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里有员工请假了不可以去其他地方打工这项规定吗?

劳动法中有规定工厂可随意调班吗???

我在一家工厂打工,厂里每个星期都有一天要停电,于是厂里就把停电那天与双休日对调,要么就放无薪假,请问这样做属于合法的吗???
  • ··停电,不可抗力,没有办法,工厂可以调休。工作时间对调,没有大大差别。并不违法。
  •  其实不可以,但是,国家没说不可以就可以。从字!!!的意义上分析,是不可以的。因为,工厂占用的是你人的生命时间资源!它不是占用了你的这个人的一切。
    停电是不可抗拒的性质,这里,如果企业很老练,它可以这么做,就是,和所有的员工订一合同,就是,停电了,我们的日常工作计划都要被影响,那么为了我们的企业正常运行,也为了我们大家的共同利益。
    我们这么做可不可以????就是,我们调整一下这个工作时间。停电那天,我们休息,然后,我们大礼拜时占一天这种方式。也就是沟通。虽然占用的是法定日,可是,这不算是对人权利的侵害那么有严重性。也就是说,至少公司要走这个过程。如果那员工不同意,你不能为难人家。
    同意了,员工可以上这个班,这个性质,应该是自愿与不自愿的性质。原因,这是国家法定的。你国家定了,就是法律。而公司没有在法定去这么做,就是违法。严格的说,但是,性质没有那么严重。所以,在这,就要与员工去说明。而员工呢,在这种法律的背景下,应是自愿的形为。
    他同意了,就是同意。不同意,公司不该为难。不该以此做为日后提升和续签合同的把柄来强加为理由。 但是,呵呵呵。事实中,是没有几家会这么做的。公司会认为,我向国家纳税了,我有权这么安排。我上面有人,我也有权这么做。可是,实际上,这个过程如果不走,那么,影响上,和习惯上,会给社会留下可能的社会问题。
    习惯了,所以人才去违法的。因为他们习惯了。这是人性的弱点。所以,我觉得,公司可以调班,但是,最好,要和员工商量一下,员工在法定的法律下,是可以有权选择的。在这里,法律有硬性指标,可是,法律不该自已打自已的逻辑上的嘴巴。 公司在经营时,其实是有一定的行政随意权的,这也是它们的自由,不过,做不好,就容易成了习惯了。
    那要是习惯了,呵呵,就不是社会主义啦。法律严格的说,有些法律条款写不写就没什么意义了。没有意义的法律条令,和天上的星星和月亮没什么分别。
  • 特殊情况下,公司因为生产经营需要调休的,不违法。但如果碰上法定节假日,就得支付加班费咯。

对于劳动法规定员工可以请假去考试和读书吗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一、劳动法没有规定员工可以请假去考试和读书。
二、可以约定:员工如果希望可以请假去考试和读书,可以和在签劳动合同前与用人单位协商,对自己的权利事项进行约定。
三、可以利用休息休假时间:按《劳动法》第三条的规定,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虽然劳动法没有规定员工可以请假去考试和读书,但劳动法规定了员工有休息、休假的权利。在规定或者约定的时间范围内,劳动者可以自己决定:利用休息休假时间去考试和读书。

  请假是劳动法的重要组成部分,职工请假的天数以及请假补贴是在劳动法中有明确规定的,下面是学习啦小编整理的劳动法对请假的规定,以供大家阅读。

  劳动法关于请假的规定:病假

  1. 病假证明必须由公司指定的正规医院开据;

  2. 员工拿回公司的病假凭证必须包括:

  1) 二级以上指定医院医生的病情诊断书;

  2) 二级以上指定医院医生的病假。

  3. 如果公司发现病假证明不合格将视为事假扣除该员工当天相应的工资及全勤奖;如有造假行为且情节严重者公司将予以开除;

  4. 员工病假每月审核期间为本月18日至下月17日:

  1)每月请病假不能超过1天

  2)每月累计病假>1≤2,扣除全勤奖100元

  3)每月累计病假>2,扣除全勤奖200元

  其余工资严格按照公司人事部《员工守则》《》中第2.5款关于病假工资规定的扣除比率执行(详细规定见公司《员工守则》《员工手册》)。

  操作规则:员工必须在休假后一周内将休假单递交行政人员登记,如果超过一周(指从休假回

  来当天开始计算)仍未交假单的公司一律按事假处理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劳动法关于请假的规定:事假

  (每月计算时间段:本月18日至下月17日)

  1. 任何请事假的员工在本月将没有全勤奖金;

  2. 经公司批准员工可以休不带薪事假,但一年至多不可超过十个工作日;超过5天的事假必须提前一周提出;

  3. 如果员工事假超过公司规定最大期限以至于影响到公司正常工作公司将视其自动。

  4. 薪金扣除公式为(基本工资+补贴)÷21.75×事假天数。

  劳动法关于请假的规定:年假

  公司将给予员工年假以使他们在工作之余获得充分的休息时间,公司鼓励大家充分利用自己的年假进行休息。

  享受带薪年假条件如下:

  1、所有公司员工在服务期满一年后均可享有12个工作日的年假,服务年限每增加一年,年假可在原有基础上增加一个工作日,年假最多不超过20个工作日,试用期内员工无权享受年假。

  2、在服务的第一年,员工可享受的年假应根据该年的雇用时间按比例计算:

  工作日数÷365天×12天

  3、员工雇用终止时,未休年假应根据该年的雇用期限按比例计算平均工资:

  月基本工资÷21.75×剩余年假天数

  休年假必须提前申请:

  1、请假≤1的申请,必须提前1个工作日提出;

  2、请假少于连续五天的申请,必须提前3个工作日提出;

  3、请假连续五天的申请,必须提前一周提出;

  4、请假超过连续十个工作日的申请,必须提前两周提出。

  操作规则:任何员工休年假,必须填写正规的年假申请单,并提交部门经理批准,再递交行

  政人员登记,公司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补假单请求(特殊情况除外)。(员工的年假单主管交、主管的年假单经理交。)

  劳动法关于请假的规定:考试假

  试用期满的雇员一年内可申请不超过5天的考试假,仅在考试日与工作日冲突时才准许请考试假,而且考试科目须与雇员申请考试假时在本公司从事的工作有关。

  雇员应在考试假之前至少30天向直属主管说明其申请考试假的打算,并填写《休假申请表》,经主管签字同意并附上准考证复印件后,递交至人力资源部。雇员还应向公司考试结果。

  公司保留当雇员在发布考试结果之后12个月内离开公司时,向其索回支付给该雇员的每一天考试休假的工资全额的权利。

  劳动法关于请假的规定:婚假

  试用期之后,雇员经出具证明,在其首次合法结婚时,可享有婚假。

  在25岁之前结婚的男雇员和在23岁之前结婚的女雇员可享受3天婚假;在上述年龄之后结婚者,可享受13天婚假

  婚假应在结婚前或结婚之日后三个月内连续休完(不分工作日或周末)。婚假需提前至少一个月提出申请,员工在婚假期间享受正常工资。

  劳动法关于请假的规定:产假

  女雇员享受计划生育规定的产假:

  1、怀孕三个月后,女雇员有权享受每月半天带薪的孕妇检查假;

  2、怀孕六个月后,不应安排上夜班,必要时,工作岗位应做临时调整;

  3、包括分娩前的15天假在内,女雇员可享受共90天产假,并享受全薪工资;

  4、其婴儿不超过一岁的女雇员,每天可享受1小时带工资的哺乳假;

  5、产假必需在规定的时间内一次性连续休完。

  怀孕女雇员应当与其直接主管讨论与怀孕有关的日程安排和计划,以便提前做出适当安排。

  劳动法关于请假的规定:计划生育假

  妊娠不足4个月做人工流产的女雇员可享受15至30天流产假;妊娠超过4个月做人工流产的女雇员可享受42天的流产假。女员工在流产假期间,可享受工资。

  为计划生育目的而采取有关医疗的雇员可享受1至14天计划生育假,有关员工在计划生育假期间可享受工资,在生育后三年内做人工流产,可视为病假处理。

  计划生育假必需在采取计生措施后一次性连续休完。

  劳动法关于请假的规定:节育假和节育护理假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任何用人单位的职工接受计划生育手术,享受国家规定的休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会通过的计划生育条例,基本上对节育假作了具体规定。

  劳动法关于请假的规定:女职工哺乳假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规定,任何用人单位对有不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应当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30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30分钟。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哺乳往返中的时间算作劳动时间。企业不得在女职工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卫生部、原劳动部、人事部、全国总工会、全国妇联联合颁发的《女职工保健工作规定》(卫妇发[1993]11号)进一步规定,婴儿满周岁时,经县(区)以上(含县、区)医疗或保健机构确诊为体弱儿,可以适当延长哺乳期,但是不得超过6个月。即哺乳女职工请哺乳假最长可到婴儿1岁半时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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