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自己不愿签工伤能否解除劳动合同同后工伤想补签了,单位说我灵活就业者不能签正规劳动和同这样说对吗?还可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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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签劳动合同 单位须付双薪
◆案例◆ 邓小姐大学毕业后被一家公司用从事文秘工作,已经工作6个月,但公司一直有与她签订劳动合同,近日,公司通知她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邓小姐在表示同意补签的同时,要求公司应依照按期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必须..
  ◆案例◆
  邓小姐大学毕业后被一家公司¼用从事文秘工作,已经工作6个月,但公司一直&有与她签订劳动合同,近日,公司通知她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邓小姐在表示同意补签的同时,要求公司应依照&按期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必须向支付双倍工资的法律规定,向其补发6个月工资。而公司认为,此前公司已按照口头约定按月足额向邓小姐支付了工资,且现已决定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因而拒绝了她的要求,并对邓小姐说要&补签劳动合同,要&离开本公司。那&,补签合同后单&也得给劳动者付双薪吗?
  ◆说法◆
  我国《劳动合同法》第10条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82条规定:“用人单&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月支付2倍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6条第1款进一步明确规定:“用人单&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82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月支付2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47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支付给劳动者“2倍工资”和“补签劳动合同”是用人单&应当并列承担的责任。只要用人单&&有按期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就必须向劳动者支付2倍工资,而不管是否补签劳动合同,即&有任何免责事由。
  本案中,该公司虽然在邓小姐上班6个月后决定与她补签劳动合同,但这并不能改变此前&有按期签订劳动合同的事实,因此应当承担向她&月支付2倍工资的责任。至于计算方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6条第2款规定:“前款规定的用人单&向劳动者&月支付2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1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因此,该公司按规定应当向邓小姐补发5个月的工资,而不是邓小姐所主张的6个月工资。
  相关知识:签劳动合同的六大注意事项
  &签合同先知法
  蔡法官说,劳动合同是约束劳动者和用人单&行为以及处理今后纠纷的重要法律依据,劳动合同的&个环节,都需要劳动者有一定的法律常识,所以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前最好先了解一下都有哪些法律可以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据蔡法官介绍,我国有关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很多,其中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最为全面,是规定劳动关系的主要法律。此外,有关劳动合同的法规主要有《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U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U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等。
  合同形式、内容要合法
  一份具有法律效力的劳动合同,首先签订合同的程序应符合法律规定,并且应当用书面的形式予以确认,合同至少应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求职者应妥善保管自己的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的内容上,求职者一定要先确认自己签订的劳动合同是否具备产生法律约束力的条件,包括:用人单&应是依法成立的劳动组织,能够依法支付工资、缴纳社会保险费、提供劳动保护条件,并能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等。
  合同细节仔细审查
  劳动合同主要应包含下列内容:1.劳动合同期限;2.工作内容;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4.劳动报酬;5.劳动纪律;6.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7.&U反劳动合同的责任。要仔细阅读关于相关岗&的工作说明书、岗&责任制、劳动纪律、工资支付规定、绩效考核制度、劳动合同管理细则和有关规章制度,做到心中有数。
  遇事不明勤咨询
  劳动合同的签订,涉及诸多法律方面的专业知识,劳动者由于自身条件的限制,会有许多不明之处,这时候向有关部门、有关人士虚心求教显得十分必要。
  陷阱合同要警惕
  部分用人单&为了实现自己利益的最大化,千方百计在劳动合同中设立种种陷阱,侵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主要包括:在合同中设立押金条款;采用格式合同,不与劳动者协商;在合同中规定逃避责任的条款,对于劳动者工作中的伤亡不负责任;准备了至少两份合同,一份是假合同,内容按照有关部门的要求签订,以对外应付有关部门的检查,但真正执行的是另一份合同等等。
  发生争议办法多
  蔡法官介绍说,目前解决劳动争议的机构和途径很多。劳动者和用人单&发生争议后,双方可以协商解决,自行处理。劳动者也可以向本单&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如果&有达成调解协议或者劳动者拒绝调解而要求仲裁的,也可以由劳动者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如果劳动者对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不服,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争议案件申请仲裁是必须程序,人民法院只有在当事人对仲裁结果不服时才受理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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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要注意入职不签劳动合同的问题
  摘要:职工很多时候为了保住工作,就答应不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其实这些都是劳动维权意识薄弱的表现。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定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如果遇到辞退纠纷劳动争议的...
  摘要:职工很多时候为了保住工作,就答应不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其实这些都是劳动维权意识薄弱的表现。劳动合同是与用人单位确定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如果遇到辞退纠纷劳动争议的时候,这就是非常重要的证据,劳动者必须认真去对待。下面来看具体的例子,看清楚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是怎样危害到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职工:入职多年不签约 辞职被迫签合同
  入职时公司不签合同,员工为了保住工作,一般不会跟单位计较。离职时,一些员工面对单位补签合同的要求,第一反应就是拒绝。这种许多单位早就想好的&对策&,让劳动者的权益屡受侵害。
  手段一:以扣工资为条件威胁员工补合同。司机赵某两年前入职货运公司时,公司没跟他签合同。他讲,公司管理不规范,司机们都没合同。今年8月,赵某提出辞职。&一说不干了,公司竟拿出一份合同让我签,合同上的日期是2010年2月。老板说,要是不签,就要扣两个月工资。&赵某告诉记者,原本公司说为了保证车辆和货物安全,一直都是压着一个月工资。在他提出离职时,当月的工资没结算,老板就以此为条件让他补签合同。赵某左右为难,不签就要少拿工资;可签了,还能索赔双倍工资吗?
  手段二:以不开离职证明威胁员工补合同。白某在公司工作一年多了,公司一直没有跟他签合同。上个月,白某表示要离职,希望公司开具一份《离职证明》。公司接到他的申请后,拿出了一份日期为白某入职时间的劳动合同,要他签字。负责人告诉白某,不签字,公司就不给开《离职证明》,这是&规定&。
  单位:补签合同为备案 公司规定需执行
  根据赵某提供的联系方式,记者采访了该货运公司的负责人钱某。钱某解释说,并不是因为赵某离职才要求他签合同,他是&赶巧了&,当时公司正准备跟所有的司机签合同。
  对于钱某的解释,赵某并不认同:&我在公司干两年多了,老司机新司机都一样,就是新来的有3个月试用期,其他人都没签合同。&
  赵某的说法,得到了其同事的证实。跟赵某在同一个班组的陆某告诉记者:&还是和以前一样,没有人让我们签劳动合同啊!&
  白某所在的公司人事部负责人表示,公司要求以前没签合同的员工补签合同是为了备案留档,这是公司的统一要求。
  当记者问到为什么入职时没跟员工签合同时,负责人解释说她是上个月才到公司工作的,以前的事情她&不清楚&。并否认公司以不开离职证明为条件&要挟&职工补签合同。&只要履行了我们的手续,我们都是按照规定办的,该开证明都给开的。&
  律师:单位管理有猫腻 职工注意留证据
  就劳动者离职被要求补签合同的问题,北京格通律师事务所的杨雨民解释说,在司法实践中,要求劳动者离职补签劳动合同的情况具有一定的普遍性,尤其是在餐饮、建筑、美容美发等行业极为常见。
  杨律师表示,这些单位往往管理有猫腻。劳动者入职的时候,公司往往不跟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在劳动者提出辞职时,就要求劳动者补签合同,其目的就是为了避免日后劳动者申请仲裁主张双倍工资差额。
  杨律师提醒劳动者,在遇到此类情况时,应注意保留相关证据,尤其要保留能证明劳动者劳动时间以及劳动报酬标准的有关证据。
  如果遇到用人单位不给开离职证明的情况时,劳动者要留存好录音等相关证据,日后申请仲裁时,可要求公司开具离职证明,这一诉求仲裁一般都会支持。&如果公司不开离职证明,确实给劳动者造成一定的损失,劳动者可要求用人单位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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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签劳动合同如何申请工伤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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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能喜欢公司托了一年多都未与我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现在要补签,我应该怎么做呢? - 相关问题 - 110网法律咨询
我日来这家公司工作,但至今未签订任何书面合同,但是工资有银行代发记录,社保也有社保部门的记录,公积金也都有。昨天老板要求补齐2010年的合同,并续签2011年的合同,因我已经决定辞职,所以拒绝在两份合同上签字。
我记得劳动法是说,未跟员工签合同满一年后,公司应该以实际劳动时间的双倍工资来补偿。
我的问题:
1、因奖金过低,我准备申请劳动仲裁,我可以因公司拖欠了1年才补签这个事儿,来要求公司对我进行补偿吗?
2、公司拖欠了1年的合同,现在要求补签,我可以拒绝吗?公司是否可以以此为理由,说让我补签我不签的责任在我,所以不给补偿?
3、如果签了,签订日期写的现在日期,我还能申请劳动仲裁吗?如果公司要求必须写去年2010年的日期,我有权拒绝吗?
4、如果我现在提出书面辞职,公司有权按照新制定的劳动合同里的规章制度来约束我吗?
5、如果我申请劳动仲裁,需要准备哪些证据?
----------------------------------------问题补充:--------------------------------------------------
我决定辞职,是自己打算写书面辞职报告,还未向公司领导正式提出。向现在情况我该怎么办呢?
请问我如果打辞职报告,辞职报告的理由是不是也很重要呢?公司现在要求我与之补2010年合同和续签2011年合同,我此时提出辞职,理由怎么写最为恰当?
我从1994年4月份开始就到公司工作,从一开始进入公司的时候,公司就一直都没有和我签订劳动合同和购买社保,一直到08年新劳动法出来,公司为了走法律漏洞,就解雇我,3个月后再聘用我,而新的合同为两年,就是说我到11年我就会失去工作,而现在我打算不做了,要告这家公司,我应该怎么办了,请热心人士为我解答,谢谢!
进现在的公司已经快两年了,一直没签合同,没交保险,节假日没有3倍工资。月初公司由内资转外资成功开始跟我们商量签合同。愿意为我们交综合保险,但是之前的就算了,此外加班也不按照劳动法规定的1.5倍3倍计算等等总之我们没有任何利益,想请教一下我怎么做才能保护自己的应得利益。这份合同应该签吗。如果申请仲裁对我有利吗(我们公司老板是日本人名义人是中国人内资转外资后老板变成名义人但公司名字未变) 申请仲裁我胜诉的可能性大吗?我需要收集什么证据,我们没有出勤表只...
工作两年了,公司一直没有与我签订劳动合同,但给我上了社保,现在公司要扣我的个人所得税,应该扣吗?
还有关于没有合同,我该怎么告他?会得到怎样的补偿??
我是做秘书助理的,公司在3月签定了3年的合同,使用期3个月,工资4000,当时签定的工作地点是广州.现在公司说要不就派外省工作,要不提前解除合同,我知道公司这样是想借派外辞退我,我不想到外省,只能协商解除合同,我想询问我能够争取怎么样的赔偿?他现在说补6000,也就1个半月的工资,
但是马上就过年了,工作肯定一时间找不到较为理想的,希望得到专业人士的帮助 是试用期3个月,有签合同.还有点啊,我想询问的就是补偿方面应该是怎么样算才行的
我是2008年5月来这个公司上班的,已经2年六个月了。公司一直没有与我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缴纳社保。请问我该什么维权呢?
我在公司工作3年啦。我也没有和公司签过真正的劳动合同。假合同倒是签过2次。在此3年间没有任何加班加点工资。节假日也没有双倍工资,而且请假还扣工资。现在我手中也没有什么证据,就只有工资表一张,上面考勤搞得每个星期天和周六都是双休。实际都是上班的。。。。。。。现在公司不怎么景气啦。碰到裁员。我主动提出辞职。现在工资每月2800元,不知道可以拿到多少钱。那位高手帮我指点下啊谢谢
我所在的公司要把我外派到其他公司,我要求派到离家近一点的分公司,但公司拒绝了,要解除劳动合同,我是日入职,--签订第一次劳动合同,12.2.29签订第二次劳动合同,我的月平均工资是3400(税后)左右,公司说给我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我觉得不合理,想咨询下,按劳动合同法规定能给我支付多少经济补偿金才算合适
毕业时与公司签订了就业协议试用期2个月,辞职时公司扣留档案怎么办啊
本人在一家公司工作长达2年多时间,公司的名字换了好几个,每个公司名称的法人代表都不一样,现在法人代表自己只知道一个。自从进公司的时候就说会签订劳动合同,到现在都没有签。而且公司以怕员工泄露公司机密的理由,每个月都扣押一部分公司,从来没有给过我一张收据或者欠条之类的凭证,在公司2年多的时间里,公司没有给我交过一分钱的保险。如果现在辞职,像保险、所押扣的工资等,都能所要回来吗? 这个程序怎么走,大概需要多少费用?
公司从开始到现在已将扣押了我1万...
与公司签订的是5年劳动合同,现在刚过1年半,由于家庭原因想辞职,公司老板不同意。
我知道劳动法规定的提前30天通知辞职权。
可是由于个人时间比较急,可否早点解约?
公司规定旷工三天就视为自动离职,我若是通过旷工离职,会承担什么责任和赔偿?公司应不应该发给工资?由于用人单位未与我签订劳动合同没有上保险,我向劳动局提交了仲裁申请,昨天开庭时单位提供了假的考勤表-经济仲裁-法律咨询-纵横法律网-中国第一法律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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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用人单位未与我签订劳动合同没有上保险,我向劳动局提交了仲裁申请,昨天开庭时单位提供了假的考勤表
悬赏分:140&
问题已关闭
09.8.20至11.2.28工作于一家出口公司,每周六上午加班。每天从八点到下午五点我因单位不给上保险提出辞职,昌盛食品应支付我一个半月工资标准的经济补偿金2、双方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昌盛食品从未与本人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根据《》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因此被申请人应向本人支付21600元。
3.每周六的加班费应该支付给劳动者,劳动法规定劳动者每周工作时间不能超过40个小时,每天不能超过八小时,这样算来我每周至少工作了43,5个小时(因为我去商检局的时候都是早上八点出门晚上六点多回公司,除去公司规定的每周43.5个小时,我额外还多工作了至少十个小时)
4、根据《》第九章社会保险和福利中第七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所以应该给我补交工作期间的的保险费。
就这四项我于11年3月2日向静海县劳动局提出了仲裁申请。仲裁科通知我于3月24日开庭,在仲裁庭上,昌盛食品找了一个代理人,不知道是懂法律还是不懂法律,对我以上四项全盘否决,明细如下:
1,劳动单位一方都是在每一个员工达成劳动关系之后就立马签合同上保险,并提供了两名公司员工的两份合同。说是当初书面通知劳动者说我当初不签合同,并拿了盖有公司公章的书面通知(试问,公司的公章在那公司手里不是想盖哪就盖哪嘛,这明显是在收到仲裁通知书后打印的。说明一下,公司是在3月17号通知几名同事补签劳动合同的,而且我同事跟我说,日期还必须要从刚上班的时候签,而且要在销售额达到八十万美金的时候才能给上保险,没有保险,而且合同日期给提前了一年多,同事不同意,争执了两天(也就是开庭前两天)单位领导急了竟然要我同事走人。我同事没办办法就签了劳动合同,这些个我们都有聊天记录的)
2,劳动单位一方说他们周六从来没有上过班,并拿了一份后期写好的考勤表没有标明周六上班的。(这个笔记也可以鉴定的吧。在单位让我看考勤记录的时候我复印了自己的考勤表,单位在仲裁庭提供的考勤表除了字体一样其他根本就和我的不一样。我申请查证。还有在3月11号公司宣布取消周六上午加班的,这些个同事那都有记录,我们也有聊天记录都有证明的。)
3、还有保险一事单位说是由于我一直不签合同保险没办法上。说我提出辞职太仓促给公司带去了损失。(当初我不签合同你可以书面通知我走人啊,在说就凭单位说是我不签有什么证据啊,信口雌黄。我初来乍到凭什么不签劳动合同啊,再说了劳动合同法也规定用人单位不给劳动者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劳动者有权并随时提出离职,还是那句话我做的够仁至义尽了,给带新人,工作交接好了我走的。离职证明上你自己盖了章,找什么理由不好啊你。
到最后,可笑的是单位竟然让我赔偿工作期间的饭费和住宿费,说怎么也得一天二十吧,一个出口公司的大老板竟然说出这样的话,真不知道到水平在哪,就那个地方不管吃管住谁去啊。就这样仲裁结束了,我提出的调节数额单位不同意,就只能等着仲裁裁决了。仲裁庭上,仲裁员是仲裁科的田科长,他挺慈祥,也许是时间太忙,他没有让我对单位一方提出的说法辩解,我想对于单位一方提出的种种不合理他应该心里都有数。我还是相信法律,单位不要无理取闹,我要取得的是我的合法权益。请问:
像我这种情况仲裁员会不会采信单位的说法?如果裁决从工作开始那天到一年之内的那些权利是不是都不能给我?保险能不能给我补回从开始上班到离职期间的?双倍工资应该从哪月算起?加班费应该从哪个月算?
纵横法律网网友
给你参考意见:
1.。。。。昌盛食品应支付我一个半月工资标准的经济补偿金。关键是证明有劳动关系,这个问题解决,那么4、也解决了。看来单位承认有,但是认为是你故意不签订。那么你应该证明,没有收到单位通知,不管他现在有,没有用的。
2、双方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此被申请人应向本人支付21600元。可能已经失去时效。看当地的仲裁倾向。要有思想准备。
3.每周六的加班费应该支付给劳动者,。。。提供加班证据。
4、。。所以应该给我补交工作期间的的保险费。关键是证明有劳动关系。单位应该补缴,即使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责任在员工(况且责任不在你)。
针对代理人的态度(他们是职业人,收人钱财,替人工作,不要气愤。他们有权利为单位多减少责任。你可以利用他们对你们单位情况不那么了解的条件,说说员工的弱者的地位和对单位的贡献,比如说,你们单位提供午餐吗?还要你们离开单位付钱吗?)
1,。。。&——这些个我们都有聊天记录的,要公证才有效。
——主张自己没有收到通知,要求单位举证,‘盖有公司公章’通知已经给你了。单位举不出,单位承担不利后果。
2,。。劳动单位一方说他们周六从来没有上过班,
——坚持自己的考勤记录(我复印了自己的考勤表),否认单位在仲裁庭提供的考勤表。能否当庭提出要求单位马上出示其他月份的考勤表(他总不能当场去造很多假考勤表吧),或举一个明显的加班事实。你能够提出加班的证据,有一天算一天,双休日就是1.5倍。
3、(离职证明上你自己盖了章),是个好理由。单位竟然让我赔偿工作期间的饭费和住宿费,——要求单位应该出示此项书面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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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回答区共&6&条
纵横法律网网友
您好,根据您说的情况09.8.20至11.2.28,您的经济补偿补偿应该是二个月工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关于保险,无论单位如何抗辩,仲裁也不会支持,这是法律强制性规定。
关于双倍工资应从10年2月28日起算至10年8月20日,因为您11年2月28日结束,以此日期往前推一年,过一年的已经过了仲裁诉讼时效。为什么10年8月20日后不能算呢!因为已经视为签订了无固定期合同了。
关于加班费主要看您的证据充分不充分。根据您的叙述仲裁应该支持(我的判断)
至于您单位主张的饭费和住宿费,简直胡说八道!
最后,祝您好运!
纵横法律网网友
1.只要没有缴纳保险,都可以补上保险。
2.如果单位说你主动不签合同,应该给一个确认书你签字,通知盖了公章,如果你拒绝签订劳动合同,你应该签字确认,如果没有签字确认,是无效的。
3.双倍工资的计算年限应该从-这段时间。
4.可以要求工龄补偿金。
5.至于加班费的发放,请你提供你加班的证据。譬如你周六日签字的工作文件等。
纵横法律网网友
用人单位的说法可以不管,仲裁委会很清楚的,证据能否可用都是有法律条件的,所以你可以等着仲裁结果出来再说,你的要求已经很清楚了。如果结果不满意的话可以提起诉讼。
纵横法律网网友
你找个律师吧,你一个人的力量肯定是不行的。
纵横法律网网友
你好,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纵横法律网网友
耐心看完你的案子过程了,就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1、仲裁员可能采信单位的证词,不过这事实劳动关系却已经可以很明确,企业有很大的过错无疑;
他们会首先采取调解,协商一个一次性解决的金额,如果两方,有一方不同意,只有硬判,不服的还可到上一级法院做申诉,时间就拖得比较长了,这你要有心理准备;
2、计算两倍工资补偿,倒推一年的工资收入为计算依据,你这主张没问题,仲裁员应予以支持;
3、保险可以补,不过医疗、工伤等补不进去了,只能补养老部分;
4、至于加班费,如果你手里有相关证据表明确实加班并是单位默许的,可以主张,不过司法实践表明,你很难获得支持。
另外,特别提示:你说的和同事的聊天记录,除非你同事同意和作出真实申明,这不能做为证明,仲裁或司法机构不会采信,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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