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经病人思维广损毁公私财物刑事拘留一般多少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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痊愈精神病人被刑拘后复发 出所24天死亡
&&&&原标题:精神病人王大峰的死亡事件
&&&&■ 核心提示
&&&&精神病患者王大峰死了,24天无人问津后,他独自死在位于江苏邳州市李集村破旧的家中。42岁的王大峰人生充满意外,工作发生意外,成为精神病“杀死”父亲;意外得到北京医生帮助几近痊愈;却又意外和人发生冲突,被当做正常人收押,家属称王因无法及时用药而再度病发。
&&&&今年10月,王大峰被警方送回家中,却遭亲人拒收。再次返家的王大峰像一粒轮盘里的钢珠,被各方以各种理由拒之门外,直至走向死亡。
&&&&头天晚上的梦让张本彩猛地害怕起来,那是67岁的张本彩离家出走的第23天,她正窝在一个柴草垛里睡觉,王大峰走到跟前说,“娘,我走了。”她惊醒后就往家的方向走,等11月17日晚赶到邳州市碾庄镇李集村口,村民告诉她:你儿子死了。
&&&&王大峰这天被人发现死在床上,屋里气温已到零度,他平躺着,没盖任何东西,眼睛睁着,嘴也张着,像要跟谁诉说什么。
&&&&王大峰是一名重症精神病人,今年10月,他因在村内与人发生冲突,被警方当做正常人刑拘。王被刑拘后,因警方拒绝家属为其送药,王大峰在看守所里旧病复发。随后,警方决定将这位两度大闹法庭的病人送回家,却遭家人拒绝。之后的24天,王像皮球一样被踢来踢去。母亲、警察、村民、朋友都不肯收留这位42岁的男子。王最终独自死在家里,身边堆着被嗑成碎末的花生壳。“他可能是饿死了。”
&&&&被改变的人生
&&&&一次意外的工伤,将王大峰变成了极具攻击倾向的精神病,求医屡屡遭拒后家人只得将他锁在铁笼里,这并没有阻止他“杀”死自己的父亲
&&&&大多数时间,干巴瘦小的张本彩漫无目的地走在泥泞湿滑的村道上,一走几个小时。有时候走到了自家的瓦房前,她看了一眼,没有进家,接着再走。
&&&&张本彩觉得是从天而降的一块砖改变了王大峰的一生。
&&&&那时24岁的王大峰是山东日照玻璃厂的职工,刚有了儿子,一家人住在日照,那天他在厂里上班,一块砖从楼上落在头上,他倒在血泊里。
&&&&出院后回到家中,妻子和儿子都在屋里,王大峰突然抄起了菜刀,嚷着要杀人。不知所措的张本彩冲进屋里抱出孩子。警察把他送到了精神病院。
&&&&他被诊断为反复发作躁狂症,有攻击性。
&&&&这个家的噩梦从此开始。王大峰在进精神病院――出院――复发的轨道上走过14年,打坏过别人的眼睛和肾脏,每次发病都会伤害家人和邻居,家里越来越穷,他的病越来越重,直至三四家医院都不想再收治他,妻子也与他离了婚。
&&&&为了让王大峰少伤人,家人决定把他带回位于老家的李集村。
&&&&然而悲剧依然继续,在村里王大峰继续伤人,在当地警方的帮助下,王家人把他关进了一个钢筋焊成的铁笼。不过这并没有阻止他“杀”死自己的父亲,王大峰在笼子里,打死前来照料他的父亲。
&&&&王的父亲去世后,张本彩开始照料他。
&&&&事情的后续只是家人在警方帮助下焊了一个更坚固的笼子。丈夫离世后,张本彩从日照返回李集村,接替老伴儿照顾儿子,村人记得,回村没多久,张本彩开始变得瘦小枯干,每天把自己和儿子关在院子里,没多久就白了头。
&&&&“谁家要是有个精神病人,这个家基本就算完了。”村上的一位村民说,张本彩曾试图和笼子里的儿子聊天,希望让儿子安静。不过每次换来的都是王大峰的吼叫和笼子里伸出来扭打自己的双手。“胳膊都让王大峰抓烂了,人也变得木讷。”
&&&&其间有人劝张本彩“别管这个神经病儿子了”,女人愣了半天扔了一句“那是我儿,我要留住他。”
&&&&对于王大峰一家来讲,转机出现在2010年,这一年王家人求医时,得到了武警北京市总队第三医院的帮助。北京武警三院神经外科主治医师王奎星说,当时给王大峰做的手术叫“立体定向手术”,原理类似于对精神病患者的易病发的部位进行一些破坏,然后再通过服药对患者的情绪、病情等进行控制。
&&&&术后,王大峰已能招呼众人坐下休息和感谢医生,只是言语迟缓。
&&&&王大峰的正常要靠药物维持,每月药费一千多块,这笔钱对于年收入一万多的张本彩来说,已经超出了她所能承受的范围。
&&&&她说,为了不断药,王大峰的妹妹王玉梅每个月都要从自己千多元的薪水中拿出几百块补贴给疯哥哥。她还说,对于这个家,肉已变成了奢侈品。“只给王大峰吃,医生说要给他多补充些蛋白质。”
&&&&尽管日子艰辛,张本彩还是觉得有盼头。“有一天娃说,等病好了,要去北京唱歌赚钱让我享福。”
&&&&一次备受质疑的鉴定
&&&&吃了十几年药的王大峰断药了,警察将他送进了看守所,并对三次去送药的家属讲,王大峰没病
&&&&王大峰死后,张本彩变得唠叨。这位67岁的女人逢人就说,警察害了他儿子。
&&&&张本彩说害了他儿子,源自王大峰在日与村医李敬松等三人的一次互殴。这次冲突中,王大峰打伤了村医的哥哥李敬岭。后者被鉴定为左侧眼眶骨折,属于轻伤。此后,王大峰被警方刑拘。
&&&&“构成轻伤,就属于刑事案件,警察不能不管”当地一名知情人说,鉴定结果出来后,王大峰因涉嫌伤害罪被刑事拘留。
&&&&按照邳州市公安局的说法,他们刑拘王大峰的日期是9月3日。此前一天,经徐州市东方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鉴定王具备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也就是说没病。
&&&&这是一次备受质疑的鉴定。依照鉴定所的说法,他们对王大峰进行了鉴定后曾口头告诉警方认为他一切正常,无需特殊照顾。
&&&&然而据记者调查,就在王大峰被收押一天后,张本彩就在东方医院拿出了医生的诊断书,诊断书上要求,精神病患者王大峰必须服药。这一说法同样得到了为王大峰做手术的北京武警医院医生的支持。“王大峰患的是反复发作躁狂症,须坚持服药并定期复查。”
&&&&王大峰死后,邳州警方一负责人坦言,他们也没有预料到王会再次变疯,为了给王治病警方还花费了很多钱。
&&&&对于警方的解释,张本彩不认同。
&&&&她说,儿子被关后,自己拿着医院出具必须给王大峰坚持服药的诊断书,先后三次去派出所和看守所送药,但每次都遭拒绝。“他们不让我进,说王大峰没病。”
&&&&邳州警方没有解释,为何不让王大峰服药。当地警方一知情人士称,王大峰被羁押后随即呈现,胡言乱语,攻击性很强的失控状态。
&&&&邳州警方意识到王大峰有病了。为了避免王大峰病情继续失控,警察开始频繁来到王家替王大峰取药。
&&&&对于警方的到来,王家人拿小本子记下了每次的过程:
&&&&日,派出所来母亲家要治疗精神病的药。
&&&&由于张本彩在9月6日往看守所送药时将药丢失,9月13日,亲属将医生开具的处方送至派出所。
&&&&9月22日,警察第二次上门要药,这次张本彩把家里唯一剩余的1针注射液交给警方带走。
&&&&9月26日,警察再次上门,这次,张本彩没有药了。
&&&&对精神病人的两次审判
&&&&断药后,王大峰明显精神失常,大喊我要杀人。法院的两次开庭均因王神志不清而休庭
&&&&日,警察上门,让王大峰母亲签字,说明天把王大峰送回来。当时村民王以明父子在帮张本彩垒锅台,便同张本彩一起质问上门的警察,王大峰究竟怎么样了?
&&&&“我怕大峰回来时是疯的,我弄不住他,他再伤了人该怎么办?”张本彩说,因为情况不明,她没敢摁手印。
&&&&“王大峰已经犯病了,应该得到治疗而不是把病人交给家人”在律师苏怀东看来,王大峰犯病后,警方应根据日公安部部长办公会会议通过,已发布施行的《拘留所条例实施办法》第十九条之规定,收拘时或者收拘后,拘留所发现被拘留人患有精神病或者患有传染病需要隔离治疗的,应当出具建议停止执行拘留通知书,建议拘留决定机关做出停止执行拘留的决定。
&&&&事实是,警方并没有把王大峰送到医院,就在张本彩拒绝签字的同一天,邳州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了王大峰。
&&&&检方的起诉书上称,本案由邳州市公安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王大峰涉嫌寻衅滋事罪,于日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检察院受理后,于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在检方的起诉书上,找不到关于王大峰精神病史的描述。
&&&&张本彩并不讳言,事情到了这步田地,即便相关部门将王大峰放回,她也不会接收,除了担心儿子又复发成为重症精神病人,她还要“讨个说法。”
&&&&已经犯病的王大峰在看守所呆了下去。
&&&&直到今年2月21日,王大峰家人被通知,王大峰的案子2月24日开庭,“在这之前我们什么也不知道,日,警察上门,让张本彩签字,只说明天把王大峰送回来,没提案件情况。”
&&&&开庭前夕,王玉梅托人花了5000块钱去请了律师,但2月24日的开庭不到5分钟即中断,这是王大峰自去年9月被带走后,张本彩第一次见到他,法庭上,王大峰大呼小叫,明显精神失常。
&&&&日再开庭,又是刚带上人就又休庭,“他疯得更厉害,根本不认识我,喊叫的只有一个意思:我要杀人。”
&&&&休庭。法庭商议,决定送医。
&&&&11月25日,新京报记者从徐州市东方人民医院拿到王大峰死亡前的最后一段治疗病历。这份记录上注明,王大峰在今年5月8日被送医,送医者为邳州市看守所,联系人为一吴姓警察。
&&&&病史一栏称,王大峰于2013年底盗窃村民财物被看守所羁押,入看守所后患者病情反复,近一个月主要表现为自知力丧失,不停自言自语,胡言乱语,易激惹,和人争吵,威胁他人等。
&&&&医院的诊断结果为,王大峰患躁狂症,精神分裂症待查。
&&&&王大峰在医院待了167天,于今年10月22日出院,出院情况标注,王意识清醒,情绪稳定,自知力大部分恢复。东方医院医务科证实,诊疗费是派出所结的。
&&&&“不能留你”
&&&&再次返家的王大峰像一粒轮盘里的钢珠,被各方以各种理由拒之门外,直至走向死亡
&&&&日,张本彩在邻居家,离她家数十米的路上突然来了几辆警车,有村民告诉她,王大峰进家了,还有人录像。
&&&&张本彩想起来,就在几天前,村干部捎来信儿,说王大峰被取保候审了,过两天就回家。
&&&&张本彩当时就告诉村干部,送回来她也不收。
&&&&11月28日,李集村支部书记李修环、前往王家送信的李振永和王大庆都说,村委会也不知道是谁给王大峰办理了取保候审手续,派出所只是通知村委会,到时候去“见证一下”。
&&&&10月22日下午5点来钟,在警方摄像机和村干部的注视下,王大峰被领回了家。
&&&&1年多来,张本彩第一次近距离接触儿子,王大峰站在屋里,神色木然,他被带走时180斤上下,此时已瘦得脱了形。
&&&&“娘,我想你。”王大峰嘟囔了一句。
&&&&这应该是这对母子间最后一句温情的话。随后再次返家的王大峰像一粒轮盘里的钢珠,被各方以各种理由拒之门外,直至走向死亡。
&&&&“我不能留你。”张本彩上前拽住王大峰往门外推,“谁知道你精神病好没好,你得跟他们走。”
&&&&站在路口的警察看张本彩将王大峰推出来,迅速开车离开。“我们已经尽全力了,让公安局照顾王大峰这不现实”12月1日,邳州市公安局张局长说,公安局没有收留精神病人的义务。
&&&&警察走后,王大峰被张本彩赶到了村委会院里,过了一会儿,王大峰又回来了,他说村委会让他回家。
&&&&王大峰从村委会回来后,张本彩再次将其赶出,并给他找了个三轮车送往碾庄派出所。
&&&&23日凌晨,有人怯生生地拍门,张本彩一问,是王大峰,她只得又放儿子进门,王大峰说,昨天夜里,他去了派出所,说自己没有家了。警察让他回家,他就回到村委会门前趴了一夜。
&&&&这天吃了早饭后,张本彩再次让他离开,“你去公安局,去派出所,他们是非法抓人,非法放人,我不要你。”
&&&&没有人知道精神病人王大峰是如何度过了孤立无援的23日,也没人知道这一天王大峰经历了什么,这天晚上,天已经黑了,张本彩插上大门,“哐当”一声,门被砸开了,王大峰拿着一把斧头进了屋,满脸怒气,嘴里凌乱地骂着。
&&&&这是4年前王大峰治病前的神情,张本彩本能地哆嗦着,听凭王大峰叫骂,骂完派出所又骂她,她想去拉着王大峰看看他究竟怎么了,王大峰一拳捣在她膝盖上,想起老伴儿就死在这个疯儿子手里,她哆嗦了一夜。
&&&&王大峰在家待了一夜,第二天天不亮即跑了出去,晚上又回来,张本彩眼看着他脸上的神情越发暴戾。
&&&&10月22日,东方人民医院的出院医嘱上说得明白:王大峰须按时足量服药,加强监护,防止出现意外。
&&&&“我有能力监护他吗?”张本彩捂着脸,哭了。
&&&&10月25日,在家待了一夜的王大峰又在天亮前跑出了家门。张本彩绝望了,她收拾了两个小包袱,离家出走。
&&&&李集村支书李修环说,警方把人送回来,张本彩离家出走,从这时,王大峰开始自己“监护”自己。李修环说,几年前,虽然民政系统发下来的米面等物资按规定不该发给王大峰,但村委会也会给王争取一份,但这时,村委会没人再管王大峰,“他户口不在这。”
&&&&碾庄民政所说,由于王大峰户口不在本地,他们也没办法管这事。
&&&&王大峰死了
&&&&他的身上有多处伤痕,方便面和牛奶都吃完了,家里唯一能吃的生花生被他嗑成一堆碎屑,“可能是饿死了。”村民说
&&&&在张本彩离家出走后的20多天里,村医李敬松说,王大峰来找过他几次麻烦,但他躲了。
&&&&村里人看见,王大峰时常独自走在村道上,由于他病情不明,村民大多回避,10多天后,有人看见王大峰的脑袋耷拉了下去,他不再跟人打招呼,也不再回应。
&&&&有好心村民问他,吃不吃饭,他摇摇头,走了。
&&&&大概是11月13日前后,村里在传,王大峰被人打了,李集村支部书记李修环也听说王大峰被打,但没人知道是谁动的手。
&&&&但从这之后王大峰已很少出门,家里的灯也整夜整夜熄着,偶尔出门上厕所,也是飞奔来去,进家即将门紧锁。
&&&&15日,没人再见过王大峰。第二天,村民王以明怕他出事,但又不敢进院查看,便搬了把梯子从王大峰家的后窗喊了几声,透过玻璃,他看见王大峰躺在床上,头动了动,王以明舒了口气。到了17日,他再爬到后窗喊,王大峰不动了。
&&&&他的身上有多处伤痕,方便面和牛奶都吃完了,家里唯一能吃的生花生被他嗑成一堆碎屑,“可能是饿死了。”村民说。
&&&&其实在出事之前很多村民都已预料到,“这样的人没人管,死亡奇怪吗?”村民觉得,好像所有人都在等待一个结局,那就是王大峰死去。
&&&&警察在王大峰死亡后来勘验过尸体,之后再未出现。
&&&&等张本彩赶回家里,王大峰还躺在床上,她想把他的眼睛和嘴合上,可王大峰已经僵硬。
&&&&王大峰死后,家人把他冻在冰箱里,他们拒绝当地警方提出的验尸要求。“我们不信任他们”
&&&&12月8日,张本彩围着放着王大峰遗体的屋子转开了圈。
&&&&她说,门外的警察越来越多,可能是来搬尸体。她还说,她本想再去看看儿子,可不敢进屋,担心疯儿子不放过她。
&&&&就在张本彩犹豫时,江苏警方给记者打来了电话,他们说,他们正在和家属谈赔偿事宜。
&&&&本版稿件采写 新京报记者 张永生 实习生 李璐
&&&&本版图片(除署名外)/北京武警三院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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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坏摩托车前灯少啊五百块钱拘留少啊 记采纳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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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涉案价值若构犯罪拘留几能事要毁坏公私财物罪追究刑事责任受刑事处罚
一般治安处罚是在15日以下。 如果损坏数额较大,必须追究刑事责任的,可能被处刑事拘留30日后,经检察院批准逮捕,在2个月内提起诉讼。
我到装修公司拿工钱 没拿到被打了 一气之下叫了几个人把他公司车砸了 价值1000元以下 要被拘留几天
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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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 且看一位退休老教师控告书的玄机  写在前面的话  久不上天涯了,忘了几年前在天涯注册的账号和密码。前两天从战友口中得知他的一个同学是精神病患者,今年因为砸了当地一大户人家的玻璃,且没有造成大的损失,本来是个小得不能再小的治安案件。然而,当地公安局长竟然亲自督办此案,将该案定性为寻衅滋事,上升到刑事案件的范畴。因为不了解情况,就请转告其家人,将具体情况书面发到我邮箱,本人毕竟从事法律工作也有十几个年头了,可说见过大风大浪,也闯过小河沟。早已经平静的心竟然在看到这个邮件后变得愤怒起来。有些话,我不说,你不说,大家都不说,这个世界就没有人说了。因此,今晚上重新注册了一个号,就是想一吐为快,公道自在人心,强权难遮众口。我倒是想知道,滥用公权力的人,在强大的天涯人面前,作何感想?不说了,上控告书。  控 告 书  我叫李金山,惠安县小岞镇前锋村人,一位退休老教师。现就我二儿子李雄鹏被惠安县公安局刑事拘留一案控告如下:  日晚10点左右,有人到我家砸门窗、泼油漆,围墙门被砸坏,一楼走廊石桌椅被砸坏,围墙、地面到处都是油漆,经济损失约两千多元,3月17日早上我向小岞边防派出所报案。我二儿子李雄鹏当时因精神异常,怀疑是与他本人有纠纷的陈X、陈跃X、李秋X等人所为,遂于日晚11点多砸李秋X家窗户,损坏三块玻璃,经济损失约300元左右。又到净峰镇洋边村砸陈跃X家窗户,到山前村砸陈X家窗户两次,但均没砸中,没造成任何经济损失。陈X父子直接向县公安局局长刘南辉报案,刘南辉立即指令惠安交警中队、净峰派出所、莲城边防所、小岞边防派出所、小岞派出所出警全面围捕,当晚把李雄鹏抓走,第二天下午便办理刑事拘留送进县看守所关押。  3月23日晚10点50多分及3月24日0点十几分,有一伙人两次翻越我家围墙砸坏围墙门、防盗锁及一二楼窗户,砸坏5个玻璃窗,经济损失近4000元,我于当晚报案两次。我家前后共被砸三次,经济损失共6000多元。而后面两次被砸显然是报复性行为,我本人向小岞边防派出所提供了有关线索的书面材料两份及监控录像资料一份,但至今没有任何结果。我想问一问:是我家的经济损失大,还是陈X家的经济损失大? 是我家被砸次数多还是陈坚家被砸次数多?为何我报案迟迟得不到处理,而陈X 家发生一丁点事即惊动了局长大人,亲自指派下属多个部门联合行动多方围捕?究其原因,无非是陈X系建筑包工头,家产过亿,财多势大,而他本人与公安局长刘南辉私交甚深。  我儿子李雄鹏被捕后随即被送往看守所关押,净峰派出所时隔多日后才通知我们家属去签署刑拘通知书。我随后向净峰派出所反映李雄鹏患有精神疾病,并送交了日李雄鹏因精神异常到泉州180医院住院治疗的有关证明材料及1月30日惠安县精神医院的门诊病历书,该病历书诊断雄鹏患有“轻躁狂”精神疾病,并正在服药治疗期间。我本人及邻居村民李庆春均到净峰派出所做了相关笔录,村委会也出具了证明书一份,证明李雄鹏确有精神异常表现。我以家属名义向净峰派出所提出进行“精神司法鉴定”的申请,4月18日李雄鹏到厦门仙岳医院做“精神司法鉴定”,诊断结果于5月5日送到净峰派出所,鉴定结果为“精神病躁狂症,对本案具有限制刑事责任能力”,而至今,我儿子仍被关押在看守所里,公安系统拟以寻衅滋事罪造材料报送检察院。我们咨询了律师,律师认为李雄鹏根本构不成寻衅滋事罪,且作案时患有精神疾病,我们询问了派出所经办人员及公安系统有关部门,他们认为是局长亲自督办此案所以很麻烦。在此,我想问一问:办案是以法律为准绳,还是以公安局长个人意志为准绳?公安系统是要保护所有普通老百姓的权益还是只维护有钱有势者的利益?法律的公平、正义何在?我们认为这背后存在许多令人不解的疑问。李雄鹏患有精神疾病被关押长达50多天,造成了其疾病的加重,由原有的“轻躁狂”转化为“躁狂症”,据看守所民警反映,李雄鹏在看守所里有许多异常表现。他们说为什么把这样的人关了进来?我们认为这样做严重影响了他本人的身心健康,我们不知公安系统还要把其关押到什么时候?要强加给他什么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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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有顶帖的能力,想看看选票的能力都没有   
  今天白天出差,刚回来,先顶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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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过我也奇怪,为啥砸个玻璃就成了寻衅滋事的犯罪嫌疑人了?李雄鹏已40出头的人,又不是小年轻,至于那啥冲动吗?
  要吃饭去了,先下,晚上持续关注。
  我儿子李雄鹏被捕后随即被送往看守所关押,净峰派出所时隔多日后才通知我们家属去签署刑拘通知书。我随后向净峰派出所反映李雄鹏患有精神疾病,并送交了日李雄鹏因精神异常到泉州180医院住院治疗的有关证明材料及1月30日惠安县精神医院的门诊病历书,该病历书诊断雄鹏患有“轻躁狂”精神疾病,并正在服药治疗期间。我本人及邻居村民李庆春均到净峰派出所做了相关笔录,村委会也出具了证明书一份,证明李雄鹏确有精神异常表现。  -----------------------------
  天涯真的很强大,就这么两天,当地警方就知道这个事儿在网上发出来了
  刚接到战友的电话,人现在还在看守所关着。从5月5日到今天,公安机关接到“犯罪嫌疑人”是精神病患者的司法鉴定都过了11天了,人还是被关着。说明了什么问题呢?
  还是从专业的角度来说这个事儿吧
  寻衅滋事罪的法律条文: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寻衅滋事罪的主观动机是无事生非、无理取闹、横行霸道、殴打无辜的特点。
  寻衅滋事,破坏社会秩序,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 随意殴打他人造成他人身体伤害、持械随意殴打他人或者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二) 追逐、拦截、辱骂他人,严重影响他人正常工作、生产、生活,或者造成他人精神失常、自杀或者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三) 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以上,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三次以上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四) 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寻衅滋事罪脱胎于原刑法中的流氓罪。
  要想找回平衡,只有炸了公安局,把那些靠山狗官全杀了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  第41号《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已经日公安部部长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发布施行。  公安部部长 贾春旺  一九九九年六月十一日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障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正确履行职责,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安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执法过错是指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在执行职务中,故意或者过失造成的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错误、违反法定程序或者其他执法错误。  第三条   追究执法过错责任,应当遵循实事求是、有错必纠、过错与处罚相适应、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   在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工作中,公安业务部门、法制、督察、人事等部门应当互相支持,积极配合。  第五条   对于及时发现、制止、纠正公安机关的执法过错有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人民警察,应当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章 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范围和认定  第六条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在执行职务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执法过错责任:  (一)违反法律规定,对应当立案或者撤销的刑事、行政案件不予立案、撤销,对不应当立案或者撤销的案件予以立案、撤销的;  (二)在办案中弄虚作假、逼供、骗供、诱供、逼取证人证言的,或者因为在勘验、检查、鉴定中出现重大失误、疏漏而造成案件错误处理的;  (三)因办案人员的主观过错导致案件主要犯罪事实错误,检察院不予批捕、不起诉或者人民法院判决无罪的;  (四)应当报捕而未报捕导致检察院在审查批捕时增捕重大犯罪嫌疑人的;  (五)呈报劳动教养、少年收容教养、收容教育,因办案人员的主观过错导致案件主要事实错误,审批机关或有关部门不予批准的;  (六)因办案人员的主观过错导致案件主要事实错误或者严重违反法定程序,被人民法院、复议机关撤销具体行政行为的;  (七)对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没有证据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错误采取刑事拘留、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刑事强制措施,或者超过法定期限办案情节严重的;  (八)违反法律规定,作出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劳动教养、少年收容教养、收容教育等限制人身自由措施的;  (九)违反法律规定,办理保外就医、所外执行的;  (十)违反法律规定,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或者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收取费用的;  (十一)违反法律规定,使用警械、武器,情节恶劣或造成严重后果的;  (十二)违反法律规定,阻碍当事人行使申诉、控告、听证、复议、诉讼和其他合法权利,情节恶劣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  (十三)不履行办案协作职责,或者阻碍异地公安机关依法办案,情节恶劣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  (十四)错误执行或者拒不执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行政裁判、复议决定和其他纠正违法的决定、命令,造成严重后果的;  (十五)拒绝或者拖延履行法定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  (十六)其他故意或者过失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予以追究的执法过错。  第七条   公安机关发生执法过错的,应当根据人民警察在办案中各自承担的职责,区分不同情况,分别追究案件审批人、审核人、办案人、鉴定人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  第八条   办案人、审核人、审批人都有故意或过失造成执法过错的,应当分别承担责任,其中审批人承担主要责任。  第九条   审批人在审批时改变或者不采纳办案人、审核人的正确意见造成执法过错的,由审批人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条   违反规定的程序,擅自行使职权造成执法过错的,由直接责任人员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因办案人或者审核人弄虚作假、隐瞒真相,导致审批人错误审批造成执法过错的,由办案人或者审核人承担主要责任。  第十二条   因鉴定人提供虚假、错误鉴定结论造成执法过错的,由鉴定人承担主要责任。  第十三条   下级公安机关按照规定向上级公安机关请示的案件,因上级公安机关批复、决定错误造成执法过错的,由上级公安机关有关责任人员承担责任。  第十四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改变案件定性、处理的,不追究人民警察的责任:  (一)法律规定不明确或者有关司法解释不一致的;  (二)因不能预见或无法抗拒的原因致使错误发生的;  (三)执行上级命令的;  (四)按照办案协作规定协助办案的。  第三章 对执法过错责任人的处理  第十五条   对执法过错责任人员,应当根据其违法事实、情节、后果和责任程度分别追究行政责任、经济责任和刑事责任。  第十六条   对于发生执法过错的责任人员,应当依照有关规定,作出以下处理:  (一)辞退;  (二)限期调离公安机关;  (三)停止执行职务;  (四)延期晋级、晋职;  (五)通报批评;  (六)取消评选先进的资格;  (七)离岗培训;  (八)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九)减发或者停发岗位津贴、奖金。  第十七条   执法过错责任人员有违法违纪行为,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及公安机关有关规定给予处分。  第十八条   执法过错责任人员的行为已经构成犯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依法移交有关部门办理。  第十九条   公安机关依法承担国家赔偿责任的案件,除依照以上规定追究执法过错责任外,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向有关责任人员追偿部分或者全部赔偿费用。  第二十条   公安机关发生执法过错案件影响恶劣、后果严重的,除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外,还应当依照《公安机关追究领导责任暂行规定》,追究公安机关领导责任。  第二十一条   发生严重的执法过错或者多次发生执法过错的公安局、派出所和办案单位,本年度不得评选为先进集体。  第二十二条   对执法过错责任人的处理情况应当作为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考核、定级、晋职、晋升的重要依据,记入档案。  第二十三条   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从轻或者免予追究执法过错责任:  (一)由于轻微过失造成执法过错的;  (二)主动承认错误,并及时纠正的;  (三)执法过错发生后能够配合有关部门工作,减少损失、挽回影响的;  (四)情节轻微、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第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追究执法过错责任:  (一)因贪赃枉法、徇私舞弊、刑讯逼供、蓄意报复、陷害等故意造成执法过错的;  (二)阻碍对执法过错责任进行追究的;  (三)对检举、控告、申诉人打击报复的;  (四)连续多次发生执法过错的;  (五)情节恶劣、后果比较严重的。  第四章 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的程序  第二十五条   追究执法过错责任,由发生执法过错的公安机关负责查处;上级公安机关认为有必要的,可以直接查处下级公安机关发生的执法过错案件。  第二十六条   公安法制部门负责执法过错案件的检查和认定,并提出纠正意见。  公安业务部门对本部门发生的执法过错案件,应当主动检查和纠正。  对于需要追究执法过错的纪律责任的,由法制部门或者业务部门提出处理意见报督察或者人事部门,由督察或者人事部门研究决定后,报公安机关行政首长审批。  第二十七条   被追究执法过错责任的人民警察不服追究执法过错责任决定的,可以向本级或者上级公安机关申诉;接受申诉的公安机关应当在三十日内作出答复。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八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可以根据本规定,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办法。  第二十九条 本规定由公安部法制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呵呵,据说:当地警方知道这个帖子,警方很生气,后果很严重。
  已经与南方周末、民主与法制社、新京报等多家媒体联系了
  还就不信这个邪了,一个神经病患者,自己家里玻璃无故被人砸了,一怒之下去砸别人家的玻璃,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竟然招致牢狱之灾。
  就因为被砸的人与当权者有某种特殊关系
  以权弄法,法律尊严何在?
  晚上会先去向相关领导汇报
  我就不信,天底下的阳光照不到东南沿海的一个小渔村
  说明下:本人不是写手,犯罪嫌疑人也有了律师。之所以发这个帖,纯属友情支持。
  已经口头向省公安厅相关领导汇报
  陈X父子直接向县公安局局长刘南辉报案,刘南辉立即指令惠安交警中队、净峰派出所、莲城边防所、小岞边防派出所、小岞派出所出警全面围捕,当晚把李雄鹏抓走,第二天下午便办理刑事拘留送进县看守所关押。  ============================  这么大的动静就只为了抓一个神经病患者,就只因为这个患者砸了三家玻璃,而且有两家没砸到。难道不是小题大做?请问局长大人,动用如此规模的警力抓一个砸玻璃的神经病患者,是不是有浪费公安资源之嫌?
  @砸玻璃的神经病人
18:56:53  陈X父子直接向县公安局局长刘南辉报案,刘南辉立即指令惠安交警中队、净峰派出所、莲城边防所、小岞边防派出所、小岞派出所出警全面围捕,当晚把李雄鹏抓走,第二天下午便办理刑事拘留送进县看守所关押。  ============================  这么大的动静就只为了抓一个神经病患者,就只因为这个患者砸了三家玻璃,而且有两家没砸到。难道不是小题大做?请问局长大人,动用如此规模的警力抓.....  -----------------------------
  晚上得到消息说,派出所将案情呈报惠安县局。其家人本以为犯罪嫌疑人鉴定为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能变更强制措施。谁知,因本帖招致局长大人怒火,将案件发回派出所,拟以敲诈勒索罪重新调查取证。
  天涯也不知道怎么啦,发出来的东西怎么变成省略号了呢?
  还是自己顶帖吧
  继续关注中........
  上来就顶
  路过!帮顶!
  谢谢楼上的网友!
  坚持顶帖!
  随时上来通报案件进程。
  您好!看了您发的帖子,很是震惊,不知是否有进展?一帮网络知名写手、热心律师及媒体记者聚集起来,希望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给予您适当的帮助,如果需要,请加QQ注明天涯二字,前提是,您必须保证实事求是,并为内容的真实性负全部责任。非诚勿扰,如果没有维权诉求的,请忽略此信息。  ===========================  本人系友情发帖,非当事人家属。如系友情帮忙,热忱欢迎!如需收费,还得当事人家属说了算。  不过我会把你们的qq号告知当事人朋友。
  @寂寞漂泊人  07:45:48  只有顶帖的能力,想看看选票的能力都没有  本帖发自天涯社区手机客户端  -----------------------------  +
  在现在在的这个地方讲法律。。。活该这样的悲剧。。。
  晚上从家属处得知;惠安警方将案件送惠安县人民检察院,拟对犯罪嫌疑人逮捕,惠安检察院认为不符合逮捕的条件,不予批准逮捕。警方竟然以本人在网上发帖揭露此事为由,要对李雄鹏劳动教养。
  看来,官员们被揭伤疤了
  拿3分闪人,莫谈国事,莫谈国事
  我想请问惠安县公安局刘南辉局长:  以行政命令的方式,错误的将本应属于治安性质的案件,转化为刑事案件,作为一局之长,是对法律法规不精通,还是有意为之?  明知犯罪嫌疑人是精神病人,司法鉴定为限制刑事责任能力的情况下,依然将其羁押长达六十天之久,是否应到追加经办人员的责任?  就因为本人在天涯发帖,竟然要将一个患有精神病的、被检察机关不予批准逮捕的所谓犯罪嫌疑人实施劳动教养,法律依据何在?  公权力的运用需要广大人民群众和上级机关的监督,滥用公权力,随意将本不应该羁押的人羁押起来,被羁押的人人权何在?公道何在?正义何在?天理何在?
  换位思考下,假设你不是公安局长而是李雄鹏家人,你作何感想?
  柴静:你好!   我是福建##律师事务所@@@律师。恭维你的话就不说了,我想说的是发生在福建惠安县的一桩离奇的案件:一个精神病人因为家里的玻璃被人砸了,损失五六仟元,一怒之下,连夜砸了他认为跟他有过节的三户人家玻璃,其中一家玻璃被砸损失约400元,另外两家没砸中,因其中有一家与惠安公安局长关系好,局长连夜通知附件五家派出所,将李雄鹏抓获后,以寻衅滋事罪要追加刑责。经司法鉴定,李系神经病人,属限制刑责能力。但李一直被羁押至今。本人不代理此案,因不平此事,将相关情况在天涯论坛发表,惠安警方在检察院不予批准逮捕的情况下,迁怒于李,欲将李劳动教养。  窃以为,公权力在惠安警方被滥用,随意陷人于牢狱之灾,实为玩弄法律于股掌,长此以往,国将不国!
  隔壁转过来的:  尤其女性朋友留意啊!(我也是在群里看到的,看了请转发)  写这个事情的时候已经没有手抖了,中午持续到下午很长的时间我都紧张得浑身颤抖,太可怕了 !!  日,我和朋友约好中午一起吃饭,我是坐的地铁然后走到一号线2号出口等他。  去的时候他还没到,站了不到2分钟我发现有个瘦瘦的穿黑衣服的男人一直在看我,然后想方设法靠近我。还拎着一个黑色袋子,所以我一直在躲开。  当时的环境:地铁口来往人不是很多,陆陆续续。有3个女人和2个男人聚在一起看地图,说着话 。一个一直看着我的男人,我在与他保持距离。  我当时在想,最近变态很多。又或者他袋子里有什么*,我要小心。但是更可怕的事情还在后面……  这个时候又跑来一个男人,大概176cm左右个头,30多岁,灰色衣服,拧一个黑色长带子小皮包 。跳过栅栏靠近我。我急忙躲开。  然后可怕的事情发生了,他走向那个黑衣男人稍做交流然后一直靠近我,他看我一直和他保持距离,索性快速跑我身边,我那时候已经跑到那讲话的5个人中间去了。他第一句话就很大声说:你去哪?  我很吃惊,但没理他。我想这么多人在你能怎么样?后来他很大声说:“快跟我回家,你这个贱女人!”  我开始害怕起来,但是还是没太慌乱,我跟那5个人说,我不认识这个人。发生什么事情麻烦帮我报警!那几个人或许不清楚发生什么事情,开始还躲着我。那男人看见那几个人就更恶心的说:“ 他是我老婆,我是他男人,这个女人几天不回家了,背着我在外面偷男人!我要带他回家!!他妈的,臭女人……”我开始吓得颤抖。  一:路人搞不清楚,没什么动作,没有任何人帮我。哪怕我一直在说:求求你们,我发誓我不是他老婆,请帮助我报警!  二:然后我强迫自己保持镇定,开始自己拨打110。这段时间花费我很多时间。拨通却占线,这该死的……  那个男人一直在大声骂我,说我是他老婆,一直强行要把我带走。我一直在躲,大声说我不是你老婆,我不认识你!可是路人都像看戏样看着我们。  随后我看见朋友跑过来,才像看见了救命草。那个人看见我朋友来后随即散去,人影都不见了。  那个时候我都吓得快哭出来,告诉他有男人要强行说是我老公要带我离开。我朋友叫我镇定,并且我顺利报警。警察大概5分钟后就来了(速度还算快),我怕那2个男人再次出现,怕那5个人和他们都是一伙的,怕我和我朋友两人势单力薄……  我坐着警车绕了一圈没发现那两个男人,去了警局花了一个半小时录口供备案。这其中还去调视频,看了发生的一切,可惜那2个恶心男人的详细面貌特征看不清楚。  我也不知道如果是往那面发展我会怎么样,是财物被抢,还是身上器官不见,或是在此消失掉, 或是……而且那两个男人都提着包或袋子,袋子里有什么?!  后来警察说:遇到这种事情,一定要夸张呼救,幅度要大,引起所有人注意,你动作小了还以为小两口打情骂俏呢。  以前在网上看过类似这样事情,没想到真的就会发生在自己身上!谁都无法预知未来,但是一定要防范于未然!特别是女性朋友!!  后记:如果你看到这个帖子,为了你关心的人的安危,请花1秒钟的时间,转了。让更多的人能够看到,并且引起重视和注意。  还有,发现这样的事情一定要报警,如果你身边有女性同胞求救,请你慢下脚步为她打个110。 也许你就救了一条生命!  大家在车上如果发现有女乘客神志不清,或者是小孩子的神色不对,或者一直哭闹,请一定不要迟疑,立刻报警!不要做冷漠的看客,因为有可能下一个受害的人就是你的亲人!  公安局特别提醒请相互转告 1.各位请注意: 如果晚上你在驾驶汽车时受到鸡蛋攻击(尤其独行的女人一定注意)千万不要起动喷水功能和开动雨刷.因为鸡蛋参水后将呈现白色,阻挡视线高达92.5%,你将被迫停在路边而成为劫匪的囊中物.最好是将车开到明亮有人的地方才清洗车窗。这是歹徒所采用的最新技俩,请注意提防!!! 2.“公安局特别提醒请相互转告: 若是有人在路上接近你,向你推销福建安溪铁观音,又让你闻一下,你一定要注意不要上当。这不是铁观音,那是观音土,是一种*,一闻即晕进而做案,轻者抢财劫色,重者杀害高价出售器官。非常残忍,现已在广东、河北、黑龙江,天津等省市出现,请马上转告转发所有亲人 3.紧急通知: 若是有人在路上接近你,向你推销海味干货大蒜等产品,又建议你闻一下味的话或者请你品尝时一定要注意了,“这不是蒜!那是乙醚蒜!"一种*类的东西,当你闻到它,你就会昏,然后他们就会拿走你的皮夹、你身上所有的值钱物品,请务必寄给 所有知道的群! ,现在成都、绵阳、江油、九环线,深圳公明,松岗,坪地,龙岗,东莞一带等几个地方已开始出现,大家小心!请发你知道的群  宁可信其有吧,这值得深思注意防患于未然!!
  能做的就是顶顶!  
  惠安警方领导调整,刘局长调仁石狮市公安局局长。
  控 告 书  我叫李金山,惠安县小岞镇前锋村人,一位退休老教师。现就我二儿子李雄鹏被惠安县公安局刑事拘留一案控告如下:  日晚10点左右,有人到我家砸门窗、泼油漆,围墙门被砸坏,一楼走廊石桌椅被砸坏,围墙、地面到处都是油漆,经济损失约两千多元,3月17日早上我向小岞边防派出所报案。我二儿子李雄鹏当时因精神异常,怀疑是与他本人有纠纷的陈X、陈跃X、李秋X等人所为,遂于日晚11点多砸李秋X家窗户,损坏三块玻璃,经济损失约300元左右。又到净峰镇洋边村砸陈跃X家窗户,到山前村砸陈X家窗户两次,但均没砸中,没造成任何经济损失。陈X父子直接向县公安局局长刘南辉报案,刘南辉立即指令惠安交警中队、净峰派出所、莲城边防所、小岞边防派出所、小岞派出所出警全面围捕,当晚把李雄鹏抓走,第二天下午便办理刑事拘留送进县看守所关押。  3月23日晚10点50多分及3月24日0点十几分,有一伙人两次翻越我家围墙砸坏围墙门、防盗锁及一二楼窗户,砸坏5个玻璃窗,经济损失近4000元,我于当晚报案两次。我家前后共被砸三次,经济损失共6000多元。而后面两次被砸显然是报复性行为,我本人向小岞边防派出所提供了有关线索的书面材料两份及监控录像资料一份,但至今没有任何结果。我想问一问:是我家的经济损失大,还是陈X家的经济损失大? 是我家被砸次数多还是陈坚家被砸次数多?为何我报案迟迟得不到处理,而陈X 家发生一丁点事即惊动了局长大人,亲自指派下属多个部门联合行动多方围捕?究其原因,无非是陈X系建筑包工头,家产过亿,财多势大,而他本人与公安局长刘南辉私交甚深。  我儿子李雄鹏被捕后随即被送往看守所关押,净峰派出所时隔多日后才通知我们家属去签署刑拘通知书。我随后向净峰派出所反映李雄鹏患有精神疾病,并送交了日李雄鹏因精神异常到泉州180医院住院治疗的有关证明材料及1月30日惠安县精神医院的门诊病历书,该病历书诊断雄鹏患有“轻躁狂”精神疾病,并正在服药治疗期间。我本人及邻居村民李庆春均到净峰派出所做了相关笔录,村委会也出具了证明书一份,证明李雄鹏确有精神异常表现。我以家属名义向净峰派出所提出进行“精神司法鉴定”的申请,4月18日李雄鹏到厦门仙岳医院做“精神司法鉴定”,诊断结果于5月5日送到净峰派出所,鉴定结果为“精神病躁狂症,对本案具有限制刑事责任能力”,而至今,我儿子仍被关押在看守所里,公安系统拟以寻衅滋事罪造材料报送检察院。我们咨询了律师,律师认为李雄鹏根本构不成寻衅滋事罪,且作案时患有精神疾病,我们询问了派出所经办人员及公安系统有关部门,他们认为是局长亲自督办此案所以很麻烦。在此,我想问一问:办案是以法律为准绳,还是以公安局长个人意志为准绳?公安系统是要保护所有普通老百姓的权益还是只维护有钱有势者的利益?法律的公平、正义何在?我们认为这背后存在许多令人不解的疑问。李雄鹏患有精神疾病被关押长达50多天,造成了其疾病的加重,由原有的“轻躁狂”转化为“躁狂症”,据看守所民警反映,李雄鹏在看守所里有许多异常表现。他们说为什么把这样的人关了进来?我们认为这样做严重影响了他本人的身心健康,我们不知公安系统还要把其关押到什么时候?要强加给他什么罪名?
  自己顶吧
  一个公安局长,可以肆无忌惮的陷人于牢狱之灾,可谓权欲膨涨,不知道当地纪检监察部门是否注意到?
  权力得不到制约,必然滋生腐败。
  原福州市某区公安局长就是因为权欲熏天,胆大妄为,接受了某老板二十万元,将该老板公司离职员工以泄漏商业秘密罪抓捕,为了让该员工获罪入狱,该局长又送了十万给某区法院院长。  结果是害人害己。该局长获刑*年,法院院长获刑#年。
  哦  
  谢谢楼上的顶帖!
  在决定一个人命运的问题上,如履薄冰、战战兢兢, 才是一个有良知的官员的基本素质。
  帮忙顶帖!
  消息1    发送者:太极八卦正 日期: 19:25:00 [回复]   您好!看了您发的帖子,很是震惊,不知是否有进展?一帮网络知名写手、热心律师及媒体记者聚集起来,希望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给予您适当的帮助,如果需要,请加QQ注明天涯二字,前提是,您必须保证实事求是,并为内容的真实性负全部责任。非诚勿扰,如果没有维权诉求的,请忽略此信息。   呵呵,刚注册不到一周,不让回短信,不好意思哈。本人系友情发帖,非当事人家属。如系友情帮忙,热忱欢迎!如需收费,还得当事人家属说了算。
  顶上来
  昨天因为忙,没有上天涯
  人前天就放出来了,惠安检察院以证据不足为由,对李雄鹏不予批准逮捕。
  要相信,只手是不能遮天的
  原福州市某区公安局长就是因为权欲熏天,胆大妄为,接受了某老板二十万元,将该老板公司离职员工以泄漏商业秘密罪抓捕,为了让该员工获罪入狱,该局长又送了十万给某区法院院长。  结果是害人害己。该局长获刑*年,法院院长获刑#年。  作者:蛇妖也有春天 回复日期: 00:53:56 
  病人放出来后,家人都不敢让他在家里呆。
  想想惠安公安局的下作,为了怕把事情闹大,恐吓其家人要对病人劳动教养。
  说到底,还是某些特权在作怪。
请遵守言论规则,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同时转发到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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