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主委托做的工伤伤残鉴定申请书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吗

工伤伤残等级鉴定完成后伤残等级发生变化 - 相关问题 - 110网法律咨询
我单位有一个当事人,工伤发生后进行了工伤伤残等级鉴定,伤残等级定性为一级,双眼眼球萎缩,眼睑粘连,当时也进行了辅助器具的建议是换义眼,现在当事人又向劳动仲裁申请说他进行了眼角膜移植手术,申请这部分的费用。经过我们单位的多方了解,他现在有一只眼睛是看得见的,但是我们咨询过一些医生和当初对他进行工伤鉴定的医生,说双眼眼球萎缩,眼睑粘连这种情况是不可能复明的。我们单位也到工伤鉴定中心申请了第二次工伤鉴定,但是当事人不配合。在这种情况下,劳动仲裁要求我们支付这部分医疗费用是否合理?对于这种工伤伤残等级已经产生变化的案例,劳动仲裁仍旧要求按照第一次工伤鉴定的结果执行,是否合理,我们单位该怎么做?
请问省里劳动鉴定委做的陆级以上伤残等级鉴定是终生有效吗?如果多年后再次发生小工伤,老伤又复发了,医院又没法证明,应如何做等级鉴定,结果会不会比原来的低,是重新鉴定还是复杂鉴定好?当市鉴定委做出没有级别的结论后,却让当事人私自将市鉴定委封存的材料去省里复议的法律行为正确吗,这个鉴定该如何做,是写复杂鉴定还是重新鉴定好?请大家帮助。
附:工伤背景与事实
职工多年前因工受伤在省(自治区)劳动鉴定委做过陆级伤残鉴定,且和当时公司进行过仲裁和一审程序,...
某工人,男。单位未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也不给缴纳社会保险。2007年8月发生工伤。当时57周岁。2008年5月治疗终止。2010年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才给出伤残九级的结论。2010年6月劳动仲裁以该工人已年满60周岁为由,不支持就业和医疗补助金。先已提起诉讼,仲裁对吗?该工人除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还能得到哪些补偿?
被别人打伤的伤残鉴定是按交通,或者工伤那个等级评定的!
我父亲被别人打断股骨颈,司法鉴定用工伤的标准鉴定为八级!镇派出所说,打架打伤的评定级别没有工伤的级别高!比交通的评定级别还低!我想问是派出所人徇私枉法!还是国家法律本来就是这样标准!还有就是案子已经6个月!派出所人调解不了!还不往县上公安局转!还说是民事案件不能上转!不抓行凶者!我可不可以向纪委上访
我本人工伤烫伤没有出院可以做伤残等级鉴定吗
尊敬的律师你们好,我在2012年上班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同等责任工伤伤残鉴定8级,药费用了4万多交通保险报了2万,剩下的工工伤保险报了1万,还剩1万不报工司也不报,我现在想辞职,该怎么像工司要赔偿
在工厂上班眼睛被戳永久性失明1只,伤残等级应该怎么样鉴定,工伤应该是怎么样赔偿。【来自:0PSS0N智能手机】
我是企业,工地上有工人因工受伤,现已治疗结束。要进行赔付,当事人要求做伤残鉴定。石家庄哪里可以委托进行工伤伤残等级鉴定呢(当事人自行委托)?需要哪些手续或资料,多久能够出结果。医院的医疗鉴定或司法鉴定可以采用么?是不是只能去当地劳动社会保障局才能做,哪一级的劳保局都可以的么?外省的行不行。求求你,帮帮忙。
我2008年工伤,右手母指指尖 骨折,至今没有离开单位,请问我现在能不能申请伤残等级鉴定,这样的骨折能否评上伤残等级?谢谢
我是煤矿工伤,伤残等级也鉴定过了,现等待仲裁,我没工资表,仲裁赔偿是按社评工资还是按我实际工资,我该怎样拿到实际工资赔偿
左手拇指毁损性完全离断(抽出大拇指肌腱20cm)左手中指和无名指末节不全离断,想问这大概评定几级伤残?六级可以吗?工伤_百度百科
特色百科用户权威合作手机百科 收藏 查看&工伤[gōng shāng]
工伤又称为产业伤害职业伤害工业伤害工作伤害是指在从事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伤害外文名occupational injuries法&&&&律《劳动法》
工伤保险条款工伤是工作伤害的简称亦称occupational injuries是指生产劳动过程中由于外部因素直接作用而引起机体组织的突发性意外损伤如因职业性事故导致的伤亡及其急性化学物中毒
1921年国际劳工大会通过的公约中对工伤的定义是由于工作直接或间接引起的为工伤
第48届国际劳工大会也规定了工伤补偿应将职业病和上下班交通事故包括在内因此当前国际上比较规范的工伤定义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即由工作引起并在工作过程中发生的事故伤害和职业病伤害是指企业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和其他有毒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我国原劳动部1996年发布的企业职工工伤保险实行办法对工伤的范围作了明确规定职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引起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其范围为
1.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的工作的在紧急情况下虽未经本单位负责人指定但从事直接关系到本单位重大利益的
2.经本单位负责人安排或者同意从事于本单位有关的科学实验发明创造和技术改进工作的
3.在生产工作环境中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造成职业病的
4.在生产工作时间和区域内由于不安全因素造成意外伤害的或者由于工作紧张突发疾病造成死亡或经第一 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力的
5.因履行职责遭致人身伤害的
6.从事抢救救灾救人等维护国家社会和公众利益的活动的
7.因公因战致残军人复原专业到企业工作后旧伤复发的
8.因公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遭受交通事故或其他意外事故造成伤害或者失踪的或因突发性疾病造成死亡或者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力的
9.在上下班的规定时间和必经路线上发生无本人责任或者非本人主要责任的道路交通机动车事故的
10.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发生意外属工伤其中下班后等交通的高峰时段过了之后再回家属于合理时间下班途中需到菜市场买菜再回家属合理路线[1]上下班途中受伤指的应当是在合理时间路线上发生的且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2]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1.按受伤程度分类一般分为轻伤和重伤也可分为
⑶无生命危险的重伤
⑷有生命危险的重伤
⑸危重存活和不明
2.按致伤因素分类
⑴如锐器造成的切割伤和刺伤钝器造成的挫伤建筑物倒塌造成的挤压伤高处坠落引起的骨折
⑵物理性损伤如电损伤电离辐射损伤
⑶化学性损伤如强酸强碱磷和氢氟酸等造成的灼伤
3.按受伤部位分类可分为颅脑伤面部伤胸部伤腹部伤和肢体伤
4.按皮肤或粘膜表面有无伤口分为和闭合性损伤
5.按受伤组织和器官多寡分为单个伤和多发伤
至2012年缺乏准确的概念定义在工伤保险实务中一般理解是将发生在日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实行以前的工伤统称为.事实上这理解也存在偏差笔者认为恰恰是这个用词导致了人们对于新老工伤的划分进而导致了对于工伤政策适用的争议.的规范定义应该是未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的工伤人员这意味着不仅日以前就是日工伤保险条例生效后因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发生工伤后无法从工伤保险基金获得相关待遇的人员都可以称为 是相对于非因公负伤而言是因公负伤的简称之前由于体制的原因我国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因工作原因负伤致残通常采用该术语现行已经适用于普通事业单位职工公伤只存在于国家机关公务员和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人员对于与国家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之间形成劳动关系的其他工作人员仍然适用工伤
工伤与公伤的区别是
主体及相互间关系不同工伤发生在劳动关系中也就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公伤发生在国家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与其工作人员之间这种关系不属于劳动关系带有行政属性
确定待遇的依据不同工伤待遇由工伤保险条例和地方确定公伤待遇由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制定
能否参加工伤保险待遇不同工伤可参加工伤保险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公伤不可参加工伤保险不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而是享受相关的公伤待遇
待遇支付主体不同工伤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参加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比照工伤保险待遇支付公伤待遇由所在单位支付
争议解决途径不同因工伤待遇发生纠纷根据具体情况的不同可以适用申请提起行政诉讼和民事诉讼解决对单位待遇有异议的只能先通过裁决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1.雇主无责任阶段 工伤赔偿(雇主无责任阶段)这种做法的理论依据是18世纪著名经济学家亚当·斯密在风险分担理论中提出的观点上述理论被称为危险自负说
2.雇主过失责任阶段 19世纪下半叶劳动者抗争取得了一定胜利工伤责任雇主承担过失赔偿原则
3.雇主无过失责任阶段 19世纪末期劳工斗争和社会进步英德等国家确认了职业危险原则由此工伤责任进入到雇主无过失责任阶段1.工伤认定申请主体工伤漫画
⑴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认定当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的的场合用人单位应当依法申请工伤认定此系其法定
⑵受伤害职工或者其工会组织申请工伤认定在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场合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可直接依法申请工伤认定据此此种申请必须满足一个前提条件那就是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而非职工一发生事故伤害或者一按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时就可以由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直接申请工伤认定此种场合的直接申请工伤认定就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来说是其民事权利而非义务同时法律授权工会组织也享有工伤认定申请权以维护受伤害职工的合法权益
2.工伤认定管辖
⑴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具体的说应当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⑵依规定应向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根据应向用人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
3.认定申请时限
⑴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认定时限30日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算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至于何为特殊情况及何为适当延长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酌情认定决断上述期间内用人单位未申请工伤认定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申请工伤认定始得直接申请工伤认定
⑵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申请工伤认定时限1年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算该期间为
4.工伤认定材料提交
⑴填写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统一制定的
⑵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的有效证明
⑶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当场或者在15个工作日内以一次性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5.受理或不予受理
⑴受理条件
①申请材料完整
②属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管辖
③受理时效尚未经过
④申请适格
上述四个条件须同时满足否则申请将不会被受理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⑵不予受理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6.证据的调查核实
⑴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根据需要可以对提供的证据进行调查核实
⑵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调查核实应由两名以上人员共同进行并出示执行公务的证件
⑶调查核实时依法行使职权并履行法定
⑷根据工作需要委托其他统筹地区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或相关部门进行调查核实
①原则上适用谁主张谁举证否则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
②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情况下由该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用人单位拒不举证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受伤害职工提供的证据依法作出工伤认定结论
7..工伤认定决定
工伤规定⑴认定决定包括工伤或视同工伤的认定决定和不属于工伤或不视同工伤的认定决定
⑵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但是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的15天内应作出决定[3]
⑶工伤认定决定应当依法载明必记事项
⑷工伤认定决定应加盖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伤认定专用印章
8.送达与抄送
⑴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工伤认定决定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工伤认定决定送达工伤认定申请人以及受伤害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和用人单位并抄送经办机构
⑵工伤认定法律文书的送达按照有关送达的规定执行
9.复议或诉讼
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用人单位对不予受理决定不服或者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10.资料存档
工伤认定结束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将工伤认定的有关至少保存50[3]年工伤保险条例关于工伤分类的相关规定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第十六条 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日最高人民法院通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司法解释明确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工伤的四种情形根据规定职工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发生事故的亦可认定为工伤并公布4起工伤保险行政纠纷典型案例[1][5]
对于广受社会关注的上下班途中的工伤认定这部将于日施行的规定明确了四种认定情形[1][5]
规定第六条规定对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情形为上下班途中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二)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三)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四)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1][5]工伤保险Work-related Injury Insurance是社会保险制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指国家和社会为劳动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遭受意外伤害患职业病以及因这两种情况造成的死亡劳动者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时给予劳动者及其亲属必要的医疗救治生活保障经济补偿医疗康复社会康复和职业康复等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8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9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在发生工伤后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依法进行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及劳动能力鉴定其中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工伤职工应依照劳动能力鉴定部门出具的伤残鉴定享受不同等级的工伤待遇
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工伤保险条例中针对工伤保险费缴纳规定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数额应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职工个人不缴纳以北京市工伤保险缴费比例为例企业每月按照其缴费总基数的0.2%-2%缴纳职工个人不缴纳[6]工伤赔偿须经工伤认定三个必经阶段很多农民工没有工作证等证明还往往需要的认定1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2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支付
3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按照办法处理
4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4](待遇)
1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的停工留薪期内原福利待遇不变由原单位按月支付
2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3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1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2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的50%40%或者30%[4]一一至四级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4]
2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低于当地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3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费
二五至六级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2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4]
三七至十级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4]
2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4]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4]1一次性赔偿包括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职工或童工在治疗期间的费用和一次性赔偿金一次性赔偿金数额应当在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职工或童工死亡或者经劳动能力鉴定后确定
2劳动能力鉴定按属地原则由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理劳动能力鉴定费用由伤亡职工或者童工所在单位支付
3职工或童工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在劳动能力鉴定之前进行治疗期间的生活费医疗费护理费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及所需的等费用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标准和范围全部由伤残职工或童工所在单位支付
4伤残的一次性赔偿金按以下标准支付一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6倍二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4倍三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2倍四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0倍五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8倍六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6倍七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4倍八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3倍九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2倍十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倍
5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造成死亡的按照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支付一次性赔偿金并按照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0倍一次性支付丧葬补助等其他赔偿金[7]
6赔偿基数是指单位所在地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规定职工下列情形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交通事故伤害的
非本人主要责任是指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和无责任的情形因本人主要责任和全部责任的交通事故受到伤害的即不属于工伤
2003年出台的工伤保险条例关于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构成工伤没有责任的限定2010年修订后的工伤保险条例增加了责任的限定即非本人主要责任(同等次要)才构成工伤
2在工作时间因工作原因受到交通事故伤害的
在工作时间因工作受到交通事故伤害的职工既包括作为机动车驾驶员的职工受伤也包括非驾驶员的职工受伤1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由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和生活费用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调整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2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照发工资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有困难的可以预支一次性补助金的50%职工被宣告死亡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死亡的规定处理
3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
⑴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
⑵拒不接受的
⑶拒绝治疗的
⑷被判刑正在收监执行的
4用人单位分立合并转让的承继单位应当承担原用人单位的工伤原用人单位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承继单位应当到当地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保险变更登记
5用人单位实行承包经营的工伤保险责任由职工所在单位承担
6职工被借调期间受到工伤事故伤害的由原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原用人单位与借调单位可以约定补偿办法
7企业破产的在破产清算时优先拨付依法应由单位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费用
8职工被派遣出境工作依据前往国家或者地区的法律应当参加当地工伤保险的参加当地工伤保险其国内工伤保险关系中止不能参加当地工伤保险的其国内工伤保险关系不中止
9职工再次发生工伤根据规定应当享受伤残津贴的按照新认定的伤残等级享受伤残津贴待遇
10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于日作出2006行他字第12号文即关于因造成工伤的职工或其亲属在获得民事赔偿后是否还可以获得补偿问题的答复中规定因第三人造成工伤的职工或其近亲属从第三人处获得民事赔偿后可以按照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向工伤保险机构申请补偿根据该意见可以认定本案工伤职工即谢明锋死者因第三人侵权造成的工伤事故致死其近亲属除了可以获得民事赔偿外还可以获得工伤保险补偿
北京市工伤保险待遇标准
1.达到伤残等级人员治疗工伤或职业病的医疗费挂号费诊疗费住院费医疗费药费
2.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的伤残人员待遇
1按月发给伤残抚恤金标准一级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为本人工资的75%
2发给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一级为伤残职工本人24个月工资二级为伤残职工本人22个月工资三级为伤残职工本人20个月工资四级为伤残职工本人18个月工资
3经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确认需要护理的其每月的护理费标准是全部护理依赖的按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发给护理费大部分护理依赖的按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发给护理费部分护理依赖的按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发给
3.被鉴定为五级至十级的享受以下待遇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五级为伤残职工本人16个月工资六级为伤残职工本人14个月七级为伤残职工本人12个月八级为伤残职工本人10个月九级为伤残职工本人8个月十级为伤残职工本人6个月
2在职伤残补助金标准本人工资降低部分的90%
3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如本人愿意自谋职业并经企业同意的或者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合同后要人自行择业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为五级30个月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六级25个月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七级20个月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八级15个月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九级10个月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十级5个月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伤残就业补助金的领取不影响被保险人按照失业保险规定应当享受的失业救济金待遇
4.因工死亡待遇
1每月的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为配偶每月按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发给其他供养亲属每人每月按30%发给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按50%发给直至失去供养条件为止抚恤金总额不得超过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供养亲属的范围和条件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供养亲属失去供养条件时不再享受该项抚恤金
2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的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3丧葬补助金标准为6个月本市上年度月平均工资
4因工致残1-4级享受伤残抚恤金期间死亡的除按本条13款的规定执行外其工亡补助金的标准为24个月的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5.伤残者需要安装假肢仪眼镀牙和配置代步车等辅助器具的由医院提出意见经市或者区县劳动鉴定委员会批准其所需费用按国内普及型标准报销
申请认定工伤应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书
2.指定医院或医疗机构初次治疗工伤的诊断书和职业病诊断证明
3.企业的工伤报告属于统计范围的因工伤亡事故提交安全监察部门的结案批复
4.工伤职工的身份证明及与企业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
5.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1属于交通事故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责任裁决书或相关的处理证明
2属于因工外出期间失踪的提交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裁定书
3属于因工作紧张突发疾病的提交企业出具的工作紧张的证明材料
4属于因工因战致残的复员转业军人到企业工作后旧伤复发的提交革命伤残军人证及医院的旧伤复发诊断证明
5属于从事抢险救灾救人等维护国国和社会和公众利益的活动的应有企业或者县级政府民政部门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
6其他特殊情况提交认定工伤所需的证明材料
6.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劳动人事部门介绍信办理人身份证明
企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时应填写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登记表
个人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时免去提交第3项证明材料  亲
属代表工伤职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应同时提交工伤职工委托证明亲属关系证明
企业工会组织代表工伤职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应同时提交企业工会介绍信办理人身份证明1 根据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征收工伤保险费
2 核查的工资总额和职工人数办理工伤保险登记并负责保存用人单位缴费和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情况的记录
3 进行工伤保险的调查统计
4 按照规定管理的支出
5 按照规定核定工伤保险待遇
6 为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免费提供咨询服务1
5各省根据的授权制定的实施办法
6职业病防治法
7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
8职业病分类和目录征求意见稿提出退休前因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在办理退休手续后未再从事职业病危害作业的退休人员自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一年内可以申请工伤认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经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符合领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条件的按就高的原则以本人退休前12个月平均缴费工资或者确诊职业病前12个月的月平均养老金为基数计发待遇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6条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或在工作中因交通事故受到伤害的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故意犯罪的醉酒或者吸毒的自残或者自杀的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正式实施而在规定中最高人民法院对于四种上下班途中的工伤认定进行了解释其中上下班途中买菜发生意外也可以算工伤最为引人注目对此市人力社保局相关负责人指出上下班途中买菜时发生意外可认定为工伤须有两大限定一是发生交通事故二是认定者为非主要责任[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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