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审第三人判决遗漏必须参加诉讼的当事人”这句话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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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建海律师,毕业于东北大学,山东同永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99年从事专职律师至今。执业范围:房地产纠纷、劳动争议纠纷、合同纠纷、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医疗纠纷、婚姻家庭纠纷、保险合同纠纷等。执业理念:急当事人之所急,把当事人的事当成自己的事来办。地址:青岛市黄岛区(原胶南市)珠海路40号珠海饺子宴院内。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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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 & & 最高人民法院   & & & & & & & & & & & &日  法释〔2015〕7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审判监督程序严格依法适用指令再审和发回重审若干问题的规定(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43次会议通过)  为了及时有效维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公正,进一步规范民事案件指令再审和再审发回重审,提高审判监督质量和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结合审判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上级人民法院应当严格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等规定审查当事人的再审申请,符合法定条件的,裁定再审。不得因指令再审而降低再审启动标准,也不得因当事人反复申诉将依法不应当再审的案件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第二条 因当事人申请裁定再审的案件一般应当由裁定再审的人民法院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最高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指令原审人民法院再审:&  (一)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四)项、第(五)项或者第(九)项裁定再审的;&  (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是由第一审法院作出的;&  (三)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  (四)经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的其他情形。&  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案件,由接受抗诉的人民法院审理,具有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一)至第(五)项规定情形之一的,可以指令原审人民法院再审。&  人民法院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八条第二款裁定再审的,应当提审。&  第三条 虽然符合本规定第二条可以指令再审的条件,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提审:&  (一)原判决、裁定系经原审人民法院再审审理后作出的;&  (二)原判决、裁定系经原审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作出的;&  (三)原审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四)原审人民法院对该案无再审管辖权的;&  (五)需要统一法律适用或裁量权行使标准的;&  (六)其他不宜指令原审人民法院再审的情形。&  第四条 人民法院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再审案件,发现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一般应当通过庭审认定事实后依法作出判决。但原审人民法院未对基本事实进行过审理的,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重审。原判决认定事实错误的,上级人民法院不得以基本事实不清为由裁定发回重审。&  第五条 人民法院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再审案件,发现第一审人民法院有下列严重违反法定程序情形之一的,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第一审人民法院重审:&  (一)原判决遗漏必须参加诉讼的当事人的;&  (二)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  (三)未经合法传唤缺席判决,或者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  (四)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  (五)原判决、裁定遗漏诉讼请求的。&  第六条 上级人民法院裁定指令再审、发回重审的,应当在裁定书中阐明指令再审或者发回重审的具体理由。&  第七条 再审案件应当围绕申请人的再审请求进行审理和裁判。对方当事人在再审庭审辩论终结前也提出再审请求的,应一并审理和裁判。当事人的再审请求超出原审诉讼请求的不予审理,构成另案诉讼的应告知当事人可以提起新的诉讼。&  第八条 再审发回重审的案件,应当围绕当事人原诉讼请求进行审理。当事人申请变更、增加诉讼请求和提出反诉的,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审查决定是否准许。当事人变更其在原审中的诉讼主张、质证及辩论意见的,应说明理由并提交相应的证据,理由不成立或证据不充分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九条 各级人民法院对民事案件指令再审和再审发回重审的审判行为,应当严格遵守本规定。违反本规定的,应当依照相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十条 最高人民法院以前发布的司法解释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不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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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ogTitle:'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审判监督程序严格依法适用指令再审和发回重审若干问题的规定',
blogAbstract:'《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审判监督程序严格依法适用指令再审和发回重审若干问题的规定》已于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43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日起施行。&   & & & & & & & & & & & & 最高人民法院   & & & & & & & & & & & &日  法释〔2015〕7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审判监督程序严格依法适用指令再审和发回重审若干问题的规定(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43次会议通过)  为了及时有效维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公正,进一步规范民事案件指令再审和再审发回重审,提高审判监督质量和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结合审判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上级人民法院应当严格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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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行政诉讼法100题(含答案、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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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选 1、某省人民政府要实施一项国家重点工程项目,占用某市农民的土地。该省人民政府给予被 征用土地的农民各种补偿费用与安置费,并对多余的劳动力进行了安置。该省人民政府的此项行为属于下列哪项? A,行政征用 B.行政征收 C.行政征购 D.行政没收 答案A 考点:行政征用 解析: 行政征用是行政机关依法强制征用相对人的财产或劳务的行为。本题首先显然可以派出的是D项,行政没收。行政征收与行政征用的区别主要在于:行政征收和行政征用的区别是一个转移所有权,一个不转移:一个是长期的,一个是紧急情况下的临时措施。所以本题为行政征收.行政征收与行政征购(特殊的买卖关系)的区别是:1.行为的性质不同,行政征收是单方行政行为,而行政征购属于行政合同行为。2.权利义务关系不同,行政征收中,行政征收中,行政主体亨有征收权,相对方依法负有缴纳义务。行政征购中,行政主体与相对方的权利义务是基本对等的。 2、赔偿请求人对复议决定不服或逾期不作出赔偿与否的决定的,赔偿请求人可以向下列哪个机关申请作出赔偿决定?( ) A、 赔偿义务机关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  B、 赔偿义务机关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的赔偿委员会  C、 复议机关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  D、复议机关所在地的同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  答案:D 《国家赔偿法》第22条: 复议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决定。赔偿请求人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复议机关所在地的同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间届满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复议机关所在地的同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 3、王某与赵某一直不合,一日两人相遇,又因言语冲突而发展到相互斗殴,被派出所双双拘留。因王某的表兄在派出所当民警,所以派出所将王某与赵某二人斗殴的责任归到赵某身上,并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对赵某作出拘留7日的决定,而第二天就将王某释放。赵某对派出所的处罚决定不服,向派出所的上一级公安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复议机关欲将王某列为第三人,王某以赵某提起行政复议与自己无关为由,拒绝参加行政复议。对于本案中行政复议第三人的问题,下列哪一选项正确? A.本案中的行政复议只是赵某与派出所之间发生的争议,并没有直接牵涉到王某的利益,所以王某不应作为第三人参加行政复议 B.王某的表兄因为没有公正执法,应作为行政复议的第三人参加本案的行政复议 C.王某可以作为第三人参加本案的行政复议 D.王某与其表兄应共同作为第三人参加本案的行政复议 答案:C 考点:行政复议第三人 解析: 《行政复议法》第10条第3款规定:“同申请行政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作为第三人参加行政复议。”本案中王某即是利害关系第三人。 4、阿蛮与阿刁因口角发展到互相殴打,结果阿蛮被强制拘留了五天,阿刁却未受任何处罚。阿蛮以行政不作为违法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公安机关对阿刁进行处理;而阿刁则认为自己无过错全系阿蛮挑衅引发的争斗,故也向法院起诉要求加重对阿蛮的处罚。后两案合并审理。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即使人民法院认为对阿蛮处罚过轻,也不能加重对阿蛮的处罚; B、如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对阿刁不进行处罚是不正确的,有权直接对阿刁进行相应的处罚; C、如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对阿蛮处罚过轻的,有权加重对阿蛮的处罚; D、即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对阿刁不进行处罚是违法的,也不得对阿刁直接予以处罚,对阿蛮的诉请只能驳回。 答案:C 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十五条“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得加重对原告的处罚,但利害关系人同为原告的除外。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得对行政机关未予处罚的人直接给予行政处罚。” 5、下列各种情形中无权取得国家赔偿的是( ) A. 张某未犯罪却被逮捕 B. 李某依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 C. 王某犯罪已过追诉时效,却被逮捕 D. 庄某被刑讯逼供造成残疾的 答案:C 本题考查了能够取得国家赔偿的范围标准。《国家赔偿法》第3条、第4条、第5条规定了能取得行政赔偿的范围;第15条、第16条、第17条规定了能取得刑事赔偿的范围。本题A项符合该法第15条第(二)项“对没有犯罪事实的人错误逮捕的”;B项符合第15条第 (三)项“依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为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D选项符合第15条第(四)项“刑讯逼供……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死亡”,都在赔偿范围之内。C选项符合第17条第(三)项“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人被羁押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 6、当事人在提出行政诉讼的同时,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对其造成了损害,因而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对此人民法院应当( ) A、合并立案,合并审理 B、合并立案,单独审理 C、分别立案,单独审理 D、分别立案,单独或合并审理 答案:D 本题考查了法院对当事人提出行政赔偿诉讼的实务处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于问题的规定》第28条:“当事人在提起行政诉讼的同时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或者因具体行政行为和与行使行政职权有关的其他行为侵权造成损害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分别立案,根据具体情况可以合并审理,也可以单独审理。”因此 D项是正确选项。 7、法律规定当事人不服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申请复议并由复议机关作最终裁决的,如果当事人既提起诉讼又申请复议,且法院和复议机关同时收到有关材料的,应如何确定有管辖权的机关?( ) A.由复议机关管辖 B.由法院管辖 C.由法院与复议机关协商确定管辖的机关 D.由当事人选择管辖的机关 答案D 考点: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关系 解析:参见号最高法院的《行政诉讼法解释》第34条: 法律、法规未规定行政复议为提起行政诉讼必经程序,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既提起诉讼又申请行政复议的,由先受理的机关管辖;同时受理的,由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选择。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已经申请行政复议,在法定复议期间内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8、下列选项中,对于国家赔偿与国家补偿的关系的论述,正确的是哪一项? A.二者的责任性质相同,均为国家的法律责任 B.承担责任的方式相同,均表现为支付金钱的形式 C.二者发生的时间相同,均是在损害发生之后才进行 D.两者发生的基础不同,国家赔偿以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为前提,而国家补偿以国家的合法行为为前提 答案D 考点:国家赔偿与国家补偿 解析: 国家补偿与国家赔偿相比,二者发生基础、性质、承担责任的方式、发生的时间均不相同。因为国家赔偿是法律责任,以违法为前提,先有损害,后有赔偿,且责任形式多样。而国家补偿是一种例外责任,以合法行为为前提,责任形式一般表现为支付一定的金钱,并且损害与赔偿的关系孰先孰后均可。综上所论,本题只有D项正确。 9、以下关于行政法与行政主体理解正确的是( ) A.行政主体等同于行政法律关系主体 B.行政主体是行政机关 C.行政主体是享有行政职权,实施行政活动的组织 D.工厂可以对职工进行奖惩措施,所以工厂是行政主体 答案:C A项错,因为行政法律关系主体是行政法律关系的双方,包括了行政主体和行政行为的相对人。B项错,因为在大多数情况下行政主体是行政机关,但有的非行政机关,如某些社会团体组织得到了法律授权而能行使行政权力,成为行政主体。D项错,因为工厂对职工采取奖惩措施,属于一种团体内部行政活动,不涉及到公共利益和公共权力,在行政法看来是没什么调整必要的。所以工厂此时不能看作行政主体。C项可以算作是对行政主体的一个定义。 10、李某涉嫌一起盗窃案,被公安局于 日刑事拘留,同年12月11日,检察院批准公安局将李某逮捕的申请。在法院审理此案的过程中,发现李某是被人教唆参与盗窃, 且是从犯,因此,于 日判处李某有期徒刑2年,缓期3年执行。后李某以自己年龄不满16周岁为由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因此撤销一审法院判决,改判其无罪。对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哪一选项? A.对于本案,国家不承担对李某的赔偿责任 B.国家应当对李某负赔偿责任,赔偿义务机关为提起公诉的检察院 C.国家应当对李某负赔偿责任,赔偿义务机关应当是一审法院和作出逮捕决定的检察院 D。国家应当对李某承担赔偿责任,赔偿的损失应当从日起到日 答案:A 考点:司法赔偿范围 解析:《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因公民自己故意作虚伪供述,或者伪造其他有罪证据被羁押或者被判处刑罚的; (二)依照刑法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不负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 《高法解释》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以下简称赔偿法)第十七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依照刑法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不负刑事责任的人和依照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对起诉后经人民法院判处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并已执行的上列人员,有权依法取得赔偿。判决确定前被羁押的日期依法不予赔偿 《刑法》第十四条 已满十六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岁不满十六岁的人,犯杀人、重伤、抢劫、放火、惯窃罪或者其他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岁不满十八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岁不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11、行政机关对当事人进行处罚时不使用罚款、没收财物单据或者使用非法定部门制发的罚 款、没收财物单据的,当事人( )。 A.应先接受处罚,然后再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B.应先接受处罚,然后可以向其上级行政机关进行检举 C.有权拒绝处罚 D.有权拒绝处罚,并有权予以检举 答案:D 本题涉及行政救济。(行政处罚法)第56条规定,行政机关对当事人进行处罚不使用罚款、没收财物单据或者使用非法定部门制发的罚款、没收财物单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处罚,并有权予以检举。 12、张某被县公安局处以15日行政拘留,3个月后张某向县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县政府以超过申请期限为由决定不予受理。张某遂以县公安局为被告向县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县公安局的处罚决定。对于张某提起的诉讼,县法院的哪一种做法是正确的? A.以原告未经行政复议程序为由裁定不予受理 B.通知原告变更诉讼被告,原告拒绝变更的,应当驳回诉讼请求 C.通知原告变更诉讼请求,原告拒绝变更的,裁定不予受理 D.予以受理 答案:D 考点:复议前置 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三十三条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申请复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未申请复议直接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复议机关不受理复议申请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作出复议决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13、某省政府办公厅以办公厅的名义发布一个有关该省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处罚的规范性文件 ,这一做法( )。 A.是正确的 B.是错误的,省级政府无权规定行政处罚的事项 C 是错误的,应当以省长的名义发布规范性文件 D.是错误的,省政府办公厅是内部办公机构,无权对外实施公共管理职能,此规范性文 件应当以省政府的名义发布 答案:D 本题涉及行政行为的构成。省政府办公厅是内部机构,不是行政主体,不能对外以自己的名义实施行政行为,而应经省长签署、以省政府名义发布规范性文件。A未认识到省政府办公厅不是行政主体;B、C则未正确说明理由。 14、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行政处罚决定前,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几日内提出;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前几日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对此,依次两个日期都正确的选项是哪项? A. 5日10日 B. 7日15日 C. 3日7日 D. 5日7日 答案:C 考点:行政处罚程序,听证程序 解析: 见《行政处罚法》第42条: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听证依照以下程序组织: (一)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 (二)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 15、某公安派出所对张某作出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张某不服。张某向县人民政府和县公安局同时申请行政复议,但两机关超过复议期限后均未做出任何决定。张某遂决定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派出所的处罚决定。本案的适格被告应当是谁?( ) A.公安派出所 B.县公安局 C.市公安局 D.县人民政府 答案:A 考点:行政诉讼被告 解析:最高法院的《行政诉讼法解释》第20条第3款规定,被授权的行政机关的内设机构、派出机构以及其他组织,超越权限所为的行为引起的诉讼,该机构或组织为被告。本题的另一问题点在于复议不作为时的被告的确定。只有在当事人选择对复议不作为起诉时,复议机构才是被告,本题中,张某的诉讼请求是撤销处罚决定,因而被告是派出所 16、某县公安局以曲某涉嫌诈骗为由采取刑事拘留措施,县检察院批准对曲某逮捕后对其提起公诉,某县法院以贪污罪判处曲某5年徒刑。曲某不服提出上诉,某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撤销原判发回重审,某县法院重审后判决曲某无罪。县检察院抗诉,市中级人民法院维持原判。曲某提出国家赔偿请求,下列选项中的哪一个组合是正确的赔偿义务机关?( ) ①县公安局 ②县人民检察院 ③县人民法院 ④市中级人民法院 A.①②③ B.①② C.②③ D.③④ 答案:C 考点:司法赔偿义务机关 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适用《关于办理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共同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有关问题的答复(2000年12月1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九届检察委员会第77次会议通过)高检发释字〔2001〕1号 三、一审人民法院判决有罪,二审人民法院发回重审后,一审人民法院改判无罪,或者发回重审的,一审人民法院在重新审理期间退回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或者人民检察院要求撤回起诉,人民法院裁定准许撤诉后,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撤销案件决定的,一审人民法院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 17、某市公安局刑事警察赵某下班期间发现有人斗殴,即予以制止。正巧打架的马某与赵某有隙,便对赵某出言不逊。赵某大怒,拔枪将马某击伤。下列关于赔偿责任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应由赵某赔偿,因其行为属于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 B.应由赵某赔偿,因其是刑事警察,无治安管理职权,且是在下班期间作出 C.应由公安局赔偿,因赵某的行为是在执行职务 D.应由公安局赔偿,因赵某的行为属于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的情形 答案:A 考点:行政赔偿义务机关 解析:《国家赔偿法》第5条规定:“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一)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二)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己的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三)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赵某拔枪将马某击伤是由于马某与赵某有隙并对赵某出言不逊,赵某大怒而致,应认定为是与其职务无关的个人行为,故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应由赵某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18、人民法院对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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