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书4章1一5节的背景2:13节的背景

福音小册第06号--真耶稣教会简介-博泰典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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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音小册第06号--真耶稣教会简介
导读:【福音小册第6号】,真耶稣教会简介,真耶稣教会于1917年创设于中华民国的北平,要复兴与使徒时代一样的真教会,兹把我们教会发展的经过,自觉有复兴使徒时代一样的真教会,更正各教会,于同年以「真耶稣教会」之名称广传真理,共负建立真耶稣教会的重任,到处设立教会,合全体教会为一体,到处建设教会,消息断绝而无法明白教会近况,教会遍及各省,教会数在七百处以上,目前真教会已遍设于新加坡、马来西亚、香港、沙巴【福音小册第6号】真耶稣教会简介 历
史真耶稣教会于1917年创设于中华民国的北平,本着圣经的真理,借着神迹奇事和百般的异能,并圣灵的恩赐,已传至世界各地的国家。古时重建圣殿的时候,真神指示:「万军之耶和华说,不是依靠势力,不是依靠才能,乃是依靠我的灵,方成成事。」(撒迦利亚书四章第6节)。我们在此末世,要复兴与使徒时代一样的真教会,也唯有依靠圣灵的能力方能成功。过去一些成就已证明这个事实,所以将来我们更当仰望上面来的能力,以完成主所托付的使命(路加福章二十四章第47~49节;使徒行传一章第8节)。兹把我们教会发展的经过,举出要点如下。愿一切的荣耀、颂赞、权柄、能力都归与爱我们、帮助我们的真神,直到永远。阿们。 一、初期的工人1.张灵生──原名彬:山东潍县人,系长老会的执事。1909年为爱慕圣灵的恩赐,到上海使徒信心会求道,返乡后于同年12月21日得到圣灵。次年到苏洲受浸后,赴北平受贲德新及奎长老按立为长老。他受启示要守安息日,并向贲氏建议,贲氏乃于1917年7月宣布守安息日。2.魏保罗──原名恩波:直隶省容邑人,系伦敦会信徒。曾接受信心会新圣民长老之按手,病得痊愈,而进入信心会。有一天,在北京自宅聚会祷告时受了圣灵,他曾得主启示浸礼的方法。3.张巴拿巴──原名殿举:山东潍县人,系长老会信徒,业农兼卖古董。1912年张灵生到他的乡里传道,殿举悔罪相信,切求灵恩,于3月16日果受灵浸说方言。?魏保罗被圣灵激动,回溯过去所信所传,多未符合圣经,自觉有复兴使徒时代一样的真教会,藉以更正万教之使命,乃自1917年到处传道,更正各教会,于同年以「真耶稣教会」之名称广传真理。1918年张灵生到天津,受魏氏按手,同为真道齐心努力,并协办「万国更正教报」。张巴拿巴先在长老会二年,复由张灵生培植三、四年,于1919年春由魏氏在潍县按立为长老,从此决心献身,共负建立真耶稣教会的重任,奉主差遣到各地传扬末世救恩。 二、传道的经过1.中国大陆:1919年魏氏蒙召归天,张灵生及魏文祥等在华北继续传道。1920年张巴拿巴到湖北、湖南。1923年又到江苏、浙江、福建等省传道,得神同工,有神迹奇事并圣灵的能力随着,到处设立教会。在福建的漳州传道时,有台湾人黄呈聪──长老会信徒等多人接受真道,于1926年3月黄氏等邀请张巴拿巴和郭多马……等来台湾传播真道,设立教会。同年4月,于南京创办为期三个月的神学会。7月召开第三次全体代表大会,通过本会重要教义,并成立总部──总连络机构──于南京。同时发行月刊「圣灵报」。1927年,总部迁移上海。1931年4月,于上海总部召开南北──南方与华北──合一之大会,合全体教会为一体。从此同心一意,分头向各省广传这「一次交付圣徒的真道」(犹大书第3节)。得主同工,神迹大显,信徒日日增加,到处建设教会。自1949年大陆沦陷以来,消息断绝而无法明白教会近况。据1948年南京总会之调查,教会遍及各省,教会数在七百处以上。2.世界各国:1927年真道传至新加坡,目前真教会已遍设于新加坡、马来西亚、香港、沙巴、文莱、印度尼西亚、日本、韩国、印度、泰国、菲律宾、美国、加拿大、萨尔瓦多、阿根廷、巴西、英国、法国、西德、奈及利亚、赖比瑞亚、迦纳、澳洲、纽西兰、俄罗斯……等。3.台湾:1926年移居彰州的台湾人黄呈聪等,带郭多马、张巴拿巴等来台湾传道,于四十天之间设立三处教会。1937年花莲原住民田三多患严重肺病,被医师宣告无望,旋被引导进入真教会相信主耶稣而得痊愈;他是原住民接受真道的第一人,信主后不久被日本刑警查知,与花莲教会信徒三人被捕入监。现在教会遍及各县市;据1995年的统计,平地、山地教会共221处,祈祷所43处,信徒数45,496名,传道者112名。 组
织由教会之原文Ecclesia一词,可了解教会制度的两个背景:一即旧约的Ecclesia(使徒行传七章第38节),在旷野被神领导的会众。其特性是神所统治,表明教会是神政的团体(参看:使徒行传二十章第28节,五章第1~11节)。二即当时希腊社会的民会(议会),也称为Ecclesia。以此词来表明神的教会,就可以知道,教会的治理精神是民主的(参看:马太福音二十章第25~28节;路加福音二十二章第25~26节)。教会外表上的政治形态是非固定性质的,可按照教会的需要及如何表达合乎圣经的管理原则而制定;如初期教会起初是由十二使徒管理一切会务,后来又改变为宣教与治会分开的制度(使徒行传六章第1~6节)。根据圣经的指示,使徒时代各个教会是由长老、执事管理,而各个教会之间,都有密切的交通。我们教会的组织,乃力求符合圣经的原则与形态。兹把在台湾的现行组织略述如下: 一、各地教会的组织1.组织各地教有二种圣职人员,就是长老和执事(参看:腓利比书一章第1节;使徒行传十四章第23节)。教会的工作分为三股:即教务、总务、财务;原则上由长老、执事分掌,并指导会众各尽其能协助之。教务股又设有宗教教育系,负责主持儿童及青年的宗教教育。2.长老、执事的资格长老、执事的资格,在圣经已有详细的指示(提摩太前书三章第1~13节;提多书一章第5~9节),其内容可归纳为如下三条,如使徒在第一次立职之时所提出的。a.圣灵充满──(使徒行传六章第3节;参看:提摩太前书三章第13节;提多书一章第9节;使徒行传六章第19节)。b.智慧充足──(使徒行传六章第3节;提摩太前书三章第4~12节;提多书一章第9节)。 c.有好名声──(使徒行传六章第3节;提摩太前书二章第2~11节;提多书一章第6~8节)。3.职责长老的职责是:牧养群羊、管理教会、引人归主(彼得前书五章第1~4节;使徒行传二十章第28节;提摩太前书五章第17节、三章第5节)。执事起初虽分担一些较属事务的工作,但也须在真道上有美好的造就(提摩太前书三章第9~13节;使徒行传六章第1~6节)。他们若得了恩赐,可直接担任传道的工作,如司提反、腓利,后来都当传道者(使徒行传六章第8~10节,二章第5~13、26~40节,二十一章第8节)。4.按立长老、执事的按立必须慎重,不凭人意,不重外貌,须要备有上列资格的三大条件,而由区传道者与区负责人开会推荐,总会负责人及传道者联席会审定后,再经该教会同意始可按立(参看:使徒行传六章第1~6节,十四章第23节;提多书一章第4节;提摩太前书三章第10节)。女执事的选立也是同样。本教会不按立女长老(参看:罗马书十六章第1节;提摩太前书三章第11节)。 二、教会彼此间的联结散居在各处的教会,同为耶稣的身体,所以要在主里彼此扶助,密切连络(哥林多前书十二章第12~27节;以弗所书二章第18~22节)。以使徒时代为例,我们可以看出如下的情形:1.各地教会之间都有亲密的交通(歌罗西书四章第15~16节;罗马书十六章第1~16、21~24节)。2.各教区有联络中心──为推行圣工计,使徒们划分教区(哥林多后书十章第13~16节;加拉太书二章第8~9节);教区间也行过经济之互助(使徒行传十一章第27~30节;罗马书十五章第25~27节;哥林多前书十六章第1~3节)。当时,犹太教区的联络中心是在耶路撒冷(使徒行传十三章第1~3节;十四章第26~28节;十五章第30~35节)。3.各教区间有总联络中心──当初使徒多人集居在耶路撒冷,所以该地就形成了全体教会的总联络中心(使徒行传十五章第1~4、22~34节;十八章第20~22节;加拉太书二章第1~10节)。 ◎参酌使徒时代的办法,为联络世界各国教会,积极推行世界传道,我们每四年召开一次各国教会代表大会,并设立国际联合总会办事处于美国。我们的教会在台湾的现行组织的大纲(如下图表)如下说明:a.信徒代表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商议教会兴革事宜,或制定、修改教义、规章等,及有关全体教会的问题。b.总会置21名负责人。由代表大会就全体长执中选出,执行代表大会所交办一切会议。再由负责人会选出七名常务负责人,常驻总会,办理负责人会交办一切会务。总会置总负责一名,由二十一名负责人就七名常务负责人中选出,对外代表本会,对内监督、联络一切事工。(总会负责人任期为三年,连选得连任。)c.为会务的联络与福音的宣扬,台湾划分为七个教区,各教区置区负责一名,协助总会计划、推行,并联络该教区一切会务。d.本教会传道者照各地教会之需要,斟酌传道者各人所得的恩赐,由总会差派到各地教会担任牧会及开拓的工作。 三、治理教会的精神1.主耶稣:「外邦人有君王为主治理他们,有大臣操权管束他们,只是在你们中间不可这样。你们中间谁愿为大,就必作你们的用人。」(马太福音二十章第25~26节)。教会是神的家(提摩太前书三章第15节),不可以「治国」的精神(以权)来治理,只可以「治家」的精神(以爱)来管理(哥林多后书十二章第14~15节)。2.神家的家长是主耶稣,k是唯一的元首,别人不可以代替,因k活着,且与教会同在(歌罗西书一章第18节;以弗所书四章第15节;马太福音二十八章第20节;使徒行传十八章第9~10节;罗马书十四章第4节)。3.信徒都是弟兄姊妹,耶路撒冷的使徒也自称为弟兄,不应有阶级的错误观念(马太福音二十三章第8~11节;彼得后书三章第15节;使徒行传十五章第23节)。4.长老、执事、传道者,不是为要操权、辖制信徒而立,乃为服事信徒,为作群羊的榜样而设的(彼得前书五章第1~3节;哥林多后书四章第5节)。5.年长者对待年幼的,要如同待自己的儿女(提摩太前书一章第2节;提摩太后书一章第2节)、年幼的要尊重年老的人如同尊重父亲(腓利比书二章第22节;提摩太前书五章第1~2节)。6.总会不是总教会,是一个各地教会的联络中心。总会负责人不是为操权、辖管,乃是为联络、协助、指导、造就各地教会及各位同工而设的(参看:哥林多后书一章第24节;十一章第28~29节;使徒行传十六章第4~5节;提摩太前书三章第14~15节)。 四、教会的财政及其它1.各地教会的什一奉献、感恩奉献,均归各地教会财务股管理。因传道者的生活费及各项统筹性之圣工等统由总会支付,故各地教会应尽量按预算汇集总会。总会除开支经常费之外,需要时得支付援助国外之教会。2.为办理全省教会慈善事业及改进原住民信徒之生活,如指导农业、卫生、教授缝纫等,设有「救济委员会」。3.为审查本会所有刊物之稿件,设有「编审委员会」。4.为推行文字传道,设有「文宣处」;现有定期的月刊「圣灵月刊」、「青年团契」及「宗教教育」。5.为强化培植传道人才,设有神学院,院址在台中。学生修完所定课程及教会实际工作及格者,由总会按立为传道者(本教会没有牧师职制)。 信
仰我们的信仰,与对圣经忠实的教派,可说相同点较相异点多。例如:承认「圣经都是神所默示的」(提摩太后书三章第16节;彼得后书一章第21节);是基督徒信仰的依据,与生活的指南(提摩太后书三章第15节;哥林多前书四章第6节;诗篇一百一十九篇第105节)。相信创造天地万物的独一主宰,掌管人的生死祸福(塞缪尔记上二章第6~7节);k是无所不能(马太福音十九章第26节)、无所不知(约翰壹书三章第20节)、无所不在(杰里迈亚书二十三章第24节)、完全圣洁(利未记十一章第44节)、行事公义(诗篇一百四十五篇第17节)、慈爱诚实的真神(出埃及记三十四章第6节;申命记三十二章第4节)。k为拯救人类,曾于一千九百多年前差遣独生子耶稣降生世间。主耶稣是童女马利亚,由圣灵怀孕生的(马太福音一章第18~25节;路加福音二章第8~11节),k约于三十岁开始传道(路加福音三章第23节)。后来,照圣经所记,为我们的罪死在十字架,而且被埋葬了;但照k的预言,于第三天复活,以后被接进入天堂。现在要救赎一切相信的人(哥林多前书十五章第1~8节;约翰福音三章第16节;彼得前书三章第22节),将来还要由天降临,审判天下万民(使徒行传十七章第30~31节;马太福音二十五章第31~46节)。k完全圣洁,没有原罪与本罪(哥林多后书五章第21节;约翰壹书三章第5节)。k原与父神为一(约翰福音十章第30节),是首先的,是末后的(启示录一章第17节;二十二章第13节),是真神本体的真像,是真神本身。这些基要信仰,与多数教派都是一致的(希伯来书一章第2~3节;以赛亚书九章第6节;罗马书九章第5节;约翰壹书五章20节)。但我们教会的信仰,不尽与一般教会相同。其中有几项在于得救的事上甚为重要,而被一般的教会所忽略,或与他们见解不同的。兹很简略的把我们的信仰之一部分,谨述如下: 一、浸礼我们的得救,是本乎恩,因着信,不是出于行为(以弗所书二章第8~9节)。主的恩典是要拯救一切相信的人(约翰福音三章第16节),但是脑子上的信不是完全的信。信是随着服与从,信而不服,服而不从,均不能谓之真信,如经上说:「身体没有灵魂是死的,信心没有行为也是死的。」(雅各布书二章第26节)。因此真的主之门徒,必须遵行一切的吩咐(马太福音二十八章第20节;约翰福音八章第31节)。我们所以重视浸礼,乃因主曾命令门徒施行(马太福音二十八章第29;马可福音十六章第16节),而且应许要借着浸礼赐予极大的恩典。例如使因信领受浸礼的人,得以「罪身灭绝」(罗马书六章第3~7节)、「罪得赦」(使徒行传二章第38节;二十二章第16节)、「得救称义」(马可福音十六章第16节;彼得前书三章第20~21节)、「归入基督」(加拉太书三章第27节;罗马书六章第3节)、「成为神子」(加拉太书四章第4~5节;马太福音三章第16~17节)、「得进神国」(约翰福音三章第5节;提多书三章第5节)。可见,浸礼不是「形式」,也不仅是一种悔改或入信的「表明」。浸礼的方法据圣经的记载是:奉耶稣基督的名(使徒行传二章第38节;八章第16节;十章第48节;十九章第5节)。主吩咐奉「父、子、圣灵的名施浸」(马太福音二十八章第19节)、此处的「名」在原文是单数,暗示不是三位;而「耶稣」此名是子的名,也是父的名(约翰福音十七章第6、11~12、26节),k与父原为一(约翰福音十章第30节)。圣灵就是神的灵,也是耶稣的灵(罗马书八章第9节;约翰壹书三章第24节),所以父、子、圣灵的名是同一个,就是「耶稣」。使徒已经得启示明白此道,故他们没有奉「父、子、圣灵的名」为人施浸,也不是奉人的名施行(哥林多前书一章第13~17节),因惟靠主圣名,罪始能得赦(使徒行传十章第43节;四章第12节)。受浸者要全身浸入活水里,因主之受浸(马可福音十章第9~10节),门徒的施浸,均是如此(使徒行传八章第36~39节;参看:约翰福音三章第23节;撒迦利亚书十三章第1节)。受浸时,面要向下,乃为效法主死的形状(罗马书六章第5节;约翰福音十九章第13节)。施行者必须是已蒙主血救赎,且受了圣灵差遣之人。因他要奉主名执行赦罪之权(民数记十九章第18节;罗马书十章第15节;路加福音四章第18~19节;约翰福音二十章第21~22节)。受浸者要具备的条件是:纯正的信心(马可福音十六章第16节;使徒行传八章第36~37节;十六章第31~43节),和切实的悔改(使徒行传二章第38节;参看:路加福音三章第7~14节;马太福音三章第6节)。浸礼只可领受一次,但所受的浸若不合乎经训,当再受浸一次(以弗所书四章第5节;使徒行传十九章第1~7节)。受浸后,要如主从死里复活一样,有新生的样式,过着圣洁的生活,不可再去犯罪(罗马书六章第3~4节;希伯来书十章第26~29节;六章第4~8节)。我们的教会对父母已信主的婴孩,是给与施浸的,因婴孩生下来就有原罪(诗篇五十一篇第5节;罗马书五章第13~14节)。他们虽然不会信,但主的恩典却因着父母之信而发生功效。例如以色列人的男孩,生下来第八天就要受割礼;这事在孩子虽毫无知识,神却藉父母对真神之履约而赐恩给孩子,将他们分别为圣(创世记十七章第9~14节)。圣经记载「全家受浸」的事,婴孩当不能例外(使徒行传十六章第15、32~34节)。神的恩典是普及于小孩的(诗篇一百一十五篇第13节;使徒行传二章38~39节)。要紧的是婴孩受浸之后,父母当尽教导之责,使他长大后,会认识主、跟从主、服事主(以弗所书六章第4节;箴言二十二章第6节;申命包含总结汇报、出国留学、行业论文、旅游景点、教学研究、外语学习、农林牧渔、经管营销、自然科学、计划方案以及福音小册第06号--真耶稣教会简介等内容。本文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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