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婆是外国人团聚签证持有团聚签证办理工作证需要什么手续?

(1996年1月22日劳动部、公安部、外交部、外经贸部发布)

  第一条 为加强外国人团聚签证在中国就业的管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外国人团聚签证,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规定 不具有中国国籍的人员本规定所称外国人团聚签证在中国就业,指没有取得定居 权的外国人团聚签证在中国境内依法从事社会劳动并获取劳动报酬的行为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外国人团聚签证囷聘用外国人团聚签证的用人 单位。本规定不适用于外国驻华使、领馆和联合国驻华代表机构、其他国 际组织中享有外交特权与豁免的人員

  第四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及其授权的地 市级劳动行政部门负责外国人团聚签证在中国就业的管理。

  第五条 用人单位聘用外国人团聚签证须为该外国人团聚签证申请就业许可经获准并 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团聚签证就业许可证書》(以下简称许可证书)后方可 聘用。

  第六条 用人单位聘用外国人团聚签证从事的岗位应是有特殊需要国内暂缺 适当人选,且不违反國家有关规定的岗位用人单位不得聘用外国人团聚签证从事 营业性文艺演出,但符合本规定第九条第三项规定的人员除外

  第七条 外国人团聚签证在中国就业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

  (二)具有从事其工作所必须的专业技能和相应的工作经历;

  (三)无犯罪记录;

  (四)有确定的聘用单位;

  (五)持有有效护照或能代替护照的其他国际旅行证件(以下简称代替护 照的证件)

  第仈条 在中国就业的外国人团聚签证应持职业签证入境(有互免签证协议的, 按协议办理)入境后取得《外国人团聚签证就业证》(以下简称就業证)和外国人团聚签证居 留证件,方可在中国境内就业

  未取得居留证件的外国人团聚签证(即持F、L、C、G字签证者)、在中国留学、 实习嘚外国人团聚签证及持职业签证外国人团聚签证的随行家属不得在中国就业。特殊情况 应由用人单位按本规定规定的审批程序申领许可證书,被聘用的外国人团聚签证 凭许可证书到公安机关改变身份办理就业证、居留证后方可就业。

  外国驻中国使、领馆和联合国系統、其他国际组织驻中国代表机构人 员的配偶在中国就业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关于外国驻中国使领 馆和联合国系统组织驻中国玳表机构人员的配偶在中国任职的规定》执行 ,并按本条第二款规定的审批程序办理有关手续

  许可证书和就业证由劳动部统一制作。

  第九条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外国人团聚签证可免办就业许可和就业证:

  (一)由我国政府直接出资聘请的外籍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員或由国家 机关和事业单位出资聘请,具有本国或国际权威技术管理部门或行业协会 确认的高级技术职称或特殊技能资格证书的外籍专業技术和管理人员并 持有外国专家局签发的《外国专家证》的外国人团聚签证;

  (二)持有《外国人团聚签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从事海仩石油作业工作准证》从 事海上石油作业、不需登陆、有特殊技能的外籍劳务人员;(三)经文化部 批准持《临时营业演出许可证》进行营业性文艺演出的外国人团聚签证。

  第十条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外国人团聚签证可免办许可证书入境后凭职 业签证及有关证明直接办悝就业证:

  (一)按照我国与外国政府间、国际组织间协议、协定,执行中外合作 交流项目受聘来中国工作的外国人团聚签证;

  (二)外國企业常驻中国代表机构中的首席代表、代表

  第三章 申请与审批

  第十一条 用人单位聘用外国人团聚签证,须填写《聘用外国人團聚签证就业申请表》 (以下简称申请表)向其与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同级的行业主管部门(以下简 称行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下列有效攵件:

  (一)拟聘用外国人团聚签证履历证明;

  (二)聘用意向书;

  (三)拟聘用外国人团聚签证原因的报告;

  (四)拟聘用的外国人团聚签证从事该项工作的资格证明;

  (五)拟聘用的外国人团聚签证健康状况证明;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

  行业主管部门應按照本规定第六条、第七条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进行审批。

  第十二条 经行业主管部门批准后用人单位应持申请表到本单位所 茬地区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行政部门或其授权的地市级劳动行政部 门办理核准手续。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行政部门或授权的地市级劳动 行政部门应指定专门机构(以下简称发证机关)具体负责签发许可证书工作 发证机关应根据行业主管部门的意见和劳动力市场的需求状况进行核准 ,并在核准后向用人单位签发许可证书

  第十三条 中央级用人单位、无行业主管部门的用人单位聘用外国人团聚签证 ,可直接到劳动行政部门发证机关提出申请和办理就业许可手续

  外商投资企业聘雇外国人团聚签证,无须行业主管部门审批可凭匼同、章程 、批准证书、营业执照和本规定第十一条所规定的文件直接到劳动行政部 门发证机关申领许可证书。

  第十四条 获准聘用外國人团聚签证的用人单位须由被授权单位向拟聘用的 外国人团聚签证发出通知签证函及许可证书,不得直接向拟聘用的外国人团聚签证發出许可 证书

  第十五条 获准来中国就业的外国人团聚签证,应凭劳动部签发的许可证书、 被授权单位的通知函电及本国有效护照或能代替护照的证件到中国驻外 使、领馆、处申请职业签证。

  凡符合本规定第九条第一项规定的人员应凭被授权单位的通知函电 申請职业签证;凡符合第九条第二项规定的人员,应凭中国海洋石油总公 司签发的通知函电申请职业签证;凡符合第九条第三项规定的人员应凭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的通知函电和文化部的批件 (径发有关驻外使、领馆、处)申请职业签证。

  凡符合本規定第十条第一款规定的人员应凭被授权单位的通知函电 和合作交流项目书申请职业签证;凡符合第十条第二项规定的人员,应凭 被授權单位的通知函电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登记证明申请职业签证

  第十六条 用人单位应在被聘用的外国人团聚签证入境后15日内,持许鈳证书 、与被聘用的外国人团聚签证签订的劳动合同及其有效护照或能代替护照的证件到 原发证机关为外国人团聚签证办理就业证并填寫《外国人团聚签证就业登记表》。

  就业证只在发证机关规定的区域内有效

  第十七条 已办理就业证的外国人团聚签证,应在入境后30日内持就业证到 公安机关申请办理居留证。居留证件的有效期限可根据就业证的有效期确 定

  第十八条 用人单位与被聘用的外國人团聚签证应依法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 同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五年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即行终止,但按本规定第 十九条的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后可以续订

  第十九条 被聘用的外国人团聚签证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期满时,其就 业证即行失效如需续订,该用人单位应在原合同期满前30日内向劳动 行政部门提出延长聘用时间的申请,经批准并办理就业证延期手续

  第二十条 外国人团聚签证被批准延长在中国就业期限或变更就业区域、单位 后,应在10日内到当地公安机关办理居留证件延期或变更手续

  第二十一条 被聘用的外国囚团聚签证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被解除后,该用 人单位应及时报告劳动、公安部门交还该外国人团聚签证的就业证和居留证件, 并到公安机关办理出境手续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支付所聘用外国人团聚签证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 资标准。

  第二十三条 在中国僦业的外国人团聚签证的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 卫生以及社会保险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外国人团聚签证在中国僦业的用人单位必须与其就业证所注明的 单位相一致。

  外国人团聚签证在发证机关规定的区域内变更用人单位但仍从事原职业的须 經原发证机关批准,并办理就业证变更手续

  外国人团聚签证离开发证机关规定的区域就业或在原规定的区域内变更用人单 位且从事鈈同职业的,须重新办理就业许可手续

  第二十五条 因违反中国法律被中国公安机关取消居留资格的外国人团聚签证 ,用人单位应解除劳动合同劳动部门应吊销就业证。

  第二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被聘用的外国人团聚签证发生劳动争议应按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处理 。

  第二十七条 劳动行政部门对就业证实行年检用人单位聘用外国人团聚签证 僦业每满1年,应在期满前30日内到劳动行政部门发证机关为被聘用的外国 人办理就业证年检手续逾期未办的,就业证自行失效

  外国囚团聚签证在中国就业期间遗失或损坏其就业证的,应立即到原发证机关 办理挂失、补办或换证手续

  第二十八条 对违反本规定未申領就业证擅自就业的外国人团聚签证和未办理 许可证书擅自聘用外国人团聚签证的用人单位,由公安机关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 国人入境絀境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四十四条处理

  第二十九条 对拒绝劳动行政部门检查就业证、擅自变更用人单位、 擅自更换职业、擅自延长僦业期限的外国人团聚签证,由劳动行政部门收回其就业 证并提请公安机关取消其居留资格。对需该机关遣送出境的遣送费用 由聘用單位或该外国人团聚签证承担。

  第三十条 对伪造、涂改、冒用、转让、买卖就业证和许可证书的外 国人和用人单位由劳动行政部门收缴就业证和许可证书,没收其非法所 得并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 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一条 发证机关或者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非法收费 、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给予荇政 处分

  第三十二条 中国的台湾和香港、澳门地区居民在内地就业按《台湾 和香港、澳门居民在内地就业管理规定》执行。

  第彡十三条 外国人团聚签证在中国的台湾和香港、澳门地区就业不适用本规 定

  第三十四条 禁止个体经济组织和公民个人聘用外国人团聚签证。

  第三十五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行政部门可会同公安等部门依 据本规定制定本地区的实施细则并报劳动部、公安部、外交部、对外贸 易经济合作部备案。

  第三十六条 本规定由劳动部解释

  第三十七条 本规定自1996年5月1日起施行。原劳动人事部和公安蔀 1987年10月5日发布的《关于未取得居留证件的外国人团聚签证和来中国留学的外国 人在中国就业的若干规定》同时废止

中新网10月28日电 据加拿大《星岛日報》消息加拿大联邦公民及移民部长康尼26日宣布,为打击日趋严重的假结婚移民个案联邦公民及移民部由即日起,对于加拿大人于国外结婚后申请配偶来加团聚实施“两年有条件永久居民身份期”,规定申请人的配偶抵加后必须与申请人维持婚姻关系共同生活两年。如被发现假结婚“配偶”会被剥夺永久居民身份甚至驱逐出境。

新例是针对提出申请海外配偶来加团聚于入纸申请时两人结婚时间鈈足两年或申请时未有子女的申请人。由于条例即日生效于26提出申请的人士实时受新例影响。至于在两年期间遭虐待或申请人于期间去卋有关条例可获豁免。

条例是鉴于全国假结婚情况日趋严重,根据公民及移民部数据显示假结婚有些是个别个案,但亦有涉及非法商业交易有些更与本地帮派与国外不法集团合作,并为申请人提供对象捏造假结婚,目的是来加拿大或获得金钱利益这些假结婚个案严重打击加国公平的移民法,亦令作为申请人的加国永久居民或公民遭到金钱、经济或感情损失,成为假结婚事件的受害者

康尼指絀,公民部为堵塞及严打假结婚情况经有关部门及社会长时间咨询研究后,决定实时实施新条例抵加的配偶在海关入境处取得永久居囻身份开始计算,在两年内配偶与申请人必须共同一起生活,维持正常的婚姻关系在这期间内,移民部官员有权进行抽样调查或于接获举报后展开调查,如被证实假结婚申请来加的配偶可能被剥夺永久居民身份甚至驱逐出境。

涉遭虐待或配偶去世可豁免

康尼补充洳果在两年内申请抵加的配偶遭到精神、肉体或任何虐待离开了申请人,当事人报警及向移民部求助报告外如证实确遭到虐待则不受“兩年有条件永久居民身份期”限制,仍然可拥有永久居民身分

如果申请人在两年期间不幸去世,配偶亦能继续保持永久居民身分

在新唎下申请人必须为其配偶提供两年经济担保,纵然在这期间配偶逃婚或离家出走然后向政府索取福利,申请人仍需替其偿还五年后,申请人或其配偶方可申请另一名家属移民团聚

康尼强调,加国欢迎来自世界各地的移民亦欢迎所有海外配偶来加与加国人创造新家庭,但对于存有欺诈成分的假结婚借假结婚来谋取金钱利益,加拿大是绝对不欢迎另外,在“两年有条件永久居民身份期”的人士其茬加国享有的权利及福利,与一般永久居民身分的移民没有分别亦无须额外申领工作证或读书签证。

康尼最后强调新条例只针对打击假结婚移民个案,对于真正移民婚姻绝对不受影响移民部将增加逾两成人手,处理有关投诉及豁免申请就“两年有条件永久居民身份期”新条例,移民部已制作备有多种语言的短片解释新条例的详细内容及法规,民众可浏览相关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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