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岁月失语 惟石能言可以离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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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一方有精神病可以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中明确了几种视为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的,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其中第三条规定了夫妻一方如果患有精神病的,另一方可以起出离婚,具体情况如下。 1、婚前隐瞒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 一方患有精神病,为了能够稳定婚姻达到婚姻的成立,向婚姻的另一方隐瞒了自己的病情,在后,一方犯病,致使另一方知道了病情。犯病的一方经过多方寻医问诊,并且没有得到控制,而且有可能更加严重。 2、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 一方婚前有患有精神病,婚姻的另一方也知道其患有精神病的,而且另一方明知道一方有精神病,还要和其登记结婚的。 3、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一方婚前没有精神病史,而在结婚之后,突然得病。发病的一方经过多处诊治,病情无法控制而且经医院诊断其精神病再也无法治愈的。 只要符合以上三种情况之一的,不论结婚的另一方是否知道婚姻的一方有精神病,均可以到法院起诉离婚,或者双方协议离婚。在审判实现中,法院会如何判决哪? 精神病人成为。法院在诉讼中为患精神病的被告指定人,是为了更好地维护其权益,尤其是财产权益,之间是否离婚,由法院根据当事人的婚姻状况和法律规定予以裁判,被指定的代理人无权替被告作出离婚与否的意思表示。 婚前隐瞒了病情,婚后经治不愈,应做好工作,准予离婚;原来夫妻感情比较好,结婚多年,生育子女的,应指出夫妻间有相互扶助的义务,做好思想工作,以不离为宜。如确系久治不愈,事实证明夫妻关系已无法再维持下去的,经对方、亲属以及有关单位安排好病患者的生活、医疗、监护等问题后,可准予离婚。 精神病患者通常无经济来源,无劳动能力,丧失就业机会,生活无保障,离婚很有可能导致患病方生活更加困难,作为非患病的夫或妻一方离婚时,在上及经济扶助上,应给予精神病患者一定的经济帮助,这不仅是人道主义倡导的,也是社会公序良俗所鼓励的。而且,我国《》和相关的司法解释中规定,处理中,一方为精神病人的,另一方应支付一定的经济帮助款项或者是提供一定财产。在实践审判中,法院常常会判决无病一方给予对方一定的经济补偿。至于补偿的数额,应根据当地基本生活水平、一方收入多少、家庭经济状况、经济能力、子女负担等各方面综合考虑确定。     比如,张某(女)家族中有遗传精神病史,张某的姑姑有精神病,但张某从未发过病。张某经人介绍与孙某结婚,婚后夫妻感情很好。结婚一年多后,张某因家庭小事和孙某发生了争执,张某突然犯病,经家人送往医院治疗,不久张某的病情得到控制。出院后半年多张某也未犯病。一家人正常的生活。但之后不久张某与邻居发生矛盾,其邻居在与张某发生争执讲张某有精神病,张某受到严重的打击,犯了精神病,经医院诊治,医生讲明张某的病情再也无法治愈了。张某长期在精神病医院接受治疗,原本不富裕的家庭,因为张某得病已经负债累累。孙某无法忍受,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经过法院审理,法院判决准予孙某与张某离婚。     二、 离婚涉及的财产包括哪些? 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规定了当事人的、婚后财产的划分,哪些是婚前财产,哪些是婚后财产。在婚姻关系当事人感情破裂,一方提出离婚,不论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要把当事人之间的婚前财产、婚后财产划分清楚。离婚涉及的财产有哪些? 具体说起来有女方陪嫁物品可以划归为,不论是在城市还是农村,民间的习俗是女方出嫁,娘家给陪嫁物品,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涉及的陪嫁物品多式多样,娘家富裕的陪嫁物品多,现在人们大多数家庭就一个孩子,孩子结婚是父母的一件大事,为了能够给孩子一个温馨的家,有的父母为孩子买了、房子、汽车、高档家具、高档的家用电器等等。这些陪嫁物品都是女方父母买的,是女方的个人财产,没有其它约定,在离婚时,男方不能分割。在农村有个风俗,在结婚之前男方给盖好房子。而对于男方来讲,如果男方父母在结婚前为男方买的物品,如果没有特别的约定就是男方的个人财产。 至于婚后财产就是结婚后,男女双方在共同生活期间购置的财产。这些财产也多种多样。近两年来基金、股票的火热,带动了多数人参加到炒股的行列,购买基金的人每天都在银行排满,基金、股票的收益是在婚后取得的,也是夫妻共同财产。再有就是彩票也是火热的一种得利方式,每周一个大奖,也勾动了彩民们购买彩票的欲望。对于买彩票中奖所得的款项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另一方有权利分割。 因为每个人的生活方式、生活条件不同,在离婚时涉及到的财产有可能还有很多,比如按揭贷款购买的房子、汽车消费贷款等等。至于离婚财产,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财产的具体分割事宜,在以后的章节中还要详细的讲述。 怎么办理? 文章作者:郑建和律师 发布时间: 19:39:01 浏览次数: 180     问题1:谁可以办理婚前财产公证?     1、未婚夫妻。未婚夫妻由于不具有法律上的夫妻关系,各自的财产归属容易界定,不存在共同财产问题。     2、已婚夫妻也可办理婚前财产公证。只不过双方订立的协议内容只涉及各自的婚前财产,而不涉及婚后双方取得的财产。因此称作“婚前财产协议公证”。 而已婚夫妻要想做此项公证,就要取得配偶的完全同意和充分支持,才能顺利办理此项公证。因为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除另有约定外,属于夫妻财产。由于双方结婚后,对财产的共同使用、消耗、经营,使个人财产很难与共有财产进行区分和认定,除非夫妻双方对所达成的协议均无异议,否则婚前财产公证只能是“与君无缘”了。实践中就有当事人在婚前个人投资买房子,婚后(尤其是再婚后)多年才想把房子做个婚前财产公证,以便留给自己的孩子,由于配偶不同意,费了好多周折。因此,从办理婚前财产公证的最佳时间上看,晚办不如早办,婚后再办不如婚前就办。  问题2:如何办理婚前财产公证?  第一步,当事人要准备好以下几种材料:     1、个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已婚的还要带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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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一年男方突发脑出血做了两次开颅手术后遗症为失语右半身偏瘫手术半年后女方提出离婚男方如何维权?急
男女双方均为二婚组建家庭,无共同子女。
提问者采纳
真自私,都这样了还拖着人家女孩子干嘛?难道让人家一辈子跟着你这样子?
提问者评价
男女双方均为二婚组建家庭,无共同子女。不好意思我没说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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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一方被判刑坐牢另一方可以离婚吗?
来源: &&点击数: &&录入时间:12-08-01 16:13:36&&作者:
夫妻双方有一方因犯罪被判刑的,另一方是可以提出离婚的,包括协议离婚和起诉离婚。
&&& 我国婚姻法规定,结婚自由,离婚也是自由的,即男女双方自愿结婚,也可以自愿离婚。因此,一方因犯罪判刑,另一方可以提出离婚要求。
&&& 离婚分为和起诉离婚。协议离婚是双方达成统一的意见而自愿离婚。一方在监狱执行刑罚的,也当然有离婚的权利,所以另一方如果想要离婚,而在监狱的一方同意离婚的,双方当然可以达成协议,申请离婚。但是协议离婚需要双方亲自到登记机关办理,所以一方在没有人身自由的情况下一般是不可能亲自到登记机关的,所以在办理起来有一定的难度。但是,协议离婚在理论上是可以的,至于本人亲自到场签字则需要当事人想办法解决。
&&& 而则是比较常见的情形,因为一方坐牢另一方提出离婚,坐牢的一方一般是不会同意的,所以需要起诉离婚。不过起诉离婚也并不一定能够解除婚姻。要分情况看待:①判死刑、无期徒刑等长刑的,其配偶因感情不好不愿等待的,经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②被判长刑或长期劳动教养不能很快解除的,其配偶坚持要求离婚,经征求劳改劳教人员意见,调解无效,可准予离婚。③对徒刑和劳教期不长的人,其配偶要求离婚的,无充分理由,从有利改造出发,不宜判离婚。但如原来婚姻基础不好,感情破裂,调解无效,可准予离婚。④所犯是强奸、流氓、重婚等严重危害夫妻感情的犯罪,配偶坚决要求离婚,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⑤未决犯的配偶要求离婚的,应暂缓处理,待刑事判决确定后再解决离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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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咨询:什么叫离婚过错赔偿,标准是什么,需要什么证据?
咨询内容:
律师,您好。结婚不到三年,他就在外面包养了一个女人。我现在要离婚,请问我可以要离婚精神赔偿吗?离婚过错赔偿的数额标准是什么啊?需要什么证据支持我的请求呢?
黄小庆律师解答:
您好,跟高兴为您解答离婚过错赔偿的相关问题。
首先,对于离婚过错赔偿您需要了解,您是否可以要求离婚过错赔偿,简单的说,哪些情况可以要求离婚过错赔偿。
根据我国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离婚过错赔偿的情况有: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以上四种情况才可以要求离婚过错方赔偿。根据您的描述,还无法判断您是否属于上面的四种情况之一,因此,还需要在了解实际情况后,具体分析。并且在收集证据方面尤为重要。
在确定离婚过错赔偿时,将根据对方的过错程度、侵害的手段以及所造成的后果等情况确定。对于精神损害赔偿,由于参考事物不一,地区之别,因此,精神损害赔偿并没有具体的明确的数额标准。
至于您所说的证据支持,您需要证明您的丈夫是否与他人重婚、是否与他人同居。重婚的,您可以去民政部门查询其是否有登记。同居的,则需要提交过错方与他人同居的事实,如,双方入住的小区的邻里证言,门卫的证言,同居双方对外关系、同居者平日的生活习惯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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