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梵网经菩萨戒本读诵为什么想出家

梵网经菩萨戒_30_1
梵网经菩萨戒_30_1
分享给好友
您需要先安装&,才能下载视频哦
用优酷App或微信扫一扫,在手机上继续观看。
梵网经菩萨戒_30_1
分享给站外好友
把视频贴到Blog或BBS
flash地址:
<input type="text" class="form_input form_input_s" id="link3" value=''>
<input id="link4" type="text" class="form_input form_input_s" value=''>
万万表情系列(VIP会员专享)
梵网经菩萨戒
播放数: 1,072
播放数:39,919
最近更新:1年前
播放数:90,523
最近更新:8个月前
播放数:28,234
最近更新:1年前
播放数:21,664
最近更新:6个月前
播放数:11,353
最近更新:1年前
播放数:14,098
最近更新:1年前
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670号
京公网安备号
药品服务许可证(京)-经营-论藏&&&律疏部&梵网经菩萨戒本疏第四(出家众能看)
  初篇故悭戒第八
初制意者。初檀为万行首故。摄六度故。是舍
悭成施。略由十意。如华严经十行品中初劝
喜行云。此菩萨为大施主。悉能舍离一切所
有。等心惠施一切众生。施已无悔。不望果报。
不求名誉。不求生胜处。不求利养。言十者。一
但欲救护一切众生。二欲摄取一切众生。三
欲饶益一切众生。四欲学一切诸佛本行。五
欲正心忆念诸佛本行。六欲清净诸佛本行。
七欲受持诸佛本行。八欲显现诸佛本行。九
欲广说诸佛本行。十欲令一切众生离苦得
涅槃乐。是为十。由此当知菩萨理无不施之
行。二释名者。吝惜财法不济所求称曰故
悭。戒防此失。依主立名。三次第者。前赞毁
自他以求名利。望未得之财追求时过。今约
已得属己悭吝不舍财。贮畜时过。前麤此细。
义次第故来也。四具缘成犯者。然此戒中犯
有四处。一自悭。二教他。三随喜。四赞悭。今
且约自辨具缘。余三准之。自具六缘成。一自
有财法。二乞者现前。三具前二想。四起悭恶
心。五对缘正违。六前人空回故。五阙缘义
者。且阙初缘有三义。一若彼全无一针一草
可施与者。应以善言深心垂泪慰谢乞者。仍
作是念。我今薄福不能果遂众生所愿。是我
罪咎。我当精懃修行令愿成满即如言懃勇。
是谓不犯。二若恃自无物慢心不谢而无愧悔。
应得小罪。三若为乞人不信其无频频抑索。
遂起嫌心即犯中罪。若便起嗔即犯后瞋戒。
法施亦同。次阙第二缘有四义。一无乞不犯。
二自有财等。见贪苦人彼不能乞或羞不乞。
而不施与亦犯。三自有财。见同修行者乏少
衣食废修正行。彼人俭己而不求索不与犯。
四先贮多财。虽无乞者而不舍施福田故。此
后三位皆得方便罪。非正犯重故。阙第三缘
有二。先谓上二位各有想疑二别。想不犯。疑
犯方便。并可准之。阙第四缘有二。若以悲心
调伏彼故不与无犯。若无记心犯方便可知。
次阙第五缘有四。初许与不与犯重。二许多
与小。三许胜与劣。四违时后与。后三俱方便。
次阙第六缘有二。一若不空回无犯。二若虽
空不回意犹未绝犯方便。第六轻重者有
五。一约物。二约田。三约损。四约心。五合释。
初中财法无畏。财施有三。谓外内俱。就外财
中通说有十。一食等。二药等。三衣等。四财
等。五畜生等。六奴婢。七名闻。八王位。九妻
妾。十男女。皆前前不与应重。后后不与应轻。
二内身中有五。一暂请驱使。二取发抓等。
三将作奴婢。四取支节血完。五全取身命。前
前不与皆重。后后不与皆轻。二法施中三。一
世法。二二乘法。三菩萨道法。三无畏施亦三。
一舍恶。二舍苦。三救命。上二位皆亦前前不
与而轻。后后不与为重可知。二约田有四。一
恩田谓父母师主等。二德田谓三宝等。三悲
田谓饥穷众生等。四苦田谓困厄众生等。皆
前前不与为重。后后不与应轻。三约损者。于
上四境各有二种。一由不给济令彼命尽。二
命虽不尽令大苦恼等。皆有前重后轻可知。
四约心者亦有三毒单双一合等。准上知之。
又悭有三品。如卢至长者等最重。其中下可
知。五约合辨者。或于劣物起上悭对胜境为
最重。或于胜物对劣境起下悭应轻。余句并
准之。第七得报者略辨十种。一生饿鬼中。
如目连母等。二或余趣受苦。如疥癞野干。乃
至无一毛可以覆身等。三于人中受贫穷苦
困。四耗减损减宿世善根。五失于菩萨檀波
罗密。六由悭法世世常受愚痴。善生经云。若
有于财法食生悭。当知是人于无量世得痴
贫报。七由匿法眼恒无眼目。八由不施无畏
生生常怀恐怖无暂安稳。九恒为怨家而得
其便。十令三檀六度俱不成。余如别说。第
八治行者略显十种。一思惟己身及以财物
皆是无常磨灭之法。一旦废坏非惜能留。是
故悭惜都无所益。二况此并是王贼水火恶
子等分。彼既未侵速应舍施置坚牢藏令永
属己。三若悭不施则种世世贫穷之业以随
自身。四又由我先世不串习施故今有财悭
而不能施。若我今者不励力施。此习不破更
增长能障大施故。我今应励意违悭而行惠
施。五又若自贫乏恐不存济。而悭不施则当
思惟。贫是施障。为破此障。应当忍苦励力行
施。我因宿业曾受种种饥渴等苦。不能饶益
于一众生。今我行施得饶益他。设受众苦乃
至殒命而终不令乞者空回。况当犹有余菜
叶等可以活命。是故应当忍此贫苦而行布
施。六若于身命及所重财而不能舍即当思
惟。我于三界大师前发大菩提心时。一切内
外皆已舍讫。如何今乃违本誓孤负众生。七
又使令我犯菩萨波罗夷罪。则为欺诳十方
诸佛。甚为不可。八我今舍此不坚固物臭秽
之身。今我当得清净法身坚固之法。此既益
我。若不行施则失大利。九此身及财是虚妄
物。尚不舍满众生愿。何能当以无上菩提饶
益众生。十我当观察一切法空无我我所。而
今于此虚妄身财悭吝不舍。何能证入平等
法性。思惟如是十种对治。于诸悭吝无不能
舍。具如华严智论瑜伽等说。第九通局者。
依瑜伽第三十九。略有三十种不施无犯。一
若知种种内外施物于彼众生唯令安乐不作
利益或非安乐非利益。皆不施与。二若有来
求为伴侣。欲作非理逼迫损害诳惑于他。便
不以身而施于彼。三若诸菩萨于行施意乐
清净。见有无量利众生事正现在前。设有来
求自身支节。不应施与。四若魔众而怀恼乱
心。现前来乞身分支节。不应施与。以心念彼
当获上品过罪反损害故。五或有众生痴狂
心乱。来求菩萨身分支节。不应施与。六若有
众生或为自害或为害他。来求毒药火刀酒
等物。不应施与。七不以他物如同意物而行
惠施。八不行媒婚以他妻妾而行布施。九不
以有虫饮食等物而行布施。十若有众生来
求种种能引戏乐能引无义之物。不应施与。
以令彼多行憍逸恶行。身坏之后堕诸恶趣。
十一终不施人捕猎等物。十二或有众生将
欲杀害。终不施与。十三若有来求罩罗且
弶。为害众生及为习学。皆不施与。十四若有
怨家来求雠隙。为欲呵骂缚录杀害夺财治
罚。终不施与。以要言之。一切逼迫损害众生
戏乐等具皆不施与。十五若有病者来求非
量非宜饮食。亦不施与。十六若有众生食饱
满已性多馋嗜。数复来求珍妙饮食。亦不施
与。十七若有来求父母师长。定不施与。十八
又诸菩萨于自妻子奴婢仆使亲戚眷属。若
不先以正言晓喻令其欢喜。终不强逼令其
忧恼施来求者。十九虽复先以正言晓喻令
其欢喜生乐欲心。而不施怨家恶友药刃罗
刹等。二十若有上品逼恼众生乐行种种暴
恶业者。来求王位终不施与。若彼恶人先居
王位。菩萨有力尚应废黜。况当施与。二十一
又诸菩萨终不侵夺父母妻子奴婢仆从使亲
戚眷属所有财物持用布施。二十二亦不逼
恼父母妻子奴婢仆使亲戚眷属以所施物施
来求。二十三不以非法不以率暴。亦不逼迫
损害于他而行惠施。二十四又诸菩萨若在
诸佛圣教出家。终不违越所有学处而行惠
施。二十五又诸菩萨于来求者终不施与不
合仪物。谓施出家者残宿饮食等。或诸便秽
洟唾吐脓血不净所杂所染。又不告白不令
觉知如弃舍法施麋食等。谓不食葱者施以
葱杂葱染饮食。不食肉者施以肉杂肉染饮
食。不饮酒者施以酒杂酒染饮食。如是等皆
不施与。二十六又诸菩萨终不口授求过外
道所有正法。二十七亦不施彼所写经典。二
十八知性多贪求欲衒卖经卷等者。亦不施
与。二十九知欲秘藏亦不施与。三十不求胜
智亦不施与。又云如上所说诸不施者。菩萨
不忍直言我不施汝。要当方便晓喻发遣。诸
菩萨所畜一切资财具等物。为作净施故先
以舍与十方诸佛菩萨。如苾刍作净施法。若
观来求者施时。称理应作是念。诸佛菩萨无
有少物于诸众生而不施者。如是知已取物
施之。若观施时不称正理。即应念先作净施
法。告言。此物是他所有。不获施汝。耎言晓喻
方便发遣。又十住论。虽若新学菩萨有人来
求头目等。而未能施者。应说偈颂云。我初发
道心。善根未成熟。愿我速成就。后必当相
与(更勘论文)。二局者。但自审观有少恼心即当施
与。不尔便犯。若约秘密。菩萨应极悭。谓乞戒
浮囊纤尘不与。乃至小罪犹怀大惧等。第
十释文者亦有四。一明犯位。谓自作教他如
前释。二举过正制中二。先举过。谓悭因缘
法业亦四释。同前可知。二而菩萨见已下明
正制。谓制施贫乞。但世人贫有二种。一财贫。
二法贫。故云一切贫也。菩萨施此二事故云
一切给与。三而菩萨以恶下违制成犯。谓恶
心者。悭结不破。亦是违戾不施。通余烦恼。瞋
心者。忿怒乞人而不施与也。此是不施之心
下明所不施物。先财后法。乃至不施等者。举
小呪多。一叶草尚不与。况多。又就下最极为
言故云乃至一草等也。法中一尘者。意明极
少。非谓法门中而有微尘。此顺西方语法。如
能断金刚般若经中。无少法者。梵本名无微
尘法也。而反骂辱者明极重之相。惜草叶而
起重瞋。发恶言而兴骂辱故宜重也。此具三
业可知。四结示罪名可知
初制意者略由十意。一惑中最重莫先此故。
二亦成业道恶趣因故。三烧灭宿世诸善根
故。四能结大怨累劫难解故。五由此能害诸
众生故。六乃至能作无间罪故。七能障菩萨
忍波罗密故。八害诸菩萨大悲心故。九令所
化众生皆舍离故。十具足成就百千障故。华
严经广引。又云。我不见有一恶法出过菩萨
一瞋心者。而损既甚故须制也。第二释名
者。谓于违境起损害心。戒防此失故以为名
第三次第者。前悭贪次瞋恚故来也。第四
具缘者。一有对违境。二起彼想。三不禁心。四
起嗔便犯。此约心。若通身口更加打骂。五缘
便犯。若取至极更加前人来谢瞋犹不解。六
缘方犯。第五阙缘者。阙初缘者有三。谓有
情相差。若非情相差。若情非情相差。若望心
或俱重。直对身口有轻。次阙第二缘亦有三。
谓本迷转想及疑。约心俱重。身口有轻可知。
阙第三缘有二。一谓常勤修治失念应轻方
便。二不勤修治应重方便。次阙第四缘有三。
谓下中上若起下嗔心即便生悔轻方便。二
起下瞋不生悔重方便。三起中瞋即生悔重
方便。余并入重可知。若望身语。阙打骂重方
便。反此便重。若望极说。更他忏悔自生悔重
方便。反此成重。第六轻重者。略约五位辨。
一约境。二约因事。三约惑相。四约成损。五合
辨。初中瞋境略十种。一贤圣二。二师。三父
母。四传法人。五众僧。六俗人。七己弟子男
女。八奴婢。九畜生。十非情。望戒俱重。望业
道皆前重后轻。二约因事者。略因十事起瞋。
一违己见解。二违己情欲。三侵己名利。四损
己眷属。五无辜致骂。六枉被打缚。七刀解支
节。八将断其命。九害其父母。十毁灭三宝。因
此十事起瞋。皆前重后轻。三约惑相亦辨十
种。一念动起瞋颜无异色。二颜色反异。三举
身战动。四兼或打骂。五于上所起暂起即悔。
六经宿方悔。七多时不舍。八前人暂谢悔即
解。九前人多时求悔方解。十多时求悔亦不
解。皆前轻后重可知。四约损者亦略显十种。
一因瞋他令他舍佛法。二更发恶骂。三打棒
系缚。四损他财物。五解他支节。六断他命根。
七害己亲属。八永舍三宝。九烧寺害僧。十作
诸逆罪。皆前轻后重。五合辨者亦显十位。谓
于前四内于尊境因小事起重瞋作大损为最
重。余如次相合。及非次等各有轻重。准思可
知见。第七得报者略显十种。一瞋恚得十
罪。如智论。二由瞋故入八大地狱。如善戒经
第一卷说。三亦堕饿鬼畜生。华严经云。瞋恚
罪上者地狱因。中者畜生。下者饿鬼。此上是
报果。四等流果者。经云。若生人中得二种果
报。一者常为人他求其长短。二者常为他所
恼害。五增上果者约依报。对法论第七由瞋
故令果味辛苦。六身常丑陋人不喜见。七失
上界禅乐。八乖二乘解脱。九害菩萨二利行。
十失菩萨五位处。可知。第八修治行者。略
辨思惟十种对治令瞋不起。一思惟。一切众
生从无始已来。未曾不为我父母亲眷及和
上尊长等。是故但应生慈心孝心。何得有嗔
而加打骂。二思惟无常。瑜伽云。彼诸有情若
生若长一一皆是无常死法。极报怨者谓断
彼命。是诸众生命念念断。智者何缘复欲更
断。如是生死无常法诸有情上其有。智者上
不应起有染浊心。况当以手块杖加害。何况
一切永断其命。是故于诸怨害悉能忍受。三
思惟苦。瑜伽云。又自他身一切皆用性苦为
体。彼无知故于我身中性苦体上重增其苦。
我既有知。何我于彼性苦体上重加其苦。又
诸有情大兴盛者尚为三苦常所随逐。况衰
损者。我今于此应勤方便令离众苦。不应于
彼重加其苦。四思业缘。谓我今无过横加打
骂。必由宿缘业。若不尔者。岂有苦报无因而
生。既定是自业。不应瞋他。资粮论偈云。打骂
恐杀缚。终不怨责他。皆是我自罪。业报故来
现。五思苦增多。谓由我往昔苦恼害他故招
此苦恼。今我不忍则更种当来大苦因缘。若
我不舍此苦因者。则为于己自作非爱。则为
己自生结缚。自兴怨害。非是于他。六思愍愚。
智论中。若被酒醉人及鬼着打骂。即不嗔之。
众生亦尔。无明酒醉烦恼鬼着为之驱使不
得自在。故不应嗔。但作是念。此烦恼过非众
生咎。我当勤求菩提为诸众生治烦恼病要
令永差。七复自思惟。我不生净土无恼之处。
既在此秽土。法应受恼。但应调伏自心以求
出离。不应嗔彼。如入棘林。法应被刺但求免
出不应嗔刺。八复由思惟。我自发菩提心为
一切众生荷负重担。设地狱苦尚为他受。况
此小苦遂违本誓而不能忍。若我不忍则自
不调伏。何能令他舍诸烦恼。故不应嗔。九复
更思惟。我今修学诸菩萨行。菩萨行中忍行
为最。持戒苦行不能及。此行要由恼害方成。
若无彼恼我行不成。彼人施我大行。应复愧
谢。若不惭谢亦负深愆。何乃背恩反嗔恼。甚
为不可。经云。提婆达多为大善知识。斯之谓
也。十复更思惟因无性。经云。由手刀杖及
以我身故得成打。我今不应横瞋于他。解云。
由彼成打则瞋彼者。亦由我有打。何不自嗔。
又打从缘起必无自性。无自性故则毕竟空。
能打所打既无所有。忍尚不立。何得瞋。法句
经云。知瞋等阳炎。忍亦无所忍。思益经偈云。
身怨及刀杖。皆从四大起。于地水火风。未曾
有伤损。设节节解身。其心常不动。知心不在
内。亦复不生外。诸法念念灭。其性常不立。于
中无骂辱。亦无有恭敬。第九通局者。余戒
皆有开通。此戒独无者。以瞋障道过深故。若
常修对治。但违境过失念。准瑜伽。不犯。更无
开处。若据秘密。梁论中菩萨亦起嗔。以呵诸
烦恼故。第十释文者。四义同前。一举过。二
正制。三违犯。四结罪。初中自他别举。复通四
位。因缘法业四释同前。二而菩萨下明正制
中。先明利他行。谓令生无瞋善根故云无诤
事。又令善根中无瞋恚鬪诤之事故。常生悲
心者。因益生之心。谓以大悲愍念如己。何容
起瞋。三而反下明违犯中三。一明瞋境。谓情
与非情二境也。二明嗔业用。谓骂发口业。打
发身业。不息发意业。三前人下明嗔深重。谓
结恨难舍故云不解也。四结罪可知
初制意者略由十意。一业道尤重无过此故。
二烧灭善根悉无余故。三背恩德恶中极故。
四破坏信心灭法眼故。五于善行中若小若
大悉不成故。六入于外道邪见网故。七为大
邪见断善根故。八作诸众生恶知识故。九断
三宝种由此见故。十令自他成阿鼻业故。是
故制也。第二释名者。胜德可珍故称三宝。
非理尘黩故名为谤。戒防此失故以为名
第三次第者。前嗔次邪见故来也。第四具缘
有五。一对人众。二三宝境。三起彼三想。四作
邪见。五发谤言便犯。第五阙缘者。阙初缘
非情差重方便。阙第二缘以非三宝境得重方
便。阙第三缘本迷无犯。转想及疑皆得方便。
阙第四缘不破见故得重方便。阙第五缘者
言未发或异言故皆重方便。第六轻重者有
六。一约所对。二约所谤。三约能谤。四约所
损。五合辨。六自他。初中对一人二人多人大
众。前轻后重。二约所谤中。三宝有三。谓住持
并别相及同体。或一二三各如次前轻后重。
三约能谤。谓心有三品。下中上。言有麤细及
中。轻重可知。四约所损有五。一由此谤故令
多发菩提心人于不定者生退失。二令已信
者生退。三未信者不信。四未邪见者生邪见。
五已邪见者生坚执。皆前重后轻。五合辨者。
对大众谤胜境上邪见发麤言成大损为最
重。余如次及交络皆有轻重。可准知。六自他
者。一自二他三俱。皆前轻后重可知。第七
得报者。诽谤三宝罪同五逆堕阿鼻地狱。如
大品经泥梨品说。又如威仪法师谤大乘堕
地狱经多劫后。生人中常盲无目。如诸法无
行经等说。又如郁头蓝弗当在地狱等。又智
论邪见得十罪(捡录)。第八治行者。信慧相导
于三宝境深忍。净信坚固不坏。宁舍身命经
百千劫终不生于一念疑等。以智分别天上
人中世出世间唯此为最。是故信心一向决
定。第九通局者。无谤心疾疾语。为众生令
调伏。应无犯。余总无开可知。若约秘密破相
言非。须出所由。勿使他疑。可知也。第十释
文者。四义同前。一举过。二正制。三违犯。四结
罪。初中先能谤人谓自他也。因缘法业是所
用。谤法四释同前。类彼释此可知。二而菩萨
下明正制。于中先法后喻。前中具二种人。一
外道谓邪见故。二恶人谓内外俱无信故。一
言谤者明所闻少也。三百鉾刺心者明痛切
多也。问华严经云。菩萨闻赞佛毁佛。于佛法
中心定不动。云何此中乃云如鉾刺心。答四
类众生。一闻毁佛生喜。以邪见故。二无喜无
忧。以佛法外人故。三闻已生痛。以是初心弟
子故。四闻已无忧无喜。以是不退菩萨故。知
佛功德不可毁故。毁所不到故。彼经据不退
位。此文约初心。故不同也。若是初心强同后
位而不复痛者。是愚恶人顺本恶见忍受此
事故不可也。问诸法皆空。何须强痛。答真空
不坏缘起业果。是故尊卑宛然。若坏此为空。
是恶取空外道见也。如涅槃经五百婆罗门谤
云。一切皆空。何处更有佛菩提等。由此谤故
王杀彼类得福无罪。汝今岂欲同彼类耶。三
况口自下明违犯。于中举轻况重。谓闻一言
尚生此痛举轻也。况自谤为况重也。不信不
孝是谤因也。四而反更下正成违犯。谓助前
二种人以成谤事。下结示罪名。上来十重竟
自下第三结劝修学。于中四。一结劝防深。
二明犯损劝持。三持同三世。四结略指广。初
中善学诸人者。此有二义。一谓此诸人是善
学戒者。二是学善之者。告此诸人谓大众也。
又是当来学菩萨道者也。是菩萨下结数及
名。应当下诚言诫勗。于中有二重意。一谓一
戒中尚不应犯微尘计。况全犯一戒。尘者明
少分也。如俗云。臣于国无尘露之功等。又
释。如护浮囊微尘不犯等。二于十戒不应犯
一。况具犯十。二若犯者下明犯有失。于中有
二。先明失十大利。后明得三涂大损。前中一
失大心。谓犯此十重现此身上不任发菩提
心。以违本誓愿非法器故。二失王位。谓得小
王位由菩萨戒为因。因亡故失果也。三转轮
王位亦尔。四失比丘者。谓犯此戒应入地狱。
定不得为人作比丘。又由犯重现在不成比
丘用故云失也。五比丘尼亦尔。上来四位失
通凡小位。自下五种失大乘位。于中四位是
因位。谓三贤十圣一位是果位。于中有二。一
法身果。谓果位之性名为佛性。二报身果。妙
行所成名为妙果。常住之言通此二处。犯此
十重如此等位皆不复成。故云一切皆失。二
堕三恶下明由犯此戒或入地狱饿鬼畜生
也。二劫三劫者。由犯时有轻重。如前说。是人
于彼三种趣中。随其所应劫数此彼二三不
定。不闻父母等名者。明二亲是慈育之深。三
宝是救护之极。在彼受苦不闻此名明无救
也。又释。虽出恶趣然生边地下贱。二三劫中
不闻二亲三宝名等。文通二释可知。以是不
应一一犯者。总结劝持。三汝等下诫同三世
学。谓有二意。一三世菩萨同学此戒。二一一
菩萨于中此三位应学此戒。四是十戒下结
略指广。此经广本中有八万威仪品。于中广
说此十戒相。上来总释初篇十重竟
将释此篇略作八门。一制意。二辨名。三数类。
四具轻重。五含多。六遮性。七麤细。八释文
初制意者。诸佛何故制此轻戒。谓一为护
世间起讥嫌故。二光显菩萨出世道故。三微
细情尘悉制断故。四调伏三业制三毒故。五
方便远护十重戒故。六增长菩萨三聚戒故。
余如下释文处说。二辨名者。轻垢者简前
重戒。是以名轻。简异无犯故亦名垢。又释。黩
污清净行名垢。体非重过称轻。善戒地持轻
戒总名突吉罗。瑜伽翻为恶作。谓作非顺理
故名恶作。又作具过恶故名作。亦有恶说。
即语过也。善生经名失意罪。谓忘念所作乖
于本志故名失意也。三数类者通论此篇。
此篇类有十。一若依瑜伽。有四十四种轻
戒。二若依地持善戒经。虽有少增减大同瑜
伽。已上多分是出家戒相。三依菩萨内戒经。
四十二种。四依善生经。除六重外别有二十
八。五依方等经。除二十四种戒外别更有五
五二十五种。制不应作。已上多分是在家戒。
六依此经。大数有四十八种。七若寻此文
细内。或有一戒中有多种戒。总论向将百
种。已上通道俗戒。八或八万种如下文列。
八万威仪品中说九或十万种。如梁论引毘
奈耶瞿沙罗经说。菩萨戒有十万种差别。十
戒尘沙如智论中。略有八万广有尘沙等数。
如是等皆此类也。四轻重者。此四十八种
中几唯是轻几带于重。谓六戒带重。所余反
此。谓一国使杀生戒。于中为使故入此篇。杀
生故带重罪。二放火焚烧戒中。焚烧故入此
篇。随所损物故为重。三依官强乞戒中。恃官
势入此篇。强取物犯盗戒。四为主戒中。为主
失仪入此篇。损三宝物故宜犯重。五违禁行
非戒中。以诈现亲附等故入此篇。自身谤三
宝故入重收。又杀盗故犯重。六斋三长月作
非故入此篇收。杀生故重。六畜作非法戒中。
轻称小斗等入此篇收。取人财物等是犯重
五多小者。几唯一戒几具多戒。谓有十戒一
具多戒。一于贩卖戒中有三戒。一卖良人。二
卖奴畜。三卖棺木等。二不能救生戒中有二
戒。一救生勉杀。二已日讲法以救亡苦。三
于轻新求学戒中亦二戒。一受戒仪式。二法
师倚恃不为答问戒。四于恶伎损生戒中有
六戒。一卖男女色。二自手作食自磨自舂。三
占相解梦。四呪术工巧。五调鹰法。六合毒药。
五于违禁行非戒中有四戒。一密谤三宝。二
为媒婚。三斋月杀生。四心及偷盗。六于畜作
非法戒中有六戒。一畜刀箭等。二轻称小斗。
三因势取物。四害心系缚。五破坏成功。六养
猫狸。七于观听作恶戒中有五戒。一不得看
鬪。二不得听乐等声。三不得博戏。四不得作
卜。五不得作贼使八故入难处戒中有三戒。
一头陀。二布萨。三坐。夏冬令如法不入难处
等。九于应讲大乘戒中有二戒。一教他建立
塔寺处。二教灾厄时讲大乘。十于受戒乖仪
戒中有二戒。一受戒仪二不礼俗。上来十内
散说三十五种。又前门中六戒内各有所含
重戒。亦各具二戒也。所余三十二戒各唯一
种。是故总有七十九戒应知。第六遮性者。
于此四十八中几是遮戒几是性戒。第七麤
细者。于此戒中几麤妨身语。几细防意业。又
几是麤防恶业。几细防惑障。此上二门并随
文应知。第八释文者。于此篇内文别有三。
初结前生后。二正显戒相。三结劝修学。初中
先结前。已说十重之戒。后生后。当说三十
八种轻。就第二正显戒相中。四十八戒或摄
为五段。谓四十二九各指本品故。或散为四
十八章。如文当知。释文分为五段。初三十各
一后二九各一故有五也
将释此戒略作八门。一制意。二次第。三释
名。四具缘。五阙缘。六轻重。七通塞。八释文
初制意者。菩萨理应谦卑敬养一切众生。况
于师长辄有轻慢。违行之甚故须制也。二
次第者。既创得戒。理须从师受教。若怀轻慢
教授无由。故须先制。以随戒广行。赖此而易
立故。三释名者。于师及长心轻身慢。戒防
此失。从所离为名。四具缘者具四缘。一是
师是长是德人。二知是师等。三故起轻慢。四
身不敬养。故结犯。五阙缘者。阙初二缘并
有小罪。以于一切含灵皆须敬故。阙第三缘
得中罪。以于师长身心不敬故。阙第四缘得
上罪。以于师长起轻慢心故。第六轻重有
四种。一约境有三品。一于二师最重。二于长
支次。三于同类。于此三境犯上中下三罪可
知。二约心亦三品。谓一以嫌恨心恚恼心犯
上品。二无嫌恨等但由骄慢痴心是中品。三
懈怠忘念是下品。三约对以此三心对前三
境如次。绮互轻重可知。四约事亦三品。一不
能卖身等。二不如法敬养。三不迎送礼拜。下
中上三罪可知之。第七通塞者。谓一闇夜
不识。二若睡眠他作觉相。三若重病。四若病
新差无力。五若在坐说法。六若正听法护说
法者心。皆不犯如瑜伽戒说。第八释文者
有三句。初明受得戒。二既得下示行劝持。
亦是前为受戒。此为随行。三若不尔下故违
结犯。初中二。先明应受戒位。略举三位。一国
王是粟散等。二论王金银铜铁。三百官通诸
文武等。此三贵位。于诸众生皆能损益。若不
受戒幽灵不护。何以统御群生。故言应先受
菩萨戒。二一切下明受戒利益。上顺圣意。诸
佛欢喜。下协群灵得鬼守护令其身无灾厄。
职位为长存。第二示行令持中亦二。初顺显
应行。二而菩萨下违失。显非前中三。初起重
心。二见尊人。三设敬仪。初中有二心。谓报恩
敬养仰从尊命为孝顺。恭敬有三。一给侍。二
迎送。三礼拜。然此二心亦是菩萨常所行行
也。二尊人略是六种人。一上座是众中上首。
二和上亦邬波陀耶。此云亲教师也。然有三
种。一十戒和上。二具戒和上。三菩萨戒和
上。即诸佛是也。今此约前二。说三阿闍梨者。
此云轨范之师。谓教授法则故名也。然有六
种。一十戒阿闍梨。二大戒羯磨。三威仪教授。
四受业五依止。六授菩萨戒。四大同学者。谓
同于一师学菩萨藏年夏先己之类也。五同
见。六同行。谓同见大乘菩萨藏法。同行菩萨
所行行等。初即同解。后即同行。此二通同师
不同师。但同此业俱是所重。又释亦通小乘
解行之人。悉是所重。以亦同是佛法内故。三
设敬仪中有三。若病应起。若无力应承迎。若
健时应礼拜。又释初起次迎后礼。二而菩萨
下违失。显非中二。初举失。谓憍慢翻前恭敬
心也。痴翻孝顺心。于师不孝。于长不敬。或
前二通。又于上不敬曰憍。于等自大名慢。
具作前二名痴。此是违行之心。不起来迎
等者。是违行之相。一一有二种。一于前六位
一一人所各不如法供等。二于彼人所设一
一供事各不如法等。俱供养有三种。一恭敬
供养。谓迎礼等。二事供养。谓香华等。三行供
养。谓如说修行等。于此三种并皆须具。下显
敬仪中。若设贫穷无财供者终无开许故。今
戒自卖身。此通在家及出家位。卖国城约王
位。所统名国。所据曰城。卖男女者是本誓愿
之男女故。卖时无失。又是菩萨重人重行。情
至深故破此恩爱终非同愿男女亦破情向
法也。此二位约在家人。七宝约轮王位。有二
义。一是金轮等七。一轮。二玉女。三马宝。四
马宝。五珠宝。六主兵臣宝。七主藏臣宝菩萨
皆悉布施。非是所卖。二约余七宝。一金二银
三琉璃四颇梨五赤珠六车渠七马瑙。百物
是通一切诸所有等。此中七宝。百物有二义。
一是所卖同上男女。二是供具。谓以此等供
彼所须。故云而供给之。第三若不尔下故违
结犯。谓违前敬仪。是故结犯可知之
初制意者酒为惛狂之药。重过由此而生。智
论有三十六失。多论能造四逆。唯除破僧。
为过之甚故须制也。二次第者前即显外
仪不敬。今则内无惛乱故次明也。三释名
者亦从所妨立名。四具缘者。一是酒。二起
彼想。三无重病。四饮便犯。问小乘律饮酒不
通想疑。此中何故有彼想耶。答以酒为过源
故。彼不通错等。今据缘成故具想也。是故文
云若佛子故饮酒。既云故饮明知。不故即非
正犯。五阙缘者。阙初缘得小罪。以起想等
故。阙第二缘中罪。以境是实故。若阙三四无
罪可知。第六轻重者有三。若约境。醨等应
轻醲酒应重。二约心。若轻病无贪亦犯应轻。
反此应重。三约事。即引生小益即便同饮是
犯应轻。反此亦重。七通塞者。若为救生命
难等即酒饮无犯。如末利夫人等。又救彼无
间业同饮劝彼息麤重业。理亦无犯。反此所
作一切皆犯。八释文者亦四。初标酒重过。
二若自下释成重。三不得教人下正制所重。
四若故下故违结犯。初中言酒过无量者。智
论三十六种是略显应具列之。四分律第
十五佛语阿难。凡饮酒有十过失。何等十。
一者颜色恶。二者劣力。三者眼视不明。四者
现瞋恚想。五者坏田业资生法。六者增致疾
病。七者益鬪讼。八者无好名称恶名流布。九
者智慧减少。十者身坏命终堕恶道。又如娑
伽陀比丘先时能伏毒龙。后由饮酒不能伏
虾蟆等。又大爱道比丘尼经云。不得饮酒。不
得尝酒。不得嗅酒。不得鬻酒。不得以酒饮人。
不得言有疾欺饮药酒。不得至酒家。不得与
酒客共语。夫酒为毒药。酒为毒水。酒为毒气。
众失之源众恶本。残贤毁圣败乱道德。轻毁
致灾立祸根本。四大枯朽去福就罪靡不由
之。宁饮洋铜不饮酒味。所以者何酒令人失
志迷乱颠狂。令人不觉入泥梨中。是故防酒
耳。余失如智论说。二释成中二。先举轻。五百
世无手。杜顺禅师释云。以俱是脚故云无手。
即畜生是。二况自饮者况重也。三正制中亦
先举他后况自。前中一切众生者。通畜生等
亦不令饮。以失利他故四。故违结犯可知
初制意者。菩萨理应舍自身肉。以济物命。何
容反食众生之肉。违害之甚故须制也。二次
第者。前离惛乱之饮。今离损命之食。次第故
也。三释名者。非理食噉众生身分名为食
肉。戒防此失从用立名。四具四缘。一是
肉以非肉无犯故。二是他肉以食自肉无正
犯故。三起肉想。以错误无犯故。四入口便犯。
以不食无失故。五阙缘可知。六轻重者有
四。一约境。二约情。三合辨。四约惑。初境中
有四。一畜产胎衣是无命肉。二自死肉。三三
净肉。四知断命等。约戒皆犯。业道如次。各前
轻后重 二约情亦三。一重病充药。二饥荒
济命。三放逸常食。亦俱犯戒。业道准知 三
合辨者。以后配前如次。及交络轻重准知
 四约惑者三毒准知。七通塞者。约自。一向
塞而无通。约化众生心。有令发菩提心缘。虽
未见文准亦应通。八释文者三句。初举犯。
二正制。三结罪。正制中二。先标制。一切肉者
通四生之身分。二断大慈下释成制意以有
三失故。初断悲乖化失。涅槃云。夫食肉者断
大慈大悲之种。此则食肉违害大悲性种失
自利也。众生见舍失利他。又初乖化因后失
化果。又云。畜生见食肉人头上有血光。念云。
我身有肉。彼人食肉。彼若得我要当食我。我
遂怕怖而走。捡入楞伽涅槃央屈经等云云。
又如一切智光明仙人不食肉因缘经中广显
食肉之失。彼仙人即是弥勒菩萨。当来成佛。
制食肉犯重。具如彼说。二一切菩萨下违行
非人失。谓凡发菩提心行菩萨行。理应舍自
身命以救众生。何有反食众生之肉。故不应
也。三食肉得无量下罪业非轻失。谓依智论。
食肉得杀生罪。以见杀生忍可故。又如说。肉
非自然生。皆由断命得。若人不断肉。是即劫
命贼。第三结罪可知
初制意者。菩萨理应香洁自居。反食薰秽。臭
气熢[火*孛]令贤圣天神舍而不近。故须制也
二次第者。前食有命之身分。今则犯无命之
薰悖故次第也。三释名者。臭秽薰则为辛。
数类差别而为五。非理[口*食]噉为食。防止此弊
为戒。亦功能立名。四具四缘。一是五辛。二
起彼想。三无开缘。谓重病及度生等。四食已
便犯。五阙缘可准。六轻重者。约境气有
浓淡。约心情有贪厌。约事缘有损益。并有轻
重可知。七通塞者。谓自重病及救多生有
利益安乐等缘。理应是通。余皆塞也。八释
文中有三。初总制。二大蒜下别制。此中五辛
与余处别。余处有韭兰葱蒜及兴渠为五。此
文五中大蒜可知。有人说。慈葱是胡葱。兰
葱是家葱。上三是人间常食。革葱是山葱。北
地有江南无。其兴渠。有说芸台是也。然未见
诚文。有说。江南有叶似野蒜草。根茎似韭。
亦名[卄/考]咾子。无子北地所无也。又释其阿魏
药梵语名兴渠。将谓是此辛臭物之苗叶。三
若故下违制结犯
初制意者。菩萨理应举过示人令其忏洗务
令清净。开光遗寄使其正法千载不堕。下救
黎元不舍群品。上护圣教以报佛恩。为益重
甚故须制也。二次第者。前自洁己身。今则
不与秽行同居故也。三释名者。作违教理。
圣结有愆。曲顺彼情覆不劝悔。戒防此失。亦
功能立名。四具缘者。五缘成犯。一是犯戒
有情。二知彼有罪。三无别违缘。四故作覆藏。
五共同法事。五阙缘中。阙初二无罪。阙第
三亦无犯。谓若举彼即起烦恼。鬪争而生。是
故如草布地。余二阙可知。六轻重者。犯小
戒不教应轻。重则应重。又五八应小。十七
应重。又举而不从为轻。从而不举为重。又福
弱不能举为轻。瞋嫌不举为重。并可知。七
通塞者。自无五德他不从者。理通无犯。余位
皆塞。八释文中二。初对缘正制。二而菩萨
下违制犯。前中亦二。初举制戒缘有七种。一
犯八戒有二。一小乘八戒如成实论。二菩萨八
戒如文殊问经。二犯五戒亦二。一小乘五戒
如小论。二菩萨五戒如善生经。三犯。十戒亦
二。一沙弥十戒如律。二菩萨十戒复二。一如
此经十无尽戒。二文殊问经亦以沙弥十戒为
菩萨戒。四毁禁亦二。一大比丘戒。二菩萨戒。
五七逆如下辨。六八难者一义十三难中除五
逆。以彼入七逆中故余八是。此犹恐未然。以
非人等不障得戒故。又有人释是三涂等八
难。此应非。以彼是报非举忏故今正解。取彼
八难之因即罪业也。以忏除故。七一切通
结。二应教下。正制戒行。谓以慈心教其忏洗。
二而菩萨下违制结犯中亦二。先违制后结
犯。前中有三。一不教悔而共住者处同也。二
利同亦是食同。三法同布萨者梵语正音名
补杀多。此云净住。谓三业光洁名净。即戒无
毁缺也。与众和合名住。即法理无二也。后
而不举下结犯可知。依瑜伽戒本云。若诸菩
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见诸有情应可呵啧应
可治罚应可驱摈。怀染污心而不呵啧。或虽
呵啧而不治罚如法教诫。或虽治罚如法教
诫而不驱摈。是名有犯。有所违越是染污犯。
若由懒堕懈怠放逸而不呵啧乃至驱摈非染
违犯。无犯者若了知彼不可疗治。不可与
语。喜出麤言。多生嫌恨故应奇舍。若观待
时。若观因此阙讼诤竞。若观因此令僧喧杂
令僧破坏。知彼有情不怀谄曲成就增上猛
利惭愧疾疾还净。不呵啧乃至驱摈皆无违
犯。解云。轻过但呵。中过须罚。重过须摈。皆
以慈心不以瞋恚。利益不以损害。知时不以
梵网经菩萨戒本疏第四(终)
我的更多文章:
( 08:43:34)( 08:42:05)( 08:40:53)( 08:39:25)( 08:38:00)
已投稿到:
以上网友发言只代表其个人观点,不代表新浪网的观点或立场。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梵网经菩萨戒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