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政府关於落实文化站长人员编制相关文件

【】【】【】【】加强乡镇文化站建设之我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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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乡镇文化站建设之我见
作者:&&&&文章来源:本站原创&&&&点击数:263&&&&更新时间: &&&&&&&&&&★★★
乡镇文化站是集群众文化、娱乐、体育、健身和农业科技普及为一体的基层文化中心,也是普及和提高农村文化的阵地。乡镇文化站作为地方的文化窗口承载着宣传、组织、引导、服务农村的文化职能,是政府和农村广大群众感情联系的桥梁和纽带。笔者认为,进一步加强乡镇文化站建设,用先进文化占领乡村阵地,已经成为当前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
一、通过调研,我县乡镇文化站建设存在的一些困难和问题,应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
1、乡镇文化站活动场所等有所老化、滞后,硬件建设有待加强。近年来,虽然各乡镇均开展了文化站、文化礼堂等维修建设,投入了一定的资金,但由于部分乡镇文化场所的维修工程量大,自筹配套资金跟不上,导致部分文化设施依然陈旧老化,文艺场所维修效果不佳。
2、文化站管理人员面临断层现象,缺少懂管理、会组织、会辅导、会经营的文化专干队伍。有的乡镇还出现文化站人员专职不专用,文化专干常年忙于乡镇里的中心工作,根本无法顾及自己的本职业务。如果这些问题得不到解决,让文化站办成“农民文化娱乐和学习农业科技的中心、农村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窗口和前沿阵地”就只能停留在口头上。
3、乡镇文化活动面临严峻挑战。随着科技进步和广播电视、电脑网络的迅猛发展,乡镇、村屯逐渐普及了闭路电视,再加上VCD、DVD、家庭影院和家庭电脑的普及,使传统体制下培养的文化专业人员能力、素质遇到极大的挑战,如何充分发挥乡镇文化站的整体功能,应当成为各级党委、政府和文化主管部门重点研究的课题之一。
二、乡镇文化站,作为农村基层文化的前沿阵地,不仅不能放弃,还要大力加强。要根据新形势、新要求、新目标,调整思路,创新手段,进一步建设好乡镇文化站。
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各乡镇要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高广大农民群众的整体素质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基层文化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要切实把乡镇文化站作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阵地,把乡镇文化建设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财政预算,建立党政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责任制,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形成统筹考虑、分步实施、规范操作的运行机制,推动乡镇文化建设不断迈上新台阶。
2、解放思想,拓宽思路。
要坚持以政府为主导、财政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建设乡镇文化,认真解决乡镇文化设施、场地、设备、网络、编制、经费等方面的问题,把公益性文化事业建设作为公共财政支出的重要方面,予以重点扶持。同时,多渠道筹措资金,解决资金短缺问题,并通过深化改革、加强管理、改善服务,完善现有公共文化设施功能,提高利用率。
3、抓好组织落实,健全和完善管理体制。
本着既管人又管事,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进一步落实乡镇文化站的工作人员编制、工资福利待遇,以提高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建立一支固定的基层文化队伍。
4、要与时俱进地推动乡镇文化站建设。
彻底改变乡镇文化工作单纯搞文娱活动的做法,注意把先进性和广泛性、知识性和趣味性、教育性和娱乐性有机地结合起来,与乡镇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结合起来,把广播影视宣传、思想道德教育、普及科技和卫生知识、开展体育活动有机地融入乡镇文化工作中。要充分利用农闲、传统节日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用先进文化占领封建迷信活动场所。
5、加强培训,培养基层文化专业队伍。
各乡镇要建立激励机制,充分利用、发挥、调动本乡土人才的作用,为乡镇文化人才的脱颖而出创造条件。文化站可以采取聘用或签约等形式,引进1-2名文艺人才,充实本乡镇文化干部队伍。要有计划地对各村文化骨干进行培训,提高基层文化队伍的素质和能力,让他们从自身做起,以自己的文化特长,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不断丰富群众的文化生活。并通过不断地培养、努力打造一支老、中、青相结合的乡镇文化人才队伍。
总之,要通过多方面的努力,加强乡镇文化站建设,让乡镇文化站成为广大农民群众求知的课堂、求美的场所、求艺的乐园、求富的平台,吸收更多的民间专长艺人参与其中,整合更多的文化资源,使乡镇文化站早日摆脱困境,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发挥应有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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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鹤城镇人民政府主要职责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规定》与《鹤城镇人民政府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
作者:鹤城信息网 文章来源: 点击数:3055 更新时间: 11:21:39
各镇政府、沙坪街道办,市直有关单位:
《鹤城镇人民政府主要职责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规定》与《鹤城镇人民政府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已经市编委批准,现予印发。
二一一年七月八日
鹤城镇人民政府主要职责机构设置
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江门市委办公室、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门市简政强镇事权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江办发〔2010〕16号)和中共鹤山市委办公室、鹤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鹤山市简政强镇事权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鹤办〔2011〕14号)精神,结合鹤城镇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制订并组织实施辖区内有关管理规定,加强党的建设和基层政权建设。
(二)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的教育、培养、选拔、考核和监督工作。  (三)负责编制辖区内经济社会和建设发展规划,组织实施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和各项公益事业建设。 (四)按规定权限和程序,负责辖区内的规划管理、城镇管理、房产管理、土地使用(征收、出让)、拆迁和开发等工作,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环境资源保护等工作。  (五)负责辖区内招商引资、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及涉外经济活动,按规定权限和程序审批审核投资项目。 (六)指导农村经济发展,加快农业结构调整,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组织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促进农民增收,全面推进新农村建设。  (七)负责辖区内教育、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民政事务、救灾救助、就业培训、劳动社会保障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实施等工作;负责辖区内精神文明建设,组织群众性文化、体育和各类教育活动,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美化城乡环境。 (八)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工作;按规定权限负责辖区内行政执法工作,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强化信访和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化解各种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九)编制并执行财政预决算计划,做好所属单位经济组织的财务、会计的指导和监管工作,组织实施对镇机关各部门、下属企事业单位、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经济活动的审计工作。 (十)行使市委、市政府赋予的其他职责,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鹤城镇人民政府设置4个内设机构,3个直属机构。
(一)内设机构
&& (1)党政办公室(挂人大联络处办公室、组织工作办公室牌子)
协助党委、政府领导处理党委、政府日常工作;负责党政事务、人大、政协、政策法制调研、法律参考、决策咨询、应急管理、综合统计、文秘、保密、机要、档案、信息、宣传、行政服务、机关后勤等工作;负责纪检监察、组织、干部人事、机构编制、人力资源管理、工资福利等工作;负责党员、干部的教育培训、基层党组织建设、镇级基层政权建设、党员管理和党员发展等工作;综合管理镇属事业单位的人事工作;承办镇委、镇政府和上级相关部门交办的事项。
(2)维护稳定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挂综治信访维稳中心牌子)
负责辖区内的维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禁毒、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信访工作及协调司法工作;抓好法制宣传和普法教育;调解处理各类民间纠纷;承办镇委、镇政府和上级相关部门交办的事项。
(3)社会事务办公室
负责村级基层政权和公共服务事业建设、双拥优抚、民政、老龄、社会救济、社会事务和社会福利、民族宗教、残疾人事业、社会保障等工作;负责教育、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精神文明建设、统战、侨务、劳动就业、城乡居民医疗、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等管理工作;负责社区协调、建设、管理工作;承办镇委、镇政府和上级相关部门交办的事项。
(4)农业和农村工作办公室
贯彻执行上级关于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有关法律法规;负责农业、林业、水利、畜牧、三防、新农村建设、农村集体资产、农村财务管理、农村财务审计、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村合同管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等工作;承办镇委、镇政府和上级相关部门交办的事项。
(二)直属机构
(1)经济促进局(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牌子)
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工贸经济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工业和信息化、科技、知识产权、外经外贸、经济贸易、招商引资等工作;协调工商、水务、供电、供销等部门工作;负责辖区内重大工业项目的落实和协调工作,做好对重大项目的跟踪服务工作等;履行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情况的监督管理职能;按规定权限负责检查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纠正生产经营单位在安全生产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责令生产经营单位排除安全隐患并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承办镇委、镇政府和上级相关部门交办的事项。
(2)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
负责辖区内的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食品药品安全等工作;研究制订街道人口和计划生育、卫生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人口统计、征收社会抚养费等工作;负责严格控制各类疫病的发生和蔓延;负责有关生育对象的审核、审批、报批等工作;负责管理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组织开展各种计划生育活动和婚育培训;管理外来人口、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按规定权限负责卫生防疫和妇幼保健等工作;承办镇委、镇政府和上级相关部门交办的事项。
(3)城镇建设管理与环保局
接受上一级部门委托,协调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和申报审批工作;负责环境保护工作,处理城镇建设、环境保护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负责市容环境、农村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城镇管理、乡村公路(街道)建设管理及相关执法等工作;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实施农村公共卫生管理工作;负责做好土地管理和监督工作;承办镇委、镇政府和上级相关部门交办的事项。
三、人员编制
鹤城镇人民政府行政编制40名,领导班子配备党委委员9名,其中党委书记1名(兼任人大主席),副书记 2名(1名兼任镇长,1名为专职副书记);政府正副镇长4名。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交叉任职人数不少于2人。内设(直属)机构正副主任(局长)16名,其中党政办公室和经济促进局1正2副,其余办公室(局)1正1副。
机关后勤服务人员控制数额6名,其工资福利按《鹤山市机关后勤服务人员管理办法》(鹤府办〔2010〕66号)执行。
四、其他事项
(一)镇党委的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人民武装部按有关规定设置,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按有关章程设置。具体工作由有关综合性办公室或配备专(兼)职人员承担,相关人员的待遇按照国家和省、市的规定执行。
(二)上级主管部门按规定派驻镇的行政机构,实行双重领导体制,主要领导任免等重大事项要征求镇级党委、政府意见,党群工作由镇统一管理,服从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业务工作由上级主管部门领导,同时接受镇的协调。因中心工作或完成重大临时性任务的需要时,派驻机构应服从镇的统一安排。
鹤城镇人民政府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
&根据中共江门市委办公室、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门市简政强镇事权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江办发〔2010〕16号)和中共鹤山市委办公室、鹤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鹤山市简政强镇事权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鹤办〔2011〕14号)精神,结合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工作部署,制定本方案。
一、机构调整
(1)组建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将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水利水电管理服务站、林业站的职责整合划入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不再保留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水利水电管理服务站、林业站。畜牧兽医站挂靠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2)保留镇计划生育服务所,将计划生育服务所更名为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3)保留镇财政所、财政结算管理中心。财政结算管理中心更名为财政结算中心。
(4)组建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将原由市管理的劳动保障事务所调整由镇管理。将原劳动保障事务所和归属镇管理的劳动社区工作站的职责整合划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不再保留劳动保障事务所、劳动社区工作站。
(5)组建镇文体服务中心。将文化站的职责划入文体服务中心,不再保留文化站。
(6)不再保留经管站,将其职能划入农业和农村工作办公室。
二、人员编制和主要任务
(一)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股级,公益一类。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核定事业编制15名,其中用于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编制6名,用于水利工作编制4名,用于林业工作编制5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其中主任负责全面工作及分管农业技术推广工作,副主任1名分管水利工作,另1名分管林业工作。人员经费按财政补助一类拨付。
主要任务:负责农作物和林木病虫害及农业灾害的监测、预报、防治和处置;负责农业技术推广、林业、水产等方面服务工作;农业公共信息和培训教育服务;配合上级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开展农业、水产、水利管理等工作;负责镇小型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规划、设计和施工;负责本镇小型水库、水闸和河堤的管理、维修及养护;做好农田用水计划和管理;负责基层科学用水和节约用水工作;协同镇政府及有关部门做好水资源保护工作;承办镇委、镇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畜牧兽医站挂靠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股级,公益一类。核定事业编制6名,设站长1名,副站长1名。人员经费按财政补助一类拨付。
主要任务:负责组织落实基层动物防疫、检疫、兽医卫生、动物产品安全等工作;负责畜牧兽医公益性技术推广服务;负责管理村级动物防疫员队伍;承担市畜牧兽医和动物防疫主管部门和镇委、镇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股级,公益一类。核定事业编制4名,设主任1名。人员经费按财政补助一类拨付。
主要任务:负责宣传国家计划生育的方针、政策、法规;宣传避孕节育、优生优育和生殖保健的科学知识;开展环情、孕情监测,定期对育龄人群生殖健康检查;开展避孕节育技术和生殖保健综合服务,协同卫生部门做好母婴保健工作;定期进行节育术后随访,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和处理;负责避孕药具发放、管理及使用效果随访;指导村计生服务室开展业务活动,培训服务室的工作人员;建立健全育龄人群的避孕节育、生殖保健技术档案,做好统计报表和资料保管工作;承办镇委、镇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财政所
股级,公益一类。核定事业编制5名,设所长1名。人员经费按财政补助一类拨付。
主要任务:组织财政收入、管理财政支出;制定镇财政年度预算、决算并组织执行;贯彻执行各项财务制度;负责镇属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和监督;协调、指导村级财务工作;负责预算外追加资金和政府工程造价审核;负责镇属行政事业单位和公有企业资产管理和债权债务管理;负责政府融资监督管理;负责对镇各综合性办事机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资金的其他事业组织的财政、财务收支等进行审计;负责辖区税务、金融等单位的协调工作;承办镇委、镇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财政结算中心
股级,公益一类。与财政所合署办公。核定事业编制4名,设主任1名(由财政所长兼任),副主任1名。人员经费按财政补助一类拨付。
主要任务:贯彻执行会计法规和制度,管理和指导各单位的会计工作;负责财务核算工作;负责镇属行政事业单位的集中记账服务工作;审核各单位的原始凭证,办理资金结算、填制记账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会计报表,统一保管、编目、立卷、归档;组织会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承办镇委、镇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
股级,公益一类。核定事业编制4名,设所长1名。人员经费按财政补助一类拨付。
主要任务:负责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参与镇的劳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城乡居民医疗、养老保险等具体工作;指导企业劳动用工合同签订;协助办理各类社会保险(障)工作;负责就业培训和职业资格培训;负责城乡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协助开展劳动保障执法监督检查,负责劳动争议接访和调处;承担就业服务和具体管理工作;承办辖区内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和组织转移就业以及劳动合同管理的具体工作;承办辖区内劳动监察的日常工作;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宣传咨询;承办辖区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信访工作;协助社会保险工作;承办镇委、镇政府和上级相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六)文体服务中心
股级,公益一类。核定事业编制3名,设主任1名。人员经费按财政补助一类拨付。
主要任务:组织开展各类文艺活动,宣传党的方针、政策,丰富群众文化生活;组织群众性体育活动,举办各类文艺、体育培训;收集、挖掘、管理民间艺术遗产,做好文物保护工作;协助做好文化市场管理工作;承办镇委、镇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主题词:机构 &编制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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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市信息中心设计维护“垂直管理”为基层文化站增添活力
  4月1日,南京永丰小学的学生排队参观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新华社记者 韩瑜庆 摄
&&目前大多数县市对文化站实行的是“行政隶属乡镇政府领导,业务上接受文体局指导”的管理模式。由于管人与管事不统一,文体部门缺乏对农村文体工作的调控手段,导致文化站作用不能充分发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库尔勒市和轮台县自推行垂直管理文化站的举措以来,农村文化工作水准和质量得到新的提高,扭转了农村文化工作中的被动局面。&&库尔勒市和轮台县目前有乡镇文化站各11个,在职在编人员75人,归属文体局直接管理。垂直管理对于乡镇文化站的正常运转、年度文化工作任务和活动经费的落实、农村文化骨干和文艺人才的培养等都产生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乡镇文化站管理人员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有所提高,站内设备、器材的配置趋于完善。&&两县市文化站基本能做到每个工作日正常开放,每周开放时间均达35小时以上。文化站常设活动项目每年均达8项以上,组织综合性大型文体活动达4次以上,举办单项文体活动(含演出、展览、比赛、研讨等)各达35场次,举办文化、科普、法制、农技、美化生活等讲座、培训班各达8次,举办民间艺术活动各达6次以上,挂钩培育、辅导农村文化户30多户。今年以来,两县市22个乡镇文化站共组织开展各类文体活动1200余场次,参加活动的农牧民累计20万人次。&&落实人员编制及管理&&两县市文体局积极争取落实文化站人员编制,严格依据自治区编办、文化厅制定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乡镇文化站编制标准》,根据当地人口总数配备相应的文化站专职人员。库尔勒市目前落实乡镇文化站编制数56个、实际人员58人、轮台县落实乡镇文化站编制数18个、实际人员17人,做到了专编、专职、专用。各乡镇文化站站长基本符合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要求,绝大多数具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具备较高的思想理论水平、一定的业务专长和较强的管理能力。文化站专业技术人员在身份、工资待遇、职称评定和晋升等方面,与县市文化馆工作人员同等对待。各乡镇文化站工作人员安心基层、服务农村的意识有了较大提高。&&在业务管理方面,库尔勒市文体局要求各文化站每月制定详细的活动计划,并严格把关审批。文体局不定期地督查文化站工作落实情况,并在每个月第一个星期一召开文化站站长行政例会,对文化站本月任务落实情况等进行讲评和通报,有力促进了文化站工作。&&摸索长效管理制度&&两县市文体局在对文化站垂直管理过程中,紧密结合农村文化工作实际,摸索出了一套便于管理、便于操作、具有长效性的乡镇文化站管理制度。除规范明确文化站长及工作人员工作职责、图书借阅、服务承诺、财务财产管理、站务公开等日常制度外,重点针对垂直管理的实际情况,制定了文化站考勤、日常工作登统计、站长例会、每月工作汇报、活动资料建档、艺术人才培养和培训、安全生产等一系列便于垂直管理的规章制度。通过各项规章制度的建立健全,量化了工作标准,实现了文体局对文化站人员、日常工作的严格管理,增强了文化站长的事业心和责任心,调动了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乡镇文化站各项工作和活动的开展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经费列入县市财政预算&&两县市乡镇文化站专职人员的工资和津补贴等列入县市财政预算统筹安排。文化站的正常运行经费、必要的业务活动经费、书报刊和活动器材购置经费等也得到有效保障。县政府、文体局、乡镇政府共同签订经费管理使用责任书,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确保了活动经费的专款专用。&&在站内设施配置上,两县市除按5万元标准配置基本设施外,库尔勒市于2007年增加配套资金,加大对站内设施的配置力度,对新建的6个乡镇文化站又分别投入7万元,为图书阅览室分别配备了图书柜、报刊架、阅览桌椅等设施;为活动室配备了演出服装柜、演出服装和台球桌;为多功能活动厅配备了投影仪、音响设备和座椅;为办公室配齐了办公桌椅、电脑及打印机;在室外配置了篮球架、排球架、乒乓球台和健身器械,基本解决了文化站设备陈旧、器材匮乏的问题。&&发挥文化站造血功能&&目前,大部分乡镇文化站缺乏自我造血功能,筹资渠道狭窄,基本上靠财政有限的拨款。实行垂直管理后,由于各方面的积极因素能够被调动起来,易于拓宽筹资渠道,便于采取“上级财政拨给一点、当地政府支付一点、文化产业创收一点、社会各界资助一点、人民群众交纳一点”的方法,多层次、多渠道筹集文化活动资金。可以争取给文化站划拨一定的耕地、果园让其经营,发展“农家乐”旅游等方式,解决活动经费紧张问题,促其逐步形成自我积累、自我发展的良好格局,实现了“以文养文”。库尔勒市部分乡镇文化站就有耕地和果园,每年能够产生一定的创收,从而提高了文化站的自我发展能力,较好地解决了人员的福利待遇。&&乡镇职责不能丢&&库尔勒市和轮台县文体局除了要抓好局直属各单位的工作外,还要管理好11个文化站,工作量之大可想而知。其次要对文化站人员的福利待遇、去退进留以及家庭困难(夫妻分居、子女上学就业)等问题都要进行统筹安排解决,怎样解决好这些实际问题都将成为文体局新的压力。&&而另一方面,乡镇对农村文化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却在减弱。乡镇文化站归属文体局管理后,乡镇对农村文化工作的重视程度将更为减弱,甚至在甩包袱的同时出现争功诿过的现象。&&另外,乡镇文化站开展活动的灵活性、随机性减弱。实行块块管理的乡镇文化站开展一些小型、单项文化活动往往带有较强的随机性,乡镇便于协调、便于指挥,往往通过口头通知就能使活动随时随地开展起来。而文体局垂直管理文化站后,由于距离远等因素的制约,缺乏了就近随时指挥的优势。如果文化站人员不积极主动地组织,小型、单项活动开展的数量和质量就难以保证。&&嘉 谊&&实行垂直管理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库尔勒市和轮台县的文化站人员编制进入县级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将行政、人事纳入文化主管部门统一管理;人员工资福利纳入全额财政供给;各项经费按照有关政策纳入县市财政预算,由县市财政按渠道拨付,实现了文体局“管人、管钱、管物、管事”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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