自然会对幼儿园产生影响。”苏州大学学者叶冰对此分析说,幼儿园对家长不信任也是受社会大环境的影响,入园难、高额赞助费等社会问题,都容易让家长对幼儿园表达不满。  叶冰说,这种不信任感,当前已经在社会的很多个领域出现,这是社会之痛,需要整个社会共同努力推动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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