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被摩托车撞成重伤,肇事者是合同工和编制的区别清晨下班,可追单位责任吗

没有签定劳动合同工作满一年,员工在下班时间骑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第三者受伤花费的费用!老板有责任承担吗?出事后老板无故又辞退员工这样合理吗?老板应承担相应损失吗?
没有签定劳动合同工作满一年,员工在下班时间骑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第三者受伤花费的费用!老板有责任承担吗?出事后老板无故又辞退员工这样合理吗?老板应承担相应损失吗? 20
补充:员工本人没受伤。
1、老板没有赔偿责任。赔偿责任根据事故认定书,由责任方承担。
2、如员工受伤可申请认定工伤,而给第三者造成的损害,则由责任人承担,让老板承担没有法律依据。
3、单位无故辞退员工,应支付经济补偿金。
其他回答 (10)
首先要看是否在公司所管辖范围内,若在,则公司费用全部处理。
无辜辞退员工肯定是不合法的,这一点在员工与第一雇佣方合同上应该有写。
相应赔偿可按合同保险一条处理。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职工受伤可要求单位支付医疗费等必要费用,第三者的费用不包括。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单位辞退员工是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支付的标准: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应该由老板承担,但是你要举证,第一你是在那里工作了一年,、第二你是在工作中遭到的侵害。你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没有双倍补偿工资,因为已经转化成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了。老板没权利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不能解除的原因太多了,不贴了。至于法定的保险,工伤等等他没给你上,由他负责赔偿医药费和补足保险金的责任。第三者的损害、根据雇员侵权,除非雇员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是由老板承担的。当然如果你是故意撞人属于严重违反单位章程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一般的交通肇事不属于。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下班时间是不是回家的路上?是 的话老板要负责的,
2;辞退时有没有补发工资?没有 的话不合理!
3;前两条没一个的话,先找劳动仲裁,后起诉至管辖法院
根据国家工伤保险条例规定: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职工受伤可要求单位支付医疗费等必要费用,第三者的费用不包括。
根据以上情况看来员工认定为工伤都比较难,第三者的费用更是不报销的.老板并不承担任何责任.

另外关于无故辞退来说,虽然没有签定劳动合同,但是事实合同已经成立,单位辞退员工是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具体为: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也就是说老板应该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员工没有受伤,则不能认定工伤。若员工受伤,则不管是否签订劳动合同,只要存在劳动关系,就可以认定工伤。
但若是员工因交通事故致人损害,则不属于工伤的范围。老板没有责任承担第三者的赔偿责任。
老板不能无故开除你的。并且老板没与你签订劳动合同,你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一并要求赔偿损失。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三者的费用老板不承担支付的义务,并不承担任何责任.对于辞退员工,老板应该提前一个月通知员工,并支付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该员工还可以要求老板继续履行合同,因他们之间已经存在一个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如果你本人受伤,用人单位可以为你申报工伤,承担相应责任。因摩托车户主非用人单位,所以第三者受伤,用人单位无赔偿责任。如果你的摩托车手续合法,参加了交强险,那么第三者受伤,是有保险公司来保障的。至于用人单位辞退你,你可以收集可以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到社保局劳动稽查大队举报,申请处理,根据新法规定,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入职30天内为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离职时,需要承担经济补偿,补偿额度为,08年1月至离职当日的双倍薪金,并要求补交应交社保金。
没有责任承担。
如果在下班途中,员工发生车祸受到伤害,员工属于工伤,应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但员工在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他人伤害,这与老板无关,应该由员工自己承担责任。
因为工伤责任采取无过错责任原则,而交通事故的伤害赔偿责任属于过错责任原则,也就是说老板有过错就承担民事责任。根据《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民事责任主要由四个要件构成,缺一不可。
一是损害事实客观存在。这是民事责任的前提和依据。没有损害事实,就不构成侵权,行为人也不承担民事责任。
二是侵权行为的违法性。判断侵权行为的违法性,一定要以法律、教学法规为依据。
三是侵权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也就是说损害事实必须是侵权行为造成的。否则,行为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四是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
虽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他人伤害,有损害事实发生,老板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有违法行为,但如果老板与你签订了劳动合同就不会发生交通事故了吗?不可能的事情,因此损害事实与老板的违法行为之间没有因果关系,并且上班一定要骑摩托车吗?老板要求了吗?所以,老板不会承担赔偿责任。
当然,如果不是你的违法违纪行为,老板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应该承担违约责任,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因此,你可以要求2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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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定重伤必须要赔偿的,不赔偿金钱,有可能有刑事责任的
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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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要看对方起不起诉你,
那是必须的,不退财那能消灾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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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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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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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下班时间是不是回家的路上?是 的话老板要负责的,
2;辞退时有没有补发工资?没有 的话不合理!
3;前两条没一个的话,先找劳动仲裁,后起诉至管辖法院
根据国家工伤保险条例规定: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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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以上情况看来员工认定为工伤都比较难,第三者的费用更是不报销的.老板并不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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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没有受伤,则不能认定工伤。若员工受伤,则不管是否签订劳动合同,只要存在劳动关系,就可以认定工伤。
但若是员工因交通事故致人损害,则不属于工伤的范围。老板没有责任承担第三者的赔偿责任。
老板不能无故开除你的。并且老板没与你签订劳动合同,你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一并要求赔偿损失。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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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责任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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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侵权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也就是说损害事实必须是侵权行为造成的。否则,行为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四是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
虽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他人伤害,有损害事实发生,老板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有违法行为,但如果老板与你签订了劳动合同就不会发生交通事故了吗?不可能的事情,因此损害事实与老板的违法行为之间没有因果关系,并且上班一定要骑摩托车吗?老板要求了吗?所以,老板不会承担赔偿责任。
当然,如果不是你的违法违纪行为,老板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应该承担违约责任,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因此,你可以要求2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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