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写痉挛不能做剧烈的运动!!!什么叫剧烈运动?

运动障碍疾病又称锥体外系疾病,主要表现随意运动调节功能障碍,肌力、感觉及小脑功能不受影响。 本组疾病源于基底核功能紊乱,通常分为肌张力增高-运动减少和肌张力降低-运动过多两大类,前者以运动贫乏为特征,后者主要表现异常不自主运动。运动功能障碍是什么引起的?运动功能障碍容易与哪些症状混淆?一起来看下吧。

1什么是运动障碍性疾病

  2.动作缺失或缓慢而无瘫痪。

  3.姿势及肌张力异常。

  间接通路的功能亢进引起动作缺失与僵直,间接通路的功能不足引起舞蹈症及投掷症;直接通路的功能亢进引起肌张力障碍、手足徐动症或抽动动作,直接通路的功能不足则引起动作缓慢。

  用药治疗折叠编辑本段运动障碍性疾病的治疗,无论药物或外科治疗,原理都基于对递质异常和环路活动紊乱的纠正。不同类型锥体外系疾病的治疗,请参阅相关疾病治疗内容。

  饮食保健折叠编辑本段1、运动障碍疾病吃哪些食物对身体好:

  食物要容易消化吸收,营养丰富,要选高蛋白质的食物,要多吃蔬菜和水果。

2运动功能障碍是什么引起的

  运动功能的调控是由锥体系统、基底核和小脑密切配合才能得以完成的,这三者并非是各不相关的独立系统,而在功能上确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运动障碍疾病(即锥体外系疾病),主要源于基底核功能紊乱。

  基底核具有复杂的纤维联系,主要构成三个重要的神经环路:①皮质-皮质环路:大脑皮质-尾壳核-内侧苍白球-丘脑-大脑皮质;②黑质-纹状体环路:黑质与尾状核、壳核间往返联系纤维;③纹状体-苍白球环路:尾状核、壳核-外侧苍白球-丘脑底核-内侧苍白球。

  在皮质-皮质环路中有直接通路(纹状体-内侧苍白球/黑质网状部)和间接通路(纹状体-外侧苍白球-丘脑底核-内侧苍白球/黑质网状部),环路是基底核实现运动调节功能的解剖学基础,这两条通路的活动平衡对实现正常运动功能至关重要。

  黑质-纹状体DA通路变性导致基底核输出过多,丘脑-皮质反馈活动受到过度抑制,使皮质运动功能易化作用受到削弱,产生少动性疾病如帕金森病。纹状体神经元变性导致基底核输出减少,丘脑-皮质反馈对皮质运动功能易化作用过强,产生多动性疾病如亨廷顿病。因此,基底核递质生化异常和环路活动紊乱是产生各种运动障碍症状的主要病理基础。运动障碍性疾病治疗,无论药物或外科治疗原理都基于对递质异常和环路活动紊乱的纠正。

3运动功能障碍容易与哪些症状混淆

  胆道运动功能障碍:包括胆道运动功能失调(dyskinesis,即胆道排空速度异常)、胆道张力异常(dystonia,即胆道肌张力异常)和胆道共济失调(ataxic,即胆道各部分间协调障碍)。本病多见于女性,其临床表现与胆囊结石非常相似,主要表现为腹痛,为上腹部或右上腹阵发性绞痛,部分患者可伴恶心、呕吐,可因进食油腻食物诱发,常持续2~3h,用解痉药后症状缓解。

  声门运动障碍:是由多种病因引起的声门运动功能异常,临床以发音障碍为主要表现的一类病症。可分为神经性、肌性、关节性和功能性。一、喉肌性声门运动障碍:喉镜检查:轻型者可见声带呈弓形,重型者声带活动迟缓或不能活动,甚至不能咳嗽。二、关节性声门运动障碍:轻度的环杓关节炎喉镜下见杓部轻度充血,声带闭合或外展略受限制。长期的环杓关节炎喉镜检查可见一侧或两侧声带固定于中线旁位或中间位,用探针触诊杓部活动与否,可区别是关节固定还是声带瘫痪。三、功能性声门运动障碍:喉镜检查见双侧声带静止在安静呼吸状态,很快能恢复正常。

  眼球垂直运动障碍:辐辏反射障碍是进行性核上性麻痹的一个症状。核上性眼球运动障碍:主要表现为对称性眼球垂直运动障碍。最早为向下注视障碍,继则发生上视运动困难,最后不能水平运动,眼球同定于正中位,瞳孔多缩小,对光反射存在。辐辏反射障碍,呈玩偶眼现象。

  环咽部运动障碍:癔球症(glous hystericus)是主观上有某种说不清楚的东西或团块,在咽底部环状软骨水平处引起胀满、受压或阻塞等不适感,此部的运动功能异常也被称为环咽部运动障碍,祖国医学称为“梅核气”。普通人群中的一半可间歇性地有此感觉,但以绝经期女性多见。患者在发病中多有精神因素,性格上有强迫观念。

  血电解质、微量元素及生化检查,有助于运动障碍疾病诊断,如肝豆状核变性患者血清铜、尿铜和血清铜蓝蛋白含量测定,具有重要诊断意义。  1.CT或MRI检查 如肝豆状核变性患者,可显示双侧豆状核区低密度灶或MRI显示信号异常。

  2.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PET)或单光子发射断层扫描(SPECT) 可显示纹状体DA转运载体(DAT) 功能降低、DA递质合成减少和D2型DA受体活性改变等,对帕金森病诊断颇有意义。

  3.基因分析 对确诊某些遗传性运动障碍疾病有重要意义。

4运动障碍疾病能治好吗

  治疗方式:药物治疗 康复治疗治疗周期:2-4个月治愈率:60%常用药品:盐酸金刚烷胺片 盐酸苯海索片治疗费用:根据不同医院,收费标准不一致,市三甲医院约(元)

  运动障碍疾病西医治疗

  运动障碍性疾病的治疗,无论药物或外科治疗,原理都基于对递质异常和环路活动紊乱的纠正。不同类型锥体外系疾病的治疗,请参阅相关疾病治疗内容。

  不同类型锥体外系疾病,预后不尽相同。如帕金森病(PD)患者发生严重运动功能障碍或死亡,平均经历10~15年,而原发性书写痉挛症状相当稳定,很少有扩散加重倾向。

  运动障碍疾病中医治疗

  当前疾病暂无相关疗法。

5怎样对运动障碍患者进行护理

  (1)向病人提供生活支持,包括洗漱、大小便、饮食、坐轮椅,以满足病人基本生活需要;病情稳定后,鼓励病人用健侧肢体取物、洗漱、移动身体等。

  (2)对卧床病人要保持床褥清洁、干燥、每2小时协助病人翻身一次,患侧肢体应放置功能位置,对突出容易受压部位用气垫保护;截瘫病人应卧于有活动开孔(放置便器)的木板床,以免腰骶部皮肤被便器磨伤。

  (3)病室内保持空气流通,并注意保暖,鼓励病人多咳嗽,协助病人翻身拍背及时吸出气管内不易咳出的分泌物。进食应该缓慢、防止呛入气管,吞咽困难时用鼻饲。

  (4)作好口腔护理、防止吸入性肺炎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

  (5)排尿困难的病人可按摩下腹部以助排尿,训练病人自主解小便,留置尿管的病人每4小时开放1次。

  (6)急性期后(约发病1周左右)肌张力开始增强,患肢出现屈曲痉挛,应尽早对患侧肢体进行被动运动及按摩,可促进自主神经的恢复,改善面部血循环及营养状况,被动运动还可对病人大脑形成反馈刺激;出现自主运动后,鼓励病人以自主运动为主,辅以被动运动,以健肢带动患肢在床上练习起坐、翻身和患肢运动;患肢肌肉恢复到一定程度时应及时协助病人离床行走,逐步锻炼直到恢复运动功能,此时应避免碰伤、坠床。当自主运动恢复后,尽早对病人进行生活自理能力的训练。

肉毒毒素(botulinum neurotoxin)是由肉毒梭菌产生的细菌外毒素。由于其强效的神经阻滞作用,现在已被广泛运用于神经、康复及泌尿等治疗领域。为了更好地规范肉毒毒素治疗技术在国内神经、康复、泌尿科等领域的应用,特制定此专家。

1820年德国医生Justinus Kerner首次描述了食物源性肉毒中毒的症状,1970年美国眼科医生Alan Scott采用肉毒毒素成功治疗斜视,开启了肉毒毒素的临床应用。1989年12月美国食品药品监督局()批准世界上第一个用于临床治疗的肉毒毒素——onabotulinum toxin A上市。1993年中国研发的肉毒毒素——lanbotulinum toxin A获批试生产文号。

肉毒毒素相对分子质量为150 000,由相对分子质量为50 000的轻链及相对分子质量为100 000的重链组成。重链识别并与神经末梢突触前膜上的特异性受体结合;轻链作为锌钛链内切酶水解N-乙基马来酰胺-敏感因子附着蛋白受体(soluble N-ethyl-maleimide-sensitive factor attachment protein receptor,SNARE)复合体,从而影响突触囊泡与突触前膜融合,阻滞乙酰胆碱等神经递质的释放,引起肌肉松弛、腺体分泌障碍等化学性去神经作用。据抗原性不同,目前已知肉毒毒素有8种血清型(A~H) ,已经进入商品化运用的是A型和B型,其中我国上市的两种肉毒毒素均为A型。不同血清型的毒素,其裂解SNARE复合体中的底物蛋白有所不同,其中A型作用于突触小体相关蛋白25(SNAP-25),B型作用于突触相关膜蛋白(VAMP)。不同品牌及不同血清型肉毒毒素的效力均采用单位(mouse unit,U)计量,由于不同生产厂家评价毒素效力的实验条件不同,即使相同血清型的不同品牌肉毒毒素剂量也不能进行简单换算。以下文中所用剂量均为A型肉毒毒素参考剂量。肉毒毒素注射后3~14 d起效,作用通常持续3~6个月,随神经末梢处的神经芽生,递质传递功能恢复,肉毒毒素的神经阻滞作用逐渐消失。

二、肉毒毒素注射引导技术

肉毒毒素剂型除rimabotulinum toxin为液体外,其余剂型均为冻干粉剂,不同肉毒毒素制剂辅料略有不同。肉毒毒素属医疗用毒性生物制剂,须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要求进行运输、保存和。临床使用前根据不同注射部位及适应证需求采用0.9%氯化钠溶液进行配制,常用浓度范围为2.0~5.0 U/0.1 ml,相同剂量肉毒毒素作用效果可能会受到配置浓度影响。配制过程中应避免剧烈震荡影响毒素效力,配置后4 h内使用。使用过程中应备有肾上腺素和其他抗过敏措施。

影响肉毒毒素注射效果的因素很多,其中以靶肌肉或腺体组织的正确识别和精确定位最为重要。相同剂量的肉毒毒素注射到靶肌肉的运动终板集中区域时效力最强。目前国内外常用的注射定位方法有4种:(1)徒手定位;(2)电刺激定位;(3)肌电引导;(4)超声引导。

徒手定位是肉毒毒素注射治疗的基本方法,注射者必需熟练掌握注射局部的肌肉骨骼解剖、肌肉生理功能及常见痉挛模式等。徒手定位法包括反向牵张法及连线定位法等,操作方便,不需要辅助设备,尤其适用于表浅大肌肉。该方法易受肥胖、肌肉萎缩、局部瘢痕等情况的影响,难以精细区分复杂解剖结构,且不能准确识别运动终板集中区域。对于深层结构及小肌肉可在徒手定位的基础上联合肌电、电刺激或超声引导来精准定位。

电刺激定位法常用于肢体肌肉的注射导引,有助于通过运动模式比对识别造成运动功能障碍的责任肌肉。与肌电引导相比,电刺激的优势是可以提供直观的肌肉收缩反应,但也存在因容积传导导致肌肉识别错误的现象。当刺激引起多个肌肉或者非靶肌肉收缩时,医生应调整针头的位置以便明确靶肌肉。

肌电引导可检测靶肌肉主动活动时的同步肌电发放情况,既可用于判断针尖位置的准确性,也可用于痉挛责任肌肉的判定及确定运动终板集中的区域。肌电引导的缺点是共同收缩模式可能导致注射到非主要责任肌肉而产生一定的不良反应,患者不能主动收缩时也难以定位责任肌肉。在患者出现肉毒毒素治疗疗效减退时,通过分析肌肉肌电活动有助于判断是否发生痉挛模式转变。另外,肌电图还有助于早期肉毒毒素中毒的。

超声定位方法适用于体积较小、位置较深的肌肉,也可用于腺体等非肌肉组织注射的精确导引,可以提供注射靶肌肉及邻近结构的直观影像,引导并证实注射的部位。技术的关键是超声探头方向需与注射针穿刺方向协同配合。其缺点是不能直接反映靶肌肉的兴奋性。

不同定位方式在实际应用中各具优势及局限,多种方式联合运用可以提高注射引导的精确性,但同时增加治疗所需设施、时间及其他成本。

三、肉毒毒素治疗的适应证

理论上讲,肉毒毒素注射对与肌肉过度收缩相关的异常运动或姿势、疼痛、肌肉肥大或自主神经功能亢进的相关问题,都可能是有效的对症治疗方法。肉毒毒素的应用已经从运动障碍病扩展到肢体痉挛、疼痛、自主神经功能障碍等领域,并有尝试用于抑郁症、雷诺综合征等。近年美国神经病学会(American Academy of Neurology,AAN)先后两次将肉毒毒素治疗的疾病进行了证据更新,同时,肉毒毒素超适应证的应用研究也有较大进展。本文主要参考AAN的证据分级和推荐分级方法,结合中国专家的实际经验,将达成的各适应证推荐级别列于表1。


(一)肉毒毒素在运动障碍病中的应用

3项1级证据和5项2级证据研究证实肉毒毒素可以改善眼睑痉挛患者的痉挛程度(B级)[6],由于其疗效确切,后续缺乏大样本随机双盲对照研究以提升证据级别,专家共识认为肉毒毒素是眼睑痉挛治疗的一线选择。治疗后患者眼睑不自主运动的频率减少,总体严重程度降低,开车、阅读、看电视、购物、走路等日常生活能力显着改善,眼部不适症状也能得到改善。注射部位主要位于眼轮匝肌、降眉间肌、皱眉肌,眼轮匝肌通常选择4~5点,其余每个肌肉1~2点,每点1.25~5.00 U。肉毒毒素治疗眼睑痉挛的不良反应通常轻微,包括上睑下垂、视物模糊、复视、睑裂闭合不全、流泪增多、干眼加重、注射部位疼痛、水肿、头痛等。

2项2级证据和1项3级证据研究证明,肉毒毒素治疗偏侧面肌痉挛的疗效显着(B级),由于其疗效确切,后续缺乏大样本随机双盲对照研究提升证据级别,专家共识认为肉毒毒素是偏侧面肌痉挛治疗的一线选择。注射后痉挛发作的频率和强度均显着缓解,同时可改善耳鸣、面部紧绷感等非运动症状。治疗时通常需要处理眼轮匝肌,根据痉挛是否累及皱眉肌、额肌、颧肌、笑肌、口轮匝肌、颈阔肌等制定个体化方案。肉毒毒素治疗偏侧面肌痉挛最常见的不良反应为面部表情不对称和面肌无力(包括闭目无力、口角下垂等),其他常见的不良反应包括流泪、眼睑下垂、局部水肿、视物模糊、干眼等,多在短期内可以自行缓解。

多项1级证据和2级证据研究证明肉毒毒素显着改善颈部肌张力障碍的严重程度(A级),减轻头部的扭转、侧倾、前屈后伸等异常运动,缓解颈部疼痛及肌张力障碍相关的颈部震颤,提高健康相关生活质量,是颈部肌张力障碍治疗的一线选择。细致的运动模式分析有助于提高颈部肌张力障碍的治疗效果,区分颈部和头部的相对运动有助于提高异常运动责任肌肉的检出率。常用注射肌肉包括头颈夹肌、胸锁乳突肌、斜方肌、肩胛提肌、斜角肌、头最长肌、头下斜肌等,要根据异常运动模式及痉挛程度选择合适的肌肉及注射剂量,单一靶肌肉肉毒毒素注射量通常不超过100 U,首次治疗总剂量通常不超过300 U,重复治疗时需评估痉挛模式的变化并进行治疗方案优化。不良反应包括口干、吞咽困难、颈肌无力、咽喉痛、声音改变/声嘶、注射部位疼痛、全身疲乏等。

一项1级证据研究表明肉毒毒素能够明显改善内收型痉挛性构音障碍(B级)。肉毒毒素治疗可以明显改善语音障碍指数,提高患者的发音功能(减少微扰、基频,改善声谱特征),改善讲话流利程度,延长发音最长时间等。内收型痉挛性构音障碍多采用单侧或双侧甲杓肌注射,外展型痉挛性构音障碍多采用单侧环杓后肌注射,常用初始剂量为1~3 U/侧。常见的不良反应包括一过性声音嘶哑、吞咽及呼吸困难。

1项1级证据和3项2级证据研究表明,肉毒毒素可考虑用于治疗书写痉挛等上肢局灶性肌张力障碍疾病(B级)。其治疗可改善书写痉挛的严重程度、书写速度、书写模式和准确度等。肉毒毒素治疗任务相关性肌张力障碍的难点是解除肌肉痉挛的同时需避免靶肌肉过度麻痹,需要根据异常运动模式进行个体化治疗方案调整。注射肌肉需要根据痉挛动作累及范围确定,通常注射剂量远小于后上肢痉挛的常规剂量。不良反应包括暂时性无力、注射部位疼痛。

目前仅有1项2级证据研究报道采用肉毒毒素治疗下肢张力障碍,因此无推荐级别。下肢张力障碍常表现为足内翻、踇趾背伸及足趾屈曲,肉毒毒素治疗有助于改善症状,不良反应较少。

2项2级证据研究证实肉毒毒素可以显着改善原发性手部震颤,应该考虑用于口服药物治疗疗效欠佳患者(B级)。注射治疗主要减轻震颤的幅度,姿势性震颤的改善较运动性震颤更为显着。一项2级证据研究也显示肉毒毒素治疗头部震颤有效,可考虑用于口服药物效果不佳患者(C级)。肉毒毒素治疗发音性震颤的疗效还缺乏严格的临床试验证据。根据震颤累及部位及严重程度选择注射肌肉并确定注射剂量。不良反应主要为注射肌肉无力。

1项2级证据研究表明肉毒毒素可减少运动性抽动的抽动频率和抽动意向(C级)。多项开放性研究发现肉毒毒素治疗还可以降低运动性抽动的强度,减轻感觉先兆。肉毒毒素治疗发声性抽动还缺乏严格的临床试验证据。注射治疗选择显着抽动动作的主要责任肌肉作为靶肌肉,注射剂量比照同部位肌张力障碍治疗剂量。不良反应主要为注射肌肉无力,治疗发声性抽动时可出现吞咽困难及构音障碍等。

1项2级证据研究表明,肉毒毒素可改善口下颌肌张力障碍的严重程度(C级)。临床疗效常取决于病因、症状类型及痉挛程度等,为避免严重影响注射部位的功能,其注射剂量受限,较难达到症状完全缓解。不良反应可见头痛、喉痛、吞咽困难和构音障碍等。

通过选择合适的注射部位和治疗剂量,肉毒毒素还可以用于治疗面部联带动作、面肌颤搐、肌阵挛、不宁腿综合征、磨牙症、膈肌阵挛、帕金森病及其他神经系统变性病导致的肌张力障碍和异常姿势等。

(二)肉毒毒素在痉挛状态中的应用

1.上运动神经元损害所致上肢痉挛状态

对脑卒中所致的上肢痉挛状态,针对局部靶肌肉的肉毒毒素注射具有充分的循证依据,为主要治疗方法(A级)。多项1级证据研究证明肉毒毒素治疗可降低受累腕指屈肌的肌张力或痉挛状态程度,减轻残疾程度,并可以从活动和护理层面(如卫生、梳洗、穿衣等)改善生活质量。尚无充分证据显示肉毒毒素注射对上肢主动功能的明确影响,但有证据显示,对痉挛肌肉的注射,可改善其拮抗肌的活动。注射前后需配合物理/作业治疗(包括强制性使用)、支具或肌内效贴,以使疗效最大化。需根据痉挛模式及程度确定注射方案,单一责任肌肉注射剂量一般不超过100 U,单次总剂量一般不超过600 U。不良反应可见注射部位疼痛、无力等。

对脑性瘫痪的上肢痉挛状态,注射肉毒毒素可在短期内改善上肢功能(A级),但远期功能改善还需要更充分的研究依据。注射前后需配合作业治疗,以使疗效最大化。一般上肢肌肉注射的不良反应轻微。

2.上运动神经元损害所致下肢痉挛状态

多项1级证据研究表明,肉毒毒素可降低成人上运动神经元损伤继发下肢痉挛的程度(A级),降低肌张力,减少多发性硬化所致下肢痛性痉挛,改善被动功能。对于步行速度的改善尚有争议。对于脑瘫后下肢痉挛,肉毒毒素注射有助于改善下肢功能(步态、踝关节背屈),降低痉挛状态,采用运动终板注射可更大程度改善肌电图的电压变化。治疗原则同上肢痉挛,不良反应可见注射部位疼痛无力、姿势不稳及跌倒增加等。

(三)肉毒毒素在自主神经功能障碍中的应用

1项1级证据和4项2级证据研究表明,肉毒毒素注射可改善流涎症(B级)。注射部位通常选择双侧腮腺或下颌下腺,可明显改善患者流涎频率,减少唾液分泌量及严重性。根据流涎症程度,总剂量推荐50~100 U,其中腮腺为30~60 U,下颌下腺20~40 U,通常效果可持续24周。B型肉毒毒素相对于A型对自主神经系统有更强的作用,疗效也更为持续。不良反应较少,注射过量可出现吞咽困难等。

2项1级证据和5项2级证据研究表明,肉毒毒素可显着改善腋汗症(A级)。研究提示肉毒毒素注射可显着减少局部汗液分泌量,改善生活质量。腋窝注射前通过碘淀粉试验标记注射区域,通常每侧10~20个位点,注射点间距1~2 cm。总剂量50~100 U/侧腋窝,可通过局部麻醉、冰敷或表面麻醉减轻疼痛。不良反应少见,表现为局部淤青、疼痛或远隔部位出汗增多等。

5项2级证据研究证明,肉毒毒素对于手掌多汗症疗效显着(B级)。研究显示肉毒毒素50~100 U/侧手掌注射可以显着改善出汗症状。注射前可采用正中神经和尺神经阻滞止痛。最常见不良反应为轻度、短暂性的手部肌肉力弱。肉毒毒素治疗足跖多汗症也具有显着疗效,治疗原则同手掌多汗症。

5项3级证据研究显示肉毒毒素治疗味汗症有效(C级),肉毒毒素治疗可显着减少出汗部位面积、复发时的严重程度等。剂量个体差异较大。其他部位多汗症的治疗如颅面部多汗症、腹股沟多汗症均有肉毒毒素治疗有效的报道,目前尚无一致性的推荐剂量。

5项1级证据和2项2级证据研究显示肉毒毒素可以显着改善神经源性膀胱过度活动症(A级),治疗后可显着改善膀胱容量、膀胱顺应性、逼尿肌稳定性。4项1级证据研究表明肉毒毒素注射可明显改善特发性膀胱过度活动症(A级),治疗后可明显减少每日平均尿失禁发生次数,每日平均尿急发生次数,增加最大膀胱容量,提高生活质量。成人膀胱过度活动症的常用剂量为100~200 U,可通过膀胱镜分10~20个点均匀注射于膀胱顶、体壁两侧的逼尿肌内。

3项2级证据研究表明对于脊髓损伤或者多发性硬化等导致的逼尿肌-括约肌协同失调,肉毒毒素注射治疗有效(B级),可明显改善患者残余尿量和排尿期最大逼尿肌压力。对于脊髓脊膜突出选择逼尿肌和外部尿道括约肌的同时注射可以获得更佳疗效(排尿后残余尿量减少)。肉毒毒素膀胱及尿道注射的并发症包括尿路、排尿困难或尿潴留等,术前应充分告知患者。

(四)肉毒毒素在疼痛相关疾病中的应用

2项1级证据研究表明肉毒毒素可用于慢性偏头痛(有或无药物过量使用性头痛)的性治疗(A级),可减少头痛发作天数,提高生活质量评分。3项1级证据研究证明肉毒毒素对发作性偏头痛的性治疗无效(A级),不能减少偏头痛的发作频率和发作时间。1项1级证据和1项2级证据研究表明肉毒毒素用于治疗慢性紧张型头痛可能无效(不包括由偏头痛转化的慢性紧张型头痛)(B级),不能减少紧张型头痛的发作频率和发作时间。慢性偏头痛注射部位包括皱眉肌、降眉间肌、额肌、颞肌、枕肌、椎旁肌及斜方肌等,可在疼痛显着部位增强注射,总剂量100~200 U。不良反应包括颈部疼痛、肌肉无力等。

肉毒毒素治疗三叉神经痛、带状疱疹后神经痛、性周围神经痛等神经病理性疼痛均有有效报道。三叉神经痛治疗根据疼痛部位及扳机点进行,可采用皮下或皮内注射,注射剂量为2.5~5.0 U/点,间隔1~2 cm,若口腔黏膜或牙龈受累可采用黏膜下或牙龈注射。注射后患者疼痛改善,部分患者可以获得完全缓解。不良反应包括面部不对称、发僵感、注射部位水肿瘀血、轻度眼睑下垂等。带状疱疹后神经痛治疗主要根据皮损和感觉异常的范围,选择受累区域进行多点皮下或皮内注射,可明显减少疼痛及阿片类药物的使用。不良反应包括局部肌肉发僵感、注射部位水肿、瘀血等。

(五)肉毒毒素在其他治疗领域的新尝试

多项随机双盲对照研究显示,难治性抑郁症患者接受川字纹部位肉毒毒素注射后抑郁症状有更多改善。有研究提示在超声引导下将肉毒毒素分别注射于尺动脉、桡动脉、掌浅弓、指掌总动脉、手指固有动脉后能使雷诺现象患者手指的疼痛缓解,手指血流改善,手指温度升高,并有助于溃疡愈合。

四、肉毒毒素治疗的注意事项

(一)明确治疗目标及优化方案

首先选择明确的治疗目标,如消除肌肉过度收缩、矫正异常姿势、增加关节活动范围、减轻疼痛、易化护理、改善书写或发音功能、减少泌汗或流涎、降低功能残疾、提高生活质量等。注射前明确与评估、注射时规范操作、注射后系统随访是保障疗效的重要步骤。肉毒毒素的疗效及不良反应受患者身体状况、基础疾病、注射剂量、稀释浓度、注射位点、弥散范围等多种因素影响,必须遵照个体化原则制定合理的治疗目标及合适的治疗方案。应以切实的功能改善为目的,注意权衡注射治疗后靶肌肉松弛或靶组织功能抑制的利弊影响,避免矫枉过正或出现明显的不良反应。注意强调肉毒毒素注射为对症治疗,而非治愈手段,对一些复杂的运动功能障碍很难完全恢复正常,避免患者及家属对注射治疗不切实际的过分期许,至少在首次注射前签署书面的知情同意书。

(二)肉毒毒素治疗的禁忌证

肉毒毒素用于治疗时对其安全性的考虑至关重要。猴子静脉或肌肉内注射肉毒毒素的半数致死量约为40 U/kg。一般治疗不会发生远隔部位的肌肉无力,但即使低剂量的肉毒毒素注射,在远离注射部位的肌肉也发现了广泛的单纤维肌电图异常,反映了肉毒毒素对全身神经肌肉接头传递的抑制性影响。故当患者应用某些损害神经肌肉接头的药物如奎宁、氨基糖苷类、吗啡等,或合并某些神经肌肉病变如重症肌无力、Lambert-Eaton综合征、运动神经元病等,肉毒毒素的注射可能加重神经肌肉接头异常,诱发临床上远隔部位的肌无力症状,应该慎用。

对于肉毒毒素制品中任何成分过敏者应禁忌注射。目前尚无充足证据证明孕妇应用肉毒毒素的安全性,不主张对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使用(FDA孕期药物安全分级C级)。

(三)肉毒毒素中毒的识别和处理

临床上治疗用(100 U)肉毒毒素仅含有注射中毒剂量的3%~5%;头颈部肌张力障碍单次治疗多在300 U以内,肢体痉挛一般不超过600 U/次,远低于中毒剂量(约3 000 U)。因存在假药,有接受肉毒毒素注射后出现中毒症状的病例报道。肉毒毒素中毒常表现为急性、对称性、下行性迟缓性瘫痪,可表现为复视、构音障碍、发音困难和吞咽困难等。对疑似中毒患者应密切监护生命体征,尽早做好营养和呼吸支持治疗。最好在暴露于毒素24 h以内使用抗毒素,病程超过48 h抗毒素效果减退,但仍应尽早使用。抗毒素可采用马源性七价抗毒素血清等,使用前需行血清敏感试验,过敏者需脱敏处理。若无继发,不推荐使用。胆碱酯酶抑制剂可能有效。

(四)肉毒毒素注射的长期疗效及耐受

少数患者在肉毒毒素治疗后,临床症状的缓解可以长达数年,甚至完全消失,但是绝大多数患者在单次治疗数月后疗效减退,需要再次注射以维持疗效。1项长期随诊研究观察了每年至少治疗1次、至少连续治疗12年的患者,在多次治疗后,患者的总体疗效、最佳疗效及最佳疗效的持续时间均优于首次治疗;不良反应也有减轻。其他的多项研究也证实了肉毒毒素长期治疗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少数患者长期治疗后出现疗效减退情况,首先应确定治疗方案是否恰当、肌肉选择是否准确、注射剂量是否充分。在排除上述影响因素后要考虑继发性无应答的可能。肉毒毒素中和性抗体的产生是导致继发性无效的重要原因。肉毒毒素本质为异体蛋白,具有原性。目前认为大剂量、频繁注射是产生抗体的主要危险因素,长期治疗中应合理延长治疗间隔(原则上治疗间隔不应短于3个月)。

肉毒毒素作用机制明确,在选择适当靶组织和适当剂量的条件下,可明显缓解肌肉过度收缩及自主神经功能亢进等相关症状,提高患者的生活质量。长期临床观察表明,肉毒毒素注射是一种安全、有效的治疗,建议医师充分关注患者的临床诉求,深入了解相关疾病的诊断、治疗全貌,细致掌握肉毒毒素的作用机制及特性,在治疗过程中遵循规范、个体化原则,以谋求最佳疗效。同时了解肉毒毒素是人类已知最强力的生物毒素之一,具有免疫原性,易被滥用,且存在假药,重视防范可能的风险。

肌张力障碍是一种具有特殊表现形式的不自主运动,多以异常的表情姿势和不自主的变换动作而引人注目。对肌张力障碍的描述最早可追溯到1652年Tulpius对痉挛性斜颈的描述,1911年0ppenheimsh首次提出变形性肌张力障碍一词以强调肌张力变化的特征。但人们也认识到该病尚有异常运动、姿势扭转、逐渐进展等特点,可能是一种遗传性、器质性病变,故Flatau与Sterling建议称之为进行性扭转痉挛。目前人们普遍接受的肌张力障碍的定义是1984年由国际肌张力障碍医学研究基金会顾问委员会提出的:是指一种不自主、持续性肌肉收缩引起的扭曲、重复运动或姿势异常的综合征。其特征性表现就是主动肌与拮抗肌收缩不协调或过度收缩引起的不自主运动和异常姿势,有别于一般意义上的肌张力增高或减低。

二、肌张力障碍的患病率如何

国外原发性肌张力障碍的调查显示患病率为370/100万,按此推算,世界范围内的约有300万人患有该病,实际上由于认识不足造成的漏诊或误诊,实际的患病人数要高于此。而对于继发性肌张力障碍,数目就更难统计了,例如,约1/3的脑瘫儿童可有肌张力障碍,约1/3的帕金森病患者可在病程中伴有肌张力障碍。

三、肌张力障碍是如何进行分类的

目前肌张力障碍可根据发病年龄、临床表现、病因、遗传基础、药物反应等因素综合分类,临床最常用如下分型:

(一)根据发病年龄分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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