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起重大交通事故故,我车上的重要物品被受害方拿走要挟我要钱我该怎样追回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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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我全责(我三者50万,不计免赔)对方还在医院治疗,我已垫了2万,对方还在问我要钱,我已没钱了,车还扣在交警队,现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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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责任我三对方七对方住院了总跟我要钱,责任认定书要明天才去签!
因为对方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可以拒绝为对方垫付医疗等费用,最后通过法院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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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是私了,没有经过公证,现在你可以通过司法程序妥善处理此事,真的很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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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事情在处理时要写个协议,一次性补偿完,不然没有依据!
叫他起诉你和保险公司。
不能再给了,法院判决可能还用不了这么多
交通事故的相关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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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    关于一起和我无关的交通事故让我成为替罪羊的冤案反映  尊敬的各位网友,领导:  你们好!  首先非常感谢您们能认真看完此案件,我相信大家能替我主持公道,还我清白。此案非常简单,一个拨打120第一时间的电话就可说明此案和我无关,但120的时间一直被隐藏起来。我现在向您们阐述一下整个事情的经过,我说的全部是事实我可以负法律责任:日早上9点37分我(周晓峰,60岁)和雇佣司机(毛正启)驾驶一辆粤C8吨小货车途经肇庆鼎湖区沙埔镇桃二村路段时被一辆摩托车追回说我撞到人了,我方随后调头行驶不到500米回到事故现场。我下车后已经看到有很多村民在事故现场围观,也看到一名当地派出所的民警,还看到现场有三辆摩托(路边两辆,基围下一辆),伤者(李桂琼)躺在路边血迹已黑,地上已经有很多抽过的烟头。接下来我先大喊救人要紧,随后打了120(后调出电话记录是在9点43分拨打的120),120接线人员说:“是桃二村的吗?已经有人报案了,车马上就到了。”然后我又拨打了阳光保险公司的电话要求出现场,但保险公司至始至终没有出现场。在我打120电话同时当地派出所的一名民警在现场把司机的证件收走。接下来有人就开始向我要钱,有喊2000的,有喊5000的,最高喊到2万,我说会有交警处理的。拨打完120后等了2-3分钟120车就到了,我就坐到救护车一起过渡去往医院,到河对岸时看到处理事故的交警后,我和交警同时看表确定时间是10点整。交警叫我和他回到事故现场,到现场后交警开始测量,拍照片,做笔录,问报案者(梁志光)肇事时间是几点?梁志光说:“9点03分”,交警说:“不差两分钟写9点05吧”,并问我是否同意,我说可以。接下来交警就在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图写上9点05,并让毛正启签名,随后我车被扣留。接下来我们一切都听交警安排,等待交警处理。为了留些证据,对方头盔我拿了回来。  日,我和车主(我老婆张晓敏)想把车里的货物提出来,交警说要开货物处理通知书,交警何文飞拿出事故资料档案袋,我们看到档案袋上写的肇事时间是9点05分,何文飞在《处理货物通知书》也写着9点05的肇事时间。所以可以确定肇事时间就是9点05分。随后我们又要求何文飞调查当时对方拨打120第一时间的电话记录,120的出车时间记录,何文飞不记录不理会。  号我们去取1月6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时,我们就发现认定书有问题并质问何文飞:(1)肇事时间明明是9点05,认定书为什么写成9点25?(2)事故认定我车与对方有碰撞,我们要求提供《痕迹鉴定书》,何文飞说我们车没有碰撞,我们又要求出没有碰撞的鉴定书,何文飞说:“不要物证,只要人证。”我们要求要所有的原始资料,交警何文飞不提供。(3)认定书中的超车没有依据,我方司机没有超车,希望能调查。(4)当时李桂琼的老公梁联(事故认定李桂琼驾驶摩托车搭乘梁联)也在,我们问他事故是怎么发生的,他们撞到我车什么地方,他拒不回答,交警何文飞说:“人家不愿意回答,你就不要问了。”我说:“交警你要主正啊,要调查事情经过才行。”何文飞坐在那里笑嘻嘻的藐视我们不语。(5)我们再次要求何文飞调查对方拨打120 第一时间的电话记录,120的出车记录,何文飞还是不记录不理会。(6)我们当天我们就到市交警支队申请复议,姓王警官接待。  日,我们再次到达交警支队,王警官拿出一张法院调卷函(2010鼎民初字第227号)(证据材料23),说对方已经起诉,进入司法程序,不归交警管了,并出具了复核终止通知书(证据材料24)。而事实是对方如果真起诉了,为何我们没有接到起诉书传票和通知?这时已经说明交警和法院勾结在一起了,在这种情况下就剥夺了我申请复议的权利。我们要求王警官调查对方拨打120 第一时间的电话记录,120的出车记录,王警官说120时间这么重要我去查,但后来就没有下文了。我方不服继续上告,找到肇庆市公安局信访要求调查此案经过。  号李桂琼死亡后,我们接到死亡鉴定书,鉴定书说的非常简单,我们要求重新鉴定。  号我们又找到肇事市公安局信访科并要求对尸体重新鉴定。纪委刘书记接待我们安排了刑警大队副大队长林警官调查,从对方报案110的记录查证我方是日9点37分经过现场的(接警电话是),这和我们的当时计算的时间是一样。而我们竟发现有何文飞,何子刚签名的《报案登记表》,说在日当天他们就知道我是在9点37分报经过的。如果他们当天就知道我车是9点37撞人,为何日也是事故发生的第二天何文飞还是写着9点05分的肇事时间?这说明他们21日那天根本不知道我们是9点37路过的,交警为何再一次造假?这再一次说明真正的肇事时间就是9点05分,我们是9点37经过,此案和我无关。2月10号见到林警官时他说拨打120第一时间的电话记录已经调出来了,下午给我们,但等到晚上8点多我们给林警官打电话询问此事,林警官说不负责此案了,又有新的案件。此时120的时间又没有下文。  日上午9点肇庆市公安局刑事侦查科学研究所梁所长主持并参加尸检后说:“这么严重的撞伤,头盔擦伤很厉害,你车上肯定有碰撞痕迹,如果没有碰撞痕迹就与你无关,我过几天就去验你的车。”当时验证了头盔上李桂琼的毛发和血迹,证实是李桂琼的头盔。梁所长和他同事在拍照(照相机和摄像机同时拍照)时发现头盔有血掌迹,梁所长说:“怎么还有血手印呢?”  号肇庆市公安局局长郑针和主持了听证会,在会上我们提出诸多疑点和疑问,但领导不给解答,就说是我们撞的,有的警官说:“他代表国家。”交警陆支队说:“我们最大的错误就是头盔没有拿回来,并说你走没走这条路,走了就是你撞的。”郑局长说:“晓峰同志,你把保险赔给他们你又没有损失。”当时听证会上交警根本不讲事实依据,不回答疑问,就说是我们撞的,对此答复我们不服,上访到广东省公安厅,我们要求撤销该认定书,并对报案方的诈骗行为立案。日广东省公安厅撤销了日的事故认定书(证据材料25),但没有对报案方的诈骗行为立案侦查。  日肇庆市公安局交警第二大队又出了第二份事故认定书,此认定书又有两处改变:(1)肇事时间从9点25又改到9点36分许(2)从车辆“碰撞”改为“影响”对方行驶。没有改变的依旧是我方在会车时超车李桂琼驾驶的车,此点是此案的关键。对此认定书我们不服,因为是:(1)为何肇事时间从9点05改到9点25再改到9点36分许,道路交通法说的很清楚,肇事时间是一个交通事故最重要的,也是最原始的证据,为何反复多次改?(2)已经有嫌疑的两名交警在第一份事故认定书时已经漏洞百出,涉嫌造假,我们多次提出要求换人调查,为何还由他们继续调查?(3)对方拨打120的时间市公安局已经调出来为何不公布?(4)“影响对方行驶”交警根本没有拿出事实依据,影响的说法是不成立的。因为认定书中说我车在超越右侧同向行驶的摩托,为了避让前面的会车向右侧避让时影响了死者,但事实是从司机毛正启日笔录中看到:毛正启看到对面有货车过来,对方闪灯要求避让,毛正启打了一下右方向,之后看了一下后视镜,看见一个男的驾车停下来,然后毛正启才继续行驶。说明我车在行驶过程中是正常行驶没有造成任何交通事故,而认定书说死者(女人)驾车搭乘男人与司机毛正启看到男人驾驶停车不是一个现场。交警用他们专业的语言,没有事实依据来捏造事故。还有医院诊断报告说死者是特重型颅脑损伤,尸检报告说左侧颞部颅骨见线状骨折线,部分骨碎片内凹,符合钝性物体所致。那死者撞到什么地方导致死亡的,而头盔上的破碎痕迹又是什么造成的?以上说明了此案根本和我无关,是交警硬栽赃在我身上的,把时间涂改到我出现在现场,为了栽赃给我,又找不到碰撞痕迹就只能捏造“影响对方驾驶”。由于不服我们继续上告。  号交警支队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复核结论》(证据26)说第二份认定书是超过了法定制定期限,违反了法律程序,责令重新调查,认定。我认为第二份认定书不仅仅是违反法律程序,更重要的是事故认定与事实不符,此时交警支队避重就轻不正面回答事故认定中的漏洞百出:其中肇事时间和“影响对方驾驶”都是不符合事实的,以上我已经讲明。正是由于这样的袒护日交警二中队出具了第三份事故认定书,此认定书我们都没有原件,只给了复印件而且是在法庭开庭的时候给的,更的可恨的是此认定书与第二份认定书没有任何改变,认定人还是之前涉嫌造假的两位交警。以上就是我和交警在此案发生的整个过程经历,可以看出交警何子刚,何文飞涉嫌造假,渎职,陷害,腐败,也正是他们的这一做法让我们老两口深陷苦海,3年一直被冤屈,这也是我控告他们的原因。  我原以为交警不公还可以走司法途径,让法律维护正义还我清白,但没想到法院原来早已经和交警合谋了。2010年1月法院就出了调卷函说对方起诉,在2010年3月前我没有收到死者的任何起诉书何来起诉?没有起诉哪来的调卷函?直到日对方才到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法院莲花法庭起诉。2010年6月第一次开庭后,在一审莲花法庭共开庭四次,审判长李广不顾事实,面对重重疑点不给正面回答,在开庭现场我问李广:“这张事故现场照片不是我们的,你怎么拿假照片呢?”审判上李广马上说:“拿错了,别看了,赶紧拿上来。”我看到照片上面盖有三个交警的公章。在庭上我们问“李广和对方事情的经过,他们除了不吱声,就只会念认定书。”因为他们不敢说,假的就是假的,一说就露馅了。我和我方律师提出了种种质疑,但李广就不予采纳,而且用假的照片没有依据就判,随后在日审判长李广就宣判此案我负全责,并赔偿死者68万(对方已经将李桂琼和子女户口都改为城市户口)。关于假照片一事我后来反映到肇庆鼎湖区检察院,反贪局陈局长说:“我们已经把假照片调出来了,并说这是什么玩意!我们会给你查清的。”肇庆市检察院宋字渊科长也再一次证实他也亲眼见过这张假照片。我们后来再一次向陈局提出调出当时拨打120 的第一电话记录时间,陈局长说:“我们有办法查清的。”但后来还是没有下文。证实审判长李广也涉嫌造假,渎职,陷害,腐败,本来可以通过法院纠正此案,但法官不顾事实就判,侵害我的权益,让冤案进一步恶化。  2011年10月我上诉到肇庆中级人民法院,我们要求法官徐俭玲开庭,告知此案就是假案,我们要求公开审理,还原事实,但法官徐俭玲不开庭就维持原判。整个审判小组有吴国红审判长,审判员李升文,徐俭玲组成,我们和三个法官都做了沟通,吴国红说此案她不管,李升文说这是个见义勇为案,徐俭玲说先庭外调查,在庭外调查时只有徐俭玲一人出现,我当时就告诉她是个假案,并再三要求开庭,但最终没有开庭就维持原判。日执行局下达执行通知书,但我没有收到是2013年1月收到执行裁定书。他们先强制执行了12万交强险,然后封了我的房子,现在逼迫我拿出剩下56万。  以上就是整个事情的经过和我三年走过路,我说这是个假案是有依据的:  (一)肇事时间是9点05,我车是在9点37分经过(报案电话接警电话可证实),此案和我无关。  (1) 肇事时间现在可以确定就是9点05分发生的,12月21日现场勘察人员交警张警官和郭东根在《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图》(证据材料1)已经认定是9点05的肇事时间,何文飞后来涂改推后20分钟改为9点25分。我们都可以看到9点05的这个最原始的时间是不可改变的,即使涂改也需双方当事人在场同意确认才能改,何文飞一个擅自涂改只能说明造假(肇庆市检察院宋字渊调查是何文飞自己涂改的)。  (2) 何文飞在日开具货物处理通知书上肇事时间还是9点05分(请看证据材料2),说明22号他还没有造假也不知道我们是9点37经过事故现场。他和何子刚开出《受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登记表》(证据材料3)中说12月21号当天就知道我车是9点37分经过明显造假,他们是2010年2月后才知道的。  (3) 我们还走访了当地的一位姓石农民,证实他看到现场120车有半个小时到(请看证据材料4)。当时120到达现场是9点45分左右,9点05发生的。  (4) 《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勘查笔录》上勘查时间是从10点开始,这个时间是我当时和勘查现场交警对表后确认的,为何后面又被何文飞推后20分钟,改成10点20分?(证据材料5)  (5) 我们去沙埔卫生院(也就是出120车的医院)了解情况,卫生院院长说了:“反正我们要准备10多分钟”,从沙埔卫生院到事发地还要走20分钟左右(我们也模拟走过此路计算时间,案发时有段路还没修好),9点45分120车就到事故现场了,所以以此推算事故肯定发生在9点05分。  (6) 我们在当地调查,村民都说120出车一般都是半个小时到达。  以上事实都说明9点05分为真正的肇事时间,何子刚和何文飞造假,涂改时间的目的就是为了将肇事时间改到我车经过现场的时间,就是为了将此案栽赃到我身上。  (二)关于事故认定的内容造假:(1)从“碰撞对方”到“影响对方”这些都是报案者和交警栽赃给我的。(2)肇事时间从9点05改到9点25又改到9点36徐,肇事时间涉嫌造假。  (1)第一份认定书(证据6)认定我方碰撞的依据仅仅就是证人的证词,而证词内容有涉嫌造假。请看黎瑞全(证据7),方长宝(证据8)黄焕妹(证据9)都提到我车碰撞了死者李桂琼,但后证实没有碰撞,说明这些人证词造假。  (2)碰撞推翻后,又出第二份认定书(证据材料10)交警又用会车,影响对方行驶导致死者倒在地上致死,这种影响根本不成立。因为从毛正启的证词看(证据材料11) 毛正启看到对面有货车过来,对方闪灯要求避让,毛正启打了一下右方向,之后看了一下后视镜,看见一个男的驾车停下来,然后毛正启才继续行驶。说明我车在行驶过程中是正常行驶没有造成任何交通事故,而认定书说死者(女人)驾车搭乘男人与司机毛正启看到男人驾驶停车不是一个现场。对于这一点我们一再强调,但是交警不采纳,还是坚持陷害栽赃,维持原来的认定(就是最后的第三份事故认定书)证据12。  以上事实可以说明,无论是碰撞还是影响对方行驶都是不成立。  (三)关于事故的真相(你们不调查,我们自己调查)  起初交警什么资料都不让我们看,为了能弄清事故的真相,我们多次回到事故现场,分析证人的口供,交警的勘查资料,死者头盔,尸检报告,与律师沟通得出这样的结论:此案是一起摩托与摩托相撞的事故,而且是亲属之间的相撞。为何我能这样说:  (1) 为什么抓我们为替罪羊,就是为了——钱,而且是不顾天理良心、丧心病狂的捞钱。因为在广东农村很多摩托车都是无牌无保险的,出了这样的事情而且亲属相撞根本不可能有钱赔偿,所以就抓了我这个替罪羊,当天他们就知道我有保险的,这也涉嫌诈保。  (2) 从黄焕妹(死者亲属),梁联(死者李桂琼丈夫)(证据13),梁志辉(死者亲属)(证据14)的口供都提到当日是有四辆摩托(都是李桂琼的亲属)一起去喝喜酒,但为何现在最后只出现三辆摩托?另外一辆去了哪里?而那一辆一定就是肇事的摩托车。  (3) 从《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图》(证据材料1)可以看出有一辆摩托车倒地痕长8.2米,但交警鉴定李桂琼驾驶的摩托没有刮地痕迹,那肯定有另外一台摩托车有痕迹的,但是现场没有看到这辆摩托车,这也是四辆摩托为何少了一辆的原因。我们一直都在肇庆市公安局多次提到此事,但交警就是不理会。  (4) 从李桂琼的头盔看到有个圆形洞测量后是1.5CM(证据15),而且尸检报告也说是钝性物体所致,我们拿着头盔和摩托车的手闸进行比照,发现手闸的圆形头是1.5CM(证据16),而且医院CT显示左颞骨见一伤口活动性出血,长约1.5CM,内有骨碎片(证据17),此可证明李桂琼头部是扎到摩托车手闸后导致特重型颅脑损伤。死者李桂琼身高146,体重80斤。这些我都和何文飞,何子刚,李广,徐俭玲提过,他们都不予理睬也不调查。  (5) 我不知道为何交警和法院不给我梁志光,梁齐佳,民警何赞江的供词,这几个人的供词都非常关键,主要是梁志光,梁齐佳报案他们最了解事故的经过。  (6) 梁树佳提到梁齐佳和黄焕妹的大儿子是梁志威给他打电话说出事了(证据18),可是在现场我没有见到梁志威,但黄焕妹说他的大儿子是梁志辉,小儿子是梁志光,那梁志威到底是谁?而梁志辉和梁志光都在现场,梁志威也跟着他们一起喝喜酒却没有出现,他是否就是真正的肇事者?  此案交警不给侦破,我们只有自己搞清楚,现在事实已经清楚,我们说的都是有依据的。但是交警狂法强权,栽赃陷害,现在就需要有领导主正,还我清白。  从日事故发生至今,我们老两口走了无数的部门反映问题,每月15号都去省公安厅上访,三次去省人大,一次去省政协,多次到省委信访,并多次在省纪委和省政法委信箱投信,多次到省检察院信访,也去了省社工委,也和“三打两建”办公室沟通过,肇庆市公安局,纪委,政法委,检察院,法院都去过,后得知省里把相关材料也都转到肇庆的公安局,人大,纪委,政法委,检察院,但至今三年多了还没有人主正,相互推诿。2011年肇庆政法委一个女同志给我打电话说:“胡锦涛能管了全国党员吗?”我说:“他是管不了,正因为这样才设了这么多部门,她听后就马上挂了电话。而类似这样的事情还很多,当他们讲不出道理时就挂电话。所以信访维权的道路太艰难了,我们熬进了心血,耗尽了财物,我有糖尿病,老伴有心脏病,老伴在信访时多次心脏病复发。我们本来过着正常的生活,但一次陷害让我们深陷其中,我们一辈子清清白白做人,听党话,没有给国家和社会造成过任何不良影响,没想到晚年却遭受如此陷害,三年多了我们不知道是怎么过来的,而现在更恶劣的是封了我的房子,让我无家可归,让我们晚年如何度过?如果我真的撞人了,多了少了我都不会给国家添麻烦,多少我都赔,但是这是个假案,是个交警假造出来案件和我一点关系都没,我到之前事故已经发生了。我没想到在新中国法制如此健全的社会还能出现如此冤案!  又是一个年了,我们都四个年没有过好了。我恳请领导能重视我的案件(1)为我主正,还我清白(2)让涉嫌造假、陷害、渎职、腐败人员何子刚,何文飞,李广,徐俭玲能绳之以法。(3)让诬陷我们的,做假证的梁联,梁齐佳,梁志光,梁志辉,黄焕妹(以上都是死者亲属)绳之以法。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车主)  日   联系方式:  身份证号码:164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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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zhouyingcai2013   看这个案子,挺复杂。有没有相关作证啊。你QQ多少哦
  QQ:||&@特约新闻评论:&@zhouyingcai2013&看这个案子,挺复杂。有没有相关作证啊。你QQ多少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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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顶@zhouyingcai2013
  交警实在太无良了。
            
  一个40多岁的男的摩托车撞了,有个10来岁孩子哪个部门能管呢?就住一天院,2013年初七那天撞的,本来人明白的,现在等死了。太残忍了。 他家是外地搬来的,他有个亲姐姐不管他,带一个金项链也能值点钱,就说没钱不管他,让他死。听说肇事车主也受伤了。交通队警察也不管啊。现在就在那挺着等死,人都不明白了,昏迷了,饿也饿死了。一个小孩,没有妈,爸爸这样好可怜啊。让人看了很难受,难道在我们国家这种事情没有什么部门帮助一下他们吗?  辽宁省海城市腾鳌镇名甲村山东片老学校胡同,孩子他爸名字叫什么我不知道,大伙都叫他小徐子。
          
  这事故连省厅都管不了,不信??????  
  好人一生平安,没法相助,惟有帮你顶顶。  
  省公安厅每月都去上访,每月都是不同的人接待,了解完了表示同情最后都不了了之。省交通厅去了很多次,没人管。
  关注就是力量
  交警造假渎职谁来管?法官造假渎职谁来管 ?
  肇庆鼎湖交警二中队何子刚何文飞造假渎职谁来管?鼎湖区莲花法庭法官李广造假渎职谁来管 ?肇庆中级人民法院徐俭玲渎职谁来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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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问交警和法院:国家法律规定对于事情的审批要公正公开,特别是所有资料要公开审批,为什么我们到现在也没有全部一手资料?为什么看不到事故现场照片?法院为什么要拿假照片判我们?真的照片哪里去了?为什么梁志光的证词看不到?
  梁志光、梁齐佳、罗贤荣,李志臣等8人的证词哪里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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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情经过和证据都/post-free-.shtml;/post-free-.shtml。谢谢大家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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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岐山在报告说,要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自惩,做到有群众举报的要及时处理,具体线索的要认真核实,违反党纪国法的要严肃查处。肇庆检查院你们要依法查处,保持跟党中央一致,还我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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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先帮你顶一下吧,这种事情最好找个大律师
  @宇文差 47楼
09:16:05  先帮你顶一下吧,这种事情最好找个大律师  -----------------------------  谢谢关注!
  法律解决吧!估计会拖好久的。
  哎,无能为力,只能帮顶  
  哎。无能为力,只能帮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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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想过年了 50楼
09:53:46  哎,无能为力,只能帮顶  -----------------------------  关注就是力量,评论就希望。
  @云梯48 49楼
09:51:12  法律解决吧!估计会拖好久的。  -----------------------------  关注就是力量,评论就希望。
  关注就是力量,评论就希望。
  王岐山在报告说,要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自惩,做到有群众举报的要及时处理,具体线索的要认真核实,违反党纪国法的要严肃查处。肇庆检查院你们要依法查处,保持跟党中央一致,还我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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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不想过年了 来自:QQ浏览器 时间: 09:55:11   哎。无能为力,只能帮顶  ----------------------------------------------------------------------  咱只是个小老百姓,只能帮您顶顶了,希望能遇到贵人相助啊。。。。
  交警造假渎职谁来管?法官造假渎职谁来管 ?
  關注,幫頂
  楼主这样的情绪说不清问题。  还是请专业人士将你们的文稿理一理吧。  你现在所说的没法证明该事件不是因为你而形成的,更别说你还证据缺乏。  你现在所能证明的只有时间是错误的,楼主大约是想通过时间来论断事故发生的时候你还没有通过。  可惜从逻辑上推断,这件事故恰恰可能就是你造成的,与你提到的时间无关。  看你所写的,你被摩托车追回,说你撞人了,说明你经过的时候,那个位置还没有发生事故。如果按你说的,那个位置是9:05发生的事故,而9:35分你才从那里经过的话,那个地方你会没看到已经有事故了?而且不是刚发生的事故,按你说的一地烟头的话,肯定已经聚集了大堆的人,你的车经过的时候,肯定是减速缓行的,怎么会发生被摩托追回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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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鼎下三分  
  @高娃的鞋子 61楼
16:20:39  交警造假渎职谁来管?法官造假渎职谁来管 ?  -----------------------------  问得好!我们也在问 交警造假渎职谁来管?法官造假渎职谁来管 ?切中时弊
  @怪子 63楼
16:49:57  楼主这样的情绪说不清问题。  还是请专业人士将你们的文稿理一理吧。  你现在所说的没法证明该事件不是因为你而形成的,更别说你还证据缺乏。  你现在所能证明的只有时间是错误的,楼主大约是想通过时间来论断事故发生的时候你还没有通过。  可惜从逻辑上推断,这件事故恰恰可能就是你造成的,与你提到的时间无关。  看你所写的,你被摩托车追回,说你撞人了,说明你经过的时候,那个位置还没有发生事故。......  -----------------------------  你问的太好了。我给你解答一下:  第一、肇事时间9点05是交警出的9:05分,不是我说的。如果没有依据交警为什么要说9点05的肇事时间。  第二、路况是路面下是一下有很太的斜坡,斜坡下还有一段平地,正常开车都是向前看路面的,根本看不到斜下面坡发生什么事情。  第三、如果你说与我提到的时间无关是不对的,为什么交警要将时从9点05到9点25到9点36分?这还不是证据是什么?我看你真不懂,一个事故最关键的就是肇事的时间,这个能随便改,改就是有问题。  第四,如果是9点37发生的事故,为什么120救护车9点45就到了?医院院长都说了120出车要准备10多分钟,从医院到事故现场要二十分钟,同时有人证明死者等了半个小时的120,当地居民也证实一般120都有半个多小时到。这充分说明事故就是9点05发生的,请问对此你如何解释?120救护车飞过来的?你不觉得挺可笑啊!
16:49:57  楼主这样的情绪说不清问题。  还是请专业人士将你们的文稿理一理吧。  你现在所说的没法证明该事件不是因为你而形成的,更别说你还证据缺乏。  你现在所能证明的只有时间是错误的,楼主大约是想通过时间来论断事故发生的时候你还没有通过。  可惜从逻辑上推断,这件事故恰恰可能就是你造成的,与你提到的时间无关。  看你所写的,你被摩托车追回,说你撞人了,说明你经过的时候,那个位置还没有发生事故。......  -----------------------------  @zhouyingcai-26 19:19:43   你问的太好了。我给你解答一下:  第一、肇事时间9点05是交警出的9:05分,不是我说的。如果没有依据交警为什么要说9点05的肇事时间。  第二、路况是路面下是一下有很太的斜坡,斜坡下还有一段平地,正常开车都是向前看路面的,根本看不到斜下面坡发生什么事情。  第三、如果你说与我提到的时间无关是不对的,为什么交警要将时从9点05到9点25到9点36分?这还不是证据是什么?我看你真不懂,一个事故最关键的就是肇......  ----------------------------  补充(1)还有就是对方撞得头破血流的,而我车却一点碰撞痕迹都没有。死者头颞骨都撞坏了,撞到哪里撞成这样,左侧头颞骨有1.5CM的出血口,是什么造成的?我可以告诉你摩托车手闸头就是1.5CM,可以说就是撞到摩托车手闸上,手闸穿透了头盔和头颞骨造成的。(2)所有死者亲属证词都说看到我车撞到死者了,最后却是交警撤消了我车碰撞的认定,这么多人为何做假证?本身是受害人为何要做假证?做假证可是要负法律责任的。
16:49:57  楼主这样的情绪说不清问题。  还是请专业人士将你们的文稿理一理吧。  你现在所说的没法证明该事件不是因为你而形成的,更别说你还证据缺乏。  你现在所能证明的只有时间是错误的,楼主大约是想通过时间来论断事故发生的时候你还没有通过。  可惜从逻辑上推断,这件事故恰恰可能就是你造成的,与你提到的时间无关。  看你所写的,你被摩托车追回,说你撞人了,说明你经过的时候,那个位置还没有发生事故。......  -----------------------------  @zhouyingcai-26 19:19:43   你问的太好了。我给你解答一下:  第一、肇事时间9点05是交警出的9:05分,不是我说的。如果没有依据交警为什么要说9点05的肇事时间。  第二、路况是路面下是一下有很太的斜坡,斜坡下还有一段平地,正常开车都是向前看路面的,根本看不到斜下面坡发生什么事情。  第三、如果你说与我提到的时间无关是不对的,为什么交警要将时从9点05到9点25到9点36分?这还不是证据是什么?我看你真不懂,一个事故最关键的就是肇......  ------  请你再认真看一下事情经过和证据都/post-free-.shtml;/post-free-.shtml。谢谢大家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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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帮楼主顶下
  @皮城女警ACC 75楼
20:22:03  j帮楼主顶下  -----------------------------  谢谢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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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致楼主:  1、你提供的那个链接看不到。  2、你描述的路况我看不明白。你的意思是死者所在地点是一个从路面上看不到的地方?还是一个远离路面的斜坡下面?  3、你想这个事情网友帮你顶起,那么肯定是要把问题说清楚,但是你一直在时间上纠缠。而不从逻辑上说明怎么能证明不是你引发的交通事故,我想绝大多数网友都是看不懂的。  4、就算交警把时间改了,又怎么能证明不是你引起的。也许交警写错了。也许你不是9:35左右从哪里过的?
  @怪子 79楼
20:56:14  致楼主:  1、你提供的那个链接看不到。  2、你描述的路况我看不明白。你的意思是死者所在地点是一个从路面上看不到的地方?还是一个远离路面的斜坡下面?  3、你想这个事情网友帮你顶起,那么肯定是要把问题说清楚,但是你一直在时间上纠缠。而不从逻辑上说明怎么能证明不是你引发的交通事故,我想绝大多数网友都是看不懂的。  4、就算交警把时间改了,又怎么能证明不是你引起的。也许交警写错了。也许你不是......  -----------------------------  /post-funinfo-.shtml  你了解一下,看清楚再发话表吧!
20:56:14  致楼主:  1、你提供的那个链接看不到。  2、你描述的路况我看不明白。你的意思是死者所在地点是一个从路面上看不到的地方?还是一个远离路面的斜坡下面?  3、你想这个事情网友帮你顶起,那么肯定是要把问题说清楚,但是你一直在时间上纠缠。而不从逻辑上说明怎么能证明不是你引发的交通事故,我想绝大多数网友都是看不懂的。  4、就算交警把时间改了,又怎么能证明不是你引起的。也许交警写错了。也许你不是......  -----------------------------  @zhouyingcai-26 21:09:18   /post-funinfo-.shtml  你了解一下,看清楚再发话表吧!  -----------------------------  你懂不懂法律?你懂不懂道路交通法?交通事故的肇事时间是最重要的,这个不能说明问题什么能说明?我再说一遍请您认真看过后再发表言论,不要说些不讲道路的话,什么叫交警写错了,都是现在询问的口供怎么能写错?法律是按程序来的,时间不对,又没有碰撞凭什么说我们撞人?你这样讲话明显是在替交警推脱,请你不要乱引导,乱讲话,你要为你讲话负责的。
  都是现场笔录,怎么能错呢?
  @怪子 79楼
20:56:14  致楼主:  1、你提供的那个链接看不到。  2、你描述的路况我看不明白。你的意思是死者所在地点是一个从路面上看不到的地方?还是一个远离路面的斜坡下面?  3、你想这个事情网友帮你顶起,那么肯定是要把问题说清楚,但是你一直在时间上纠缠。而不从逻辑上说明怎么能证明不是你引发的交通事故,我想绝大多数网友都是看不懂的。  4、就算交警把时间改了,又怎么能证明不是你引起的。也许交警写错了。也许你不是......  -----------------------------  请问你凭什么说我不是9点37过的,这个都是交警证实的,也不是我自己说的。
  控告书  控告肇庆市交警二大队指导员何文飞、中队长何子刚利用一起摩托车(亲属之间)相撞事故,刻意造假,陷害无辜。  控告肇庆市鼎湖区法院(一审法官)李广,明知是造假案还出示假照片。狂法强权判案,判决书没有依据和事实。  控告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法官)徐俭玲,明知是造假案,不开庭就维持原判。  司法办案有纲要,一查实,二查否。查实,我车没有接触,没有碰撞,何来肇事?而对方是特重型颅脑损伤摩托车在其头部撞的七窍出血,摩托车手闸将头部左颞骨戳了一个1.5CM的圆洞。处处有据可查,诬告方在几次开庭中就是不吱声不讲他们亲眼看到的摩托车相撞的事实经过,只念认定书。查否,现场调查记录的时间,明知证明我们不在现场,何文飞就撺改时间,把我车出现的时间定为肇事时间,从摩托车肇事到我车出现有34分钟。怎么改都对不上,查实查否,都足以证明是与我车毫无关联的摩托车互撞肇事,何文飞、何子刚不顾事实公正,不顾天理良心、硬性造假,大肆在诬告者的亲属中近亲繁殖伪证,伸手必被捉。大玩文字游戏,把一个造假案玩的津津有味,长达三年之久,真是滑天下之大稽,交警的三次认定书,没有事实,全系凭工作经验玩弄文字谎编事故,亵渎国家司法条文,你们能依假宣判吗?问交警和法官,你们有良心吗?十八大以后,有人管了,希望他们知罪认错。  交警造假后推给法院就不管了,法院错判责任在交警,司法腐败勾成窝,善良百姓怎么活?  他们利用国家和人民赋予的神圣权力,伸出黑手,盖上国微。包庇了坏人、打击了善良,破坏了社会的正义和法律,破坏了社会的道德和良心。一审乱判,二审不开庭维持原判,你们要把国家神圣的法律引向何方?这个旷世奇冤,一定会让我国司法界引发出深刻的思考。  我们这对60岁的老人最看不惯弄虚作假,假案永远是假案,假案永远真不了,我们面对这个极其恶劣的造假案,不停地向各级领导及有关部门反映,呼唤社会的正义和良心,已经成了我们的责任。这个造假案件是非常明显,陷害我们的事实清楚,希望领导看在我们为维护中国法律尊严的这份艰辛的情感上,清算这伙司法败类,在这个案件上撕开一个口子,让党的十八大阳光照耀祖国,社会要公德,应从公务员做起,为了法制进步,改变中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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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注就是力量,评论就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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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zhangyj021 90楼
23:00:19  关注  -----------------------------  谢谢关注,坚持就是力量。
20:56:14  致楼主:  1、你提供的那个链接看不到。  2、你描述的路况我看不明白。你的意思是死者所在地点是一个从路面上看不到的地方?还是一个远离路面的斜坡下面?  3、你想这个事情网友帮你顶起,那么肯定是要把问题说清楚,但是你一直在时间上纠缠。而不从逻辑上说明怎么能证明不是你引发的交通事故,我想绝大多数网友都是看不懂的。  4、就算交警把时间改了,又怎么能证明不是你引起的。也许交警写错了。也许你不是......  -----------------------------  时间上已经证明,摩托车肇事时我车没在现场这是事实。谈不上逻辑,跟上党的十八大精神,怎样打腐败就看得懂了,许多网友都看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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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问交警和法院:国家法律规定对于事情的审批要公正公开,特别是所有资料要公开审批,为什么我们到现在也没有全部一手资料?为什么看不到事故现场照片?法院为什么要拿假照片判我们?真的照片哪里去了?为什么梁志光的证词看不到?
  质问交警和法院:国家法律规定对于事情的审批要公正公开,特别是所有资料要公开审批,为什么我们到现在也没有全部一手资料?为什么看不到事故现场照片?法院为什么要拿假照片判我们?真的照片哪里去了?为什么梁志光的证词看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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