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中山城乡低保名单标准及相关困难群众认定和救助保障标准调整方案


索引号:
11370100004188768U/2023-0005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济南市民政局
组配分类:
部门计划及总结
文件编号:
发文日期:
2023-02-22
济南市民政局2022年工作总结及2023年工作打算
2022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民政系统积极服务融入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会建设,扎实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职能,省会民政事业实现高质量发展。我市在2022年全省民政重点工作综合评估中获“优秀”等次,12项评估指标排名全省前列。济南成功入选全国首批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重点联系城市,历下区入选全国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区。全国“幸福家园”村社互助工程现场观摩暨总结推进会在济南召开,我市做法作为范本向全国推广,得到孙继业副省长批示肯定。
一、2022年工作亮点
(一)基本民生底线兜紧兜牢。高质量完成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九类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标准均提高10%以上,6项标准居全省首位,5个区实现城乡社会救助标准一体化,月保障困难群众24.7万人;为1.5万名特困人员购买补充医疗保险,对经基本医保报销、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后医保目录范围内的个人住院自负费用全兜底保障、“一站式”理赔。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出台民政领域服务民生促发展29条措施,修订低保管理办法等,建立政府救助与慈善救助衔接机制,城乡统筹、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不断完善。规范低保边缘家庭认定,开展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常态化帮扶,创新“三主动”救助服务,实施“情暖夕阳”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关爱项目,我市入选全省社会救助综合改革实验区。加强特殊群体保障,发布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和关爱服务工作指引,全省率先建成困境儿童信息数据比对模型,全省率先建立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长效机制,开展留守未成年人、困境未成年人生活状况等级评估,历下区入选全国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区,3个区入选全省未成年人保护试点区。开展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服务质量大提升行动,全省率先搭建“1+166+N”救助网络,救助流浪乞讨人员1124人次,“泉城避风港”服务品牌得到民政部肯定。
(二)养老服务事业提速升级。印发“十四五”养老服务体系规划,出台政策文件13个,建立养老服务联席会议制度,不断完善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成区县养老服务中心8处,集中启用养老设施193处,改造提升敬老院18处,补齐278处既有小区养老设施,全市养老设施达到3683处,数量居全省首位。发布社区式日间照顾机构工作指引,建立困难失能老年人居家照料和集中托养服务制度,完成经济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880户,1982处长者助餐站点日均服务2万余人次。联合6所驻济高校和济南养老服务发展促进会开展养老服务“政校社”战略合作,组织“泉心慰老”公益讲堂21期,举办养老护理员技能大赛,培训养老护理人员8187人。制定养老机构预付费管理办法,在养老机构设置“四员一岗”,发放养老机构运营补贴774万元,遴选设立5个市级养老服务组织(企业)库,助其连锁化、品牌化发展。我市入选全国首批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重点联系城市,2个区县获评全省县域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创新示范区,1个单位获评全国养老服务先进单位,3个区获评全省首批示范性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网络建设地区。
(三)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实践。全国率先建立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备案制度,全省率先出台《社区服务综合体功能设置和服务指南》,高标准布局社区服务综合体5处,新建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标准化示范点27处。修订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编制社区工作者服务指导手册,招录社区工作者2821名,全省率先完成社区工作者普调增资,持续完善社区“一窗受理、全科服务”模式,群众获得感、幸福感不断提升。我市9个区县和单位获评全省基层治理实验区(点),1个单位入选全国先进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开展社会组织“能力建设提升年”活动,整治“僵尸型”社会组织184家,打击非法社会组织53家,6家社会组织获评全省标杆社会组织。全省率先出台社区社会组织备案管理办法,打造社区社会组织创新发展基地57处,备案社区社会组织25490家,我市在全省社区社会组织发展研讨会上作典型发言。动员651家社会组织投入1.61亿元助力乡村振兴,推动社会组织减免企业收费898万元,我市社会组织参与东西部协作典型案例被推荐到民政部。发展慈善公益事业,全市新增慈善组织22家、达到99家,数量居全省首位,2022年共募集款物3.6亿元;慈善信托项目备案15笔、合同规模8711万元,数量和金额均居全省首位;拓展“幸福家园”村社互助工程,设立村社互助基金562个,募集资金3800余万元,惠及20万人。全国“幸福家园”村社互助工程现场观摩暨总结推进会在济召开,工作得到孙继业副省长批示肯定。
(四)基本公共服务优化提升。完成全市国土空间规划殡葬专项规划编制,改造提升公益性安葬(放)设施50处。常态化落实惠民殡葬政策,为59100名逝者提供免费基本殡仪服务,为1662名逝者提供生态安葬服务。全省率先启用婚姻电子证照,推进“跨省通办”婚姻登记试点,实现“婚育户”集成办。编辑出版并免费发放全国首部新时代婚姻家庭辅导用书《护航幸福婚姻》,持续提升婚姻家庭辅导服务质量,擦亮“泉城·爱帮”婚姻登记品牌。建立地名工作常态化督导机制,开展宣传贯彻《地名管理条例》“七进”活动,提报地名数据47568条,完成国家地名信息库数据质量建设行动。加强地名文化建设,编制第二批传统地名保护名录,印制首部传统地名保护图集和新版行政区划图,筹建全省首个地名文化主题社区。市中区入选民政部首批乡村地名服务试点,2个区入选全省首批乡村地名管理试点,历下区“历下者”地名志愿服务模式被《民政部简报》推广。全市持证社工达到11218人,居全省首位;注册登记志愿者达到150.9万人,服务时长2200万余小时。2022年共销售福利彩票8.29亿元,同比增长8.28%。
二、2023年工作打算
2023年,全市民政系统将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引领,按照省、市工作部署,锚定“走在前、开新局”,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民政工作,切实兜住兜牢基本民生底线,持续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加快发展基本社会服务,不断增进民生福祉,为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会建设贡献更多民政力量。
一是持续夯实基本民生保障基础。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修订特困供养人员管理服务办法,完善临时救助制度,推动社会救助相关职能部门出台专项救助政策措施,持续打造“泉心共助”服务品牌。保持过渡期内社会救助兜底政策总体稳定,全面落实低保边缘家庭认定办法,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常态化帮扶,防止返贫和新致贫。完善困难群众救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推动9类困难群众11项保障标准分别提高5%以上,加快推进城乡低保标准和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一体化。发展服务类社会救助,推动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比例达到40%以上,失能人员集中供养率达到60%以上,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特困人员实现“愿进全进”。完善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实行省、市核对系统并网运行,增加核对数据项目,打造“数字救助”服务。健全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开展社会救助专项治理,完善社会救助监督检查长效机制,精准落实救助政策。改革完善社会福利制度,实施困境儿童分类保障,打造区县未成年人保护市级示范中心和不少于30家未保示范站,开展留守未成年人、困境未成年人生活状况评估和关爱保护,对儿童福利服务对象“全走访、全核查、全建档、全落实、全监测”,打造“泉心伴童行”未保品牌。及时足额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有序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做好贫困重度残疾人照护服务、康复辅助器具租赁等工作。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完成市救助管理站改造提升工程,完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1+166+N”网络,持续打造“泉城避风港”服务品牌,争取全国救助管理区域中心站试点。
二是不断深化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加强村(居)民委员会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村(居)民会议和村(居)民代表会议制度,深化村务公开“阳光工程”,加强村级议事协商创新示范点建设,推动基层协商民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实施城市社区“领航计划”,组建优秀社区联盟,搭建社区工作交流提升平台,通过组织观摩、学习、交流活动,推动社区治理提质升级。统筹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改造提升41处面积不达标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打造不少于25处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标准化示范点。推动社区服务综合体合理布局、拓展功能、优化服务,打造一批“品质社区”。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完善落实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将专职网格员纳入社区工作者队伍管理,实现社区工作者每万城镇常住人口不少于18人。加强社会组织管理,开展社会组织党组织评星定级,实施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专项行动,制定社会组织“积分制”管理办法,开展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治理,常态化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大力发展慈善公益事业,加强新修订的《慈善法》宣传,加大慈善组织培育和监管力度,力争全市慈善组织数量增长10%以上,全市社区基金达到100个,推动“幸福家园”村社互助工程和社区基金融合发展。修订社工站管理办法,制定社工站管理运营地方标准,推进社工站示范点建设,提升专业服务水平。开展志愿服务记录与证明抽查,联合相关部门开展立法调研,推动志愿服务条例修订工作。
三是加快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编制《养老服务设施规划(2020-2035)》,出台《济南市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意见》,持续完善市、区县、镇街、村(社区)四级养老服务网络,打造“15分钟养老服务圈”,争取全国养老服务体系督查激励城市。新增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不少于1000张,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达标率达到100%,农村幸福院覆盖率进一步提升,不断优化全市基本养老服务供给。修订完善老年人照护需求评估标准、基本养老公共服务清单等,开展老年人照护需求评估,支持失能老年人根据需求选择养老方式并落实补助政策。实施经济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建设“家庭养老床位”2000张,优化长者助餐服务,推动居家养老服务扩面升级、规范管理。聚焦养老设施规范提升、示范单位建设和安全生产监管,推动养老服务场所规范运营。升级市级养老服务管理平台,加强动态大数据管理,推进“数字养老”。
四是着力提升基本社会服务质量。建设“公园里的婚姻登记处”,推进结婚登记与婚前保健、孕前保健一站式服务。改造提升婚姻家庭辅导室硬件设施,制定婚姻家庭辅导工作规范,修订辅导书籍,开展婚姻家庭辅导进校园、进机关、进社区、进企业活动。深化散埋坟墓和传统墓葬点专项整治,强化公益性安葬(放)设施监管,推进火化业务与殡仪服务分离,提高殡葬惠民水平。修订市区道路命名规则,加强地名命名备案公告,完善地名数据库和城乡地名设标,提升地名公共服务。加强地名文化建设,持续推进传统地名认定工作,发布第三批传统地名保护名录,开展“口述济南”老地名采写,打造全省首个地名文化主题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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