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股东与小股东之间的利益代理问题是指什么?

华润元大欣享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22 年第 2 号)

华润元大欣享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华润元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华润元大欣享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22 年第 2 号)

华润元大欣享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 2019 年

11 月 7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

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

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中国证监会不对

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和基

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

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谨慎、自主

做出投资决策。本基金面临的主要风险是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信

用风险及本基金的特有风险等,本基金的特定风险详见招募说明书“风险揭示”

章节等。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与货

币市场基金,属于中等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水平的投资品种。本基金将通过港股

通渠道投资于香港证券市场,除了需要承担与内地证券投资基金类似的市场波动

风险等一般投资风险之外,本基金还将面临汇率风险、香港市场风险等特殊投资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本基金管理人不保证投资于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当本基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或潜在大额赎回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履行相应

程序后,可以启用侧袋机制,具体详见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侧袋机制”章

节。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基金管理人将对基金简称进行特殊标识,并不办理侧袋

账户的申购赎回。请基金份额持有人仔细阅读相关内容并关注本基金启用侧袋机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

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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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

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导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和上市交

易的债券(包括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企业债、公司债、中期

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

换债券等)、资产支持证券、银行存款、债券回购、货币市场工具、同业存单、

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存托凭证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股票)、

港股通标的股票、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

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在正常市场环境下本基金的流

动性风险适中。在特殊市场条件下,如证券市场的成交量发生急剧萎缩、基金发

生巨额赎回以及其他未能预见的特殊情形下,可能导致基金资产变现困难或变现

对证券资产价格造成较大冲击,发生基金份额净值波动幅度较大、无法进行正常

赎回业务、基金不能实现既定的投资决策等风险。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存托凭证是新证券品种,本基金投资存托

凭证在承担境内上市交易股票投资的共同风险外,还将承担与存托凭证、创新企

业发行、境外发行人以及交易机制相关的特有风险。

除特别说明外,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22 年 7 月 1 日,有关财

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22 年 3 月 31 日。

华润元大欣享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22 年第 2 号)

华润元大欣享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22 年第 2 号)

《华润元大欣享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

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

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

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

险管理规定》”)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华润元大欣享混合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

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

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同

是约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

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

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

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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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华润元大欣享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管理人或本基金管理人:指华润元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或本基金托管人:指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指《华润元大欣享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

对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华润元大欣享

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指《华润元大欣享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

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7、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华润元大欣享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

8、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华润元大欣享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9、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10、《基金法》:指 2012 年 12 月 28 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修改等七部法律的决定》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3 年 3 月 15 日颁布、同年 6 月 1 日实施

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9 年 7 月 26 日颁布、同年 9 月 1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

13、《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4 年 7 月 7 日颁布、同年 8 月 8 日实施

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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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布、同年

10 月 1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

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5、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6、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

17、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

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8、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9、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

20、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

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

21、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按照《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

证券投资试点办法》(包括其不时修订)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运用来自境外的

人民币资金进行境内证券投资的境外法人

22、投资人: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

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发起资金提供方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

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以下或称“基金投资者”、“投资者”)

23、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

24、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

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5、销售机构:指华润元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

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

服务协议,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6、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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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

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27、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本基金的登记机构为华润元大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或接受华润元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28、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

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29、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

构办理认购、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而引起的基金份

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30、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

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

31、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

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2、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

33、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4、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5、T 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

37、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若

本基金参与港股通交易且该工作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时,则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

际情况决定本基金是否开放申购、赎回及转换等业务,具体以届时提前发布的公

38、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39、《业务规则》:指《华润元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

是规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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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

41、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

42、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

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3、销售服务费:指从基金资产中计提的,用于本基金市场推广、销售以及

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的费用

44、基金份额类别:指本基金根据认购/申购费用、赎回费用、销售服务费

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在投资人认购/申购时收取认购/

申购费用、赎回时收取赎回费用、但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

称为 A 类基金份额;在投资人认购/申购时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赎回时收取赎

回费用,且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 C 类基金份额

45、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

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

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46、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

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47、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申

购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

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受理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8、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

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

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的情形

50、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

行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51、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

申购款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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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53、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54、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

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55、规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及指定

互联网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

56、不可抗力:指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

57、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

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

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

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

58、侧袋机制:指将基金投资组合中的特定资产从原有账户分离至一个专门

账户进行处置清算,目的在于有效隔离并化解风险,确保投资者得到公平对待,

属于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原有账户称为主袋账户,专门账

59、特定资产:包括:(一)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

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资产;(二)按摊余成本计量且计提资产减值准

备仍导致资产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资产;(三)其他资产价值存在重大不确

60、摆动定价机制:指当本基金各类份额遭遇大额申购赎回时,通过调整基

金份额净值的方式,将基金调整投资组合的市场冲击成本分配给实际申购、赎回

的投资者,从而减少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不利影响,确保投资者的合法

权益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61、发起式基金:指符合《运作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相关条件而募集、

运作,由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股东、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或基金经理承

诺认购一定金额并持有一定期限的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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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发起资金:指基金管理人的股东资金、基金管理人固有资金、基金管理

人高级管理人员或基金经理等人员参与认购的资金。发起资金认购本基金的金额

不低于 1000 万元,且发起资金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不低于三年

63、发起资金提供方:指以发起资金认购本基金且承诺以发起资金认购的基

金份额持有期限不少于三年的基金管理人股东、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高级管

理人员或基金经理等人员

64、港股通:指投资者委托内地证券公司,经由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

交易所设立的证券交易服务公司,向香港联合交易所进行申报,买卖规定范围内

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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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华润元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兴海大道 3040 号前海世茂金融中心

办公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兴海大道 3040 号前海世茂金融

中心二期 1 栋 单元

注册资本:6 亿元人民币

华润元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 号文批准设立;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号文批准增加注

册资本金并变更百分之五以上股权股东。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 51%

元大证券投资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1)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东路 5047 号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东路 5047 号

(2)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 111 号招商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 111 号招商证券大厦

华润元大欣享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22 年第 2 号)

客服电话:95565、

(3)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 2-6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 8 号院 1 号楼青海金融大厦

客服电话:、95551

(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5)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内大街 188 号

(6)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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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朝阳区亮马桥路 48 号中信证券大厦 18 层

(7)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 号 1 号楼 2001

办公地址: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 28 号龙翔广场东座 5 层

(8)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山东济南市中区经七路 86 号

办公地址:山东济南市中区经七路 86 号证券大厦 2001 室

(9)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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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创业路 1777 号海信南方大厦 21、22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创业路 1777 号海信南方大厦 21、22 层

(11)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海通证券大厦

(12)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13 层 1301 室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13 层 1301

(13)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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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国际总部城 10 栋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 88 号东方财富大厦

(14)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 45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 45 层

客服电话:95523、

(15)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 358 号大成国际大厦 20 楼

办公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 358 号大成国际大厦

(16)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文一西路 1218 号 1 栋 202 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万塘路 18 号黄龙时代广场 B 座 6F

华润元大欣享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22 年第 2 号)

(17)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 526 号 2 幢 220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267 号 11 层

(18)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0 号 2 号楼 2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 88 号东方财富大厦

(19)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 8 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 8 号 HALO 广场 4 楼

(20)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华润元大欣享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22 年第 2 号)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 196 号 26 号楼 2 楼 41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1118 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 903~906 室

(21)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苑路 11 号西楼 6 层 604、60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苑路 15-1 号邮电新闻大厦 6 层

(22)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一号元茂大厦 903 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同顺街 18 号同花顺大楼

(23)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 360 弄 9 号 3724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杨浦区秦皇岛路 32 号东码头园区 C 栋

华润元大欣享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22 年第 2 号)

(24)北京微动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石景山区古城西路 113 号景山财富中心 342

办公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古城西路 113 号景山财富中心 341-342

(25)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宝山区蕴川路 5475 号 1033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 1098 号浦江国际金融广场 53 层 18 层

(26)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 号 14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 号 15 楼

(27)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民田路 178 号华融大厦 27 层 2704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 28 号富卓大厦 16 层

华润元大欣享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22 年第 2 号)

(28)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旗建材城中路 12 号 17 号平房 157

办公地址:北京市通州区亦庄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十一街 18 号院京东集团总

(29)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 11 号 E 世界财富中心 A 座 11 层 1108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 11 号 E 世界财富中心 A 座 11 层

(30)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入住深圳市前海商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道航天科技广场 A 座 17 楼 1704 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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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 号 105 室-3491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阅江中路 688 号保利国际广场北塔 33 层

(32)北京中植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 10 号五层 5122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甲 19 号 SOHO 嘉盛中心 30 层 3001 室

(33)深圳市金斧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技园中区科苑路 15 号科兴科学园 B 栋 3 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技园中区科苑路 15 号科兴科学园 B 栋 3

(34)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华润元大欣享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22 年第 2 号)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山路 33 号 11 楼 B 座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明路 1500 号万得大厦 11 楼

(35)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崇明县长兴镇路潘园公路 1800 号 2 号楼 6153 室(上海泰和经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488 号太平金融大厦 1503 室

(36)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 1-5 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 1-5 号

(37)厦门市鑫鼎盛控股有限公司

住所:厦门市思明区鹭江道 2 号厦门第一广场西座 室

办公地址:厦门市思明区鹭江道 2 号厦门第一广场西座 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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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通华财富(上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沪路 55 号 7 楼

(39)喜鹊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西藏拉萨市柳梧新区柳梧大厦 1513 室

办公地址:西藏拉萨市柳梧新区柳梧大厦 1513 室

(40)天津市润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天津生态城动漫中路 126 号动漫大厦 C 区 209(TG 第 123 号)

办公地址:天津市和平区解放北路 188 号信达广场 11 层

(41)上海云湾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华润元大欣享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22 年第 2 号)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新金桥路 27 号、明月路 1257 号 1 幢 1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市浦东新区新金桥路 27 号 1 号楼证通股份

(42)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丰台区东管头 1 号 2 号楼 2-45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 1 号环球财讯中心 A 座 5 层

(43)贵州省贵文文化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龙洞堡电子商务港太升国际 A 栋 2 单元 5 层 17 号

办公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兴业西路 CCDI 大楼一楼

(44)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 119 号安信金融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2008 号中国凤凰大厦 1 号楼 9 层

华润元大欣享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22 年第 2 号)

(45)一路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宝盛南路 1 号院 20 号楼 9 层 101-14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奥北科技园-国泰大厦 9 层

(46)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8 号上海国金中心办公楼二期 53 层 5312-15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1 号北京国际俱乐部 C 座写字楼 11

(47)北京雪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创远路 34 号院 6 号楼 15 层 1501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创远路 34 号院 6 号楼 15 层 1501 室

华润元大欣享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22 年第 2 号)

(48)宜信普泽(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88 号 SOHO 现代城 C1809

(49)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省常州延陵西路 23 号投资广场 18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928 号东海证券大厦

(50)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 277 号 3 层 310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福泉北路 518 号 8 号楼 3 层

(51)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工人体育场北路甲 2 号裙房 2 层 222 单元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工人体育场北路甲 2 号裙房 2 层 222 单元

华润元大欣享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22 年第 2 号)

(52)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 号院 1 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 号院 1 号楼

(53)泰信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石景山区实兴大街 30 号院 3 号楼 8 层 8995 房间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甲 92 号世贸大厦 c-12

(54)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 8 号 402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 8 号 402 室

(55)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海南省三亚市迎宾路 360-1 号三亚阳光金融广场 16 层

华润元大欣享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22 年第 2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外大街乙 12 号院 1 号昆泰国际大厦 12 层

(56)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 5 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 19 层、20 层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 5 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 19 层、20 层

(57)江苏汇林保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市高淳区经济开发区古檀大道 47 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 2 号绿地紫峰大厦 2005 室

(58)财咨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住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白塔二南街 18-2 号 B 座 601

办公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白塔二南街 18-2 号 B 座 601

华润元大欣享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22 年第 2 号)

(59)福克斯(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怀柔区怀北镇怀北路 308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内西顺城街 46 号锦胜华安写字楼

(60)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 345 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 345 号

(61)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学大道 60 号开发区控股中心 21、22、23 层

办公地址: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学大道 60 号开发区控股中心 21、22、23

(62)上海爱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中路 336 号 1806-13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 1299 号丁香国际大厦西塔 19 层 02/03 室

华润元大欣享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22 年第 2 号)

(63)大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贵州省贵阳市高新区湖滨路 109 号瑜赛进丰高新财富中心 26 层 1 号

办公地址:贵州省贵阳市高新区湖滨路 109 号瑜赛进丰高新财富中心 26 层 1

(64)众惠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长岭北路贵阳国际金融中心二期商务区第 C4 栋

办公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长岭北路贵阳国际金融中心二期商务区第

(65)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16 号

办公地址:中国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16 号

华润元大欣享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22 年第 2 号)

(66)深圳市前海排排网基金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新洲南路 2008 号新洲同创汇 3 层 D303 号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它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

金或变更上述销售机构。

名称:华润元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兴海大道 3040 号前海世茂金融中心

办公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兴海大道 3040 号前海世茂金融

中心二期 1 栋 单元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19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19 楼

华润元大欣享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22 年第 2 号)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7 层

经办注册会计师:昌华、黄拥璇

华润元大欣享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22 年第 2 号)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

并经中国证监会【2019】2214 号文准予注册。

本基金根据认购/申购费用、赎回费用、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

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在投资人认购/申购时收取认购/申购费用、赎回时收取

赎回费用、但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 A 类基金份额;在

投资人认购/申购时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赎回时收取赎回费用,且从本类别基

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 C 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 A 类和 C 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基金代码。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

金 A 类基金份额和 C 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并单独公告。

投资人可自行选择认购/申购的基金份额类别。本基金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前提下,根据基金运作情况,基金管

理人可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情况下,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

一致,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停止现有基金份额类别的销售、或者调低现有基金份额

类别的费率水平、或者增加新的基金份额类别等,调整实施前基金管理人需依照

《信息披露办法》的规定及时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1、基金份额的发售时间、方式和对象

华润元大欣享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22 年第 2 号)

(1)募集期限: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超过 3 个月。本基金自 2020 年 5

月 6 日起至 2020 年 8 月 5 日止通过销售机构公开发售,通过不同销售机构公开发

售的时间有所不同(详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及销售机构相关公告)。

(2)销售渠道:通过各销售机构的基金销售网点公开发售,各销售机构的具

体名单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以及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调整销售机构的相关公告。

(3)销售对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

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发起资金提供

方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2、基金份额的认购和持有限制

(1)基金份额的认购采用金额认购方式。

(2)投资人认购基金份额采用全额缴款的认购方式。投资人认购时,需按销

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备足认购的金额。

(3)投资人在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份额,认购一经受理不得撤销。

(4)基金份额的首次最低认购金额为单笔 10 元人民币,追加认购最低金额为

单笔 10 元人民币。如果销售机构业务规则规定的最低单笔认购金额高于 10 元人

民币,以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5)募集期间单个投资者的累计认购金额没有限制。

(6)如本基金单个投资人累计认购的基金份额数达到或者超过基金总份额的

50%,基金管理人可以采取比例确认等方式对该投资人的认购申请进行限制。基金

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认购申请有可能导致投资者变相规避前述 50%比例要求

的,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该等全部或者部分认购申请。投资人认购的基金份额数

以基金合同生效后登记机构的确认为准。

本基金份额发售面值为人民币 )进行咨询、查询。

本基金管理人为投资人预设基金查询密码,预设的基金查询密码为投资人开

户证件号码的后 6 位数字,不足 6 位数字的,前面加“0”补足。基金查询密码

用于投资人通过客户服务电话查询基金账户下的账户和交易信息。投资人请在知

晓其基金账号后,及时拨打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进入自助语音服务修改基

投资人可以拨打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或发送电子邮件至客服信箱

华润元大欣享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22 年第 2 号)

客服信箱:kf@)查阅和

华润元大欣享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22 年第 2 号)

以下备查文件存放在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场所,在办公时间可供

(一)中国证监会准予华润元大欣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注册

(二)《华润元大欣享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三)《华润元大欣享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四)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五)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六)关于申请华润元大欣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注册为华润

元大欣享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法律意见

(七)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文件

华润元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机构投资者与公司代理问题--样例,Berle和Means(1932)在《现代企业与私有产权》一书中指出,在分散的产权结构下,企业控制权落入管理者手中,而管理者与股东的利益冲突时有发生,管理者会牺牲股东利益为自己谋取私利,这是最早的关于公司第一类代理问题的阐述。

Jensen和Meckling(1976)系统分析了管理层与股东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以及由此衍生出的利益冲突、管理者对股东的利益掠夺,但却忽视了股权集中条件下另外一种代理问题———控股股东对中小股东的代理问题。学者们发现,除英美等少数国家外,世界上大部分国家(如西欧、日本、东南亚、中国等)的上市公司股权相对集中。在这些国家,控股股东不仅无助于监督公司管理层,甚至还常常采用各种手段掠夺中小股东,使公司治理趋于恶化。大股东会利用手中的控制权转移公司资源、谋取私利,损害其他股东权益(Shleifer和Vishny,1997;Claessens等,2002)。因此,控股股东侵占小股东利益,所引发的第二类代理问题———控股股东与中小股东之间的代理问题可能更为严重。我国上市公司大多由国有企业改制而来,一方面,国有产权主体的虚拟化,导致“内部人控制”现象十分严重;另一方面,即便是在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的相当长一段时期内,上市公司“一股独大”的局面仍将存在。

这就决定了我国上市公司管理层、控股股东两类代理问题都十分突出。从其表象来看,我国上市公司高管“天价薪酬”一直饱受诟病(陈艳,2008),高管薪酬与业绩的关系存在粘性(方军雄,2008),高管权力越大,高管与员工薪酬差距越大(卢锐,2007)。高管代理问题的另一种表现是在职消费,如专机或专车、乡村俱乐部会员资格以及豪华办公室等(李艳丽等,2012),但这并不是高管履职所必须配备的条件。种种迹象表明,在我国,控股股东代理问题也十分严重,大股东会利用手中的控制权优势,通过各种直接与间接的方式(即“隧道”行为),如关联交易、担保贷款、利益输送、恶意分红、资金占用等,从上市公司转移资源,从而造成对中小股东的侵害(吴红军、吴世农,2009)。

近年来,我国机构投资者愈加倾向于扮演“积极股东”的角色,主动干预公司决策。在招商银行2003年“可转债风波”中,多家基金联手迫使招行董事会修订再融资方案,以满足流通股股东的利益诉求;2012年重庆啤酒“乙肝疫苗神话”覆灭后,基金提出“罢免董事长”议案。我国监管部门也对机构投资者寄予厚望,2006年证监会发布的《中国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第11条规定:“机构投资者应在公司董事选任、经营者激励与监督、重大事项决策等方面发挥作用。”

随着“超常规发展机构投资者战略”的推进,我国资本市场已形成证券投资基金、券商、社保基金、财务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信托和企业年金在内的各类机构投资者共存的局面。与此同时,机构投资者持股规模也飞速增长。因而,在我国目前的制度环境下,多元化的机构投资者有足够的能力与动力对上市公司实施监督。可以预期,机构投资者对公司的两类代理问题都会产生重要影响。Boyd与Smith(1996)指出,机构投资者介入是更为有效的内部治理机制,这种机制不仅可以制衡大股东,而且可以克服小股东“搭便车”行为。国内也有文献表明,机构投资者介入可以影响代理问题。

唐松连和袁春生(2010)指出,相比于个人投资者,机构有信息获取、信息处理、专业知识方面的优势,能够有效监督上市公司高管和控股股东。李维安等(2008)分析认为,机构投资者降低了代理成本,机构投资者的付出得到了回报。王琨和肖星(2005)实证分析认为,机构投资者持股的上市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显著低于其他公司。综合上述研究可以发现,国内现有文献已经涉及到机构投资者对于高管、控股股东制衡作用的研究,并且少数文献提供了初步的经验证据,但鲜有文献提供关于机构投资者可以缓解高管-股东、大股东-中小股东两类代理成本的直接经验证据。本文认为,在我国,机构投资者介入对上市公司两类代理问题都能产生抑制作用。

第一,不论是上市公司高管的“逆向选择”行为,还是控股股东的“掏空”行为,都有损于“股东价值最大化”,理性的机构股东出于捍卫自身利益的考虑,不会“坐视不管”。

第二,截至目前,我国已经形成多元化的机构投资者格局,机构持股规模大大增加,这决定了机构股东“搭便车”的成本是高昂的,他们有缓解高管、控股股东双重代理成本的“内在激励”。其三,机构股东更加理性、专业,持股规模赋予他们更强的公司决策“谈判权”,因此机构股东有能力对高管、控股股东代理问题实施监督。其四,根据“效率监督假说”,机构股东对公司高管、控股股东代理成本的抑制,符合“成本-效益”原则。根据以上的分析,本文提出假设H1。H1:我国的机构投资者可以缓解上市公司两类代理成本。

对上市公司的许多研究表明,公司治理的主要矛盾并不是股东与经理之间的委托代理问题,而是居于控制地位的大股东与小股东之间的利益冲突问题。
大股东与中小股东利益冲突的表现
由于大股东与中小股东间的权利不对等,导致大股东有侵占中小股东利益的条件和倾向,在上市公司的经营活动中表现出大股东与中小股东间利益的冲突。
大股东与中小股东利益冲突的表现
一选举董事会和监事会时的冲突
上市公司董监事会成员的选任不但基本上被控股股东操纵,而且很多董监事完全就是控股股东的代表。控股股东一旦控制了董监事成员的选任,也就控制了公司的日常经营和股利的分配,中小股东基本上被排斥在公司经营管理之外,而沦为一个单纯的出资人
大股东与中小股东利益冲突的表现

上市公司股利分配的标准,应当遵循股份平等分配原则。但是,在存在控股股东的公司中,控股股东往往采取有利于自己的分配方式和分配时机。分配结果却未必公平。损害了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大股东与中小股东利益冲突的表现
三公司并购中的利益冲突
上市公司在收购过程中,收购公司为了节约成本常常私下与一些大股东协商,以较高的溢价收购其持有的股份,对中小股东则采取漠视态度,使得中小投资者没有机会以较高的溢价出售自己的股份。目标公司的中小股东只能成为被动的参与者。与公司正常经营相比,收购过程中产生控股股东与中小股东的利益冲突更为明显。
大股东与中小股东利益冲突原因分析
二控制权与收益权的分离
控制权与收益权的相分离是大股东侵占中小股东利益的基础。随着大股东控制权的增长,即控制权与收益权的分离度越大,中小股东被大股东所侵占的利益越多。此时,大股东所作出的投资决策并非企业资源的最优配置,这就是说,由于公司的要素投入量的一部分是为了大股东的私有收益,因而,公司的资源配置效率降低,其总收益小于最大收益
大股东与中小股东利益冲突原因分析
在完全信息情况下,利益相关者之间是不存在利益冲突的。但在现实经济活动中,大股东利用与中小股东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可以使公司在合约规定的模糊地带从事经济活动,实现有利于自身,有损于中小股东或其他契约方的利益的活动。也就是说,公司经营过程中风险的存在使得中小股东不能对大股东的外部侵害行为作出完全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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