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淫嫖娼被公安机关抓嫖会查支付记录吗查转账记录, 一般会查多久呢!|嫖娼|治安管理处罚法|违法

2021-08-25 10:32--阅读 · --喜欢 · --评论
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充分确实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在查处卖淫、嫖娼案件中,仅有卖淫、嫖娼人员的供述,而无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卖淫、嫖娼行为。
认定卖淫嫖娼行为,除了嫌疑人的供述外,公安民警还应调查的其他证据,如:民警当场抓获时民警的证言;或者现场的有关物证或书证;或者能够证明卖淫嫖娼的视听资料;或者介绍或容留人的证言;或者其他人证、物证等。
如果嫌疑人不承认卖淫嫖娼,但公安机关有充分证据证明的,可以认定卖淫嫖娼行为。
由于法律并不追究属于道德范畴的婚外性行为、婚前性行为,因此公安机关除非有证据证明双方的行为不是以感情为基础,而是基于金钱和性的交易,才能认定卖淫、嫖娼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六十六条: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七条 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嫖娼是指不特定的异性之间或者同性之间以金钱、财物为媒介发生性关系(不包括推油等按摩服务)(包括口淫、手淫、鸡奸等)的行为。
第九十七条 公安机关应当向被处罚人宣告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书,并当场交付被处罚人;无法当场向被处罚人宣告的,应当在2日内送达被处罚人。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应当及时通知被处罚人的家属。
有被侵害人的,公安机关应当将决定书副本抄送被侵害人。
根据上述法条,可见因嫖娼被行政拘留的,需要通知家属,法条并没有做出通知单位的规定,一般情况下,公安机关应该不会主动通知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的规定,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二条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六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嫖娼涉及以下犯罪情节,即可能构成犯罪:
1、嫖娼的是幼女(不满14周岁)而且明知——涉嫌强奸罪
行为人明知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而与其发生性关系,不论幼女是否自愿,均应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强奸罪定罪处罚;行为人确实不知对方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未造成严重后果,情节显著轻微的,不认为是犯罪。
立案标准:行为人知道对方是或可能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而嫖宿的,应当立案。
2、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卖淫、嫖娼的——涉嫌故意传播性病罪
传播性病罪,是指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而又卖淫、嫖娼的行为。《刑法》第360条(第1款):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卖淫、嫖娼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3、性工作者未满14周岁——涉嫌嫖宿幼女罪(目前该罪已经废止,以强奸罪论处)
嫖宿幼女罪(刑法第360条第2款),是指嫖宿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行为。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告《关于构成嫖宿幼女罪主观上是否需要具备明知要件的解释》。行为人知道被害人是或者可能是不满十四周岁幼女而嫖宿的,适用刑法第三百六十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嫖宿幼女罪追究刑事责任。
立案标准:行为人知道对方是或可能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而嫖宿的,应当立案。
现行《刑法》第360条第2款规定:“嫖宿不满十四周岁幼女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从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具体规定可以看出,对嫖娼人员的处罚有以下三种:一是拘留加罚款;二是拘留;三是罚款。所以说拘留被抓并不是一定会受到行政拘留处罚,而受到行政拘留处罚的,才应当通知被处罚人的家属。而这里的家属准确的应当说是近亲属,根据司法解释,近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一)在法律上,"拘留应当通知家属"仅仅是被拘留人的一项程序性权利,是其知情权的一部分,绝非一种惩罚手段。法律这样规定,既是为了让家属知道被拘留人的去向(嫖娼被行政拘留,家人突然失联,报警找人的案例屡见不鲜),也是为了便于家属为被拘留人寻求法律救济、维护被拘留人的合法权益。
(二)嫖娼被抓后通知老婆可能会给被拘留人的家庭和婚姻带来一定的影响,严重的可能会导致婚姻破裂,因此在被拘留后,公安机关可以考虑通知哪位家属比较合适,并不是一味的通知其配偶。有些地方采取的做法是,如果嫖娼人员同意不通知家属,可以不通知。

其他
2023年01月06日
阅读:282
评论:3
简介: 嫖娼没有抓现行,事后被抓警局怎么办?首先,微信转账记录可以作为金钱往来的证据,但如果没有聊天记录,只是单独转账,不能证明其他。所以到了派出所,警察会问你各种细节,然后按指纹,录像。一般派出所必须掌握足嫖娼没有抓现行,事后被抓警局怎么办?
首先,微信转账记录可以作为金钱往来的证据,但如果没有聊天记录,只是单独转账,不能证明其他。所以到了派出所,警察会问你各种细节,然后按指纹,录像。一般派出所必须掌握足够的证据,才能确认你的违法行为,对你进行处罚。
如果存在嫖娼的违法行为,即使没有被当场抓获,只要有足够的证据(转移记录/小姐的供述等),也会受到公安的处罚。).当然,什么样的处罚由公安机关决定。个人认为一定要积极坦白,防止事情进一步扩大,否则后期不会有好下场。
在我国,嫖娼不构成犯罪,是违法的,一般只是拘留或者罚款,情节轻微的也可以教育。如果你们已经谈好了价格,交了钱和其他财产,但是还没有发生关系。第一次卖淫嫖娼,但认错态度较好,有悔改表现或者有其他特殊原因的,属于情节轻微。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卖淫、嫖娼的,处十日至十五日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妓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那么问题又来了。我不承认能确定吗?
这与卖淫案件的认定标准有关。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三条,公安机关查处治安案件,没有个人陈述,但有其他证据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可以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但是,只有我的陈述,没有其他证据,不能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
其中,如果当事人拒不承认,也就是自己没有陈述,根据该条,如果有其他证据证明案件事实,仍然可以从轻处罚。
这里的其他证据,具体到卖淫嫖娼案件,就是转账记录(确认钱为媒介),小姐的陈述(确认性别),有些情况下也可以由小姐指认(指认记录)。另外,结合生活经历,比如两人的关系,女方是否从事卖淫活动,嫖客能否对转账记录做出合理解释等。,完全可以敲定。
从实践的角度来看,大量犯罪的委托人事后都受到了惩罚。那些认为自己拒绝表态,试图蒙混过关的人,往往是行不通的。招认、宽大、严阻在卖淫案件中是显而易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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