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未到期房屋押金是否可以退还?

要房东处理好老鼠问题,如果房东不处理属于房东违约,你可以解除合同,退押金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   租房合同到期怎么处理,  (一)出租人和承租人重新签房屋租赁合同。  根据《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条的规定,房屋租赁期限届满,租赁合同终止。承租人需要继续租用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前3个月提出,并经出租人同意,重新签定租赁合同。所以租户若想续租,应当提前签好合同,否则就趁早寻找新房屋,免得到时无处安置。  (二)出租人在合同到期后收回出租房屋。  合同到期后,原房屋租赁合同因租赁期限届满而终止。如果没有重新签定房屋租赁合同,那么出租人有权收回房屋。根据《城市私有房屋管理规定》第二十条的规定,租赁合同终止时,承租人应当将房屋退还出租人。如承租人到期无法找到房屋,出租人应当酌情延长租赁期限。如果延长了租赁期限,租户应当支付搬出前对该房屋的逾期使用费。  (三)续租。  《合同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合同期满后,如果租户继续使用租赁房屋,房东没提出异议,原房屋租赁合同继续有效,双方依据原合同内容来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但是租赁期限改为不定期。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签租房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1、签合同注意事项——一切以书面为准,口头承诺视为无效。  房屋租赁看似简单,但是整个过程其实比较繁琐;在确认房产安全后,后期能否住得舒适安心,关键就在于租赁合同的签订。一些房东在看房期间表现得十分耐心和热情,并满口答应家具家电一应配齐并保证使用;许多租户在签订合同时,被房东的热情所麻痹,没有将房东的口头承诺写进合同;在合同签订后,房东往往一口咬定,以签订的合同为准,不承认不履行之前口头承诺的种种,此时租户也只能吃哑巴亏。  所以,您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把相关的事项尽可能在合同中以书面的形式体现出来,任何口头承诺均视为无效。  2、签合同注意事项二——长租短租要写明,转租协议可事先约定。  目前房屋租赁合同一般是一年一签,不过租户的实际租期却有长有短,并不固定,如果是长于一年的,可以在合同中约定提前1至2个月与房东预约,签订续签合同。如果实际租期不满一年,房东却要求签一年的,租户可以在合同中事先签订一个转租协议,与房东或者经纪公司约定届时转租的相关事项,否则租户临时决定转租,部分房东可能不愿意或者难以及时找到下一个房客,那么租户就要承担其中的损失。  3、签合同注意事项三——明确房租和水电煤气费的支付额度、方式、时间。  租房的费用一般包括房租、水电煤气等费用;在签订合同时约定这些费用的支付额度、方式、时间,就尤为关键;目前房租的支付方式有押二付三、押一付一年、押一付三等方式,使用比较普遍,业主及客户都相对认可的方式是押一付三。  另外,租户还应与房东或者经纪公司约定有线电视费、保证金的支付额度以及支付方式,确定后期使用时产生的水电煤气费用的交付方式及时间,取得电卡、水卡等支付凭证,以免后期使用出现麻烦。  4、签合同注意事项四——电话、宽带易忽视,不使用要及时停机。  对于普通的租户来说,家具家电、水电煤气等都是日常生活必须的,所以在签订合同时会比较关注;但是却往往会忽视电话、宽带这两项;因为在签订合同时不好确定电话、宽带的状况,往往在签订合同后才发现房东或原租户拖欠了大量的电话费,或者是宽带无法顺利安装,对后期的生活造成了极大的不便;  因此,您在签订合同时要特别注意有无电话机,是否能够顺利安装宽带,是否拖欠费用。如果有电话,租户在租期内并不使用,要及时通知房东或经纪公司办理停机。  5、签合同注意事项五——清点屋内设施,有更改需双方签名确认。  租户与房东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一般是在出租的房屋内,此时租户要详细清点屋内设施,把使用到的家具家电以及可能使用不到的设备都要写进合同;比如地面、墙面、门窗等装修状况,抽油烟机、燃气灶、坐便等固定设施等等;除了写清楚是否有该项设施外,还要明确设施的新旧程度、有无损坏;否则租期结束后,房东会根据签订的合同要求租户进行赔偿,如果合同没有事先约定,吃亏的还是租户。  因此,您一定要仔细清点屋内实施,如果所签订的合同有笔误或者错漏,在修正时,一定要租户及房东双方签名确认,并注上日期。如果后期发生屋内设施维修,就可以凭借合同来确定是人为损坏还是自然老化,最后的物业交割也会更加顺利。

  • 租房没到期解除房屋租赁合同首先可以通过双方 当事人协商 的方式,《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解除租赁协议的条件,也可以经过协商后解除合同。没有约定的,承租人和出租人可以在 几种特定情况 下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 提前解除租赁合同的必要手续
    1.清点物品 合同正常到期解除,双方要有交房手续,要清点物品,退还剩余的租金和押金,上述过程应该有书面文件予以证明。
    2.签订文件 双方签订一份《解除租赁合同确认书》的文件,在解除时双方应该就哪一方提出解除、另一方的态度是什么、是否承担违约责任、如何承担等问题在这份文件中明确。
    3.保存文件 不管提前解约是否协商一致,双方均应该注意保留必要的书面文件。协商一致解除,自然可以签订《解除租赁合同确认书》,协商不一致无法双方签订文件的时候,守约一方可以单方向对方发同相应催示函主张权利,并保留催示的证据,如果在合理时间内对方没有反应,应该及时到法院提起诉讼。

  • 1、如果租赁合同没有明确押金的性质或规则,则押金作为租赁预付款处理,无论如何都要返还的。2、当事人交付留置金、担保金、保证金、订约金、押金或者订金等,但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当事人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3、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房东应于租赁关系消除且租客迁空、点清并付清所有应付费用后的当天将租房押金全额无息退还租客。4、租房期间有财产损失可以相应扣除押金,押金在扣除财物损失后应该退还。5、在没有明确约定押金性质的情况下,押金的作用是为房屋及屋内财产设定的一个担保,租赁期间如造成出租人房屋及室内设施的财产损失则从押金里扣除。6、如没有造成该损失则合同期满或者解除合同时应予退还。7、租房押金不退的问题可以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收集证据,向法院起诉。8、如果租赁合同没有明确押金的性质或规则,则押金作为租赁预付款处理,无论如何都要返还的。9、当事人交付留置金、担保金、保证金、订约金、押金或者订金等,但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当事人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10、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房东应于租赁关系消除且租客迁空、点清并付清所有应付费用后的当天将租房押金全额无息退还租客。11、租房期间有财产损失可以相应扣除押金,押金在扣除财物损失后应该退还。12、在没有明确约定押金性质的情况下,押金的作用是为房屋及屋内财产设定的一个担保,租赁期间如造成出租人房屋及室内设施的财产损失则从押金里扣除。13、如没有造成该损失则合同期满或者解除合同时应予退还。14、租房押金不退的问题可以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收集证据,向法院起诉。以上是我对约定提前退租不退房租法律允许吗问题的回复。

租赁房屋,人们往往会签订租赁合同,

约定租金及租赁期限等事项。

未约定租赁期限的租赁法律关系中,

如果一方提出解除租赁关系,

是否属于违反约定擅自解除合同?

珠海市中级法院就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

判决该解约要求不构成违约,押金应该退回。

2017年6月9日,张先生与裕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约定裕某公司租赁张先生的写字楼作为办公场所,租期从2017年7月1日起至2018年6月30日止,租金每月5300元、半年一缴。双方约定租赁期内裕某公司缴纳9000元作为租房押金,在裕某公司退房经双方交接完毕,裕某公司没有违约时张先生退还。任何一方要终止合同,须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如张先生过失解除合同,需按押金数额赔偿裕某公司,如裕某公司过失解除合同,押金不予退还。

合同期满后,裕某公司要求继续租赁该房屋,并支付了2018年7月1日至12月31日半年的租金,双方未再签订书面合同。

2018年10月26日,裕某公司通知张先生从12月1日起终止租赁合同关系。张先生同意解除合同,但他认为,根据双方关于房屋租赁的交易习惯,裕某公司续租的期限是一年,裕某公司违反约定擅自解除合同,押金不应退还。双方争执不下,裕某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张先生退还租赁押金。

一审法院支持了裕某公司的诉讼请求,判决张先生退还租赁押金。张先生不服,上诉至珠海中院。

珠海中院经审理查明,2008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9日,裕某公司租赁张先生的房屋办公经营,双方签订了6份合同。除2017年6月9日签订的合同外,此前的5份合同均有“合同期满前30天内,双方未提出异议,合同自动续约一年”的约定。

珠海中院认为,2018年6月30日后,张先生与裕某公司所签合同约定的租赁期届满,双方没有再签订书面租赁合同,但裕某公司仍租赁张先生的房屋,依据法律规定,双方形成不定期租赁合同法律关系,除租赁期限外,应当依据原合同条款的约定履行。张先生没有证据证明双方口头商定续租的租赁期仍为一年,因此对于张先生认为“根据双方关于房屋租赁的交易习惯,裕某公司续租的期限是一年”的主张不予采纳。

在不定期租赁合同关系中,任何一方当事人都可以随时解除合同。裕某公司提前告知给予了张先生合理的时间,张先生对裕某公司提出解除合同虽有异议,但仍同意与裕某公司解除合同,没有证据证明裕某公司提出解除合同违反约定,张先生应向裕某公司退还押金。珠海中院遂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主审该案的珠海中院法官李烈斌表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规定,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的,应当签订书面合同,未签订书面合同或没有约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租赁期限届满后,承租人继续租赁原租赁物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权利义务继续按照原租赁合同约定来确定,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由于不定期租赁合同没有约定缺乏具体明确的租赁有效期,法律赋予了合同当事人任意解除权,即任何一方合同当事人都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主张解除合同的一方,尤其是出租人在行使解除权时需在合理期限前通知承租人。

为了更好地保障出租人或承租人在租赁合同关系中的权益,双方在初次租赁或续租时均应签订书面合同,对租金、租赁期限、押金退还条件等予以明确。

1、如果租赁合同没有明确押金的性质或规则,则押金作为租赁预付款处理,无论如何都要返还的。

2、当事人交付留置金、担保金、保证金、订约金、押金或者订金等,但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当事人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3、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房东应于租赁关系消除且租客迁空、点清并付清所有应付费用后的当天将租房押金全额无息退还租客。

4、租房期间有财产损失可以相应扣除押金,押金在扣除财物损失后应该退还。

5、在没有明确约定押金性质的情况下,押金的作用是为房屋及屋内财产设定的一个担保,租赁期间如造成出租人房屋及室内设施的财产损失则从押金里扣除。

6、如没有造成该损失则合同期满或者解除合同时应予退还。

7、租房押金不退的问题可以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收集证据,向法院起诉。

第一,有退租需求的客户,一定要在租赁合同到期前一个月与房主说明,让房主尽早寻找另外承租房屋的人员,否则房主有权利扣除一部分押金;若是房屋还未到租赁承租期就想要退房,更要提前与房主进行商议,切勿自行处理;

第二,在退房前,租赁者要把水电费用、煤气费、暖气费等各项费用结算清楚,并保留缴费凭条,在退房交接的时候,方便房主查看,顺利退房;

第三,退租时,尽量把自己的物品以及房屋收拾好,在退房交接、房主检查时,也比较容易查看房屋的使用情况;

第四,在居住期间,由于使用不当,造成家电或者室内损坏,租房者将会扣除一部分押金,如果损坏的成本超过了抵押金,还应额外赔偿,建议租房者尽量在退房前修理好;若是因年月已久而损坏的家用电器,一定要提前与房主沟通并让房主维修好,以免在退房时,由于房屋损坏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最后,建议房主在退租交接时,要检查好室内家电有无损坏、丢失,在租房者搬走后,尽量换一把锁,以防未来室内物品丢失等一系列问题状况的发生。

综合整理自 南方法治报 华律网 象盒找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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