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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医疗保障暂行办法_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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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医疗保障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市级各双管单位,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
《南宁市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医疗保障暂行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一年七月十五日
南宁市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医疗保障暂行办法
为切实保障退出现役的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医疗待遇,根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国务院令413号)和民政部、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医疗保障办法〉的通知》(民发〔号)以及自治区民政厅、财政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医疗保障实施办法〉的通知》(桂民发〔2007〕59号)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一、具有本市城乡居民户籍且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领取残疾抚恤金的退出现役的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含伤残民兵民工,以下统称残疾军人),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结合当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关规定,参加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并在此基础上享受残疾军人医疗补助。
二、有工作单位的残疾军人随单位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按规定缴费。无工作单位的残疾军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全区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由残疾抚恤关系所在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所在用人单位或无工作单位的残疾军人因经济困难无法缴纳医疗保险统筹费用的,由残疾抚恤所在地县级以上民政部门统一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其单位缴费部分,经当地民政、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共同审核确认后,由残疾军人残疾抚恤关系所在地财政部门安排资金;其个人缴费部分由民政部门代收后一并缴纳。
三、参保补助
(一)残疾军人所在单位确有困难的或无工作单位、且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属单位缴费部分,由残疾抚恤关系所在地县级以上财政安排资金全额补助。
(二)残疾军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确有困难的,有工作单位的,由所在用人单位帮助解决;用人单位或无工作单位的残疾军人因经济困难无法缴纳医疗保险统筹费用的,由残疾抚恤关系所在地县级以上财政部门安排资金给予适当补助。
(三)所在单位确有困难的或无工作单位的残疾军人且初次参保时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由残疾抚恤关系所在地的门安排资金按每人每年10000元给予定额补助。补助资金纳入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及医疗互助金统一管理。
四、个人医疗帐户以残疾军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所在单位确有困难的或无工作单位的,以上年度我市职工月平均工资)或退休金为基数,按月划入个人医疗帐户补助金。具体划入比例为:45岁以下为1%,45岁以上至退休前为3%,退休人员为6%。所需资金由各级财政分别承担。
五、残疾军人可自愿选择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其医疗费的支付范围,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管理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管理办法》、《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医疗服务项目》、《广西壮族自治区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和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及医疗互助的规定执行。在此基础上,对残疾军人符合上述规定的医疗费用自付部份,由各级财政分别给予专项资金预算安排。
(一)残疾军人非旧伤复发的门诊医疗费,原则上由个人帐户支付;个人帐户不敷支出的,超出部分,一至四级残疾军人补助80%,五、六级残疾军人补助60%。
(二)残疾军人非旧伤复发的住院医疗费中,个人按规定支付的统筹基金起付额和进入共付段后个人自付的费用,按下列标准给予补助:
1.个人自付统筹基金起付额补助60%;
2.统筹基金起付额以上,5000元及以下,自付部分补助60%;
3.5000元以上至10000元,自付部分补助70%;
4.10000元以上至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自付部分补助80%;
5.超出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的医疗费用,其自付部分,一至四级残疾军人补助95%,五、六级残疾军人补助90%。
(三)残疾军人旧伤复发所产生的医疗费用,所在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所在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由所在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予以支付;所在单位无法支付或无工作单位的,由我市负责医疗补助的部门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项目和标准给予全额医疗补助。
六、残疾军人医疗补助资金要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分开核算,单独列帐。有关医疗补助资金使用和管理的办法,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制定。
七、残疾军人的医疗服务管理要按照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和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的规定执行。
八、残疾军人医疗保障工作由民政、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组织实施。各有关职能部门应履行职责,密切配合,切实保障残疾军人的医疗待遇。
民政部门要严格审核,及时提供一至六级残疾军人的有关资料,为单位确有困难的或无工作单位的残疾军人办理参保、缴费手续,负责残疾军人医疗补助,对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的残疾军人,基层民政部门要对其就医等给予协助。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及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要做好残疾军人医疗保险服务与管理工作,按规定保障残疾军人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要对相关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定期分析,并商财政、民政部门解决资金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财政部门要及时安排资金,并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确保残疾军人医疗补助资金专款专用。
卫生部门要组织医疗机构为残疾军人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规范医疗服务,提高服务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支持、鼓励和引导医疗机构制定相关的优惠服务政策,落实优质服务措施。
九、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1]
新手上路我有疑问投诉建议参考资料 查看区民政局2014年工作总结和2015年工作计划
  <span style="font-family: 仿宋,仿宋_GB年,我区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和市局年初下达的年度责任目标和年中交办的重点任务,紧密结合区情实际,强基础、抓常规,求创新、谋突破,着力推进民政事业可持续发展,努力发挥民政工作在服务和促进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基础作用,各项指标任务得到较好完成。
    一、2014年工作情况
   (一)社会救助体系得到进一步健全。一年来,我区围绕贯彻落实国务院新出台的《社会救助暂行办法》,按照市局要求,着力探索建立新型社会救助体系。一是城乡低保顺利实现提标增补,从今年7月份起,城乡低保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450元和330元,人均月补差分别为258.97元、190.38元,分别比原来提高8%、12%。为做好城乡低保提标增补工作,今年5月份,我局专门提请区政府召开城乡低保核查工作会议进行部署,组织民政、财政等部门开展联合核查,重点对新申请对象进行入户核查,对老低保户家庭收入和财产情况进行复核,通过&地毯式&的全面核查,突出抓好乡、村公示环节,对一些情况复杂、矛盾较大的村组,我区吴城、棉花庄等乡镇采取民主票决方式,增加低保核查透明度,有效杜绝了人情保、关系保,据统计共核销不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542户1487人。在做好城乡低保提标的同时,我区还积极组织开展《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的宣传学习和贯彻落实,通过广场宣传、会议培训等方式,有效增强了全社会认知、认同、认可社会救助工作的意识。借助政府推力,初步建立起&一门受理&的社会救助大格局机制;二是医疗救助工作稳步开展,针对上一年度情况,我们会同财政、卫生等部门积极制定2014年医疗救助方案,加大城乡低保等特困群体的救助力度,积极协调落实区财政配套资金,施行即时受理、即时救助、打卡发放的便民措施,截至本月中旬,今年已累计救助7446人次,发放医疗救助金约1147万元。
    (二)老龄事业实现新的发展。一是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迈出新步伐。为切实落实市局下达的2个农村&关爱驿站&和4个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建设,按照建设标准和要求,我局及早谋划、多次开展实地调研,争取领导重视和乡镇配合,使得项目建设顺利推进。11月28日,我区首个以乡镇卫生院为依托建成的医养融合式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在渔沟镇中心卫生院建成,该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前期投资200万元,使用面积1600平方米,设有护理型床位到100张,中心内建有康复室、治疗室、供氧(吸引)中心、中心呼叫系统等多功能医养设施,专业的医护人员实行24小时巡护,为每位入住老人建立健康档案,提供医疗、护理、康复、保健、营养、心理的&六位一体&特色服务;二是农村敬老院升级改造工程顺利推进。按照&三有三能六达标&的要求,我区采取&乡镇申报方案、民政和财政部门审核、审计部门跟踪&的方式,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目前8所敬老院改造任务已完成,工程审计正在抓紧推进;三是&安康关爱行动&进展快。市局年初会议部署任务后,我区迅速制定工作方案,召开专题会议,要求各乡镇深入开展宣传、动员参保工作,定任务、定时间、定责任,到3月初,全区累计动员参保的老人达7.6万名,收取保费153.28万元,参保人数占老年人口的53%。
    (三)优抚安置政策得到全面落实。优抚方面,主要是加班加点,完成了410份残疾军人新式残疾证和387份烈属新式烈士证明书换发工作。通过农村合作医疗、大病保险以及医疗互助,有效解决了重点优抚对象医疗难;烈士褒扬方面,今年以来,我区着力提升八十二烈士陵园景区档次,先后启动建设并完成游客接待中心、生态停车场、纪念林景观提升、景区大门等附属设施建设,积极开展国家级烈士陵园和4A旅游景区创建活动,现已基本通过省旅游局验收。今年9月初,淮阴八十二烈士陵园还被国务院命名为首批抗战纪念设施、遗址名录,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八十二烈士陵园还被市、区委确定为&实境课堂&,累计接待党员干部230余批次。此外,实施了3处散葬烈士墓(园)的修缮工程;退伍安置方面,主要是组织353名退役士兵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积极协调落实安置经费,向381名退役士兵发放安置补助金1100余万元,以&系统包干安置&方式完成7名转业士官安置任务,稳妥完成青奥会、省运会期间涉军人员稳控任务。
    (四)统筹推进其它各项工作。减灾救灾方面,主要是及时准确上报&麦德姆&台风等各类灾情,下拨冬春两季救灾救济款251万元,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指导王营镇双和社区和营东社区开展防灾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活动,目前双和、营东社区已分别获民政部和市局命名。组建村级灾情信息员队伍560余名,并于6月份组织新版灾情统计业务培训;福彩发行方面,我区紧紧围绕市局年初下达的4810万元发行任务,加大站点培训与管理,不断拓宽和丰富发行方式,到目前已完成发行量5600万元,此外,在市局的大力扶持和指导下,我区还精心办好去年底开设的&中福在线&长江路销售厅,在广宣传、强服务、优环境上下功夫,自开业以来销量达1660万元,年销量有望达1900万元;城乡社区建设方面,主要是指导社区开展各项创建活动,完善各项基础台账、积极营造创建氛围,今年5月份全市低碳社区创建及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现场会在我区召开,指导3个乡镇试点开展政社互动;社会组织管理方面,主要是积极引导全区所有社会组织参加等级评估申报,2个社会组织入选省公益创投项目,对4个&四类组织&进行直接登记,开设社会组织QQ群,建成淮阴区社会组织网;区划地名方面,主要是积极响应文明城市创建号召,对城区31条主次干道和180余个背街小巷安装、更新指路标牌350余块,完成了与周边7个县(区)平安边界协议签订,更新安装界碑15块;作风建设方面,主要是扎实组织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我区推行的婚姻登记&事前预审、即时办理&,尊老金申领直接受理等一系列便民&微服务&,受到了社会各界普遍称赞,《新华日报》予以了报道。
    二、2015年工作安排
    2015年是&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十三五&规划的谋划之年。我区将认真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和市局的总体部署,深化改革抓推进,探索创新求突破,积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打造现代民政。主要工作安排如下:
    1、着力构建社会救助大格局机制。重点是认真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和建立完善临时救助制度等新任务、新要求,进一步提高城乡低保保障标准,推进城乡低保规范化建设力度,健全入户核查、信息比对、长期公示等各项机制,适度推广低保票决方式,增加低保透明度。着力构建&一门受理&的社会救助新格局,适时提请区政府召开社会救助联席会议。按照省市要求,进一步规范做好临时救助工作。
    2、加快养老服务事业发展。我区将按照市局统一部署,扎实推进养老服务站点建设,选择2&3个敬老院探索试行养老服务&公办民营&模式,借助医疗资源适度推行医养融合的新型养老模式。抓住机遇,全面完成敬老院提档升级改造。
    3、切实抓好优抚安置工作。重点是围绕纪念抗战胜利70周年,组织好&3&18&期间纪念活动和走访慰问抗战老兵活动,严格依照政策做好评调残工作。做好全面准备,确保通过国家级烈士陵园验收。继续扎实组织好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及时发放安置补助金。
    4、落实好系列惠民实事。出台并施行基本殡葬惠民政策,继续做好尊老金发放、老年人公交乘车卡办理等工作,做好孤儿、城市&三无老人&以及流浪乞讨人员等特殊群体救助工作。
    5、继续统筹做好减灾救灾、福彩发行、区划地名、社区建设、社会组织管理以及婚姻登记、军休干部服务管理等其它各项工作,确保完成或超额完成年度责任目标任务。政策文件 -- 淮安医保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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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陈树国
职务:淮安市人社局党委委员、淮安市医保中心主任、中心支部书记
工作分工:主持淮安市医保中心全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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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退休1一6级残疾军人医疗统筹金如何缴纳
每年医疗统筹金如何缴纳,包括大病医保吗企业,已退休6级残疾军人
一个已经提早退休的战友对你说,对于所有的退休人员(并不是单单残疾军人)多是没有义务缴纳医疗统筹金的,而我们六级以上的残疾军人医保待遇一定大于大病医保待遇的:
依据我们现在的社保、医保政策一个因战五级残疾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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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山西将适时提高1—4级残疾军人护理费标准_新浪山西_新浪网
  稳步提高低保保障标准;进一步扩大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试点范围;建设1000个农村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适时提高1—4级残疾军人护理费标准和部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
  2月4日,2015年度全省民政工作会在太原召开。城乡低保户的生活如何保障?养老服务怎样发展?儿童福利事业如何推进……带着这些问题,记者为您解读今年民政部门的民生工作关键词。
  关键词·低保
  全省将稳步提高低保保障标准
  “民政工作是保障基本民生的德政工程,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健全完善社会救助政策,保障城乡困难群众的生活是今年民政工作的重点之一。”省民政厅厅长薛维栋介绍,今年,全省将稳步提高低保保障标准,提升困难群众的救助水平,进一步完善低保标准制定和调整机制。
  今年,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将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还将探索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试点评估工作。医疗救助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的衔接将得到强化,逐步实现重点救助对象政策范围内住院自负医疗费用救助比例达到70%以上。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将全面推行,不断提升救助效率。
  同时,今年,我省将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和村民平均消费水平,逐步提高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加大农村五保供养机构建设资金投入,推进“霞光计划”资助项目建设进度,提高农村五保集中供养能力。
  此外,我省将出台政策文件,进一步健全完善临时救助制度。继续开展“救急难”试点,加强部门协调,加快工作进度,切实让困难群众受助及时。同时,年内全省全面建立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提高救助对象认定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并在乡镇(街道)全面设立“一门受理”窗口,完善救助申请分发、转办流程,向困难群众敞开求助之门。
  关键词·养老
  全省建1000个农村社区日间照料中心
  “目前我省已经步入老龄化社会,养老是社会各界都关注的问题,作为民政部门,今年,我们将继续大力发展养老服务业,同时,努力提升各项社会福利保障水平。”薛维栋表示,今年,我省民政部门围绕发展养老服务业,要继续在全省建设1000个农村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并评选符合条件的县和村作为示范点,带动全省农村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向功能更完善、管理更规范、服务更到位、运行更长效的方向发展。
  继续支持10个县级公办养老机构建设,进一步提高全省兜底养老服务机构覆盖面。协调出台全省民办养老机构贴息贷款意见并组织实施。扶持一批上规模、上质量、口碑好的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并为个人和社会力量举办家庭化、小型化养老机构提供便利。开展养老机构住养人员意外伤害保险试点。组织好养老护理员和养老机构负责人培训,提升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
  同时,发展儿童福利事业也是民政工作的重要内容。今年,民政部门要抓好闻喜县和平鲁区的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建设试点工作,出台措施,完善制度,努力打造10个示范性留守儿童之家。扶持两个符合条件的县级儿童福利机构建设,提高县级儿童福利机构覆盖面。组织实施孤残儿童康复“明天计划”200例。
  此外,今年我省将在太原市开展慈善超市建设试点工作,通过多种渠道推进慈善超市社会化运营,探索社区群众积极参与、困难群体受益的新模式。
  关键词·优抚
  适时提高1—4级残疾军人护理费标准
  “去年,我省已经连续7年提高了1—4级残疾军人护理费标准,并较大幅度提高了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今年,优抚对象生活水平还将不断提高。”薛维栋表示,今年,我省将适时提高1—4级残疾军人护理费标准和部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及时落实资金,保障优抚对象合法权益。
  全省将开展抚恤事业结余经费专项整治检查,进一步规范抚恤事业经费管理使用情况。完善优抚信息系统数据管理,建立优抚对象数据核查规范化、常态化工作机制。组织对两个市、4个县40位优抚对象进行抽样核查。
  同时,今年民政部门将做好抗战胜利70周年、烈士纪念日等纪念活动的组织、协调、配合工作。全面完成散葬烈士墓、零散烈士纪念设施抢救保护任务。完成新式烈士证换发工作。配合开展第六批国家级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单位验收工作,申报第三批省级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单位。
  对于退役士兵安置,今年我省将改进和完善退役士兵“双考”安置办法,做好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岗位落实工作。组织开展执法监察,依法依规查办处理拒不完成退役士兵安置任务等突出问题,并做好退役士兵安置依法维权试点工作,全面实现安置工作良性循环。妥善解决退役士兵安置遗留问题。深化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在全面提高参训率、合格率、就业率的同时,努力提升教育培训层次,提高退役士兵创业成功率。努力完成伤病残退役士兵接收安置任务。(记者 王也 通讯员 苏顺生)
  ○链接
  2014年民生账单
  ●全年下拨各类救助资金54.1亿元,230余万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
  ●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病种增加到20种,试点县在原来的基础上增加了16个,全省共有223.1万名城乡困难群众得到不同形式的医疗救助。
  ●临时救助制度全部建立,大同、阳泉、长治、晋城、晋中、临汾6市财政安排了临时救助资金,全年实施临时救助9.8万户次。
  ●新建农村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1012个,实施了农村老年人日间照料“十县百村”示范工程。
  ●争取项目资金5760万元,支持市县级养老服务项目建设,10个县级福利服务中心全部完工,全省市级公办养老机构覆盖率已超50%,县级养老机构覆盖率已达60%。
  ●全年下拨自然灾害救助资金3.1亿元,救助受灾群众310多万人次。
  ●全年共安置退役士兵9554人,参加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6678人。
  (原标题:重特大疾病救助将扩大试点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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