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偷哺乳期间偷盗价值7000元左右的手机,现在已经抓获,在公安分局,但是小偷是哺乳期间,现在应该怎么

为什么有些人抓了小偷不愿报警,不信警察会法办小偷?
我们这儿都流传一个说法,抓到了小偷,揍一顿泄愤即可。不必先报警,因为报警了,警察会做个笔录,顶多拘留个几天,就会把小偷放出来,所以没必要报警。不知道这个民间说法是否正确?如果不正确,为什么会给民众这样的错觉?针对这个说法,我搜了一下,全国各地,大部分地区盗窃满1000元就触犯刑法了,可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管制、拘役。这个标准应该很容易满足的,随便一个手机都值千元,随便一个农民工口袋里的钱,一般都有千元。那么是否各地执法机构在量刑的时候,倾向于轻判呢?比如“可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型或管制、拘役”这句话本身就很模糊,判你2年半也成立,拘留一周,也在这个标准内。同时也听说一个说法,犯法的人太多,监狱不够用了,所以盗窃这种不是恶贯满盈的,关几天就放了吧,没地方给他住啊。请问这个说法靠谱吗?
作为一名基层民警,我认为狱鹰(监所的兄弟无疑)的回答最为贴切。另外补充几点。一,抓获现行的案件一般都会根据已掌握的或者后期侦查而来的线索、证据进行处置,在办案过程中,需要获取证人证词、嫌疑人供述、现场照片、现场图、赃物、估价报告等硬性证据,保证扣押、发还、收缴、告知等程序公正,还要进行案件来源、抓获经过、前科等办案说明,以上不论是按照刑事案件还是治安案件处置,都需要经过严格的法律程序。并且在此过程中,需要经派出所,刑警支队,法制部门,分局长等审批,行政案件可在市局复议,刑事案件需检察院审查批捕等,所以一旦公安机关受理案件,出具相关回执,都会依法处理。然而在此过程中,会出现证据不足或者无法形成证据链条的情况,如狱鹰所说,聋哑人不配合,为了杜绝冤案假案,所谓撤案销案的情况也会发生,但是并不常见。
二、关于1000元标准,在具体办案过程中,民警实际操作面临的是两个标准,立案标准和起刑标准。而这两个标准在法律规定的框架内,需要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情况决定,每个地区会有相关的司法解释和具体规定。在我的工作地,盗窃案500元可立为刑事案件,2000元起刑。也就是说犯罪金额达2000元,法院会裁决嫌疑人受刑事处罚。低于2000元呢?转为治安案件进行处理,一般会行政拘留。具体内容可参见刑法,刑诉法,治安管理处罚法。
三,赃物价值并不是你购买物品时的价值。而被害人提供的发票等可以作为办案单位估价的基础和凭证,办案单位需要到当地物价部门评估价值,物价部门甚至需要做市场市场调查(实际上就是给二手市场打几个电话,走平均价),并且根据相关折旧公式出具评估报告作为证据。手机,电脑等电子产品折旧率很高哦。
四,一旦嫌疑人被处以治安拘留或者刑事拘留,需要进拘留所或看守所。这时问题出来了,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有几种情形可以做出处罚而不执行,如16岁以下,孕妇哺乳期,70岁以上老人等,刑法里也加大了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力度(甚至包括成年在校生),也有相关不追刑责的规定和解释。所以法律明确规定不执行处罚或免刑罚的,公安机关应依法而行。在现实中,入两所还需进行体检,而惯犯是什么样的人,小偷小摸很多沾毒,偷了一部手机一辆自行车能买点过瘾,所以就有大量的肝炎、艾滋病、结核病患者,两所就会很犯难,没有单独或者分区羁押条件的两所无法接收,不适宜羁押,治安的转暂缓,刑事的转取保或者监居,而几个嫌疑人能配合工作看完病再来拘留?几个交的起保证金或者能找到保证人?几个能在当地有固定住所?更别提群众抓获嫌疑人后,很多嫌疑人会在民警来之前吞针、吞螺丝、刀片甚至打火机零件,这样监所即使顶住压力收押了,民警还要反复给他看病,保证他的安全。
五,群众看到小偷被抓后,几天出来了,不是以上的几种情况,就是行政拘留期满,刑事案件一时还是看不到人出来的。如果渉案金额达到标准,嫌疑人肯定是会受到相关刑罚的。
综上,所谓官匪一家这种说法很容易伤害基层实打实干活的民警,民警队伍基数大,素质参差不齐,但是绝大多数民警都是风来雨去在自己的岗位上兢兢业业,真真希望能得到理解。补充---------------------------------------------------------------------------------------------------------------------------------是不是值班后眼花了,总感觉问题更改了。最后的一段话其实表明题主混淆了行政拘留和刑罚的概念,一个是拘留,一个是判刑,百度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刑法即可。另外,有关监狱不够用的说法是太天(che)真(dan)了。看到其他回答里,看到有关执法成本和警力不足的原因,其实一开始就想说出来,可是不会被人理解的,警力不足和我老百姓有何关系?为人民服务还要计算成本?警力的不足造成了民警长期透支健康和精力从事警务工作,因为关于现行犯的办案,在传唤上、审批上是有严格时间限制的,然而你需要固定证据的同时办理繁杂的文书工作,还要给犯人体检看病,有时候确实犯难,同时赶上两个案子你就有想死的感觉了。执法成本方面,如果你手里有一个诈骗500元案值的治安案件,有一条在外地的线索,协查?出差?领导会批准吗?你这一路上花多少钱?投入的警力和时间是否值得?以上也只是简单的从所谓“效益”或者“收益”来衡量执法成本,有些东西无法用成本、收益来衡量。记得大二时(十年前了)老师讲基层锻炼时的故事,西北一个小村子出了重伤案件,嫌疑人在逃,当地穷,真的穷,没有办案经费,民警怎么办?等拨款?出于最朴素的想法,不给伤者一个交代还怎么干警察,民警们自己凑钱出差去追逃,甚至有个民警把自己家的摩托卖了,老师返校时出差的民警还没回来。每当有群众指着我鼻子说道:“你就得给我服务,我是纳税人,我纳税出钱养的你们”,我就想起那个西北小山村民警的故事,民警也是人,也纳税,脱了警服也过百姓日子。执法成本怎么算?案上有本帐,心里有本帐。扯的越来越远,如果吐槽的功力能转化为能量,那民警个个都是超人了。。。。
有一些这样的情形。
为完善证据链,往往经历这样的流程,一是报警笔录,二是现场固定,也就是现场方位、细节等,现有工作中,这些工作更耽误时间,三是物证提取与固定,就是扣押财物(后续还会有发还等环节),四是价值认定,侦办盗窃案件必不可少的环节,物价鉴定中心有相应的鉴定规范,折旧率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指标,所以经常记录的是初始价格。五是犯罪主观认定。这只是实体上应当完善的部分。
在程序上看,抓获现行犯罪嫌疑人以后,基本确认以上内容以后才决定刑事拘留。这里遇到一个问题,学法律的人都知道可以先行拘留再进一步侦查,但是请注意,三天之内是无法干完这些事的,因为派出所基本上通过四班三倒的方式进行轮班,在复杂区域的派出所,一个班次接三四起刑事案件,十来起治安案件很正常。三天(团伙作案、流窜作案延期至三十日)报请批准逮捕,逮捕以后二个月内移送起诉。现在这样的案件进入刑事诉讼程序往往判几个月后解决,结果判决时刑期已经抵扣完了。
当然,以上的现实情况不全是原因。另外的原因还有这些:一是嫌疑人有重大疾病或传染病,比如艾滋病或结核病,看守所根据规定拒绝收押,这种情形很常见,可以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实话实说,这相当于放人,因为确实兼顾不过来,很多嫌疑人一溜烟不再出现,更别说随传随到。二是小偷特别是扒窃的嫌疑人中有相当多是聋哑人,gaj核实主观方面的犯罪构成非常难。三是现有侦查手段滞后,因为没有更多力量,精干力量只好被用来确保命案和重特大暴力案件的侦破,案件多发,新型技术手段兼顾命案和重特大暴力案件已经超负荷运转了,而且维稳工作越来越牵扯公安工作的力量(百分之三十左右,但从重视程度来说,占据注意力的绝对中心),扒窃等小案件根本难以顾及。
最后,警察,特别是刑事警察非常小心,他们基本是站在看守所的门槛上工作,任何一个失误就可能让他们跌进去,不排除有部分人敢于私放嫌疑人,但是无法被处理而采取行政处罚更多是深层次的问题。想更进一步探索,建议参考犯罪学方面的资料。
列位大神都说得很全面了,甚至有巴拉到执法成本,膜拜一下!我个人半归纳半总结如下:1、法制环境使然,现在法律规定的盗窃量刑都不是很高,但是对犯罪嫌疑人比较优待,不准刑讯逼供,那玩意是和身上那身皮绑着的。所以有些贼甚至被抓的时候第一时间自己先打电话报警了,警察是保护他们的?错,警察只是在保护一个人的基本权利,但是群众不会理解。2、盗窃的发案原因有很多种,很多人都是偷了被抓抓了再偷,为什么?这个就跟前段时间在讨论的东莞小姐一开始做这个就停不下来一个道理。来钱快等等,这些行业的职业忠诚度真是好高啊!量刑低,被抓几率低,总之就是机会成本低,所以很多所谓的“务工人员”一过完年就出去不是找工作而是去偷。这年头随便偷个苹果手机,别人还不得干活干个几星期!3、办案条件差,首先各地立案标准会不一样。欠发达地区可能千把块就够立案了,发达地区随便偷点就千把块了,浙江这边要两千以上,况且你一个手机买来三千,经过价格鉴定估价说不定一千毛毛出头。4、警力严重不足!!!艹尼玛的周老虎,提什么“有事情找警察”,早之前的买早餐送煤气罐就不说了,现在家里吵架不找居委街道办的必须找警察,酒喝醉了不找代驾找警察,小孩就在草地那边玩不带眼睛看不到找警察,工资不发找警察,所有行政部门执法的都找警察联合执法。记得N年前有个过年体“大年三十晚上,拖着疲惫的身体,下半夜从公司回家,在路上被警察拦住,那个人一定是XXX”然后XXX被程序员等等职位代入,显示这个岗位的辛苦!尼妹啊,你编这个过年体的时候考虑过警察的感受吗?好像警察大年三十在外面巡逻是天经地义似的,好吧确实是天经地义的!扯远了,发达地区,一天至少也得三四起盗窃案吧,一个刑侦民警每天平均一起有效案件好了,一年要破三百多起案件!!!你拿什么破!小CASE技术侦查轮不到你,看监控就算看到嫌疑人,你不认识他他不认识你,你去哪里找他!排摸?!你有时间排摸吗?一个案件从立案到逮捕到起诉,你有看过案卷没有,厚厚的一刀都是一个字一个字打上去的。5、社会环境使然,仇官现在是很严重的,但是真正的官来了,这些仇官的B都跟哈巴狗似的,就这些小办事员、小民警他们知道好捏,所以大环境越来越仇视基层民警之流,周而复始,关系很僵化。而且中国是关系社会,老百姓觉得我和你们不认识,你们是不会上心的。
这个其实不难理解,从法律角度说吧,大概想到两点。1,法律是用来追求正义的,但正义不是法唯一的价值。执法有各种成本。甲偷了一袋子黄金,乙偷了一袋子电池,虽然都够犯罪标准,二者消耗的司法资源也是一样的,但是抓住偷黄金的可以挽回数百万的损失,抓住偷电池的只能挽回一千多的损失,有点不值。当然有人会说这不是歧视嘛!这不公平。有句名言,迟来的正义不是正义。有人欠你1000元钱,你诉到法院,前前后后五个月,你请假去开庭扣的工资都有1000了。警察为了1000块去立刑事案,那就一定要腾出1000万那个案子的警力来,确实不值,因为对社会的贡献,可以更大嘛。2,一个小偷一伸手拿到一个w2014,和拿到一个老款诺基亚,对小偷的行为来说没区别,摸到什么拿走什么。但一个数额巨大,一个不是犯罪,有点不公平。但要是去手机店里冲着2014去,那又是一回事了,所以有时候也要看具体情况,社会危害性小的可以放过。
1、怕麻烦2、怕报复3、取证难4、认定标准较高(看属于何种盗窃以及涉案价值)5、警力的严重不足对于一楼说的警察对犯罪的放纵,纯属扯淡。首先,所谓的警匪勾结存在的很少,其次,实在不要抬高小偷的水平,其他性质的犯罪不敢说,我还真没见过与小偷勾结的警察
我在南京丢了钱包,警察跟我说,少于3000不能立案
虽然觉得排名第一的答案甚有道理,但是作为上周五刚刚苦逼的在公车上被偷了两部手机(工作电话和私人电话)并且果断报警,而因为民警的处理不妥当,小偷在我们眼皮底下快速跑掉;民警连眼皮也不眨,至今也没有调到监控;案情完全无进展的人而言,我切身感受到的是民警的不耐烦、冷漠和敷衍了事。民众不愿意报警是因为总被类似的事情磨光了信任吧...另,关于纳税问题,我们公司倒是丝毫不手软,完全不避税,每次看着工资条上的数字,想想自己面对困难时各部门的态度,实在有种被政府剥削的痛苦感啊。。补充一下,手机价值确认达到了当地立案标准了
盗窃分很多,入室,扒窃等,其实破案数多,但是发案更多,破案率低。这跟警力不足有很大关系,另外一个盗窃团伙作案很多起,被抓获后因为取证等原因认定的很少所以也造成了破案率低。
你去过河北省石家庄市嘛?在前些天云南火车站恐怖事件后曾经有一个段子是这样说的:如果这帮恐怖分子是在东北作案的话,还没进站就都被打残了;如果这帮恐怖分子是在石家庄作案的话,还没进火车站刀就被偷了~呵呵,在东北怎么样我不知道,但是后面调侃的在石家庄那段我是深信不疑。我大学是在河北石家庄一个所谓的省内名校就读,校址毗邻让人闻风丧胆的“南焦客运站”,这是个怎么样的地方?可以说,你如果在站里等车的话,随便一眼过去就能看见扒手,治安之差非你能想象得到。本人曾经大学期间,更准确的是大学前两年的时间里,丢过两辆崭新的自行车和一部九成新的手机。手机就丢在南焦小偷站。。。不,南焦客运站。当时人潮汹涌,我本着“始发站还坐不到座位就白活了”的心理义无反顾的冲在赶车队伍的最前头,如你所知,当我满足的坐到座位上时我发现手机被偷了,而此时已经有五个人站了起来,声明手机被盗。我们几个下车去追,根本找不到人,然后报警,来了辆破帕萨特接了我们几个去了派出所,接着就是做笔录,接着不出意料让我们回去等消息。几个人只能认倒霉,因为JC蜀黍直接说了,你们别抱太大希望,我暗地里说,你压根就没想给找。长篇大论磨叽一堆,下面的才是关键:为什么石家庄的小偷都那么肆无忌惮,一辆公交敢偷饱了再走?南焦客运站只不过是石家庄小偷猖獗的缩影,老火车站、高教市场,数都数不过来,所有人都知道,石家庄的JC和小偷是多么的“亲密”,小偷根本就不用担心犯事了会怎么样,休说大多数人不会报警,即使被抓了现形,石家庄小偷最常说的话就是:既然看到了就给你吧。这才是真实的原因。
一线民警恰好是机器最底层,直面民众,上面的任务必须完成,下面的怨气必须顶上,东北有个俗称,受气包,有点像。换句话说真要维持公权,势必要放弃些私权,在国家面前,任何个人,都微不足道。
话说,在我们那里,抓到小偷都是朝死里狠打,打个半死扔远点,下次再来的肯定不会是这个偷儿了,据说他们再路过都是远远的绕路。
我去,要不要这么巧,我现在在南京汽车站,刚刚有个大叔来问我要不要手机,5s
父母都要打孩子呢,何况小偷
现在讲究依法办案,你懂的。另外,有次坐警车上,警察同志说:找人打一顿吧。他们没什么办法。
违法犯罪成本太低,执法司法成本太高
所以捉到了打一顿才是最好的方法,既然没人去治,那就自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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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方案1:案件尚未办结,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 在交付执行前: (一)可能判处管制。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二百五十四条 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可以监视居住,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三)患有严重疾病、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在交付执行后,必须保外就医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可以监视居住,案件尚未办结: (一)患有严重疾病,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三)生活不能自理,可以暂予监外执行,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不得保外就医。 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 (五)羁押期限届满: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请参考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 《中国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五条 人民法院。 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以取保候审、被告人。 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您好; (四)羁押期限届满,但犯罪嫌疑人。谢谢、被告人。 第七十二条 人民法院、生活不能自理,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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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您好!请参考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谢谢! 《中国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五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问:想了解小偷偷盗手机,监控拍到小偷实施全过程,我已经报案,现在小偷被...答:哺乳期是特殊时期,法律有特殊照顾,让她赔钱就行了,你还指望判她刑?===========================================问:想了解小偷偷盗手机,监控拍到小偷实施全过程,我已经报案,现在小偷被...答:一般情况下,可恶的小偷偷了手机后不会按关机键的,都会直接拆电池的,接着就会把你手机你的卡给扔掉(如果小偷是游戏迷的话就会拿你的卡充值游戏币);之后,小偷会在无卡的情况下开机,把手机格式化。最后,小偷就会把手机低价买掉。这就是小...===========================================问:妻子在菜市场买菜被小偷偷走4000多元和一部手机,及时报了案,派出所只...答:盗窃罪的最低追诉标准每个地方规定的不一样,一般是盗窃公私财物800元以上的(有的地方规定是1000元以上)即达到盗窃罪的最低追诉标准,也就是说金额达到最低追诉标准后,既可以盗窃罪论处了,未到达最低追诉标准的,一般以普通治安案件处理。 ...===========================================问:妻子在菜市场买菜被小偷偷走4000多元和一部手机,及时报了案,派出所只...答:可以的,别因为有什么密码和什么远程追踪的就可以防小偷了,他们偷去给那些品行低下的技术高手进行破解和分析,之后呢。。。。。 这就不难解释苹果机还会有人偷了。===========================================问:我在不久前被偷了手机,昨天我给我的手机打了过去,接电话的是个女的,...答:一:一般被偷手机后马上致电运营商挂失号码先以防没必要损失,然后再告知朋友被偷的事。 二:一般小偷卖完手机都是扔了SIM卡,小偷不会留什么心眼,只是想弄钱,免得给自己留不必要的麻烦。 三;请求司法保护,可以和公安局,电信或网通的联系,...===========================================问:门店被盗,小偷被抓。人赃俱获但小偷却被释放,百姓何处伸冤? 09年2月1日...答:由政府主导,联合有志市民,建立民间反扒队,我认为要在全市范围里形成一种打击小偷的风气,不期望路不拾遗,但也不能自扫门前雪,对于小偷应该同防同斗。相信小偷在这种社会氛下也会害怕而有所收敛的! 现在的法制,小偷抓进去,几个小时后又放...===========================================问:晚上几个15岁左右的小孩撬门进来,偷走手机38个,约合人民币20000于元,...答:金额已经构成犯罪了 但是是未成年人 你可以在刑事案件的审理中提出附带民事赔偿的诉讼。赔偿多少要根据你被盗窃受到的实际损失决定。 下面是法律条款 《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三条第二款规定:“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问:我朋友因为收二手手机被带走了,现在人在看守所,听说被打成同案了,不...答:好像不会,好像构成盗窃罪的最低限额为1000 这样最多罚你俩钱,没有钱的话就拘留15天,估计你两样都得要。===========================================哺乳期并非酌定情节 判不判刑主要看对违法行为的认定,看估价有没有超过盗窃罪的认... 元,再一个,要看有没有其他犯罪行为。 不过呢,如果只是盗窃这部手机,估价又不高的话...=========================================== &就你所述,判缓刑的几率大.=========================================== 第二百一十四条 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对...=========================================== 如果犯罪了,应该收到刑法的处罚。=========================================== 可以判刑,暂予监外执行.建议聘请律师,争取缓刑.===========================================这是"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这两个都是强制措施,对于一些不适宜逮捕的对象可以适用。取保候审适用于:有逮捕必要,但因患有严重疾病,或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首先,先说下关于时间的问题,超过30天一般已转逮捕了,根据你提供的案情推断如下 一、现在是逮捕后的侦查阶段,最长为5个月 二、审查起诉阶段,最长为1.5个月(排除退回补...===========================================醒后汗泄即止为特征的一种病征。"盗"有偷盗的意思,古代医家用盗贼每天在夜里鬼祟活动,来形容该病证具有每当人们入睡、或刚一闭眼而将入睡之时,汗液象盗贼一样偷偷的泄...===========================================如果你所说的女人确实查实有两起盗窃行为,且价值如你所说,那么该女子已构成盗窃罪... 我估计是取保候审,你所说的5000元可能是保证金,因为在哺乳期的妇女是不适用刑事拘...===========================================盗窃数额特别巨大,则法定量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但一般盗窃10万元的... 哺乳期结束后,再予以收监并执行刑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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