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欠债,孩子名下的房子有权扣吗,子女买了大产权的房子,法院会扣押子女的房产用于还债吗?

都说“欠债还钱,天经地义”,然而这个早已流传千年的最朴素道理,往往总有人视而不见。不仅不愿意还债,还企图转移财产,两手一摊赖到底:“我名下已无任何财产可供执行,看你拿我怎么办?”就像案件中的叶某为逃避债务,竟将名下的大别墅低价转让给儿子,企图躲避法院执行......本期我们就一起来聊聊,债权人遇到这种情况可以如何通过法律自救......

退休的刘大爷和叶某是邻居。2015年起,叶某多次向刘大爷借钱。刘大爷看到叶某住着别墅有一定的资产,加上碍于情面,在2015年至2017年期间,累计借款近50万元给叶某。

然而当借款到期后,刘大爷多次找到叶某,却被她以各种理由拒绝还钱。2018年,叶女士出具了一份借条,然后刘大爷拿着借条起诉到法院。

虽然打赢了官司,但叶某还是不肯还钱。刘大爷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却表示叶女士名下已无任何财产可执行。

说好的别墅呢?为什么不能执行变现还债?经过查询发现,原来叶某出具借条一个月后,就将别墅转让给儿子黄某了。无奈之下,刘大爷再次向法院提起诉讼,将叶某及其儿子黄某告上法庭,要求撤销对该别墅的转让行为。

法院认为叶某转让案涉房屋给其儿子黄某的行为,其目的在于转移财产、规避债务,侵犯了刘大爷作为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依法判决予以撤销。此外,叶某还应当承担刘大爷提起撤销权诉讼的律师费14万元。

判决生效后,刘大爷向法院申请对借款一案恢复执行,法院将再次对叶女士名下的财产进行查控。目前,该案正在执行过程中。

首先,叶某向刘大爷借款多年,在出具借条不到一个月,就将案涉别墅转让给儿子,可见其在转让财产之时已经预见了承担债务的可能性,明显属于故意逃避债务而转让财产。

其次,叶某与儿子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合同》,虽然约定了房屋的转让价格,同时声称购买案涉房屋的款项系其父亲和祖父分多笔支付给二人,但他们均未能提交支付房款的相关凭证。

而且,叶某的儿子正在在读书没有收入,根本无购买房屋的经济能力,也未能合理说明购买房屋的资金来源,该转让行为明显不符合常理。对此,刘大爷作为债权人可以提起债权人撤销权之诉,撤销债务人对财产的不当处分行为。

面对债务人躲债并采取恶意转移财产等方式逃避法律制裁的现象,债权人可向法院提起撤销权之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条链接: 《民法典》第539条规定:“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行使撤销权也是有时间限制的。债权人必须在知道或者应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此外,无论债权人是否知情,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将消灭。

目前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债务人转让财产,法院对债权人提起撤销之诉案件的审理难点与关键点,就在于对明显不合理低价及是否存在主观恶意的判断。

虽然叶某转移财产的行为终于被依法撤销,刘大爷的债权也有了保障,但类似上述案例通过假借离婚、买卖转让房产等形式,恶意财产来逃避债务的还有很多。不少被执行人以为将有关的债务转移,就能试图规避执行,客观上造成执行难”假象,那么问题来了,如何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建议债权人在诉前和诉中,及时依法申请财产保全,对债务人名下的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防止债务人在诉讼和执行过程中恶意转移财产;

2、如果债权人发现债务人存在恶意转让财产的行为,一定要在法定期限内积极及时行使撤销权,以免错过时机;

3、为防止债务人在履行债务之前恶意转移财产,可在合同中进行约定,尽量通过多种方式,将债务人恶意转移财产的行为保留证据。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往往聪明反被聪明误。很多债务人明明具备偿还能力,却想尽各种歪招逃避还款逃避法院执行,在违法边缘试探。但事实上,只有认清现实,放弃幻想,尽快履行应尽的法定义务还清欠款才是王道,否则终将自尝恶果,为不诚信的行为付出代价,甚至承担刑事责任,受到法律的制裁。

部分资讯来源于东莞广播电视台、东莞阳光网

子女没有义务还;房产不会被冻结。
1、子女没有义务给父亲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除非子女继承了父亲的遗产,那么同时是继承他的债务的,这时候就有义务返还了。继承遗产就须继承债务,即父母死后子女继承了其遗产的,需要在遗产价值范围内还债。子女的个人财产不用来还债,或者是接受了父亲的馈赠导致父亲无非偿还债务,也须代替父亲偿还债务。另外法律明文规定对于赌债是不予以承认的,如果只有欠条未标明是赌债,那么这个欠条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是成立的。父亲在世,子女如果已经有自己的独立经济收入,各自都有自己的财产。一般父亲欠的债,子女没有必须偿还的的义务。但是子女有赡养父亲的义务。如果父亲是正常的,不得不欠的债,如:因为父亲疾病欠债,修理自己居住房屋,生活费的欠债等债务,子女协助父亲还债,责无旁贷。如果是父亲不应该欠其他债务,如赌债等,子女不必要为父亲还债,还要帮助父亲戒赌。赌债也不必偿还的。这要看父亲欠债务的原因,来确定是否为父亲还债。如果父亲去世了,一般都是看父亲的遗产份额多少,先还父亲欠债,然后法定继承人再继承父亲的遗产。是否子女还父亲的债务,视具体情况而定。
2、父母欠债,房子是儿子的名字法院无权查封。如果该房屋登记在儿子名下的,其物权就归儿子所有,不属于父母的财产,而且,父母的欠债,也应该由父母来承担,儿子没有帮其偿还债务的法律义务,所以法院是不可以进行查封的。但是,如果存在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由父母将该房屋赠与给儿子、或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转让给儿子等情形的,则该行为无效,有关利害关系人可以向法院起诉,由法院确认该行为无效,之后就可以正常查封和执行的。另外,如果该房屋是由儿子继承父母的遗产所得的,则儿子有在所继承的遗产范围内偿还父母债务的义务,法院可以查封该房屋。
父母欠债影响孩子上大学吗
2、父母欠债是个人行为,可以对其进行征信,被限制高消费等。夫妻欠钱,对孩子没有太大影响,除非有可继承的财产孩子继承,这样会承担一些责任,对其上学有一些影响,主要是影响子女就读私立高等学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一条 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动产、不动产及其他财产权,应当作出裁定,并送达被执行人和申请执行人。 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需要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协助的,人民法院应当制作协助执行通知书,连同裁定书副本一并送达协助执行人。查封、扣押、冻结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送达时发生法律效力。

导读:欠债人父母的财产会被执行吗?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找法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以下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具体解答该问题,并带您了解“家里欠债孩子怎么办”和“欠债人父母的房子可以强制吗”等其他拓展知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一、欠债人父母的财产会被执行吗

  不可以执行欠款人父母的财产的。父母与子女在法律上都是独立的个人,子女的债务由子女自己偿还。除非子女欠债没有偿还就死亡的,父母作为继承遗产的,应偿还被继承人生前所欠债务,但应以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出部分,继承人不负偿还义务。

  二、家里欠债孩子怎么办

  我国法律没有父债子还这种规定的。也就是子女没有义务给父亲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除非子女继承了父亲的遗产,那么同时是继承他的债务的,这时候就有义务返还了。继承遗产就须继承债务,即父母死后子女继承了其遗产的,需要在遗产价值范围内还债。子女的个人财产不用来还债,或者是接受了父亲的馈赠导致父亲无非偿还债务,也须代替父亲偿还债务。另外法律明文规定对于赌债是不予以承认的,如果只有欠条未标明是赌债,那么这个欠条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是成立的。父亲在世,子女如果已经有自己的独立经济收入,各自都有自己的财产。一般父亲欠的债,子女没有必须偿还的的义务。但是子女有赡养父亲的义务。如果父亲是正常的,不得不欠的债,如:因为父亲疾病欠债,修理自己居住房屋,生活费的欠债等债务,子女协助父亲还债,责无旁贷。如果是父亲不应该欠其他债务,如赌债等,子女不必要为父亲还债,还要帮助父亲戒赌。赌债也不必偿还的。这要看父亲欠债务的原因,来确定是否为父亲还债。如果父亲去世了,一般都是看父亲的遗产份额多少,先还父亲欠债,然后法定继承人再继承父亲的遗产。是否子女还父亲的债务,视具体情况而定。

  三、欠债人父母的房子可以强制吗

  如果子女欠债后,把自己房产赠与或者低价卖给父母,并过户给了父母。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撤销或者。因此,法院是可以执行处理父母名下的房子。如果父母名下的房子,是自己合法购买或善意取得的,与子女的财产没关系。子女欠债,与父母之间没有任何关系。因此法院不会执行处理父母名下的房子。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的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死者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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