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肆宣扬他人心理我的世界果然有问题题是否侵犯他人隐私? 在未经本人允许,像其很多人说本人心理不健康,我的世界果然有问题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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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收录的郭德纲事件精华帖
本帖最后由 不怕辣 于
13:30 编辑
郭德纲关于打人事件致社会各界的道歉书
   本人郭德纲,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最近茅坑里扔炸弹——激起了公粪。在社会各界的教育下,本人认识了自己的错误,现决定道歉如下:
   1、关于该谁道歉:
   事件发生时我并不在场,打人的是我的李姓徒弟,他已经道歉了。本来我以为就没我什么事了,但后来有法律界人士教育我,说我是打人者的师傅,是公众人物,更重要的,事件发生在我家,所以我脱不了干系。
   这么一说我就明白了。虽然我那徒弟已经年满18,他犯了事连他爸都没责任,但估计在中国,师傅比爹妈责任大。要不为什么现在学生有了什么问题大家都不骂爹妈骂老师呢?所以,我该道歉。
   这么一说我也明白了,为什么山西煤矿出了事得撤省长的职,因为煤老板不是公众人物,省长是啊!第一次出事,撤镇长;第二次撤县长,第三次撤市长,第四次可不就得撤到省长了嘛!就是不知道第五次、第六次该撤到哪。所以,我徒弟不是公众人物,我是,当然该我道歉。估计下次我想道还道不了了,轮到级别更高的公众人物了。咱得珍惜这次机会啊!
   这么一说我还明白了,怪不得日本人当初在南京杀了那么多人,骂他们他们还一直不服气。估计他们觉得南京是中国的地界,在中国的地界出了事怎么着中国人也有一半责任啊!当然,日本人该不该道歉不是我在这要说的,反正我是该道歉。
   2、关于向谁道歉:
   挨打的是那记者一个人,但激愤的是群情,对我口诛笔伐兼教育的什么人都有。看来光对那挨打的一个儿道歉还不足以平民愤,所以我郑重宣布:我对社会各界道歉。
   3、关于为什么道歉:
   事情的起因是我们家门口草地上那桩子,可那不是我立的。事情的另一个起因是电视台记者扛着摄像机闯到我们家里,可这事我想道歉还真道不着。事情的还有一个起因是李姓徒弟打记者了,这事仍然不是我干的。所以,我在先确定了我应该道歉的前提下,苦苦思索我该为什么事而道歉,最后得出结论,我就只好为我那博客上的文章和演出时关于此事说的段子而道歉了。我思前想后,觉得在博客和段子里惹恼了各界人士的估计是如下几点:
   4、关于“穷人”的道歉:
   我说几个穷人组织了业委会,结果得罪了很多穷人。这事儿我还有点不明白,这当“穷人”到底是好事还是坏事啊?如果是好事,那我是在夸他们,不必道歉吧?如果是坏事,那我骂他们几句,应该大快人心啊!怎么就有这么多人生气呢?所以我得出的结论是,在中国,穷人这事说不得,怎么说都是错。所以我在这儿郑重纠正:我们那儿业委会那几位,不是穷人,是富人!我说错了!我是真觉得我说错了!现在在北京要买个小套二得多少钱啊?穷人住得进那别墅区吗?当然,我还得补充声明一句:我说的是一般商品房,不含广大国家干部住的福利房、经济适用房以及特价房等等,那些房子便宜是便宜,住的可多半不是穷人。我不敢误会广大国家干部是穷人,如果干部们觉得这预先声明还不够,干脆,我预先道歉!
   5、关于“推搡”的道歉:
   我说我那李姓徒弟和那周姓记者发生了“推搡”,引来很多群众批评我避重就轻,说打就是打,不是“推搡”。这都怪我平时学习不细致,只知道国家工作人员可以“推搡”,把人推死的有,把人房子推塌的也有,我就不知道一般老百姓就不能“推搡”。在受到大家批评后,我加强了学习,认真参考了前不久在湖北某单位门口发生了某事之后国家权威机关的权威声明,在这里,我郑重修正我的说法:李姓徒弟在与周姓记者的拉扯中行为粗暴。并请各位注意,此前我关于此事所说的所有“推搡”一律无效,改为“拉扯”。如果有哪位还认为这词不准确,我就没办法了,因为湖北那位已经住了院了,都还是“拉扯”呢,周姓记者总还没到那程度吧?
   6、关于“滚”的道歉:
   根据BTV的报道,周姓记者与李姓徒弟在拉扯中从楼梯上“滚”下,我曾对此表示质疑,因为并未看到包含此类画面的录像。现在我也明白了,那录像估计还是有的,只不过有关单位出于种种原因可能不便公开而已。就像湖北某单位门口那次事件,事情都过去一个多月了,有关单位还没公布录像呢。那单位是有关单位,BTV也是有关单位,有关单位总有有关单位的道理。所以我也不等那录像了,就在这里郑重宣告:周记者,我本来以为您没滚,但我错了,您滚了。
   7、关于“呕吐”的道歉:
   周姓记者呕吐的录像,这个可以有了,而且是特写。我本来还表示怀疑,现在也不了。有关单位既然有不公布某些录像的道理,他们当然也有公布某些录像的道理。所以,我在此郑重宣告:周记者,我本来以为你没吐,现在我相信你吐了。不光您吐了,连我都吐了!
   8、关于BTV“龌龊”的道歉:
   我说BTV龌龊,此话又引来众多批评。对群众的批评我本来还不太理解,因为我那不是随便说的啊,我有理由啊:“说了不算,算了不说;说大话,使小钱。”我说了这些个理由之后才得出了BTV龌龊的结论啊。我没什么文化,但还懂这个道理,那就是你要推翻我的结论,就必须先推翻我的理由。但现在我明白了,理由没关系,关键是结论。中国除了BTV,还有各种TV(还没算上KTV)呢!这些个TV都像着呢!站一块都跟哥俩似的!不光是TV们,媒体们也都像着呢!说到底都是一家老板办的嘛!不是亲哥俩也是表兄弟。要是BTV“龌龊”了,其它TV怎么办?其它媒体怎么办?骂一个吃屎不要紧,但那不是得罪了满世界的狗吗?所以,这个结论不能得,所以,我在此郑重修正:BTV,它说了不算,算了不说;说大话,使小钱;这些都是真的,我也不能瞎说;但是,请注意,尽管如此,它却不龌龊!
   9、关于“一大娘们儿,撇着大嘴”的道歉:
   “今天我徒弟打记者之后,北京台去一主编,一大娘们儿,撇着大嘴要私了,让徒弟看病去。”这话是我说的,群众又有意见。我想了半天,确实有这事啊,我错哪了?最后明白了,估计是对该主编的形容不对。所以,我郑重更正:那天我徒弟打记者之后,北京台去一主编,一小娘们儿,撅着小嘴要私了,让徒弟看病去。此前所说的关于该主编是大娘们和大嘴的话一律作废,统一更改为小娘们和小嘴。如果各位还觉得不对,麻烦告诉我哪不对,我再改。
   10、关于“不能跟中国人讲道理”的道歉:
   我一说了这句话,就有愤怒的公众质问我:你是哪国人?这一句话点醒我梦中人。咱是中国人啊,怎么能不讲这中国道理呢!看看前边9条,那一条不是充满着中国的道理呢?在此,我郑重地把那句话更正为:不能跟中国人讲外国道理。说明:外国道理,就是除了中国人之外的其他所有人讲的道理。
   11、关于“庸俗低俗媚俗”的道歉
   某TV,是比BTV还牛的TV,这么批评我了。这真是振聋发聩,值得我好好学习领会啊!但领会之后呢,觉得有点不理解。“庸俗”什么意思?庸就是常,庸俗就是像一般人一样俗。“低俗”呢?低,就是指连一般人都不如。“媚俗”呢?这个“媚”字不是形容词而是个动词,就是迎合的意思。也就是说,媚俗的人本来不俗,但是去迎合俗人。我知道我有问题,但我就不明白我这一个人怎么就能同时做到本来不俗、和一般人一样俗、比一般人还要俗。好比我知道我胖,但我怎么能同时做到不胖、和一般人一样胖、比一般人还要胖呢?我想这么牛的TV,那人员应该比KTV里边的有水平吧?怎么就出了这么难的一道题给我呢?后来我想明白了,错不在人家TV,错在我。不是人家说的不对,是我俗得不对。人那么大的TV,放着那么多拆人房子抢人地的大事不批评,连自己个一把火烧掉多少亿的事都顾不上批评,专门来批评我,我要不多俗几个项目,对得起人家的批评吗?一俗肯定不够啊,三俗那都只是个起步价!要是我一个人不够批,可以批别人啊!我要不认下来,还不得连累小沈阳、周立波他们一帮俗界弟兄啊?这事我得认,哪怕一个人没法分身,不是还有老婆孩子嘛!在此我郑重承认:我庸俗;我儿子是我生出来的,所以还不如我,他低俗;我老婆嫁给我了,这就是媚俗!
   12、关于“记者不如妓女”的道歉:
   差点忘了,这句话是最激起公粪的。当然,愤怒的人们有的没注意我的原话。在此我郑重声明,我的原话是“有时候,记者真不如妓女”。这话我说错了。特纠正如下:有时候,记者真如妓女!
没人看吗?笑的我都受不了了,哈哈哈哈
附带这个,看看真相:
另外记住这个名字:周广甫
本帖最后由 不怕辣 于
13:31 编辑
郭德纲事件的是非与教训萧瀚
近十日来,除了南方报系外,大江南北的媒体(尤其是部分京城媒体)机器几乎全面启动,对付一个艺人的错误言行,郭德纲事件迄今的结果似乎遂了某些人的愿。但此次事件反映出不少问题,涉及各方面,颇值细究。
事件缘起:7月底,BTV《每日文娱播报》曝出郭德纲涉嫌私占小区公用绿地,8月1日,BTV两名记者(此次事件中的另一位主角周广甫记者及其女同事)去地处大兴县的郭德纲家别墅采访。
一.BTV记者周广甫等是否涉嫌私闯民宅
住宅是人最后的心理安全堡垒,不尊重住宅是蔑视人权最严重的思维方式之一。因此,是否私闯民宅是此事件中很重要的问题。如果今天允许记者随便骚扰郭德纲这样不掌握公权力的名人,明天就别怪包括记者、警察在内的任何人不把自己当外人。有人担心讨论这问题会危及新闻界针对涉公共事务官员的信息采集,但是,第一,掌握和不掌握公权力在享有隐私权方面差别很大,不可划一;第二,即使是对公共官员,也没有任何一国法律剥夺他们所有隐私权,他们也享有基本人权,其公民权只有在涉及公共利益的内容受限。不少人讨论公共事件时,不管涉事者是涉公共利益的官员还是个人,常常把应该区别对待的两种人的公民权混为一谈,导致动辄拿未经论证的“公共利益”(甚至可能根本不是公共利益)强奸公民权——他们很容易忘了也许下一个被强奸的就是他们自己。
当媒体对郭德纲铺天盖地一片谴责之声时,网上论坛(尤其是微博客)上却争论激烈,并不是那么一边倒地反对郭德纲,究其原因,就与周广甫及其女同事是否私闯郭宅有关。
从网上流传的那个完整版偷录资料看(资料来自德云社的网站,目前已被黑),详细情况是:
女记者走上楼梯,敲门。保安:这儿小区不让,不让这样。周广甫:谁说的,你说的呀?保安:不是我说的,是我们物业说的。周广甫:啥时候说的?前天我们还来过这儿。女记者:不拍照。
可见,周广甫及其女同事从一开始就规避了小区不允许陌生人进入的要求,并且不顾保安的阻止而去敲门。李鹤彪出来,双方交谈几句后,周广甫质疑物业给郭家写的证明是啥意思,李鹤彪因此发怒,遂动手打周广甫。可见,最初的私闯民宅是成立的,但后面发生的事情改变了这一性质(参见下面第三点)。
二.BTV记者周广甫偷录的性质
周广甫及其女同事涉嫌私闯民宅几无疑问,挑衅式、钓鱼式“采访”找打,如此敌意的采访姿态,只能有一个解释,仗着偷录罢了。通常情形下,未经当事人许可的音像录制是侵犯他人隐私权的行为,但并非在所有情形下都是违法的,往往与所关涉的事情性质相关。倘若事关公共利益,公开录制有困难时,偷录当事人与公共利益相关内容属于合理范围。但此事件中,郭德纲是否圈占小区公用绿地,属于私产纠纷范畴,不涉及公共利益,郭德纲本人也没有什么特别的人身安全威胁性,偷录没有理由。除非周广甫估计自己一定会挨揍,不然偷开摄像机干什么?用如此挑衅的语言对待被采访人干什么?
另外,有人认为狗仔队偷录是正当的,因为全世界都这么做。全世界都这么做并不是论证一个道理的逻辑理由。狗仔队之所以存在,是因为他们侵犯的不是公共利益,而是明星们的私人利益,因此,明星们有权决定是否放弃其部分利益。明星们通常是既厌恶狗仔队又离不开狗仔队,没有他们,明星们的信息没人发布,难有名利市场,容忍他们,明星们的隐私就可能遭到侵犯。为此,世界各国常有明星们和狗仔队之间的纠纷,动辄恶言相向,甚至暴力冲突都常见。一句话,狗仔队的存在不是因为他们有这权利,而是明星们放弃了自己的部分权利。狗仔队们刺探明星们的隐私是否合法取决于被刺探明星们的意愿,而不取决于其他。
为此,BTV偷录一事没有正当理由,涉嫌侵犯隐私权。郭德纲可以通过诉讼解决此问题。
三.李鹤彪打人的性质
如果李鹤彪出门来,拒绝采访,并且赶两位记者走,他们不走,李鹤彪打人,那还可能构成正当防卫。但由于李鹤彪开门,与女记者交谈,并且回屋拿证明书,这相当于默认接受采访,且相当于对两位记者涉嫌非法私闯民宅之举转为合法的事后追认行为。
视频显示:女记者敲开郭家门之后,李鹤彪站门口,双方交谈了几句,李鹤彪回屋拿出一张文书,大意可能是承认开发商允许郭德纲圈绿地,周问:这谁写的?女记者:物业写的。周:物业写这啥意思?李鹤彪很不客气回了一句:你说啥意思?一边说一边打周广甫。
可见,打人是在李鹤彪接受采访过程中发生的,李鹤彪违反了《治安处罚法》,殴打他人,现已被拘留并罚款,已经承担了法律责任。其实周广甫非正常的挑衅性采访是激怒李鹤彪的一个重要原因——周广甫甚至说:“我就私闯民宅怎么了?”——当然这种话可以视为特定语境下的气话,但这种气话难道不是特别拱火找打的话吗?李鹤彪事后否认自己打人,敢做不敢当,可说很无赖,如果不是这偷录,还真难让他承认。
四.郭德纲这张嘴
打人事件发生后的当晚,郭德纲将打人事件编进相声段子:“今儿我徒弟打人了,打就打了呗。过两天给他搞一专场,智斗歹徒民族英雄专场。”这种话即使只是调侃,也过分了,但媒体将其过度渲染显然也有点不顾语境的夸张,毕竟这是在说相声的时候说的。
另外,他还说“关于北京电视台,我也是很无奈,这么些年,说大话使小钱,很龌龊的一个单位。”从此次BTV的做派看,我倒觉得没说错。
“记者啊,还不如妓女。我一直在想,这妓女在红灯区活动,记者呢在绿灯区,想去哪儿就去哪儿。”这段话,应该看语境,而不应该认为他是在骂每一个记者,郭德纲在其8月3日的媒体说明会上做了解释,这辩解并不强词夺理——他有权如此看待周广甫等记者。
“当初开发商许给我,这里是我的后院,开发商一走,我们院里有几个穷人,成立一业主委员会。天下之大无奇不有,就有这浪催的人。”这些话显然都是触犯众怒的,但那种语境下,主要还是他对业委会的反感情绪,倒不是专门针对穷人的,不过无论如何都会被看成得志猖狂——这是无可避免的。
对记者以及BTV的挖苦嘲讽,尤其反映在他8月4日的博文《有药也不给你吃》一文中,大致意思与上述同。博文中,郭德纲回应了“圈占绿地”问题:“当初买房时,开发商将小院用木桩围起,我未扩寸地,仅将旧桩换做新桩而已。有人不信,请找来开发商理论,我随时恭候!”但媒体至今尚未对此问题核实。
许多人对郭德纲这篇博文极为反感,认为郭德纲流氓气十足。但是,如果从郭德纲角度想一想,BTV利用自己的话语权,剪辑偷录的视频材料,周广甫借挨打博同情,满嘴跑火车撒谎,误导、发动整个舆论对付自己,他如何咽得下这口气,又凭什么咽下这口气?他强项支持李鹤彪打人固然不对,但也并非强词夺理——而是他难以理解过于复杂的法律问题。要比流氓的话,这次还有谁比BTV更流氓?人家BTV为什么可以随便私闯民宅、随便偷录不必道歉,我家人打了人就一定得道歉?这种心理很符合人的基本公平需求,我相信许多人都会在这种情况下不肯认自己的错。在强势者与弱势者之间发生冲突时,如果双方各有错,强势者不肯认错,弱势者但凡有点尊严都不愿低头,而如果弱势者主动先认错,强势者就更不会认错了。
五.BTV的媒体发布会
8月2日,周广甫在BTV的发布会上神思凝重地撒了一通谎,什么摄像机被打坏了,人被摁倒了,从楼梯上滚下来之类,通通子虚乌有,郭德纲后来以监控录像澄清此事。BTV将摄录资料进行剪辑,删去两位记者私扰郭宅的内容。说明会和新闻播报,BTV误导观众和媒体、构陷郭德纲之举至此全部完成。
BTV的这种行为完全没有职业操守。
六.媒体齐轰郭德纲及其音像制品下架、德云社自查
8月2日开始一直到现在,全国(主要是京城)多家媒体齐轰郭德纲,尤其是4日和5日最多,简单罗列,就有“郭德纲不能太缺德了”(北京晚报)、“对待无良演员封杀也许是最好的办法”(新华网)、“郭帮主,您还是收了神通吧”(新京报)、“谁来给郭德纲补补课”(京华时报)、“郭德纲上演硬暴力与软暴力”(新京报)、“郭德纲,拿道德玩幽默的玩笑你开不起”(华商晨报4日)、“郭德纲别拿穷人当对立面”(东方早报)、“郭德纲与流氓文化”(新闻晨报)、“法治社会岂容郭德纲如此纵横”(新华每日电讯)、“郭德纲不跟中国人讲理,想跟哪国人讲理啊”(环球网)、“郭德纲被圈了”(搜狐娱乐)。甚至连CCTV都不指名地用排比句痛批郭德纲是三俗代表,而人民日报、新华社也都发表批评郭德纲的评论。与此同时,相声界元老姜昆也出面声称郭德纲是他们2007年以来一直要反对的“三俗”。
接下来的事态急转直下:8月5日,李鹤彪被北京市经济开发区公安局行政拘留7天,罚款200元。同日,郭德纲接受专访,称弟子打人完全合理;8月6日,郭德纲弟子何云伟、师弟李菁宣布即日起退出德云社;8月7日凌晨,德云社在官方网站上发表“停演整顿”的声明,郭德纲的书、音像制品在各大官营书店下架,记协发表谈话,表示要维护记者合法采访权;8月9日凌晨,德云社网站被黑。
至此,德云社遭遇其成立以来最严重的危机。
媒体如此一致地对一个相声演员发难,可谓极其罕见,个中原委难以猜测——到底是十数家媒体因为被BTV蒙蔽而对郭德纲不够公正地发难,还是另有串联甚至有公权力授意,这些都暂不可考。
终于,8月7日——这是德云社“自查”、郭德纲音像制品下架后,《经济观察报》发了第一篇质疑媒体在郭德纲事件中是否公正的评论:“在郭德纲事件中媒体有失公正”,随后,《南方都市报》、《南方报网》等数家媒体也质疑BTV及其它媒体对待郭德纲是否公正以及质疑公权力封杀郭德纲的合法性问题,同时,五岳散人、王小山、李承鹏等各位也有评论直接抨击公权力的胡作非为,冯小刚、赵丽华、郝蕾等艺人也都站出来支持郭德纲,抗议公权力的介入。
七.采访权与记者证问题
郭德纲在8月3日媒体说明会上质疑周广甫及其女同事有没有记者证,在8月1日周广甫被打时,周广甫认为采访权是国家赋予的权力。这两种观点都有问题,采访权发端于公民的言论自由、社会的新闻自由,而不是来自国家赋予,国家不赋予,人也有这权利,记者所拥有的采访权无非是在某些很特殊的情况下比普通人理应得到更多保护而已。因此,不必有政府垄断核发的记者证,此证之存在,唯一的原因和结果就是中国没有言论自由、新闻自由。郭德纲作为一位相声演员,不懂这个道理很可理解,而周广甫不懂则难以理解,因此不可不辨。采访权通常需要被采访对象的自愿配合才能实现,被采访对象拒绝,则其无以实现。
八.公共人物问题
媒体在批评郭德纲支持徒弟打人一事中,通常会提到郭德纲是一位公共人物(或称公众人物),应该以较为得体的公共形象面对大众,而公然支持徒弟打人,未尽公共人物的义务,败坏社会风尚;还有人认为,郭德纲有义务拿出购房协议、产权证以证明圈占绿地的正当性。
郭德纲当然属于公共人物,因此若单究李鹤彪打人一事,前一类谴责大致成立,但不完全公正。每一件事情都不是孤立的,李鹤彪打人一事尤其不是孤立的,李鹤彪打周广甫之前,曾说到BTV在此前的电视报道中,居然拍错了房子,将别人家当成郭德纲家(但BTV至今没有核实和回应此事)——可以说郭家本来就窝了一肚子火。而周广甫如此敌意的挑衅性“采访”简直就是“找打”——但由于李鹤彪默认接受采访在前,所以只要动手打人,李鹤彪就错了。而其后,BTV与郭德纲经纪人王海之间交流不畅,未经证实的BTV要“五万元”封口费以及威胁若不给便扩大事态,可能是导致郭德纲写《有药也不给你吃》痛扁BTV的重要原因。
郭德纲之错,错在将此事的前后是非曲直一锅烩,拒不认错,跟许多一屁股坐在BTV腿上的意见性质类似,但并没有BTV那么坏。郭德纲正确的做法应该是要么保持沉默,若要出来说话就得批评李鹤彪打人一事,其他的是非曲直另外评说。
至于有人认为郭德纲有义务拿出购房协议、产权证以自证其错(对)的想法,则有待商榷。公共人物并非对一切被关注的事情都有义务向公众交代,关键看涉及的事情是否涉及公共利益。郭德纲涉嫌圈占小区共用绿地,这是典型的民事相邻关系,属于私产纠纷,根本不属于公共利益,人们对此事没有不可剥夺的知情权,此事本应该由发生纠纷的当事人之间自行解决,无法解决时按照民事司法程序解决,而不是由大众来舆论审判。因此,郭德纲没有义务拿出自己的房产证和购房协议,倒是质疑他圈占绿地者有义务举出足够证据来证明自己的怀疑。
演艺界的明星们虽然是公共人物,但他们与公权力领域以及教育界、医疗界、宗教界、慈善界、司法界等圣职领域的公共人物不同。古今中外的历史都告诉人们,演艺界或艺术界人士,往往是人类中最特立独行的人群,这种特立独行也往往表现为对许多传统伦理规范、生活规范的冒犯,因此,上述各界人士如果被要求成为道德楷模,但演艺界明星们从来就不是人类的“道德”楷模。各国影星、歌星的私生活方式与大众有较大差异,但人们往往容忍他们而不会容忍上述六大圣职领域的公共人物过于脱离普通规范。
对于演艺界明星们,不必用道德楷模去要求他们,只要求他们守住人之为人的道德底线就行了。这次的事之所以有该批评郭德纲之处,是因为他支持李鹤彪打人。他支持李鹤彪打人有他的理由“偷拍不挨打,此事古难全!”虽然这与事实不符,前文已说李鹤彪默认接受采访使得周广甫等二人私闯民宅被追认为合法,李鹤彪打人时也不知道周广甫在偷录,但确实很难要求一个以说相声为业的人那么清晰地厘清稍有点复杂的法律问题,试问那些对郭德纲进行最苛刻道德酷评的评论家们又有几个分析清楚这个问题了?因此,郭德纲支持李鹤彪打人的言论并没有有些人所想象或所歪曲的那样邪恶。
九.媒体在此事件中的教训
此次事件中,问题最严重的不是郭德纲、李鹤彪师徒,而是媒体以及后来封杀郭德纲的公权力。媒体存在下述几个问题。
第一,BTV记者周广甫及其女同事涉嫌私闯民宅,虽被李鹤彪默认接受采访追认为合法采集信息,但也为后来李鹤彪动手打人埋下祸根;
第二,周广甫及其女同事不合理使用摄像机,未经被采访人同意而偷录其言行,而并非在挨打之后打开摄像机,已构成涉嫌侵犯隐私权;
第三,周广甫在BTV的说明会上谎话连篇,除了李鹤彪打他这一个总体情节相符外,其他许多细节与完整的录像反映的情况相去甚远;所谓摄像机被打坏、他抱着摄像机滚下楼梯、检查摄像机时候才开始拍的、左臂脱臼(视频中有个镜头他伸出左手搭在一位旁观者肩膀上,如果左臂脱臼,还可能吗?)等都是子虚乌有之事;
第四,BTV既当原告,又当法官,断章取义,以有利于自己的方式剪辑过的偷拍资料误导其他媒体,误导大众,在本台节目中大骂郭德纲师徒;
第五,参与批评郭德纲的媒体,在基本事实不清的情况下贸然出手,不谨慎,尤其遗忘了BTV不可以既当原告,又当法官,这些媒体缺乏最起码的职业精神和职业操守;在郭德纲是否确实圈占小区公用绿地一事尚未明确之际,即认定其圈占为实,这种评论水准显然是极不专业的;同时,参与批评郭德纲的媒体,只有一两家媒体质疑过记者是否私闯民宅问题(但也由于受BTV剪辑过的偏私音像误导,基本上不可能准确分析,这可以不怪他们),但几乎不见质疑偷录问题的(这也是因为偏于BTV而没有对周广甫显然自相矛盾的谎言进行基本辨析的结果,他说摄像机摔坏了,又说检查以后拍摄了,撒谎也没撒圆);
第六,批评郭德纲的媒体从国家级的央视、人民日报、新华社,小到普通地方报纸,对一个有错误言论的艺人用了整整一周以上的时间狂轰滥炸,用了各种各样道德谴责、人身攻击的言辞,却对BTV是否践踏新闻伦理、滥用话语权不置一词;
第七,当事态逐渐明朗,BTV造假、周广甫撒谎已经越来越明显之后,参与批评郭德纲的媒体理应意识到自己上当受骗,却为了维护自己的面子以及媒界江湖的潜规则而归于沉默,绝不为自己的不公正有半点歉意,甚至许多媒体持续跟进,依然对郭德纲落井下石。
毫无疑问,一味批评郭德纲、没有公正对待郭德纲、李鹤彪的BTV及其他媒体,应该向郭德纲、李鹤彪、公众严肃道歉。
十.不明部门涉嫌滥用公权力
这是这次事件中最严重的问题。一个相声演员的作品是不是“三俗”,公权力无权定性,大众自有评价,自有选择。一个开放社会,是一个人们可以在不损害他人的前提下,自由选择的社会,人们既可以选择高雅的精神产品或生活方式,也可以选择所谓“低俗”的精神产品、生活方式,不劳公权力决定。甚至可以说,不允许人们无害于他人的堕落,这样的社会,必是堕落的社会。郭德纲发表言论支持徒弟打人,若从前因后果看并没有错得那么离谱,更不意味着他的作品无权在书店里出售,任何权力部门都无权未经任何正当程序即勒令其作品从书店下架。迄今,各大书店里将郭德纲音像制品同时下架没有官方说法,这种无文书程序是公权力被滥用的极端标志,它剥夺了人们权利被侵犯之后基本的救济途径,是一种对权利的活埋行为,也是公权力最猥琐最可耻的行为方式。
除了侵犯人权,公权力介入此原本属于民间自由讨论的事件,还破坏了原本可能正常的公共议论,导致原本可能正常的批评都得兼以道义上首先表明捍卫郭德纲基本权利的前提,不然,本来可能正确的批评都会变成支持公权力滥用的落井下石。
任何一个正常社会,公民精神的基本特征都包含“警惕公权力,善待公民”。对公权力的批评几乎没有限制,因为即使批错,其自我修复与澄清功能极其强大,无需担心被冤枉而导致实质性损害,因此需要“恶意推定公权力”;而对公民却要善意推定,应该尽可能谨慎,一旦批错,就会给弱小的个体公民造成很大伤害。更何况在中国这种缺乏言论自由的环境里,一方面媒体缺乏自由,另一方面缺乏自律,尤其一些半公权性质的媒体往往还滥用话语权,一旦其话语权滥施之普通公民,就更难以救济。
另外,之所以要“恶意推定权力,善意推定公民”还有一个原因是,在事关公共问题以及人权等问题上,公权力理应比普通公民更懂,人们有权假设公权力的一切作恶都是明知故犯,但对公民却不能如此要求,正如前文已说到,如果评论家们都没能分析清楚周广甫等二人是否私闯民宅,为什么去要求一个相声演员如此懂行?
为此,批评普通公民,最好在讲清道理基础上留有余地,这也是媒体职业操守的一部分。
但愿此次事件,除了促成郭德纲、李鹤彪、周广甫及其女同事的职业与公民意识自省,还能敦促BTV等媒体加强自律,至于公权力,不必寄望他们自我限权——唯有制度性的限权与分立以及真正的公民精神才能制衡牠们。
本帖最后由 不怕辣 于
13:33 编辑
BTV玷污了曹雪芹,借龟儿子郭德纲一个马达他都尿不到三尺高的尿!!
关于郭德纲,我跟他一点都不熟,关于郭德纲徒弟打人,我觉得这是不对的。可事情到现在跟郭德纲及其徒打人,已经变了味,它成为另一件事情,所以我得说些真话,也只是说些真话,这样的文章只能看看,阅后即焚。如下:  
相声本就是一件很俗的事情,非让它装高雅,那不叫相声,叫诗朗颂。有把相声说到诗朗颂境界的,比如刚刚表示要铲除郭德纲三俗的高雅大师姜昆,每回他在春晚声情并茂弘扬主旋律时,我觉得自己必须穿上燕尾服才配得上聆听,就算笑,也须得用美声方法才可以“哈哈”。当然,这让我在生理上比较难受,所以一直也起不到洗涤灵魂的作用,这让我一直很鄙视自己。  
我觉得一件事是否低俗不取决于它本身是否低俗,而取决于看的人是否想让它低俗,比如说过去我们觉得屁股低俗,现在我们叫它美臀,过去想想奶子都是资产阶级淫邪念头,现在车模可以公开在车展上彩绘大乳房,还比如我觉得姜昆这个名字一点都不低俗,而有人拆字说:姜昆,就是美女曰比。看,此人多低俗。  
我还真没那么喜欢郭德纲,我更喜欢马三立和侯宝林,可马三立那段“妈妈,有人偷咱家被窝啦”卖的是絮叨,跟高雅沾不上边,至于侯宝林那段《改行》,说的是晚清时节老佛爷驾崩后不准艺人在天桥卖艺,还忌嬉笑和喜色,开玩笑是不许了,改行卖根萝卜得把红皮给套上,就连红瓤西瓜也是禁止的。可这也不见得就高雅,还很容易让别有用心的坏人产生联想……  
我听相声习惯趿着拖鞋摇着扇子去剧场,或者洗完澡躺被窝里抠脚丫子瞎乐,我觉得相声这东西肯定触及不到我这个俗人的灵魂,最多只可触及我的身体上的笑筋,而这正好抵御生活中的郁闷,要是太高雅比如看圣经和资本论,会让我更郁闷。看,我就是这么一个俗人。  
可是我的俗是有原因的。昨天早上起床,脑海里还浮掠百度里随处可搜的苍井空童颜巨乳驾临世博的神迹,马上打住,因为俗;下得楼去见我们小区正进行全民健身运动,锣鼓喧天之中见一老太太咧着腥红的大嘴跟一老头眉来眼去,另一老头差点与该老头打起来,我赶紧撤,也俗;去喝茶见电视里正播放BTV鼎力制作的艺术瑰宝《红楼梦》,我一眼就瞥见黛玉香消玉殒前的玉体横陈,那一条粉腿咯,俗;赶紧买份报纸,标题上赫然是某官员包2nai一年的详细费用最后不堪其纠缠找人一刀将其抹了……我就是被这个俗的世界包围着的,但我不会娶苍井空这老婆不会真以为BTV玷污了曹雪芹更不会包2nai且将其杀掉,因为任何人做任何坏事之前都会考虑后果,我胆小,何况还有D和政府这么多年的教育,就更胆小。  
我们普遍都是受了D和政府三十年左右的教育的,我们听郭德纲相声也不过三年,难道三十多年的教育还抵挡不了三年的腐蚀,这就太不自信了。可中国的事情就是这样,总觉得坏人一个眼神就可以把我们勾引到对岸,D和政府把我们教育到老,我们还是容易叛变,其实不是这样的,正如我在晶报论坛里所讲:像我这么一个不着调的人,如果敌人敢欺负我国,我第一个报名参军爱国。你看,连万恶的奥巴马都做不到,小小一个说相声也不至于把我们带到历史的深渊。用我们四川俚语讲就是,在无产阶级专政之下,借龟儿子郭德纲一个马达他都尿不到三尺高的尿。
郭德纲徒弟打人肯定不对,低俗,可本来是一个人和另一个人的PK,到现在成为一群人对一个人的弹压,这就更低俗,这样会让我们活在这个国家很没有安全感,在一个只有安全JU没有安全感的国家生活肯定不舒服,因为我们每个人都是会低俗的,都动过淫邪的念头和说过脏话,但一低俗就招来专政,就被公器缴枪不杀,就不准出版物上架,就见清晨时分一群工商和税务冲进来查账和吊销,到最后,基本上,我们见面除了谈论人民日报和天气预报二报之外(还得以国家气象局为准否则就是造谣),没别的什么可挠痒。
一些人骂郭德纲是因为他嚣张,嚣张是挺讨人烦的,可没有一条法律是嚣张罪,否则下一步我们得发明木讷罪、聪明罪、下贱罪(后一条罪在大明是有的),这样我们就没安全感了。一些人还因为郭德纲长了一副黑社会相,可这先得封杀郭德纲的爹妈而不是他本人(这一条在文革也是有的),长得像黑社会就是罪,连孙红雷也不会有安全感了。另一些人说他盘剥员工,可是我也没见谁取消郭台铭的生产资格和出版资格,各地政府不正夹着阳道欢迎吗,犯了A罪却用B罪来惩戒,这不是文明社会该做的。我得声明,我真心地反对三俗,还可以配合多反一些俗甚至连民俗一块反了都行,我不喜欢郭德纲,我可以觉得他低俗,可我无法解释苍井空出现在世博会上是可以的,郭德纲出现在小剧场就不可以,林黛玉弄出粉腿就不是低俗,相声里调侃一下别人老婆就是低俗,难道外国的和古代的就没有低俗。
在郭德纲这件事上,能说些人话的人并不多,在此认同赵丽华、冯小刚、健翔、龚晓跃、王小山及、胡淑芬其他一小撮人,向他们致敬。但人太少了,特别是知识份子层面的人太少了。我一直觉得中国的知识份子是比说相声的更可疑的,他们一生所持重的不是恒定的标准,而是势利的心机,他们总喜欢打太平拳,见着没危险或可欺的一窝蜂而上,以对方心理受伤害程度为战利品,并互相吹嘘自己文学的手段了得。那个中国人群殴之后的骄傲自豪油然写在正确的脸上,是的,他们不是为了真理而写作,他们是为了正确而写作,他们其实是一家族的,他们的家族几千年来都是复姓:正确。
我跟郭胖子一点都不熟,我也不是为他出头。我只是很好奇,一个说相声的,说了些狂妄之语,就遭致禁止了宪法赋予的出版权利,其一徒打了人,其所有徒竟以自查之名失去工作权利,这符合哪条法律,先前还信誓旦旦的工会又跑到哪条胡同吃红瓤西瓜去了。事实是,郭台铭说那么多人跳楼与富士康管理无关时,你们不愤怒,郭德纲说偷拍不招打此事古难全,你们很愤怒,郭敬明抄袭赢利数千万你们不眼红,郭德纲说段子赚钱你们很眼红,湖北厅官到底是抓扯还是暴打你们不调查,郭德纲徒推还是扯你们一查到底……这样弄下去,我们都没安全感。  
不过是个粗卑的说相声的,不过是些贩夫走卒,虽不高尚,也谈不上祸国殃民,即或有过错也是人民内部矛盾,可国家不是该爱人民吗,有关部门不是该在工作中教育他们而不是用专政手段来做掉他们吗,普天之下莫非皇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这些臣民吃五谷杂粮长大,拉屎撒尿活着,原本就是老天爷交与你善待的一些没品位的大俗人,你得容忍他们,爱他们,疼他们,而不是弄疼他们,姜昆以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号召艺人们“台上演戏,台下做人”,他确实在演戏,他确实一直在做人,做掉人。姜昆的权限是很小的,只能做掉身边人,可如果我们有关部门动辄以做掉某个人来管理,长此以往,说粗话的人没有了,说真话的人也没有了,肚子里藏的全是蝇营狗苟之事,脑子里动的尽是叛乱动荡的念头,这就一点都不好玩了。  
郭徒打了人,款也罚也牢狱也坐了,这些都是按法律来办事的,很好很合理,可说到底,都是爹妈养大的,你揣着将其连锅端掉的心思,一百多号普通人现在失去工作惶惶如丧家之犬,基本搞得跟邪教一样了,不是以爹妈养大的同类情怀来度事,而是以铲除异类的心思来行诡,前人民子弟兵的周广甫心里可安,天天宣传“咱们老百姓,今儿个真高兴”的BTV还好意思说自己誓做邻家贴心小棉袄?人在做,天在看,今天你做掉他,明天他做掉你,且不是因为公义而是因私欲,几千年来如此,大汉做掉大秦,大清做掉大明……大家无论挣多少工分都还是没安全感,无论买了多少套房子还是没安全感。又不能移民,就只好在国内乱来了。
还有些人拿美国世界报的“土围子”说事,是这样的,当境外报纸说对我们不利的话,有关部门会斥之境界反动势力,让我们不得被蛊惑。当这些报纸不心小刊登了有利于有关部门施政的言论,我们就欢欣鼓舞大肆宣传,人民还真的相信。所以我对吾国是很有信心的,这里过去没有现在没有将来肯定也不会有忤逆,这里只有中国的报纸和中国容许转载的报纸,而没有世界的报纸。  
做掉郭德纲及其信徒,从今天起,不上厕所,不吐痰,天天看新闻联播,组织诗朗颂,见范冰冰就跟见张纪中一个感觉,见苍井空如见孙悟空一个模样,这就不低俗吗。其实听听相声打打麻将低俗些才是安全的,这样就不会闹事,才会爱国。  
昨天晚上气氛相当敏感,很多网站和报纸已不许评论此事,很多人劝我不要写这一篇免得引火烧身,但是我总觉得我是爱国和爱同类的,因为徒弟打人就取消了一个公民的出版权是可怕的行为,这句话总结出来就是:我们不是每个人都有机会去侵占公共绿地,但我们肯定每个人都有机会被公器封杀。  
你说,为什么中国人活得没安全感
都是谁在骂小郭子啊?!
那个记者就被打那么几下 胳膊还坏了 然后还总呕吐 真他妈能扯犊子 还能扯得大点吗? 让人分不清是非了都 不好的也能让他们变成好的&&要上我家 我剁了他 还偷拍 操的&&自己犯法还点让别人道歉&&/: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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