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的谎言,让我看清了不少社会的黑暗,也让我知道该怎么处理!&#美国十次撸啊 655333;

请认真有经验的朋友帮忙处理下这个问题.关于妹妹早恋的办法.认真的_百度知道
请认真有经验的朋友帮忙处理下这个问题.关于妹妹早恋的办法.认真的
1.为人处世都不一样了;家里坚决不同意.有车有房.因为我深深的知道一个女孩进入社会早的危害.心态也好.她是大学毕业的.他们怎么能知道生活是多么的现实与无奈.有什么有效的办法.在这里谢谢大家明智的办法.出来后一样比多数初中文化明白事理的多.跟一个小地痞在一起过一辈子.哎.而且还同居了. 我老丈人家说她听我的 只有我可以管住他.我媳妇跟她妹杂就差距那么大.首先她是我小姨子.他的妹妹初中没上完就不上了.
事情是这样发生的.
大家说说怎么办.她的家人管不了她.因为年龄离结婚的法定年龄差距很大,电话没收.最起码思想成熟了.
当时我跟我媳妇还没结婚的时候.生活很幸福也很平静.顺变看住.也拘禁过一些老板.或让来我们省继续上学.19岁就开了7家带 小 J的美容店.前几天我媳妇回家听老丈人说我媳妇的妹妹领了个对象回来.毕竟以后还要见面,也就是我小姨子&#47.我们一起做正当的生意奔小康.现在的家教育真成问题.给小孩他家人厉害关系说清楚.虽然她年龄小但是我处理这件事情也不可以太卤莽.我不想在让我身边的亲人学坏.因为.一个环境可以改变一个人.我当时坚决反对.所以我见识过社会最黑暗的一面.哎.而我不会看着她走进深渊.进社会也很早.她们必须分开.她太小 才十几岁.上一代的管理方式.2!首先很感谢大家能看到这个帖子.判了.就认识我了现在的老婆.我们都变的很和谐.就好象变了一个人一样,那时候去他家也不是很熟.哪怕上大学不学习都可以.热恋中的男女很难分开.我老丈人就是那种很普通老实的人!我以前也很坏.也有朋友说把我妹妹弄走.也有人说 以说服教育为主.毕竟她现在小不理解我的苦衷.最后还出了事.直到22岁时我真的学好了,但是我不这样认为.上一代的父母很少有管儿女私事的.但是我不知道尺寸如何拿捏.领的对象就是小地痞.老老实实给她找个工作.
在这里谢谢有高智慧的人.看住.她长大会明白的.晕死.你说她要20岁了还有情可原.在把我我妹妹骗跑了 给他腿卸了.而且可以适度的拿捏大家好.也有朋友说带几个人开车过去把那小孩弄一弄了
提问者采纳
咱俩很像. 之后家里坚决逼迫我去上学。所以,绝大多数的女人往往会沉浸在这种谎言之中,由于现在处于和平年代。能做的自己就全部都去做,还有那些虚伪的海誓山盟,有必要时甚至可以写点血书。然后再想想,那么你也肯定忽悠过小姑娘吧,绝对不让你明天还能出家门。其实。因此。没有出英雄的机会,就威风了,以为整天打架不学好就是男人了,感觉自己很威风,自己无法尽一点能力的时候,只有自己明白这里面都是一些多么肮脏的事情。唯一的方法,这种事没法。看你写的这些就可以体会到你确实曾经不是什么好东西。所以,我是05年18岁的时候带小姐干过J店!她不会去听你的,不过没你多。每个人都想尽办法的去算计对方。她也不会去听你说这些废话?很不现实。古代江湖侠客是英雄。这种类似男人的谎言是无懈可击的。无论结局如何,结果去年大学毕业了,这辈子值了,现在就黑社会成英雄了,我那时候只有4个,到这个时候。尽力就好!我也有妹妹。有丝毫希望也要去尝试。你也尽心了。你既然在外面呆过。但是。也进去过,往往越担心、给朋友使个眼色朋友就心领神会的去说那些让她们感兴趣的 血腥场景 致使她们崇拜自己.,自己可以做。这些都是可以理解的,很多女人对自己死心塌地,即使你不会对她有一丝的伤害,警察做不了的事情。别人怎么劝都是没用的,害怕她们遇到像我一样或者比我更高明的骗子去伤害她们。曾经感觉自己很厉害.不过没你长。自吹自擂,感觉自己很强大,所有正常的女性都在骨子里会喜欢有血性的男人,面对她们。以各种谎言和手段来让对方相信自己是真心的,我知道自己曾经欺骗过多少人!人生在外首先。明白这些。看清这些事情,我很理解你,就英雄了。现在也老老实实工作.不过,我不介意? 基本是无懈可击的手段,只能让她从内心抵触这些,或者找朋友帮忙自己再来个英雄救美,你就不行,有血性,再唾骂那些流氓不知好歹,说让你今天进医院。内心也不会受到谴责,没经历过那些黑暗的人永远不知道社会有多黑暗,因此,感觉自己很没用。再进行下一步,很无助。然而,当他们发现的时候一切都已经晚了,却觉得自己很懦弱,良家妇女都心甘情愿的自己去坐台养你。说一下自己的崇高理想。他们认为出来混的就讲义气,就厉害了,有可能让她死心塌地的做好孩子吗,只有感叹和惊讶的份儿。如果最后她还是这样。我每次看到她心里对某男人有想法的时候。自古美女爱英雄,我也和你一样想到的是那些黑暗的社会和肮脏的交易。因此,说你不行,越是明白这些事情的人,然而。我只能说,你给的分太少了。能有一个有心保护自己的人。我怕自己重视的人会被其他人欺骗。认为自己为你所做的一切都是值得的。不过说实话,她们往往误解了英雄的含义,很落魄?你是否可以清晰的回忆起你当初是用什么样的方式和手段以及语言去欺骗她们的呢,把小姑娘都迷的神魂颠倒以为你就是她的白马王子和共度一生的知心爱人的时候,忽悠着忽悠,你回忆一下这些。所以。自己就有面子了
提问者评价
谢谢理解.很感谢nicesmile1987的意见我也采纳了.这里真心的感谢你们打字的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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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2条回答
首先我觉得强行分开是最不明智的做法,可以排除,十几岁的小孩逆反心理最强你不那样还好,越是不让干什么越去做,恩。。。。就来个表面上支持实际反对的做法好了,与其他们被逼的偷偷摸摸做什么你们都不知道,还不如就先承认了,让你那个妹妹带他男朋友来家里你们和他好好谈谈,先是就问他对你妹妹是不是真心的之类的,问这些其实是做给你妹妹看的,再就说既然他们现在也在一起了,不过年纪还是小了点,要想以后能在一起要先有本事能养活自己,现在的社会没文化是吃不开的,不能像老一辈的那早早结婚了就稀里糊涂混日子,初中毕业的文化水平那在社会上就是干苦力的,再拿你和你老婆为例子,然后说要想像你们一样过上好日子就要先学文化,趁机就说一下让你妹继续去读书的事,当然这个事情你事先要张罗好,如果那...
像你所说的那个男的不过一地痞,想必他对你妹妹也并不是什么真心,你要帮助你妹妹认清他的真面目才可以,要让你妹妹自己发现他并不是心目中的白马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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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黑暗的公正&社会的悲哀
黑暗的公正 社会的悲哀
若干年前看过一个美国电视连续剧,片名黑暗的公正,讲诉一个法官,在法庭上屡屡遇到罪孽深重的罪犯,但迫于迂腐虚伪的法律条文,不得不将其宣判为无罪,之后法官化身独行侠,将这些社会渣滓逐一铲除。
  时至今日,我才明白,原来黑暗的公正不是美国的故事。
  自古有人命关天的说法,无论历代法律还是各家宗教,都将杀人列为最严重的罪行。
  刘邦率领大军攻入关中,与关中父老约法三章:“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因此受到人民的欢迎,天下归心。历代新皇帝登基往往会大赦天下,但是两类罪犯不赦,一是杀人犯,一是谋逆造反,将杀人与谋反并列,可见其重视程度。
  但时至今日,杀人者死已是遥远的传说。数据显示,我国每年故意杀人案大约七万起左右,而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只有一千多人,绝大多数杀人犯只需坐几年牢就可继续逍遥,杀人不再偿命。
  许多专家摇唇鼓舌,声称这是法制的进步,与世界主流文明接轨,美其名曰少杀慎杀,实则成了该杀不杀,成为各级法院指导原则,令人不解。
  死刑名存实亡,大多故意杀人犯,以死缓代替,那么死缓是什么呢,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可有过哪怕一个死缓犯,两年后被执行的吗?肯定地说,没有。
  国内没有其他国家的终身监禁,没有数百年刑期。
  死缓=无期=有期徒刑=减刑提前释放
有钱的=两年后保外就医,大多数死缓犯会在10年内释放出狱,部分人会在5年内办理保外就医,当然是否有病就天知地知了。
  所以民间有句谚语,死缓就是三年刑。而这几年刑期过后,案犯依旧年轻体壮,依旧可以危害社会,数据表明,刑满释放犯再次作案率高达87%以上。
举例明之:
  上海“女友杀手”谋杀三任女友
  日凌晨2时许,时年54岁的林夏富在其弟弟的陪同下,向黄浦区公安分局投案自首,称把同居女友杀了。警方当日在林夏富借住处的床上,发现一具身穿黑色短袖衬衫、灰黑两色三角裤的女尸。经法医尸检鉴定,死者汪某系生前被他人扼压颈部致机械性窒息而死亡。
  该案调查期间检方发现林夏富此前曾有两次谋杀女友的前科。
  1983年9月,因对同居女友行凶致其死亡被法院以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1987年11月保外就医。
  1995年6月,其再次因杀害同居女友(未遂)被以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连同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6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2006年8月刑满释放。&
(据《东方早报》)
  楼主知道这个话题没几个人感兴趣,一般会成为石头贴一沉到底,网友们低俗点的忙着研究明星的裤裆或吃喝玩乐,不愿给这阴暗的信息败了兴致,高雅点的忙着研究经济走向军国大事,一副领导开会别拿小事烦我的样子。
  王朔说过:说中国人是猪,感情上不能接受,可他妈的很多事一直都在验证中国人是猪这一事实。不侵犯到自己的利益,就光知道埋头赚钱,谁死都和自己个儿没关系。一旦伤害到自己了,马上就惨叫,叫得简直哭天抢地,然后一个大白馒头扔过去,立马又焉了,别人喊的时候,丫依然埋头吃喝!
  所以还是希望大家顶一下,如果你不是王朔口中的猪的话。
  下边是一些案例,楼主很愤怒,真希望自己也能化身大侠,将这些渣滓和包庇它们的法官一个个捏死。
少女头天上班遭奸杀,凶徒手握两条人命免死。
  时间: 9:23:07
  农村姑娘小花(化名)从老家淮北来到萧县一家小吃铺打工,因为长得清秀恬静,上班第一天就被前来就餐的色狼王治侵袭,小花奋力反抗,被残忍杀害。案发后,警方将王治抓获,谁料在拘留期间,王治竟然逃脱,直到8年后,才在一起盗窃案中意外落网。日前,省高院做出终审判决,判处王治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女孩上班首日遇害
  小花来自淮北市杜集区朔里镇农村,小姑娘长得清秀恬静,日,经朋友介绍,小花来到萧县县城的纵家小吃铺当服务员。当晚,小花开始正式上班,小吃铺来了两个二十几岁的小伙子,一个叫王治,一个叫孙峰(已判刑)。席间,孙峰和老板出去小解,等到他们回来后,发现小花和王治不见了。孙峰说去找人,老板等了很久也不见人,感觉不对劲,赶紧出去找,结果在小吃铺斜对面一条小巷子内的一处破房子里,发现了小花的尸体。
  警方很快锁定犯罪嫌疑人王治和孙峰,并将王治缉拿归案。然而在拘留期间,王治却侥幸逃走,从此仿佛人间蒸发。
  疑犯8年后盗窃落网 8年前惨案真相大白
  王治被抓获后,交代了杀害小花的经过。
日当晚,他与朋友去萧县的小吃铺吃饭,看见新来的小花年轻貌美,在老板和孙峰出去小解后,他就用刀挟持着小花,过了马路,来到对面小巷的一处破房子里。小花非常害怕,惨遭这个恶魔凌辱。就在这时,孙峰找来,也要对小花施暴,遭到小花强烈反抗。王治就丧心病狂地拿起一块砖头砸死小花,此时,恰巧附近的路上有警车经过,二人仓惶逃跑。
  王治落网后,还交代了一起故意伤害罪。
日下午,其伙同他人,帮萧县赵庄镇前任村的任某(已判刑)报复本村村民任某某,任某某被打伤,送往医院治疗后,于同年2月11日因抢救无效死亡。
  嫌犯被判死缓
宿州市中院经过审理后,认定了王治的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和盗窃罪,合并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强掳漂亮女邻居奸杀分尸 凶手一审判死缓
   10:15:41  南方都市报 
  酒后见到年轻漂亮的女邻居从自家门口经过,从门后将其拖进房间勒晕后强奸,之后分尸。广西青年何石德昨天上午被广州中院一审以强奸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宣判后,何石德当庭表示不上诉。判决书显示,法院判何石德免死,是由于被告人归案后认罪态度好,有悔罪表现,可对其酌情从轻处罚。
  本案受害人蔡某和凶手何石德都租住在广州市白云区黄石街江夏村一栋楼里。日傍晚6点多钟,23岁的阳山姑娘蔡某跟男朋友买菜回来走到自家楼下,边接电话边上楼,酒后从外面回来的何石德在楼梯上看见了独自上楼的蔡某,很想和蔡某发生性关系,于是何石德快走几步抢先上楼,伺机下手。蔡某走到四楼楼梯口时,何石德突然从自己住的404房伸出双手把蔡某拉进房里,蔡某惊惶之下拼命挣扎,何石德用鞋带勒蔡某的脖子,直到蔡某不再惊叫挣扎,将其抱上床强奸。发泄完后,何石德发现蔡某已经停止了呼吸,便把蔡某肢解后丢弃。
奸杀女生因其认罪态度好改判死缓(组图) 08:57:38 来源: 东北网
  抢劫、强奸、残忍杀害高中女生 贵州杀人犯免死引争议
  日前,在贵州引起广泛关注的高三女生王兰(化名)被抢劫、强奸杀害案,在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贵州高院认定了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定的抢劫罪、强奸罪和故意杀人罪全部事实后,以“考虑到上诉人崔英杰能坦白其罪行,认罪态度好”为由,改判一审获死刑的崔英杰为“死缓”。此判决在当地引起轩然大波。
  当地人强烈要求判罪犯死刑
  日前,在贵州引起广泛关注的高三女生王兰(化名)被抢劫、强奸杀害案,在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贵州高院认定了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定的抢劫罪、强奸罪和故意杀人罪全部事实后,以“考虑到上诉人崔英杰能坦白其罪行,认罪态度好”为由,改判一审获死刑的崔英杰为“死缓”。此判决在当地引起轩然大波。
  《贵州都市报》在王兰被害之初的报道
据被害人王兰的嫂子张女士介绍,罪犯崔英杰生于日,案发时马上就要过19岁生日。他的母亲是云马厂医院护士,父亲是厂里的工人。崔英杰中专毕业后,待业在家。宋金宁生于日,初中文化,没有职业。宋金宁父母离异,父亲在监狱服刑,母亲马丽红是云马厂的工人。刘鹰律师说:“目前这个判决结果,肯定让人怀疑这两家有背景。事实上,我正在替王兰家代理民事赔偿案,这个案子的阻力也特别大。不知何故,安顺市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均认为立案理由充分,但到现在还没有结果。如果这样一起极度恶性的刑事案上诉后,就以‘认罪态度好’而改判,老百姓势必对法律的公正产生怀疑。
猥亵杀害12岁花季少女 东北小伙一审被判死缓(转载)
  为了寻求“性刺激”,一东北小伙采取持刀威胁的手段,将一名从公厕出来的小姑娘强制挟持至其住处进行猥亵,后由于担心事情败露,其用绳子将小姑娘勒死。4月22日上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了潘欣佳故意杀人、猥亵儿童一案,法院一审数罪并罚判处潘欣佳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潘欣佳今年24岁,黑龙江伊春市人,初中文化,农民。法院经审理查明,潘欣佳为寻求性刺激,于日晚12点左右,在大兴区西红门镇某村一家旧货市场生活区的厕所附近,采用持刀威胁的方法,将小丽(化名)挟持至其住处,强制对小丽进行猥亵,后潘欣佳为灭口,用绳子猛勒小丽的颈部,致小丽机械性窒息死亡,后潘欣佳将小丽的尸体藏匿于其住处床下。潘欣佳作案后于当日被抓获归案。
男子强奸女学生不成 割喉奸尸被判死缓
08:45:32 来源: 茂名日报 
  茂名日报8月30日报道
为了满足自己一时萌发的念头,在强奸不成的情况下竟对未成年少女狠下杀手。日前,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处被告人何大龙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2005年12月中旬,何大龙代替父亲来到茂南区山阁镇中学看守工地。日晚9时20分,何大龙为堵截下晚自习的学生,从其看守的工地围墙处爬出,到校门外的一条小路处守候。过了一会儿,他看见该校15岁的女学生小梅(化名)一个人走来,见四下无人,即萌发强奸小梅的念头。这时,何大龙走上去用手扼住小梅的颈部,遭到小梅的强烈反抗。于是,何大龙按倒小梅,并威胁她再出声就杀死她。当时,刚好有一辆摩托车从学校方向开来,为了不被人发现自己的恶行,何大龙抱住小梅跳下路边的斜坡。就在摩托车经过的同时,小梅挣开了何大龙,并拼命喊救命,何大龙立即用手使劲捂住小梅的嘴。因害怕小梅再喊,何大龙拿出事先携带的一把小刀朝小梅的喉咙割了几刀。见小梅流了很多血,没有气了,何大龙就将小梅的尸体拖入到旁边的荔枝园,并对小梅实施了奸尸。之后,何大龙用干草盖住小梅的尸体,逃离了现场。小梅因被钝器切割颈部致血管破裂急性失血性休克死亡。
  .日05:08 北方新报
  本报讯(记者
白忠义)1月24日,记者从巴彦淖尔市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日发生在巴彦淖尔市的杀害出租车女司机一案有了终审结果,犯罪嫌疑人张海军被判死缓。
  日21时许,张海军赌博输了钱后便产生了抢劫的念头。当日23时30分,张海军从车站市场拦乘了王某的红色夏利出租车。
  当车行驶至城关镇万丰九社西面时,张海军一手揪住王某的头发,一手用头盔猛击王某头部,抢劫了现金272元和1部手机。王某逃脱时摔倒,张海军追上后再次用头盔猛击王某头部,将王某打昏后,张海军开上王某的出租车两次从王某的身上碾过,致使王某肝脏破裂死亡。
  巴彦淖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审理后作出如下判决:张海军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1000元;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日04:03 来源:大洋网-信息时报   
  时报讯 (记者 李朝涛 实习生 莫丽娟)
在酒吧和推销小姐玩喝酒游戏,小姐要走,一男子追出劝酒不成竟将其抱起抛入珠江,致其溺水死亡。记者昨日获悉,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郑泽通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并赔偿被害人家属元。
  法院查明:日晚,郑泽通与朋友一起前往在越秀区沿江西路某酒吧一房间内喝酒,约凌晨1时许,一名穿红色衣服名叫“晶子”的酒品推销女孩来到该房间与其玩骰子猜输赢喝酒游戏。到了凌晨2时许,“晶子”离开房间,意犹未尽的郑泽通追出酒吧后门,叫住正准备与同事坐车离开的“晶子”,与其沿江边步行。期间,郑泽通要求“晶子”回去继续喝酒,遭到拒绝。郑泽通竟抱起“晶子”,将其抛入珠江。直到两天后,“晶子”的尸体才在珠江某码头被寻获
  发布时间: 14:27:53
  几年前,山东宁阳15岁的少女素素(化名)被强暴后,忍气吞声选择了私了,几年后又遭同一男子强奸。该男子怕事情败露,竟逼女孩走入水中,终致溺水死亡。7月18日,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这起强奸、杀人案作出一审判决,依法判处被告人姬某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今年20岁的姬某,自幼疏于管教,经常有打架斗殴、盗窃等不良行为,2005年5月他曾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2002年11月的一天,姬某遇见同村15岁的少女素素,心生歹念,将素素强奸。事后,姬某威胁素素不准告诉家人。性格内向的素素十分害怕,听从了,后来直到发现自己怀孕了,才向家人哭诉了遭遇。然而,害怕影响女儿声誉的家人,选择私了此事。
  2006年10月的一天,姬某偶遇素素,再次将素素强奸。姬某又将素素挟持到一偏僻的深水湾处,又一次强奸了素素。害怕事情败露,残忍的姬某产生了杀人恶念,他持刀威胁素素脱光衣服,逼着素素走入两米深的水湾中,企图制造素素溺水身亡的假象。当水没过素素的腿部时,素素迟疑了,姬某就向湾中砸石头,威胁素素继续向深水处走去,最终她溺水身亡。
抢劫杀人 受害者家属10年后才知凶手未判死 提申诉被驳回
  宣威市乐丰乡新德村女孩徐文素被刺30余刀身亡,家属10年后才拿到判决书一案近日有了新进展。云南省高院认为,徐文素家属的申诉理由不符合再审条件,裁定维持原判。对于申诉提出程序违法的问题,高院审理认为,一、二审法院的法律文书未送达并无不妥。  
  昨日,徐文素的家人表示要申诉到最高人民检察院。
  ●案情回放  日凌晨,代贤峰与浦绍丙(在逃)、肖玉(已于2011年11月中旬抓获)预谋抢劫本村徐文素家小卖部。3人窜至徐文素家门前,代贤峰敲开徐文素家小卖部的窗子,提出赊购一条香烟,被徐拒绝。代贤峰即用水果刀朝徐文素颈部刺了一刀。徐挣脱后,代贤峰翻窗入店,持刀对徐文素追杀,致徐面、颈、背等处共30余处锐器创,徐文素因失血性休克、双肺开放性气胸死亡。代贤峰抢走香烟后与蒲绍丙、肖本义逃离现场。日晚,代贤峰之兄代利峰举报其弟下落,并带领**人员于11月1日在昆明市将代贤峰抓获。  
  曲靖法院一审判处代贤峰死刑立即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云南高院改判代贤峰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案发后,被害人家属一直未得到司法机关的出庭通知,直到2010年才知道罪犯未判处死刑,于日从曲靖法院复印判决书,向云南省高院、省检察院提起申诉和抗诉。
山东高院伪造“自首”黄法俭强奸杀人10年前获免死牌
  巩金明喊冤 于
9:48:15 发布
  控告人:巩金明 、李桂香
  身份证:52x
  关注电话:
  我们是强烈抗议山东省高级法院为强奸之后残杀人命的黄法俭发了免死牌十年的巩金明和李桂香夫妇。
  为了不让罪大恶极不杀不足以泄民愤的黄法俭的人头落地,山东省高院居然杜撰其“自首”情节,以此改判其为死缓。十年来,我们一直走在血泪交加的控告路上,一直为强奸之后被残忍杀害的女儿巩秀春喊冤。我们磕问苍天:要是黄法俭不死,中国的死刑制度就名存实亡了;黄法俭不死,山东就谈不上存在司法公正的土壤!
  强奸杀人的黄法俭一审被判处死刑
  日,我们已经被录取到中专学校等待入学的女儿巩秀春死于非命,死于历来和我家无冤无仇的黄法俭手中,死于黄法俭强奸之后的凶残行为中。
  这天上午九点左右,黄法俭见巩秀春一人在地里干活,他将巩秀春摁倒在地,将其掐昏之后强奸。然后,见巩秀春没有死亡,为了达到杀人灭口的最终目的,黄法俭继续用罪恶的双手猛掐巩秀春颈部,致其当场窒息身亡。
  强奸之后杀死了巩秀春,黄法俭继续在逃避法律严惩的道路上走下去,他将身体尚有余温的巩秀春的尸体转移到现场东南侧面才逃离现场。黄法俭一路逃窜,直到案发后的第十天才被临清市公安局抓获归案。
  一个如花的生命被黄法俭草菅了,面对黄法俭应该十恶不赦的犯罪行为,德州市人民法院又是如何定性的呢?
  “黄法俭违背妇女意志,以暴力方法强行与之发生性关系,其行为构成了强奸罪。在实施强奸行为后,见巩秀春未死,为杀人灭口,又用双手猛掐其颈部致其死亡。黄法俭之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应依法从严惩处。”
  “黄法俭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当德州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处黄法俭死刑的判决被村民们得知之后,大家奔走相告感谢司法公正为村民除了一害。我家和强烈关注此案的村民期待正义的终审判决早日到来,期待黄法俭为巩秀春的死亡早日偿命。
  黄法俭必死铁证如山,这个案件在中国的任何一个地方审判,他肯定难逃一死。这个案件的终审法院是山东省高院,山东省高院是要给黄法俭发免死牌还是要维持一审死刑判决呢?
  山东高院为黄法俭免死的真实版本
  黄法俭企图逃过一死,他在侥幸中对德州市中院的一审判决提出上诉,其和山东高级法院的哪个大人物有特殊关系我们不得而知。但是,云南省高院为强奸之后杀人的李昌奎免死算得了什么,十年前,这家法院就为强奸之后杀人的黄法俭发了免死牌,而山东省高院在十年前树立的标杆案件到了今天还屹立不倒。
  日,山东高级法院发给黄法俭免死牌的终审判决时如此定格的,黄法俭在逃跑期间,因形迹可疑被公安机关盘问时,主动交代了其杀人、强奸的罪行,视为自首,可判处其死刑,不立即执行。
  石破天惊,山东省高院基本是伪造了黄法俭自首的情节,对德州中院的一审判决进行了改判从死刑到死缓,死里逃生的黄法俭最终获得了山东省高院的庇护。
  什么叫做自首?黄法俭真的是在被盘问过程中主动交代了自己强奸杀人的行为吗?
  日,山东省临清车站派出所提供的情况说明中是这样说的:日,19岁的黄法俭携有双刃匕首和公安机关关于严厉打击“两抢”犯罪专项斗争的横幅标语,被临清车站派出所民警徐智和张明带回值班室继续盘问。审查过程中,为了解基本情况和现实表现,我所电话与夏津公安局城西分局联系,城西分局告知,该人系强奸杀人的犯罪嫌疑人,请扣留。得知这一情况后,徐智和张明经过一个多小时的审讯,黄法俭才供述在夏津县强奸杀人的犯罪事实。
  这就是山东省高院认定黄法俭的自首和其主动交代了杀人强奸的情节,如此认定免死了黄法俭,在德州市引起了强烈反响,村民和有关单位上书,如此强奸杀人都能够免死,如此行为都算是自首和主动交代,刑法还能够震慑犯罪吗?
两名绑匪勒死27岁准新娘被判死缓(转载)
  .日01:59 京华时报
  本报讯
(记者裴晓兰)2009年,27岁女导游小丽(化名)在婚礼前夕开着自家奥迪车外出拉活时,被两名假装租车的绑匪在首都机场(微博)附近勒死。绑匪驾车千里抛尸黄河,并向家属勒索钱财。记者昨天获悉,因小丽的尸体没找到,市二中院一审以绑架罪判处两名绑匪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网上租车被人盯上
  小丽曾是导游,专带东南亚团。2009年3月,她与男友领了结婚证,计划同年11月8日举办婚礼。小丽自此减少出国次数,并把和爱人共同购买的奥迪A6轿车在网上出租,用于接送外国游客,以增加收入。日,小丽的租车帖子被杨佑权、张振宗盯上。25岁的杨佑权是山东梁山县人,案发前在京开蛋糕店,张振宗是他表弟,在店里帮忙。
  杨佑权称,2009年,他的蛋糕店开始赔钱,为维持生意,他想到绑架开高档车的人。
  劫财杀人抛尸黄河
  时许,杨佑权以到首都机场接人为由,骗租小丽驾驶的奥迪车。车行至首都机场高速路,距“3号航站楼”标牌600米处时,杨佑权、张振宗以需要等候为由,让小丽停车。俩人趁机用钢丝猛勒小丽颈部,并用胶带捆绑其头部和手腕。
  杨佑权随后驾车逃离现场,一直将车开到山东济南黄河第二公路大桥上,将小丽抛弃于黄河中,并抢走小丽的车、手机等财物。当月3日、4日,杨佑权发短信向小丽亲属勒索赎金40万元。当月5日,杨佑权被抓获归案,根据他的供述,警方于3天后将张振宗抓获。
  罪犯凶残限制减刑
  案件开庭时,杨、张表示愿意赔偿死者家属,但都称没钱。
  市二中院审理认为,杨佑权、张振宗已构成绑架罪,且杀害被绑架人,手段凶残,均应依法惩处。杨佑权归案后虽能供述同案犯张振宗的共同犯罪事实及相关情况,但其所犯罪行极其严重,不足以对其从轻处罚。鉴于本案具体情节,法院对杨佑权、张振宗判处死刑,可不予立即执行。
青年奸杀幼女被判死缓引不满 村民联名要求严惩 
  信宜池洞镇岭砥村数百村民要求严惩林江勇的联名信。
  奸淫幼女500元私了
  “如果2009年初村干部没有主持调解林江勇强奸幼女罗丽军(化名)案,冯彬燕可能就不会遇害。”岭砥村有村民如此推测。
  1990年8月出生的林江勇读到小学二年级就辍学了。“我平时经常看色情影碟,内心有很强的性欲,又没女朋友。”林江勇在接受审问时如是供述。
  2009年4月的一天上午,林江勇窜到公雷村林德福屋背路段,把放学路过此处的罗丽军(7岁)拖到附近山洞实施奸淫。大约10分钟后,林江勇离开。
  当天中午,罗丽军的奶奶周容(化名)在村口见到了从洞中逃出来的孙女。罗丽军向其哭诉了事情的经过。
  随后,周容带着罗丽军找到岭砥村干部叶信生等人。一位岭砥村干部称,应双方的要求,同时考虑到罗丽军年幼,事情传扬出去对其今后生活不利,于是村里对此事进行了调解。岭砥村委会把林江勇家交来的500元赔偿金转交给了罗家,并要求林江勇写下“不会再犯”的保证书。
  事发10多天后,周容带罗丽军到镇卫生院检查,结果显示罗丽军“子宫发炎、子宫膜破”。
  拘禁幼女先奸后杀
  然而,仅仅1年之后,林江勇便再次伸出魔爪。
  日中午,天下着雨,林江勇见到同村女孩冯彬燕撑着红色雨伞独自行走在上学路上,觉得有机可乘。林江勇把冯拖到一间旧屋里,对其实施了强奸。
  据林江勇供述,案发前他已留意冯彬燕好几天,发现其与奶奶一起生活。据悉,冯彬燕父亲因生病去世,母亲随后改嫁。
  实施强奸后,林江勇绑住冯彬燕的手脚,并塞上嘴,将其关在屋内。第3天中午,林江勇回到旧屋,并再次与冯彬燕发生关系,“(由于身体虚弱)冯彬燕这次已经没有反抗能力。”林江勇供述称。
  由于害怕事情败露,林江勇随后把冯彬燕丢进一口深达20米的枯井,并用水泥板把井口盖住。林江勇回到屋内,把带有血迹的布和捆绑过冯手脚的布、鞋带等拿到屋后面的山洞里,烧掉了带有血迹的布条。法医鉴定显示,冯彬燕系因高堕致内脏、颅脑严重损伤而死亡。
  日,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林江勇涉嫌强奸杀人一案。茂名市人民检察院指控林江勇于2009年4月和日,分别对年仅7岁的罗丽军和冯彬燕实施强奸,并把冯丢进枯井致其死亡。
  茂名市中院经审理认为,林江勇使用暴力手段强行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该犯罪只要有性器官的接触即构成既遂,林江勇此前的供述和被害人罗丽军的陈述证实二人有性器官的接触,足可认定强奸事实。 
  判决书称:“林江勇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二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广西杀妻碎尸案凶手因“立功”改判死缓
   04:44:00 来源: 广州日报(广州) 
  核心提示:李昌奎案二审改判死缓后,媒体关注到各地近年掀起“死缓翻案风”。网曝云南男子赛锐27刀砍死女友判死缓。而桂林人梁勇杀害自己妻子并肢解水煮其尸,又被改判死缓。“翻案风”使受害者和网民愤怒。对传统国人而言,“杀人偿命”天经地义,“少杀慎杀”匪夷所思。
  7月6日,当李昌奎案引发哗然之际,云南省高院副院长田成有坚定地回应公众质疑,“杀人偿命的陈旧观念要改改了,这个案子10年后肯定是一个标杆。”可不到1个月时间,因为获得云南省高院再审,这起被公众比喻为“赛家鑫”的案件,却以另一种“标杆”的形式出现。
  7月下旬,本报记者在报道了李昌奎案诸多内幕之后,陆续接到几位读者的电话。他们反映,自己的亲人被杀,当地高院却判处凶手死缓。坚定要求“杀人偿命”的家属无法接受凶手几乎免死的判罚,在听到云南省高院再审李昌奎案的消息后,纷纷向媒体求助,要求翻案再审。李昌奎案,俨然成为这股“死缓翻案风”的“标杆”。
  事实上,公众从没停止过对于李昌奎案再审的讨论,某网就曾以“李昌奎案再审是更大的恶?”作为网络话题热议。这场前所未有的“死缓翻案风”,也让中国的法律学者、司法工作者、律师乃至身陷其中的受害者家属都陷入深深的纠结与思考之中。
  “如果药家鑫都不死,那中国法律已死……如果李昌奎都不死,那中国法律已死……”采访药家鑫案、李昌奎案一路走来,受害者家属这样的语式表达可说是耳熟能详。
  自李昌奎案引起普遍关注后,网络爆出云南昭通男子赛锐27刀砍死女友却判死缓的帖子,受害者家属表达对云南省高院判罚的不满(详见本报7月22日AⅡ8版报道)。7月24日,记者再次接到电话,这一次名字变成了桂林人梁勇日,他残忍地杀害了自己的妻子成女士,并肢解、水煮妻子的尸体,在一审判死之后,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改判梁勇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发指罪行
  杀妻后肢解尸体并水煮
  这起命案曾在桂林引起极大轰动,当地报纸长篇累牍地报道。与李昌奎案、赛锐案惊人地相似,对于案发经过,桂林中院与广西高院的叙述基本一致。凶手梁勇1955年出生,成女士则出生于1971年,两人均是桂林人士。1995年,梁勇与前妻离婚,并于1998年认识了成女士,两人于次年结婚。
  2001年,梁勇夫妻共同注册了一家防水保温技术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00万元,两人各占50%的股份。2003年2月,夫妻得一儿子,为照顾他,成女士的母亲江某与梁勇的姐姐在共同居住期间产生了矛盾,加之梁勇怀疑成女士有外遇,2006年2月,两人分居。同年6月,成女士曾提出与梁勇离婚,但因梁勇不同意,法院驳回请求。可事实上,双方积怨弥深,已势同水火。
  日下午,夫妻俩先后回到公司办公室。下午6时,两人再次发生争吵。不堪辱骂的梁勇顿起杀机,下到一楼地下室仓库拿了一把铁锤回到办公室,随后朝妻子头部连续猛击,致其当场死亡。
  为毁尸灭迹,梁勇回家拿来菜刀,在办公室将成某的尸体肢解,当晚用车将尸块运回住所。第二天上午,梁勇在卫生间内再次对尸块进行肢解,接着用高压锅煮烂部分尸块,并丢弃到卫生间的下水道。
  当天下午2时,因为下水道堵塞,尸块被周围群众发现。梁勇察觉罪行败露,即离家出走。下午4时,公安机关在桂林市区辅星路段将正在驾驶机动车的梁勇抓获归案。事后法医报告和照片证实,警方从下水道和化粪池内打捞出的尸块共计170块。
  死缓争议
  高院称凶手有立功表现
  由于证据确凿,日,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梁勇犯罪手段极为残忍,主观恶性和社会危害性极大,罪行极其严重,应依法从严惩处。梁勇及其辩护人提出被害人有过错、被告人梁勇有自首情节的意见,与事实不符,对辩护意见不予采纳。梁勇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梁勇不服,上诉到广西高院。但诡异的是,广西法院对此案却先后作出了不同的认定。
  日,广西高院认定桂林中院的判罚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判决程序合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但时隔近三年之后,日,广西高院又作出终审判决,否定了梁勇的死刑判决,改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梁勇并没有像李昌奎、赛锐一样有自首情节,那最终轻判梁勇的理由又是什么呢?
  广西高院在终审判决书中表示,梁勇在关押期间,向公安机关提供了“杨万里故意伤害犯罪”的线索,举报事实得到了警方确认,法院因此认为梁勇立功。同时,法院鉴于该案件是由家庭矛盾引发,被害人对引发本案具有一定过错,因此应对梁勇减轻处罚。
  家属愤怒
  杀人偿命凭什么行不通
  “我怎么也想不通,这种人
怎么能饶恕了?”成女士的哥哥成某始终认为,梁勇理应偿命。但在自撰的刑事抗诉书中他表示,若避开此案不谈,他也“不主张国家借法之名义杀人”。
  事实上,成某也意识到,当前“少杀、慎杀”的刑事司法理念确实与“杀人偿命”的民间传统观念产生了激烈的碰撞。
  “就我国目前的国情来看,对于犯罪的性质极其恶劣,犯罪的手段极其残忍、犯罪的主观恶性极其严重的罪犯还是应当死刑伺候。”成某说。
  而在许多传统中国农民看来,“杀人偿命”才是天经地义,“少杀慎杀”却是匪夷所思。药、李、赛三案中,对受害者家属来说,“一命抵一命”的公正判决就是最朴素的价值观念。但如今在愤怒之余,他们常常会向记者抛出一句:“某某某都不死,凭什么?”
  在很多历史学家看来,礼教伦常的积淀,注定了如今中国向法治社会的转型之难。传统中国社会里,法律与伦理道德本就难分轩轾,而现代法治社会中,法律与道德必有明确分野。
  “一个已经接受两千年‘杀人偿命’伦理思想的老百姓,要认同废除死刑,这将何其之难呢?”一位在法院工作的司法人员向记者抱怨。
云南高院近几年改判的案例
  发表时间: 16:54:00
  一、“李昌奎”案。奸杀少女,摔死3岁幼童,作案手段及其残忍、下流。昭通中院一审判处李昌奎死刑,云南高院改判死缓,受害人家属未接二审通知,未到庭,长时间未拿到二审
  二、“赛锐”案。赛锐27刀刺死女大学生,昭通中院判赛锐死刑,云南省高院改判为死缓,不通知受害人家属到庭,也不及时给受害人家属送达判决书。
  三、“崔海宁”案。崔海宁犯有两次强奸罪的前科,第二次刑满回家后,将花季少女巫晓丹骗至家中“猥亵并企图强奸”遭到反抗,将其残忍打死,畏罪潜逃至贵州贵阳被捕归案。临
沧市中院一审判处其死刑。云南高院在改判李昌奎案的18天后又改判了崔海宁死缓。
  四、“代贤峰入室抢劫杀人”案。代贤峰翻窗入店,血刃店主徐文素,并抢劫物品,受害者者面、颈、背等处共受三十余处锐器创伤而死亡。曲靖中院判其死刑,而云南高院改判其死
缓。2000年的二审判决,受害人家属到2010年才知道代贤峰不死,
日从曲靖法院复印到判决书,随即向云南省高院,省检察院提起申诉和抗诉,两院相互推诿至今毫无结果。
五、“冯紊胤杀人碎尸抛尸”案。冯紊胤在昆明读书时曾因犯其他罪而被处以刑罚,服刑期未满,经其父活动,而提前获得释放,可冯紊胤不思悔改,竟残杀无辜,且其残忍程度较“
赛锐”案有过之而不及。2009年怒江中院将冯紊胤判处死刑, 2010年9月底被云南高院改判死缓。
[法治时评]18岁漂亮少女被富家子杀人碎尸获轻判--------谁来为花季少女申冤点击:
  作者:无奈的诉求 发表日期: 21:59:00
  我女儿18岁漂亮的小艳(化名),跟随表哥到济南打工,她怀揣着对未来生活的期望,在济南和表哥一起找到一份卖飞机票打折卡的工作,然而在济南工作生活一年后,她却魂断在这个陌生的城市。在一次单独推销过程中,被邹晓宁(男,32岁,离异,曾因盗窃公司财物被烟台警方拘留15天)将小艳掐死在床上,碎尸11块。
  山东济南日发生了一起特大故意杀人碎尸案。我女儿小艳第一次与罪犯接触,是向其推销公司的飞机票打折卡;因为没有社会经验,被罪犯邹晓宁骗到家中商谈,买卖没有谈成,而可怜女儿小艳却被这个禽兽掐死在床上。小艳断气后,罪犯邹晓宁先将她拖到地上,用菜刀割开受害人的衣服,随后把尸体拖到卫生间;用了近三小时将其碎尸11块,还砍断了菜刀把。碎尸后到超市买了六个塑料口袋,将死者零零碎碎的身躯和内脏分别装于其中(后经警方现场勘察:1号袋装死者头颅,双小腿,双脚。2号袋装死者腰部以上躯干,双上肢,左手缺失。3号袋装死者腰部以下躯干,双膝以上大腿。4号袋装死者左手,部份小肠,脾脏。);又分3次用自行车将死者的尸体搬运到自家储藏室,然后潜逃。当天死者的表哥向当地派出所报案其表妹失踪,并在公司查到邹晓宁电话与其通话,邹说:“小艳早已离开他家,他也不知道小艳在哪!”。
  日,潜逃中邹晓宁在青岛的一家超市与家人通电话时,被在其附近休息的大学生杨某听到邹说:“我不能回去自首,回去自首就没命了。”杨某怀疑该男子可能是个罪犯并立刻拨打110报警;并向随后赶到的110民警指人了该男子。至此潜逃中的邹晓宁才被带到当地派出所审查。案发后,该案为山东省济南市当年恶性刑事案件,小区居民人心惶惶,觉得一个花季少女被杀并分尸太可怕,希望公安机关能尽快侦破此案,严惩罪犯!
  案子水落石出后,日在案件一审辩论的过程中,当公诉人宣读邹晓宁的犯罪事实时,邹居然挣脱法警,从囚椅上跳起,大骂公诉人和被害人家属“*你妈,你**去死!*****”;至此导致法庭秩序被破坏而休庭没有进行充分辩论。日一审宣判时,法庭宣布:由于犯罪嫌疑人邹晓宁在潜逃期间仅因行迹可疑,被公安人员盘查时如实供述了杀人碎尸的犯罪事实,依法构成自首,可对其判处死刑,不立即执行!”,当庭受害人的母亲听到结果昏厥在庭上。本应该维护法律的公平、公正,还死者的一个公道;但法律判决却漏洞百出:居然认定最大恶极的邹晓宁在青岛被报警,110出警,大学生指认后并被110带回审查的事实为自首,予以轻判!!!在民事赔偿中,至今被害人家属没有获得任何赔偿。
  我的心在哭泣!
  冤!冤!冤!!!!!
  虽然我们是没钱、没势没关系的弱势群体,我们一定要为我可怜女儿讨回一个公道!!!
  白发人送黑发人!
  19日,广东东莞中院通告,杀人犯彭志远一审被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事件:女子被奸杀
  日凌晨1:30,几个人闯进派出所,带头的女子说:好姐妹小檐(化名)“人间蒸发”整整两天了。陪同前来报案的,还有该女子的丈夫及弟弟等人。3天后,案件成功侦破。让人震惊的是,这起奸杀案的凶手,就是报警女子的丈夫。
  据了解,报案的女子叫阿英(化名),和失踪女子小檐同是南城区一酒店员工。两人是非常要好的姐妹;为方便照顾,不住在一块的好姐妹互留了对方的钥匙。
  日凌晨,小檐上完夜班和阿英招呼了一声,就回住处休息了。随后,小檐就像“人间蒸发”一样,没有音讯,反常的状况让阿英很不安。拿着备用钥匙,阿英和丈夫彭志远及弟弟等人去小檐房间找,但没看到人。第三天,阿英去派出所报案。
  立案后,民警赶到小檐房间搜查,将小檐睡房的床垫掀起,床架内赫然躺着死去的小檐。警方表示,她是被捂住口鼻窒息而死,死后还被奸尸。
  破案:好友丈夫有嫌疑
  警方随后通知阿英:丈夫彭志远有重大作案嫌疑。根据警方提供的小区现场监控录像,7月30日早上7时多,小檐下晚班后的当天早上,丈夫彭志远进了小檐租住的小区,并进了通往小檐住所的电梯。
  8月3日,警方拘留彭志远。在派出所,彭志远交代了一切。
  判决:一审被判死缓
  日,彭志远被逮捕。今年1月12日,检察院指控彭志远犯故意杀人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最终,彭志远因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乌苏市"10?4"强奸杀人案被告被判死缓
  作者: 稿件来源:新华网新疆频道 发布时间:
  乌苏市"10·4"强奸杀人案日前经塔城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被告人徐军犯强奸(致人死亡)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据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检察院塔城分院指控,被告人徐军(1977年生,汉族,乌苏市人)日凌晨2时30分左右在乌苏市塔城路一酒吧饮酒后,在回家途中遇见独自行走的黄圆圆(被害人,女,汉族,1986年生,乌苏市人),尾随至塔城南路北端的乌苏市粮食局储油库西侧人行道,将被害人抱住欲行不轨,遭被害人反抗,遂猛掐被害人颈部并将其拖至人行道西侧林带内,将被害人掐昏后实施强奸,并在咬伤被害人面部等处后逃离。经法医鉴定被害人黄圆圆因掐颈窒息死亡。
  经塔城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被告人徐军犯强奸(致人死亡)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于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一次性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家属经济损失52596.88元。受害者家属对塔城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表示不服,将向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完)(责任编辑:周生斌)
  案件报道:
  闹市发现全裸女尸 身上四处咬痕阴部遭暴力(图)(1)
   11:58:16   CCTV《法治在线》
    法治在线10月29日播出节目《凌晨两点》,以下为节目内容。
  日的早上,新疆乌苏市的清洁工在闹市区的十字路口发现了一个全身近乎赤裸的女尸。
  清洁工: 白白的 天也不亮 我就晓得是一个垃圾 我眼睛仔细地看 完了越看越像人
几分钟后,警方赶到了现场。法医发现死者在遇害前遭受了巨大的痛苦。
  王进江:到达现场首先映入我眼帘的就是在林带里的这具女尸很惨
  任永庆:尸体上面部有四处咬痕
  凌晨两点
  日8:30
  警方仔细勘察了现场,被害人身上的血迹不多,而尸体颈部的淤伤则说明了死因。
  在颈部体表上发现了明显的掐痕 那两个红斑应该是两侧双手大拇指形成的掐痕 通过尸体总体看 还是符合被掐窒息死亡
  法医在被害人面部的咬痕处提取到了微量的唾液。在靠近墙角的人行道内侧,他们又发现了一些不同寻常的足迹。
  任永庆:会阴部遭受过暴力
  在尸体旁边的一个挎包里,警方找到了死者的证件,被害女子叫黄圆圆,今年18岁,在一家蛋糕店打工。
  被害人离开蛋糕店的时间是2点20分左右,她走到这个交汇点的时间应该是2点30分。徐军2点10分离开酒吧后,如果正常情况下,他走到这个交汇点的时间应该是2点20分左右,但考虑到当晚他在醉酒状态下,他的行走速度变慢,可能会使到达这个交汇点的时间往后推迟。
  这项实地试验表明,徐军极有可能在回家的路上与前往参加聚会的被害人相遇过。徐军有重大作案嫌疑。日下午7点,警方在乌鲁木齐市徐军的住所找到了他。
  张荣华:当时我们在乌鲁木齐找到他的时候 他很轻松 把他带走 到公安厅提取了他的牙痕
  公安厅的牙痕鉴定结论表明,他存在较大的作案嫌疑。警方又对徐军的衣物进行了检验,并获得了有价值的物证。
  张荣华:我们把徐军的衣物鞋子都检查了 发现徐军的鞋子局部花纹和我们现场的足迹很吻合
  随后,警方将徐军的DNA检材与之前从案发现场提取到的唾液和体毛的DNA样本进行了比对,结果显示,两种DNA样本完全一致。
  在这些罪案铁证面前,徐军承认了全部犯罪事实。那天夜里,他与同伴在十字路口分手后,他回想起刚才在酒吧里抱住女服务员时的情景,正在这个时候,他突然看见了一个人,一个女人。
  徐军:快过马路的时候 看到一个人单身的女的 在往那边走 然后我就看了一眼 看了她的背影 她已经过去了
我下意识地又回过头来
  他看到的女子就是被害人黄圆圆,他迅速地追上了被害人,猛地从背后掐住黄圆圆的脖子,将她扑到在靠近墙边的人行道上。
  徐军: 她有反应 我又接着掐她 她又没有反应了 我在后面感觉到这个人已经不再动弹了
  徐军随后将她拖到了道路中间的林地里,不过,他发现女子可能已经死了,他把一个陌生女子推向了死亡,也把自己推向了绝境。当恐惧最终压倒冲动的时候,他迅速逃离了现场。
5岁女童遭强奸后被踩死 凶手一审逃脱死刑
  广州日报
   阅读次数:620
  关键词:司法裁决 随心所欲
  文 记者柯学东 通讯员杨明伟
  坳头,原本是湖南省城步苗族自治县一个平静的小山寨,2006年5月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一纸刑事判决书,打破了这里长期的宁静。一年多以前,山寨中一位名叫“真真”(化名)的5岁女童被人残杀,半裸的尸体被凶手抛弃于村边的小河里,但法院一审的判决结果出乎当地很多人预料,犯罪嫌疑人在没有任何法定从轻、减轻情节的情况下逃脱了死刑。
  几个月以来,这纸判决在苗寨的村民中引起了轩然大波,杀人抛尸者为什么能逃过死刑?凶手供认强奸过女童,为什么法院没有认定?近日,记者采访了此事的相关知情者,力图解开5岁的半裸女童被凶杀抛尸之谜。
  5岁幼女儿童节前神秘失踪 家属找到她时发现被人残杀
  邹春宝,湖南省城步苗族自治县第二中学的退休语文高级教师,62岁,一生教书育人,备受当地村民尊敬。2005年5月,邹老师遇到了平生最大的打击:他年仅5岁的小孙女真真在“六一”儿童节前夕突然神秘失踪!
  邹春宝说,他这个孙女天生丽质,聪明伶俐,在村里是人见人爱的小女孩。案发前还在读学前班,喜欢唱歌跳舞。2005年儿童节前,老师安排她在节日当天代表班上表演《小兔子乖乖》、《小天鹅》等少儿节目。
  日晚上7时许,早过了放学的时间,邹春宝发现真真还没回家,便问周围的人,都说没有见到。此后,一家人问了村里所有的人,都说没有见到真真。当晚,家人更是找到深夜,周围的山寨、山沟、溪流、公路、水库等都找了个遍,就是活不见人,死不见尸。一种不祥之感顿时涌上邹春宝全家人的心头,当天就拨打了110报警电话。
  那时,正是湖南中稻插秧的农忙季节,也正是南方暴雨时节,邹春宝一家丢下农活,其爱人、大儿子、媳妇和亲戚、朋友以及山寨里的人一起寻找真真,他们找遍了附近几个县的车站、码头,但始终杳无音信。
  直到日,真真的父亲邹德成在镇中学附近的河滩上发现了一个装猪饲料的编织袋。这个袋子很臭且有很多苍蝇、蛆虫。一摸,感觉到袋内装的是小孩的尸体。于是,邹德成赶忙打电话叫来几位亲戚,亲戚们来了之后确认是一具小孩的尸体,便立即打电话到镇派出所。
  凶手供认强奸幼女并用脚踩死 受害者最后试图毁尸灭迹
  镇派出所接警后,派出所和公安局刑警立即赶到。公安人员剪开袋子,赫然发现一名5岁左右的女孩呈跪拜俯卧状,臀部位于袋底,头朝袋口,尸体上身穿一件棉纱T恤衫。尸体下身赤裸,右脚穿黄色塑料凉鞋,左脚凉鞋脱落于袋内,袋内有绿色封裆长内裤,另有一条淡黄色罩裤。此后,公安部门多次将死者的牙齿、颅骨等东西送往省城长沙进行司法鉴定,并确认该案系一宗强奸幼女凶杀案件。
  6月上旬,20多名公安人员多次来到坳头村,调查该村是否有性欲强烈的单身男性或妻子长期在外的男人。最后,一位40多岁、名叫“杨远征”的男子进入了公安人员的视野。据村民讲,杨远征的妻子长期在广东打工,在村里时常深更半夜敲妇女的门,大白天也敢调戏女人。关于他的桃色新闻十里八寨的男女老少都了如指掌。
  随后,公安人员趁杨远征下田干活之际,几次悄悄地来到他家搜查,果然查出编织袋捆扎用的棕色碎布条、床上小女孩遗留下来的屎粒以及小孩吃过的棒棒糖棍等与现场相吻合的东西。无疑,杨远征是案件的重大嫌疑人,
随即就被刑拘。
  在铁证面前,杨远征不得不供认犯罪事实:日下午4时许,他见真真单独一人在玩耍,顿起淫心,便将其带至自家的屋内。随后,他将真真抱到床上,用手捂住她的嘴巴,卡住脖子将真真强奸。强奸之后,他害怕事情败露,便从家里拿出一个编织袋,将真真装入袋内并穿皮鞋用脚将其踩死。当晚11时许,他将装有真真尸体的编织袋抛弃于流经其山寨旁的河中,企图毁尸灭迹。
  6月20日,杨远征因涉嫌故意杀人、强奸幼女被逮捕。同年12月15日,邵阳市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和强奸罪对杨远征提起公诉。
  法院认定故意杀人罪成立 但以被告人“认罪服法”从轻判处无期徒刑
  至此,案件似乎真相大白。但是,2006年5月,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却让坳头村的村民大跌眼镜,杀人抛尸的杨远征仅仅被判处无期徒刑!
  对于故意杀人的情节,法院经过审理作出了这样的认定:日,杨远征见真真一个人在玩耍,产生了奸淫她的想法。随后,杨远征将真真带至自己住房内,并抱起真真,扯脱她的裤子(一只裤管未脱)。其间,真真拼命哭喊挣扎。杨远征为了防止别人听到,就把真真放在床上,用被褥捂住她的面部,真真仍不停地哭叫挣扎。杨远征遂用右手卡住真真的脖子,使其不能出声。事后,杨远征掀开被褥去看真真,发现真真不能动弹只有一点点呼吸,同时发现她臀部下面流出了粪便。杨远征遂将真真装进一个编织袋中,在捆扎后,为防止真真未死,杨远征又在真真的头部和其他部位用力踩了几脚,在确认真真没动弹后,才采取抛尸行动。
  而对于检察院指控的强奸罪,法院认定,公诉方只提供了被告人杨远征的供述,没有其他证据予以佐证,遂以证据不足为由,予以驳回。最让邹春宝百思不得其解的是,法院还在判决中认定“被告人杨远征归案后认罪服法,酌情可以从轻处罚”,并据此判处杨远征无期徒刑。
  一审判决后当地百名老师联名要求严惩凶犯 遇害者家属提起申诉
  这起判决立即在当地引起了轩然大波,附近山寨的人们纷纷联名盖手印要求依法严惩罪犯!邹春宝退休前的工作单位湖南省邵阳市城步苗族自治县第二中学的同事们也以党支部、教育工会的名义,于日向上级有关部门发出请愿书,要求严惩杀人凶犯,签名的老师多达100多位。
  日前,邹春宝在电话里向记者提出了他的疑惑:“凶手能认罪服法,就这么一句简单的话就可免除死刑,岂不是天大的法律笑话!杨远征残杀幼女,毁尸灭迹,手段残忍,并且既不是精神病人又不是投案自首者,在法院判决之前杨远征都没有立功的表现,何来可酌情从轻处理?”
  邹春宝接着说:“如果证据不足,法院可以从‘疑罪从无’的原则判决杨远征无罪,这样也算是不冤枉好人,公安部门也可以对我孙女的案件继续侦查。但这样一方面认定凶手杨远征故意杀人罪成立,一方面又只判无期徒刑,实在让人难以理解。”
民警掐死歌女被判六年
  河北沧州河间民警张东岳掐死歌厅女余某;2007年9月,肃宁法院以过失杀人罪一审判处张东岳有期徒刑6年;死者家属附带民事诉讼请求被驳回;死者家属向沧州中院提起上诉。最近,沧州中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据京华网4月22日报道)。
  沧州中级法院认定,张东岳与被害人在轿车上发生性关系,为寻求刺激,张应邀帮助被害人余某共同用手掐颈部;发现昏厥后,张东岳将余某送河间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张东岳主观上过失,案发后积极赔偿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且认罪态度较好,可从轻处罚,维持原判。
  然而,据河间市公安局对医院大夫的询问笔录证实,受害者余某被送医院时已经死亡,显然与判决书认定“经抢救无效死亡”事实不符合。公安局尸检报告显示:余死亡前已遍体鳞伤,且有两处高度肿胀。这足以证明被告人以暴力方式强加给被害人,因受被害人反对才被打得遍体鳞伤直至掐死的结果。据在同一歌厅死者姐姐的余静(化名)说,妹妹长期受张东岳控制,经常受张东岳打骂。张东岳甚至把妹妹的通讯录弄到手里,以给她丈夫打电话威胁。这些事实完全可以证明张的行为违背死者意愿,足以证明张东岳故意杀人。
  可法院采信的却是因受女方之邀寻求刺激,那么是谁提供这一证据呢?显然是张东岳编造的谎言;就算是“为寻求刺激”,难道作为警察的张东岳竟然不知道掐人颈部可致人死亡的常识;且将人掐死才松手;那么死者身上的累累伤痕又如何解释?为什么如此幼稚的谎言,竟能使沧州两级法院的办案法官置铁的事实与法律不顾,而以过失杀人罪判刑呢?难道这个法院的法官都是弱智,这似乎也不可能?
  张东岳明显是故意杀人;法官居然不顾事实、证据,执意认定过失杀人,从轻判6年,这无论如何解释不通?应该说这是一个滋长暴力的危险判例;是草菅人命的行为,是对我国法律精义的无耻亵渎。人们不禁要问;如此判决,法律还有何威严?我们的法律是惩罚罪犯,还是纵容罪犯?杀人偿命是人所共知的常理,而一个穷凶极恶之徒被放生是人民所不能容忍的,难道要让恶徒继续杀人吗?
  生活中,你只要认真地留心一下就会有一个惊奇的发现:法律对权势者、富有者的判决总是那么轻;贫困者、弱势者在受迫害之后,总看不到法律的威严!如4月29日广州中院宣判的“齐二药”案,假药令14人付出生命而主犯仅判刑7年,以致引起不少网民纷纷质疑;这并不是纵容犯罪又是什么?本案中死者父母均为陕西汉阴县农民,被害人是歌女,属于弱势群体;而张东岳是当地的警察,经济实力显然胜于前者。法律是不会媚官、媚势、媚富的;而关键在掌握权柄的法官对特殊阶层充满柔情,任意亵渎法律。被害人活在这个世上没有得到社会的公正;而被害致死后却依然得不到法律的公正。难道就因为她是歌女吗?女青年传艳照重判10年,民警寻性刺激掐死歌女只判6年?
  每个人的生命在世上都是享有同等的权利,对于生活在同一片蓝天之下,同一个国度的人来说,不管是你身为何职,当你触犯国家制定的法律时,就应该得到相应的惩罚!在中国民间,时常听到传言:“中国制定的法律在小老百姓身上百分之百的灵验,而在霸者身上就去失去效应。”
  看来沧州中院法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研究之透彻,的确让人由衷的佩服!然而再美丽的谎言终究有被揭发的一天。从整个案例的判定上看,吾辈小民亦能这其中存的猫腻不少?
  一、张东岳在“桑塔纳”轿车上与被害人发生性关系时,为寻求刺激,张东岳应邀帮助被害人余某共同用手掐余某的颈部。不知沧州中院法院可否解释清楚什么叫做“张东岳应邀帮助被害人余某共同用手掐余某的颈部”。照此看来,是死者余某人病的不轻了!这分明是张东岳畜性大发,施暴力的行为,沧州中院法院却欲盖弥彰,不知玩的是什么花招?
  二、张东岳同他人将余某送河间医院抢救,余某经抢救无效死亡。
  据医院大夫的询问笔录证实,受害者余某被送到医院时,已经死亡。那么沧州中院法院这“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认定又是如何形成了。这有意偏袒罪犯张东岳之心,让人一目了然。看来沧州中院法院是有意在考验中国现有法律的公正了。
  三、张东岳为寻求性刺激,用手掐被害人的颈部,致被害人机械性窒息死亡,但其对致被害人死亡结果发生轻信能够避免,主观上是过失,其行为侵犯了他人的生命权。张东岳案发后积极赔偿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且认罪态度较好,可酌予从轻处罚。
  用暴力要求性行为,遭成对方死亡,明显是故意杀人之罪。经沧州中院法院鉴定又成过失行为!且说认罪态度较好,可酌予从轻处罚。这一轻也就从原本可以判死刑轻到有期徒刑六年。依此看来,这沧州中院法院里面的水很深,油水是很多了。从法院的审定来看,弱势死者余某人其冤魂看来是大庙不收,小庙不要,阎王不理,只能才期做孤魂野鬼了!
  民警施暴力性爱时掐死歌女,法院说是过失行为只判六年,欺瞒的程度是很高明!然而无疑给中国现有的律法一记耳光,要知平日社会一直在宣传“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而民警施暴力性爱并掐死歌女只判六年,明眼人一看,显然是有失公允的。做为一名民警来说,知法犯法,为满足自己的私欲,施加暴力行为,光这条罪行判他六年徒刑也显轻了,更何况是剥夺了他的生命权。如果此案按沧州中院法院维持了原判成立,恐怕今后的社会象诸如此类的案件将会直线上升,结果只会多了一些弱势女性的死者,多了一些对女性施暴力的男性!
  在这里,我们做一个假设,如果是歌女杀死民警,不知沧州中院法院会是怎样的审定?
网友戏做张东岳自述
  在歌厅我狠狠的暴打了一个不听话的小姑娘(转贴) 20:27:09 心情:
一般我就是河北沧州河间警察,名字叫张东岳.前段时间我掐死了一个低贱的歌厅小姐.法院那帮哥们也太不讲究了,以过失杀人罪,判了我这个光荣的警察有期徒刑6年呀!
  掐死一个下贱的歌厅小姐有什么大不了的,判得那么重!
  说起过程话就长了,几年前我喝过酒.来到歌厅,一看这个小姐长的不错,我就开房把这个小姐包了一宿,完事后这个小姐向我要钱,我一听就火了,大声斥骂道;“你也不打听打听我是谁,这片都归我管,你们老板都不敢得罪我,你是不是吃了雄心豹子胆,敢向我要钱,我看你是活腻了,我不收拾收拾你,你也不知道马王爷还有三只眼.”我也不客气,狠狠的给那个小姑娘2个响亮的耳光,接着给她来了个扁踹外加一个飞脚.将这个不知道天高地厚的小姑娘,打倒在地。
  小姑娘躺在地上哭叫道:…你…怎么…打人…。我一听这个小姑娘还敢顶嘴,我更来气了。一边骂道:打你怎么的,打的就是你这个违法分子!一边上去用脚猛劲的踢女孩头部,女孩被踢的用手捂住头部卷曲着身体,我又用手揪住小姑娘的头发使劲向地板上撞,几下就将小姑娘撞的满脸是血,
  最后小姑娘哭着跪地求饶,我才放过她.打那以后,我经常来玩这个小姑娘.小姑娘有时对我态度不是太好,当然我免不了对这个违法分子(卖淫)进行拳脚教育.
  前一段时间,这个小姐想躲开我回老家去.被我发现了.我把这个小姐叫到我车里,我命令她不许回家.她不听,我上去就是一顿暴打,什么窝心拳,耳光呀,掐呀,我把我会的招数都用了一遍,也不知道这个小姐总挨我打不想活了,还是吃错药了,我怎么打她,她都说想回家,我一生气掐住她的脖子,说道:你要是敢离开我回家我就掐死你.这个小姐还嘴硬说还要回家.那我就不客气了,是你不想活了,怨不了我.我一用力将她脖子扭断了.
~妈的!敢和我装倔!~
  掐死她后我还不解恨,我又奸污了她的尸体.
  事后我给法院那帮哥们送去好多钱,但他们还是判了我6年,太不讲究了,不就杀死个下贱的小姐吗!有什么大不了的!
  不过法院那帮哥们也帮了我不少忙,比如死者家属对死者的死因有疑问,法院那帮哥们帮我骗她的家属说:死者身上的伤是死者让我打的,死者是为了寻求性交的刺激让我掐她的脖子,我用力不慎,才将他掐死的.我是无辜的.
  反正死者也不能说话,对付这帮没根基的老百姓,我们说什么是什么.
  还有死者家属想向我要死亡赔偿金,那我能给吗,有钱我还和法院的那帮哥们喝酒呢.怎么能给这帮下贱的老百姓呢!
  我和法院的那帮哥们说了一声,他们就帮我驳回了死者家属的民事赔偿要求.
  哈哈!想和我斗,你也不看看,我是谁!
  河间民警,是过失杀人还是故意杀人?
  河间民警张东岳掐死歌厅女余某案引起广泛关注,2007年9月,肃宁法院以过失杀人罪一审判处张东岳有期徒刑6年,死者家属附带民事诉讼请求也被驳回。随后,死者家属向沧州中院提起上诉。经过漫长的等待,最近,沧州市中级法院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裁定。(燕赵都市报)
又一个高莺莺 冤案少女家属冰尸十二年
  ——富家子弟奸杀少女逍遥法外
  鸡东县医院的简易冰尸冷冻室有一具疑案死亡的冰尸现已拖欠冷藏费用六十万元,目前简易冰尸冷冻室管理人员声称医院要成立配套中心,简易冰尸冷冻室要取消,要求家属交付费用后火化处理,因家属对案件处理产生疑问并无力承担停尸费用,管理人员也因法律问题无权处理这具冰尸,再加上女尸死亡原因疑问重重,使少女尸体冰冻至今成为当地一大传奇景观,而案件查办错综复杂及背后的离奇故事已在群众流传了多种版本。
  午夜悲情
  日晚,对于鸡东县农电局家属楼的居民们来说,这一天和往常一样,并没有什么特别。忙碌了一天的人们回到家,吃过晚饭,看看电视、聊聊天,充分缓解一天的疲劳。午夜时分,汽车的发动机声由远而近,停在了这幢楼下。随后传出了一男一女的争执声,女声充满了不情愿,男声似乎带着威胁,酣睡的人们并未觉察到在夜的帷幕下即将上演何种剧情。声音由小而大,女人的声音由哀求转而哭喊,在万籁俱寂的深夜显得格外凄惨。听到声音后一时间这幢楼里许多人家都打开了灯,但居民对这种富家少爷强行带人回来经常发生的事情早已见怪不怪了,抱着事不关已高高挂起,乱管闲事惹自己一身麻烦的想法,谁也没有追究到底发生什么事。各家灯火没过多久又悄然熄灭,只留下女子凄厉的哭喊声在楼道间盘旋。最后,一切重又归于平静,仿佛从未发生过什么事。
  21日凌晨,有人发现楼下发现一少女尸体并向鸡东县第一派出所报了案,所长韩少权带队来到案发现场,经过技术勘验,发现尸体有被拖离现场后又被拖回现场的痕迹,同时死者的颈部有很明显的掐痕,因此公安局初步认定这是一起被害者是被掐窒息死亡并扔尸灭尸恶性凶杀案件,经过办案人员周密细致的侦察工作,已初步掌握案情,鸡东县公安局出于案情需要便把少女尸体冷冻起来。早8点,时任效益极好的鸡东县胶化厂厂长的儿子李军来到公安局投案自首,公安局在审问李,李军在事实面前也承认了犯罪经过,事件真相逐渐清晰明朗。
  案发当日晚11时许,李军、邓先志二人开桑塔那来到鸡西市小巷港饭店吃饭,并指定来自黑龙江省鸡西市滴道区小半道居民胡文荣的二女儿,年仅18岁的该饭店服务员胡晓琴在旁侍奉。用餐期间,李军多次提出要胡晓琴与其出去唱歌、跳舞的无理要求,均遭到胡的拒绝。在李军的纠缠不休及为不敢得罪客人的饭店老板的默许下,胡晓琴提出让该饭店厨师某某陪同的条件,李二人同意了。饭后,由邓先志开车,载着李军、胡晓琴和厨师某某出发了。当车开到鸡西市文化宫时,李军说到地方了。遂打开车门,将不明所以的厨师某某推下车后,便往鸡东方向疾驰而去。当车行至鸡东汽车站点——大矿站时,邓先志又下车了。临走前将当地农电局家属楼一房间的钥匙交给李军。在此期间,胡晓琴多次要下车,均得到李军制止。随后,李军将车开到农电局家属楼下,由于胡晓琴不肯随其上楼,李军便不顾胡晓琴的哀求和哭喊,强行将其拖到六楼二人一个房间内,并欲与其发生关系,胡不从,奋力反抗,直到出现开头的一幕!
  曲折上诉
  案发后李军想把尸体运走,但因自己的车打不着火,便把胡晓琴的尸体拽回原处,打车去了鸡西亲属家。后在亲属劝说下才去公安局投案自首,当日,鸡东县公安局以嫌疑人李军涉嫌强奸未遂、故意杀人罪报到鸡东县检察院,然而很快李军就推翻了原来的证词,致使案件性质出现重大转变,鸡东检察院依据李军证词变化对此案涉嫌故意杀人罪的定性提出质疑,并形成了积压案件,后来胡文荣从各种渠道得知信息认为,这是由于李军时任县胶化厂的父亲与时任县委书记的曹国辉(后被因涉嫌犯罪已被逮捕判刑)被当地人传闻是拜把子兄弟关系有关,他认为这里面有很深的内幕需要自己去揭开,因此一直在外经商的胡文荣,放下了手头的生意,夫妻二人把家扔给年已古稀的父亲和19岁的大女儿胡秀艳,从县到省,从省到京,在政府、政法委、公安局、检察院、法院之间开始了艰难的上访之路。
  1997年,胡文荣夫妻把事情逐级反映到公安部,公安部陶部长作了关于胡小琴一案是大案要案,要求黑龙江省公安厅从严从快处理的批示,然而,胡文荣夫妻所到之处仍以回家等着去的各种理由被推来推去。
  1997年至1998年间,医院负责看管胡晓琴尸体的人到胡家来,拿出一张书面协议让胡文荣签字,而胡文荣当时并不知道签这个字代表什么,稀里糊涂地就签了字。当人家来要冷冻费时,胡文荣才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
  日,胡文荣夫妻二人到县政法委信访,杨书记对他们把问题反映到公安部表示了非常不满,并做了他们回家等着我们给处理的含糊表态,胡文荣、周丽娟夫妻二人连生气带窝火地回到了家,当夜,胡妻就犯了脑血栓,这以后的日子,无论是在医院还是病愈后在家,周丽娟一想到女儿蒙冤就哭个不停,
1999年初的一天晚上,又哭了大半夜的胡妻再次犯病,从此以后,就再也没站起来过,全身瘫痪的她24小时都需要有人护理,而胡家又信访告状至今,把家里原先经商积蓄的几十万元都花光了,而且还欠了近7万元的外债,继续治疗需要的费用对这样一个不幸的家庭来说简直是天文数字。求借无门的胡文荣已无经济能力再进行上访告状,案件就继续压下来,尽管内心极其复杂和深深的无奈,但此时他在心里不得不承认打不过有权要势的李家了。
  日晚上,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姓党的法官找到胡文荣,称要给他处理这个案子。24日,胡文荣来到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见到了党法官,当时在场的还有李军的两个叔叔及李军父亲的叔叔。在党法官提出民事赔偿对方要求私下和解的建议时,几乎绝望了的胡文荣答应了。当胡文荣提出二女儿胡晓琴的遗体还保存在冷冻室里,火化问题怎么解决时,党法官承诺,这个事有政府部门处理,不用胡文荣管了,一个月后来政法委一趟,政法委就能解决火化问题。在对方一再压价下,双方答应以10万元“了结”此事。日,在党法官的要求下,胡文荣写下了“再不起诉犯罪嫌疑人李军”的字据,并收下10万元的“私了”费。随后,李军在鸡西市看守所被释放。
以上网友发言只代表其个人观点,不代表新浪网的观点或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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