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审案件退回一审发回重审判决书还需下判决书吗

共找到相关结果约 8556 篇 如果以下信息不适合您您可以点击
显示全部类别
我是原告,一审法院支持了我的诉讼请求;被告有证据上诉了,现在判决重审了!重审时,我胜诉的概率大还是败诉的概率大啊?“依照《中华 )蓟民初字第****号民事判决。 二、发回天津市蓟县人民法院重审。 上诉案件受理费1044元,退还上诉人赵**。 (审判长,代理审判员,日期 略) 附:本判决书所依据法律规定 ...
/ask/question-42835.html -
针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这些问题做任何处理。如果二审法院直接改判准予离婚,当然要在判决书中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等问题一并作出处理,这样就会出现在同一个判决中, 和有序的轨道,不仅符合我国民事诉讼一审与二审的关系定位,也符合国际立法趋势。 (二)修改后的不足 1. 程序救济型发回重审方面存在的问题 (1) ...
/ziliao/article-333917.html -
夏克智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的事实,已经大邑县人民法院(2007)大邑刑初字第120号刑事判决书所确认,予以采信。由于夏克智是华安驾驶培训公司的教练员,夏克 统计数据作为计算赔偿的标准,符合司法解释的精神。如果案件被发回重审后,仍以第一次审理“一审法庭辩论终结的上一年度”统计数据为赔偿标准,那么意味着赔偿 ...
/ziliao/article-186098.html -
民事裁定,裁定撤销崇州市人民法院(2007)崇州市民初字第612号民事判决,将本案发回四川省崇州市人民法院重审。 [审判] 原审法院判决认为,夏克智驾驶川A2417学万丰 作为计算赔偿的标准,符合司法解释的精神。如果案件被发回重审后,仍以第一次审理“一审法庭辩论终结的上一年度”统计数据为赔偿标准,那么 ...
/ziliao/article-251990.html -
制度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第七条第(一)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对民事案件发回重审和指令再审有关问题的规定》。 民诉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发回重审 收集的证据。该案在一审时,已无证据可收集,二审发回后,仍无新的证据出现,徒增诉累和产生新的矛盾,不利于案件的了结。 针对发回重审存在以上的问题, ...
/ziliao/article-218813.html -
,依据是《刑事诉讼法》第206条),对附带民事部分按照二审程序裁定发回重审,最终全案由一审法院按照第一审程序一并进行审判,所作的裁判可以上诉、抗诉, 案按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并在再审判决书中说明案件来源。笔者认为,为保证法律的统一性和指导司法实践,此种情况下的发回重审在立法中应当明确加以规定。 二、 ...
/ziliao/article-230277.html -
律师维权专业尽责 房屋拆迁物权确认纠纷一审判决被撤销发回重审 重审判决当事人权益终维护 编者按:位于上海市杨浦区平凉路某某某某弄某某号房屋系使用权房(以下 是可以接受的,原告当事人也是认可和满意的。 附 1、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09)浦民一(民)初字第17888号】 2、上海市第一 ...
/ziliao/article-323943.html -
律师据理力争 二审发回重审王文杰律师工程纠纷律师 【附代理意见和二审裁定书】 恒木(中港)有限公司与实际施工人施工合同纠纷案二审代理词 尊敬的 北京中色三极经贸有限公司已经成为本案当事人之一,那么为什么在判决书中又没有列其为当事人? 一审判决后,一审法院公告通知北京中色三极经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崔 ...
/ziliao/article-213471.html -
李某挪用公款案——二审成功辩护发回重审日22:23点击:207次本站编辑案情简介:安徽省XX县人民法院判决书认定被告人李某春利用担任XX镇 周某华和高某明的证言认定李某春挪用公款15000元。五、关于本案一审判决后一审公诉机关调取证据存在的问题。本案于日作出一审 ...
/ziliao/article-500093.html -
上诉人顾建玲的维权之路取得关键性胜利。目前,该案重审程序正在进行当中。附1、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3)闵民五(民)初字第某号】 (2013)闵民五(民)初字第某号民事判决; 二、本案发回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重审。 一审案件受理费由原审法院重审后确定,二审案件受理费人民币7,600元, ...
/ziliao/article-468090.html -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二审发回重审,判决结果还会和一审结果一样吗? - 相关问题 - 110网法律咨询
因为房产纠纷,将村委会告上法庭,一审判决败诉,原告不服,上诉到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结果是发回重审,请问,发回重审后的判决结果还会和一审结果一样吗?
刑事一审判决生效后,被告人申诉,中院指令原审法院再审,原审法院再审维持,原审被告人不服提出上诉,上诉至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后认为原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又撤销原判,裁定发回重审。原审法院再次审理后,应按照何种程序审理,法律文书按照何种格式制作?
我们不服一审法院判决上诉后到了二审法院,在二审法官的协调下达成了庭外和解,我们中有个别上诉人现又不想执行和解协议(当时是同意的),请问下,和解协议生效后不执行会有什么结果?
由于原被告无理取闹,
告被告说房子被被告楼梯搞坏,经过二次鉴定不是被告所为,一审胜诉。
原告不服上诉二审法院,二审发回重审。
指出的由于原告本身无理取闹,二时无任何证据,本身底气不足,被告证据铁证如山,但因原告 某些关系之类的
发回重审被告 胜诉已成定局。
那么原告再上诉之类的再发回。。。。
岂不成了恶性循环。。。。
能否直接向高院申诉。。。。
请律师指导一下
我的案件是一起婚后财产纠纷案件,我们是经过调解离的婚,当初离婚是女方起诉的我,在调解书执行完毕后,她又以不知道告我有公积金和房补为理由要求再次分割,区级法院判她胜诉,我不服判决上诉到中法,并提供了确凿的证据证明她的上诉理由是不成立的.中法依法裁定发回重审,区级经合议庭审理后判我胜诉,如果对方不服,应该上诉到哪一级法院?她胜诉可能性大吗?
案件一审;二审;再审;省高院提审又裁定一审法院重审的依据是什么?请高人指教。
仲裁支持我的请求,单位不服起诉,而一审经过调解不成,判决支持单位,这种情况如果我不服裁决,还有必要再二审吗?成功希望大吗?
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71条第二款:”原审判决遗漏行政赔偿请求,第二审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依法不应当予以赔偿的,应当判决驳回行政赔偿请求。” 根据上述规定,二审判决驳回请求即为生效判决,原告不能上诉,是否剥夺了原告的审级权利?
我们姐妹几人因父母去世,留下房屋等遗产,要求履行遗产继承权,法官认为我们是妇女,与律师勾结枉法作出一审和二审判决,将我们应享有的权利剥夺,应该怎么办?
我有一个亲戚,55岁,在地里干活,一辆拉满木头的车驶过,掉下的木头,把我家亲戚的腿砸中,经过村镇简单处理后,骨头没断,以为没事,后来不断肿胀,经过中国一大医院的检查,筋断裂两根,花费住院费4万7千多元,医疗鉴定为十级残废。目前正在鉴定木头砸伤还是捆秸杆哪个与筋断裂存在因果关系。
一审的结果,原告与被告7:3,理由是,原告在村镇医院处理后,又干了半天活——捆秸杆。
我想问律师一下,现在进入了二审程序,原告如何能够打嬴官司吗? 上诉以后,如何判决?如果...
你好:我是被告在一审时原告自行做的伤残鉴定是十级,原告上诉后,中院发回重审,原告在举证期并没有写申请,在重审开庭当天原告要求重新做伤残鉴定,法院同意了,法院这样做对吗?请问~刑事案件一审判决结束,到啦中院,二审时做出撤销原判发回重审!又回到一审,一审判决下来,又到啦_百度知道再审撤销一、二审判决发回重审的案件应由哪个部门审理?
日,裁判要旨栏目,更新至242例;日,案例指导栏目,更新至177例
&&法眼看天下
通晓常用法律规定,精于合同、公司法律事务。爱好:历史、地理友情提示:本QQ仅作交流之用,不提供免费法律服务。
&法眼看天下微信公众号
&法眼看天下资料铺
本月: 43615
总计: 3743716
再审撤销一、二审判决发回重审的案件应由哪个部门审理?
问:我院民庭审理的一起民事案件判决后,当事人不服提起上诉,中级法院维持了原判。当事人仍不服,向中级法院申请再审。中级法院再审后,裁定撤销了一、二审判决,发回一审法院重审。现我院对该案应由民庭审理还是由审判监督庭审理有两种不同的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该案系当事人申请再审的案件,发回重审后应由审判监督庭审理。第二种意见认为,中院裁定撤销一、二审判决,发回重审,使该案的审理重新回到原一审程序之中,应由民庭进行审理。请问哪种意见正确?答:我们认为,用再审程序撤销一、二审判决发回重审的案件属于再审案件,应当适用再审程序。因为再审发回重审不同于二审发回重审,再审发回的案件已经有过生效判决,一审法院对该案进行重审在性质上只能是再审,如果理解为一审案件,有违“一事不再理”的诉讼原则。由哪个庭来审理该类案件并不能决定案件的性质和应当适用的程序,但根据职能分工,审判监督庭可以审理该类案件。该类案件作为适用一审程序的再审案件,应当以“再初”字立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对民事案件发回重审和指令再审有关问题的规定》,本院对再审案件只能再审一次,所以此类案件若一审重审生效后,一审法院就不能对其进行再审。若案件确有错误,只能由上级法院进行再审。关于二审撤销原判发回重审的若干问题
聚焦命中&& 转第条
显示法宝之窗
隐藏相关资料
【期刊名称】
关于二审撤销原判发回重审的若干问题
【作者】 【分类】
【期刊年份】 【期号】 4
【页码】 67
【全文】【】 &&&&
  在刑事诉讼第二审程序中,二审法院撤销原判,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判,表明了二审法院对原审理过程和原判决的否定。对于原审法院来说,它是二审的审理结果中较为严厉的一种。在实践中,一审法院一般都把本院处理的案件被撤销原判、发回重审看作是原审的失败,这种看法不无道理。
  撤销原判、发回重审的理由,规定在刑事诉讼法第136条第三项和第138条中。概括起来是以下三点:(1)原判决事实不清,(2)原判决证据不足,(3)一审过程中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凡具有上述三种情形之一的,均可撤销原判、发回重审。如果案件并不具备上述情形,而是为了加刑或改定较重罪名而发回重审,或者以其他理由发回重审,都是不可取的。
  准确、及时地查明犯罪事实,是我国从事刑事诉讼的司法人员的首要任务,是正确适用法律、正确处理案件的前提和基础。如果案件事实尚未搞清,就不可能对案件作出正确的结论,其判决的正确性根本无从谈起。所以,对于原判决事实不清的案件,除了由二审法院根据必要而可能的原则查清事实后改判的以外,均应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判。所谓事实不清,是指在侦查、起诉、审判过程中,对于决定刑事判决具有重大意义的情况没有查明。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认为原判事实不清:(1)犯罪事实是否确已发生尚不能肯定;(2)犯罪行为是否为被告人实施尚未查清,(3)被告人犯罪的时间、地点、手段、危害后果以及犯罪行为和结果间的因果关系尚未查清,(4)被告人犯罪的故意或过失,动机和目的尚未查清,(5)案中存在的法定从轻、减轻、免除刑罚或从重、加重刑罚的情节尚未查清,(6)与定罪量刑有关的被告人的个人情况和犯罪后的表现尚未查清,(7)案中已暴露的与本案有关的新的犯罪事实或其他犯罪人尚未查清,(8)曾被一审法院将案件退回补充侦查或经二审法院将案件发回重审,而侦查机关或原审法院对尚未查明的情况仍未进行认真侦查或调查的。
  收集、判断、运用证据是司法人员诉讼活动的中心内容。刑事诉讼法规定,只有证据确实充分,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对于证据不足的案件,除个别的可由二审法院补足证据后改判外,均应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判。所谓证据不足,是指原审法院判决不能被案中查证核实的证据所证实。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认为原判决证据不足:(1)据以定案的证据未经查证核实或已被证明是虚假的;(2)据以定案的证据与案件事实之间缺乏客观联系,(3)某一或某些证据对案件具有重大意义,而司法人员却未予收集、查证或运用,(4)据以定案的证据与原判决相互矛盾;(5)对于案件具有重大意义的证据之间的矛盾未得到合理排除却被一起用来作为定案根据,(6)对于案件具有重大意义的证据相互矛盾,但原判却未指出法庭根据什么理由采纳了这些证据作为定案根据而摒弃了另一些证据,(7)原判认定的某些或全部事实没有相应证据予以证明,(8)综合案内全部证据考虑,仍不能排除原判之外的其他可能性。
  怎样确定一审过程中违反诉讼程序已经达到了“可能影响正确判决”的程度呢?这要由所违反的程序本身的情况来决定,就是要看所违反的具体诉讼程序的性质、地位、作用以及它和认定事实、定罪量刑的关系等等。据此,我们把违反法定诉讼程序的现象分为两类:一类是对法定诉讼程序的重大违反,这是撤销原判、发回重审的当然理由,另一类是对法定诉讼程序的轻微违反,这是撤销原判、发回重审的可能理由。我认为,凡是违反法律规定的我国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适用于特定诉讼阶段的原则、审判组织原则、各项诉讼制度、当事人的基本诉讼权利等项规定的,均应视为对法定诉讼程序的重大违反。具体来说,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即应认为是对诉讼程序的重大违反:(1)侦查、检察和审判人员以刑讯逼供或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审查证据,(2)控诉是由无权提起公诉或自诉的机关和人提起的;(3)在决定开庭审判后未将起诉书副本送达或未按法律规定的期间送达被告人的,(4)依法应当公开审判的案件未予公开审判,或依法不应当公开审判的案件却予以公开审判,(5)人民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席法庭支持公诉而却未派员出庭,或者自诉人未出庭控诉的,(8)审判组织不合法,(7)在依照法律必须辩护人参加诉讼的时候,没有辩护人参加,一审法院审理了案件;(8)在被告人缺席的情况下审理了案件;(9)审理案件时未对被告人进行讯问;(10)审理案件时未进行法庭调查,(11)审理案件时未进行法庭辩论,(12)对当事人和辩护人关于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要求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申请置之不理或无理驳回的,(13)未让或非法限制被告人最后陈述,(14)法庭审理过程中严重侵犯了当事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如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权、辩护权、申请回避权、核对补充改正笔录权、自诉案件中的反诉权等,(15)合议庭评议判决时违反了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16)判决书内不叙述理由或所叙述的理由明显矛盾,(17)判决书中判决的罪行是未经起诉的;(18)判决书原本未经合议庭组成人员中的某人签名;(19)原审案卷中没有证据材料,( 20)原审案卷中没有法庭笔录。至于对法定程序的轻微违反,是指上述严重违法现象之外的一切违反法定诉讼程序的现象。凡是违反法定诉讼程序的行为,都是错误的,都应该指出并予以纠正,但并不是都要采取发回重审的办法来纠正。对于轻微违反法定诉讼程序的现象,要根据每个案件的具体情况去考虑,看其是否已经影响了正确判决。例如,审判人员违反刑事诉讼法第115条的规定,在询问证人时没有事先告知证人要如实地提供证言和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要负的法律责任。如果这并未
  ??????法宝用户,请后查看全部内容。还不是用户?;单位用户可申请试用或直接致电400-810-8266成为法宝付费用户。
&北大法宝:()专业提供法律信息、法学知识和法律软件领域各类解决方案。北大法宝为您提供丰富的参考资料,。欢迎。法宝快讯:&&&&
本篇【】 &&&&&&关注法宝动态:&
法宝联想【共引文献】  徐友军;龚振湘&《中外法学》&1989年&第1期& 王洪宇&《中国法学》&1995年&第1期& 王立武;宋东明;邓文东&《河北法学》&1990年&第5期& 李诚;万其刚&《中外法学》&1996年&第2期& 王存厚&《法学杂志》&1984年&第5期& 杨亚非&《当代法学》&1992年&第1期& 周旺生&《中国法学》&1989年&第6期& 吕家训&《中国法学》&1995年&第3期& 卢岩修&《法学杂志》&1994年&第5期& 张利兆&《河北法学》&1999年&第1期&【作者其他文献】  《政治与法律》&1984年&第2期& 《现代法学》&1983年&第3期& 《现代法学》&1984年&第1期& 《法律科学》&1985年&第4期& 《法学》&1986年&第8期& 《法学杂志》&1983年&第6期&【引用法规】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二审发回重审的条件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