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欠巨款无力偿还,我是他女儿,已经结婚了,债主早晚会来讨债,我颈椎怎么能治好不连累我的老公和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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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育路互联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京ICP备号-13---07月19日 16:29父亲生意经营不善,情急之下参与赌博,又输掉了.为了生意可以继续,借下几位朋友大量资金周转,却被合伙人骗去大部分资金,加上原来做生意前借亲戚的部分资金,共欠他人四百万债务.无力偿还.  
请问他该怎么办?没有钱东山再起,生意也无法继续,继续也只能越做越亏,利息都赚不回.  
巨大的人生打击已让年过半百的父亲承受不住,一病不起.  
请问法律论坛的各位朋友,欠债的人如果所欠的债务已无能力偿还,他应该承担怎么样的法律责任呢?  
请问他的妻子和孩子又应当承担怎么样的责任呢?在法律上,是否有&父债子还&一说呢?  
如果这比债务连孩子都无法偿还,是否孙子仍然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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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婚姻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继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继承遗产应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2、父债子还并非绝对,子女不继承遗产一般也就不承担债务。子女继承父母遗产的,偿还父债应以所继承的遗产为上限,对清偿债务不足部分法律没有规定偿还的义务。没有继承遗产则可以不还。  如果父母借款用于家庭成员的生活,则不能认为是父母个人的债务,而应当由家庭成员共同偿还。  3、本案,尚未发生继承关系,子女没有法律规定的偿还义务。
  你父亲遗留的债务超过了财产,你和你的母亲可以放弃财产继承,不必替你的父亲偿还债务。  如果你已经继承了父亲的遗产,也只以继承的财产为限对你父亲生前所欠债务负偿还责任。
  父亲没死啊,哪里存在什么遗产呢?他只是病了.    还有,他无力偿还这笔债务,但他欠人的钱又是太大的一笔数目了.    这种情况,他要负什么责任呢?要去坐牢吗?    母亲与孩子的工资与积蓄也陆陆续续在这些年来都去填他做生意的无底洞了.  再加上现在治病,家中早就一贫如洗.  如果朋友亲戚去告,法院判了强制还贷后,这家人应该是连房子都没得住了吧,生活都无法保障的吧.  另,母亲的经济来源工资存折已被亲戚拿走填债,一家人只靠孩子工资过活.  家中值钱东西如数搬空,而父亲的朋友已经没有东西可拿,就对一家人进行威胁与人身攻击,这种情况下,这家人应该怎么样通过法律途径进行自保?
  欠债还钱是民事纠纷,你家最多也就倾家荡产还债,即使法院执行也会给你们保留一些生活必需的用品品、住房。  债权人对你们人身攻击,属于刑事案件,可以拨打110、报案。
  但是即使倾家荡产也就十万不到啊,而且连母亲的工资存折都被人拿走了,父亲一直是个体户,没有固定经济来源的,现在欠的钱又太多,太巨额,即使打110也无补于事吧.    换位思考,如果是我借了人这么多钱他不还我,我也会气得要杀人吧.  而且其中还有三角债,借钱给父亲的人的钱其实也是借人家的,同时也担着被追债的压力,肯定是宁可鱼死网破的选择的.    其实也就是一个贪字害人,现在的人有了两个闲钱,嫌银行利息低就借给私人以获取高利息,而借钱的人又借给第三人换取更高的利息,通常都是这样的,一层层,受害的是极需用这笔钱而顶着风险借高利息贷款的人.    父亲就是这样的人,本来做生意被卷走和亏损的也就两百万不到,但是利息滚了这七八年后,就已经高达四百多万了,利息比债还重.    这高利贷是不受法律保护,但现在法律能保护得了什么呢?欠债的与追债的日子同样不好过,所以我是受教了,生平不借人一分钱,哪怕再急用都不借.自己有本事挣多少就花多少.没有本钱就不做生意.也不借人钱,再熟的朋友也不借,朋友确实有事急用几百什么的,我宁可给钱也不错钱.这是原则性问题.这社会如今确实是太乱了.
  这里也就能就法律论法律,说到您说的实际情况,很理解,但没有办法,不如就颠了吧?当然这对于重病的令尊也不是办法.
  什么叫就颠了吧?没听懂呀,望居士指点一二,谢谢.    还有,父亲还不了钱要坐牢吗?    倾家荡产的含义去至什么地步?孩子用自己工资买的电脑和电视,还有买来送给母亲的洗衣机是否一并没收?且这些物品也买了好几年,单据已不见.又如何证明这些是孩子买的呢?
  还不了钱不用坐牢,有钱不还才坐牢    电脑还好证明,令尊令堂年龄都很大了吧?应该不会用电脑的    电视和洗衣机嘛,现在一般也不会执行的,况且还是几年前的旧东西,放心好了    唉,这个事,看来又得呼唤一下中国的个人破产制度了    总这么着“此债绵绵无了期”的,不是个事啊
  我觉得家里的共同财产应当用于偿还,如果孩子是独立生活应当不用负债.&父债子还&应当是父亲死后,儿子继承财产时的连带义务
    那孩子刚出社会没几年也没拍拖所以也没买房子,还是跟父母一起吃住的,那这样如何计算呢?不过孩子也把自己所有几年工作的积蓄好几万全给了父亲交债主的利息了.      母亲更是最大的受害者,父亲几年前生意就垮了,拖了这么些年来,家中所有支出全是母亲微薄的工资一人独立支撑.她有了剩余的钱就全部如数交予父亲还利息,多多少少无数次合计绝不少于二十万.一个女工人,半辈子积蓄也就是这么多了吧,全给了父亲,自己一分私房钱没有.现在还要承担父亲的债务,这也太冤了吧,比孩子可冤多了.  孩子还说受了父母的养育之恩,可母亲却没享过父亲给的什么福,罪却遭了不少.      父亲病了,追债的人都是找母亲和孩子麻烦,打母亲和孩子吵闹威胁.父亲的生意母亲与孩子都从来不参与其中,也不清楚其中内幕,因何会上百万上百万的亏损.莫名其妙就担了这一身债.        就因为是夫妻,因为是父子就需要承担这一切吗?人不是以个体独立存在的吗?不是谁的责任谁承担的吗?怎么还会有牵连,怎么就没有法律保障这无辜的母子俩?        唉,直说了吧,我之所以如此在意来上坛子来求助于大家,是因为那个孩子是我男朋友.    刚认识他我就知道他家里这个事,就是因为这个事我反而更爱他.他勇于承担一切,也有勇有谋,与债主周旋保护母亲,很有担当.而且,不管多穷,他从不向我伸手借过要过半分钱.当然,也因为这个原因,他不愿跟我结婚,说不想拖多一个人下水,那些债主都是疯子,要知道我跟他结婚了,就会拿我来威胁他.所以我们拍拖都拍得偷偷摸摸的.这年头,什么世道!
  不好意思,写错了,开头第一句不是没拍拖所以也没房子,而是没打算结婚所以没房子.    
  作者:PST-1107 回复日期: 09:54:55 
    1、《婚姻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继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继承遗产应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2、父债子还并非绝对,子女不继承遗产一般也就不承担债务。子女继承父母遗产的,偿还父债应以所继承的遗产为上限,对清偿债务不足部分法律没有规定偿还的义务。没有继承遗产则可以不还。    如果父母借款用于家庭成员的生活,则不能认为是父母个人的债务,而应当由家庭成员共同偿还。    3、本案,尚未发生继承关系,子女没有法律规定的偿还义务。  &&&&&&&&&&&&&&&&&&&&&&&&&&&&&&&&&&&&&&&&&&&&&&&&&&&&&&&&&&&&  很对的,不过生活中中国人民习惯了父债子还了,所以还是满烦的~~~~~~~~~~
  祝你们好运拉  
  什么叫就颠了吧?没听懂呀,望居士指点一二,谢谢.  =========  看过李敖的北大演讲了吗?正确的发音应该是“颠儿”  呵呵  意思应该是:跑路
  颠了不是个事,被抓回来还得坐牢。    四个百万,那还不把牢底坐穿咯??    还是想办法还了钱,能还多少就还多少吧~~    至于lz说的,是被人把钱骗了    那为什么不去追回?法律也许可以帮你追回那笔钱呢??
  谢谢天涯的那头,我也希望他们一家好运.    至于追回那笔被骗的钱,因为他父亲本来做的生意就是打法律擦边球的,不在法律保护范围内,所以不可能依法追回的.现在那个合伙人又消失得无影无踪,去到合伙人的家,人家老婆又说早就跟那人离婚了,孩子是跟她的,她娘俩跟这事一点关系都没有,又没办法告他,只能不了了之.  可叹的是这骗钱的合伙人的家人脱得了干系了,可因被骗而负债的人的一家却承担了这最后的恶果.  就连法律,也无法还他们家一个公道.不过,谁叫他父亲做生意的时候不做正正当当的生意呢?他一开始就没想过终有一天需要法律的保护.
  另外,说到跑路,我男友说他打死也不跑路.他和母亲没做错,如果全家一起跑了,他与母亲就成了共犯了.那些债主爱咋的咋的,他们娘俩有一天过一天.  所以,颠了是绝对不会发生的.
  可悲的现实,如果在法律中还有很多的规定,但落实在现实中时就已经无法实现了.站在他的身后给他最后一点希望吧!祝福你们会有机会摆脱现在的无奈!
实在没钱,谁都拿你没办法!民间借贷的利率有限制的,滚到四百万了,你可以向法院要求撤消一部分
  呵呵。    跑路吧。
  现在事情又有了新进展.  他的父亲已经被起诉,也已跑路.  审判日期在即,他可以做些什么保全他跟他母亲的最大利益呢?审判日他需要去法院吗?  毕竟那是他父亲做生意欠的钱,没有用到在他跟他母亲的身上啊.  我们都实在是个法盲,只能在这儿求教于各位了.
  母亲当然不用去啦!父亲才是被告嘛!但母亲可以去旁听。  另外不能叫审判,因为犯的不是刑事,只是一般民事纠纷而已,应该叫审理!  因为父亲跑路了,而该案标的又比较大,法院应该两次传唤的,两次传唤都不到庭才能缺席判决。
  谢谢楼上的朋友,他母亲身体不好,他还是决定不去旁听,怕他母亲听了更担心.  真不好意思,我这个法盲真的连最基本的常识都没有,要去好好学学恶补一下啊.  我还想问,他可以做些什么保全他跟他母亲最大利益呢?  如果最终结果是属名他父亲的财产全部强制执行还债,那会是种什么样的情形呢?他想知道并且可以让他母亲有个最坏的心理打算.  法院执行会给他们保留一些生活必需的用品品、住房,那什么是生活必需的用品呢?如何界定?他为家里买的那些电器是否也会被抵债?发票早就不见了,没有任何证明那不是他父亲的财产而是他的财产.
  实际上法院不会将他家的财产全部执行完的,因为还有个夫妻共同财产在中间隔着,意思就是法院就算要执行他家的财产,也要先留出一半给他母亲,剩下的才是他父亲的可执行财产。  至于生活必须品,像住房呀(是否唯一,因为最新法律规定如果是唯一住处就不能拍卖的)、饭桌呀、用来送货维持生计的自行车(我只是举例)等等生活离不开的就是,生活中可有可无的就不是必须品,像电脑呀、电视机呀。  但法院一般也不会要你这些不是很值钱的东西,处理起来麻烦呀!所以你不必担心这些家用品!毕竟是400W的债务呀,就算卖了他家所有用品也抵不了呀!  反而你要担心的就是他家,房子毕竟比较值钱嘛!法院有可能会查封并拍卖它(如果没有我上述的情况)
  再次谢谢cyy740826,他们现在正住着的房子正是他们唯一的房子,如果按你所说,我们就可以放心了.  另外,电脑\DVD\空调等电器是他自己买的,发票不见了,但是还有保修卡上面是他的名字.与他父母都无关.  400w的债务是欠下多人的,而不是一个的,所以不排除有欠额较小的债主会搬去所有.  财产这些身外物,倒不是他担心的重点了,只是我这小女人在帮他操心这些.他最担心的是他母亲,他害怕那些欠额较大的债主见还贷无望会威胁到他家里人的性命安全.  毕竟在现在的社会,还是有很多法律控制不到的灰色地带甚至是黑色地带的.
  深表同情!我想按你介绍的地方应该是某个小城市吧!小城市执法不严,执法不公是很普遍的现象!  如果真出现有人威胁他家人的情况,不要忘记着世界上还有110这东西!如果连110都黑的话,那你们只能祈求上苍保佑吧!
  事情的发展往往出乎人的意料.    我最爱逛的天涯坛子是影视评论区,没想到身边发生的事会比电影电视更跌荡起伏!    他父亲跑路了,但是之后父亲的朋友跑来讨债的时候向母亲诉说过往一切种种,父亲在外另有女人,而且不止一个.父亲的钱就是这样挥霍光的,而且其中一个情妇爱买六*合*彩!一次就亏十几万.而且这些情妇不工作,都是养着的!    这或许只是他父亲朋友的报复,但无可否认这是事实,因为他在一次出差途中偶遇了自己父亲,而且父亲身边确实有一与他年龄相仿的女了陪伴左右!!    跑路也还带着情妇跑,还向儿子伸手要钱,出于亲情,他还是给了.    回来之后,他喝醉抱着我流泪,说那是他曾经最挚爱最崇敬的父亲,那是背着他走过大街小巷他不肯吃饭就扮小狗哄他吃饭就这样伴他长大的父亲,情感上无法割舍却事实上伤害了他们母子的父亲,为何父亲如此绝情如此狠心?    父亲跟情妇跑路了,留下所有的问题给这可怜的母子去面对.债主的上门恐吓,法院的传票,亲戚们的哭骂,朋友们的敬而远之,四邻的冷言冷语,为什么他们要承受这一切,他们才是最大的最害者!    最后,我想问天涯的朋友们,这样的情况,法律能否还一个公道给这母子俩?他们应该做些什么才能保护自己?    我曾经劝他告他父亲遗弃罪,他说那就是刑事而不是民事了,他不想自己父亲年纪一大把还要受牢狱之灾,如果可以是民事诉讼就好了.他只想保护他们母子俩的既有利益不要受到损害,他不想伤害到父亲.    天涯懂法律的高人们,为我们指点迷津啊!不胜感激!
  表乱扯遗弃  母亲去起诉离婚  儿子啥事都不用管
  可是就算离婚,那债务仍是过去欠下的呀,无辜的母亲仍要承担一半的呀!而且在不明就里的人看来,还认为是母亲见父亲没钱了欠债了就吵离婚呢!
  如果我是这种情况,绝对不会考虑别人怎么看了,(生活都成问题了,哪有那闲功夫啊?)赶紧离婚,妻子还可分得一般财产,起码可以维持基本生活了吧,其他的,别人爱干嘛干嘛,不关你的事了!
  至于父亲,这功夫还有闲情跟情妇玩,心理素质倒也不是一般的好,如果以后都不打算在本地混了,而且确信不会被人揪回来,那就不要回来了吧。如果还想叶落归根,回来也没什么大不了的,没钱还,别人也拿他没办法。最多后半辈子过得惨点,还好有孝顺的儿子,应该不会惨到哪里去。不过估计想东山再起是很难的了。
  谢谢楼上的朋友.  这个父亲,估计是不打算回来了,只是可怜了那做母亲的.  这儿子确实孝顺,所以这样的好男人我是会珍惜,不会放过的.虽然我的父母会说&法官的儿子是法官,小偷的儿子是小偷&之类的话,但我是不会动摇的.这个时候他非常需要我站在他身旁,风里雪里都不离不弃.  但是楼上的朋友啊,夫妻财产对半分,同时债务也要共同承担呀,母亲离婚了也是要承担那些债务的呀,哪里会象你说的分一半财产维持生活呢?法院会不会认为这是逃避债务呢?    
  你不是说他在外面有很多女人吗?而且借的债都给那些女人们花了吗?其个人借债不是用于家庭生活,就不算夫妻共有财产啊,这里的财产包括债务。所以妻子就不用承担那些债务了。当然这需要举证,不过如果真的如你说的话,举证应该不是难事!
  还能说什么呢?开始做的时候就不把法律放在眼里,现在倒霉了就想着法律来保护。那个母亲是跑不了啦,毕竟是夫妻关系,有了债务就要两个共同背,除非能够证明借款时是背着母亲借的。离婚吧,搬家吧,远远离开,不然麻烦永无何止。。。
  死亡与爱朋友,该如何举证呢?请赐教!    ytjhfuyou朋友,除了亲戚那部分借款母亲知情,其余都是在母亲和儿子都不知情的情况下借的,请问这该如何证明呢?
  另外,那些借款确确实实是让那些情妇们花了.    相反,家里的财产仅凭母亲的养老金与儿子工作几年的工资都能买回来.    父亲对家里没有任何贡献,反而陆陆续续从母亲与儿子那里拿去了所有积蓄做生意,只是因为亲情的关系,母亲与儿子没有让父亲立任何借据,这又成了没证没据.    母亲跑不跑得了这不是重点,重点是母亲的要帮负心负情的父亲背他的风流债了,这公平吗?法律对弱小者的保护对无辜者的保护体现在哪里呢?一开始做的时候就不把法律放在眼里是母亲还是儿子?他们做过什么?从头到尾他们只是受害者!而不是什么倒霉了才想着法律来保护!      
  关于具体如何举证,由于没有具体的实际情况,在这里是没法说的。建议最好找个律师!
  找个律师要花很多的钱吧,母亲的退休金全部拿来还亲戚的债了,儿子的工资要养家糊口,不知他们是否还出得起这笔钱,如果出得起,我也不用上来麻烦大家了.  他们家具体还有多少收入可供开销我不知道,我只知道儿子为了省钱连上网费用都不再缴了,所以是我上来问大家而不是他.
  别听楼上的人忽悠你。中国没有一条法律规定不还债就要坐牢。    有钱不还才要坐牢,而且此种人很缺德。    你记住一句话:虱子多了不怕咬。    
  现在不是坐不坐牢的问题,父亲即使坐牢,也是罪有应得.是什么原因竟然可以挥霍掉四百多万?这是很多普通老百姓一生想也不敢想的天文数字啊.  现在重要的是,母亲从未得过父亲任何钱财,相反把自己大半辈子所有积蓄全部都给了父亲做生意,结果父亲是拿去包二奶.现在又跟二奶跑了,把债务全扔给母亲跟儿子,害她娘俩老被债主追,现在还被起诉,这不是太无辜了吗?所以我上来求懂法的人帮助,怎么才能还她娘俩一个公道.    
  作者:毛华邓江胡 回复日期: 10:24:22 
    别听楼上的人忽悠你。中国没有一条法律规定不还债就要坐牢。        有钱不还才要坐牢,而且此种人很缺德。        你记住一句话:虱子多了不怕咬。请看~~~~~~~~~~~~~&    刑法第313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大风吹过,谢谢你的问题!!!使我认识很大,可以留下联系方式吗??    想跟你聊聊关于那些问题!!    我QQ:    Email:yangweik-  
  各位楼上的朋友,我也有个问题想请教一下!事情是这样的:两年前,因为我父亲酒后达了我们村的村长一拳,事后村长也报警了,还带上村干部到处跑去看病,这样下来连吃喝就花了一千多块钱,要我父亲还,当时我父亲一气之下就出门打工了,但是前几天听说村上叫派出所把我父亲叫到村上,出了二钱多了事了,因为钱一次没有交够还打了一千元的欠条。  
我想请教楼上的高人,根据国家治安管理条例,这样处罚是不是过了呀,我看过86年版的条例,“酒后打架或威胁他人安全的是约束到酒醒后”。并没有具体的处罚条例呀。我们村上的干部是不是侵权了呀,麻烦高人们根据以上案情给个正确的判定。感激,我在线等各位的回音。谢谢!!
  主要是打在鼻子上了,其实伤不重,只是感觉脸上没有光彩,被人打。所以就引出了以上的事情。谢谢解答!
  这里得说明一下,大家的热情是好的,但除了几个专业一点朋友的意见之外,外行的话太多。  这个问题应该这样去认识:第一,中国没有完备的个人破产制度,甚至连非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的企业在破产时都是用民事诉讼法的那几条破玩意来支撑着。所以,迫切需要完备的个人和企业破产制度来解决社会上的法律需要的问题。  第二,这里根本就还没有涉及到继承的问题,所以其他朋友却大量引证《继承法》,好像不太对头。一般来说,父债是不用还的,除非你要继承属于他的遗产。楼主考虑得太长远了。  第三,楼主没有说明清楚,你父亲的债是因为投资合伙企业、私营企业还是其它的。因为我国的一些法律解释倾向于这样的一条规定适用:家人用家庭的财产出资合伙、个体工商户、私营之类的,用家庭所有财产承担责任;如果家人用个人财产出资到合伙,个体工商户,私营之类的,一般用个人财产承担责任,但收益用于家庭消费的例外。楼主可以对比一下。当然,我想,你父所欠的债务多半是因为合伙这些类型的企业的债务,才这么头疼。  第四,如果楼主有充分的证据证明自己的财产是自己通过合法途径取得的,是专属于自己的,那么也可以不用担心被执行。这应该是法律的漏洞,可以钻一钻。
  个人破产制度估计在我国很难通过.
  实际那此个债主太贪心了.他们想不劳而获就得到一大笔的收入,他们也是一群黑心人,那么高的利息不是再坑人吗.
请遵守言论规则,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子女成年仍住家里 父母已无抚养义务 _网上南国早报_广西新闻网
第011版:政法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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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成年仍住家里 父母已无抚养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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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咨询台  本报南国法援记者&王艳群整理  抚养问题  子女成年虽无工作&父母已无抚养义务  刘先生问:我8岁时父母离异,我被判给父亲抚养。离婚后父亲再婚,因继母不喜欢我,为此经常与父亲吵架。我今年刚好18岁,已经不上学了,但没有稳定的工作和收入,父亲和继母以我成年为由要我搬出去居住,请问,父亲有权赶我走吗?我该怎么办?  覃海光律师解答:我国婚姻法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成年子女有抚养义务,但该义务也是有限度的,婚姻法司法解释一规定:“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对于刘先生的情况,既然已经成年,虽然工作和收入不稳定,但是可以通过努力工作来养活自己,父亲已无继续抚养义务。请刘先生尽量和家庭成员搞好关系,促进家庭和谐。  房产问题  已分家却无过户&口头赠与无效力  林先生问:我父母结婚时,叔叔还没有成年,爷爷奶奶曾分给我父母一套房子当新房,而只有老房子是留给叔叔的,当时只是口头分家却无书面协议,也没有办理过户。后房子一直由爷爷奶奶居住,现在两位老人都已去世,叔叔能否要求继承当年分给我父亲的房子,我父亲是否可以办理过户?  覃海光律师解答:如果爷爷奶奶分给林先生父母的房屋原属爷爷奶奶所有,而非整个家庭共有的财产,那么口头分家协议本质上属赠与协议,该行为在法律上属实践性法律行为,即房屋所有权过户至林先生父母名下时方生效,也才发生取得所有权的法律效力,因此,林先生的父母并未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而在爷爷奶奶去世前未立遗嘱,故该房屋应作为爷爷奶奶的遗产依法进行继承。  林先生的父母可以和叔叔进行友好协商,公平地进行遗产分配,以避免纠纷的发生。    为前妻的子女买房&只属丈夫个人债务  黎女士问:我和丈夫都是二婚,他有一个女儿判给了他的前妻,不跟我们生活。但我丈夫背着我借款8万元给前妻的孩子购买了一套房子,现在债权人前来讨债,并将我一同诉讼到了法院。请问,我是否也要承担相应责任?  莫毅绪律师解答:如果有证据证明这8万元确实是用于借给丈夫女儿买房,那么,该债务应该由丈夫一人承担,因为该债务并没有用于夫妻生活及共同经营开支,不是夫妻共同债务,是你丈夫个人债务。    劳务问题    员工隐瞒本来伤残&工伤老板也需担责  贾先生问:我手下有一员工手指本来就有伤残,试用期我看他干活有点不灵活,问他是不是手有问题,如果有问题就不能录用,但他却不承认。之后,他工作时不小心弄伤了两个手指,最严重的就是本身就有伤的那个手指,当时我就带去医院,医生问他时,对方才说起小时候就有问题。但该员工仍旧要求我赔偿全部责任,请问该员工的要求是否合理?  莫毅绪律师解答:职工因工负伤,是属于工伤,单位应该支付员工因工受伤的所有损失。至于职工隐瞒病情,单位录用了的问题,如果单位在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对于职工身体条件有约定,从其约定,并不影响工伤的定性。    离婚问题    离婚判孩子归男方&女方无义务带孩子  唐女士问:我和丈夫离婚已5年,法院把孩子判给了男方抚养,并对抚养费等问题作了约定。可在这5年内,他经常以各种理由要求我带孩子,限制我的自由时间,从而影响到我再婚。请问离婚后,我还有义务带孩子吗?  莫毅绪律师解答:没有义务,因为离婚时,法院已经判决由男方抚养。抚养孩子是父母的权利和义务,既然法院判给男方抚养,那么男方就有权利和义务抚养好孩子。带孩子是个义务,探视权是个权利,男方不能剥夺女方的探视权,也无权把义务转嫁他人。    有病无经济来源&可以反对离婚  某先生问:我身患疾病,常年卧床,行动不便,妻子受不了如此打击,打算和我离婚。我们有一个4岁的儿子,但我已多年没有经济来源,请问我还要承担子女抚养费吗?  莫毅绪律师解答:夫妻在大病期间,如果没有了生活能力,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别一方提出离婚,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因为夫妻有忠实、互助的义务。因此,如果你不想离婚,可以提出反对离婚,与妻子共同对抗疾病,维护家庭生活。如果妻子执意要离婚,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也不会支持你妻子的离婚诉讼请求。    债务纠纷    丈夫欠赌债玩失踪&妻子是否要担责任  莫女士问:我丈夫不听劝导,参与赌博,还将夫妻的房屋(属于共同财产)变卖后的所得用于赌博,且在外欠下巨款。他由于无力偿还欠债,于是弃家而逃,现已不知去向。而银行和债权人则寻机向家人追债。请问,我需要为夫偿还赌债吗?我是否能追究其变卖房子给我造成的损失?  覃海光律师解答:莫女士不需要为其丈夫的赌债负责。首先,赌债在法律上不受保护;其次,赌债本身也不是为了夫妻家庭共同生活所负债务,仅为其丈夫的个人欠债。因此,莫女士不必连带清偿该债务。一般情况下,如果夫妻一方名义对外借款用于家庭生活或者经营活动的,且债权人并不知道债务人存在由债务人夫妻一方清偿个人借款的约定的,则不论债务人夫妻另外一方是否知情,也须由债务人夫妻双方同时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如果房子是夫妻共有财产,那么丈夫无权自己处分夫妻共有财产,并且赌债不是夫妻共同债务,妻子可以追究其责任。    物权问题    恋爱所赠的首饰&物权已发生转移  李女士问:男女双方在未办理结婚登记情况下同居了,导致女方怀孕,但男方不肯结婚,想让女友打掉小孩,女方不肯,男方就频繁地以各种理由争吵辱骂,女方无奈之下只好去做人流。男方还一口否认女方为其怀孕的事情,并且现在想要回在恋爱期间赠送给女方的珠宝首饰,请问男方是否能要回这些首饰?法院给女方多少支持?  覃海光律师解答:首先,男方的行为在道德上上应受到谴责。在女方对于无法结婚没有过错而纯粹由于男方的原因的情况下,男方主张返还恋爱期间赠送给女方的财物的要求不符合我国婚姻法的精神,不应得到法律的支持。毕竟女方不存在通过恋爱结婚骗取男方财物的主观恶意,且财物也已经发生物权转移。  10月15&日(周一)值班律师  上午:赵兴国&广西东方意远律师事务所律师,擅长公司法务、交通物流及保险合同纠纷、人身及财产损害赔偿、债权债务、家事纠纷、刑事辩护等。  下午:吴国强&广西君桂律师事务所律师,擅长刑事、海关方面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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