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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市民政局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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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近年来,全市老龄化趋势日益明显,大家普遍关心敬老院建设以及养老问题,请您介绍一下全市敬老院建设情况: 答:敬老院建设一直是民政局的重点工作,但一直以来一乡一镇一处敬老院建设模式,资源没有得到有效整合,资金投入分散、建设规模小、管理手段落后、服务功能单一、土地及人力资源严重浪费等问题比较突出,成为影响我市五保供养工作扎实开展的重要因素。为解决上述问题、我们经过认真反复调研论证,2012年,提请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加强农村中心敬老院建设的意见》,制定了中心敬老院建设三年规划,到2015年,逐步把全市原有157所敬老院全面整合,改造成60所中心敬老院。市政府《关于加强农村中心敬老院建设的意见》出台后,市民政局将全市中心敬老院建设列为全市民政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先后推动市政府召开了全市中心敬老院建设既五保供养工作现场会、年中分析会,今年还要在东明、曹县召开中心敬老院建设推进会,全力推进全市中心敬老院建设;为加快中心敬老院建设步伐,在积极争取中央、省对我市中心敬老院建设资金支持的基础上,市财政按照每建设1张床位补助1700元,对县区中心敬老院建设给予资金补助,使每张敬老院床位补助资金达到8200元。目前,已开工中心敬老院40处,完工30处,分别占规划建设中心敬老院的67%和50%;为全面应对社会老龄化趋势,最大限度地发挥敬老院效益,对于原基础设施比较好、使用价值比较高的乡镇敬老院,给予每个敬老院20万元的改造资金,帮助这些敬老院完善设施,提高供养能力,以充分发挥农村敬老院在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中的核心和引领作用,推动全市养老事业科学发展。★2、最近,全省开展了“阳光低保”专项行动,这方面市民政局做了哪些工作呢?答:最低生活保障事关困难群众衣食冷暖,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和公平正义。我市历来高度重视城乡低保工作,先后20次提高城乡低保标准。今年全市城市低保月保障标准提高到350元,比去年提高了50元,农村低保年保障标准提高到2400元,比去年提高了400元,达到了省政府对西部地区城乡低保保障标准的要求;目前,全市城市低保达到55894人,覆盖面达到3.17%;农村低保达到364440人,覆盖面达到4.79%,覆盖面居全省前列。低保工作社会关注度高,人民群众期望值高。全面规范低保工作、打造阳光低保,正是民政部门从群众最关心、最迫切的问题入手,认真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和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的重要举措,也是民政部门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深入开展党的群众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举措。2月份,民政部门推动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完善社会救助体系的意见》,对于低保的申请、审核、审批、发放做出全面规范。为彻底解决低保中的“人情保、关系保、错保、漏保”等热点难点问题。今年,我们又在全市全力开展了“阳光低保”专项行动,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对低保进行了规范和完善:一是组织开展了对农村低保专项调查。为切实摸清全市农村低保制度落实情况,有针对性的解决低保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正在开展的第二批党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于4月下旬至5月上旬,组成5个调查组,分别由局副县级领导干部带队,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农村低保专项调查活动,对随机抽取的11个县区30个乡镇、90个行政村的所有低保户,家庭与共同生活人口、收入状况、财产状况、保障情况、资金金发放以及乡、村低保公开公示情况,逐村、逐户进行了全面入户调查,摸清了农村低保的底子,为加强低保规范化建设、打造阳光低保奠定了基础。二是部署开展阳光低保专项行动。5月13日,召开全市 “阳光低保”专项行动动员会议,市、县两级民政部门成立“阳光低保”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制定出台《菏泽市“阳光低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建立机构,亮明政策,明确任务,在全市全面推进低保承诺、备案、核查、公示、公开。三是签订承诺书,向社会做出公开承诺。市民政局从局长到各县区、乡镇民政工作人员,全部签署了不插手基层低保办理、不干预低保工作的《承诺书》。全市有5926干部签订了《承诺书》,其中民政干部1706人,并在各民政办事窗口、政府信息网站长期公开,面向全县群众公开做出承诺。四是实行低保经办人员近亲属享受低保备案制度。市民政局下发《全市民政干部、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党组织与村(居)委会任职人员近亲属享受低保备案管理的通知》,对所有民政干部、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党组织与村(居)委会任职人员近亲属享受低保人员在重点核查的基础上,纳入备案管理,重点监管。五是开展全面核查、评议和公开公示。各县区组织各个乡镇所有乡镇干部分成若干小组,对于所有已保和新申请的低保户进行了全面入户调查,对于调查符合低保条件的,由群众进行全面评议,在村(居)公开公示。六是亮明政策,让群众监督。今年,各级民政部门利用电视、报纸、发放宣传单等形式,大力宣传低保政策,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为确保群众满意,市民政局成立了5个督导组,分别由县级干部任组长,每个督导组包两个县区,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制,具体督导县区的“阳光低保”专项行动。同时,采取一周一调度、半月一抽查,加强对各县区工作的督查,随时掌握进展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各县区民政局实行了局领导包乡镇(街道)、包村责任制,乡镇所有干部实行分组包片,全面开展入户普查。通过全面核查,有24309人,因收入提高等因素不再符合低保条件,退出低保;有17205人,因天灾人祸、家庭出现困难等原因新纳入低保;全市核对机制建设进展顺利,所有县区出台了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办法,着手开展了核对工作;利用黑板等简易公示栏开展低保公示的6591个村(居),占应公示村(居)的100%。有效地提升了全市低保制度的公信度、满意率。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落实好城乡低保的长期公开公示制度,确保每个村(居)设立一处低保公示栏,新增公示栏将全部按照省厅统一规定的内容格式落实到位。同时,全面开展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在此基础上,制定出台《菏泽市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办法》、《低保工作人员违规责任追究办法》等文件,健全低保工作监管机制和投诉举报核查制度,进一步完善低保制度和配套政策,建立低保规范化管理的长效机制,努力实现“该保的一户不漏,不该保的一户不保”。★3、问:申请城乡低保的条件是什么?凡持有本市户籍所在地常住城市(或农村)居民户口,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年人均收入低于当年城市(或农村)低保标准的城乡居民,均可申请享受低保待遇。★4、问:城乡低保办理程序是怎样规定的?农村低保实行个人申请、村(居)民主评议推荐、乡镇(街道)审核、县级民政部门审批、三榜公示、社会化发放的运行机制。城市低保实行个人申请、居(社区、单位)核实、乡镇政府(办事处、企业主管部门);县(区)民政部门审批、二榜公示、社会化发放的运行管理机制。★5、问:城乡困难居民家庭收入如何界定?城乡居民家庭收入是指具有法定的赡养、扶(抚)养关系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的总和。包括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城市居民家庭货币收入包括工资、补贴、医疗费、退休金、遗属生活补助、养老金、救济金、兼职收入、偶然所得、租赁、继承收入、赡养费、扶(抚)养费等。农村家庭收入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全年农副业生产及其他合法劳动经营所获纯收入(含货币和实物折款)的总和。主要包括:种植、养殖、加工、劳务收入;赡养费、抚(扶)养费,粮食直补、等惠农补贴。★6、问:农村五保供养的范围和形式有哪些?老年、残疾或未满16周岁的村民,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人、抚(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人、抚(扶)养义务人无赡养人、抚(扶)养能力的,可享受农村五保待遇。农村五保对象可以在当地的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集中供养,也可在家分散供养。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可自行选择供养形式。★7、问:医疗救助对象范围有哪些?救助方式有哪些?全市农村五保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因病造成生活特别困难,经当地政府批准的其他群众。医疗救助实行资助参保、参合,采取普通疾病费用减免和大病救助相结合的办法。即对农村五保户、城乡低保户参保、参合资金予以资助,医疗机构按一定比例减免有关费用,政府根据被救助者个人实际支出医疗目录范围内的医疗费用金额,按比例给予限额式救助。★8、问:患重大疾病的救助对象条件是如何认定的?重大疾病救助对象指:患有儿童先天性心脏病、急性白血病、单纯性唇腭裂、尿毒症,妇女宫颈癌、乳腺癌、耐多药肺结核、血友病、慢性粒细胞白血病、再生障碍性贫血、器官移植、艾滋病机会性感染、重度精神性疾病等病种的城乡低保家庭成员、五保户、低收入老年人、重度残疾人以及其他因患重特大疾病难以自付医疗费用且家庭困难人员;下一步我们还要将肺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Ⅰ型糖尿病、甲亢等大病逐步纳入重特大疾病救助范围。9、问:我市城乡低保管理制度有哪些?一是属地管理制度,按照户籍所在地原则实行属地化管理。二是动态管理制度。随着城乡低保及低收入家庭收入的变化,随时调整低保人员和低保待遇,包括入保和出保,低保金的增发、减发、停发等。三是分类管理制度。对家有重病人员、夫妻双方下岗赡养无收入高龄老人的、子女就读公立学校且超过家庭负担能力的以及孤老人员适当增加低保金补助额度。10、问:城乡低保金是如何发放的?一是低保金发放是实行差额补助,即用当地城市低保标准减去低保对象家庭人均收入,为低保对象家庭享受的月人均补助额,家庭成员月人均补助之和,为低保对象家庭每月应领取的低保金总额。二是社会化发放。即由财政部门根据民政部门确定提供的享受城乡低保待遇的人员名单及补助差额,通过国库拨入指定的金融系统银行网点,由银行以银行存款折(银行卡)实行一户一卡实名制方式直接发放到低保户家庭。11、问:大病救助的标准是如何制定的?对大病患者一般先资助其加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在医疗机构和医疗商业保险部门给予报销或补偿医疗费用后,按比例限额救助,年最高救助金额20000元。12、问:大病救助的申请审批程序是什么?由患大病者本人或户主持相关材料向户口所在地村(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有工作单位的,向单位提出书面申请),提供病例复印件或医疗诊断书、医疗机构或医疗保险机构费用结算单据、商业医疗保险部门结算单据,身份证或户口薄等材料,村(居)委会承担医疗救助金登记、申请、受理后,报乡镇民政部门审核,最后报县区民政局进行审批,确定救助金额。13、问:大病救助时间要求有哪些?总的要求是当年医疗费用当年救助。个人医疗费用由民政部门根据患者提供的当年负担医药费用单据、大病统筹医疗及其他证明材料,根据救助比例要求,实行按季度申请、审批、发放,其中对急性重病实行随时申请随时救助。★14、临时救助条件对象范围有哪些?临时救助对象:1、已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和其他专项社会救助覆盖范围,但由于特殊原因仍导致基本生活出现暂时困难的家庭;2、未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和其他专项社会救助制度覆盖范围,由于特殊原因造成基本生活出现暂时困难的家庭,重点是低保边缘家庭;3、在居住地居住、就业1年以上,符合居住地政府规定的低收入家庭认定条件人户(户籍)分离的临时困难家庭;4、当地政府认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临时救助范围:1、遭遇车祸、溺水、火灾、人身伤害等突发事件造成重大财产损失、人身伤亡、无法获得赔偿、补偿或者赔偿、补偿数额不足,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2、大病、教育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入不敷出,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3、其他特殊原因造成基本生活暂时严重困难的家庭。★15、申请临时救助程序有哪些?申请临时救助程序:个人申请,乡镇审核,县区民政部门审批。申请临时救助由本人或其家庭成员提出申请,并提供身份证或户口本,失火、溺水、车祸、人身体伤害造成重大损失出现严重困难或大病造成严重困难的材料、影像证明。16、问:优抚工作职责是什么?负责全市优待抚恤和革命烈士、因公伤亡人员褒扬工作;审核呈报革命烈士;负责复退军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民警察等有关人员伤残等级评定的审核呈报工作;负责我军被俘去台人员回大陆定居的审核呈报工作;指导全市优抚事业单位建设;审核报批市以上重点烈士纪念建设物保护单位。17、问:已散葬的烈士坟墓能否起挖集中迁葬?在征得家属同意后,可将遗骨起挖火化,将骨灰安放在当地陵园内。18、问:申请补发伤残证件需要提交的材料有哪些?1、本人书面申请;2、原始伤残档案;3、本人在报刊上的作废声明,半年后按照申报程序逐级办理;4、身份证复印件;5、两张免冠照片。?& 19、问:何谓复员军人?“复员军人”是指日以前入伍,后经批准从部队复员,持有复员退伍军人证件的人员。★20、问:新评残需要提交的材料有哪些?1、个人要求评残书面申请;2、申请人所在单位根据伤残情况,对其负伤时间、地点、部位、原因、性质及详细经过出具书面申请意见;3、两个以上现场见证人提供的证明,及证人所在单位或乡镇、街道办事处对证人身份的证明材料;4、申请人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人民警察须着制式服装)、身份证及户口薄登记卡复印件;5、医疗终结时的原始档案记载或原始医疗证明(含出院小结,如属复印件需原治疗医院鉴证盖章);6、国家公务员以及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提供《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人民警察还须提供授予警衔审批表;7、属于交通事故负伤的,须有县级以上公安交警部门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8、属于因医疗事故致残的,应提供相关机构出具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9、身份证、户口本复件;10、县区民政部门的新评残申请报告;11、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对伤残情况作出的医学鉴定结论;★21、问:退役军人补评残需要提交的材料有哪些?1、个人要求评残书面申请;2、两个以上战友提供的能够直接证明其因战因公负伤情形的证明、证人与被证明人同一部队服役证明,及证人所在单位或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证人身份的证明材料;3、出自档案的相关材料,需提供由档案管理部门加盖印章的复印件;4、申请人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5、因战因公致残档案记载或原始医疗证明。档案记载或原始医疗诊断证明中不仅要有负伤事实记载,且须有能认定的因战因公受伤的情形表述;6、《退伍(转业、复员)军人登记表》;7、部队出具的因战因公致残证明;8、后补充材料,需由县区民政部门出具核实报告;9、身份证复印件;10、县区民政部门的补评伤残申请报告;11、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对伤残情况作出的医学鉴定结论;12、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出具的书面公示意见。★22、问:申请提高残疾等级需要提交的材料有哪些?1、本人残情加重情形的书面申请;2、县级以上人民医院作出的医疗诊断证明(精神病患者须有2级以上精神病专科医院的诊断证明);3、原批准残疾等级的申报审批材料、档案记载材料和原残疾证件;4、所在单位、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书面材料;5、县区民政部门的提高伤残等级申请报告;6、身份证复印件;7、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出具的书面公示意见。★23、问:部队退役伤残军人换证需要提交的材料有哪些?1、身份证、户口本;2、《残疾军人证》原件;3、转业、复员、退伍、离休证件或者移交政府安置的相关证明;4、解放军总后勤部卫生部(或者武警后勤部卫生部、武警边防部队后勤部、武警部队消防局、武警部队警卫局)监制的《军人残疾等级评定表》或者《换领&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申报审批表 》;5、自军队办理了退役手续或者移交手续后60日内,由本人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向户籍迁入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转入抚恤关系。★24、问:残疾军人死亡后有何待遇?1、退出现役的因战、因公致残的残疾军人因旧伤复发死亡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按照因公牺牲军人的抚恤金标准发给其遗属一次性抚恤金,其遗属享受因公牺牲军人遗属抚恤待遇。2、退出现役的因战、因公、因病致残的残疾军人因病死亡的,对其遗属增发12个月的残疾抚恤金,作为丧葬补助费;其中,因战、因公致残的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因病死亡的,其遗属享受病故军人遗属抚恤待遇。★25、问:带病回乡退伍军人身份认定需要提交的材料?“带病回乡退伍军人”是指:在服役期间患病,尚未达到评定残疾等级条件并有军队医院证明,从部队退伍的人员。患慢性病的义务兵和实级士官退伍回乡生活困难的,可以向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享受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生活补助待遇,并提交或具备以下材料1、本人申请;2、户口本;3、退伍军人证和退伍军人登记表;4、军队医院证明,具体是指下列之一第一、退伍档案中记载患有慢性病的退伍军人登记表或在服役期间军队体系医院出具的患慢性病证明(须能取得该医院或上级卫生部门确认);第二、近期军队体系医院复印的盖有病历管理部门印章的在服役期间患慢性病原始病历;5、盖有医院病历管理部门印间的近期慢性病(特指原军队医院证明中记载的慢性病)就诊病历复印件及相关医疗检查报告、诊断结论等。★26、问:带病回乡退伍军人身份认定程序是什么?1、本人提出申请,村(社区)出具相关证明;2、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受理条件的,签署意见、加盖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印章,报县级民政部门审查。3、县级民政部门认为符合条件的,加盖印章,报送市级民政部门,并组织当事人到市荣军医院进行体检。4、市级民政部门对审批认定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身份的,由县级民政部门从认定身份的第二月起发放生活补助。27、问:退役士兵和军休离退休人员安置办公室的职责是什么?主要负责全市退役士兵、转业士官、伤病残军人、复员干部、军队离退休干部、无军籍职工人员的接收安置工作。28、 政府为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组织的免费教育培训有哪些类型? 答:有技能培训、中等职业教育、高等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和普通高等教育。29、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参加政府组织的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可以免哪些费用? 答:可以免学杂费、住宿费、技能鉴定费,生活费给予补助。具体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教育培训机构收费标准、教育培训时间及成本等因素确定。 30、问:军官、文职干部的退休条件是什么?根据政联﹝2009﹞4号文印发关于《伤病残军人退役安置规定》:军官、文职干部因战、因公致残,被评为一级至六级残疾,或者因病医疗期满后经医学鉴定为基本丧失工作能力的,可以作退休安置。31、自主就业退役士兵退役1年内报考普通高等学校以及接受成人教育的,可以享受哪些优惠待遇? 答:退役1年以内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报考普通高等学校以及接受成人教育的,享受加分及其他相应的优惠政策。具体如下:退役士兵报考成人高等学校的,投档总分增加10分,其中,服役期间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投档总分增加20分;报考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的,投档总分增加10分,其中服役期间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被大军区以上奖励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投档总分增加20分;具有本科学历且报考研究生的,在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予以复试或录取。32、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回乡后,没有土地怎么办?答: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回入伍时户口所在地落户,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但没有承包农村土地的,可以申请承包农村土地,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小组应当优先解决。33、入伍前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或者正在普通高等学校就学的士兵,在退役后还可以入学或者复学吗? 答:入伍前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或者入伍前正在普通高等学校就学的退役士兵,退出现役后2年内允许入学或者复学。★34、问:改革后哪些退役士兵还可以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  &&&& 《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退役士兵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1)士官服现役满12年的;(2)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3)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4)是烈士子女的。 日之前入伍的可按入伍时的政策执行。★35、问:伤病残军人退役安置是如何规定的?士官因战、因公致残被评定为一级至四级残疾的,或者因病医疗期满后经医学鉴定为基本丧失工作能力的,可以作退休安置,伤病残士官退休安置,由军区级单位军部门审批;初级士官患精神病被评为一级至四级残疾的,义务兵因战、因公、因病致残被评定为一级至四级残疾的,由国家供养终身;被评定为五级、六级残疾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安置;士官因战、因公、因病致残符合退休条件,自愿放弃退休安置的,可以选择由国家供养终身。★36、问:退役士兵待安置期间的生活待遇是如何规定的?按照《兵役法》有关规定,退役士兵待安置期间应当发放生活补助费,一级士官、二级士官自报到期结束后的第二个月起,转业士官自部队停止供应起,由当地政府按照不低于当地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水平的原则发给生活补助费。★37、问: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享受哪些待遇?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享受一次性退役金、免费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等待遇。同时,在考学、考公务员、就业应聘、参加社会保险和个体经营时的贷款、纳税等方面,对退役士兵实行优待优惠。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退役士兵自主就业的指导和服务,如可以采取组织职业介绍、就业推荐、专场招聘会等方式,切切实实地扶持退役士兵进行自主就业。山东省对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统一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助,补助标准:4500元/年。★38、问:设立养老机构应具备的条件是什么?(一)举办者是依法成立的组织或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二)有符合相关规范的名称、住所、机构章程和管理制度;(三)有符合养老机构相关规范和技术标准,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消防安全、卫生防疫等要求的基本生活用房、设施设备和活动场地;(四)有与开展服务相适应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服务人员;(五)有与服务内容和规模相适应的资金;(六)床位数在10张以上;(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39、问:申请福利企业应具备的条件是什么?1、企业依法与安置就业的每位残疾职工签定1年(含)以上的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并且安置的每位残疾人职工在单位实际上岗从事全日制工作,且不存在重复就业情况;2、企业提出资格申请前一个月的平均实际安置就业的残疾职工占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比例达到25%(含)以上,且残疾职工不少于10人;3、企业在提出资格申请前一个月,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职工实际支付了不低于所在县区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4、企业在提出资格申请前一个月,为安置的每位残疾职工按月足额缴纳所在县区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政策规定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5企业具备有适合每位残疾职工的工种、岗位;6、企业内部的道路和建筑物符合国家无障碍设计规范。★40、问:弃婴入院程序是如何规定的?由弃婴发现地的民政部门或者公安部门提交捡拾证明、捡拾人身份证复印件、公安机关出具的报案证明及出警人员警官证复印件等材料,到市民政局福善科登记,由福善科出具弃婴入院证明,然后送社会福利院收养。41、问: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科的职责范围是什么?拟订全市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指导全市社会福利机构建设;拟订福利彩票发行管理实施办法,指导、管理福利彩票发行工作;拟订促进慈善事业的政策,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指导老年人、孤儿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权益保障工作。42、问:设立养老机构应须向当地民政部门提交的材料:(一)设立申请书;(二)申请人、拟任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资格证明文件;(三)符合登记规定的机构名称、章程及管理制度;(四)建设单位的竣工验收合格证明,卫生防疫、环境保护部门的验收报告或者审查意见,以及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建设工程消防疫计审核、消防验收合格意见,或者消防备案凭证;(五)服务场所的自有产权证明或者5年以上房屋租赁合同、出租方的房屋产权证明;(六)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服务人员的名单、身份证明文件和健康状况证明;(七)资金来源证明文件、验资证明和资产评估报告。(八)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43、问:申请福利企业须向当地民政部门提交的材料:1、福利企业资格申请书;2、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3、适合安置残疾人就业的可行性报告;4、企业与每位残疾职工签定的劳动合同副本;5、企业在职职工总数的证明材料;6、残疾职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8级)》;7、企业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每位残疾职工支付工资的凭证;8、社保部门出具的为每位残疾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缴费纪录;9、残疾职工岗位说明书;10、企业内部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证明。44、问:福利机构的服务对象和服务内容主要有哪些?(一)为城镇“三无对象”中的孤老、残疾人、精神病人和孤儿无偿提供收养、医疗、护理、康复服务;(二)为社会代养人员有偿提供颐养、医疗、养护、生活和娱乐服务。45、问:什么是城镇三无人员?城镇居民中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赡养人和扶养人,或者其赡养人和扶养人确无赡养能力或者扶养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46、问:弃婴入院须提供的材料:&&& 捡拾证明、捡拾人身份证复印件、公安机关出具的报案证明及出警人员警官证复印件。★47、问:救灾款的发放使用原则和范围是什么?救灾款必须严格遵循专款专用,重点使用的原则。其使用范围是:1、解决灾民无力克服的衣、食、住、医等生活困难。2、紧急抢救、转移和安置灾民。3、灾民倒房恢复重建。4、采购及储运救灾物资。   救灾款发放使用的重点是重灾区和重灾户,特别是保障自救能力较差灾民的基本生活,不得平均分摊。 救灾款的发放坚持公开的原则。基层发放救灾款时,不论是发放现金还是发放实物,都要将数额公开。在发放过程中必须坚持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张榜公布、公开发放的程序,自觉接受社会监督。★48、问:灾民如何申请救灾款?(1)灾民本人提出申请,所在村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进行民主评议无异议后,村民委员会根据评议的结果报乡(镇)政府审核,乡(镇)政府报县级民政部门审批,确定救助对象和实际救助款物数量。(2)县级民政部门将确定的救助对象及救助情况以户为单位建档并制成《灾民救助名册》。(3)乡(镇)根据《灾民救助名册》,以户为单位向救助对象发放《灾民救助卡》;(4)救助对象持《灾民救助卡》领取救灾款物,领取救灾款物时救助对象需在《灾民救助名册》上签字捺印,民政部门需在《灾民救助卡》上盖章;49、问:什么是自然灾害?“自然灾害”是自然界中所发生的异常现象,它们之中既有地震、火山爆发、泥石流、、、洪水等突发性灾害;也有地面沉降、土地沙漠化、干旱、海岸线变化等在较长时间中才能逐渐显现的渐变性灾害;还有臭氧层变化、水体污染、水土流失、酸雨等导致的环境灾害等。种类繁多。地震、台风、暴雨、洪水、内涝、高温、、大雾、灰霾、泥石流、、海啸、道路结冰、龙卷风、冰雹、暴风雪、崩塌、地面塌陷、等等,每年都要在全国和局部地区发生,造成大范围的损害或局部地区的毁灭性打击。50、问:国家应对自然灾害的措施有哪些?国家应对自然灾害的措施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是制订预案,常备不懈。通过在国家、省、市、区以及企事业单位、社区、学校等制订与演练应急预案,形成预防和减轻自然灾害有条不紊、有备无患的局面。二是以人为本,避灾减灾。 以人为本,把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防灾减灾的首要任务,最大程度地减少自然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对社会经济发展的危害。 &&& 三是监测预警,依靠科技。在防灾减灾中坚持“预防为主”的基本原则,把灾害的监测预报预警放到十分突出的位置,并高度重视和做好面向全社会,包括社会弱势群体的预警信息发布。依靠科技,如气象灾害是可以有较长预警时效、较高预测预报准确率的一类突发公共事件,加强灾害性天气的短时、临近预报,加强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制作工作,加强气象预警信息发布工作,是提高防灾减灾水平的重要科技保障。  四是防灾意识,全民普及。防灾减灾需要广大社会公众广泛增强防灾意识、了解与掌握避灾知识。在自然灾害发生时,普通群众能够知道如何处置灾害情况,如何保护自己,帮助他人。   五是应急机制,快速响应。政府、相关部门需要建立“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快速响应、协同应对”是应急机制的核心。  & 六是积极防御,主动出击。即人工影响自然,力助减灾减损。人工影响天气已成为一种重要的减灾科技手段。在合适的天气形势下,组织开展人工增雨、人工消雨、人工防雹、人工消雾等作业,可以有效抵御和减轻干旱、洪涝、雹灾、雾灾等气象灾害的影响和损失。七是分类防灾,针对行动。防灾减灾的重点、措施也不同。预防和减轻台风灾害,应根据台风预警级别,及时疏散沿海地区居民,人员应尽可能呆在防风安全的地方,加固港口设施,防止船只走锚、搁浅和碰撞,拆除高层建筑广告牌,预防强暴雨引发的山洪、泥石流灾害。对暴雨洪涝灾害,根据雨情发展,及时转移滞洪区、泄洪区人员、财产,及时转移城市低洼危险地带以及危房居民,切断低洼地带有危险的室外电源。浓雾发生时,大气能见度与空气质量明显下降,机场、高速公路、航运采取停运、封闭措施,交通驾驶人员控制速度,确保安全,居民减少外出、外出时戴口罩。雪灾发生时,相关部门做好交通疏导,必要时关闭道路交通,做好道路清扫和积雪融化工作,驾驶人员小心驾驶,防范道路结冰影响。 &&& 八是风险评估,未雨绸缪。自然灾害风险指未来若干年内可能达到的灾害程度及其发生的可能性。开展灾害风险调查、分析与评估,了解特定地区、不同灾种的发生规律,了解各种自然灾害的致灾因子对自然、社会、经济和环境所造成的影响,以及影响的短期和长期变化方式,并在此基础上采取行动,降低自然灾害风险,减少自然灾害对社会经济和人们生命财产所造成的损失;通过自然灾害的综合风险评估,并应用评估结果,可以进一步探讨自然灾害风险管理模式和预防措施,并有针对性地控制灾害。51、问:我国救灾的目标是什么?我国救灾目标是“保证灾民群众“有饭吃、有衣穿、有房住、有干净水喝、有病能医、孩子有学能上。”  52、问:国家的救灾方针和救灾体制是什么?  目前,我国自然灾害救助工作遵循以人为本、政府主导、分级管理、社会互助、灾民自救的原则。以人为本,就是要求各级政府要以“生命至上”,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灾害救助工作的首要任务。政府主导是指在各级党委的领导下,由各级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本级行政区灾害救助工作的行政领导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灾害救助工作,是负责此项工作的责任主体。分级管理是指根据自然灾害影响范围、造成危害的程度不同,灾害救助工作由不同层级的人民政府负责。社会互助是指在自然灾害发生后,在各级人民政府开展救助工作的基础上,大力弘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传统美德,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自然灾害救助工作。灾民自救是指充分发动群众,不等不靠,避免依赖,积极开展生产自救,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为此,国家将灾害分为特大、重大、较大和一般灾害。明确“中央救灾资金是中央用于遭受特大自然灾害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安排灾民基本生活经费发生困难时给予的专项补助。”重大灾害由省以下地方解决为主,省给予补助;中小灾情由市、县解决。53、问:有没有火化证?我市火化手续实行“两单一表”制度,即非税收入单据、验尸单、火化统计表,它起到火化证的作用。非税收入单据是丧者火化后由殡仪馆开具的火化单据。该单据是逝者火化过程中所付费用的显示,通常包括运、抬、化尸、骨灰盒等项价格的分列及合计金额,是全省财政统一印制收入收据,一式多联。正是由于它的凭据作用,因此管理也非常严格。验尸单通常由验尸员、火化工、财务会计、带班馆长、馆长多人签字。“两单一表”实行层层把关,集体负责的管理制度,从而基本杜绝了造假现象。根据省民政厅要求,下一步全市还要使用全省统一印制具有多道防伪作用的火化证,但火化证要配合两单一表一起使用,共同证明火化事宜。54、问:办理结婚登记需哪些材料?《婚姻法》明确规定,男女双方结婚需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需持有双方的户口本和身份证(复印件不行)现役军人除应持有身份证外,还要有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55、问:办理结婚登记需多少费用?一对结婚证工本费为9元,这是国家文件明文规定的行政性收费,其它的服务性收费,由当事人自愿选择收取。★56、问:不火化交钱行吗?按照国家规定,我市属一类火化区,除回民和其他少数民族实行自愿火化外,其他人去世后都要实行火化。不火化交钱就是“以罚代化”行为,是违法违规的,是违背殡葬改革宗旨,背离移风易俗方向,个别乡镇、村干部为追求经济利益而擅自实行的一种敛财手段,损害了党和政府形象,损害了人民群众利益。“以罚代化”,违规收取火化金的源头在乡镇党委、政府。针对这个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我市政府和有关部门已多次下文明令禁止,并且联合纪委监察部门进行了多次查处,这种现象已经得到了很大程度的遏制。欢迎广大群众参与监督、举报、提供信息和证据,大家共同努力,争取早日彻底刹住这股歪风。★57、问:非要婚前体检和结婚用的胸花等服务商品吗?婚前进行医学体检是自愿的。为了保障个人的婚后幸福及后代健康,进行婚前医学检查是必要的,但并非强制行为,婚姻登记机关不得违背当事人的意愿强迫办理。结婚用的胸花、头花、纪念盒、币等属于婚庆服务商品,应遵循当事人自愿的原则,不得强制推销,如出现上述情况,可以向其上一级机关和相关部门申述、举报。★58、问:村务公开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明确要求有公开的事项,如计划生育政策落实、救灾救济款物发放、宅基地使用、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使用。村干部报酬等,以及村民关心的内容都应公开。从实际情况看,村务公开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政务公开;二是村级自治事务公开;三是财务公开(a.财务收入支出、债权债务,村集体资源的承包、租赁、出售、转让及费用的收缴、管理、使用情况。b.村民主理财小组人员名单。)。财务公开是村务公开的重点。★59、问:村(居)务公开的形式?按照实际、实效、使用的原则,在便于群众观看的地方设立固定的村居公开栏(最低标准是上有雨搭,四周镶边,面积不少于4.5 平方米的黑板),同时还可以通过广播、“明白纸”、民主听证会等其他形式公开村居务。★60、问:村(居)务公开的时间和程序?公开时间:一般的村(居)务事项至少每季度公开一次,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问题以及群众关心的事项要及时公开。集体财务往来较多的村,财务收支情况要每月公布一次。2009年9月,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监察局、市民政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村党务、政务、财务公开的实施意见》菏纪发【2009】33号,规定重大事项及时公开,常规事项村(居)每月公开(具体时间为:每月10日)。公开程序:一是村民委员会根据本村的实际情况,依照法规和政策的有关要求提出公开的具体方案;二是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对方案进行审查、补充、完善;三是提交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联席会议讨论确定;四是村民委员会通过村务公开栏等形式及时公布。61、问:政权科职责是什么?一是拟定市城乡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社区建设的政策并指导实施;二是指导村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村务公开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三是制定市城乡社区工作及社区服务管理办法和促进发展的政策措施,指导社区服务管理工作,推动社区建设;四是指导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社区组织干部的培训和表彰工作。62、问:社区工作经费和社区“两委”人员的生活补贴是如何规定的?2007年3月市委两办下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社区工作的意见》菏办发【2007】9号,规定了社区工作经费,原则上按每千户每年不少于10000元核拨,市驻地社区由市、区、街道按3:3:4的比例分担,其他社区由县、街(镇)分担,分担比例由所在县党委、政府合理确定。社区服务站的服务收入和“费随事转”经费全部留作社区工作经费,以确保社区工作正常运转。经法定程序选举产生的社区“两委”成员的生活补贴,应不低于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水平,并按规定参加基本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具体生活补贴标准由县区党委、政府合理确定,所需经费是驻地社区由市、区、街道按3:3:4的比例分担,其他社区由县、街(镇)按5:5的比例分担。社区组织开展互助性服务、志愿服务和社会力量兴办微利性商业服务,有各级政府给予政策扶持。63、问:社区居委会的任务是什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社区居委会的任务:一是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教育居民履行依法应尽的义务,爱护公共财产,开展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二是办理社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三是调解民间纠纷。四是协助维护社会治安。五是协助人民政府或者它派出的机关做好与居民利益有关的公共卫生、计划生育、优抚救济、青少年教育等工作。六是向人民政府或者它派出的机关反映居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64、问:如何进行违法选举的认定?根据法律规定,认定是否违法选举,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违法行为是否已经发生;二是违法行为侵犯的客体是否妨害村民行使选举权、被选举权,破坏村民委员会选举;三是是否造成较坏的影响。村民委员会选举违法行为认定的机关:一是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二是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人民政府及其主管部门。65、问:如何罢免村委会成员?罢免是指在人的村委会成员有违法乱纪或其他不正当行为,不能胜任在职工作,而被本村民有选举权的村民通过一定法律程序解除其职务的法律行为。根据村民居委会组织法的规定,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因履行以下程序:一是本村五分之一以上有选举权的村民联名,可以提出罢免村委会成员的要求。二是村委会在接到村民联名的罢免要求后,一般应在一个月内主持召开村民会议,进行投票表决。村委会逾期不召集村民会议,可以有镇政府召集村民会议,进行投票表决。三是被提出罢免的村委会成员有权出席会议,并提出自己的申辩意见。四是村委会的选举程序和方法适用于罢免村委会成员的表决程序和方法。但是罢免财务会成员,须精油选举权的村民过半数通过。66、问:村委会成员辞职有哪些程序?辞职是指新一届村委会组成并开展工作之后,村委会成员因公或个人原因,在任职内自己提出辞去村委会成员职务的行为。辞职也可以分两种情况,一是因公辞。二是个人原因。辞职除应履行一定的手续外,还应进行辞职审计。对于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连续三个月或一年内累计半年以上不参加工作的行为。村委会成员提出辞职,不必在履行辞职手续。村委会应及时公告全体村民。村委会成员提出辞职后,村委会或乡镇人民政府应及时组织对其进行辞职审计。审计应包括与辞职人有关的集体财务、辞职人经办的经济项目等。67、问:补选村委会成员的程序有哪些?补选是指村委会任期届满前,为补充村委会成员出现的缺额而进行的选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依法进行补选:一是村委会成员经投票选举,当选人数到三人或三人以上,已经组成新一届村委会,但尚不足应选名额的;二是村委会成员经投票选举、另行选举多次,当选人数任不足三人,尚未组成新一届村委会的;三是当选的村委会成员因辞职、调离、罢免、职务终止、死亡、户口迁出等原因而出现缺额的。补选程序基本上与村委会选举程序相同。村委会成员的补选工作由村委会组织和领导,不再成立新的选举委员会。有选举权的村民过半数参与投票,选举有效;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村民的过半数选票,始得当选;如果所有候选人均未获得参加投票选民半数以上选票时,以得票多者当选,但所得票数不得少于选票总数的三分之一;获得少于三分之一选票数的候选人的人数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者当选。68、问:民政部门管理行政区划的职责是什么?答:四个方面的职责:行政区划调整;行政区划理论研究;行政区划法制建设;行政区划资料、档案管理。69、问:行政区划变更的内容是什么?答:七个方面的内容:行政区划单位的设立;行政区划单位的撤销;行政区划单位命名更名;政府驻地迁移;行政区域界线变更;隶属关系变更;行政等级变更。70、问:地名标志的定义与功能是什么?答:地名标志是标记地名的各种社会公共设施的总称,是指位导向的基本工具。地名标志自古有之,包括古代的碑碣、匾额、招幌、牌坊,现代的街巷、村镇、社会团体、建筑物、风景名胜的名称及楼院、住户的编号门牌等。地名标志的功能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直观的指位导向,以系列化的设置明确标示地理实体的位置,指引人们前进的方向、路线;二是标准地名的示范与推广,以标准的书写形式和读音无声地规范着人们,将使用标准地名变成全社会的自觉行为;三是美化生活环境,以艺术化的造型构成别具一格的道路风景线,起到装点城乡风貌、提升城市形象的作用。71、问:行政区域界线的定义与分类是如何规定的?答:行政区域界线是指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行政区域毗邻的各有关人民政府行使行政区域管辖权的分界线。行政区域界线是行政区域的要素之一,是国家依法实施分级行政管理的重要依据,标示地方政府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实施经济、教育、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城乡建设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民族事务、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的区域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关于行政区域划分的有关规定,我国的行政区域界线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之间的行政区域界线,自治州、县、自治县、市、市辖区之间的行政区域界线,乡、民族乡、镇之间的行政区域界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省、自治区人民政府设立的行政公署,县级人民政府设立的区公所,市和市辖区人民政府设立的街道办事处,是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其管理范围界线不是一级行政区域界线。在国家组织全面勘界结束后,我国省、县两级陆地行政区域界线基本勘定,成为法定线。72、问:什么是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答: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简称联检,是指毗邻的人民政府组织对已经勘定的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并对发现问题进行处理的一项法定工作制度。同一条行政区域界线的联检,每5年进行一次。遇有影响行政区域界线实地走向的自然灾害、河流改道、道路变化等特殊情况,由行政区域界线毗邻的各有关人民政府共同对行政区域界线的特定地段随时安排联合检查。★73、问:注册社会团体需具备的条件是什么?(一)50个以上的个人会员或者30个以上的单位会员;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混合组成的,会员总数不得少于50个;(二)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三)有固定的场所;(四)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五)有合法的资产和经费来源,有3万元以上的活动资金;(六)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74、问:注册社会团体需提交的材料有哪些?(一)申请书;(主要有:必要性和可行性;宗旨和业务范围;活动地域及方式;经费渠道;会员分布;发起人或发起单位签名盖章)(二)政治法律类、宗教类、境外组织需要提交业务主管单位的批准文件;(三)验资报告;(注册资金不得少于3万元)(四)场所使用权证明;(产权证明、租用合同、使用权证明、无偿提供证明;使用期限、面积、住所地址、通讯方式)(五)发起人和拟任负责人的基本情况、身份证明;(每人个人简历、拟任会长身份证复印件两张)(六)章程草案。(按照登记管理机关提供的章程范本起草)(七)社团法定代表人表格、主要负责人表格、筹备成立社会团体申请表、社会团体注册登记申请表、个人会员登记表、团体会员登记表。75、问:社会团体办理程序是怎么样规定的?(一)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申请报告及相关材料;(二)填表;(三)材料齐全后,登记管理机关审核同意,批准筹备;(四)自批准筹备之日起,6个月内召开成立大会,届时由登记管理机关负责人宣读批复;(五)召开成立大会后,七日内到登记管理机关办理证书;(六)登记管理机关进行公告。(根据条例规定公告费自理)76、问:法人代表任职问题是如何规定的?法定代表人一般由会长担任,并不得同时担任其他社会团体的法定代表人。在职县(处)级党政领导干部一般不在社会团体兼任正副会长或秘书长职务;因特殊情况确需兼任的,必须按干部管理权限报批,同一班子中一般只能有一名领导成员在该社团兼职,登记管理机关备案组织部门批准原件。77、问:社会团体变更登记、注销登记是如何规定的?变更登记:应填写《社会团体变更登记表》,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后提交到登记机关。注销登记:在业务主管单位、登记机关的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完成清算工作后,填写注销登记申请,向登记机关提交业务主管单位的审查文件和清算报告。78、问:民办非企业单位申请登记应当具备什么条件?民办非企业单位是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办理登记时,应具备下列条件:1、申请教育类、卫生类、政治法律类、宗教类、境外组织这几种民办非企业单位时需要经业务主管部门审查同意;&2、有规范的名称、必要的组织机构;&3、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从业人员;&4、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合法财产;&5、有必要的场所。79、问:申请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提交哪些文件?&1、登记申请书;&2、申请教育类、卫生类、政治法律类、宗教类、境外组织这几种民办非企业单位时需要提交业务主管单位的批准文件或“许可证”;&3、场所使用权证明;&4、验资报告;&5、拟任负责人的基本情况、身份证明;&6、章程草案。80、问: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如何规定的?答:民办非企业单位申请成立前应由登记管理机关审核名称,名称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含有下列文字和内容:  1、冠以“中国”、“全国”、“中华”等字样;  2、有损于国家、社会公共利益的,违背社会道德风尚,带有封建迷信色彩的;  3、可能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者误解的;  4、政党名称、党政军机关名称、人民团体名称、社会团体名称、事业单位名称、企业名称及宗教界的寺、观、教堂(佛、道教的寺、观,伊期兰教的清真寺,天主教、基督教的教堂)名称;  5、已被撤销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名称;  6、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81、问:办理民办非企业需要多长时间?答:根据国务院颁发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一条规定:登记管理机关应当自收到成立登记申请的全部有效文件之日起60日内作出准予登记或者不予登记的决定,目前,为了方便群众,我们将60个工作日减少为5个工作日,即:收到全部有效文件并审查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办结法人证书。82、问:办理民办非企业需要什么费用吗?答:根据国务院颁发《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暂行办法》第三条五项规定,对核准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由登记管理机关发布公告,《暂行办法》第二十条规定,公告费用由民办非企业单位支付,登记机关不收取任何费用。★83、问:我市主要实施了哪些慈善救助品牌?目前我市各级慈善机构主要通过实施慈善项目对困难群众进行救助。这些项目包括“情暖万家”(春节前对城乡特困家庭进行一次性临时救助,帮助困难群众度过一个愉快祥和的春节)、“朝阳助学”(救助特困大学新生,特困中、小学生及贫困教师)、“夕阳扶老”(开展爱老敬老活动,资助敬老院改善老年人生活条件等)、“康复助医”(对特困大病患者施行救助)、“爱心助残”(关心帮助残疾贫困群众)五大工程十多个救助项目,如“周行一善”慈善项目,每周救助1户特困家庭,每户给予救助金5000元(特困群众须持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病历复印件、所在村或社区及乡镇出具的贫困证明,到所在县区慈善总会申请。市慈善总会、菏泽移动公司、牡丹晚报联合县区慈善总会入户调查核实后,经领导审批,对符合条件者进行救助)。同时,各级慈善组织还对一些突遇灾难的群众进行了临时救助。★84、问:慈善救助的程序是如何规定的?1、市直单位困难职工救助程序①本人写出困难申请(附病历、身份证复印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②所在单位和社区在其困难申请上签章证明其情况。③主管局签章,然后由主管局工会或人事部门报送市慈善总会办公室。④经总会办公室核实,报总会领导人签署救助意见。⑤通知受助对象(持本人身份证或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代领人身份证)到市慈善总会领取救助金。2、县区困难群众救助程序①本人写出困难申请(附病历、身份证复印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②所在村委会(或社区)在其困难申请上盖章并签署意见。③乡镇(办)签章后,报县区慈善总会办公室。④经核实无误后,由其所在县区慈善总会视困难情况确定救助额度,并发放救助金。85、问:慈善总会的主要业务范围有哪些?(一)募集善款。建立、募集和管理慈善资金,接受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的捐款;组织各种形式的募集活动,为弱势群体提供物质扶助和精神抚慰。(二)赈灾救助。协助政府开展救灾赈济工作,接受、分配、调拨境外通过本会捐赠的赈灾物资,接受政府委托并根据实际需要生产、储运、发放救灾物资;抚慰救灾勇士。(三)扶弱济困。组织各种社会活动,扶助弱势群体,开展扶贫救济、抚恤工作。(四)慈善救助。开展安老、扶孤、助残、助医、助学等各种慈善救助活动。(五)公益援助。参加和推动文化、教育、卫生等其他社会慈善公益援助事业;组织热心支持和参与慈善事业的志愿者队伍,开展多种形式的慈善活动。(六)交流与合作。总结经验,展示工作成绩;加强同其他公益机构的联系与合作,为在我市兴办慈善事业的人士、企业及各种机构提供帮助与合作。(七)经民政局批准,兴办与宗旨、业务相关的实体和非盈利事业单位,筹措慈善资金。(八)组织慈善宣传,普及慈善意识,进行慈善理论与发展战略研究,探索慈善事业发展道路。(九)指导单位会员,促进地方慈善事业的发展;反映各界人士的意见、建议和要求,为政府制定有关方针、政策和法规提供咨询性意见。86、问:慈善募捐主要有哪几部分组成?包括资金募捐和物资募捐两方面。资金募捐:一是按照省市安排每年5-6月份集中开展一次“慈心一日捐”募捐活动,二是平时接收各界爱心人士和单位的捐赠。“慈心一日捐”募捐对象是各级党政机关、驻菏部队、中央及省驻菏和市属企事业单位;各县区、乡镇所属企事业单位、民营企业;社会团体、医疗卫生机构、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中学、小学等单位及其干部职工;其他有经济收入的单位和个人。捐赠的原则是依法组织,广泛发动,坚持自愿,鼓励奉献。捐赠标准是原则上个人捐赠不低于一天的经济收入(月工资收入、各种补贴、津贴、奖金收入之和除以22个工作日即为一天的经济收入)。生产和经营性企业,包括股份制企业、民营企业,除职工捐赠1天的经济收入外,盈利单位提倡捐赠1天的利润,机关单位捐赠节约的一笔资金。提倡、鼓励单位和个人为发展慈善事业多做贡献,提倡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单位以专项救助基金的形式进行慈善捐助。除去集中募捐活动外,各级慈善机构平时随时接收各界群众的资金捐赠。物资募捐:一是每年冬季11-12月集中开展一次“送温暖、献爱心”活动,集中募集慈善物资。二是接收群众平时的捐赠,市及各县区城区都设有慈善物资捐赠接收点,群众用不着的衣服、被褥、电器等,都可以随时捐到接收点,然后发放给需要的贫困对象。87、问:慈善救助坚持的原则是什么?1、“属地救助”市慈善总会原则上只受理市直单位困难职工的求助;县区困难群众求助由县区慈善总会负责解决,情况特殊的,须所在县区慈善总会救助后,由县区慈善总会写出报告(写清已救助情况,请示意见,并附本人困难申请和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呈报市慈善总会批复。2、“不重复救助”市、县慈善机构对同一求助者原则上不重复救助;同一求助者一年内不享受连续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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