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到检查院还能撤诉累犯刑事责任年龄吗

因斗殴事件,对方确认轻伤,案件已到派出所。如果对方撤诉,请问法院还会追究刑事责任吗?派出所人员说,_百度知道
因斗殴事件,对方确认轻伤,案件已到派出所。如果对方撤诉,请问法院还会追究刑事责任吗?派出所人员说,
斗殴事件,赔偿的是民事责任,对方撤诉法院还是要追究刑事责任,案件已到派出所?派出所人员说,请问法院还会追究刑事责任吗。如果对方撤诉,对方确认轻伤
我有更好的答案
按默认排序
刑事部分是否移送审查起诉是公安机关的责任,轻伤就到了够罪标准是故意伤害,你们只能就民事部分你们达成和解取得对方的谅解,不是对方想撤诉就能撤诉的,是公诉案件
属于故意伤害轻伤案件,如果检察院提起公诉,那么是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如果检察院不起诉,对方不提起自诉或提起自诉后撤诉的话,是不追究刑事责任的。
如果达到轻伤程度,就不是简单的民事案件了,属于公诉案件。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不是哪一方说撤就撤的了的。
构成轻伤或以上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不能随便撤诉
属于公诉刑事案件,不能对刑事部分撤诉。
如对方愿意不追究,法院可酌情从轻处罚。
其他类似问题
撤诉的相关知识
等待您来回答
下载知道APP
随时随地咨询
出门在外也不愁36刑 事 诉 讼 法-第8页
上亿文档资料,等你来发现
36刑 事 诉 讼 法-8
检察机关建议补充侦查(2次);;合议庭建议补充侦查(合议庭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被;2、检察院应在1个月内补充侦查完毕;三、补充侦查的方式;(一)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退回补充侦查的案件必须是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案件;(二)检察院自行补充侦查;自行补充侦查的案件,既可以是原来由公安机关立案侦;第五节侦查监督;一、侦查监督的概念和意义;(一)概念:人民检察院依法对
检察机关建议补充侦查(2 次) ;合议庭建议补充侦查(合议庭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被告人可能有自首、立功等法定量刑情节,而起诉移送的材料中没有这方面证据材料的,应当建议检察院补充侦查。没有次数)2、检察院应在1个月内补充侦查完毕三、补充侦查的方式(一)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退回补充侦查的案件必须是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案件(二)检察院自行补充侦查自行补充侦查的案件,既可以是原来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案件,也可以是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侦查的案件。 第五节
侦查监督一、侦查监督的概念和意义(一)概念:人民检察院依法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的监督(二)意义1、统一法律实施、保证办案质量2、保障公民合法权益3、提高侦查人员执法水平、维护法制权威二、侦查监督的内容三、侦查监督的程序(一)发现侦查违法行为(二)对侦查违法行为的处理1、口头通知纠正:较轻的违法行为2、发纠正违法通知书:较重的违法行为3、移送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侦查行为 第十二章 起
起诉概述一、起诉的概念刑事诉讼中的起诉是指法定的机关或者个人,依照法律规定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控告,要求法院对被指控的被告人进行审判并予以刑事制裁的一种诉讼活动二、起诉的模式1、国家追诉主义与私人追诉主义国家追诉主义:又称国家垄断主义(起诉独占主义),是指刑事案件的起诉权由国家垄断行使。受犯罪行为侵害的被害人没有向国家审判机关直接控诉犯罪的权力。私人追诉主义:是指刑事案件的起诉权由个人行使。2、起诉法定主义与起诉便宜主义起诉法定主义:指只要犯罪嫌疑人存在足够的犯罪嫌疑,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条件,检察机关就必须提起公诉。起诉便宜主义:又称起诉裁量主义。案件经侦查终结确认犯罪嫌疑人具有提起公诉的充分犯罪嫌疑,也符合起诉的条件,法律上仍允许检察机关行使自由裁量权,决定是否起诉。三、起诉的种类1、公诉2、自诉3、公诉兼自诉制度四、起诉的任务和意义1、启动审判程序:不告不理2、履行控诉职能的方式3、确立审判范围⑴未起诉的事实,不能审判⑵未起诉的人,不能审判⑶审判结论所确认的人和事必须与起诉相一致第二节
提起公诉一、审查起诉1、概念和意义概念:人民检察院对侦查机关或侦查部门侦查终结移送起诉的案件受理后,依法对侦查机关或侦查部门认定的犯罪事实和证据、犯罪性质以及适用的法律等进行审查核实,并作出处理决定的一项诉讼活动意义:⑴有助于监督侦查活动的合法性⑵体现慎用起诉权思想,有利于保证公民合法权益和公诉的公正、严肃性⑶有助于公诉机关顺利完成控诉职能2、对移送起诉案件的审查程序⑴受理:在7日内审查形式是否符合要求⑵审查①审查的内容②审查的步骤、方法⑶处理①退回补充侦查
③提起公诉②建议侦查机关撤销案件
④不起诉3、审查起诉的期限⑴1个月、1个半月(重大、复杂案件)⑵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①补充侦查: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②改变管辖: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⑶中止审查:嫌疑人潜逃、患有精神病及其他严重疾病不能接受讯问,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共同犯罪中的部分犯罪嫌疑人潜逃的,对潜逃的犯罪嫌疑人可中止审查《刑事诉讼法》第168条1、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 ;2、有无遗漏罪行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3、是否属于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4、有无附带民事诉讼;5、侦查活动是否合法《检察院规则》第250条:(具体化为10个事项) 审查步骤、方法1、审查案卷材料:对起诉意见书以及全部案卷材料和证据进行全面、认真审查2、讯问犯罪嫌疑人3、听取辩护人意见4、听取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意见5、调查核实其他证据二、提起公诉1、概念: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将犯罪嫌疑人提交法院,要求法院通过审判追究其刑事责任的一种诉讼活动2、条件(《检察院规则》第279条)⑴犯罪事实已经查清⑵证据确实、充分⑶依法应当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刑诉法第15条)3、起诉书的制作和移送⑴起诉书的内容⑵起诉书的移送方式①全案移送主义:②起诉状一本主义:③主要证据复印件移送主义:我国96年法律第150条“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于起诉书中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并且附有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和主要证据复印件或者照片的,应当决定开庭审判。”起诉书:有明确指控的犯罪事实其他材料:证据目录、证人名单、主要证据的复印件或照片 ?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283条规定:?
人民检察院针对具体案件移送起诉时,“主要证据”的范围由办案人员根据本条规定的范围和各个证据在具体案件中的实际证明作用加以确定。?
主要证据是对认定犯罪构成要件的事实起主要作用,对案件定罪量刑有重要影响的证据。?
主要证据包括:?
(一)起诉书中涉及的各种证据种类中的主要证据;?
(二)多个同种类证据中被确定为“主要证据”的;?
(三)作为法定量刑情节的自首、立功、累犯、中止、未遂、正当防卫的证据。?
对于主要证据为书证、证人证言笔录、被害人陈述笔录、被告人供述与辩解笔录或者勘验、检查笔录的,可以只复印其中与证明被告人构成犯罪有关的部分,鉴定书可以只复印鉴定结论部分。 4、适用简易程序的公诉案件的起诉对于依法可能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单处罚金的公诉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人民检察院有权建议或者同意适用简易程序。检察院对于建议或者同意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应当向法院移送全部案卷和证据。 5、公诉的追加、变更和撤回⑴发生时间:人民法院宣告判决前⑵公诉的追加、变更和撤回①追加:检察院发现遗漏的同案犯罪嫌疑人或者罪行可 以一并起诉和审理的,可以要求追加起诉
②变更:检察院发现被告人的真实身份与起诉书中叙述的身份不符,或者犯罪事实与指控的犯罪事实不符,可以要求变更起诉③撤回:检察院发现不存在犯罪事实、犯罪事实并非被告人所为或者不应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可以要求撤回起诉⑶发生方式:①建议人民检察院补充或者变更起诉 ;②检察院主动要求; 三、不起诉1、概念:检察院对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起诉的案件和自行侦查终结的案件进行审查后,认为犯罪嫌疑人的行为不符合起诉条件或者没有必要起诉的,依法作出的不将案件交付人民法院审判的一种处理决定2、不起诉的种类(1)法定不起诉:“犯罪嫌疑人有本法第15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第142条第1款)(2)酌定不起诉: “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做出不起诉决定” (第142条第2款)(3)存疑不起诉(证据不足不起诉):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第140条第4款)注意:
此类不起诉体现了疑罪从无原则;检察院在作出此类不起诉决定后发现新的证据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提起公诉; ? 《刑事诉讼法》第15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3、不起诉的程序(1)《不起诉决定书》的制作及送达送达:被不起诉人及其所在单位、公安机关、被害人(2)相关事项的处理①被不起诉人:移送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罚、行政处分或者没收其违法所得②涉案财物:解除扣押、冻结、查封(3)对不起诉决定的救济①对公安机关的救济(要求复议、复核)②对被害人的救济(经申诉而起诉;不经申诉而起诉)③对被不起诉人的救济(申诉)④其它规定――检查系统内上级对下级的监督四、案例 第三节
提起自诉一、自诉案件的概念和范围1、概念2、范围:⑴告诉才处理的案件⑵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二、提起自诉的条件1、刑事案件的被害人告诉2、属于自诉案件的范围3、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管辖4、有明确的被告人、具体的诉讼请求和证明被告人犯罪事实 的证据5、符合司法解释有关规定(针对第三类自诉案件)三、提起自诉的程序1、提交《自诉状》,口头提出自诉的书写告诉笔录2、人民法院审查案件是否符合条件并做出相应决定不予受理:犯罪已超过追诉时效的;被告人死亡或下落不明的;自诉人撤诉后就同一事实又自诉的(证据不足的除外);经法院调解结案,自诉人反悔,就同一事实再行自诉的;民事案件结案后,自诉人就同一事实提起刑事自诉的视为放弃诉权:自诉人明知侵害人是2人以上,但只对部分致害人自诉的,视为对其他侵害人放弃诉权;
共同被害人中部分自诉的,被害人接到法院通知后在一审宣判前未提出自诉的视为放弃诉权四、案例? 【案情】1999年8月,某市印染厂女工赵某突然失踪,几天后,在郊区一片废弃的建筑工地上发现其尸体。该市公安局经立案、侦查,认为该市印染厂的司机钱某有嫌疑。侦查终结后,公安局于日将案件移送至该市检察院审查起诉。市检察院接到公安局移送起诉的案件后,由检察员孙某一人对犯罪嫌疑人钱某进行了讯问,即认为证据不足,遂于11月12日退回公安局补充侦查。12月19日,公安局补充侦查完毕,再次移送起诉。市检察院经过审查,认为证据仍然不足以证明钱某实施了杀人行为,遂于日作出了证据不足不起诉的决定。市检察院公开宣布该不起诉决定,并于2月12日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了公安局、犯罪嫌疑人钱某、被害人赵某的母亲李某。市公安局认为不起诉决定不当,于是继续羁押钱某并向上一级检?????????? 察院即该省人民检察院提请复议,省检察院维持了不起诉决定。李某对不起诉决定不服,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该法院以未先行向检察机关申诉为由拒绝受理。 问题:试分析本案中公、检、法机关行为的不当之处,并说明理由。
1.市检察院接到公安局移送起诉的案件,不应仅由检察员孙某一人来讯问犯罪嫌疑人钱某。因为讯问犯罪嫌疑人应由二名以上办案人员进行。
2.市检察院不应在仅讯问了犯罪嫌疑人钱某后即认为证据不足。检察院审查案件,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被害人和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委托的人的意见。
3.市公安局自11月12日接到案件,至12月19日才补充侦查完毕,超过了补充侦查的法定期限。补充侦查期限是1个月。
4.市检察院自日接到公安局补充侦查完毕再次移送的案件,日才作出不起诉决定,审查起诉超过法定期限。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期限是1个月,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5.市检察院除了应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公安局、犯罪嫌疑人钱某外,还应该送达钱某所在的单位市印染厂。检察院应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不起诉人和他的所在单位。
6.市公安局认为不起诉决定不当,不应继续羁押被不起诉人钱某。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的,公安机关对在押的被不起诉人应当立即释放。
7.市公安局认为不起诉决定不当,不应向上一级检察院提请复议。公安机关认为不起诉决定不当,可以要求作出决定的检察院复议,意见不被接受,可向上一级检察院提请复核。
8.法院不应以未先行向检察机关申诉为由拒绝受理李某的起诉。被害人不服不起诉决定的,可以先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人民检察院维持不起诉决定的,再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案情】段锋(1981年12月出生)于1997年8月与李琳(1980年出生)相识。建立恋爱关系后不到两个月,两人即在段锋的工厂单身宿舍同居。同居后,两人常因琐事争吵。日晚,李与段又发生争吵。段欲外出躲避,被李拉住不放。二人争吵时,住隔壁的赵某、韩某、王某等三人前来劝架。段因李不松手,恼羞成怒,威胁李再不松手,就将其衣服撕光。李仍不松手。段把李身穿的睡衣及内衣裤全部扯掉。赵某见状扔给李一件外衣。李因穿衣而松手后,段即走出宿舍。以后,两人继续同居,并经常因生活琐事争吵。日,两人争吵时,段打伤了李。李去医院诊治,县医院诊断为轻伤。李为治疗而花费了2000余元医药费。? 李因感到与段不能再继续维持同居关系,日向县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所提诉讼请求共两项,李要求段锋赔偿全部医药费,解除与段的同居关系。所提请求的主要理由,一是段峰系致伤责任人,医药费理应由其承担;二是两人经常争吵,并曾受当众撕光衣服之侮辱,两人同居无法维持。? 县法院受理后经审查认为,被告人段峰打伤李琳及当众扯光妇女衣服的侮辱行为,已构成犯罪,因此决定将本案转刑庭处理。刑庭认为,本案系自诉案件,故在决定采用独任审判后,由审判员通知李琳作为刑事诉讼自诉人,并将其民事诉状作为刑事自诉书。同时告知段有权聘请辩护律师,但段表示不请律师。? 法院决定于日公开审理本案。开庭前一天,李琳告知法院,她不愿控告段犯罪,仍只想通过法院解除与段的同居关系并让段赔偿医药费。因开庭日期已定,县法院决定如期开庭。开庭审理时,只有段峰一人到庭。法庭审理时,只是对段进行了讯问。讯问后,由于事实清楚,段峰亦全部承认。故未让段峰作最后陈述,随即当庭作出判决,对其以伤害罪和侮辱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 1年和2年,合并执行有期徒刑2年半,并告知段峰有上诉权及上诉期限,但对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未作出处理。? 【问题】? 请指出县法院在受理本案阶段、法庭审理过程中以及判决时,哪些做法违反了《刑事诉讼法》的规定。 ⑴县法院未经审理就认为段锋的行为“已构成犯罪”,违反了《刑事诉讼法》 “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原则。⑵县法院“决定将本案转刑庭作为自诉案件处理”错误。本案属于刑事自诉案件,因为侮辱案件和轻伤害的故意伤害案都属于自诉案件,实行不告不理。本案中,民庭的法官在自诉人李琳没有提出自诉要求的情况下主动将案件转到刑庭作为自诉案件处理错误。⑶法院“将民事诉状作为刑事自诉书错误。《高法解释》第189条规定,自诉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刑事自诉状;附带民事诉讼的应当提交刑事附带民事自诉状。自诉人书写自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告诉,由人民法院?包含各类专业文献、外语学习资料、行业资料、生活休闲娱乐、专业论文、中学教育、36刑 事 诉 讼 法等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2013 年 1 月 1 日正式实施 (1979 年 7 月 1 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 1996 年 3 月 17 日第八届全国...  ///tiwen.htm 律师在 线解答 云法律网拥有万名专业律师 3-5 分钟快速解决您的法律问题最新刑事诉讼法全文(2013)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  人民法院、 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 必须严格遵守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 规定。 第四条 国家安全机关依照法律规定,办理危害国家安全的刑事案件,行使与...  年最新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全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已于 2012 年 11 月 5 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 1559 次会议...  年最新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全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已于 2012 年 11 月 5 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 1559 次会议...  第六章 刑事诉讼法 刑事诉讼流程图涉嫌犯罪行为 自首、报案、举报、控告 不予立案 自诉 立案侦查 聘请诉讼代理人 聘请律师提供法律帮助 起诉 审查起诉 驳回 和解 ...  《刑事诉讼法》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刑事诉讼法的概念、历史发展、 任务、基本理念、基本原则、专门机关、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证据制度、 强制措施以及刑事...强奸未随女方撤诉,案件没到检查院,还用走司法成序吗_百度知道
强奸未随女方撤诉,案件没到检查院,还用走司法成序吗
强奸未遂,女方撤诉,没有到法院,那就不追究刑事责任了
其他类似问题
按默认排序
其他4条回答
院量刑会综合考虑犯罪动机、有无自首,会见当事人、社会危害性,查清案情,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本律所可接受当事人全权委托。如需帮助,了解案情提供法律帮助,调取有利证据。建议及时委托律师,以及当事人的认罪态度等因素确定、是否累犯;阅读案卷,以免错过最佳时机、立功等从轻减轻情节,请来电或来所面谈,无需当事人出面,办理取保候审,尽最大努力争取最低刑期、主观恶性
既然撤诉,不需要。
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如需帮助来电免费咨询
撤诉的相关知识
等待您来回答
下载知道APP
随时随地咨询
出门在外也不愁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刑事责任能力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