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三个宝宝,第上海超生二胎罚款标准出罚款三胎没出户口上好了,计生办的说投诉会把人带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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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胎女孩,第二胎生育时没办准生证,出生后计生办过来说要罚款三万多,实际根据农村人均收入水平,只用罚一万多,计生办乱开大口。拒交后,法院传票拘留。拘留后,如果仍然不交会有刑事责任吗?
问题类型: 问题来自:河南 - 周口 悬赏:0分 咨询时间: 22:19 咨询人:54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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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快车律师回复共5条回复
您好,不会负刑事责任。但可给予行政处罚。
回复时间: 09:58
你好,能给多少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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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会强制执行
回复时间: 22:23
我和我妻子结婚十年有了一个儿子隔了一年又生了个女儿,二胎没有准生证生完孩就做了接扎,计生办第一次来找我要一万,第二次就要一万八,这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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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一般情况下不会承担刑事责任。
回复时间: 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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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给予行政处罚。
回复时间: 0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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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不会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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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客服QQ不进行法律咨询!) 流量统计生第二胎没上户口也要罚钱吗
我一生完第二胎,计生办的就来要钱4万多,还说现在不交以后更多甚至翻倍
我们还没上户口也要现在罚钱吗_育儿问答_宝宝树
生第二胎没上户口也要罚钱吗
我一生完第二胎,计生办的就来要钱4万多,还说现在不交以后更多甚至翻倍
我们还没上户口也要现在罚钱吗
当时年龄:
还没有宝宝
来自:网页;
最佳回答者:我夫妻都是农村户口.第一胎男孩6岁了·超生二胎男孩4个月了计生办罚款通知书下了、4万多实在没钱交罚款_百度宝宝知道第一胎是个女孩三岁了计划外的,也交完罚款安上户口了,现在没有二胎证又怀孕了,被计生办强逼去流产,难_百度宝宝知道&&&&&&& 我为&一胎上环、二胎结扎&、&先上环,再落户&,&不上环,不结扎,不报销农村合作医疗,小孩也不能上户口&做证明&&投诉:清远市阳山县公安局、大~镇派出所 、大~镇计生办 、大~镇坑塘村委会& 本人是清远市阳山县大~镇坑塘村委会的农民:男,陈文书,妻,郭小香夫妇。我和妻子都是农村户口,育有一女一男,均属于政策内生育,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日生育女儿一个,已经入户。日生育儿子一个。我日回去办理报销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和帮我儿子入户口,负责办理大~镇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工作人员要求我到大~镇计生部门出具计生证明,才能报销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不知什么时候开始,阳山的农村合作医疗也和计生挂钩了)。当我到达大~镇计生办时,大~镇计生办工作人员了解到我儿子是属于二胎,便对我说:根据清远的规矩,要求我先落实结扎措施,才能给我出具计生证明。当天到大~镇派出所申报入户,大~镇派出所同样要求本人先到大~镇计生办出具计生证明才能受理。我辗转大~镇计生办要求他们出具计生证明时,大~镇计生部门工作人员再次重申,我必须落实结扎措施,才能为我出具计生证明!导致我既没能报销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又没能帮儿子入户!第一次上户口就此失败!直到日,广东省委办公厅信息综合室回复与本人同国同省同市同县同镇的人民群众:计生行政部门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和《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法律法规开展计划生育工作,没有制定过强制&一胎上环、二胎结扎&&先上环、再落户&&不上环、不结扎,不报销农村台作医疗,小孩也不能上户口&(推得真干净,难道我是火星人,我遇到的这一切都是在其它星球发生的?)的规定。为使群众更多地了解全省、全市计生政策和计生工作开展情况,充分保证群众的知情权和选择权,清远市政府己要求辖区各县(市、区)进一步加强服务关怀,注重政策宣传解读,切实尊重群众意愿,全面推行避孕方法知情选择。通过市、县计划生育医技人员开展深入、细致、人性化的宣传、教育、培训、咨询等活动,帮助群众了解优生优育方法,选择满意、适宜、安全、有效的优生优育措施(说得真好啊,后来才知道,镇和村委会的工作人员根本不知有这回事,真不知道市政府是怎么传达的)。原文链接当我看到此则回复后,满怀希望,虽然清远市否认了&一胎上环、二胎结扎&&先上环、再落户&&不上环、不结扎,不报销农村台作医疗,小孩也不能上户口&的路人皆知的地方法规(百度一下,随处都有投诉清远入户与计生挂钩并强制上环结扎的帖子),但想到既然省委都出来表态发话了,地方政府应该会暂时收敛知法犯法的违法行为了吧。于是本人于日再次回大~镇派出所为儿子办理入户,但是大~镇派出所依然要求本人先到村委会和计生办出具计生证明,而大~镇坑塘村委会和大~镇计生办依然要求我先落实结扎措施,才能为我出具计生证明。大~镇计生办以及大~镇坑塘村委会还强调:未落实结扎措施者,拒绝出具任何证明,拒绝办理一切事务。我分别与大~镇派出所,计生办,村委会理论:省委都出来表态了,为什么你们还这样我行我素,百般刁难群众?大~镇派出所,大~镇计生办,大~镇村委会均以同一口径答复我:1:我们不知道省委有没有说过或处理过这样的事,因为我们没收到上面下发的文件通知(按此逻辑,我是否也能这样理解国家的法律:由于国家颁布的宪法还没以文件的形式下发到我手上,我不知道杀人是犯法的,假如我杀人放火,同样是无罪的),2,我们不管国家怎么规定的,我们执行的是清远市的政策和法规,你们有意见的,有本事可以投诉!村委会马书记还大言不惭:指着墙上的村委会人事结构图说,你可以投诉我,我大不了撕掉上面我的照片!!!辞职不干!!!真不知道大~镇获&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示范镇&殊荣是怎么取得的???省委不是出来澄清清远市没有制定过&一胎上环、二胎结扎& 、&先上环,再落户&,&不上环,不结扎,不报销农村合作医疗,小孩也不能上户口&吗?难道是做给网民看的???(后查阅阳山县基层党风廉政信息公开平台,的确制定过入户和农村合作医疗是和计生挂钩的&入户、迁出、迁入、户籍变更等必须经我镇计生办审核,方可办理。涉及孕、产的妇女以及1990年以后出生的小孩门诊、住院医疗费用报销的,须经镇计生办审核,方可办理。&
原文链接)
就这样,第二次为儿子上户口再次失败而归!!!
&&& 在日国家卫生计生委例行新闻发布会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基层指导司司长杨文庄的讲话中明确指出:
&&&& 关于将落户、入学、低保与父母落实计划生育情况挂钩,这个做法国家卫生计生委的态度非常明确,损害群众的权益、与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应当坚决禁止。早在上世纪八十年代,原国家计生委、公安部就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各地不得自行设立限制超计划生育的婴儿落户的规定和法规。之后也多次重申强调,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要求,许多地方都明确了凭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即可落户的政策,这符合国家的规定,有利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原文链接
看到此则新闻,使我对清远的共产党政府又重新点燃了希望。
日,我再度返回清远市阳山县大~镇。既然国家表态婴儿入户和计划生育不挂钩,于是本人绕过计生部门,第三次到派出所与他们理论。第三次把国家明文规定需要提供的所有资料((1)《出生医学证明》;(2)父母《结婚证》;(3)父母双方的《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
直接提交到大~镇派出所。
当时的办事民警还是要求我先到计生部门开具计生证明,说:&就算我们帮你提交材料上去,也很少有机会通过审批&。我和他们理论,既然入户和计生不挂钩,国家规定的入户材料我都已全部交齐,凭什么通不过审批?办事民警见我跑了那么多次,终于接收了我的申请材料,接着说,丑话说在前头:叫你按清远市的规定先到计生部门出具计生证明你们不去,基本上是通不过的,你要交我就帮你交上去吧,要不然你是不会死心的,35个工作日再给你答复。
果然不出派出所预料,大~镇派出所于日电话回复本人说,经上级领导阳山县委县政府与清远市委市政府审核研究,因没有计划生育结扎证明和坑塘村委会证明,审批不给予通过,不予受理为由将入户材料退回至大~镇派出所,要求本人去取回材料。第三次为儿子上户口再次以失败告终!
清远市难道真的是传说中的独立王国?真的可以只手遮天?
退一万步讲,我权当你们的做法是对的。不上环不结扎是不可以报销农村合作医疗,也不能为孩子上户口的!那为什么和我们同属一个镇的振民村委会的陈火明和成水旺。他们俩的情况和我一模一样,同属身体健康二孩之父母,同属第一个生育女儿,第二个生育儿子,同属政策内生育,他们俩却能在不用上环不用结扎的情况下,顺利的为他们的孩子上到户口,成水旺也能顺利的报销到农村合作医疗呢?你们的所谓合法的&一胎上环、二胎结扎& 、&先上环,再落户&,&不上环,不结扎,不报销农村合作医疗,小孩也不能上户口&的地方法规是因人而异的吗?是不是因为他们曾经到信访局投诉过你们,在网络上揭发过你们,你们为了应付省委,为了安抚当事人就给他们有法可依,还是接受过他们的好处就给他们放行?而我们按正常程序去报销农村合作医疗,去上户,却不能得到有法可依的保证 、&先上环,再落户&,&不上环,不结扎,不报销农村合作医疗,小孩也不能上户口&地方法规办事!!!,只能按照你们制定的&一胎上环、二胎结扎&
毛主席说过:要&实事求是&。请清远政府部门不要再推托没有制定过这样的政策,因为你们的下级执行的都是这个政策!我所遇到的事情只是清远人民所遇到过的一个缩影而已。我敢断言:如果每举报一件计生与入户挂钩属实的案件,和举报制造假香烟一样奖励两万元的话,我想清远很多人民都会把这个当成是他们的职业,我们清远市就会诞生更多的千万富翁甚至亿万富翁!如果清远有大刀阔斧,敢教日月换新天的魄力,把&一票否决&制的指导思想也用在&辖区各县(市、区)乡镇有把计生与入户挂钩的违法事情&上,一经查实,那个乡镇领导就就地免职,永不录用。我也敢断言:按现实中的情况来看,全市县各乡镇的领导都要下台!
实际上,就在上几个月,上至省计生委、下至广州市计生局,深圳市计生局都一致否认存在&计生与入户挂钩&政策,广州市计生局局长李文耀不止一次表态,避孕方式有上环、结扎、吃药、使用避孕套等四种,会让群众在充分知情下自由选择。孩子上户口和母亲生育以后采取节育措施没有必然联系。生活在同一个省的人民,为什么政策不一样?是广州深圳有法不依,还是清远市山高皇帝远,为了提高所谓的&抓好一孩上环率,二孩结扎率&,知法犯法,剥夺人民的知情选择权?
在阳山县政府门户网站中,到处冲斥着为完成清远市政府阳山县政府&一孩上环率,二孩结扎率&,&身体好就要结扎&的文件。例如:
中共阳山县杨梅镇委文件& 实行已生一孩男孩的妇女落实上环,已生二孩或多孩的夫妇落实结扎的原则:已生一孩男孩妇女在90天内(剖腹产半年后一个月内)落实上环或皮埋的方计入及时率,已生二孩或多孩夫妇须在90天内落实结扎方计入及时率。&&未落实结扎的,经县以上计生服务部门检查,男女双方都不宜结扎的可以用药具代替&原文链接
阳山县江英镇按照县政府的要求完成好的任务之一&达到&三个目标&:一是以狠抓二孩结扎特别是纯二女户结扎为突破口,确保现有二女户结扎率达90%以上;二是扎实抓好查环查孕工作,通过查环查孕,达到百分之百掌握政策外怀孕对象,百分之百落实补救措施,达到杜绝政策外出生的目的;三是确保应落实节育措施对象百分之百落实相应的节育措施。&原文链接
小江镇&欧学友一边将相关资料交给计生办的工作人员一边说:&在我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的时候,计生办的工作人员就认真、细心地跟我解说生育二孩的时候要落实节育措施的政策&原文链接
太平镇政府2011年上半年工作总结之一&积极抓好创&两无&活动,狠抓计划生育节育措施落实,特别是抓好一孩上环率、二孩结扎率、查环查孕率和孕情检查率的落实,加大对缺查对象的追查力度,使政策外生育得到有效的控制。日至今年5月31日,落实&四术&措施共242例,落实率98.84%,及时率93.04%。第一、第二次查环查孕率分别为94.61%和96.42%。&原文链接
阳山县黎埠镇部署春季计生集中服务活动提到:黎埠镇按照县委、县政府的部署和要求,全面深入开展计生集中服务月活动,大力抓好避孕节育措施的落实,认真清理&四术&库存。至3月10日,全镇共完成&四术&库存397例,其中结扎90例,上环259例,落实补救措施48例。
  会议要求全镇上下充分认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声势浩大、形式多样的计生宣传和集中整治行动;提高一孩上环和二女结扎率,攻坚克难,奋力拼搏45天,全面完成县下达的计生工作的各项指标。原文链接
黎埠镇2013年岗位目标责任考核办法之一&年度节育措施二孩结扎(纯二女户结扎)、一孩上环任务&原文链接
阳山县黄坌镇在报道中提到&该镇二孩结扎17例、纯二女结扎5例、一孩上环25例百分百完成上级布置的任务。&原文链接
温湛滨在全县人口计生工作暨争创省&一类&动员大会上强调&按计生统计年度计算,我县今年的人口计生工作时间已过半,然而从现在的完成情况来看不容乐观,到目前为止,完成二孩结扎932例,只占市下达任务44.59%;纯二女结扎完成183例,只占市下达任务32.68%。时间虽已过半,但任务完成未过半。&温湛滨说,我县的整体水平与全省、全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造成这些差距的原因主要是领导重视不够,部分乡镇领导对人口计生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严峻性认识不足;其次是人口计生层级动态责任制落实不力;此外是工作措施不够硬。&原文链接
一方面,在内部要求抓好&一孩上环和二女结扎率&。另一方面,在面对媒体的时候。却360度大转弯,各部门明确表态:
1落户、入学、保险与父母落实计划生育情况不挂钩;
2各地不得自行设立限制超计划生育的婴儿落户的规定和法规,凭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即可落户;
3公民享有对计划生育避孕方法的自主、自愿的知情选择权。
以下是省市县在网络问政平台回复网民的一部分例子:
广东省卫计委网络发言人就{清远市&二胎结扎&、不结扎,小孩不能上户口,何时了}回复中说:
《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24条规定,已生育一个子女的育龄夫妇,女方首选使用宫内节育器(上环)。已生育二个子女的,一方首选结扎措施。计划生育是我国现阶段的一项基本国策,每一位公民都有权利和义务履行《条例》中规定的事项,对于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部门和个人,都会受到相关的处罚。首选结扎不是强制结扎,您有知情选择权,如果您个人遇到被要求强制结扎的情况,欢迎您及时向当地卫生计生行政管理部门举报。但如果公民个人没有按照《条例》规定落实避孕措施,而造成计划外生育,将会受到相关处罚。入户问题建议您直接向当地的户籍管理部门反映有关问题。原文链接
中共清远市委办公室就{投诉广东省阳山县小江镇强制新生儿入户需要母亲上环}回复中说:
一、阳山县公安和计生部门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迅速对全镇去年出生的小孩进行了详细排查,未发现你反映的类似情况。
二、小孩上户与母亲生育后采取何种避孕节育措施没有必然联系。接到您的投诉后,市人口计生局已要求全市人口计生部门要更加注重服务关怀和宣传倡导,切实尊重个体意愿,指导群众选择适宜、安全、有效的避孕措施,让群众能更加满意。  
三、据阳山县委、县政府调查,该县计生部门未出现过因群众没有落实节育措施而拒绝出具计生证明的情况。原文链接
阳山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就{阳山小孩入户口须强制上环}回复中说:
国家、省、市、县有关人口计生政策法规中并没有&入户必须先上环&的规定,我局在日常工作中一直依照国家政策法规,以及相关文件管理规定执行,并没有制定过入户须上环的相关规定。
之所以出现&入户时需要上环&这种情况,究其原因是个别镇社会综合服务中心刚成立不久,负责政务平台工作人员不熟悉计生政策且未与镇人口计生办沟通了解,片面理解小孩入户需提供的证明就是上环证明或结扎证明,导致在回复时用词不妥当,造成群众误会。
&我局已要求乡镇人口计生办、计生服务站(所)、村(居)计生工作人员在工作中要更加注重服务关怀,更加注重宣传倡导,更加注重有关工作人员业务的培训,避免出现不必要的误解偏差。原文链接
想不到吧,本以为地方的政府部门是法盲,但在面对媒体和回复网民的时候,却能对国家法律倒背如流,一副一切都是依法行政的样子。殊不知他们永远是说一套,做一套,忽悠善良的人民!新中国诞生65周年了,而我们清远人民依然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清远市阳山县公安局、大~镇派出所、计生办、坑塘村委会的做法很明显存在欺上瞒下弄虚作假指鹿为马愚弄百姓;不作为、失职、渎职的问题;有法不依、知法违法,百般刁难人民群众。这样的做法市政府却视而不见。这是市政府的严重失职!!!
&&法无授权不可为&。 政府的权利是人民赋予的,政府的工作就是为人民服务,各级各类的工作人员都是人民的公仆,都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而清远阳山的政府不为人民群众办实事、解决问题,并且事难办、门难进、面难看处处调难人民群众。清远这样的政府能代表人民吗?国家的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宪法到了地方的职能部门也成为一纸空文!请问国家的党纪国法何在???
本人文化水平有限,不知大领导们有没有看得出,其实我想表达的无非就是以下几点:
一:清远是否是独立王国?可以不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并且自己可以随意制定自己的法规来管理他们的人民(应该是奴隶)的?(不管有多少人投诉,他们依然我行我素,与独立王国无疑)如果是,请把我的一切资料从广东省登记过的资料库中删除,因为我是清远独立王国的奴隶,我们是不受你们管辖的,如果你们想帮我们,那就请到联合国帮我们反映一下我们王国的人权吧!!!如果清远不是独立王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管辖下的一个普通城市,请督促清远市依法行政,不要再践踏国家法律权威!
二:请问入户与计划生育计划挂钩是否合法?如果不合法,请求你们认真调查,严肃查处涉嫌违法的清远各级公安机关,各级计生部门,给我们一个有法可依,违法必究的生活环境!&&&&&&&&
如果合法,我代表全国各地受了忽悠的百姓,请求省委向中央提议,罢免卫生计生委计划生育基层指导司司长杨文庄,因为他在日国家卫生计生委例行新闻发布会发布谣言,欺骗人民:&关于将落户、入学、低保与父母落实计划生育情况挂钩,这个做法国家卫生计生委的态度非常明确,损害群众的权益、与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应当坚决禁止。早在上世纪八十年代,原国家计生委、公安部就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各地不得自行设立限制超计划生育的婴儿落户的规定和法规。之后也多次重申强调,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要求,许多地方都明确了凭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即可落户的政策,这符合国家的规定,有利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关于媒体报道,一些群众反映的,还有一些地方把落户、入学等群众基本的权益,由于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所以给你设置障碍,这种做法一方面欢迎媒体监督举报,国家卫生计生委也将会同有关部门,我们也跟公安部有关部门联系,加强这方面的查处力度,坚决制止这种违法的行为,也欢迎媒体监督批评。&
三:公民是否对计划生育避孕方法真的享有全国人大所说的&自主自愿的知情选择权&,而不是地方政府规定的身体好就必须要上环结扎!
四:没有选择&一胎上环二胎结扎或者违反计划生育&的人民群众,是否不可以报销农村合作医疗?如果是,请发文告诉今后需要购买农村合作医疗的群众:没选择&一胎上环,二胎结扎。或者有违反计划生育的,不予购买&!
我看了好几天奥一网问政平台中问政广东省计生委主任陈元胜同志的贴子,绝大多数回复都是在打太极&请咨询当地计生部门&&&如果这样有用的话,谁还来奥一网?要省一级部门干嘛?当地部门都能解决问题的话,&上访&二字就不存在了。再者,清远回复网络的帖子更是小的可怜由此可见清远市是怎么看待民意的!!!
为免群众重复发帖咨询投诉,请省卫计委和公安厅认真作答,不要再忽悠老百姓;最好以文件的形式通知到基层,切实落实好国家和省委的指示,(因为问基层的工作人员,他们根本不知道省委或国家处理过这样的事情,如果他们一切都是依法行政,那就另当别论,想必问政平台也不会有那么多的投诉了),请葛书记为民作主,不要让人伦惨剧(你没看错,我说的就是人伦惨剧)一幕幕发生了!
古人云:&法令行则国治,法令弛则国乱。&
最后,借此平台,让我们借用一些我们的习大大---习近平主席有关依法治国的一些表述来结束这次的网络问政。
我们的党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政党。新形势下,我们党面临着许多严峻挑战,党内存在着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尤其是一些党员干部中发生的贪污腐败、脱离群众、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必须下大气力解决。全党必须警醒起来。打铁还需自身硬。我们的责任,就是同全党同志一道,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切实解决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使我们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各级党组织必须坚持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依法办事,带头遵守法律,对宪法和法律保持敬畏之心,牢固确立法律红线不能触碰、法律底线不能逾越的观念,不要去行使依法不该由自己行使的权力,也不要去干预依法自己不能干预的事情,更不能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不懂这个规矩,就不是合格的干部。如果领导干部都不遵守法律,怎么叫群众遵守法律?各级组织部门要把能不能依法办事、遵守法律作为考察识别干部的重要条件。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如果有了法律而不实施,或者实施不力,搞得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法律也就形同虚设。要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党领导人民执行宪法和法律,党自身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真正做到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带头守法。各级领导干部要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努力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在法治轨道上推动各项工作。行政机关是实施法律法规的重要主体,要带头严格执法,维护公共利益、人民权益和社会秩序。执法者必须忠实于法律。要加强对执法活动的监督,坚决排除对执法活动的非法干预,坚决防止和克服地方保护主义和部门保护主义,坚决惩治腐败现象,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必追究。我们要依法公正对待人民群众的诉求,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决不能让不公正的审判伤害人民群众感情、损害人民群众权益。人民群众每一次求告无门、每一次经历冤假错案,损害的都不仅仅是他们的合法权益,更是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是他们对社会公平正义的信心!
证明人:陈文书&&&&&&联系电话:134**9286&& 身份证:18
其他证明人:
马剑聪 &&&&&&&&&&&&&&联系电话:131**2113
陈国辉&&&&&&&&&&&&&& 联系电话:137**4592
陈志党&&&&&&&&&&&&&& 联系电话:135**2884
冯宪须&&&&&&&&&&&&&& 联系电话:137**6291
成志权&&&&&&&&&&&&&& 联系电话:139**5352
领导、党政部门回复
您好!您的投诉内容已转清远市卫生计生局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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