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的专属管辖有哪些中有没有专属管辖?


《民事诉讼法学》作业一、单项选择题1.下列关于民法与民事诉讼法的关系的说法,正确的是 ( )A.民法与民事诉讼法是实体法与程序法的关系,即内容和形式的关系,所以两者是同一个法律部门B.民法与民事诉讼法是实体法与程序法的关系,即内容和形式的关系,所以两者并非同一个法律部门C.民法是主法,民事诉讼法是从法,二者是主从关系D.二者不存在任何关系2.我国民事案件的审判权是由 ( )A.人民法院行使    B.审判员行使的 C.独任审判员行使的   D.合议庭行使的3.我国民事案件的一审合议庭 ( )A.既可由审判员、陪审员组成,也可全部由审判员组成 B.只能全部由审判员组成C.全部由审判员组成 D.只能由审判员、陪审员共同组成4.当事人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了管辖权异议,但在法院做出裁定前口头表示接受诉法院管辖。后在诉讼中,当事人又提出管辖权异议,人民法院应当 ( )A.停止审理案件,再次审议   B.不再审议,继续审理案件C.审理案件与审议管辖权异议一起进行   D.建议当事人提起上诉5.对于当事人的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的,法院 ( )A.应单独审理  B.应按必要共同诉讼审理C.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且当事人同意的,可以合并审理 D.应合并审理,以提高诉讼效率6.代表人诉讼中,对于起诉时人数不确定的案件,人民法院受理后,可以发出公告,说明案件情况和诉讼请求,通知权利人在一定期间向人民法院登记。公告期最少不得少于 ( )A.30日 B.15日   C.60日 .D.3个月7.对于不需要制作的调解书的案件,当事人要求制作调解书的 ( )A.法院可以予以拒绝  B.法院应当做出调解书C.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书面申请应该制作调解书D.告知当事人、当事人之间协议的内容已经记入笔录,协议内容已经生效,无须制作8.法院裁定诉前责令停止侵犯知识产权行为后,申请人申请错误造成被申请人损失的,被申请人( )A.只能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申请人赔偿 B.只能在申请人提起的诉讼中提出损害赔偿的请求C.既能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申请人赔偿,也能在申请人提起的诉讼中提出损害赔偿的请求D.可以请求采取措施人民法院赔偿9.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中,对单位的罚款金额为 ( )A. 1000元以上 B.1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 C.1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 D.5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10.我国的诉讼费用是指 ( )A.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所支出的费用 B.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依法应向法院交纳和支付的费用C.审判费用和当事人费用的总和 D.案件受理费和其他申请费11.王强诉张丽离婚一案,法院已指定开庭审理时间,就在开庭审理的前一天,王强才知道该案合议庭组成中,审判长是张丽的同学。所以,第二天开庭审理时,王强要求审判长回避。此案应当( )A.延期审理    B.裁定中止诉讼   C.庭审继续进行   D.裁定诉讼终结12.对于人民法院做出的民事决定,当事人 ( )A.不可以提起上诉 B.只能向做出决定的法院申请复议C.只能向上级法院申请复议 D.既能向做出决定的法院申请复议,也可以向上级法院申请复议13.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已生效的判决决定再审的,应做出 ( )A.原审法院   B.原审法院的上级法院 C.中级法院 D.上诉人住所地法院14.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已生效的判决决定再申的,应做出 ( )A.再审裁定   B.再审通知 C.撤销原判裁定 D.决定再审命令15.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公民失踪案件,应当发出寻找失踪人的公告,公告期为 ( )A.1个月   B.3个月  …C.6个月   . D.1年16.督促程序中,债务人提出异议必须在( )提出。A.收到支付令之日起15日内    B.收到支付令之日起10日内C.法院发出支付令之日起15日内   D.法院发出支付令之日起10日内17.公示催告程序中,在申报权利期间没有人申报,或者申报被驳回的 ( )A.公示催告的申请人逾期不申请除权判决,终结公示催告程序 B.法院可径行裁定终结公示催告程序C.判决宣告票据无效 D.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做出除权判决18.人民法院宣告企业法人破产应制作 ( )A.判决书    B.裁定书 C.通知书 D.决定书19.有关证人证言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B.证人能力与民事行为能力没有直接的关系,限制行为能力甚至无行为能力的人都有可能成为证人C.即使证人与案件的一方当事人有利害关系,仍可以作为证人D.有义务作证的证人必须出庭作证,其证词也必须经过法庭质证,否则不能作为证据使用20.关于法院调解,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法院调解既是当事人的诉讼活动,也是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B.法院调解是法院结案的一种方式C.法院调解,既包括调解活动的进行,也包括以调解的方式结案D.人民法院所进行的没有形成调解协议的调解活动不能称为法院调解21.先予执行的申请 ( )A.申请人可以不提供担保 B.申请必须提供担保C.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拒不提供,则驳回其申请D.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免除提供担保22.双方当事人对合同纠纷事先订有仲裁协议,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 ( )A.可以受理 B.绝对不可以受理 C.经相关仲裁机构同意后方可受理D.不得受理,但仲裁协议无效,又没有达成新的仲裁协议的或仲裁决被法院依法撤销,或在法院不知道仲裁协议的存在情况下,一方当事人起诉而另一方当事人又应诉的情况除外23.如果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的双方当事人一起到人民法院来要求解决纠纷 ( )A.人民法院可以当即进行审理 B.被告不同意当即审理的,人民法院也应当对案件当即审理C.因为是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必须当即进行审理D.因为是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当事人必须接受人民法院的当即审理24.选民资格案件的起诉时间必须在 ( )A.选举日5日以前 B.选举日7日以前 C.选举日10日以前 D.选举日15日以前25.债权人对没有担保的债务案件主债务人发出的支付令 ( )A.对担保人没有拘束力 B.仅对一般担保的担保人没有拘束力C.对担保人没有拘束力,债权人和就担保关系单位提起诉讼,不影响支付令的效力D.对担保人没有拘束力,但支付令生效后,债权人不能就担保关系提起诉讼26.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中,债权人应当在收到人民法院的通知后( )向人民法院申报债权。A.15日内 B.30日内 C.10日内    D.7日内27.海事请求诉前保全扣押船载货物的期限为 ( )A.7天 B.10天 C.15天    D.20天28.分配船舶价款时,不应当从船舶价款中先行拨付的是 ( )A.由责任人承担诉讼费用 B.为保存、拍卖船舶和分配价款产生的费用C.为债权人的共同利益支付的其他费用 D.担保债权29.甲公司申请对乙公司强制执行后,乙公司被撤销,上级主管部门无偿接受了乙公司的财产。此时,法院应如何处理 ( )A.撤销该执行案件 B.变更被执行人为主管机关 C.变更被执行人为乙公司原负责人 D.裁定执行终结30.和解协议已执行完毕,当事人反悔的,人民法院 ( )A.不予恢复执行 B.执行回转 C.主持双方进行调解 D.提起新的执行程序31.下列有关扣留、提取债务人的收入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 )A.这一执行措施主要用于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执行,有时也适用于损害赔偿、债务等案件的执行B.被执行人的收入,是指被申请执行人依法所得和依法应得的劳动收入和其他收入C.有关单位拒绝协助执行,擅自向债务人支付收入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其在支付的数额内向申请执行人承担责任D.人民法院扣留、提取债务人的收入时,应当保留债务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32.涉外信用证纠纷案件,下列哪个法院无权管辖A.国务院批准设立的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B.高级人民法院C.最高级人民法院指定的基层人民法院 D.计划单列市中级人民法院33.下列有关人民法院对涉外仲裁裁决申请执行的审查和处理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人民法院对涉外仲裁机构做出的仲裁裁决,当一方当事人申请执行时,应当主动进行审查B.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照法律规定,拟裁定涉外合同仲裁协议无效的,应先逐级呈报最高人民法院,待最高人民法院答复同意后才可以确认仲裁协议无效C.人民法院对涉外仲裁机构的司法监督的范围,包括仲裁程序和实体问题D.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的,当事人不得重新申请仲裁34.民事诉讼中,原告请求法院做出判决,宣告其与被告所签署的合同无效,属于 ( )A.给付之诉 B.变更之诉 C.确认之诉     D.撤销之诉35.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适用回避的审判人员是 ( )A.陪审员和书记员 B.诉讼参与人.C.审判长、审判员和陪审员 D.诉讼参加人36.解决民事、经济纠纷的最终手段是 ( )A.国家机关的行政干预 B.仲裁机关的仲裁 C.当事人之间的和解   D.人民法院的审判37.被告收到起诉状副本后,其提出答辩状的期限是 ( )A.5日内  B.7日内 C.10日内    D.15日内39.民事诉讼法特别程序中,被宣告死亡的人的死亡日期是 ( )A.判决宣告之日 B.被宣告死亡的人失踪之日 C.申请人收到判决书之日 D.申请人提出死亡宣告的申请日40.公示催告程序中审判组织的形式是 ( )A.审判员独任审判  B.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审理C.公示催告阶段适用独任制,除权判决阶段适用合议制D.公示催告阶段适用合议制,除权判决阶段适用独任制41.下列关于海事诉讼管辖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 )A.海事法院与地方法院之间因管辖权发生争议的,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了的,报请他们的共同上级法院指定管辖B.因沿海港口作业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海事法院管辖C.海事诉讼中,协议管辖遵守“实际联系地”的原则D.认定海上财产无主案件,由财产所在地海事法院管辖42.海事法院审理船舶碰撞案件,应当在立案后多长时间内审结 ( )A.3个月   B.6个月    C.9个月    D.1年43.有权行使民事执行权的主体是 ( )A.人民法院的执行组织  B.仲裁机关  C.人民调解委员会 D.部分行政机关44.下列能作为执行客体的是 ( )A.债务人可分得股息 B.债务人的荣誉证书  C.债务人家属的床铺 D.债务人居住的土地45.仲裁员在国内仲裁中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人民法院对仲裁裁决 ( )A.应当执行   B.不予执行 C.可以执行   … D.中止执行46.下列有关涉外民事诉讼的普通管辖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 )A.只要涉外民事诉讼中的被告人在我国境内有住所,不论其国籍如何,我国人民法院均有管辖权B.对于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可由原告住所地的中国法院管辖C.如果被告的住所地与其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只要经常居住地在中国境内,中国法院也有管辖权D.对于涉外民事诉讼中的普通管辖,我国民事诉讼法进行了专门规定47.涉外仲裁中,当事人应向谁申请财产保全 ( )A.向仲裁机构提出财产保全申请,由仲裁机构采取财产保全B.向仲裁机构提出财产保全申请,由仲裁机构将申请提交人民法院C.直接向财产所在地法院申请财产保全D.直接向被申请人住所地法院申请财产保全48.狭义说认为,司法协助行为的范围不包括 ( )A.送达司法文书  B.询问证人C.调查证据   D.相互承认和执行法院判决49.民事诉讼法适用的空间范围是 ( )A.在我国领域内进行的民事诉讼 B.我国法院具有管辖权的民事案件C.在我国领域内发生的民事诉讼 D.中国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为一方当事人的民事案件50.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由 ( )A.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 B.陪审员一人独任审理 C.审判员、陪审员共同审理 D.审判委员会审判52.对于不需要制作调解的协议,应当记入笔录,( ),即具有法律效力。 ( )A.由双方当事人、审判人员、书记员签名或者盖章后B.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后C.由双方当事人、审判人员、书记员签名或者盖章,加盖人民法院的印章后D.由双方当事人、审判人员、书记员签名或者盖章,送达双方当事人后53.追索赡养费案件的一方当事人死亡,应当 ( )A.诉讼中止   B.诉讼终结    C.延期审理    D.缺席判决54.当事人对基层法院派出法庭的判决不服,应当上诉至 ( )A.派出该法庭的基层人民法院… B.派出该法庭的基层人民法院的上级人民法院C.上诉人住所地的中级人民法院…D.被上诉人住所地的中级人民法院55.破产案件的受理时间为 ( )A.案件受理通知书做出的时间   B.案件受理通知书送达债权人的时间C.案件受理通知书送达债务人的时间   D.案件受理通知书送达申请人的时间56.执行担保成立后,人民法院决定暂缓执行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 ( )A.3个月    B.6个月    C.9个月   D.1年57.下列情况中,不适用中止执行的是 ( )A.人民法院已经受理以执行债务人为债务人的破产案件B.执行的标的物是仲裁机构正在审理的案件争议的标的物,需要等待该案审理完毕确定权属C.执行和解协议履行完毕D.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需要补充判决、裁定补正或解释58.下列属于涉外案件的是 ( )A.有关台湾同胞的案件B.港、澳居民来人民法院起诉、应诉时,持有其他国家护照或英国、葡萄牙本土护照C.涉及华侨的案件,所争执的标的物位于我国境内D.涉及华侨的案件,引起他们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事实在我国境内59.有关单位对涉外保全的财产实行监督的费用由谁负担A.有关单位  B.申请人 C.被申请人   D.法院60.外国法院判决在我国人民法院A.由外国驻华使领馆执行  B.不能执行C.经外交部领事司审查同意的才能执行    D.经人民法院审查承认的予以执行61.人民法院与诉讼参与人之间的民事诉讼法律关系客体是 ( )A.诉权 B.请求权 C.审判权    D.行事权62.我国民事案件的二审合议庭 ( )A.既可由审判员、陪审员组成,也可全部由审判员组成 B.只能全部由审判员组成C.全部由审判员组成 D.只能由审判员、陪审员共同组成63.甲的护籍所在地为A省B县,其自1998年1月起因病到C省D市某医院就医,1999年5月出院后前往C省E县探亲,居住一年半后又去C省F市工作至今。甲于2001年10月被乙提起诉讼,则甲在民事诉讼法意义上的住所地为 ( )A.A省B县 B.C省D县 C.C省E县   D.C省F市64.人民法院根据申请人的申请而采取保全措施的,如果由于申请人的错误而导致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而受损失的,应当由( )承担赔偿责任。A.申请人 B.被申请人自己 C.人民法院 D.看被申请人是否亦有错误情况而定65.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应当 ( )A.诉讼终结 B.延期审理 C.诉讼中止 D.撤销案件66.人民法院审理认定财产无主案件,应当发布公告,公告期为 ( )A.3个月 B.6个月   C.1年  D.2年67.下列哪项不是采取海事证据保全应当具备的条件A.请求人是海事请求的当事人B.请求保全的证据对该海事请求具有证明作用C.被请求人是请求保全的证据的持有人D.情况紧急,不立即采取证据保全就会使该海事请求的证据灭失或者难以取得68.下列有关民事执行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 )A.民事执行和履行是实现生效法律文书内容的两种方式,二者存在根本性的区别B.强制性是民事执行的重要特征,贯穿于民事执行过程的始终C.民事执行必须严格依法定程序进行D.经人民法院授权,仲裁机关有权实施民事执行69.受托法院最迟应当在多长时间内执行完毕 ( )A.3个月 B.4个月   C.5个月   D.6个月70.不是提起执行异议的条件是 ( )A.有权提出异议的主体只能是案外人 B.提出异议的内容必须是对执行标的主张实体权利C.执行异议必须在执行程序开始后到执行结束前提出 D.执行异议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71.中国某公司与意大利某公司签订了一份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的合同。后双方发生争议,中国某公司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本案中人民法院的管辖属于 ( )A.集中管辖 B.特殊地域管辖 C.普通管辖 D.专属管辖72.下列关于海事诉讼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 )A.海事诉讼属于民事诉讼的范畴,然而是一种具有海事性质的特殊民事诉讼B.海事诉讼是对人诉讼C.我国海事诉讼适用《民事诉讼法》和《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D.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与《民事诉讼法》和《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对涉外海事诉讼有不同规定的,适用该国际条约的规定,但我国声明保留的条款除外73.海事法院接受海事证据保全申请后,应当在多长时间内做出裁定 ( )A.12小时    B.24小时    C.36小时    D.48小时74.下列不是执行根据的法律文件是 ( )A.人民法院制作的先予执行、财产保全裁定书 B.外国法院的判决、外国仲裁机构的裁决C.人民法院制作的已经发出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书、裁定书以及行政赔偿调解书D.人民法院制作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书、裁定书中的财产部分75.刘某与吴某离婚,法院判决刘某抚养女儿,吴某给付抚育费。后因吴某不履行义务,刘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查明,吴某目前没有工资收入,无力给付。请问法院应如何处理 ( )A.裁定中止执行 B.裁定终结执行  C.继续执行   … D.撤销原生效判决76.下列关于冻结存款的做法中,不正确的是 ( )A.采取冻结措施时,人民法院应当做出裁定,并向有关金融机构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B.债务人账户上当日存款不足冻结数额的,有关金融机构应当继续冻结随后进入该账户的存款,直到达成需要冻结的数额C.冻结存款的期限为6个月D.债务人为金融机构的,可以冻结其交存在人民银行的存款准备金和备付金77.人民法院在执行程序中,经过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等执行措施后,被申请人仍不能清偿债务。此时,人民法院应当 ( )A.等被申请执行有履行能力时,继续执行 B.终结执行C.中止执行 D.主持双方达成和解协议78.对协议管辖的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当事人之间可以书面或口头约定管辖协议B.国内协议管辖只能就合同纠纷选择管辖法院C.涉外协议管辖只能协议选择国内法院D.默示协议管辖只有在国内协议管辖中才能被承认79.内地人民法院对下列涉港澳台的经济纠纷没有管辖权的是 ( )A.涉及不动产物权的纠纷    B.被告在内地有住所的纠纷C.被告在内地有营业所的纠纷    D.合同签订地在内地的纠纷80.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中,债权人或债务人认为债权人会议的决议有违法情形,可以在决议形成后的( )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异议。A.7   B.5 C.10 D.1581.关于民事权利能力与诉讼权利能力的关系,正确的说法是 ( )A.只要有民事权利能力,就有民事诉讼权利能力B.没有民事权利能力,就没有民事诉讼权利能力C.有民事权利能力的,才有民事诉讼权利能力D.只要有民事诉讼权利能力,就有民事权利能力82.我国的人民调解委员会是调解民间纠纷的 ( )A.群众性组织   B.司法机构    C.行政机构 D.半官方组织83.民事诉讼中的处分原则,是指当事人依法支配自己的 ( )A.实体权利   B.诉讼权利  … C.诉讼权利和实体权利 D.获保权利84.凡是发生在省辖区内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由 ( )A.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B.中级或者高级人民法院管辖C.高级人民法院管辖    D.最高人民法院管辖85.民事纠纷发生后,当事人向其他国家机关、仲裁机构或者社会团体申请处理的同时,又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则应 ( )A.由国家机关主管 B.由仲裁机构主管C.由当事人自由选择 D.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外,应由人民法院主管86.民事诉讼证据最本质的特征是 ( )A.客观真实性 B.关联性   C.合法性 D.公正性87.当事人对责令停止侵害知识产权的行为的裁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定之日起( )日内申请复议。A.10    B.3    C.7 D.588.当事人对一审法院的补充判决 ( )A.可以上诉 .B.不可以上诉  C.可以申请上级法院复议 D.可以申请做出补充判决的法院复议89.公示催告程序申请人,只能是( )A.票据持有人 B.出票人C.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的最后持有人和法律规定的其他人 D.背书人90.下列关于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的程序的说法中,哪项不符合我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的规定 ( )A.海事法院受理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申请后,应当在7日内向已知的利害关系人发出通知,同时通过报纸或者其他新闻媒体发布广告B.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必须提供现金C.利害关系人对申请人申请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有异议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向海事法院提出D.利害关系人在规定的期间内没有提出异议的,海事法院裁定准予申请人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91.委托执行后,遇有( ),由受托法院转交委托法院处理A.案外人对据以执行的生效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和票证提出异议的B.需要变更或追加债务人的C.因执行担保需要暂缓执行的D.当事人之间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的92.在执行前的审查中,错误的是 ( )A.发现作为执行根据的法律文书内容含糊不清或者有歧义,执行员可以要求制作该法律文书的组织加以解释或做出补充的裁定B.委托执行中,发现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确有错误的,受托人民法院裁定中止执行C.发现作为执行根据的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裁定不予执行D.执行员在执行上级人民法院制作的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时,发现确有错误的,可以提出书面意见93.罗某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后,陈某主动履行了义务。罗某撤销执行申请。此时,法院应如何处理 ( )A.裁定中止执行   B.裁定终结执行   C.继续执行 D.裁定执行回转94.一方当事人请求法院改变或者消灭其与对方当事人之间现存的某种民事法律关系的诉是( )A.给付之诉   B.变更之诉   C.确认之诉   D.形成之诉95.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申请审判人员回避应当 ( )A.由检察院决定 B.由当事人自己决定 C.由院长决定   D.由合议庭决定96.某县人民法院受理一民事案件后,因全体审判人员都与此案有利害关系,被当事人申请回避或者自行回避,故无法执行职务。在这种情况下,该县人民法院应当 ( )A.继续审理 B.将案件移送给另一个县的人民法院审理C.将案件移送给上一级人民法院审 D.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97.委托代理的权限和事项由 ( )A.委托人自行决定 B.委托诉讼代理人自行决定C.委托人提议,委托诉讼代理人决定 D.人民法院依法指定98.某甲与某乙签订一口头形式的租赁合同,租期为一年。三个月后某甲欲解除合同,而某乙主张租期未满,要求某甲交纳违约金,双方因此发生争议而诉至法院。某乙主张租期为一年,向法院提交的证明材料为双方的口头合同,且有第三人为证。双方的口头合同因缺乏证据的( )而不能被法院采信。A.客观性   B.关联性    C.合法性    D.可重复性99.人民法院对财产保全申请和先予执行的申请表示接受并同意采取相应措施时,所做出的法律文书是( )A.通知书    B.决定书 C.裁定书    D.判决书100.对必须到庭的被告,人民法院进行了一次传票传唤,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在这种情况下,人民法院 ( )A.应当再次传票传唤被告 B.可以对被告拘传C.应当对被告进行拘传 D.可以做出缺席判决101.执行支付令的法院是 ( )A.制作支付令的法院  B.债权人住所地法院C.债务人财产所在地法院  D.债权债务关系发生地法院102.不是上级人民法院执行机构对下级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职责是 ( )A.监督    B.领导 C.指导   D.协调103.在执行过程中,本案当事人以外的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时,执行员应当报请谁批准,采取相应措施 ( )A.执行庭庭长   B.审判长 C.法院院长 D.审判委员会104.某国公民甲向中国某法院提出申请,请求承认和执行某国法院的判决。人民法院查明,两国没有共同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也没有互惠关系。此时,人民法院应当 ( )A.只要某国法院的判决没有违反我国法律的基本原则和国家主权、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人民法院就应当承认和执行B.将甲的申请退回给甲C.将甲的申请提交我国外交部审查批准后,予以承认和执行D.将甲的申请转交某国驻华使领馆处理105.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对等性和诉讼机遇的相对应性标志着 ( )A.诉讼权利平等    B.享有同样的诉讼权利C.承担同样的诉讼义务   D.享有完全一样的诉讼权利106.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的基本组织形式是 ( )A.合议制    B.独任制 C.陪审制    D.审判委员会审批制107.企业法人分立的,因分立前的民事活动发生的纠纷 ( )A.以分立后企业为共同诉讼人B.依据企业法人分立时有关的合同,由合同规定的该权利义务的享有者承担者作为当事人C.依据企业法人分立时有关的合同,由合同规定的该权利义务的享有者承担者作为原告或被告,其他分立的企业作为第三人D.分立后的企业各自起诉应诉,彼此互不相干108.当事人委托诉讼代理人最多可以委托( )A.4人   B.3人   C.2人   D.1人109.公告送达视为送达的期限为 ( )A.30日   B.45日   C.60日   D.90日110.在司法实践中,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对被申请人的银行存款予以冻结,一次冻结的有效期为( )。如果超过了这个期限,而当事人没有继续采取保全并由人民法院裁定继续采取保全措施的,原冻结措施自动解除。A.6个月   B.12个月   C.3个月    D.180天111.申请执行费和执行中实际支出的费用 ( )A.由被申请人负担  B.由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共同负担C.由申请人负担 …D.审判程序中交过诉讼费,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均不负担112.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适用缺席判决的情况有 ( )A.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B.被告反诉,必须到庭的本诉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C.原告申请撤诉,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D.无诉讼行为能力的被告的代理人,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113.在第二审程序中,原审原告增加独立的诉讼请求或原审被告提出反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就新增加的诉讼请求或反诉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 )A.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 B.发回一审法院重审C.对新增加的诉讼请求或原审被告提出的反诉判决驳回上诉 D.径行改判114.督促程序的设立体现了民事诉讼的 ( )A.两便原则   B.当事人处分原则 C.平等原则 D.对等原则115.公示催告程序中,利害关系人申报权利应遵守公告指定期间,利害关系人在申报期届满后,判决做出之前申报权利 ( )A.人民法院应依法驳回利害关系人的权利申报 B.未被驳回的,人民法院应裁定终结公示催告程序C.不应被允许 D.人民法院应告知利害关系人另行起诉116.海事法院对第一审海事案件的地域管辖是以什么为标准来划分的 ( )A.案件的影响 B.案件争议的标的物所在地C.案件发生地    D.案件事实与各海事法院所处不同海域的关系117.下列关于审理共同海损案件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 )A.共同海损的理算是提起共同海损案件的必经程序B.理算机构做出的共同海损理算报告,当事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可以作为分摊责任的依据C.当事人可以不受因同一海损事故提起的共同海损诉讼程序的影响,就非共同海损损失向责人提起诉讼D.审理共同海损案件的审限不应当包括共同海损的理算期间二、多项选择题1.民事诉讼的效力包括( )A.民事诉讼法对人的效力 B.民事诉讼法对事的效力 C.民事诉讼法对时间的效力D.民事诉讼法对空间的效力  E.民事诉讼法对其他法律部门的效力2.民事诉讼中,下列哪些案件不适用独任制( )A.起诉时被告下落不明的案件 B.已经按照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 C.发回重审的案件D.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E.二审案件3.因船舶碰撞或者其他海事损害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 )A.碰撞结果地人民法院管辖   B.碰撞发生地人民法院管辖 C.碰撞船舶最先到达地人民法院管辖 D.加害船舶被扣留地人民法院管辖 E.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4.民事诉讼中,有权调查收集证据,查阅案件有关材料的人有 ( )A.律师担任诉讼代理人   B.其他非律师担任的诉讼代理人   C.当事人D.证人     E.鉴定人5.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案件受理费的诉讼有 ( )A.行政诉讼 B.经济诉讼  C.民事诉讼 D.海事诉讼   E.刑事诉讼6.督促程序中送达支付令可采取的方式有 ( )A.委托送达 B.留置送达   C.直接送达 D.邮寄送达    E.公告送达7.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A.可以不经开庭前准备阶段而直接开庭审理  B.当事人不可以申请法院调查收集证据C.法官具有释明义务 D.传唤当事人不须受在开庭三日前进行的限制 E.审理期限可以延长8.破产案件受理后的法律后果有( )A.中止债务人有关的民事执行程序 B.中止与债务人有关的财产保全程序C.中止与破产财产有关的其他一切民事诉讼程序  D.债务人对所有债权的清偿行为无效E.债务人对为维持必要活动而发生的新的债权的清偿有效9.民事执行的原则主要有 ( )A.依法执行原则 B.执行标的有限原则 C.保护申请人合法权益的原则D.强制与说服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E.法院执行与协助执行相结合的原则10.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期间包括A.法定期间 B.指定期间 C.在途期间 D.可变期间 E.耽误的期间11.关于撤诉,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申请撤诉必须是当事人自愿的行为B.申请撤诉是当事人对自己的权利的处分,但是否准许,最终由法院审查决定C.当事人申请撤诉,经法院审查,如果当事人有违反法律的行为需要依法处理的,人民法院可以不准撤诉D.当事人申请撤诉,无论法院准许还是不准许,都必须以通知的方式告知当事人E.当事人申请撤诉,如果法院准许,可以口头告知当事人12.公示催告程序中的有关催告利害关系人申报权利的期间,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该期间是除斥期间 B.该期间是不变期间   C.该期间遇有重大理由可延长D.申报权利期间届满后,利害关系人不能向人民法院申报权利  E.利害关系人应当在该期限内申报权利13.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发生举证责任倒置的情形有( )A.因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引起的专利侵权诉讼 …B.因缺陷产品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C.因共同危险行为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 …D.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E.无行为能力人侵权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14.对于第二审法院对上诉案件的审理范围,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第二审对上诉案件审理,属于续审B.第二审对上诉请求的审查既是事实审,又是法律审C.第二审法院以上诉人的上诉请求为其审查范围D.第二审人民法院在对上诉人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查时,如果发现在上诉请求以外原判决确有错误的,也应予以纠正E.第二审程序中,上诉人审请撤诉,而第二审法院发现一审裁判确有错误,二审法院有权继续审理15.移转管辖与移送管辖的区别包括( )A.移转管辖转移的是案件的管辖权,移送管辖移送的是案件B.移转管辖是在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进行的,移送管辖一般是在同级人民法院之间进行C.移转管辖是补充级别管辖的一种规定,移送管辖是落实地域管辖的一种规定D.移转管辖在上级人民法院审理而交由下级人民法院审理案件时,下级人民法院必须执行;移送管辖一般是在同级人民法院之间进行,不需要经过上级法院批准E.移转管辖是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将案件移送给原来没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移送管辖是无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将不属于自己管辖的案件移送给它认为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16.民事执行的特征包括( )A.执行机构的特定性 B.执行根据的有效性C.执行手段的强制性 D.执行程序的法定性E.执行机构的任意性17.我国人民法院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裁判的条件包括( )A.必须是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外国法院裁判B.该外国与我国缔结或者参加了有关的国际条约C.该外国与我国双方有互惠关系D.该国法院裁判不违反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68条的规定E.该国法院裁判不违反我国法律的基本原则或者国家主权,安全,社会公共利益18.公开审判制度包括( )A.公开包括审判过程的公开和审判结果的公开B.审判不仅应向当事人公开,而且应向社会公众包括应向媒体公开C.法院应当在开庭之前将审理的案件日期予以公告D.对于不予公开审理的案件,法院也应当将判决结果向当事人和社会公开E.法院应当在判决书中,将判决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公开19.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诉讼参与人”包括( )A.第三人  B.证人    C.鉴定人 D.翻译人员   E.共同诉讼人20.下列情况中,属于国际民事诉讼的有 ( )A.有关的诉讼标的物处于国外B.有关民事诉讼的客体是发生于国外的民商事法律行为C.有关民事诉讼程序的某一环节或行为需要在国外进行D.涉及港、澳、台同胞的案件E.在有关的民事诉讼主体中含有居住在国外或具有外国国籍的法人和自然人21.公开审判具有的意义包括( )A.便于人民监督司法B.激励有关人员公正行使手中的权力C.促使当事人以及其他诉讼参与人依法进行诉讼D.培养国民的法律意识E.加快国家法治化的进程E.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22.必须适用合议制审理的案件有 ( )A.二审案件       B.再审案件 C.重审案件D.依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 E.中级法院审理的案件23.关于证据,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收集的证据材料只要是客观真实的,与待证事实相关联,并符合实体法的规定,就可以作为诉讼证据B.在司法实践中由于间接证据与证明对象没有直接关系,所以间接证据的证明作用很小C.证人是我国法定证据的一种D.提供证据是当事人的一项重要诉讼权利,并非他的义务,所以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没有责任提供证据E.在民事诉讼法中,电子证据不是作为一种独立的证据种类来规定的24.审判委员会的任务是( )A.对所有案件做出裁判   B.讨论重大或者疑难案件  C.总结审判经验D.代替合议庭对案件进行审理  …E.研究其他有关审判工作的问题25.根据法律规定,裁定终结执行的情况有( )A.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B.作为被申请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C.案外人对执行的财产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D.在执行程序中,作为债务人的企业法人被宣告破产E.作为被申请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三、判断题1.诉讼行为是指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主体在诉讼过程中依法所进行的各种诉讼活动。( )2.督促程序是指法院根据债权人的申请,以支付令催促债务人限期履行债务的程序。( )3.公开审判时媒体可以自由报道,也可以左右法院的审判。( )4.在执行过程中,由于某种情况的发生,使执行程序暂时不能进行,或者无法进行,或者无需进行,从而停止执行程序,这种状态称为执行阻却。( )5.民事执行时未经国家授权,任何机关或个人都不得采取强制性的执行措施迫使债务人履行义务。( )6.任何诉讼案件,不论是否公开审理,宣判的时候法院一律公开宣判。( )7.涉及国家机密,涉及个人隐私等案件也应公开审理。( )8.先予执行是指对于某些民事案件,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后,终审判决做出前,根据一方当事人的申请,裁定另一方当事人预先给付其一定数额的金钱或其他财物,或者实施或停止某种行为,并立即付诸执行的制度。( )9.强制性是民事执行的重要特征,其主要体现为执行措施或手段的强制性。( )10.公开审判可以增强国民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11.财产保全是指为了保证将来生效判决能够得以执行,人民法院在受理诉讼前或者诉讼过程中,根据利害关系人或当事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对当事人的有关财产依法采取强制性保护措施的制度。( )12.海事强制令是指海事法院根据海事请求人的申请,为使其合法权益免受侵害,责令请求人作为或者不作为的强制措施。( )13.级别管辖解决的是哪些一审案件应由哪级人民法院管辖的问题。( )14.破产程序的执行属于个别执行,而民事强制执行属于一般执行。( )15.撤诉是在法院受理案件之后做出裁判之前,原告向法院表示撤回起诉,要求法院对案件停止审理的行为。( )16.民事诉讼当事人必须以自己的名义起诉应诉,进行诉讼活动,是诉讼权利义务的承担者。( )17.当事人申请公示催告必须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书面申请。( )18.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中,对单位的罚款金额为1000元以上。( )19.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公民失踪案件,应当发出寻找失踪人的公告,公告期为3个月。( )20.受理产生的法律后果有人民法院对该具体案件行使审判权和承担审判职责。( )21.支付令是人民法院责令债务人在规定期限履行债务的法律文书。( )22.涉外仲裁是指在对外经济贸易、运输和海事活动中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根据达成的仲裁协议或仲裁条款,提交我国涉外仲裁机构进行审理和裁决。( )23.诉讼中止与延期审理都是诉讼程序的暂时停止,所以二者是相同的制度。( )24.诉讼指挥权是指人民法院为了让当事人之间的攻击防御活动能够充实而顺利地展开,实现既公正又迅速的程序进行,在法律规定的程序框架内行使主宰、操作诉讼的种种具体权限。( )25.我国民事案件的审判权是由审判员行使的。( )26.人民法院宣告企业法人破产应制作通知书。( )27.甲公司申请对乙公司强制执行后,乙公司被撤销,上级主管部门无偿接受了乙公司的财产。此时,法院应裁定执行终结。( )28.民事诉讼证据最本质的特征是客观真实性。( )29.回避制度是指审判人员以及其他有关人员如果与案件存在一定利害关系,即应退出案件审理的制度。( )30.诉讼中止是指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的过程中,出现某些法定情形使诉讼无法继续进行,而暂时停止诉讼的制度。( )31.全面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原则,是确保法制的严肃性,维护社会稳定与发展的重要保障。( )32.送达是法院向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实施的诉讼行为,送达的主体只能是法院。( )33.诉讼中止与延期审理虽然都是诉讼程序的暂时停止,但二者是不相同的制度。( )34.解决民事、经济纠纷的最终手段是当事人之间的和解。( )35.破产清算程序的执行属于一般执行。( )四、名词解释题1.诉讼行为  2.先予执行  3.督促程序  4.海事强制令  5.级别管辖  6.撤诉7.支付令  8.涉外仲裁9.回避制度 10.诉讼中止 11.执行担保五、简答题1.简述移转管辖与移送管辖的区别。 2.简述民事执行的特征。 3.简述当事人申请公示催告的条件。 4.简述受理的法律后果。 5.简述延期审理与诉讼中止的区别。 6.简述提起执行异议的条件。7.简述全面保护当事人权益的原则。六、论述题1.试述公开审判制度。2.试析破产清算程序与民事强制执行程序的区别。3.试述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特点。七、案例分析1.北京甲公司与天津乙公司因为合同纠纷,申请某市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委员会做出仲裁,裁决乙公司履行债务。后甲公司得知乙公司在天津有一处房产,遂向某市法院提出执行申请。问:(1)某市法院是否有执行管辖权?  (2)某市法院应如何处理?2.杨晨和周志是邻居,两家关系一直不错,后因杨晨家的狗咬了周志的女儿,双方协商不成而反目,遂诉至法院。后经法院调解,杨晨同意赔偿周志的女儿人民币1000元,周志也表示同意。当着法官的面,杨晨当地把1000元钱交约了周志。法院把这些情况都记入笔录,并且双方当事人、审判人员、书记员都在笔录上签了名。两个月后,周志又找到法院说1000元的赔偿太少,要求增加为2000元。法院告诉他已经调解结案了。而周志却说:他并没有收到法院的调解书,他现在反悔了,要求法院做出判决。问:(1)法院地否已经结案了?请说明理由。 (2)周志的要求是否有理?请说明理由。3.A市兴隆公司与B市北达公司法定代表人李秦在C市签订一份买卖钢材的合同。按照合同的规定,兴隆公司交付定金3万元,钢材必须于同年10月发货。合同约定验收地为B市火车站,到站地为A市郊近县西县,然后由供货方以汽车远至A市,交货地点为A市,一旦双方发生争执,由合同签订地和原告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后因合同履行发生争议,兴隆公司准备向人民法院起诉。问:(1)兴隆公司与北达公司协议管辖的内容是否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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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海市奉贤区法院
一、程序篇
01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管辖法院如何确定?
答:(1)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适用不动产专属管辖规则,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2)其他一般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适用一般地域管辖规则,当事人有约定的从约定,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的,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
合同履行地未约定或约定不明时,如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争议标的为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 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八条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八条 ......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02
已登记的不动产和未登记的不动产,不动产所在地的确定有何不同?
答:不动产已登记的,以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所在地为不动产所在地;不动产未登记的,以不动产实际所在地为不动产所在地。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八条 ......不动产已登记的,以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所在地为不动产所在地;不动产未登记的,以不动产实际所在地为不动产所在地。
03
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合同约定的管辖条款无效吗?
答:管辖条款具有独立性,合同无效不影响合同中选择受诉法院条款的效力,该条款本身的效力取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法律行为生效要件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七条 合同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 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04
共有房屋买卖,如何列当事人?
答:(1)全体共有人作为出卖人在房屋买卖合同中签字或部分共有人作为出卖人暨其他共有人的代理人在房屋买卖合同中签字的,全体共有人均应为合同当事人,应作为共同原告或共同被告参加诉讼;
(2)部分共有人以自己名义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如买受人诉请解除合同的,因案件处理结果一般与他人无关,其他共有人可不列为第三人参与诉讼,如诉请继续履行合同的,案件处理结果与其他人相关,应将其他共有人列为第三人参与诉讼。
05
买受人从开发商处购买房屋,尚未办理产权登记,又将该房屋转卖给第三人,第三人能否直接请求开发商协助办理权属登记?
答:基于合同相对性原则及国家征税行政权的需要,兼顾当事人交易便捷和诉讼便利,应起诉买受人确认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同时可将开发商列为当事人(第三人),诉请要求其配合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至买受人名下,再要求买受人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至自己名下。
06
买受人能否以开发商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为由,诉请确认双方签订的商品房预售合同无效?
答:可以。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07
当事人能否以商品房预售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
答:不予支持。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 当事人以商品房预售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
08
商品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后,致使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是否可以诉请解除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
答:可以。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 因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致使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当事人请求解除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应予支持。
09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中,诉请办理房产变更登记,是否适用诉讼时效?
答:房屋已经交付,诉请仅要求办理变更登记的,不适用诉讼时效。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第八次全国法院民事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规定 已经合法占有转让标的物的受让人请求转让人办理物权变更登记,登记权利人请求无权占有人返还不动产或者动产,利害关系人请求确认物权的归属或内容,权利人请求排除妨害、消除危险,对方当事人以超过诉讼时效期间抗辩的,均应不予支持。
10
诉讼请求要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的,诉讼费如何收取?
答:仅诉请解除合同的,按件收取诉讼费;既诉请解除合同,又有返还购房款等财产性诉讼请求的,按照财产性诉讼请求标准收取诉讼费,不再另外按件收取。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案件级别管辖规定几个问题的批复》第一条 ......如当事人在诉讼请求中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以其具体的诉讼请求金额来确定诉讼标的金额,并据以确定级别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零一条 既有财产性诉讼请求,又有非财产性诉讼请求的,按照财产性诉讼请求的标准交纳诉讼费。有多个财产性诉讼请求的,合并计算交纳诉讼费;诉讼请求中有多个非财产性诉讼请求的,按一件交纳诉讼费。
11
诉讼请求仅要求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效力的,诉讼费如何收取?
答:根据所涉房产的价额,按《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的财产案件收费标准收取诉讼费。确认合同效力后,当事人就案涉房产要求交付、变更登记的,按件收取诉讼费。
温馨提示:
(1)只有当事人对合同效力产生争议或者合同效力受到现实挑战处于不确定状态时,才可以单独提起确认合同有效诉讼;
(2)非特殊情况,仅诉请要求确认合同效力,如主张合同有效的,可同时诉请继续履行合同内容,如主张合同无效,可同时诉请返还购房款、赔偿损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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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合同中,当事人诉请履行不动产的变更登记,诉讼费如何收取?
答:(1)系争合同或房屋产权已经生效裁判确认,只是未变更不动产登记,当事人诉请变更登记的,应按件收取诉讼费;
(2)系争合同或房屋产权未经生效裁判确认,当事人直接诉请变更登记的,应按系争房产所涉价额确定诉讼费。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案件级别管辖规定几个问题的批复》第一条 在当事人双方或一方全部没有履行合同义务的情况下,发生纠纷提起诉讼,如当事人在诉讼请求中明确要求全部履行合同的,应以合同总金额加上其他请求金额作为诉讼标的金额,并据以确定级别管辖。
二、举证篇
01
什么情形下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答:一般从行为能力、意思表示、具体条款(内容)等三个角度进行审查。
主要有以下7种情形: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合同无效;
(2)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签订的合同无效;
(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但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4)违背公序良俗的合同无效;
(5)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合同无效;
(6)合同中造成对方人身损害或者故意、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无效;
(7)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免除或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的格式条款无效。
02
房屋交易签订两份不同的合同,产生争议后,法院如何认定其效力?
答:房屋买卖纠纷中,有时存在“阴阳合同”的现象。两份合同中“阴合同”对内,显示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阳合同”对外,往往为了贷款、避税等其他目的。
遇到此类纠纷,一般认定“阳合同”中为当事人虚假意思表示,内容无效;若双方说法不一,可通过实际履行情况、其他关联协议的约定等综合分析确立真实的合同。
需要注意的是,“阴阳合同”严重违反了我国税收管理规定,有关部门查实后,一般偷税行为有权行政处罚,数额较大或次数较多的,可能构成刑事犯罪。
03
房屋买卖合同中,出卖人对标的无权处分的,该合同是否有效?
答:按照民法典的立法精神,将债权行为和物权行为做了分离,债权行为的效力不以物权行为的效力为前提,因此,无权处分的房屋买卖合同不当然无效。对于合同相对方能否适用善意取得,实践中,人民法院一般会审查买卖合意是否为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并综合判断合同相对方是否为善意。真实权利人主张买受人不构成善意的,应当承担举证责任。
考量因素:
买房人购房动机;获悉房源的途径,与当事人的关系;买受人实地看房的经过;合同价格与房屋市场价值是否匹配;房款付款能力;房款的实际流向;房屋交付情况等等。
04
购买的房屋因特殊原因无法过户,如何保障自己的权益?
答:可以通过预告登记、登记他项权利、增加违约条款、实际占有使用房屋、保管房屋产权证等房屋证件及购房发票等方式降低自身风险。待过户条件达成后,一定要及时要求过户。
05
产权人将房屋一房数卖,如何处理?
答:首先考虑买受人中是否存在与出卖人串通签订合同的情形,若存在,该买受人取得房屋的所有权;不存在串通的情形下,在数个买受人中,已经办理商品房产权过户登记手续的,可以优先于其他买受人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其他买受人可以以合同目的不能实现而要求解除买卖合同并要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若买受人均未办理登记手续的,以房屋买卖合同已经办理备案登记的买受人优先取得房屋的所有权。
其次,若买受人既未办理产权登记,又未办理合同备案的,则合法占有房屋者可以优先取得所有权。
其他情况下,若买受人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该房屋可以在作价后按比例向买受人清偿债务。
06
房屋买卖合同中,出卖方交付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如何进行救济?
答: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可主张解除合同及赔偿损失。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亦可主张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
07
房屋买卖合同履行中,发现过户期限约定不明确的,如何处理?
答: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公平协商处理。双方可就过户期限达成补充协议,无法达成补充协议的,可在符合过户条件时随时要求对方配合,但应当给予一定的准备时间。
08
房屋买卖合同解除条件有哪些?解除权人应当如何使用?
答:(1)协商一致解除;
(2)约定的解除条件成就;
(3)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
(4)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6)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符合解除条件的,合同自通知达到对方时解除;未通知对方,直接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方式依法主张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该主张的,合同自起诉状副本或者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对方时解除。
09
什么情形下当事人可以适用情势变更条款解除合同?
答:(1)合同成立基础的环境发生异常变动,排除正常的商业风险如市场价格波动、消费者价值观变化等;
(2)房屋买卖合同成立后,履行完毕之前;
(3)继续履行对一方当事人损失重大,明显违反公平原则、等价有偿原则;
(4)曾经向对方提出合同的变更而不成。
提醒注意的是,情势变更原则只有在极其特殊的情况下才能适用。
10
什么情形下违约方可以行使合同解除权?
答:(1)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2)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3)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请求履行;
(4)上述情形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
考量因素:
违约方不存在恶意违约的情形;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对其显失公平;守约方拒绝解除合同,违反诚实信用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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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违约后,合同相对方哪些损失不能主张赔偿?
答:(1)主观推测的损失;
(2)惩罚性赔偿;
(3)明显超出实际损失的部分;
(4)因相对方原因造成的扩大损失;
(5)实际无法履行的合同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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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的特殊情形
(1)工业用房分割出售情形: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分割转让的,应当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并依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
该情形违反了《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的相关规定,但对于强制性规定的类型认定,审理中应当综合考虑法律法规的意旨,权衡相互冲突的权益,诸如权益的种类、交易安全以及其所规制的对象等。上述条款认定为管理性规定更为妥当,故不宜以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为由简单认定工业用房分割出售的情形无效。
(2)动迁安置房买卖
出卖方尚未办理动迁房权利登记,房屋买卖合同不违反民法典关于合同效力的相关条款的,应认定买受人享有债权。此种情形中,开发商并非合同当事人,房屋买卖合同对其并无约束力;买受人直接要求将房屋权利登记至本人名下的,法院不予支持。
(3)违法建筑物买卖
违法建筑物买卖合同无效,双方各自返还房屋及购房款。若房屋已被拆除、没收无法返回的,可根据双方当事人对房屋灭失的过错情况、当事人对房屋的使用情况来确认买受人的补偿数额。
题目
  单选题《民事诉讼法》中规定了适用专属管辖的民事诉讼案件是(  )。
A.保险合同纠纷B.侵权行为纠纷C.不动产纠纷D.票据纠纷
  
优质答案
  参考答案:C
  
解析
  [华图教育答案解析]:专属管辖,是指法律规定某些特殊类型的案件专门由特定的法院管辖。《民事诉讼法》中规定了3种适用专属管辖的案件,其中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房屋买卖纠纷、土地使用权转让纠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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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湛江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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