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您的耐心回答,假如是10-17收到解除合同终止通知书通知书,合同终止通知书解除日期就是11-16还是11-17?

“对于投保人解除人身保险合同的,保险人应自收到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30日内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费”这句话是对是错,错在哪?
“对于投保人解除人身保险合同的,保险人应自收到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30日内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费”这句话是对是错,错在哪? 5
错。
如果是犹豫期(签回执后10内)则退还所交的保费。
如果是签合同一年内则险人按合同约定的在扣除手续费后,退还剩余的保费。
如果是1年后则保单的现金价值。
这句话是错的!
退还的并非保险费!而是‘保单的现金价值’!
犹豫期的保单,只是保险意向单,还不算说是真正的保险合同!!
其他回答 (2)
我觉得没错,如果有错的话应该就是时间,但这个时间规定我也不知道。
是错的,我也觉得是时间
是错的。投保人交满两年以上保费的提出退保,退还保单的现金价值;投保人未缴满两年保费的,保险人按合同约定的在扣除手续费后,退还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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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领域专家单位为违法解除合同 - 相关问题 - 110网法律咨询
我4月22日进该单位上班,9月18日公司单方提出解除合同,出具的解除合同通知书,是按劳动法第四十条和第四十六条,理论上这样应该给我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和半个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
可公司又觉得我只工作5个月(不满半年),赔偿按违法解除合同只赔了我一个月工资。
事实上单位是违法解除合同,又给我开了不能胜任工作的解除合同证明
请问这种情况仲裁开庭我应该如何争取自己的利益
我和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是3年,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快满的时候,人事部找我谈话说要解除劳动合同,理由是我和顶头上司工作思路不合拍,关系不融洽,他们不否定我的工作能力,所以愿意补偿半个月工资。而我要找一份同样的工作是不容易的,别说半个月,两个月三个月都不一定能找到合适的,我有房贷,有小孩要养,我该怎么办?劳动法关于赔偿有没有标准?
该员工处于哺乳期,以家里有急事为由通过公司的办公软件向部门领导请假调休2周,(单位的加班没有加班费可以用作平时的请假调休)但是部门领导一直没有明确答复是准假还是不准假,该员工就一直催促答复但是也一直没来上班,一直到第四天领导才答复说不准假,第五天下班前3小时单位就以该员工旷工5天为由发了解除合同电子邮件,并发出了书面解除通知EMS给该员工,邮寄的地址是该员工入职时身份证地址(大学集体户口地址),签合同时提供了居住地址,单位也统计过家庭住址,但是寄出E...
尊敬的律师,您好:
我是外地来沪人员,城镇户口,在现单位工作近十年,2010年9月才开始缴纳社保(此前交的是综合保险,但却是在我进公司半年后才为我缴纳的,之前缺的半年左右的也一直未补)以及公积金,且都是按最低缴纳,远低于我的工资,且我还发现单位违法将我的个人信息为其兄弟单位作避税所用,即我竟然收到两份个税完税证明,一份上面的公司是我所在单位的,另一份是其兄弟单位”,且两份上的纳税项目均是“工资薪金所得”,公司恶意将我的信息用于不合法避税,不仅扰乱了国...
我单位有一员工未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但这个员工又违反了法律,被判刑,单位要解除这个员工合同,但员工又未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不知怎么与员工解除员工合同 请问下发出解除通知书,那么这个解除通知书有没有什么比较好的模板么?
1996年就在职的月薪3000元的无固定期限员工因用人单位未足额支付加班费可以要求多少经济补偿?
公司有时需要我们加班,超过三小时那种,加班费也照《劳法》相关规定支付了。本人不愿意加班,但是手里工作没人接手,不做完会造成单位经济损失,所以在单位未强迫的情况下产生加班超过三小时。这种情况下是否能以超过《劳法》规定的加班时间为依据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补偿金?
用人单位违法劳动合同,未足额支付加班费,年休假未耍未支付3倍工资。 要求公司支付赔偿金,我又该怎么办?
我是(被迫)主动辞职,并且写了辞职申请,原因写的是“个人,家庭及多种原因,综合因素”“望予批准”;
所谓被迫主动辞职,是因为用人单位有诸多违法之处,包括未缴纳社会保险,拖欠工资加班费,劳动条件和地点发生重大改变(从北京办事处到外省集团总部),都可以证明。并以欺诈手段签订了虚假合同(工资数不对能证明,签订日期往前签的不能证明)
请问我是否可以依据三十八条和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1第十五条得到经济补偿。
是否要提前告知...
单位违法在先,本人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单位违法属实,本人证据充分)
请专业人士帮我算算可以要求多少补偿金与赔偿金才正确?星期六加班费要如何计?烦罗列一下,跪谢!!
情况:在职时间:9.2;从没有购买过社保;合同约定每天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6天,但不超过40小时。上年度平均工资:1800元。 晒这么久的问题,每个人的回答都很“律师”式。我收到单位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该不该签字?我该怎么处理这一切? - 110网免费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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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收到单位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该不该签字?我该怎么处理这一切?
甘肃-张掖&07-04 22:14&&悬赏 0&&发布者:秀@梅 & 回答:(6)
我自1990年12月上班,2004年上交辞职报告书给单位,当时单位让我去签字,表明我自愿辞职的,之后我再没去原单位上班,也没办任何手续,一直在家到现在。两年前单位又叫我去单位,说要么上班,要么辞退,我当时表明态度不上班了,又在单位提供的材料上签了字,两年过去了昨天突然让我去单位,交给我一份被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书,还要我签字,我觉得不妥,我应该怎么办?假如我签了这字,是不是我一点补偿都得不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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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还想要啥?本来也没有补偿。
我要的并不是经济补偿,只是不知道单位的处理对不对?9年来我没拿单位一毛钱,我的工资应该在单位编制内的。我主动提出辞职的,只是单位压着没上报,单位材料我都签过两次同意辞职了,单位压着不上报,现在却说我无组织无纪律,给单位造成了不好的影响,要跟我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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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关键看通知书上解除的原因是什么?如果是你的原因解除劳动关系的,要补偿比较困难,所以一定要看清了原因是什么?为了更全面地了解案情,给你作出满意的答复,建议你来电详询或者来我办公室给你当面详细咨询,顺便查看本律师的相关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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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要看是什么原因解除劳动关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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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看一下上面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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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是什么原因解除劳动关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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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气:6620非常急迫:石油服务工程师被外企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求律师判断是否违法 - 相关问题 - 110网法律咨询
律师同志您好:
我们是石油服务类外企职员,我们的被裁员过程是这样的,请帮忙看下是否非法,我们是否有申请仲裁的必要。
1.协议阶段:我们签的三年合同,现在合同期都在1-2年之间。公司以生产规模缩减为由裁员,答应支付N+1(N为工作年限乘以3倍当地平均工资,因为我们平均收入已经过线;+1是加一个月的基本工资,作为没有提前30天通知的赔偿金)赔付形式。另外,协议还答应我们按比例支付第十三薪,报销年度福利588元医药费以及办理离职手续过程中的路费。
我们的诉求:(1)+1应以我们前12个月平均工资支付。(2)补偿没有提前30天通知的当月企业应为我们缴纳的社保及公积金。(3)我们没有休息的年假15天基本工资。但没有公司同意。
2.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阶段:协议未果一天后我们就收到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内容:(1)公司支付12.5天的带薪休假基本工资 (2)支付N+1的离职补偿金(N还是工作年限乘以3倍当地基本工资,+1仍然是一个月基本工资)。(3)支付劳动关系解除前的报销费用。(4)其他协议中的条款都删除了。现在通知单我们是没有签字的,但是公司声称邮件发送后也就是31号就和我们解除合同了,通知我们4号之前办理相关手续。
所以请问律师,我们是否可以得到法律的支持?因为时间紧迫,请好心的律师尽快帮帮我们。当初劝我们来,结果一年多就都被裁员了。
我的父亲在今年8月底因为腰疼向单位的领导口头请假并获批准后回去休息,由于父亲得的是恶性脑肿瘤晚期,回去后没多久开始昏迷,未能及时向单位补医院开的请假条,不久后我拿着医院开的证明去单位补假条,结果单位说已经解除劳动关系,原因是没有请假,算旷工多日。我记得合同上说的很清楚,甲方如果解除劳动关系必须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送达至本人,但是单位说没联系到这个人,失踪了。但是单位也没有通报的情况下单方面解除合同了。况且我父亲是党员。也没有通过党支部直接开除,理...
我们,是2000年经过镇党委政府笔试.面试.政审之后,而考聘的农村会计.与村两委成员有同样的待遇:每年工资有镇党委政府批复,同时村每年交纳一定的养老金.2008年1月份,镇党委政府以\村财镇管\\为名,未经我们同意,就单方取消了村会计,重设了报帐员.部分原任村会计转成报帐员:每年工资镇党委政府不再批复,同时村每年不再交纳一定的养老金.而没有转成报帐员的原任村会计,没有任何说法,还欠我们数年的工资,有的甚至至今还没有交接.其一、没给我们下发任何取消村会计的文件其二、取消村会计,...
公司在苏州工业园区,我是公司在上海的业务,11/10接到总经理电话上海业务取消,并电话协商11/21(公司每月发薪日)将上月工资6000以及所谓赔偿4000元一起给我。在此期间公司有通知我去办理离职手续,我有回复没收到钱不予办理。再次沟通后,大家决定当面处理问题。
11/23我有到苏州公司,总经理此笔钱需要在过些天(我有相关录音)。
现在因此事没处理好,我没有离职证明,已影响我在找工作。请大家帮帮我,告诉我该如何处理?我可以得到哪些赔偿?
公司在苏州工业园区,我是公司在上海的业务,11/10接到总经理电话上海业务取消,并电话协商11/21(公司每月发薪日)将上月工资6000以及所谓赔偿4000元一起给我。在此期间公司有通知我去办理离职手续,我有回复没收到钱不予办理。再次沟通后,大家决定当面处理问题。
11/23我有到苏州公司,总经理此笔钱需要在过些天(我有相关录音)。
现在因此事没处理好,我没有离职证明,已影响我在找工作。请大家帮帮我,告诉我该如何处理?我可以得到哪些赔偿? 我与公司是今年7月签订的劳动...
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上提出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上注明了支付补偿金及代通知金。解除劳动合同当天已安排新人到位。劳动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签署了解除劳动合同书,并在当天和新人作了工作交接。请问这种情况还可以向单位索要双倍赔偿吗?另有:入职时有试用期满调薪书面承诺,可过试用期单位并未调薪,也未出具任何劳动者不适用岗位的证明文件,补偿金也是按试用期内工资标准。现劳动者已收到单位的不足额补偿金及代通知金。请问这种情况还可以向单位索取试用期后标准的...
公司单方面临时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没有提前30天通知,由财务人员拿中止劳动合同的通知书给我。
上面还写着: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支付1个月的工资金额为赔偿金。
入职时间:日-日止
现在已入职7个半月。
并且对于季度奖金也给出是不合格项目为由,拒绝发放给我。(公司没有成文条例证明什么为不合格项目)
11月11日,申请写加班单,上司不批,且用纸砸申请人,所以次日上司,公司无故将劳动者所用电脑锁住,并未告诉当事人,且以此为由,0解雇此劳动者,请问合法吗,我是去年3月进公司的,能得到经济补偿吗?
你好,11月11日,因加班事情,上司(日本人)不批,还用加班纸砸人,当时非常生气,就拍了一下桌子,第二天上班,电脑无故被锁,且不通知当事人是何原因,下午就公司就与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合同,请问这样单方面解除劳动是否合法。
合同是2012年4月到期。
解雇的理由就是:在办公室大声喧哗,影响他人工作。 非常感谢几位大律师善意的解答,真的非常感谢。不好意思,有如下几点需补充,也请您解答,谢谢。
1.9月初时,因个人原因向公司请假一个星期,即从9月4日至9月11日,...
我是一名退伍军人,99年退伍后带安置卡在本市一家交通运输企业工作,目前单位实施定岗定员,由于我从事的岗位被取消,所以在接下来的改制过程中很有可能就失去岗位,面临下岗。请问律师,我应该如何?另外还有一事需要咨询,我在部队腰受过伤,但是当时年纪小,不知道这样可以评残,退伍已经十几年了,这个军残证如何补办?
我在公司工作两年了,现在离合同期还有两个月,可是公司一直违反劳动合同,具体的如下:1)没有交保险。2)工资不按时发放。3)没有安排年假和探亲假。4)加班不给加班工资。如果我现在想解除劳动合同,我该怎么做??并且可以得到补偿吗???关于解除劳动合同。_百度知道
关于解除劳动合同。
由于单位转交给物业管理,我们单位与我们 包括我 在内的七个员工解除/终止合同,其中5个同事是工作十年以上的,由于补偿金/赔偿金问题一直没有协商成功,单位和派遣公司下发解除劳动合同通知,我们没有签名,派遣公司又以EMS方式下发了解除劳同合同通知,其中我个人对赔偿没太大异议,解除劳动合同的日期是31号,但是派遣公司是在这个月15号让我们签名,19号我才也收到EMS发过来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 现在其他几名同事的赔偿金额一直变动。没有定下来。也没有协议书什么的。还有我感觉如果解除的话一定要七个人都解除,不会让我单独赔偿。现在我有下面的几点疑问: 一,是不是下发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就一定解除劳动合同了,如果到时候单位又改变主意不解除劳动合同,而我又不想继续在这个单位上班,该怎么做? 二,我没有签 解除劳动合同通知,因为我不知道我具体的赔偿金额,昨天听同事说变成了X元,那么我9.1号还需要上班吗?
三,如果不上班,那么按照劳动合同法第50条第二小项说的,应该是在交接工作离职的当天结清所有款项,这个所有款项是包括赔偿金和这个月的工资吗?如果单位没有发呢?如果金额与之前不一样呢?四,如果事情没有解决,也就是9月1号之前没有签协议 没有完成协调,我继续上班的同时,物业来的新员工来上班怎么办?
五,领导说,9.1号不用上班,并且说9月份不要发我们工资,这个我不明白是不要发我们8月份的工资还是继续来上班的不算工资,这个应该怎么做?
六,现在这种状况,如果其他几个员工因为赔偿金问题没有得到解决,我能不能要求自己按照派遣公司算出来的赔偿金签字解除劳动合同?为什么能?这件事烦了我好多天,希望遇到过这些事以及懂法律的朋友教教我应该怎么维护自己的利益。谢谢。
1、【派遣公司又以EMS方式下发了解除劳同合同通知】,如果公章属实,公司存在并且是与你签订过劳动合同的公司,快递单与里面的公函(就是盖有公章的通知书)在你手上,那么这个就是该公司解除与你的劳动合同的铁证(解除劳动合同不代表该公司不违法!很可能是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2、看通知说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间是哪天,过了那一天可以不上班,做好申请劳动仲裁的准备; 3、一般而言赔偿金是不会给你,给的只是补偿金,但是估计你得到的是补偿金的双倍=赔偿金,你愿意么?工资各地规定不同,一般一周内结清……你来这问估计就是不同意了,管它呢,做第二项吧:准备申请劳动仲裁去; 4、你的问题不清楚,我的回答也没法清楚;看第一项和第二项回答; 5、以在你手上的证据——公函为准;没证据就老实点上班打好考勤;说的话和放的屁一个样,你没有证据的; 6、你想听公司的就听,没有人能够阻止你的;===7、我的回答仅供参考,详细指导请找:劳动法咨询师韩飞(&专业仲裁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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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合同法: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三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五条 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四十九条 国家采取措施,建立健全劳动者社会保险关系跨地区转移接续制度。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辞职只需要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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