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不按劳动法算加班没有加班费劳动法能投诉吗

工厂加班费不按劳动法招未成年工 不给员工办保险 - 相关问题 - 110网法律咨询
你好我是去年十月份进这个厂 因为没有18岁找了很多工作都不可以 所以进了这个公司这个工厂有很多未满18岁的员工 进公司的时候签劳动合同而且合同我们员工没有 一份 工厂加班费不按劳动法 每月扣20元的保险费 又没有买社保 不知道他扣的什么保险费 我想这个月自离的 可是他本来是25号签工资条 现在推迟了几天 请问我如果自离可以签到工资条就不上班吗?因为工资是打到银行卡里的 如果他到时候不给我发工资怎么办呢?
你好 我是在深圳龙华大浪一个工厂上班 我是10月份进的这个厂 因为没有18岁所以按劳动法的厂基本不敢要 我就进了现在这个厂了 签合同的时候公司没有给我们员工一份合同 加班费也是不按劳动法的 而且加班没有规律 忙的时候要加到十一二点 而且没有给员工办保险 还每月扣20元左右 说是工伤保险 本来是25号发工资的 可是推迟到了下月3号 27签工资条3号到账 我现在有18岁了 想找个好工作 学习点什么东西 想辞急工 可公司不批准 我改真名办 很急啊
劳动法规定超过8小时后算加班。需给加班费。如果工厂说1800块工资上12个小时班、没有加班费。辞职后工厂应给多少钱? 是不是只需要给1800.不需要给加班费?
在某餐厅工作的小虎是未成年人,并未签订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内一个月提出辞职,但用人单位的回答是要再做满一个月之后才肯放人,但根据劳动法规定在试用期内如果对用人单位的工资待遇不满意可以随时提出辞职离开,在此期间小虎曾旷工1天半结工资时竟扣除四天工资以及迟到所扣出的费用,但加班费却一分钱也没拿到,想咨询一下有关于这类事件法律能给出怎样的结果
厂方要求周日加班,但不按劳动法给予双倍加班费,因此遭辞退时该如何讨回公道?
员工投诉工厂查实加班又不按照标准给加班费,如员工无法提供直接或书面的证据,要求工厂提供可以吗?仲裁或法院是后一定要投诉人提供证据才能打赢这官司呀? 是超时加班
律师您好,我们是北京昌平区北汽福田的员工,办公室员工加班是否付费我们不清楚,但车间员工平时周一到周五加班不给加班费,只给3~6元补助打入食堂的饭卡里,另外,要求周六必须上班,每天补助50元,不上班的还要扣工资,这么大的一个企业,公然与国家劳动法对着干,却没人敢管,原因是它是昌平区的纳税大户……,这里员工大多是外地的,本地人很少,老百姓为了养家糊口有个班上,还不敢实名举报或投诉……请您帮帮我们,我们不想丢了工作,可劳动监察大队又要我们提供证据,请帮帮我们...
我于10年前进入该厂,当时工资为360元/月(无休息日)该厂7年前由于重组,我在该厂继续工作!工资涨成720元/月(无休息日)晚上5点到8点为加班时间(15元/3小时),双休日未支付工资。计件工作加班时间未按1.5倍支付!节假日远远低于国家规定的时间(比如国庆规定是7天,可该厂只放3天,后面4天正常上班无额外工资,还有劳动节,春节期间基本上休息2天左右)直到去年,该厂星期六上班为无偿加班,星期天加班为有偿加班(40/天)
请问律师,我能否要回厂方未支付的加班费!
公司规定的加班制度为:出差外地的员工,平日5点后的加班不算是否合理?
我能连同工资还有加班费其他补偿费一起要回来吗?
律师,您好!
情况简介:
2004年8月我进入A公司工作,合同期为3年,后又续签3年(2010年8月到期),合同约定转正后的月工资为1100,之后以实际调整(增或减)的工资为准,加班费另算。合同约定工作地点在甲市,每周工作6天。
一、经过多次调整,我现在的月工资为2100,但是尽管工资上调了,但加班费却没有变化,不管是平时还是节假日加班,公司对加班费都实行统一价:年统一为5元/小时,从2005年10月左右开始调减到4元/小时直到现在,据不完全统计(从2005年开始,是...[广东-深圳]
公司没有按法定标准及时间支付工资或加班工资,员工可以以此被迫提出离职,要求每工作一年公司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补偿金,同时员工工作期间的工资也可以要回。在试用期内,员工提前3天书面形式提出离职就可以,若过了试用期,员工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就行了。 公司应在员工离职后三个工作日内结清工资,员工可以要求公司在三个工作日内结清你的全部工资,提前离职或自动离职,公司也无权扣钱。
[广东-深圳]
你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是被迫解除劳动合同,从而主张经济补偿金。
吉安推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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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纳为最佳答案后,该问题将不能被编辑!公司不按劳动法规定发加班工资
关于加班工资
咨询:加班工资,是如何计算的啊?公司是一间餐饮店,每次都要加班到晚上12点,但是老板规定一个月才给150元,我觉得有点少了,所以就咨询大家:加班工资是如何计算的?
关于加班工资:(一)加班工资1.用人单位在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休息日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可以给劳动者安排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如果不给补休,应当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2. 计算加班工资的基数不一定是劳动者的全部工资。在确定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时,劳动合同中对工资有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相对应 的工资标准确定。劳动合同中没有约定的,可由用人单位与员工代表通过集体协商,在集体合同中明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的,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正 常出勤月工资的70%确定。要注意的是,如果上述办法确定的加班工资计算基数低于最低工资的,则要按最低工资计算。3.计算加班工资时,日工资按平均每月工作时间20.92天折算,小时工资则在日工资的基础上再除以8小时。即五一长假期间每日的加班工资计算方法为:节假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0.92×300%休息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0.92×200%【注意】现在(2008年)法定节假日 有11天。日工资按平均每月工作时间20.83天节假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0.83×300%休息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0.83×200%4.根据1999年国务院令《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规定,全体公民放假的法定节假日为元旦1天、春节、劳动节和国庆节各3 天,共计10天,而休息日一般为星期六和星期天,即通常所说的双休日。因为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的性质不同,所以加班工资也不一样,节假日的加班工资要高于休息日的加班工资。(二)加班工资根据劳动法第三十六、四十一、四十四条规定:劳动者每日工作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不得超过四十四小 时;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的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别情况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自身健康的 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A、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B、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C、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三) 目前加班工资,国家规定的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天数和工作时间分别为20.92天和167.4小时,职工的日工资和小时工资应按此进行折算。如果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未能按照有关规定支付工资报酬,劳动者可向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举报投诉
我们该怎么办?
西安东方机电(集团)有限公司强制职工加班加点不给加班费。该公司下属的很多分厂长期以来强制职工加班加点不给加班费,个别分厂给加班费却不按(劳动法)规定给足;而且工人的劳动强度特大、劳动时间特长(每月出勤工时达300小时--350小时,星期天节假日几乎没有却从不给报酬)。如果不加班,则会被通报批评和罚款。装配一分厂、装配二分厂、装配三分厂最克扣工人(装配二分厂工人2006年五一节加班6天半一分钱的报酬都没有)。这种长期违反(劳动法)的做法许多职工敢怒不敢言。为了保饭碗职工们只有没黑没明地加班,家里的小孩、老人更顾不上;职工们都说东方厂是个“没黑没明的黑作坊”。希望上级主管部门和领导能及时核查、了解、处理此事。使职工重见天日!!!也希望律师帮助指点!!!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规定,不支付加班工资,劳动者可通过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加班工资.但提醒注意的是,在申请劳动仲裁时,应权衡相关利弊,因为毕竟用人单位掌握用人权.
我是在私人企业做1休1的 每天工作12个小时 每个月没有加班费或者每个月的补休 算是违反劳动法了吗
按劳动法规定,标准工时制的,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五天,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如果超过以上时间,就算加班。安排劳动者加班的,用人单位应当安排补休,无法安排补休的,应当支付加班工资。周一至周五加班的,加班工资按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1.5倍支付;周六周日加班的,加班工资按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2倍支付;法定节假日加班的,按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3倍支付加班工资。
国家规定最低工资
不知道国家规定最低工资是多少?因为我的妹妹现在在工厂里面打工,日夜做,但是工资只有800元,加班费都没有的。我觉得兼职就是压榨人工。
国家规定最低工资对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含义,原劳动部《关于〈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解释为,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履行了正常劳动义务的前提下,由其所在单位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最低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和奖金、津贴、补贴,但不包括加班加点工资、特殊劳动条件下的津贴、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从2004年1月1日起,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每月为495元。从表面来看,单位给该职工发了550元,没有违反规定。但根据上述法规和《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第十四条对加班工资规定:“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劳动者加班工资:(一)在日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小时工资基数的150%支付加班工资;(二)在休息日工作的,应当安排其同等时间的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200%支付加班工资;(三)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300%支付加班工资。因此,只要该职工为用人单位提供了正常劳动,用人单位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及集体合同、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本单位规章制度的规定扣除劳动者工资,扣除后的余额不得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现在把该单位应给该职工的加班工资剔除后,其所付工资已明显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为此该职工可以要求公司将加班工资等法规规定剔除各项收入单独列出来后,按规定支付工资最低495元,如果单位不同意,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
我跟公司签的劳动合同,有2条,原文1是,乙方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按法律规定及公司工资制度执行,初始工资额为770元/月或4.62元/小时. 另一条是,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在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加班的,应按&劳动法&,&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的规定支付加班工资,但乙方休息日加班被安排补休的除外. 现在,我的加班是以4.62元的基数算的,我的实际工资34元/小时,我想问律师,公司这样计算加班工资是不是违反了法律的规定,我可以要求补回加班工资吗?
可以,是违反规定,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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