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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安办〔2013〕31号――关于印发《博罗县旅游景区、校车、民办学校及幼儿园校舍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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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安办〔2013〕31号――关于印发《博罗县旅游景区、校车、民办学校及幼儿园校舍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罗浮山管委会),县安委会有关单位:
根据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我办制定了《博罗县旅游景区、校车、民办学校及幼儿园校舍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
&&&&&&&&&&&&&&&&&&&&&&&&&&二○一三年六月二十七日
抄送:县政府办、段致辉常务副县长。
博罗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6月27日印发
博罗县旅游景区、校车、民办学校及幼儿园
校舍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方案
根据全国、省和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为全面加强我县旅游景区、校车、民办学校及幼儿园校舍安全工作,县安委办决定从6月27日到9月30日,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旅游景区、校车、民办学校及幼儿园校舍安全专项检查。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近期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国务院第11次常务会议和全国、省、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突出加强我县旅游景区、校车、民办学校及幼儿园校舍安全工作,立足于治隐患、防事故,促进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政府属地管理责任的落实,全面消除事故隐患。
二、总体要求
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突出预防为主,全面深入排查治理我县旅游景区、校车、民办学校及幼儿园校舍安全隐患,堵塞安全监管漏洞,强化安全措施。通过此次专项检查,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落实整改责任,彻底排除重大安全隐患,增强安全意识,进一步提高安全保障水平,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三、检查范围
全县旅游景区、校车、民办学校及幼儿园校舍。
& &&四、检查重点及内容
(一)旅游景区方面
检查重点:以漂流、索道及特种游乐设备的资质和检测、漂流、游泳等水上项目的安保防范及应急措施、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疏散、景区道路状况及森林防火为检查整治重点。
检查内容:1、是否建立健全并认真履行安全管理责任制,是否制订各项旅游安全规章制度及旅游安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等各项规章制度。2、是否开展经常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查找事故隐患及时予以整改,并建立相关工作台账。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义务消防人员是否在岗在位,并严格履行职责,各类安全设施、消防疏散通道是否完好、通畅,危险地段防护设施是否齐备、有效。4、是否对景区道路安全状况进行监控,对危险路段是否加固防护栏或增设减速带、警示标志等,尤其是平安山生态景区大门口,怡情谷景区上山急转坡道及雷公峡景区三岔路口。5、各类安全警示标志标识和安全说明或须知等是否按要求设置,并做到齐全、醒目、规范,尤其是漂流项目的急流河道和事故易发地段,是否设置明显的警戒提示标志,配备足够的救护人员和设置救护场所。6、是否雇佣社会及单位的无资质车辆从事旅游接待,景区车辆驾驶员有无饮酒驾驶、疲劳驾驶和超员、超载、超限、超速现象,行驶前是否进行安全检查,车上安全设施是否齐备,漂流船只是否漏气,是否处于安全状态,缆车是否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安全运行检测检验,并建立相关台账。7、漂流、水上冲浪、游泳等项目是否标出安全游泳区域的明显标记,是否具备救生t望台和救生员,是否在醒目处标有&漂流须知&、&游泳须知&及能向游客进行有效广播的设备,是否提醒游客戴好安全帽,穿好救生衣。
&&& (二)校车方面
检查重点:以车辆转向、制动等安全技术状况是否完好,灯光、燃料箱、燃料管路、电路及手动开门器等有无故障或隐患;安全锤、灭火器等安全防护装置是否齐备有效;安全疏散通道、逃生门窗是否通畅并有醒目标记;对安全锤、灭火器缺失、无效,空调客车逃生门窗开启困难为检查整治重点。
检查内容:1、一车一档:一是校车行驶证复印件;二是驾驶人身份证、已签注的校车司机资质驾驶证复印件;三是跟车员、司机&安全防范应急管理&的培训证书复印件;四是校车GPS安装合格证明、正常使用证明复印件;五是校车保险,含交强险、商业险、承运人责任险等复印件,商业险第三者保额是否达到100万元,承运人责任险保额是否每位达到30万元;六是有效期内的校车过线检测报告复印件;七是每周学校安全办主任、司机、跟车员的学习或会议记录;八是本车学生(儿童)接送记录;九是校车标牌(运行线路)复印件;十是车辆维护保养记录;十一是校车安全管理意外事故应急预案;十二是司机和跟车员安全责任书。2、校车现场检查:一是校车标牌是否在有效期内;二是每台校车GPS使用是否正常,学校幼儿园有无监控记录。三是是否有学生(幼儿)车辆接送表。四是座位是否对应学生姓名及接送时间。五是校车外观是否干净卫生,车厢内是否整齐清洁。3、校车司机现场验证:一是校车司机是否有校车驾驶资格签注,是否与所驾校车类型相符;二是校车司机是否有当地交警中队确认的&驾驶人信息&。三是校车司机出车记录表,内容是否包含每天出车前车况。
&&& (三)民办学校校舍方面
&&& 检查重点:检查校舍场址的选址是否存在遭受洪涝、地质灾害以及病险水库等的威胁情况。
检查内容:1、抗震安全。排查校舍的设计和质量是否达到国家规定的抗震设防标准。2、结构安全。结合使用寿命等因素,排查校舍结构的安全隐患。3、使用安全。排查屋面顶楼、楼梯、栏杆、窗台等安全防护设施高度、间距、牢固情况。4、消防安全。排查学校的火灾隐患,重点排查校舍耐火等级、安全疏散和消防设施等是否符合国家消防法规、消防技术标准和《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消防技术要求》。5、防雷安全。排查校舍的防雷设施是否达到国家规定的配置标准和安装要求。
&&& 五、检查方式
此次专项检查采取单位自查自纠与政府督查相结合的方式。各旅游景区、校车、民办学校及幼儿园主要负责人必须对照上述检查内容,亲自组织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自查自纠,并纳入本单位日常工作的重要内容。各辖区、各有关部门要在所涉单位自查自纠的同时,采取明察暗访、突击检查、重点督查等方式加强检查,县安委办组织督查组(见附件)对各镇、罗浮山管委会进行分阶段督查,第一阶段督查要求在7月3日前启动,其余各阶段的督查时间间隔不得超过一个月,各阶段督查的具体日程和车辆由各督查组组长负责安排,每一阶段各组的督查情况分别由毛锡光、周建华、张广华三位副组长负责落实好总结材料报送县安委办。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明确责任。要从维护大局,促进稳定,的高度,深刻认识本次专项检查的重要性,要明确检查责任,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整改措施到位。
(二)严格检查,确保实效。要进行全面、深入、彻底的安全检查,不留死角。对不符合安全规定的要限期整改;对可能给游客和师生带来直接伤害的车辆、设施和场所,经检查不合格的,一律停止运营(使用),整改并经检查符合要求后,才能恢复运营(使用)。
(三)注重总结,上报信息。各镇(罗浮山管委会)、各有关部门及各督查组要将此次专项检查情况形成全面总结材料,于9月30日前以传真和电子版的方式报县安委办。
&&& 联系人:古道阳,联系电话/传真:6291355,电子邮箱:。
博罗县旅游景区、校车、民办学校及幼儿园
校舍安全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为加强此次专项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县安委办成立博罗县旅游景区、校车、民办学校及幼儿园校舍安全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任宝祺(县安委会副主任、县安全监管局局长)
副组长:李&林(县住建局局长、县安委会副主任)
&&&&&&&叶志雄(县教育局局长)
&&&&&&&罗燕辉(县文体旅游局局长)
成& 员:毛锡光(县住建局)
&&&&& &于庆忠(县安全监管局副局长)
&&&&&&&张广华(县文体旅游局副局长)
&&&&&&&周建华(县教育局党组副书记)
&&&&&&&王衍清(县交通局副局长)
&&&&&&&李旺发(县公安交警大队大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三个督查组。
第一督查组
组& 长:李&林(县住建局,)
副组长:毛锡光(县住建局,)
&&&&&&&李旺发(县公安交警大队,)
成 &员:邓意中(县教育局,)
&&&&&&&古道阳(县安全监管局,)
&&&&&&&童瑞文(县交通局,)
&&&&&&&陈世亮(县住建局,)
&&&&&&&朱伟平(县公安交警大队,)
&&&&&&&钟燕良(县文体旅游局,)
&&&&&&&黄&罡(县公安消防大队,)
&&&&&&&邱巧勇(县气象局,)
联络员:古道阳(县安全监管局,)
负责督查石湾镇、福田镇、园洲镇、长宁镇。
第二督查组
组& 长:叶志雄(县教育局,)
副组长:周建华(县教育局,)
&&&&&&&于庆忠(县安全监管局,)
成& 员:黄运强(县教育局,)
&&&&&&&朱惠良(县交通局,)
&&&&&&&胡惠强(县住建局,)
&&&&&&&魏伟东(县公安交警大队,)
&&&&&&&李佩伦(县安全监管局,)
&&&&&&&欧阳文(县文体旅游局,)
&&&&&&&张永南(县公安消防大队,)
联络员:李佩伦(县安全监管局,)
负责督查罗阳镇、湖镇镇、泰美镇、杨村镇、杨侨镇、观音阁镇、石坝镇、麻陂镇、公庄镇。
第三督查组
组& 长:罗燕辉(县文体旅游局,)
副组长:张广华(县文体旅游局,)
&&&&&&&王衍清(县交通局,)
成& 员:尤文彪(县教育局,)
&&&&&&&陈宁英(县文体旅游局,)
&&&&&&&李永忠(县安全监管局,)
&&&&&&&邓均红(县交通局,)
&&&&&&&李&勇(县公安交警大队,)
&&&&&&&刘&帅(县住建局,)
&&&&&&&王祚铭(县气象局,)
联络员:李永忠(县安全监管局,)
负责督查罗浮山管委会、柏塘镇、横河镇、龙溪镇、龙华镇。
版权所有@:博罗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地址:博罗县罗阳镇桥东四路一号 邮编:516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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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委办〔2013〕84号――关于印发《博罗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县直副局以上单位:
《博罗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业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 &&&&&&&&&&&&&&中共博罗县委办公室
博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6月26日
博罗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根据全国、省和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关于全面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统一部署,县委、县政府决定从6月到9月底,在全县范围、所有行业领域的企业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近期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国务院第11次常务会议和全国、省、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立足于增投入、治隐患、防事故,促进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政府属地管理责任的落实,全面消除事故隐患。同时把各辖区、各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纳入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内容,推动我县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的落实,进一步夯实我县安全生产基础,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
二、总体要求
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突出预防为主,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堵塞安全监管漏洞,强化安全生产措施。通过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摸清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落实整改责任,彻底排除重大安全隐患,依法关闭、取缔非法违法企业,增强全社会安全意识,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严密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三、检查范围
全县所有辖区、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重点检查道路交通、消防、食品安全、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水上交通、建筑施工、民爆器材、水利、特种设备、农业机械、旅游、学校安全等行业领域。尤其要突出检查近期事故多发的重点地区,突出消防、道路交通、食品安全、学校安全等重点行业,突出人员集中的重点企业,突出反复发生、长期未得到根治的重点问题。
四、检查方式
1、企业自查与政府督查相结合。所有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实际控制人必须亲自组织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大检查,并纳入企业日常工作的重要内容,对照《安全生产法》、《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和相关法规规章标准,对本企业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全面评估。各辖区、各部门要在企业自行排查整治的同时,采取明察暗访、突击检查、重点督查等方式加强检查,特别要对近两年来因非法违规行为被处罚处理过的企业进行重点排查。县委、县政府适时组织督查组(见附件2)对各镇、罗浮山管委会进行督查,督查具体安排由各督查组组长负责。
2、安全检查督查与严格执法相结合。各辖区、各部门要把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与加强执法监督密切结合起来,对发现的问题,必须坚持&零容忍&,现场依法提出处理意见,并跟踪落实情况,坚持&四个一律&要求,严厉处罚,切实起到震慑效果。
3、排查隐患与教育警示相结合。查出的所有隐患都要限期整改,对重大隐患,要挂牌督办、一盯到底。要抓住典型案例,强化警示教育,做到&一企出事故、万企受教育&,&一镇有隐患、全县得警示&。
4、推动整改与加强基础建设相结合。强化督查督办,落实整改责任,确保安全生产隐患和问题及时整改到位,推动企业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实行精细化管理,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
五、检查内容和实施部门
主要检查相关行业和领域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及规程标准等情况。具体包括:
1、道路交通:县交通运输局、县公路局、县公安交警大队等部门要加强客货运安全检查,加大路面执法力度,严格查处车辆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酒后驾驶、无牌无证和报废车、非法改装车上路等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强摩托车安全整治工作,狠抓无牌摩托车的治理,严肃查处无证驾驶摩托车和摩托车超载等违法行为;加大对公路危险路段交通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力度,整治交通黑点;加强对乘客携带行李的检测、检查,杜绝乘客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乘坐交通工具;督促客货运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客货运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特别是要加强危险化学品储运工作的监督管理,通过GPS系统确保列入管理车辆得到实时管理,对违反国家规定,严重危及公共安全的危险品运输车辆,必须采取果断措施及时处置,防止重大恶性安全事故的发生。
2、消防安全:县工商局、县文体旅游局、县教育局、县公安消防大队等部门要重点解决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疏散问题,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对疏散通道、消防设施、应急措施和电气设备等关键部位进行检查,开展以商场、超市、宾馆、饭店、医院、学校、敬老院、歌舞厅、游戏厅、网吧等为重点的消防安全大检查,提高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组织扑救初起火灾、人员疏散逃生、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等&四个能力&,对防火设施不健全、不具备防火安全条件和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要立即责令整改,严防出现群死群伤事故。各镇、各单位对生产、储存、经营场所违规住人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整治的重点对象是:商场、市场、临街店铺;设置在居民住宅或出租屋内,集生产、储存、住宿为一体的场所,特别是网购店;从事机动车维修、美容等经营活动的场所;各镇、各单位在抓好上述场所违规住人专项整治的基础上,还要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按照什么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问题的原则,对本镇、本单位其他场所违规住人问题进行整治。
3、食品安全: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县工商局、县农林局等有关部门要重点检查旅游景区、城镇中心区、农村地区、城乡结合部的食品安全状况:酒楼、超市、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集体食堂、食品生产加工单位是否建立及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购销台帐制度;是否存在生产加工、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有毒有害、过期变质食品的违法行为;是否存在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是否存在在食品中掺杂使假、以次充好、以不合格食品冒充合格食品以及商标侵权、虚假广告宣传等行为。
4、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县安监局、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等部门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加油站、危险化学品零售(批发)企业和专业仓储企业、剧毒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危险化学品新建和改、扩建建设项目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反&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工作开展情况,现场安全管理、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情况,防火灾、防雷、防静电、防爆炸、防泄漏、防超温超压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烟花爆竹批发仓储企业、零售网点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5、建筑施工:县住建局等部门要对各建筑施工工地开展拉网式检查,重点加强对施工工地现场脚手架搭设、施工用电、塔吊和施工电梯、施工机械及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严格落实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规定,切实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加强施工人员的劳动防护,对现场管理混乱、问题突出、隐患严重的施工工地要停工整顿,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施工。
6、非煤矿山:县安监局、县国土资源局等部门要重点检查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情况,检查企业是否严格按照自上而下的原则进行开采,坡面的松散石、浮石是否及时排除清理,台阶设置、排土场作业是否符合规范等;生产现场安全用电、安全爆破制度落实情况;特种作业岗位持证上岗情况;安全设施及员工安全用品的佩戴使用情况;无证勘查开采、以采代探、超层越界等违法违规行为造成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7、职业病防控:县安监局、县卫生局、县人社局、县疾控中心等部门要加大对职业卫生监管&防、治、保&(即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诊断治疗、职业病人社会保障)三个环节的宣传,检查企业有否为本单位劳动者购买工伤保险,组织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和应急的职业健康检查;防护措施是否完善;有害作业场所有无挂设警示标志;作业场所是否通风、布局是否合理、有害作业与无害作业是否存在交叉作业的情况等,重点检查特殊行业、高危行业安全保护规章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督促从业人员和管理人员高度重视和自觉执行落实劳动保护各项措施,开展职业健康教育宣传,保护广大从业人员的身体健康。
8、特种设备:县质监局要重点检查游乐设施、锅炉、压力管道、商住及办公楼电梯、起重机、索道缆车等大型设备及厂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等。
9、水上交通:县交通运输局要联合市海事部门驻博罗办事处督促各镇、各单位继续严厉打击&三无&船舶,及时排查不安全因素,提高事故预防和应急反应能力;要强化现场监管力度,重点检查船舶适航和船员适任状况及船舶救生消防设施配备情况;要坚持重点水域巡航,及时查处和纠正各类违章航行、作业行为,强化渡口码头和安全航行保障措施;要加大安全知识宣传,督促船企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措施,遇到恶劣天气禁止作业运行。
10、水利:县水务局要重点检查水利等防洪防风工程,尤其是在建重点工程度汛措施落实情况以及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情况;病险水库治理和一般中小水库运行安全管理的情况;河道违法采砂突出河段、采砂量较大河段的整治和安全管理情况。
11、农业机械:县农机局要重点检查拖拉机登记、年度检验情况;拖拉机驾驶证的管理情况;防范驾驶员超速、超载、非法载客、无证驾驶、违章操作和无牌行驶等违法行为的措施和落实情况;防范人身机械伤害措施落实情况。
12、旅游安全:县文体旅游局、县质监局等部门要进一步抓好节前旅游安全监管工作,特别是要做好容易造成群死群伤事故的预防工作,重点加强对景区内的食品卫生以及漂流、探险、客运索道、旅游船艇、接送车、电梯等游乐设施进行全面严格检查,防止带&病&运行和违规违章操作,主动与县公安、消防、卫生等部门共同做好酒店、宾馆的防火等安全工作。
13、自然灾害:县气象局要重点检查做好干旱、洪涝、高温、雷电等自然灾害对生产安全造成影响的预报以及对生产经营场所的防雷设施设备进行检查检测的工作。
14、学校安全:县教育局等部门要对全县各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开展全面检查,排查校舍的消防安全、教室的楼道和栏杆安全、食堂的卫生安全、各种教学设施设备的用电安全等,加强防溺水宣传和学生安全教育,重点检查校车安全,要检查校车安全管理工作档案、驾驶员有无校车驾驶资格签注和持证上岗等情况。要明确各学校的校长是安全第一责任人,层层落实安全责任,督促学校对师生开展安全教育及必要的应急疏散演练,提高防范意识和防范技能,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特别是要针对民办中小学校、幼儿园安全投入相对不足、管理相对薄弱、设施相对简陋、条件相对较差的突出问题,县教育局要主动联合县公安局、县住建局、县公安消防大队等部门加强治安、校舍、校车、消防安全的监督管理,将其纳入政府的校园安全监控体系,对未按要求自查整改的要坚决取缔,消除安全隐患。
15、城市燃气:县住建局、县质监局、县工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物价局、县公安消防大队等部门要开展整顿和规范我县液化石油气市场经营秩序,各镇要积极配合,特别是要加强辖区内的供应站(点)的管理,进一步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对报废瓶和过期未检测瓶的管理。
16、大型活动安全监管:按照&谁主办,谁负责&原则,凡在节假期间举行大型活动的,举办单位必须事先报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备案,制定有效的应急预案并认真组织实施,有关主管部门要加强现场管理,严防踩踏事故的发生。
其他行业和领域的企业和单位以及其它部门的专项检查由相关部门结合本部门、本系统安全生产特点,制订方案并负责组织实施。
六、督查内容
在安全生产大检查期间,县督查组将对各辖区、各部门安全生产大检查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1、各辖区、各部门传达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部署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制定检查方案,成立机构的情况;
2、是否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来抓;
3、安全生产管理的分工责任是否明确、是否清晰、是否落实;
4、安全检查是否落实,隐患治理和应急处置是否到位;打非治违态度是否坚决,措施是否有力;
5、&三项岗位&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是否经过安全培训考核并持证上岗;企业是否建立安全培训自查自考制度;
6、强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是否有力,是否取得实效;
7、检查发现的突出安全问题和重大事故隐患是否得到有效整治。
七、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辖区、各部门要加强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的组织领导,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负责同志要具体抓,牵头部门要具体负责,责任部门要密切配合。检查工作要做到全过程、全覆盖,确保不漏隐患,不留死角。
2、精心组织,务求实效。各辖区、各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检查工作方案,周密安排,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确保大检查全面、彻底、不走过场。各辖区、各部门工作方案请于6月28日前上报县安委办备案,县直部门的工作方案还需上报分管副县长。
3、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辖区、各部门要充分利用电视、电台、网络等各种宣传渠道,加大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行动的宣传力度,做到电视上有图像、电台上有声音、网络上有信息、社会上有氛围。教育和引导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和广大职工增强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大力宣传和推广先进典型与经验,对存在严重问题及隐患排查治理走过场的单位要予以曝光。
4、深入检查,及时整改。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相关部门要督促企业认真落实整改,建立台账,记录在案,并安排专人负责跟踪督办;对一时难以整改落实到位的隐患,要落实有效的临时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安全生产;对不能整改到位又未设置有效安全防范措施的,必须停止使用设备设施或者停止生产施工。要用铁的手腕,强化治本措施,严格落实安全责任,把隐患当事故处理,切实消除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5、严格值守,妥善处置。节假日期间,各辖区、各部门要严格实行24小时值班、领导在岗带班制度和事故专报制度,一旦发生安全事故,主要领导要第一时间赶赴现场,靠前指挥,以最短的时间、最快的速度、最有效的措施,控制事态和处置事故,把可能造成的损失控制在最低限度,并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和县安委办报告。
6、认真分析,全面总结。各辖区、各部门每月结束后5日内要及时将本辖区、本部门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行动进展动态报送县安委办。县安委办要及时汇总有关情况上报市安委办以及县政府,并对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通报,对在大检查专项行动中因工作不到位而引发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将从严处理。各辖区、各部门要对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行动的情况进行总结,请9月16日前报县安委办(联系电话:6633361,传真:6633526)。
附件:1、博罗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 2、博罗县安全生产大检查督查组成员名单
博罗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为加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博罗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江菊莲(县委副书记、县长、县安委会主任)
副组长:段致辉(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县安委
&&&&&&&&&&&&&& 会常务副主任)
&&&&&&&&&&& && 于加良(县政府副县长)
&&&&&&&&&&&&&& 余瑞芳(县政府副县长)
&&&&&&&&&&&&& &刘永昌(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 &朱祖文(县政府副县长)
&&&&&&&&& &&& &朱晓文(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林&明(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察和审计局局长)
&&&&&&&& &&&&&&&&&&&& &&张福生(县政府办副主任、县打私办主任、县安
&&&&&&&&&&&&&& 会副主任)
&&&&&&& &&&&&& 刘水金(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人社局局长)
&&&&&&& &&&&&& 曾健华(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编委办主任)
&&&&&&&& &&&&& 许强军(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县文联主席)
&&&&&&&& &&&&& 陈锡坤(县委政法委副书记、县司法局局长)
&&&&&&&& &&&&& 朱&磊(县委统战部副部长、县民宗局长)
&&&&&&&&&&&&&& 陈先锋(博罗供电局局长)
&&&&&&&&&& &&& 任宝祺(县安监局长、县安委会副主任)
&&&&&&&&& &&&& 徐广基(县农林局长、县委农办主任)
&&&&&&&&& &&&& 邓田芳(县发改局局长)
&&&&&&&& &&&&& 李满海(县财政局局长)
&&&&&&&& &&&&& 翟雄伟(县科工信局局长)
&&&&&&&&&&&&&& 叶志雄(县教育局局长)
&&&&&& &&&&&&& 申旭民(县水务局局长)
&&&&&& & &&&&& 叶&璇(县卫生局局长)
&&&&&&&&&&& && 张学文(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 &&&&& 罗燕辉(县文体旅游局局长)
&&&&&&& &&&&&& 彭仲来(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
&&&&&&& &&&&&& 朱耀新(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 &&&&&& 林建辉(县生态环保局局长)
&&&&&&& &&&&&& 梁世斌(县公用事业局局长)
&&&&&&& &&&&&& 吴子靖(县法制局局长)
&&&&&&& &&&&&& 叶志斌(县房管局局长)
&&&&&&& &&&&&& 朱瑞明(县工商局局长)
&&&&&&& &&&&&& 王权旺(县民政局局长)
&&&&&&& &&&&&& 赖高峰(县质监局局长)
&&&&&&& &&&&&& 王育辉(县公路局局长)
&&&&&&& &&&&&& 梁文佳(县气象局局长)
&&&&&&& &&&&&& 范志军(团县委书记)
&&&&&&& &&&&&& 何日强(县供销社主任)
&&&&&&& &&&&&& 李旺发(县公安交警大队大队长)
&&&&&&& &&&&&& 安&维(县公安消防大队大队长)
&&&&&& &&&&&&& 朱祖军(县城管理监察大队大队长)
&&&&&&& &&&&&& 李&晨(县检察院副检察长)
&&&&&& &&&&&&& 纪丽文(县公安局副局长)
&&&&&& &&&&&&& 毛锡光(县住建局副局长)
&&&&&& &&&&&&& 王宝恒(县总工会副主席)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安委会。办公室主任由段致辉同志兼任,副主任由任宝祺同志兼任,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督促大检查各项具体工作。领导小组设6个督查组,适时对各镇人民政府、罗浮山管委会进行督查。
博罗县安全生产大检查督查组成员名单
一、第一督查组
组 长:段致辉(县政府)
副组长:任宝祺(县安监局)
成 员:安&维(县公安消防大队)
&&&&&&& &&&&&&& 王伟钧(县生态环保局)
&&&&&&& &&&&&&& 曾幸甫(县工商局)
&&&&&&& &&&&&&& 郑海强(县食品药品监管局)
&&&&&&& &&&&&&& 卜志英(县农林局)
&&&&&&& &&&&&&& 曾玉生(县安监局)
联络员:杨文炫(县安监局,)
负责督查罗阳镇、龙溪镇、龙华镇。
二、第二督查组
组 长:于加良(县政府)
副组长:易道权(县卫生局)
成 员:钟旭光(县安监局)
&&&&&&& &&&&&&& 周建华(县教育局)
&&&&&&& &&&&&&& 李伟光(县科工信局)
&&&&&&& &&& &&&&廖志生(县文体旅游局)
&&&&&&& &&&&&&& 江文忠(县质监局)
&&&&&&&& &&&&&& 纪伟森(县公安消防大队)
联络员:蔡海伟(县安监局,)
负责督查园洲镇、长宁镇、罗浮山管委会。
三、第三督查组
组 长:余瑞芳(县政府)
副组长:张福生(县政府办)
成 员:于庆忠(县安监局)
&&&&&&&&& &&&&& 毛锡光(县住建局)
&&&&&&&&& &&&&& 古燕群(县房管局)
&&&&&&&& &&&&&& 黄海辉(县工商局)
&&&&&&&&& &&&&& 王宝恒(县总工会)
&&&&&&&&& &&&&& 陆&伟(县人社局)
&&&&&&&&& &&&&& 陈广忠(县公安消防大队)
联络员:申连松(县安监局,)
负责督查柏塘镇、麻陂镇、观音阁镇。
四、第四督查组
组 长:刘永昌(县政府)
副组长:车小伟(县公安局)
成 员:林国阳(县安监局)
&&&& &&&&& &&&&& 廖惠军(县发改局)
&&& &&&&&& &&&&& 江楚发(县水务局)
&&&&&&&&&&& &&&&&李国强(县农林局)
&&&&&&&&&& &&&&&&罗志忠(县质监局)
&&&&&&&&& &&&&&& 蔡锦宏(县气象局)
&&&&&&&& &&&&&&& 陈耀文(县公安交警大队)
&&&&&&&& &&&&&&& 刘&越(县公安消防大队)
联络员:吴继建(县安监局,)
负责督查石湾镇、福田镇、石坝镇。
五、第五督查组
组 长:朱祖文(县政府)
副组长:王育辉(县公路局)
成 员:陈&伟(县安监局)
&&&&&&&&&&& &&&& 朱永昌(县公用事业管理局)
&&&&&&&&& &&&&&& 杨伟平(县国土资源局)
&&&&&&&& &&&&&&& 张&麟(县农林局)
&&&&&&&& &&&&&&& 王德和(县商务局)
&&&&&&&& &&&&&&& 缪少勇(县质监局)
&&&&&&& &&&&&&&& 黄&罡(县公安消防大队)
联络员:段爱红(县安监局,)
负责督查杨村镇、公庄镇、杨侨镇。
六、第六督查组
组 长:朱晓文(县政府)
副组长:徐广基(县农林局)
成 员:陈小斌(县公安局)
&&&&&&&&&&&&&& & 王衍清(县交通运输局)
&&&&&&&&&&&&&&&& 陈树生(县工商局)
&&&&&&&&&&&& &&& 戴少平(县公路局)
&&&&&&&&&&&&&&& &王惠文(县安监局)
&&&&&&&&&&&&&& & 孙伟良(县供销社)
&&&&&&&&&&&&&& & 林华侨(县盐务局)
&&&&&&&&&&&&&& & 张永南(县公安消防大队)
联络员:詹方明(县安监局,)
负责督查湖镇镇、横河镇、泰美镇。
版权所有@:博罗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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