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哺乳期合同到期不续签了,公司说不续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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哺乳期内合同到期,公司提出不续签可以吗
本人劳动合同11月初到期了,公司目前提出不续签,但鉴于我还在哺乳期(哺乳期到明年4月底),公司给了两个方案,一是到合同期我离职,补偿我三个月工资和从离职开始到明年哺乳期结束的70%的工资,二是合同顺延至哺乳期结束后我再离职,就没有经济补偿了,请问公司这样做合法吗?
 问题来自:浙江 - 绍兴 悬赏:10分 咨询时间: 15:41 咨询人:quanquan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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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快车律师回复共2条回复
1、即使顺延,也是要依法支付经济补偿的。2、仅供参考!
回复时间: 18:04
您好,此处仅限于对于律师的回复作评论。
劳动合同法规定产假不少于98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有过错的除外)。你们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如果不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者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1、按照《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四条: 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若公司强迫辞退,是可以视为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和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而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经济补偿: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2、另外,劳动合同解除必须在哺乳期结束后,所以还可以补偿哺乳期内的工资。
回复时间: 16:03
您好,此处仅限于对于律师的回复作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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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关于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的赔偿问题,请帮忙具体些,如果公司不同意赔偿我该如何申请劳动仲裁?谢谢
悬赏分:60&
问题已解决
于03/11进公司,每年4月底签一次合同,到2010年4月底公司以本人在孕期为由要将合同延期到哺乳期满后再签合同,现在哺乳期满后如果公司不续签合同,我应该得到哪些赔偿?双倍赔偿是指2008/1之后的吗?那么是否是2008/1到现在即三个月工资的2倍?再加上8个月的工资?如果2008/1之后我已签2次合同是否形成无限期合同呢?具体的赔偿是多少?恳请帮忙回答。感谢!
纵横法律网网友
1、哺乳期满后如果公司不续签合同,我应该得到哪些赔偿?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期满除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原劳动合同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外,劳动合同到期而终止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该劳动者经济补偿金,从日期到你离职止,每年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
2、双倍赔偿是指2008/1之后的吗?那么是否是2008/1到现在即三个月工资的2倍?
双倍工资是从日之后才有这样的规定的。双倍工资是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惩罚性赔偿金,你的哺乳期顺延情况不属于这个情况。是否能获得双倍赔偿要严格计算,你在这里说的不是很清楚。
3、如果2008/1之后我已签2次合同是否形成无限期合同呢?具体的赔偿是多少?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如果日后签订了两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续订劳动合同就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即你第三次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否则只执行“1”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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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横法律网网友
在没有解除劳动合同之前,赔偿不会发生。
纵横法律网网友
1、哺乳期满后,若公司不续签合同,你可以得到约7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约7个月时不知道你的哺乳期到是什么时候结束,不知你什么时候不续签。原则是工作满一年计算一个月,超过半年不足一年的按照一年计算,不足半年的,按半个月计算);
2、双倍赔偿是指2008/1之后的吗?不是;
3、签订两次合同属于无固定期限合同。赔偿数额应该是我说的第一条的双倍。
很具体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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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不续签,那是你的权利。但只有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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