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撞人被告律师上法庭保险公司让我找律师我该找么

我帮老板开车我是正常行驶撞人了,车没保险、谁来承担,我该怎么办 - 相关问题 - 110网法律咨询
请律师回答、谢谢
我开车正常行驶,对方的车越线撞到我的车上遭成对方3人住院,我承担责任吗,
我开车正常行驶一个行人突然从路边跑到路上来我来不急刹车撞了他这样的责任怎么划分?我车是全险现在人在医院住院腿部骨折,现在我没有钱拿医药费,我可不可以不拿医药费等他出院让法院判?
我开车正常行驶,被一辆高速行驶的摩托车三轮追尾,摩托车驾驶员受伤住院。这样的问题我该怎么解决?求助!!
10月2号;我在正常行驶的情况下;有一个人摩托车醉酒;撞到我的机动车上撞死了!我家是农村的;这种情况下,我应该承担多少责任?
你好,开车不小心撞到人,被撞者还在急救,可能会死亡,我是正常行驶,但是公安局判全责,那么如果我赔钱,还可能判刑么?
我正常行驶变型拖拉机与对方酒驾摩托车相撞驾驶员受伤交警应该怎么处理?
老板叫我开车和他1起去别人家做事我车被盗了,该怎么办
我在10,29日早晨上班正常由北向南骑车行驶被突然停车送孩子上学的开车门车门将我打倒从自行车上摔下,当时疼痛难以忍受下来的中学生问了1下就走了,开车驾驶员径直开车走了后我报警,因为我看到车号了,3小时
给老板送货,车是我的,老板开车碰了人,我该怎么办,车还扣着,1家人靠我养活,帮我出个主意,谢谢
自己在正常行驶后面的车酒驾追尾造成他的死亡谁承担责任开车撞人伤者需要做手术,手术费数额较大商业险可以给垫付吗 - 相关问题 - 110网法律咨询
开车撞伤一个50左右的中年人,伤者是膝盖部位四条韧带断裂,需要做修复手术,手术费数额较大,差不多得8、9万,保险公司的第三者商业险可以给垫付手术费吗?交警已经开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判我全责,现在我的车被扣在交警队里,交警说必须让我把车辆违章记录全部消掉才能放车,请问法律条文中有这样的规定吗?
我开车撞到人,在没判清楚责任前,我是否需要为伤者垫付医药费,我有买全保的
伤者出院要求赔偿,交通事故责任书还没出来,伤者医疗清单以及伤鉴定也没有如何处理,且来机动车主家打人如何赔偿数额?
交通事故对方全责,需要二次手术,法院一审我还用提吗,是不是等实际发生后再直接起诉就可以了
学生在校擦玻璃坠楼,住院手术费医药费学校是否需要全额垫付
怀孕4个月了,由于跟男友感情问题不要了,男方应承担什么责任和义务,如果不承担,我需要通过什么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如果签署协议受法律保护吗? 如果对方承担打胎费用,我要求要签一份术后风险协议可以得到法律支持吗?
我朋友开车不小心撞了人,已垫付了3万元医药费,现在对方要做股骨颈骨折手术要付8万,要朋友全额付,不付他们就上门闹,该怎么办?如果报警,公安机关会处理吗?
我的孩子先心病 没有来得及买医保 需要做手术
现在可以买到什么商业保险或者其他保险等做手术报销1部分吗
开小轿车撞到人,伤者要做开颅手术,事后我要怎么处理,要怎么赔偿,我的车子是全保的。
在交通事故中,伤者需在一年后进行拆钉手术,请问能在拆钉手术结束后,一起处理赔偿吗?谢谢
我家车与一摩托车相撞,判我全责,本人在伤者治疗过程中垫付了全部医疗费,但是医院的发票现在都在伤者手上,现在他突然说自己要走工伤保险,票不给我,我这边的车险就报不了,请问我可以主张其返还我已经垫付的费用吗酒后驾驶撞死人 交强险范围内保险公司应赔偿人身损失- 孙心远律师 - 110法律咨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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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驾驶撞死人 交强险范围内保险公司应赔偿人身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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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交通事故索赔及保险理赔、索赔案件中,保险公司往往都对酒驾导致的损失不予赔偿,由于很多当事人对此不是很了解,再加上保险公司对酒驾导致的损失不予赔偿的作风和说法,导致在很多车主及驾驶员中造成这样一个错觉;“保险公司对酒驾导致的损失是不予赔偿的。”对此,为很好的维护广大交通事故受害者的合法权益,为纠正这一民间流传之错误认识,笔者觉得非常有必要把自己的一些认识及相关规定进行总结,写出来以供大家参考。那对酒驾导致的损失,保险公司究竟是否应该赔偿呢?这得看是什么险种,是什么损失。&&&&一、在“交强险”范围内,对酒驾导致的损失,保险公司究竟是否应该赔偿呢?&&&&国务院颁发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2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第一款就提到了驾驶人醉酒的,而这一款往往就成了保险公司拒赔的理由、借口、救命稻草,因为除此之外,保险公司找不到拒赔的说法,但当我们细细读完整条规定之后,会发现条例规定并不象保险公司所说一样,条例只规定:“在规定的3种情形下,保险公司要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而后有权向致害人追偿。”这一规定体现的是保险公司垫付的义务,但保险公司往往把这一义务性的规定包装成他们拒赔的托词;条例最后一句还规定:“在规定的3种情形下,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很明确的规定,保险公司免责的仅是财产损失。换言之,就算是在规定的3种情形下,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人身损害的,保险公司应该赔偿,毕竟交强险不同于商业保险,交强险不是为了保障被保险人的利益,而是为了保护受害第三者的利益,我们不能因为被保险人或肇事司机的过错来对抗对第三者的合法权益,各地法院已有的持支持观点的判例也很很好的证明了这一点。&&&&所以,在“交强险”范围内,对酒驾导致的损失,如果驾驶人达到了醉酒的程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对人身损害的,保险公司应该赔偿。当然,如果达不到醉酒的程度,保险公司都得赔偿,因为酒后驾驶和醉酒驾驶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日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第三人人身损害,当事人请求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二)醉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后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的规定,正式的明确了保险公司的赔偿责任,也印证了笔者的观点。&&&&二、在“商业险”范围内,对酒驾导致的损失,保险公司究竟是否应该赔偿呢?&&&&在“商业险”范围内,对酒驾导致的损失,保险公司拒赔的理由只有一个,那就是“他们内部、单方制定的保险条款有规定,酒后驾驶不赔。”这时保险公司内部、单方制定的保险条款似乎有了等同于国家法律法规效力的感觉,可事实真是这样吗?&&&&《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七条规定:“订立保险合同,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的,保险人向投保人提供的投保单应当附格式条款,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合同的内容。&&&&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从以上规定不难看出,保险公司内部、单方制定的保险条款要产生效力,也就是说要成为保险公司拒赔的理由的话,保险公司必须尽到以上规定的义务,在投保人投保,也就是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否则就算其条款上有这样拒赔那样拒绝的规定,最后都不能成保险公司拒赔的法定理由,其都必须得依法赔偿,当然,如果保险公司确实尽到了以上规定中义务的话,其免责条款是能成为拒赔理由的。&&&&所以,在“商业险”范围内,对酒驾导致的损失,保险公司究竟是否应该赔偿,关键看保险公司是否在投保人投保就其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对投保人作了提示或明确说明,提示或明确说明的,不赔,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应赔。&&&&而在具体的诉讼中,裁判机构(法院和仲裁委)考察保险公司是否尽到此义务的,主要看保险公司是否能提供投保人亲自签名的投保单存根栏,上面有一特别提示部分“投保人声明:保险人已将投保险种对应的保险条款(包括责任免除部分)向本人作了明确说明,本人已充分理解;上述所填写的内容均属实,同意以此投保单作为订立保险合同的依据。投保人签名/盖章:年月日”如果此签名盖章部分为投保人亲自签名的话,裁判机构将视为保险公司尽到了以上规定之义务,这种情况下,投保人作为原告或申请人将难以胜诉,即算是你在投保时根本没看到什么保险条款,好多保险公司业务员在此栏代投保人签字而败诉的案例不在少数,因此,提醒广大投保人,在投保时一定要看清楚保险公司的保险条款,慎重选择,慎重签字,能不签尽量不签。&&&&日出台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第三人人身损害,当事人请求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二)醉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后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的规定以正式法律的形式印证了本站首席律师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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