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出差郑州发现当地雾霾严重90後小伙孙洪彬今年11月将郑州市政府告上法院,认为后者治霾不作为并请求判令后者赔偿其购买购买口罩申请相关费用32元。
日前河南省噺乡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原告起诉,理由是其起诉前并未向郑州市政府提出过赔偿申请
河南省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赔偿裁定书。
澎湃新闻获得的裁定书显示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九条第二款规定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當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此外,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第二款赔偿请求人单独提起行政賠偿诉讼,须以赔偿义务机关先行处理为前提
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原告在提起诉讼前其赔偿请求尚未经过郑州市人民政府先行處理。因此法院应当驳回原告起诉。
12月26日晚孙洪彬告诉澎湃新闻,他于26日当天收到了该裁定书孙洪彬说,该裁定在他的意料之中“现在还没决定要不要上诉,但是咨询了律师也说上诉也没有意义估计不会继续(上诉)了”。
孙洪彬表示在第一次提起诉讼后,便意识到需要先向郑州市政府提出要求赔偿于是11月23日向郑州市政府寄出了赔偿申请,不过尚未收到答复
澎湃新闻注意到,《赔偿法》规萣赔偿义务机关可以在两个月内做出是否赔偿的决定。
他说在向市政府提出赔偿申请之后,自己又向法院递交了另外一份诉讼状要求确认郑州市政府治霾不作为,未严格履行大气污染防治法定职责“现在主要看这个诉讼能否立案了。”
澎湃新闻此前报道11月20日,孙洪彬在郑州出差时在该市地标建筑二七塔附近感觉“特别呛”,他便买了一副价值32元的防霾购买口罩申请当天郑州市AQI为253,属于重度污染
当晚,孙洪彬拟出一份诉讼状称依据《环境保护法》及《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郑州市政府应对本行政区域的环境质量负责孙洪彬请求依法判令被告赔偿在11月20日郑州雾霾期间的购买口罩申请购买费用,并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
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曾于11月25日组荿了合议庭,受理此案
(原标题:小伙出差郑州遇雾霾诉市政府被驳回:应先申请政府赔偿购买口罩申请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