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明白为什么捐赠者是义务人,那受赠者就是权利人,那受赠者党员享有几项权利什么权利^_^

齐鲁晚报:处理剩余善款,应尊重捐赠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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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海救母的女孩小倩玉走了,但社会对她的爱还要延续。剩下的一大笔来自社会各界的爱心款该如何处理,成了各方关注的焦点。(5月2日《大河报》)
募捐者对小倩玉的募捐行为属于“非公益社会募捐”。与公益募捐相比,非公益社会募捐有特定的目的与捐助对象,主要是为了帮助特定的对象摆脱具体的困境。
1999年国家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对公益性质的捐赠行为进行了一定的规范。而对于诸如本次的不属于公益事业的捐赠行为,却没有法律予以直接规范。
正是现行法律对于该类事件没有提供可直接援引的模式,使剩余善款如何处理成了各方争论焦点。笔者认为,在直接法律暂时缺位的情况下,就需要以现行其他相关法律为出发点,充分考虑各方利益,尤其是尊重捐赠者的意愿。
另外,笔者建议国家制定《社会募捐法》,对什么样的情况下能发起募捐,谁有资格发起募捐倡议,募捐人的法律地位,捐赠人、募捐人及受赠人之间的法律关系,捐赠的款物该由谁来管理、谁来监督等予以明确。&
(责编:王倩、张玉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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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 民 网 版 权 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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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cn. all rights reserved希望捐赠者有高贵的荣誉,受赠者有高贵的尊严
四川发生的灾难,牵动了全世界友善人的心,纷纷解囊相助,我算是四川人,对四川有着深厚特别
感谢那么多来自祖国四面八方、世界各地善心人的捐赠!那些或多或少的数字并不重要,更为重
要的是这样的一份心意,一些支持,一些鼓励!
希望捐赠者有高贵的荣誉,受赠者有高贵的尊严!
10元是钱,100元是钱,1万元是钱,10万元也是钱,200万元是钱,1亿更是钱,但再缺也不差。
不论企业捐助100万,1000万,5000万还是1亿,或者以现金或其他形式的捐助,都是正面、积极的效
应、诚意和态度。如果有更多的发展商都愿意以某种或更多的形式,参与到四川灾区的地质勘探、研
究未来住宅的结构模式,参与重建工作,这些都是值得鼓励的。
这样要比慈善会通过招商再造不合格工程要有价值得多。发展商会对自己的名誉和房子质量负责,
可能还会探索出一条在地震多发地区,如何建设房子的路子来,也会借鉴他国经验,如何造出低成本、
高效益又能防灾的房子来。这是有标志性意义的事情,值得我们支持和关注,也值得政府和慈善基金
投入资金关注。
无疑,捐助仅是开始,灾后重建无疑更是一个巨大而漫长,要投入相当精力的事情。
现在社会更开始关注慈善捐赠和基金发挥作用了吗?监管完善吗?资金用到实处吗?发挥出最大
的效益吗?重建的房子质量会如何?救灾成果是否高效和卓越?否则,如何让各界热心人士的关注和
捐助更加广泛和持久呢?
我们也开始关心,地震是完全的天灾还是与人类的某些不当行为和大工程有关?人类如何避免灾
害的发生?我们是否遵守了大自然的规律,保护环境,爱护地球呢?我们应该进行怎样的反思,才能
避免大自然的惩罚?这些都是在经历了灾害后,值得人们去思考的。这些问题得到更多人士的关注和
行动,使弊病得以消除,灾害不在多发。每个人都能发挥更大作用。
国务院决定,19日至21日为全国哀悼日。此时此刻,在这对遇难者最高的礼遇中,我们能听到一
种声音:“我并没有离去,不要因为想起我而哭,我只是改换了住处。我将在你心里长住,被爱的人
将化做爱者的灵魂。”
泰戈尔说:“让生者有那不朽的爱,让死者有那不朽的名。”对于汶川地震中数万遇难者,我们
谨以自己不朽的爱,赋予他们不朽的名。
希望捐赠者有高贵的荣誉,受捐者有高贵的尊严。
祝福四川、祝福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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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网友发言只代表其个人观点,不代表新浪网的观点或立场。[焦点]捐赠者与受赠者的心灵对话(图)
策划杨发维 图/文记者王威
经常采访一些捐赠活动,记者注意到这样一个现象:主办方大张旗鼓作宣传时,往往忽略了受赠者的内心感受。面对镜头,他们是否感到沉重的心理压力;因为贫困而受到媒体的关注,他们又是怎样的一种心态?
在捐赠者与受赠者的关系上,有人认为,捐赠者有权了解受赠人的情况,不然显失公平、公开原则。也有人认为,受赠者虽然受到帮助,但贫困不是他们的错,不能因为受赠而失去人格尊严,应该保护他们的隐私。
今天,我们提出这个话题,并请来各方人士阐述观点,是为了给美好的捐赠行动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同时,对我们媒体自身也是一种善意提醒,报道类似新闻时,是否应该更多地表达一种人文关怀。鉴于此,本期图片在拍摄时我们采用了相应手法。
捐助,一种值得提倡的行为,给困难中前行的人增添勇气。
心怀感恩但不想被怜悯,小叶四处打工以维护敏感的自尊。
得到资助的小孩子露出单纯的笑容,不代表所有受赠者都能坦然接受这份关爱。
姜夏东:“我只是想知道,你现在还好吗?”
小叶:“选择沉默,并不代表我懦弱,我只是不想背负太多。”
有时候小叶感到迷惘,接受赠予的同时,就意味着接受一份心理压力。
捐赠者问:你现在还好吗?
在姜夏东的办公桌上放着一张2004年7月某一天的《鄂州日报》,3年来,他时常翻阅这张报纸。他说:“这么多年来,我心里一直惦记着她。”
这位让姜夏东一直挂记的“她”名叫小叶(化名),姜夏东与她只是一面之缘。
2004年夏天,姜夏东在一次采访中了解到,鄂州市梁子湖区一名高考生的父母在半月内相继去世,留下5个尚未成年的孩子和一大笔数倍于家产的债务。就在几个孩子陷入困境时,三女儿小叶收到了梦寐以求的大学录取通知书。“梁子湖区十分关心这个家庭,找到报社寻求帮助。相关报道推出后,社会各界纷纷向这个不幸的家庭伸出捐助之手,共捐款12000元,可小叶的学费还差6000元。”姜夏东至今还清晰地记得当初的那一段经历,“最后,我陪着小叶到武汉报到,找学校领导说明情况,申请缓交。临走时,我把写好地址、贴好邮票的信封交给小叶,告诉她有什么事情就联系我,我一定会尽力帮忙。”
3年,一千多个日夜,姜夏东始终没有一点小叶的消息,他心里有一种空荡荡的感觉,说不上伤心,也说不上难过,只是不踏实。“这些年,每次去梁子湖我都要打听她的消息,我并不是要她报恩,我只是想知道她现在还好吗?还需要我帮什么忙吗?”
受赠者说:别再问我为什么
“能上大学,对我而言已经是莫大的幸福了,我不想再麻烦别人,也不愿再去触动内心那根神经。”小叶平静而成熟地浅笑着,脸上看不到一丝贫困的阴影。但是,随着交谈的深入,我发现她对我的来访依然保持着戒备之心,小心翼翼地掩饰着一种敏感的自尊。
小叶是受到社会资助和学校优惠政策的关照,才顺利地成为湖北教育学院的一名大学生的。她十分感谢家乡父老对她的帮助。“没有他们就没有我的今天,但是,我不能指望靠别人的怜悯生活。”
3年来,小叶的每一个假期都是在忙碌的打工中度过,她做过家教,当过推销员,干过餐厅服务员,打过零工。即便这样,她欠学校的学费仍不少。
“每学期开学的那几天是我最难熬的日子,每次和同学们一起经过公告栏时,催款通知书上那一串串火辣辣的数字刺激得我浑身不自在,我会忽然发现自己原来和别人不同。”
小叶说她至今仍保留着姜夏东交给她的信封,但她一次也没有用过,她甚至把它放到了箱子底,尽量不去碰它。她怕一旦再次面对来自社会的关爱时,自己会从此失去直面现实的勇气,她担心自己的心理承受不起关爱背后的压力。“我选择沉默,并不代表我懦弱,我只是不想背负太多。”
尊重受赠者人格
武汉大学社会学教授周运清
捐赠与受赠不是简单的受与被受的关系。作为慈善事业的重要部分,捐赠行为应该通过严格的制度来规范。
目前我国的慈善事业还处于起步阶段,在保护和尊重受赠者这一方面做得不够。在国外,未经允许,捐赠者与受赠者的资料是严格保密的,充分体现了对双方人格的尊重。只有通过制度,才能更大限度地使社会的道德规范不出偏差。
满足捐赠者愿望
华中科技大学心理学硕士王伊兰
我们应该肯定捐赠者的行为。正是他们的善良,才使我们的社会变得美好,也正是他们的帮助使得一部分贫困者看到了希望,重拾信心。捐赠者希望了解受赠者的情况也可以理解,捐助到底给了谁,受助者到底是个怎样的人,他们的帮助有没有让受赠者燃起生活的勇气,走出困境,还需不需要继续捐助?
毕竟,捐赠者提供捐助是希望帮受助者应对困难,走出生活的泥泞。如果对受赠者的情况一无所知,这对他们来说有点不公平。
[记者手记]爱与被爱同样美丽
在一次记者聚会时,大家不约而同地谈到一种社会现象:许多受资助的贫困生在上学后就再也没有音讯。
鄂州日报的同行姜夏东曾专门将写好通信地址、邮编,贴好邮票的信封交给受助的贫困大学生,希望他们把大学里的生活、学习情况,告诉那些帮助他们的人。让他感到不解的是,三名他曾资助或帮助过的大学生没有一个还与他有联系。姜夏东说他其实并不是想要回报,只是心里还惦记着他们,希望付出的爱心能有一个好的结果。
带着姜夏东提供的信息,我们几经努力终于联系上还在湖北教育学院就读的贫困生小叶。又经过反复沟通,小叶才接受了我们的采访。
小叶说她在接受赠予的同时也不得不接受一份心理上的压力,正是这种压力让她对“贫困”有些“过敏”,她不知道该如何面对,她希望自己和别人一样只是一名普普通通的大学生。
其实,赠予与受助并没有高下之分。但是,如果因为赠予就觉得高人一等,那是对爱心的亵渎;如果因为贫困就理所当然地靠社会供养,那又将导致受赠者社会责任心的沦丧。
爱与被爱都是美丽的。您所在的位置:
& 话题广场 & 正文
请尊重捐赠者的权利
日08:12  
国际商报 
宝马做梦也不会想到,自己在中国的名声在不到3个月内先是骤然升至顶峰,后又跌入谷底,全因为两个100万元。第一个100万元是今年2月的南方雪灾捐款,在外资企业中拔尖,被一些舆论推崇为企业社会责任典范;第二个100万元是四川地震捐款,在国际汽车巨头中垫底,遭一些舆论鄙视,宝马的3位相关人士(包括一位中国女性)甚至遭受了个别网民的点名辱骂,使用的语言下流至极……
两个多月前,大众做梦也没有想到,自己在外资企业中率先捐赠的10万元雪灾款成了一些舆论的笑柄,因为后来的宝马捐了100万。尤其令大众郁闷的是,当时捐款的中外汽车企业总共也就10家左右(据不完全统计),一毛不拔的企业也没有享受此等待遇。
最近,奔驰做梦也没有想到,自己的40万元地震捐款虽在外资企业中抢先一步,却遭受了与大众在雪灾中同样的命运——成了后来者捐款的底线,因而被骂了个狗血喷头。奔驰只好亡羊补牢地把捐赠款项及物资总额提高到了500万。
究竟是宝马自己几乎在一夜之间就完成了由企业社会责任的一般生到优等生到最差生的两大蜕变,还是我们的一些舆论喜欢健忘或翻脸不认人?究竟是大众和奔驰不该抢先捐款,而应先看看再说,避免犯错误,还是我们的一些舆论特别偏爱后来居上或是想警告人们,打头阵的人没有好下场?
在一些舆论看来,这次抗震救灾捐助数额成了“检测车企社会责任虚实”的标准。按此逻辑,以往一个企业在履行社会责任方面的所作所为可以完全作废,企业只需等到“关键时刻”玩一把大的就行了。自主品牌企业在此次救灾中表现突出,当然值得赞扬和鼓励,但外资企业反应速度相对较慢、初始捐助额偏低,有其财务权限、内部程序、承担社会责任的理念及方式、乃至自身结构特点的原因,需要人们给予全面、公正的考量,而不是仅仅拿此次捐赠数额说事。
在国际铁公鸡排行榜“上名列第八的丰田,实际上在此次国际巨头的救灾捐赠中名列第二(见“与10大国际汽车巨头相关的四川抗震救灾捐赠统计”),而2007年由《公益时报》统计的来自丰田的捐赠总额达2796万元,列汽车企业之首;奔驰此次共捐赠了500万元,排名靠后,但今年以来,奔驰对四川大熊猫保护区及中国南方雪灾地区的捐款额已达到650万元,而且还计划出资5000万元用于开展企业社会责任活动,尽管北京奔驰还在亏损;在此次捐赠中排名垫底的宝马除了在雪灾捐款中名列第一外,正在进行的社会公益项目就不下五个,其中大部分都不会透露项目金额,这也是跨国公司展开社会公益活动时常见的现象。此外,奥迪、斯柯达、凯迪拉克、雷克萨斯等都隶属于大集团,在中国没有独立法人机构,额外预算要通过公司批准,要在此次紧急捐赠中表现自己的存在也得费尽周折。对这些情况有多少人了解或感兴趣?
中国需要在“关键时刻”挺身而出、身先士卒的人,也需要在平时实实在在做事的人。对企业来说,善待自己的顾客、股民、合作伙伴和自己的员工也是社会责任的一种体现,不是捐款可以替代的。
实际上在中国,没有哪个国际汽车巨头不是在没有获准建立合资企业之前就开始“做贡献”的,其动机并不崇高,只是为了拿到项目,可以说是交易的一部分,这一点我们心知肚明。对跨国公司来说,履行社会责任不是一时一事的善心冲动,而是实现自身可持续发展的需要,是一种谋求双赢的战略选择。以汽车企业为例,如果交通阻塞、能源紧张、环境污染严重,造成汽车消费萎缩,它们的生存也就到头了,所以它们通常会将改善交通、节能环保作为履行社会责任的重点。指望跨国公司成为慈善家,不过是我们一些人不切实际的一厢情愿,骨子里是一种期待施舍的弱者心态。
以往我们过分强调自力更生,拒绝外援,现在就非要走向另一个极端?“莫以善小而不为”本来是我们的一个传统观念,现在一些人却因为那些一直被视为“外人”的跨国公司捐赠数额较小而破口大骂。此次救灾,我们把拯救生命放在了前所未有的重要位置上,赢得了世界的尊敬。但仅仅重视生命是不够的,更要尊重权利和人格。跨国公司捐多捐少,尽管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我们对它们的评判,但这是它们自己的权利,只要没有违法乱纪,是合格的纳税人,我们就应该给予必要的尊重。当然,另一方面,跨国公司也应通过此次公关危机进行反省,吸取经验教训。
至于那些对捐款数量少的外资企业极尽恶意辱骂之能事的人,我想引用波兰思想家米奇尼克在谈到“什么人才配叫做波兰人”时发出的一句经典名言:“为波兰的罪过感到羞耻的人,就是波兰人。”那么什么是真正的中国人?在我看来,真正的中国人决不只会分享刘翔胜利的荣耀,也决不止是因同胞的罹难而悲痛,而更应是为同胞丑行而感到羞耻。你的兄弟以家人受灾的名义理直气壮地伸手向人要钱,人家少给了一点,他就破口大骂,在全世界人面前就像一个十足的泼皮无赖,作为他的同胞不为此感到耻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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