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0岁,单位交了14年,自己交了3年,单位不给办能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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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你好,灵活就业女性要55岁退休,50岁到55岁继续工作,由工作单位该不该给她交纳自己的社保呢?那么这个问题是这样的,就是女性到了正常的法定退休年龄之后,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那么就应该正常的解除劳动合同,并且依法办理退休,当然女性的正常法定退休年龄是50岁。

但是我们的灵活就业人员他是不能够50岁办理退休的,因为灵活就业人员有明确的规定,必须要达到55岁的年龄,才能够正常的办理退休,所以说这个时候相比于企业的在职职工来讲,需要延迟5年退休,但是自己毕竟是灵活就业人员,所以即便是参加工作,那么也不一定能和自己的工作单位签订合同,所以说社保待遇还是需要自己来进行缴费。

不过在50岁到55岁这5年期间有一个好处,就是自己是属于这种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群,那么既然是这种情形,是可以享受到社保补贴待遇的,那么各个地区社保补贴待遇的时间和享受的比例都是有所不同的,所以基本上你都是可以享受到一定的补贴比例,那么也就为你自己缴纳社保待遇减轻一定的经济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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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女性要55岁退休,50岁至55岁继续工作,该工作单位应不应该给她交社保?我看这个问题大家讨论非常热烈,各有各的观点,但不管什么观点,按照法律法规来办理,来讨论,才是比较正确的观点。

按照我国退休的年龄规定,女职工是50岁办理退休,女性灵活就业人员是55岁办理退休。如果以前是属于灵活就业人员,一直按照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来缴纳职工养老保险,但是到了50周岁以后,进入了用人单位工作,无论自己的养老保险缴费是否达到了15年,但是由于以前属于灵活就业人员缴费,需要55周岁才能办理退休,所以这种情况如果是50岁由灵活就业人员变成了女职工,但是又无法按照女职工的退休年龄来办理退休,用人单位明知这种情况还要聘用的,说明用人单位是知道这个女职工的具体情况的,已经做好了为其继续缴纳社保的准备,否则也不会聘用这个年龄段的女职工。

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职工依法领取社会保险待遇的,劳动合同终止。由灵活就业人员转换成了女职工,无论养老保险是否缴满15年,但是由于没有达到女职工办理退休的条件,所以是无法依法领取社会保险待遇的,所以只要和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就必须为其在50岁到55岁之间缴纳社会保险。其实这方面的政策把握不在社保局,政策上是完全没有障碍的,只要用人单位办理缴费增员,社保缴费是完全没有问题的,我们单位以前这方面的例子也是很多的。现在很多工厂也面临这方面的问题,很多女职工在来到单位工作时,由于年龄比较大,到了50周岁时因为缴费年限不足15年,公司也是继续为他们缴纳养老保险,社保局也从来没有说过交不进去的话,也不存在交不进去的问题,关键还是取决单位的态度。

所以如果你因为50岁了才进单位工作,不管你的养老保险是否缴满15年,在进入单位时,首先要求条件就是用人单位必须为你继续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保,如果单位不同意继续为你缴纳社保,可以采取变通的方式来处理,将社保、医保的缴费金额折算到工资里面,然后由自己去继续缴费,这是一种方式;第二种方式,就是由单位办理缴费增员,由单位继续缴费,直到缴费55岁办理退休时,单位再终止缴费。

综上所述,50岁左右的灵活就业人员,不管在灵活就业时养老保险是否缴满15年,只要还没有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用人单位都应当为其继续缴纳社会保险;如果单位认为无法缴纳的,可以将社保费用折算到工资中,由灵活就业人员自行继续缴纳,直到达到55周岁办理退休为止。

提问是灵活就业女性要55岁退休,如果该女性50―55岁继续工作,工作单位应不应该给她交社保?

我的回答是,该,但没法交。之所以说该,是因为既然存在劳动关系,就应该签订劳动合同去劳动保障部门备案,企业就该为员工缴纳社保。我下面来重点讲述为什么没法交。

灵活就业是指已无固定单位,依靠灵活就业为生的人员,比如失去固定工作后不能再就业人员,比如个体工商户等。他们由自己交社保并承担所有费用,他们可以选择城乡居民社保,也可以选择灵活就业人员职工社保。

灵活就业人员申领养老金年龄为,女性55岁,男性60岁。企业在职职工养老保险退体年龄为,女性工人50岁,女性干部55岁,男性统一60岁。即,在企业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系统中,50岁的女性工人被默认为退休,已是领取养老保险的年龄,不再需要缴纳养老保险。

辨别女性是工人还是干部身份,不是指在现有企业现在的职位,而是指在档案中国家认可的身份。比如说几十年前的大学生,毕业就是干部身份,哪怕刚到单位只是个基层工作人员。

灵活就业女性要55岁退休,她50-55岁继续工作,只能理解为她做临时工。一般单位不会再招50岁以上的员工,除非是老医生、老会计之类的单位返聘人员。如果是返聘,则被返聘人员已经办理过退休,不需要再交社保。单位招聘的年长的女临时工,单位也没办法为她再交社保,因为工人身份的女性,50岁已该领取而非缴纳,交纳窗口已关闭。

在职职工社保,是由单位与社保部门公对公对接,社保部门不对个人单独受理,同样,灵活就业人员职工社保,是由灵活就业人员个人与社保部门对接,社保部门也不和企业为某个人单独受理。

所以,灵活就业人员只能自己继续个人交保。如果真的优秀到单位非你不行,可以尝试让单位加薪补偿保险费用,与单位谈到手工资为除税、费后的净工资。但我想,这个难度较大,50岁以后的灵活就业人员,与单位谈判没有优势,个人对单位的任职需求比单位对个人的任职需求要迫切。

政府部门是为人民服务的,政策总会有变化。有需求者可以经常向当地社保部门咨询,看看社保部门有没有为这一群体单独开缴纳窗口。或许某个地方已打开渠道,各地不同,以当地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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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女性要55岁退休。50―55岁继续工作,该工作单位应不应该给她交社保?

目前法定退休年龄的规范性文件仍然采用国发78【104】号文件的规定,企业职工男满60周岁、女工人满50周岁,女干部满55周岁。特殊工种男55岁,女45岁。劳社发2001【20】号文件规定,灵活就业人员男满60岁,女满55岁。

女性退休年龄很明显的区分了企业职工和灵活就业人员的不同退休年龄为50岁、55岁,也就是说满50岁后入职就已经不属于劳动合同关系,而属于劳务关系,这就不属于缴纳社保的范畴了,所以单位无法为其参加社保,而且有些地方的社保经办系统有对年龄的限制,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参保根本无法通过审核的,这是法律的规定。

当然还有一种情况,在你满50岁时仍在单位参保,但因为缴费年限不足15年不能办理退休的,针对这个问题,实际上在法律层面上都还有一点争议,各地的处理方法也不一样,有的地方要求满50岁后企业必须与员工终止劳动合同,办理单位社保减少,转以个体身份(灵活就业)续交社保,然后55岁退休。有的地方允许员工继续随企业参保直到满足缴费年限办理退休。

必须看到,本题目提出的是一个十分敏感的政策性问题。涉及在职女性工人退休年龄尚未延迟,与女性灵活就业人员退休年龄,不尽一致存在差距的情况下,所在单位在政策取向上如何自处的一个实际问题。

很显然,这应该属于一个特殊的个案问题。这可能是灵活就业女性的自问自答,或明知故问所刻意为之的一个问题。女工人50周岁,女干部55周岁,这是现行明文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正规企业或机关事业单位,一般都不会逾越这个规定的。据此推断,这个灵活继续工作女性人员,可能属于临时用工形式,所在工作单位应不会正式招用她,更不可能为她承担社保费用的!

上述分析如果成立,站在客观公允的立场上思考问题,权衡利弊:该单位怎么可能开自先例,网开一面?怎么可能里外不分,搞双重标准!应该而且必须看到,该单位绝对不会干这种出力不讨巧,里外不是人的蠢

我是70年的在单位交社保8年然后下岗自己一直交着能50退休吗

详细描述(遇到的问题、发生经过、想要得到怎样的帮助):

你好,我是70年的,在单位交社保8年,然后下岗自己一直交着,能50退休吗?

单位交了10年,自己再交5年,50岁可以办理吗?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可以一次性补交。养老保险到退休年龄没交满15年,可以继续缴费到满15年,然后办理退休手续,按月领取退休金。养老保险不足缴费年限的补缴:须填写参保人员补缴申请表,送市社保中心领导审批后,到市社保中心稽核科窗口打印缴费核定通知单,然后到相应的地税办税服务中心办理缴费手续。补交时须提供:劳动或人事组织部门的调令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职称证书  军人配偶在异地参加养老保险且按规定将养老保险转移到军队,须提供:退出现役军人《干部调入申报户口证明信》复印件、军人配偶调入本市的调动手续原件与复印件、军人配偶本市户籍证明复印件。扩展资料主要模式现收现付制:在现收现付模式下,按需制定缴费水平,当年在职一代的养老保险征缴收入全部用来支付已退休一代的养老金支出,以支定收,不留结余。这一模式有以下优点:一是实行代际再分配可以较好地维护社会公平,有利于维护低收入者的利益;二是积累较少,避免了积累制下管理基金带来的一系列问题,包括管理成本高,保值增值压力大等。此模式的缺点在于只考虑短期收支平衡,当老龄化严重时,在职一代的缴费压力会比较大,缴费负担重时会出现少缴欠缴拒缴的情况。收不抵支时需要财政补贴,情况严重时会给财政带来较大的压力。正是这些缺点引发了美国和瑞典分别在 年和 年对这一模式进行改革,德国目前也受到这些缺点的困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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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陕西-西安 咨询解答:133893条

建议咨询社保部门了解具体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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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陕西-西安 咨询解答:8531条

地区:陕西-西安 咨询解答:22990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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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补足或者缴费至满15年办理退休。
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缴费不足15年,可以按以下办法办理:
一、在2011年7月1日《社会保险》实施之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可以一次性补足15年,办理退休,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二、在2011年7月1日《社会保险》实施之后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可以一次性补足5年,补足5年后达到15年的,可以办理退休,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没有达到15年的,按以下办法办理:
1、继续按年缴费至满15年时,办理退休,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2、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领取基本养老金;
3、申请终止养老保险关系,一次性领取个人账户储存额。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
第二条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十五年。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延长缴费五年后仍不足十五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十五年。
第三条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含依照第二条规定延长缴费)的,可以申请转入户籍所在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含依照第二条规定延长缴费),且未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个人可以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申请后,应当书面告知其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权利以及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后果,经本人书面确认后,终止其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将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女性的话,就满足条件了,就可以退休了。 还有问题的话,可继续追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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