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遥普定县教育和科技局科技局如何安排刘若清,雷扬远,王天华工作的?

>>关于开展“破除陈规陋习,倡导文明新风”活动的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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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技术局]
[平科发(2011)4号]
关于开展“破除陈规陋习,倡导文明新风”活动的实施方案
&&& 为进一步优化全县发展环境,深入贯彻落实平遥县文明委(2011)2号《关于在全县开展“破除陈规陋习,倡导文明新风”活动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我局开展了“破除陈规陋习,倡导文明新风”活动,现制定如下活动方案:&&&& 一、主要内容&&&& 重点解决婚丧嫁娶、生日乔迁活动等大操大办问题,具体内容是“三崇尚三反对、六禁止、六倡导”。&&&& “三崇尚三反对”,即崇尚节俭,反对浪费;崇尚科学,反对迷信;崇尚文明,反对陋习。&&&& “六禁止”,即:禁止领导干部婚丧嫁娶、生日乔迁大操大办;禁止迎亲和送葬在城区摆阔张扬、在主要街道放鞭炮、撒冥币;禁止婚丧嫁娶时在城市公共设施、树木上乱插乱挂;禁止在主要街道及其人行道搭建灵棚、摆放花圈;禁止祭奠日在林区焚烧祭品、燃放鞭炮;禁止在午夜、凌晨燃放鞭炮、高音喧哗、烦扰邻里。&&&& “六倡导”,即:倡导新事新办、婚事从简的婚嫁理念;倡导丧事简办、厚养薄葬的丧葬习俗;倡导浪费可耻、节俭光荣的社会风尚;倡导合理消费、文明治家的生活方式;倡导崇尚科学、反对迷信的文明新风;倡导安静祥和、和谐共处的邻里关系。&&&& 二、方法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教育阶段(5月28日—6月底),要充分运用宣传、发放宣传材料、网络媒体等形式,将“三崇尚三反对”、“六禁止”、“六倡导”深入人心、家喻户晓,并将宣传教育贯穿始终。&&&& 第二阶段,治理整顿阶段(7月—12月底),在全局发动声势浩大的整治活动,严格按照“六禁止”标准,对全局进行全面整治。&&&& 第三阶段,建立长效机制阶段(从2012年1月开始),通过宣传教育和集中整治,及时总结经验教训,逐步完善规范,形成一套长效管用的工作机制,逐步使文明新风成为人们的一种自觉行为。&&&& 三、组织机构&&&& 为保证本次活动落到实处,特成立“破除陈规陋习,倡导文明新风”活动领导组。组长由局长王双林担任,副组长由主任科员雷扬远、副局长刘若清担任,成员有王天华、冀振明、王星。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科技局,办公室主任由刘若清同志兼任。  &&&& 四、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全局党员领导干部要在此项工作中起模范带头作用,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2、完善机制,奖惩严明。要实行破除陈规陋习承诺制和责任制考核,全局党员领导干部签订了《“破除陈规陋习,倡导文明新风”承诺书》,向组织和社会作出郑重承诺。&&&&&&&&&&& 3、广泛宣传,加强教育。要广泛宣传破除陈规陋习、倡导文明新风工作的重要意义,大力倡导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厚养薄葬的文明新风,倡导勤俭节约、合理消费、文明治家的生活方式。动员广大党员干部自觉地投身到“破除陈规陋习,倡导文明新风”活动中来,努力形成干部群众自觉进行婚丧习俗改革的社会风尚。&&&& 4、集中整治,务求实效。推动破除陈规陋习、倡导文明新风工作,既要靠教育引导,又要靠严格整治、严肃法纪规定。要敢于碰硬、真抓真管,注重宣传教育的针对性、集中整治的彻底性、监督检查的主动性、制度建设的长效性、依法管理的严肃性,确保“破除陈规陋习,倡导文明新风”活动取得明显成效。
平遥县科技局&&&&&&&&&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八日
主办单位:中共平遥县委、平遥县人民政府&&&&承办单位:平遥县委县政府信息化中心
地址:平遥县曙光路13号党政办公大楼六层&&&&客服中心电话:&&&&客服信箱:您所在位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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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遥县教育科技局文件
平教发【2015】19号
平遥县教育科技局
关于举办平遥县第五届中小学生
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学区、县直中小学校: 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举办全省第五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晋教体[2014]12号)及《晋中市教育局关于举办晋中市第五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市教体字[2015] 1号)的文件精神,县教育科技局决定举办平遥县第五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现将我县的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希望各乡镇学区、县直学校、高度重视此次展演活动,结合《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的相关规定和本届展演活动的具体要求,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制定活动方案,落实活动经费,加强宣传,营造氛围,确保展演活动深入、有效、全面开展。 附件1:平遥县第五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方案 附件2:平遥县第五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领导组名单 附件3:平遥县第五届中小学艺术教育科研论文报告会方案 附件4:山西省第五届中小学艺术教育科研论文报告会论文申报书 附件5:第五届中小学艺术教育科研论文报告会论文代码说明 附件6:分片比赛日程安排 附件7:艺术节目表演申报登记表 附件8:艺术作品展演申报登记表 平遥县教育科技局 二○一五年元月二十日
主题词:学生  艺术展演  活动  通知
报:市教育局体卫艺中心。
送:县教育科技局领导、有关科室。
平遥县第五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展演活动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导向,坚持“立德树人”的育人宗旨,坚持以学校为基础、面向全体学生,坚持以普及促提高、以提高带普及,培养青少年健康的审美情趣和良好的艺术修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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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遥县教育科技系统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责任分解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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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平教发〔2015〕1&号  &  &  平遥县教育科技局  关于印发《2015年度平遥县教育科技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任务责任分解意见》的通知  &  各乡镇学区、县直中小学(幼儿园)、机关各股室:  &&&《2015年度平遥县教育科技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任务责任分解意见》经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并将贯彻落实情况于6月15日前报县局党办和纪检监察室。  &  &  平遥县教育科技局  &&&&二○一五年五月十五日  &  &  &  &  &  &  平遥县教育科技系统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  反腐败工作任务责任分解意见  &  为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中央纪委十八届五次全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省纪委十届五次全会、市纪委三届五次全会精神要求,深入推进全县教育科技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全面落实局领导班子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监督责任,根据市局和县委、县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关规定和具体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对2015年全县教育科技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任务分解。  一、总体要求  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是实施教育规划纲要的第二个五年。全县教育科技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中央纪委十八届五次全会以及省纪委十届五次全会、市纪委三届五次全会精神为指导,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基本遵循,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坚持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坚定不移讲政治、守纪律、懂规矩,坚定不移建体系、抓落实、转作风,全面深入推进教育科技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着力构建“充分履责、各负其责、层层负责”的推进体系,着力形成党员干部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推进机制,为加快现代化教育强县建设、努力办好人民满意教育提供有力保障。  二、任务分解  &&&(一)刘利平同志负责以下第1—4项工作  1、切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对教育科技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负总责,既承担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又对班子成员和乡镇学区校长、机关股室负责人、县直学校主要负责人负监督责任。结合中央、省、市、县各级党委、纪委的精神要求,及时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规划、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及时明确领导班子、班子成员的具体职责和任务分工,切实做到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此项工作由党办、办公室牵头,各股室配合落实)  2、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整体把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进展情况,经常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及时提出加强和改进的工作思路和具体措施,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到实处。每半年至少组织召开一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专题会议。每半年至少听取一次局班子成员和乡镇学区校长、县直学校校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汇报。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与局班子成员、县直学校校长、乡镇学区校长的廉政谈话。每年至少为机关党员讲一次廉政党课。每年分别向县委、县纪委报告一次上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履行党风廉政“第一责任人”情况。每年向县委、县纪委做一次述纪述廉述作风述主体责任的情况报告。  (此项工作由党办、办公室牵头,各股室配合落实)  3、扎实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以加强对教育科技领域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三重一大”事项权力的监督和制约为重点,针对招生考试、基建工程、经费使用、选人用人、职称评审、科技项目申报等关键环节、重点领域、重要岗位,规范权力运行程序和机制,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推进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逐步建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廉政风险防控长效机制。  (此项工作由办公室、党办、纪检监察室牵头,各股室配合落实)  4、抓实抓细学习讨论落实活动“10+2”专项整治工作。根据省、市、县关于“学习讨论落实活动”专项整治工作的安排部署和精神要求,结合当前教育科技改革发展实际,及时制定出台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专项整治工作任务书、时间表、路线图和责任人,强化任务分解,落实工作责任,注重督查问责,切实把“10+2”专项整治工作抓实、抓细、抓长,切实解决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教育热点难点问题,切实让人民群众感受到专项整治的“红利”。  (此项工作由党办、办公室、纪检监察室牵头,各股室配合落实)  &&&(二)高永明同志负责以下第5—16项工作  &&&&5、协助局长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及时学习研究、贯彻落实上级党委、纪委和县局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精神要求,细化分解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规划、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抓好推进落实。开展机关干部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加强警示教育和廉政文化教育。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推进“六权治本”,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贯彻落实党风廉政法规制度,注重制度创新,从源头上惩治和预防腐败。强化政风行风、干部作风建设和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营造干部清正、政治清明、系统清廉的良好环境。  (此项工作由党办、办公室牵头,各股室配合落实)  &&&6、落实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对职责范围内的领导干部负监督责任。细化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规划、任务和措施,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贯穿到分管股室、包联学区、学校工作全过程,抓好监管,搞好督查。经常对分管股室人员和包联学区、学校主要负责人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强化分管股室、包联学区、学校工作的政风行风、干部作风建设以及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抓好分管股室人员和包联学区、学校主要负责人的教育、管理、监督,及时了解掌握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通过廉政谈话、问题约谈、诫勉约谈和质询函询等,做到早提醒、早教育、早预防、早纠正。切实把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挺在前面、落到实处,管好自己,管好亲属,管好身边人员。每半年要向局领导班子报告一次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每年至少听取一次分管股室、包联学区、学校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汇报。  (此项工作由党办、办公室牵头,各股室配合落实)  &&&&7、严格规范普通高中招生行为。从今年起,全县所有普通高中招生一律实行招生计划公开、考生网上自主填报志愿、网上统一录取的方式进行。各普通高中学校不得超计划招生,不得无计划招生,严禁招收择校生。公办普通高中不得跨县招生,民办普通高中要依法自主招生。任何部门、单位和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组织招生。严肃查处普通高中学校违规招生行为。  (此项工作由招生办牵头,教育股、纪检监察室配合)  &&&&8、严格规范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管理。督促指导普通高中按照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组织教育教学。按照国家和省要求,认真做好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组织管理工作,确保学业水平考试阳光透明、公开公正公平。  (此项工作由招生办牵头,教育股、纪检监察室配合)  &&&&9、严密组织各级各类考试和各级各类招生管理。严格执行国家考试招生规定要求,严密组织高考、中考、自考、中等职业学校对口考试等各级各类考试,严肃考风考纪,加强保密工作,确保考试公平公正,杜绝各类利用信息化手段作弊、考务人员失职等行为,严肃查处各类考试违纪违法行为。积极推进各类招生考试“阳光工程”,严格执行教育部“六公开”“六不准”规定,严格各类招生录取环节管理,确保各类招生工作公平公正、阳光透明。严肃查处影响招生考试工作和徇私舞弊的行为。  (此项工作由招生办牵头,教育股、纪检监察室等相关股室配合)  10、抓好全县中小学教学研究、指导和服务工作。组织指导、检查、评价全县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分学段、分学科组织教育教学改革实验,总结教育教学经验,推广教育科研成果。  (此项工作由教研室牵头,师资股、教育股、电教馆、仪器站等相关股室配合)  &&&&11、认真组织好中小学教学能手和“三优”论文评选。严格按有关规定、程序和办法,搞好中小学教学能手和“三优”论文评选活动,杜绝任人唯亲、暗箱操作、评选不公等现象发生。  (此项工作由教研室牵头,相关股室配合)  &&&&12、抓好党建工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扎实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积极推进“两个责任”的落实,持续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着力形成拒腐防变、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  (此项工作由党办牵头,各支部、各股室落实)  &&&&13、按照中央和省、市、县出台的作风建设新规定、新要求,督促相关部门健全完善配套制度,使上级规定精神“落地生根”,确保制度可执行、可监督、可检查、可问责,扎紧制度的“笼子”,固化整治成果。  (此项工作由办公室牵头,党办、纪检监察室及其他各股室配合)  &&&&14、加强党章和党纪教育,督促党员干部切实增强党员意识、组织意识、纪律意识、责任意识和民主集中制意识,严格执行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各项纪律。  (此项工作由党办牵头,各支部、各股室落实)  &&&&15、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理想信念和道德品行教育,以勤廉榜样强化示范教育,用典型案例加强警示教育,筑牢思想道德防线。深入开展廉政文化创建活动,推动形成廉荣贪耻的社会氛围。  (此项工作由党办牵头,纪检监察室、政教科配合)  16、加强党内监督,认真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严格执行县委《关于加强对各级各部门“一把手”监督管理的暂行办法》,充分运用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质询等监督手段,强化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日常监督。注意掌握党员干部的思想、工作、生活情况,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对反映的问题线索,要及时采取约谈、函询等方式向本人和组织核实,加强诫勉谈话工作。把严肃查处与保护干部结合起来,对反映失实的要及时澄清,对诬告陷害的要追究责任,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此项工作由党办、纪检监察室牵头,人事股、办公室、各支部配合)  &&&(三)李家照同志负责以下第17—29项工作  17、落实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对职责范围内的领导干部负监督责任。细化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规划、任务和措施,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贯穿到分管股室、包联学区、学校工作全过程,抓好监管,搞好督查。经常对分管股室人员和包联学区、学校主要负责人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强化分管股室、包联学区、学校工作的政风行风、干部作风建设以及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抓好分管股室人员和包联学区、学校主要负责人的教育、管理、监督,及时了解掌握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通过廉政谈话、问题约谈、诫勉约谈和质询函询等,做到早提醒、早教育、早预防、早纠正。切实把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挺在前面、落到实处,管好自己,管好亲属,管好身边人员。每半年要向局领导班子报告一次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每年至少听取一次分管股室、包联学区、学校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汇报。  (此项工作由党办、办公室牵头,各股室配合落实)  18、抓好机关干部职工的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坚持机关干部集中学习制度,持续开展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关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等的新理论、新成果、新思想的学习和教育,开展各类前沿理论、业务知识、先进经验、创新举措的学习,提高全体机关干部政治素养、思想境界、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  (此项工作由办公室、党办牵头,各股室配合落实)  19、进一步做好教育科技信访工作。对人民群众来信、来电、来访要及时受理。要建立健全信访工作规章制度,推进信访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此项工作由办公室牵头,纪检监察室及相关股室配合)  20、落实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协调财政部门及时足额拨付义务教育学校经费以及重大项目建设资金和各级各类资助资金,确保把有限的教育资金用在“刀刃上”。同时,严格按照规定,加强教育教学装备等招标采购工作的监管,做到阳光、透明。  (此项工作由计财股牵头,农村教育核算中心和纪检监察室配合)  21、严格规范机关设施设备维护和采购工作。坚持厉行节俭、节能实用、安全环保、保障有力的原则,按照采购和维修有关规定要求,做好机关设施设备维护和物品采购工作,建设节约环保、高效服务的机关。  (此项工作由办公室牵头,机关各股室配合)  &&&&22、严格规范机关财经管理。认真贯彻《预算法》,全面落实预算编制与执行制度,规范预算管理,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制度。完善资金审批和报销制度,确保资金安全。杜绝各类违反财经纪律行为,严肃查处各类财经违纪违法行为。  (此项工作由办公室牵头,计财股、纪检监察室配合)  &&&23、严格规范机关后勤管理工作。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规范机关发文制度、会议制度、公务出差报销制度、公务接待制度、公车管理使用制度等各项制度,坚定不移狠刹“四风”,严肃整治“文山会海”、“大操大办”、“借机敛财”、“工作涣散”、“纪律松弛”等行为,建设服务型、廉洁性、效能型机关,树立教育良好形象。  (此项工作由办公室牵头,各股室配合)  &&&24、全面加强中小学国防教育。以增强中小学生的国防观念、掌握国防知识、树立爱国情感和强化国家安全意识为目的,开展有组织、有计划、有规范内容和特定形式的教育活动。  (此项工作由国防办牵头,相关股室配合)  &&&25、组织好中小学生的综合实践素质教育活动。以素质教育基地为依托,开展丰富多彩的综合实践活动,提高全县中小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  (此项工作国防办牵头,成人办、勤工股、办公室等相关股室配合)  &&&26、扎实抓好机关定点扶贫工作和森林防火工作。认真搞好机关定点扶贫、领导干部包村增收和精准扶贫工作,促进扶贫点农业发展、农村繁荣、农民增收。加强农村扶贫项目和帮扶资金的监管。同时,严格按照县委的部署,不折不扣落实森林防火工作。  (此项工作由办公室牵头,相关股室配合)  &&&27、解决领导干部多占办公用房问题、深入开展“文山会海”专项整治、开展“领导干部包联信访事项”专项行动。  (此项工作由办公室牵头,纪检监察室、人事股、党办及其他股室配合)  &&&28、抓好机关制度建设、工作纪律和警示教育。按照上级党委、纪委和县局的有关要求,抓好机关干部党风廉政建设学习、宣传和教育工作。同时,要创新工作机制、载体和模式,提高工作实效。  (此项工作由办公室、党办牵头,各股室配合落实)  &&&29、继续开展政风行风评议工作。深化开展全面评、重点评、双评、窗口评、内评的“五位一体”民主评议和“三评议三建设三满意”活动,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制度建设,强化整改落实,营造党员干部和广大教师既勤奋又清廉,既干净又干事的良好氛围,维护教育良好形象,提高教育社会满意度。  &&(此项工作由办公室牵头,相关股室配合)  &&&(四)雷扬远同志负责以下第30—32项工作  &&&30、落实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对职责范围内的领导干部负监督责任。细化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规划、任务和措施,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贯穿到分管工作全过程,抓好监管,搞好督查。切实把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挺在前面,落到实处,管好自己,管好亲属,管好身边人员。每半年要向局领导班子报告一次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此项工作由党办、办公室牵头,各股室配合落实)  31、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工业项目的论证、审查、立项、实施等重要环节的管理。加强知识产权工作,落实好市县考核工作任务。  &&&(此项工作由办公室牵头,相关责任人和有关股室配合落实)  &&&&32、强化科技日常工作的管理。根据职责分工,结合科技工作实际,对接市、县工作要求,统筹安排科技工作,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做到安排部署和责任落实同步推进。同时,抓好“科技资源配置分散、一线科技人员作用发挥不充分”等专项整治工作的任务分解和落实。  &(此项工作由办公室牵头,相关责任人和有关股室配合落实)  &&&(五)安修明同志负责以下第33—35项工作  &&&&33、落实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对职责范围内的领导干部负监督责任。细化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规划、任务和措施,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贯穿到分管股室、包联学区、学校工作全过程,抓好监管,搞好督查。经常对分管股室人员和包联学区、学校主要负责人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强化分管股室、包联学区、学校工作的政风行风、干部作风建设以及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抓好分管股室人员和包联学区、学校主要负责人的教育、管理、监督,及时了解掌握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通过廉政谈话、问题约谈、诫勉约谈和质询函询等,做到早提醒、早教育、早预防、早纠正。切实把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挺在前面、落到实处,管好自己,管好亲属,管好身边人员。每半年要向局领导班子报告一次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每年至少听取一次分管股室、包联学区、学校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汇报。  (此项工作由党办、办公室牵头,各股室配合落实)  34、扎实搞好教育督导工作。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要求,认真履行督教、督学和质量检测职责,扎实开展专项督导、常规督导等督导工作。督促指导做好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国家认定工作。督促乡镇落实教育责任,健全教育发展性评价体系,做好督学责任区制度建设,形成督教、督学、监测“三位一体”的督导机制。强化对各类督导评估结果的运用,调动基层学校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此项工作由督评办牵头,相关股室配合)  35、扎实搞好教育政策研究工作。加强教育政策研究和教育宣传工作,深入基层学校调研指导工作,深层次掌握全县教育发展动态,参与制定教育发展规划,为教育决策提供政策依据。利用有关平台,加大教育宣传力度,推广教育发展的先进典型和经验。  (此项工作由政研室牵头,相关股室配合)  &&&(六)侯晓泉同志负责以下第36—53项工作  &&&&36、严把职能定位,落实“三转”要求,强化“主责主业”,把主要精力集中到执纪监督和查办案件上来。  (此项工作由纪检监察室牵头,相关股室配合)  &&&&37、协助局长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向局领导班子及时报告传达上级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决策部署。协助、督促局领导班子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要问题,协助局领导班子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进行责任分解。  (此项工作由纪检监察室牵头,党办配合)  &&&&38、协助督促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坚持“一岗双责”,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此项工作由纪检监察室牵头,党办、办公室等相关股室配合)  &&&&39、建立健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督促和检查机关股室、县直学校、乡镇学区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  (此项工作由纪检监察室牵头,党办、办公室等相关股室配合)  &&&&40、加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对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等情况进行监督。对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强化对局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和关键岗位干部的监督。  (此项工作由纪检监察室牵头,相关股室配合)  &&&41、加强党内监督和督促检查。加强对机关党员干部特别是股级以上领导干部履职、尽责、用权等情况的监督,通过开展集体廉政谈话、个别约谈、诫勉谈话等形式,对党员干部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早提醒、早亮灯、早处理,做到防微杜渐、警钟常鸣。  (此项工作由纪检监察室牵头,相关股室配合)  &&&42、健全监督制约体系,督促局领导班子完善主体责任清单,履行“签字背书”;与县直学校、学区的纪检监察联络员(监察联络员)签订落实党风廉政建监督责任责任书,督促县直学校、学区确定一名分管领导承担监督责任。形成一级管理一级、一级监督一级、下级对上级报告、上级对下级负责的连带责任体系。  (此项工作由纪检监察室牵头,相关股室配合)每年年底安排县直学校、乡镇学区负责人向局纪检组述责述职述廉,机关股室负责人提交书面述责述职述廉报告。每年同县直学校主要负责人、机关股室负责人、乡镇学区校长至少进行一次谈话,重点就个人廉洁从政和履行&“一岗双责”进行谈心谈话,督促履行好主体责任。  (此项工作由纪检监察室牵头,人事股等相关股室配合)  44、深入开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县有关实施办法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加强对党风政风的执纪监督,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制度化。  (此项工作由纪检监察室牵头,党办、办公室等相关股室配合)  45、结合全省开展学习讨论落实活动专项整治的30项重点任务,重点围绕幼儿教育入公办园难、义务教育择校和高中抢生源、教育乱收费、教师职称评审不规范、大操大办、陈规陋习、评模选优、绩效考核、吃空饷、师德师风、国有资产出租出让承包、科技资源配置分散、学校工程建设、学生奖助学金等十二个方面(即“10+2”)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坚持“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  (此项工作由纪检监察室牵头,党办、办公室等相关股室配合)  46、坚持有信必办、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加强对党的政治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纪律行为,严肃查处违反作风建设的典型案件,及时通报曝光,及时惩治问责,维护教育良好形象。  (此项工作由纪检监察室牵头,相关股室配合)  47、积极协助局领导班子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政文化创建活动,普及廉政知识,提高党员干部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意识和水平。  (此项工作由纪检监察室牵头,办公室等相关股室配合)  48、加大纪检监察干部培养使用力度,定期开展业务培训,提高纪检干部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特别是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规管党治党的能力和水平。  (此项工作由纪检监察室牵头,相关股室配合)  49、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的单位,要实行“一案三查”,既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要追究相关领导和纪检监察联络员的责任。  (此项工作由纪检监察室牵头,人事股、党办配合)  50、健全腐败案件揭露查处机制,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对腐败,提高自办案件审理水平。认真履行审核把关和监督制约职责,提升案件审理水平,坚决克服“失之于宽、失之于软”问题。  (此项纪检监察室牵头,人事股、党办配合)  51、加强和规范案件线索管理,建立归口管理、分类处置、督查落实的有效机制。继续引深“带案下访解民忧、源头息访保长效”活动,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涉纪信访突出问题。  (此项工作由纪检监察室牵头,人事股、办公室、党办配合)  52、以党内监督带动形成有效监督的合力,进一步发挥法律监督、民主监督、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的作用。  (此项工作由纪检监察室牵头,党办、各支部、教育工会、妇委会及各股室、各乡镇学区、县直学校配合)  53、提升惩防体系信息网“一网八平台”应用水平,推进公共权力流程科学化、运行阳光化、监督常态化、制衡刚性化。  (此项工作由纪检监察室牵头,办公室、人事股、电教馆、党办配合)  &&&(七)乔秉恭同志负责以下第54—60项工作  &&&54、落实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对职责范围内的领导干部负监督责任。细化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规划、任务和措施,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贯穿到分管股室、包联学区、学校工作全过程,抓好监管,搞好督查。经常对分管股室人员和包联学区、学校主要负责人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强化分管股室、包联学区、学校工作的政风行风、干部作风建设以及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抓好分管股室人员和包联学区、学校主要负责人的教育、管理、监督,及时了解掌握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通过廉政谈话、问题约谈、诫勉约谈和质询函询等,做到早提醒、早教育、早预防、早纠正。切实把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挺在前面、落到实处,管好自己,管好亲属,管好身边人员。每半年要向局领导班子报告一次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每年至少听取一次分管股室、包联学区、学校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汇报。  (此项工作由党办、办公室牵头,各股室配合落实)  55、扎实开展学校国有资产长期出租、出让和承包行为专项整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重点对中小学校国有资产出租、出让和承包行为进行全面清查和集中整治。对于存在的不合理、不规范或租赁期超过三年以上的合同,依据相关规定予以废止或重新审批签订。影响正常教学和师生生活的设施,一律不得出租、出让和对外承包;学校门面房、小卖部等能够出租、出让和承包的设施,必须按程序公开竞争。  &&(此项工作由计财股牵头,勤工股、农村教育核算中心、纪检监察室等相关股室配合)  &&&56、加强名师名校长工程建设。健全完善校长教师培养培训制度,科学制定培训规划,着力强化培训管理,合理用好培训经费,规范培训经费管理,提高培训质量,促进教师专业化成长。加强对名师和名校长培养对象管理,扎实做好培养、培训、管理、考核等工作,提高培训对象专业发展水平,发挥名师名校长示范辐射和带动引领作用。  (此项工作由师资股牵头,人事股等相关股室配合)  57、规范学科带头人评选补选工作。严格按省市学科带头人评选办法、规定、程序,严密组织好省、市、县级学科带头人评选补选工作,确保评选补选工作的公平性和透明度。  (此项工作由师资股牵头,教研室、电教馆等相关股室配合)  58、规范普通话测试工作。严格按照有关程序和规定,做好组织报名、测试测评、数据上报、成绩公示以及办证发证工作,服务好每一名受测对象,确保测试工作公平公正、阳光透明。严格执行物价局批准的收费标准,严格落实责任制和责任倒查制,严禁徇私舞弊、优亲厚友等现象发生。  (此项工作由语委办牵头,相关股室配合)  59、强化学校后勤规范化管理。义务教育学校食堂必须以校自主经营,严禁学校对外承包或变相承包。依法依规加大学校食堂、小卖部、宿舍的规范管理,提高学校后勤保障能力,杜绝食品卫生安全事故,严查食堂及从业人员“三证”(卫生许可证、健康证、卫生知识培训证),严查校内小卖部“三无”食品(无生产日期、无质量合格证、无生产厂名称)。加强对学生校服购买和制作的监督。  &&(此项工作由勤工股牵头,安全法制股、纪检监察室等相关股室配合)  &&&60、加强青年教师培养培训。持续推进“一、三、五、八”青年教师培养培训工程,不断提高教师专业发展水平,打造一批在全县有影响力的名师团队。  (此项工作由师资股牵头,教研室、电教馆等相关股室配合)  &&(八)马金斌同志负责以下第61—68项工作  &&&61、落实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对职责范围内的领导干部负监督责任。细化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规划、任务和措施,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贯穿到分管股室、包联学区、学校工作全过程,抓好监管,搞好督查。经常对分管股室人员和包联学区、学校主要负责人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强化分管股室、包联学区、学校工作的政风行风、干部作风建设以及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抓好分管股室人员和包联学区、学校主要负责人的教育、管理、监督,及时了解掌握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通过廉政谈话、问题约谈、诫勉约谈和质询函询等,做到早提醒、早教育、早预防、早纠正。切实把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挺在前面、落到实处,管好自己,管好亲属,管好身边人员。每半年要向局领导班子报告一次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每年至少听取一次分管股室、包联学区、学校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汇报。  (此项工作由党办、办公室牵头,各股室配合落实)  62、严格规范学前教育管理。认真落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严格执行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有关规定,防止和纠正幼儿园“小学化”倾向,进一步提高办园质量。健全完善“名园+民园”和“强园+弱园”的帮扶机制,加强城乡结合部公办幼儿园建设,引导家长理性选择就近入园,努力解决“入公办园难、入民办园贵”的问题,促进适龄幼儿入学机会公平。加强对幼儿园收费行为的监管。  (此项工作由学前教育股牵头,成人办、基建办、纪检监察室配合)  63、加强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经费管理使用的监管。加大对学校公用经费以及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督检查,涉及大宗物品采购的,要严格按有关规定、程序、要求进行,严禁学校擅自立项乱收费,严肃查处教育经费管理使用不规范行为,不断提高资金使用绩效。配合审计部门,加强审计监督,开展“小金库”专项整治。  (此项工作由农村核算中心、计财股牵头,纪检监察室配合)  64、加强资助工作的管理和监督。加强对各类资助资金的管理、监督和检查,建立健全资助工作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严格落实国家助学金公开公示制度,协调相关部门及时足额拨付资助资金。坚决杜绝虚报、挪用、套取、冒领、违规发放国家奖助学金等现象发生;坚决杜绝将不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纳入资助政策范围;严肃查处违规使用学生资助资金的行为,真正把国家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此项工作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牵头,教育股、招生办、学前教育股、计财股、职教股、纪检监察室等相关股室配合)  65、严格规范和整顿民办教育秩序。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进一步规范民办学校(幼儿园)和培训机构的办理审批程序,加大对民办学校(幼儿园)和培训机构办学行为、收费行为的监管,严禁擅自增加收费项目,严禁擅自提高收费标准,严禁巧立名目乱收费和搭车收费,坚决取缔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举办的民办学校(幼儿园)和培训机构。  (此项工作由成人办牵头,学前教育股、教育股、纪检监察室等有关股室配合)  66、加强中小学教师师德师风建设。严格落实《关于建立健全中小学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等规定要求,修改完善《平遥县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实施办法》和《平遥县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体系参考标准》,进一步做好师德考核工作,健全教师信用记录、失信惩戒和守信激励制度,严肃查处师德失范行为,维护教师良好形象。  (此项工作由政教科牵头,纪检监察室等相关股室配合)  67、认真组织好有关评选活动。严格按照有关要求,认真开展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和优秀班主任等评选活动,规范评选程序,强化过程监督,落实公示制度,维护评选权威,切实调动广大教师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严肃查处暗箱操作、任人唯亲、优亲厚友等评选不公等现象。  (此项工作由政教科牵头,相关股室配合)  68、抓好学生校外教育工作。加强对青少年活动中心和乡村少年宫的指导,多形式开展学生校外教育和志愿服务,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坚决杜绝设施闲置、资源浪费等现象。  (此项工作由政教科牵头,相关股室配合)  &&&(九)王丽萍同志负责以下第69—72项工作  &&&&69、落实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对职责范围内的领导干部负监督责任。细化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规划、任务和措施,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贯穿到分管股室、包联学区、学校工作全过程,抓好监管,搞好督查。经常对分管股室人员和包联学区、学校主要负责人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强化分管股室、包联学区、学校工作的政风行风、干部作风建设以及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抓好分管股室人员和包联学区、学校主要负责人的教育、管理、监督,及时了解掌握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通过廉政谈话、问题约谈、诫勉约谈和质询函询等,做到早提醒、早教育、早预防、早纠正。切实把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挺在前面、落到实处,管好自己,管好亲属,管好身边人员。每半年要向局领导班子报告一次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每年至少听取一次分管股室、包联学区、学校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汇报。  (此项工作由党办、办公室牵头,各股室配合落实)  &&&&70、加强和改进教育工会工作。维护教师合法权益,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关心困难职工生活,提高生活待遇。督促学校执行好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此项工作由教育工会牵头,办公室、人事股等相关股室配合)  &71、加强妇委会、计生、共青团工作。贯彻落实上级妇联工作要求,维护女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关心她们的工作、学习和生活,了解、反映她们的意愿和诉求,因地制宜地开展有利于女教职工身心健康的各种活动,配合学校有关部门帮助女教职工解除后顾之忧,为女教职工办好事、办实事。严格执行落实上级的计生政策。抓好局机关共青团工作。  (此项工作由妇委会、团总支牵头,相关股室配合)  &&&&72、做好教育督导工作。认真履行督教、督学和质量监测职责,扎实开展专项督导、常规督导等督导工作。  (此项工作由督导评估办公室牵头,相关股室配合)  &&&(十)刘若清同志负责以下第73—74项工作  &&&&73、落实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对职责范围内的领导干部负监督责任。细化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规划、任务和措施,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贯穿到分管工作全过程,抓好监管,搞好督查。切实把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挺在前面、落到实处,管好自己,管好亲属,管好身边人员。每半年要向局领导班子报告一次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此项工作由党办、办公室牵头,各股室配合落实)  74、落实好分管工作。按照岗位职责,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做好发展计划与科技成果科、综合科的各项工作,协调做好县科技服务中心的建设工作。  &&(此项工作由办公室牵头,相关责任人和有关股室配合落实)  &&&(十一)王林普同志负责以下第75—86项工作  &&&&75、落实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对职责范围内的领导干部负监督责任。细化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规划、任务和措施,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贯穿到分管股室、包联学区、学校工作全过程,抓好监管,搞好督查。经常对分管股室人员和包联学区、学校主要负责人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强化分管股室、包联学区、学校工作的政风行风、干部作风建设以及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抓好分管股室人员和包联学区、学校主要负责人的教育、管理、监督,及时了解掌握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通过廉政谈话、问题约谈、诫勉约谈和质询函询等,做到早提醒、早教育、早预防、早纠正。切实把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挺在前面、落到实处,管好自己,管好亲属,管好身边人员。每半年要向局领导班子报告一次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每年至少听取一次分管股室、包联学区、学校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汇报。  (此项工作由党办、办公室牵头,各股室配合落实)  76、规范学校基建项目程序。学校基建工程严格实行代建制。加强学校基建项目的管理与指导,确保学校基建工程阳光、公开、透明。  (此项工作由基建办牵头,计财股、农村教育核算中心、纪检监察室等相关股室配合)  77、严格规范办学行为。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县有关政策规定,全面规范招生编班、教师从教、课程开设、学生作息、学校收费等行为,重点整治义务教育阶段乱择校、超班容量、超轨制以及学生课业负担过重、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等行为。对违反规定的,要根据有关政策和规定,对违规学校、学校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此项工作由教育股牵头,人事股、政教科、师资股、教研室、纪检监察室等相关股室配合)  78、严格规范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与使用。严格禁止学校、教师向学生推销或变相推销《晋中市教辅材料推荐选用目录》以外的教辅材料,三年级以上学生严格按照“学生自愿、无偿代购、一科一辅”原则,规范使用教辅材料,落实教辅材料督查制度,严肃查处教辅材料管理与使用不规范行为。  (此项工作由教育股牵头,教研室、纪检监察室等相关股室配合)  79、大力治理中小学教育乱收费。中小学校要严格按照省、市教育行政部门和物价部门规定要求合理收费。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严禁中小学校以借读费、择校费、赞助费等名义乱收费。严禁擅自立项、提高标准、扩大收费范围以及乱摊派和搭车收费等行为。公办普通高中不得以借读生、代培生、旁听生、国际课程班学生等名义收取高收费学生。严肃查处中小学校乱补课、乱收费行为。  (此项工作由教育股牵头,计财股、农村教育核算中心、招生办、纪检监察室等相关股室配合)  80、严肃查处教师有偿补课行为。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中小学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和《晋中市教育局严禁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十项规定(试行)》等有关规定,规范教师从教行为,树立教育良好形象。全县教师全部签定《在职教师自觉抵制有偿补课承诺书》,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在职教师有偿补课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  (此项工作由教育股牵头,成人办、职教股、学前教育股、人事股、政教科、纪检监察室等相关股室配合)  81、认真开展学校工程建设专项整治。按照省厅要求,扎实开展学校工程建设专项整治活动。严肃查处工程建设中的违规违纪问题以及学校工程立项、招标采购、工程经费管理等方面存在的腐败问题。对学校工程立项、工程经费管理、工程审计结果公开和工程管理风险等突出问题进行督查,针对隐患,研究制定改进措施和办法。  (此项工作由基建办、计财股牵头,纪检监察室等相关股室配合)  82、加强学校安全能力建设。落实校园安全责任,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强化学校安全工作督查与考核,杜绝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加强学校安全防范,深入开展安全教育,加强人防、物防、技防“三防”建设,提高学校安全防范能力。加强校园应急管理,积极组织开展安全应急演练,全面开展学生应急避险能力达标测试工作,提升学校安全保障能力。严格落实学校安全事故责任倒查制度,严肃查处失职、渎职行为。  (此项工作由安全法制股牵头,纪检监察室等相关股室配合)  83、严密组织中考体育测试工作。坚持公平竞争、阳光透明的原则,严肃认真搞好中考体育测试各项工作。加大对考务、场地器材准备、监考教师选用、相关人员培训等工作的督促指导和监督检查。严把免试体育考生及缓考学生资格审批关口和成绩记录关口,严肃查处在考试过程中的舞弊行为,严肃查处相关责任人。  (此项工作由体卫艺中心牵头负责,纪检监察室等相关股室配合)  84、积极开展各项体育艺术赛事。按照省、市、县要求,科学制定各项赛事规划、规程和方案,按照公平竞争原则,严密组织各类赛事活动。严把评委的选用关口、赛事评审关、结果公示关,确保赛事活动公平公正。严肃查处各类赛事活动中的违纪违法行为。  (此项工作由体卫艺中心牵头负责,纪检监察室等相关股室配合)  85、全面贯彻落实《突发事件应对法》。建立健全公共卫生应急工作机制、监测预警机制、部门协调机制和应急防控机制。加强卫生应急队伍建设,提高卫生应急能力,及时有效处置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实行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严格学校突发事件上报制度,严肃查处突发事件瞒报、迟报和少报行为。  (此项工作由体卫艺中心牵头负责,教育股、纪检监察室等相关股室配合)  &&&86、认真抓好“择校热”专项整治工作。按照省、市、县专项整治方案要求,扎实做好义务教育“择校热”等专项整治工作,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解决热点难点问题,维护教育良好形象。  (此项工作由教育股牵头,教研室、纪检监察室等相关股室配合)  &&&(十二)侯邦荣同志负责以下第87—97项工作  &&&87、落实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对职责范围内的领导干部负监督责任。细化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规划、任务和措施,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贯穿到分管股室、包联学区、学校工作全过程,抓好监管,搞好督查。经常对分管股室人员和包联学区、学校主要负责人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强化分管股室、包联学区、学校工作的政风行风、干部作风建设以及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抓好分管股室人员和包联学区、学校主要负责人的教育、管理、监督,及时了解掌握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通过廉政谈话、问题约谈、诫勉约谈和质询函询等,做到早提醒、早教育、早预防、早纠正。切实把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挺在前面、落到实处,管好自己,管好亲属,管好身边人员。每半年要向局领导班子报告一次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每年至少听取一次分管股室、包联学区、学校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汇报。  (此项工作由党办、办公室牵头,各股室配合落实)  88、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扎实推进义务教育阶段校长、教师交流改革,持续加大城乡教师交流力度,全面完成市局规定校长、教师交流工作的目标任务。加强交流教师、支教教师的过程管理,严肃查处交流不上岗以及脱岗、缺岗现象,严肃查处庸懒散拖和“吃空饷”问题。  (此项工作由人事股牵头,师资股、教研室、教育股、纪检监察室配合)  89、严格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提高选拔任用干部工作的民主、公开、竞争、透明的程度。建立健全科学的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机制,健全用人失察责任追究制度。杜绝程序不规范、任人唯亲、带病提拔现象发生。  (此项工作由人事股牵头,纪检监察室配合)  90、严格规范中小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严格落实市局关于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推荐、评审办法的规定要求,将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职称指标100%下放到基层学校,职称评审工作实行校推荐、市统考、县组织,集中封闭录课、异地评委评审,确保教师职称评审公开透明,公平公正,严肃查处职称评审过程中的违纪违法行为。  (此项工作由人事股牵头,纪检监察室配合)  91、公平公正做好教师评优评模活动。严格按照有关程序、规定和要求,做好教师各类评优评模活动,树立评选活动权威性、公平度、公信力,调动教师积极性和主动性,杜绝评选不公、暗箱操作等现象发生。  (此项工作由人事股牵头,政教科、纪检监察室配合)  92、严格初中信息技术毕业与升学考试。严格考试程序,严肃考风考纪,严密组织考务,确保考试公平公正、阳光透明,杜绝违纪现象发生。  (此项工作由电教馆牵头,纪检监察室、招生办配合)  93、规范教育信息化等设施设备采购。科学制定采购规划,强化专家论证评估,严格物品采购程序,强化全面全程监督,杜绝重复投资、资金浪费、暗箱操作、收受回扣等现象发生。  (此项工作由电教馆、仪器站牵头,计财股、农村教育核算中心、纪检监察室配合)  94、协助局领导班子组织县直学校乡镇学区每年1次的述责述职述廉工作。  (此项工作由人事股牵头,办公室、纪检监察室配合)  95、强化教育装备配套、管理、使用工作。建立依托教育装备系统工作监测平台,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功能室建设、应用和管理。健全完善教育装备管理使用规章制度,开展教育装备配备、管理、使用监督检查,提高教育装备使用效率。抓好教育装备改革试点的推进工作。严肃查处各区校在教育装备配、管、用等方面出现的违规行为。  (此项工作由仪器站、电教馆牵头,纪检监察室等相关股室配合)  96、严格组织中考理化实验操作考试工作。强化理化生实验室标准化建设,积极探索数字化实验室建设。加大中小学实验课教学指导,加强实验教师培养培训,提高中小学实验教学质量。规范各项实验操作程序,严密组织中考理化实验操作考试,确保理化实验操作考试的透明度、公平性、公信力,杜绝各类违纪现象发生。  (此项工作由仪器站牵头,招生办、纪检监察室配合)  97、严格落实中职学校国家中职教育资助和免收学费政策。加强中职学校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的规范管理,严格落实国家助学金公开公示制度,协调相关部门及时足额拨付资助资金。坚决杜绝中职学校虚假注册学生、套取冒领资助金等行为;坚决杜绝将不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纳入资助政策范围;坚决杜绝虚报套取、克扣冒领、贪污挪用、延缓发放等现象发生,严肃查处违规使用中职学生资助资金的行为,真正把国家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此项工作由职教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牵头,计财股、纪检监察室等相关股室配合)  &&&(十三)王天华同志负责以下第98—99项工作  98、落实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对职责范围内的领导干部负监督责任。细化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规划、任务和措施,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贯穿到分管工作全过程,抓好监管,搞好督查。切实把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挺在前面、落到实处,管好自己,管好亲属,管好身边人员。每半年要向党领导班子报告一次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此项工作由党办、办公室牵头,各股室配合落实)  99、落实好分管工作。按照岗位职责,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做好农村与社会发展科的各项工作,协调做好县科技成果推广中心的建设工作。  &&(此项工作由办公室牵头,相关责任人和有关股室配合落实)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领导班子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列入重要日程,对重大问题、重要工作、重要案件,及时听取汇报,认真研究解决。要分解任务,落实责任,把各项具体任务落实到人头上,对承担的任务有计划、有部署、有检查、有落实。局领导班子成员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以及政风行风建设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纪律,主动认领,坚决落实,确保实效。  &&&(二)强化工作落实。局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牢固树立规矩意识、担当意识、法治意识、大局意识,始终坚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斗争工作与其他业务工作有机结合、同步推进。要改进领导方式,转变工作作风,深入群众,深入基层、深入实际,狠抓落实,确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抓出成效,让广大群众确实体会到、看得见、摸得着的实际效果。  &&&(三)注重教育监管。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多形式、大力度加强领导班子和机关党员干部的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提高机关党员干部政治素质、理论水平、业务能力,形成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认识自觉、行动自觉。加强内部监督和管理,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局纪检组要聚集主责主业,全面落实监督责任,认真履行党内监督职能,切实把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能落到实处。  &&&(四)严格责任追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追究是关键。领导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是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违反或者未能正确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依据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  &  &&&日  平遥县教育科技局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机构  &  组&&长:刘利平&&县教育科技局局长  副组长:高永明&&县教育科技局副局长&&&&&&&&  &李家照&&县教育科技局副局长  &雷扬远&&县教育科技局副局长  &安修明&&县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  &侯晓泉&&县教育科技局纪检组长  &乔秉恭&&县教育科技局主任科员  &马金斌&&县教育科技局主任科员  &&&&&&&&&&&&王丽萍&&县政府教育督导室副主任  &&&&&&&&&&&&刘若清&&县教育科技局总工程师  &&&&&&&&&&&&王林普&&县政府教育督导室副科督学  &&&&&&&&&&&&侯邦荣&&县政府教育督导室副科督学  &&&&&&&&&&&&王天华&&县教育科技局副主任科员  成&&员:由各股室长、县直学校校长和乡镇学区校长组成。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办。  办公室主任:&高永明(兼)  副&&主&&任:&李家照&&侯晓泉  &&&&成&&&&&&员:&左振勋&&马奇巍&&郭亚伟&&宋元&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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