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拿女方控告男方外遇亲密照片起诉,对女方控告男方造成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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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小夫妻婚礼才办了不到一周,男方就提出要离婚,女方认为男方有了外遇,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并分割包括结婚礼金等在内的夫妻共同财产。
但是问题来了,办婚礼所收礼金25.5万余元,到底怎么分?这个问题很纠结。婆说婆有理,公说公有理……
你对这样的婚姻有怎样的看法?婚庆礼金怎么分?
闪婚闪了谁的财产? 结婚不到一周闹离婚 十万礼金怎么分?一对小夫妻婚礼才办了不到一周,男方就提出要离婚,但双方一直未能就相关问题达成协议。之后,女方认为男方有了外遇,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并分割包括结婚礼金等在内的夫妻共同财产。今年26岁的李华和大自己两岁的丈夫刘强2007年1月认识,并在之后确定恋爱关系。去年9月9日,两人领取结婚证书,并在今年3月20日和4月18日,分别举行了两场婚礼。李华诉称,今年4月25日,也就是两人的第二场婚礼举行还不到一周时,刘强突然提出离婚。她开始还试图挽回这段婚姻,但刘强一直坚持要离婚。女博士网恋3月闪婚 为半套房新婚1月便闹闪离男方是我市一效益很好的设计院的设计师,女方是我市著名大医院的医生。两人QQ认识后,3个月就结婚,但1个月后就离了―――原因是男方承诺一结婚就在房产证上加上老婆的名字,哪知结婚后迟迟不行动,女方觉得被“算计”了。 两人为房子的事闹到江北区法院。由于女方读博士去了,男方工作太忙,出庭的是双方代理人。男方到底该不该分半套房子给她呢?法庭上,双方代理人争辩不止。你敢进行婚前财产公证么? “结婚买房谁出钱?”房子该谁买?男方买还是女方买?从隐含意思来看,应当指的是男女双方缔结婚姻的时候,只有只有在这个时候,才存在谁买房的问题。在此之前,男女双方没有像共同组成一个社会细胞,当然不必考虑买房的问题;在此之后,双方已经融为一体,不应分男方还是女方的问题。但是,由于目前的房价对于普通消费者来说,已经是高不可攀,普通的青年在结婚时通常不具备自己购房的能力(当然,自己有能力准备婚房的不在本帖讨论的范围),实际上,结婚时有男方还是女方来买房的问题最终可以归结到这样一个命题中:男女双方结婚时买房是啃男方的老还是啃女方的老? 房子虽然重要 但是要把伤害降到最低婚姻理财感觉是比较伤感情的一个话题,但是面临现代社会的压力和诱惑,似乎又不得不把婚姻理财重新审视下。。对于许多打算婚前买房的咱们年轻人来说,房产证上到底该写谁的名字,还是写上两个人的名字,这事可千万不能马虎。如果条件允许的话,婚前最好不要与对方一起买房谁跟我说婚前协议我跟谁急办公室的美女小米五月份就说要结婚,可这阵子却没了动静。大家虽暗中猜测,却不敢向当事人证实。仗着跟小米关系还不错,一次午餐时,我装作不经意地问起了她,结果得知道小米跟男友上个月就吹了。哪有还没结婚就想着离婚的?!小米特别看不惯男友父母那副盛气凌人的模样,他们在私底下都把小米看作“乡下人”,似乎觉得她嫁到他们家,摆明了就是来贪便宜、分家产的婚姻不是儿戏 投入需谨慎 闪婚的现象已经司空见惯两人在一次朋友聚会上认识,双方“一见钟情”,生性豪爽的小王旋即对小梅展开了感情攻势,送巧克力、玫瑰花、看电影……仅一周时间,两人已如胶似漆。认识仅一周,两人就决定登记结婚。然后,两人结婚不到一个月,又再次回到婚姻登记处,这次是闹离婚。开始是两个孤独的单身,因为某种境遇不约而同地喜欢上对方,于是,就只是凭着感觉走下去。这样的爱情,似乎在大学校园里面很常见,因为校园里面没有那么多考虑,没那么多社会和家庭的阻碍;但是在社会上,对于两个奔着结婚目标去直奔的人来说,未必就很奏效。或者因为利益,或者因为家庭,他们还没有认真地清楚考虑便草率地决定,爱情的力量让他们迷失了方向,最后导致婚姻的失败――意料之外,情理之中。 利益驱使结婚离婚像儿戏今年2月份,一个50多岁的老龄妇女,与一名仅20多岁的“80后”年轻男子前来申请结婚,两人均来自白沙镇,“这两人完全是‘假打’,因为之前他们分别离婚均不到一个月,而且再次组合又在原家庭内部,女婿娶了丈母娘。”像这种结婚“组合”虽然不顾伦理常俗,但按照婚姻法相关规定,只要他们提供的手续齐全,就不能干涉,婚姻登记部门明知对方在打“擦边球”,也无能为力。而目前,某些政策对于结婚离婚没有太多的限制,而其中的利益冲突却不少见,涉及到征地拆迁、房屋补偿等利益因素,许多人在利益的驱使下,频繁上演闪婚或闪离的闹剧。结语:婚姻需要真诚 婚姻更需要灵魂 不在乎一无所有 更在乎天长地久……
你觉得家庭财产应谁管?
婚姻中衍生的烦恼确实太多,就像是两只刺猬
80后掀起“裸婚”潮,当事男方、女方和女方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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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责编:Kar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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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在外有外遇,如果女方提出离婚,法院会怎么判决! 10
一般法院会先行作调解,如果调解不了,无过错方如提供视听资料,证明老公在外有外遇,那法院会判决你们离婚。双方的财产分割法院也会让你们双方进行协商,协商不了的,法院会侧重偏向无过错方。
其他回答 (3)
如果证据确凿的话,法院会偏袒无过错方。关键是证据是否能够说明你老公有外遇。
有外遇是感情已经破裂的有力证据。同时,有外遇的一方对婚姻关系破裂有过错,无外遇一方在正常财产分割外,还有权要求损害赔偿。但通常是直接在财产分割时增加了无外遇一方分得的比例。前提上有外遇这件事得有证据,光捕风抓影或合理怀疑是不行的。
什么证据才可以让男方服从判决!
你应该问 “什么证据才可以让法官接受” ,至于判决出来之后,男方服不服从,执不执行,那是另外一回事。如果能直接拍到开房或上床之类的照片当然最好,但估计够呛,一般有外遇都是间接证据比较多,但间接证据要能够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比如说(注意,仅仅是比如说),短信中约什么时候见面,有证人证明那个时点确实在某某宾馆看到两个人开房,退房时间较长,等等。目前最常见的,还是跟踪抓奸,但注意,这件事情只有你本人能做,就是说冲进房间堵在床上的事情只有你做是没关系的。当然你冲进去之后,其他人再进去做个见证是可以的,能增强说服力。通常这样之后对方都是马上认了。
是如果能拍到上床的照片,或是直接捉奸,是最好的,但这些肯定做不到,如果有他俩的亲密照片但不是裸露肌肤的照片,可以吗?
如果你老公否认,仅有这样的证据肯定是不行的。
不是夫妻,和别的女人拍亲密照片这也是出轨的象征,应该管用吧!
看亲密到什么程度,但原则上是不算的。
哦,知道了!谢谢!
你要有老公有外遇的证据,视听资料什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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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领域专家上海源法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工程建筑 劳动纠纷 合同纠纷 继承 法律顾问
嘉宾介绍:毕业于南开大学,现执业于上海源法律师事务所,拥有丰富的企业法律事务处理及民商事诉讼经验。主要擅长领域:公司法、商账催收、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债权债务、工程建设、人身损害赔偿、婚姻家庭。
前段时间,六名身着黑衣、戴墨镜口罩的男子,突然在成都宽窄巷子高举“男人很累,出轨无罪”的牌子。此举一出,引发社会广泛热议,甚至有网友调侃:“生孩子也很累啊,不要在意是谁的了好吗?”那么,男人出轨是否真的无罪?男人出轨,女人又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本期华律访谈特别邀请到来自上海的陈荣莲律师为大家详细讲解。
问华律网编辑:当今社会,男人出轨早已屡见不鲜,人们大多习以为常,很多时候只是道德谴责,甚至还有人提出“男人出轨无罪”的言论。下面请陈律师从法律上为我们详细解析。答陈荣莲律师:“出轨”实际上并不是一个法律概念,而是一个心理学名词,大致可将其分为心理出轨、身体出轨和心理身体双重出轨。法律无法规制单纯的“心理出轨”,因此今天我们针对的是“身体出轨”和“心理身体双重出轨”这两种行为。
前面讲到的六名男子认为“出轨无罪”,其认识是比较狭隘、不全面的。事实上,男人出轨并不仅仅会引发社会道德谴责,严重者可能构成重婚罪或者破坏军婚罪,是要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下面让我们来看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
一、重婚罪
第二百五十八条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有配偶而重婚比较容易理解,简单解释一下:“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是指本人虽无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故意与之结婚的(包括登记结婚或者事实婚姻)。此种行为是有意破坏他人婚姻的行为。当然,相婚者在不知对方有配偶的情况下与之结婚并不构成重婚。
二、破坏军婚罪
第二百五十九条 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破坏军婚罪的对象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这里的“同居”不要求“以夫妻名义”同居,只要与现役军人的配偶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行为,即可构成破坏军婚罪,被追究刑事责任。
以上两种刑事犯罪是针对严重的“出轨”行为,如果是偶尔与婚外异性发生不正当的性关系,仍然只能依靠道德舆论谴责来给出轨者施以压力,还不能追究其刑事责任。问华律网编辑:从古自今,原配和小三的战争硝烟弥漫,似乎永远也无法停息。当发现老公出轨,原配往往会亲朋好友齐上阵,不但要拳脚相加,还要将小三扒光、曝光。请问陈律师,这样做会有什么法律风险吗?答陈荣莲律师:这样做一旦尺度把握不好,会造成很大的法律风险,原配及其支持者甚至有可能在法律上成为被追究责任的一方,从无辜的受害方转变为加害方。通常这种情况下,原配及其支持者可能被追究的法律责任主要有:
1、以侵犯名誉权,被追究民事责任,责任承担方式通常是:停止侵害,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
2、以侵害健康权、生命权,尚不足以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还应当支付丧葬费以及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
3、以侵害健康权、生命权为由,根据不同情形,可能涉嫌构成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过失致人死亡罪、过失致人重伤罪,应承担不同程度的民事责任及刑事责任。
因此,当不幸遇上老公出轨时,希望女性朋友们能够冷静克制,采取合理、合法的手段来保卫自己的婚姻。问华律网编辑:女人往往无法容忍老公出轨的行为。对于很多女人来说,老公出轨是对婚姻最大的考验。那么,如果怀疑自己的老公出轨了,该如何收集相关证据呢?请陈律师为大家讲讲吧!答陈荣莲律师:收集对方出轨的证据,需要在合法的前提下取得。一般应当注意搜集以下关键证据:
1、“保证书”、“悔过书”等,婚外情突然被曝光,一方无奈之下写下保证书、悔过书等表示悔改,这是婚外情的关键证据;
2、嫖娼事件等,通常情况下会有警方介入,警方的笔录将会成为重要证据;
3、单位查实职工的婚外情后,有时会对其生活作风问题作出处理,作出处理的书面材料也是一类重要证据;
4、双方来往的书信、短信、电子邮件等;
5、宾馆开房记录;
6、照片、录音录像等,比如对方与第三者长期出入同居地点的照片、视频,对方自拍的亲密照片、视频等;
7、证人证言,通常需要证人出庭作证,证人一般有邻居、小区保安等知情人,少数情况下男方的父母或亲戚也会成为有力证人。问华律网编辑:遭遇老公出轨,有的人会选择原谅,但是会让老公写下保证书,比如:保证今后不会再犯,否则净身出户等等。请问陈律师,这样的保证书有法律效力吗? 答陈荣莲律师:对于您所说的保证书,针对不同条款,审判实践中会区别对待。
1、承诺出轨方净身出户的条款,无论离婚与否,该条款有效。
《民事诉讼法》第十三条规定: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
《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承诺出轨方净身出户的条款可以认为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将来离婚时财产分配的安排,也是出轨方处分自己财产份额的民事行为,符合我国民事诉讼法、民法通则、婚姻法等相关规定,亦有助于社会公德,当然有效,但是要注意收集对方出轨的证据,这个前面已经提到过。
2、一方不忠,双方就必须离婚或者丧失子女抚养权的条款无效。
婚姻关系的解除以离婚登记以及法院生效文书达成;而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监护权等,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当事人不得通过约定对此限制。
3、对于一方不忠,需要赔礼道歉乃至在媒体上做出声明的约定,一般认为在不违反法律规定、公序良俗、不侵犯第三人利益的情况下,应当认定有效。问华律网编辑:当老公一而再再而三地出轨,当女人对这段婚姻彻底心灰意冷,离婚也许是此刻最好的选择。请问陈律师,在这种情况下离婚,女人可以获得损害赔偿吗?答陈荣莲律师: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因重婚或者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形,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的行为。
“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
需要提醒当事人注意的是:
1、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对于当事人基于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提出的损害赔偿请求,不予支持。
2、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不起诉离婚而单独依据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3、符合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基于该条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
4、符合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基于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
5、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一审时被告未基于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起诉。问华律网编辑:老公出轨了,历经万般努力,最终还是无法挽救婚姻的人只好选择离婚。然而当离婚的选择摆在眼前时,很多人不禁要问:孩子的抚养权该归谁?下面请陈律师为我们讲讲吧!答陈荣莲律师:当事人双方对孩子的抚养权归属有争议时,法院通常按照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原则判决。
一、2周岁以下的子女,以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二、2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请求方应当举证证明具有下列情形:
1、具有优先直接抚养的条件;
2、子女愿随其生活,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法院会征询子女的意见;
3、具有抚养能力。
男方出轨一般被视为缺乏责任感,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在这种情况下,女方往往更容易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
需要注意的是,女方有以下情形的,孩子应当由男方直接抚养:
(1)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如母亲仅患有一般性疾病,经治疗可以痊愈,则不在此限。
(2)母亲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虽属于违法行为,但如强迫其直接抚养,将对子女不利。
(3)在现实生活中,母亲可能因工作、学习等原因,或者染有吸毒、赌博、卖淫等恶习,或者离家出走下落不明等原因,而无法或者难以妥善照顾小孩,致使子女无法随其共同生活的。
这个世界给了我们太多的诱惑,一时的欢愉与激情也许能带来短暂的快乐,然而,随之而来的无尽麻烦却极有可能将我们原本平淡幸福的婚姻拖向深渊。都说相爱容易,婚姻不易,万望诸位朋友在婚姻路上且行且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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