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组织卖血罪的案例他人出卖血液处几年有期徒刑

问题解答: 犯罪分子留有案底不仅会影响到自身,还会对子女的参加公务员考试、征兵等的政审有所影响。对于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 法律依据: ...

问题解答: 定罪情节和量刑情节的区别是功能不同,定罪是判断是否构成犯罪,构成何种犯罪,量刑是判断判处何种刑罚和刑罚轻重;所处的阶段不同,量刑是在已经确定为犯罪的基础上进行裁量。 法律依据: ...

问题解答: 用人单位的义务有: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劳动者的义务,对于用人单位向劳动者了解的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如年龄、就业经历、职业培...

    对非法采供血液、非法组织他人出卖血液的处罚

    1、《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93号)第18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非法采集血液的;(二)血站、医疗机构出售无偿献血的血液的;(三)非法组织他人出卖血液的。”
    2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7号)第70条:“非法采集血液或者组织他人出卖血液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
    、《血站管理办法》(卫生部第44号令)第59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非法采集血液,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按照《献血法》第十八条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未经批准,擅自设置血站,开展采供血活动的;(二)已被注消的血站,仍开展采供血活动的;(三)已取得设置批准但尚未取得《血站执业许可证》即开展采供血活动,或者《血站执业许可证》有效期满未再次登记仍开展采供血活动的;(四)租用、借用、出租、出借、变造、伪造《血站执业许可证》开展采供血活动的。”第六十条:“血站出售无偿献血血液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按照《献血法》第十八条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当前位置: > > 对采供血机构非法采集血液或者组织他人出卖血液的处罚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发文机关沁源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
主题词法律;法规;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七十条 非法采集血液或者组织他人出卖血液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非法组织卖血罪的案例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