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辞职了社保怎么办但与单位签订的个人保管的合同不见了怎么办

公司给员工签过劳动合同,还没有上保险,员工突然辞职,也不想上了,怎么办_百度知道
公司给员工签过劳动合同,还没有上保险,员工突然辞职,也不想上了,怎么办
怎么办,刚上班两个月,这两个月保险还没缴,员工突然辞职,也不想上了,需要员工出什么证明吗公司给员工签过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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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需要征得公司的同意:要求公司在你的“劳动者送达  员工应该向公司递交证明是自己个人单方主动提出辞职,给你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劳动合同法》第50条),在第31天就可以中止工作。你继续上班满30天,有权要求公司办理辞职的手续,同时一次性付清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9条),只需要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向公司劳动人事部门递交辞职通知书〔切记、《劳动合同法》第37条),公司应该予以办理(《劳动法》第31条。<file fsid="542" link="/share/link、移交(文书。你想辞职?shareid=&uk=" name="辞职通知书(劳动者对用人单位)工厂-机修工_05、材料)签收单”签上姓名和日期〕,否则公司就是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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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按法律形式走完、或者约定的)。虽然有些繁琐,法律规定,因为劳动合同法偏重保护劳动者的利益。如果他不签字,但是对于企业来说只能这样,或者故意躲什么:终止合同:原因可以是旷工(他不来上班),尽到你终止劳动合同的通知义务,这个很重要,就是采取邮寄或者登报的方式,比如消失了,主动辞职(有辞职申请);让员工签字离职手续;给员工补全保险(工作时间内,企业才不会有麻烦看样子你是企业,普遍以后不会发生问题的作法
那就不给他上了呗,已经缴纳了,公司该承担的部分公司承担,员工承担他该承担的部分,然后下个月到社保局办理减员就行了。
有啥办法啊,看你是什么行业了,给人家结工资被
食品行业,但是签了合同却不上保险这不矛盾吗。。。。要怎么做退工
保险本来就没有什么用的?,只是保障而已的,直接要工资走人
签过合同不上保险这不违法么。。。
谁知道呢,没有人管那么多的,现在人员流动那么大
劳动局跟社险会管啊。。。。养老保险很繁琐的。。
多了去啊,没有人那么有空没事找事,除非你的企业是很正规的
我们这就是很正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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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我在现在单位工作一年多了,公司帮我交了保险却没有跟我签订劳动合同,我想离职怎么办_百度知道
我在现在单位工作一年多了,公司帮我交了保险却没有跟我签订劳动合同,我想离职怎么办
我就不想做了,单位却让我按程序办离职,一人做几人事情却没涨?法定节假日的加班费用也没有支付过给我我在单位上班一年多了,我没有签劳动合同要写离职报告吗,我怎么才能把我的辛苦钱要回来吗,公司帮我交了保险却没有跟我签订劳动合同,现在工作量增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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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报告并不是法定必经程序,并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建议走法律程序,视为已经签订了无固定期限的合同公司未签订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行为,提起劳动仲裁和诉讼,你可以主张双倍工资。具体事宜请咨询律师;工作一年以上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加班费公司应当支付;如果想把辛苦钱要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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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的你写成公司不付加班费和签订合同;从第二个月期双倍的工资补偿;工作1年1个月的公司补偿. 工龄补偿;不满6个月算半年处理). 补发违法的加班费(这一部分的加班记录需要你自己提供)  单位却让我按程序办离职。  祝你顺利拿到自己的仲裁成果,我没有签劳动合同要写离职报告吗:  1。(不足1年的按照超过6个月算1年。仲裁要求:  你可以按照正常的离职手续办理离职?  你好;  3;  2. 未签合同;辞职后到社保局申请仲裁,我怎么才能把我的辛苦钱要回来吗?法定节假日的加班费用也没有支付过给我
同事们说如果写了离职报告上去后就不能要到加班费用了,所以我现在都不知道咋办?因为老板不认法定假日的加班费用,我也跟他提了这事,他都不认账,说谁让我节假日上班的找谁去,他没叫我上班,你说他这样无赖我咋 办?
  同事的说法不对。只要你有加班费证据(加班记录)。辞职后才好要。  如果他不承认你上班,你不辞职怎么要?  不管他承认不承认,你要把理由和证据拿出来,让仲裁说话。
3个要求:第一个最重要。拿到了,剩下的要多少是多少。&#65279;
要写辞职报告,想要加班费,找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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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保险没交,钱也扣了.现在想辞职,那保险的钱应该怎么算,公司应该补偿些什么钱?_百度知道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保险没交,钱也扣了.现在想辞职,那保险的钱应该怎么算,公司应该补偿些什么钱?
当初进的时候公司承诺,可以要求公司补偿吗,每个月大概是700快,工资不按时发放.今天公司终于让签合同了,那保险的钱公司也没有交,可到现在我们也没有收到过任何的关于保险的文件?针对公司一直未签合同,3个月试用期,可到了现在公司都没和我们签劳动合同,那我前面几个月所扣的钱怎么要回来.请问我现在辞职,转正后每个月的工资明细上面都有被扣的保险金额,想辞职,而且有工资也不准时发.可我现在不打算干了.3月后转正是1300+提成+五险,底薪是800本人于去年8月加入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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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能够证明你已经在那个公司工作了那么长时间的证据,你这是什么单位啊!如果情况确实,这种公司太欺压员工了,厂牌,你直接去劳动局投诉吧。不签劳动合同不买社保完全是违法,你在做这些事情之前,还要进行违法补偿的,太惊讶了我,入职证明,比如每月工资条天哪。是的。?保险费每月能扣到700块的,这些对你追偿很有帮助的。,先做好充分准备,公司不仅要补回你已扣社保费用,扣了社保钱确认没有购买保险更是违法,估计就是包含综合住院的医疗社保全部自费也没有这么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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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把合同签了一个月,等他们把前面的保险补交之后我就辞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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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收集证据,补交社保,如果用人单位不能证明、46条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6。关键一点就是证据。至于工作了多少时间,后者需要劳动部门责令后仍不支付才能主张,《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2条均有这方面的规定,将承担不利后果先把合同签订了,你才能充分理解我回答的意思。工资支付凭证,这很重要。如果不按时支付。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你双倍工资、27条)、报名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9条。不同的是前者可以直接主张,然后自己拿一份做为与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的证据,建议你看一下《劳动法》,可以用“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还应支付经济补偿(法律规定详见《劳动合同法》第82、10条或《劳动合同法》第85条规定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3条,工资每月多少等,否则维护权益很难,你可以去查阅、《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和《社会保险法》。  我的百度空间有以上提到的法律规定、招工招聘登记表、社保记录、38。《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6、考勤记录等均可要求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可以按《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3、39条,由用人单位来证明,你才能知道用人单位到底在那些方面侵犯了你的权益,经济补偿金支付时间详见《劳动合同法》第50条,会使你一生受益。  如果你想全面维护你的合法权益、《劳动合同法》。  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时的工资支付时间详见《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9条。  “举证责任倒置”在劳动法领域广泛存在。如果将来仲裁或诉讼。  看我以上回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6条,需要你和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的证据。  如果用人单位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要把书名号《》中所涉及的内容找到后
建议你去律师事务所咨询一下
或者到法律网站咨询
这个什么公司啊,真差,你找工作的时候要小心一点,进去了肯定要和公司签合同的,过了这么久,公司要签合同了,你却要走了,我估计这钱你是要不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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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请问,我曾经在石岛***给一个厂家干过导购,与威海一个人才服务公司签的合同,人才公司给我在威海交了两个月的保险,后来被厂家辞退。我想请问,如果我在荣成找到交保险的单位,还需要带着厂家的离职证明去人才公司把保险转到荣成的新单位吗?听说那个人才公司还要收取保险档案托管费(我毕业时的学生档案一直放在荣成人才交流中心没动过),有这么一说吗?非常着急,弄不明白,谢谢-金斧子我工作快2年了还没有和公司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现在打算辞职,保险至今没给我买请问还能不能要的到?
我工作快2年了还没有和公司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现在打算辞职,保险至今没给我买请问还能不能要的到?
平时发工资都是现金,没有工资条, 我担心的是没有有力的证据证明我在这个公司上班 并 达到2年。接下来我该怎么做对我比较有利? 谢谢!
1、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辞职)分三种情况:
一是,依据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不用单位批准。但用人单位不承担经济补偿;
二是,依据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不用提前30天,也不用批准,而且,用人单位还必须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每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三是,劳动者没有任何依据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但不给经济补偿金,还可依据第九十条的规定,给单位造成损失的要承担赔偿责任。
2、所以,辞职要合法理由非常重要,只要理由合法任何用人单位都不能拒绝,当然,如果没有合法的理由,不但不能走,你就是走了,单位也会找你的麻烦,得不到补偿金不说,还会要你交违约金,不给你办离职手续,对你今后的就业会有麻烦。
3、辞职理由建议你参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来提出,比如不签劳动合同、不按国家规定安排劳动时间、不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加班不给加班工资、不按时为劳动者建立国家法定的社会保险、收取劳动者的押金等。
5、辞职通知可以这样写:兹有某某部门某某,与用人单位自XX年XX月至XX年XX月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因用人单位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有关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关系,请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足额支付拖欠的工资,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并按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的规定,结清工作期间的工资及时办理离职手续。
6、“通知”必须让单位签收,他不签就以挂号信或快递的方式送达,确保留下通知送达的证据。
7、如果单位不支付上述费用,维权办法有三:
第一,最简单的方法是电话投诉到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他们会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依法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资。
第二,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第三,最有效的办法是通过劳动仲裁解决(不收费,不用律师),仲裁时,你可尽量收集一些相关证据,有利于裁定,没有也不要紧,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条的规定,劳动纠纷案件举证的主要责任在用人单位,到时会责令用人单位出示有关证据,你不用担心。
8、关于证据的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条的规定,在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因用人单位作出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劳动争议的,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也有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再者说,没签劳动合同,要证明劳动关系,可按照“劳社部发〔2005〕12号”《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你只要有在单位工作的任何证据,工作证或者同事证言都足以证明劳动关系的成立。
其他回答 (3)
这就是私人企业的一贯作风 既然都打算辞职了何必还要争那些 虽然你失去了一些东西 但你得到了宝贵的经验
如果实在不行你可以去劳动争议仲裁委员看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没有任何办法。。。除非尽快补签协议。
打算辞职了没必要想这那些~反还有个工作牌~私人企业别人都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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