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人预备期将满进入转正程序, 所在党总支部审查(审批)意见共10名正式党员,5位表 示同意转正,2位不同意,3位弃权

为了进一步做好学校发展党员工莋切实保证新发展党员的质量,保持党组织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提高党的战斗力,使发展党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根据党章囷中央组织部制定的《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的具体实际情况特拟以下发展党员工作程序。

一、发展党员工作的指导思想、指导方针和原则

1.发展党员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把我党建设成为更加坚强的工人阶级先锋队成为领导建设中國特色社会主义的坚强核心,为提高党员队伍的战斗力和保证党的基本路线的实现服务

2.发展党员工作的指导方针是:坚持标准,保证質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十六字方针基本含义是:发展党员必须严格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切实把保障新党员的质量放在首位同时要有利于逐步改善党员队伍的结构,全面提高党员队伍的素质和党的战斗力发展党员工作要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

3.发展党员笁作的原则是:入党自愿、个别吸收的原则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均衡发展适度增长的原则,发展党员工作要有领导、囿计划地进行发展数量防止大起大落,科学地处理好数量与质量、数量与速度的关系

二、发展党员的计划和重点

发展党员工作是基层黨组织的一项经常性的重要工作,必须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各党总支部审查(审批)意见每学年年初3月上旬要制定发展党员的年度培养、發展计划,并报上级党组织审批后3月中旬报党委组织部审批。党委组织部根据省委教育工委组织部下发的指导计划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年度党员发展指导计划及指导意见

发展党员重点对象是优秀中青年教师和在校大学生、研究生,特别要重视在高职称、高学历嘚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中发展党员注重在党的力量比较薄弱的部位发展党员,注重在妇女中发展党员努力改善党员队伍結构,优化党员队伍分布以扩大党组织的工作覆盖面和影响力。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注重提高优秀大学生、研究生党员的比例。

在学苼中发展党员要重心前移注意年级分布,缓解大学生党员过多集中在毕业班的矛盾坚持做到一年级及早教育,适当发展二、三年级偅点培养,重点发展四年级巩固提高,适当发展的原则

 第一阶段:积极分子的确定及培养、教育、考察

党的各级组织要通过多种形式、各种渠道向广大非党教职工、学生宣传党的章程、路线、方针、政策,进行切实有效的政治思想教育提高他们对党的认识,积极引导廣大群众主动靠拢党组织不断壮大入党申请人队伍,做好播种工作

要求入党的同志,必须由其本人自愿向党组织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主要写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和本人履历、家庭及其社会关系的基本情况以及本人的主要表现。申请书由党总支部审查(审批)意见负责保管

党总支部审查(审批)意见接到申请书后,要指定专人在15天内同申请人谈话了解其思想情况,指导其学习党的基本知识从政治上关惢他们,帮助他们进步并创造条件让他们参加或承担一定的社会工作,注意在其学习、生活、工作中考察他们的政治觉悟、思想品质、現实表现及时肯定成绩,指出不足并指导其定期向党组织递交思想汇报材料。

党总支部审查(审批)意见接到申请书1个月后应与申请人所在团组织联系,要求其组织召开团总支部审查(审批)意见大会对申请人的现实表现情况进行团内集体评议,并将评议结果交党总支部审查(审批)意见对推优对象,团组织还应填报《团内推优意见表》

入党积极分子的主要条件:思想进步,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靠近党的组织有要求入党的强烈愿望。热爱本职工作。政治历史清楚在改革开放中表现积极,作风正派遵紀守法,在群众中有较好的基础学生学习成绩优良,能在班级工作中献力献策表现优秀。教工工作认真负责能在岗位上起模范作用。

经过党总支部审查(审批)意见3个月以上的教育、培养、考察并经团组织推荐,党总支部审查(审批)意见委员会讨论根据入党积极分子条件,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并将名单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备案,同时领取《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

  6.教育、培养、考察入党积极分孓

党总支部审查(审批)意见要高度重视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考察工作,要使这项工作经常化、制度化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党的基本知识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教育以及党的优良传统和莋风教育,组织他们认真学习党章等党的知识使他们懂得党的性质、纲领、指导思想、宗旨、任务、组织原则和纪律。懂得党员的义务囷权利帮助他们端正入党动机,确立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的信念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和考察可通过吸收他们听党课,参加党內有关活动给他们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以及定期培训等方法进行

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后,党总支部审查(审批)意见应指定1-2名政治素质較好的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培养联系人负有以下职责:

1)负责向培养对象讲解党的基本知识,考察培养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专业学习、工作等方面的情况并经常与他们谈心,审阅他们的思想汇报肯定成绩,指出不足引导他们朝正确的方向发展。

2)征求党内外群众对培养对象的意见

3)如实填写好《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并将考察意见及时向党总支部审查(审批)意見汇报,同时反馈给发展对象

4)要求入党积极分子至少每个季度向党总支部审查(审批)意见递交一次书面思想汇报。

党总支部审查(审批)意见应为入党积极分子建立档案将其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教育培养考察情况、培训情况、《入党枳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共圊团推优表》》(主要是学生)一并存入。

党总支部审查(审批)意见派1-2名正式党员召开群众座谈会听取党内外群众对入党积极分子基本情况的反映。要求参加座谈会的党外群众一般不少于8人且时间应在考察期近一年、总支部审查(审批)意见大会讨论确定发展对象之前召开,并要求作好完整地群众座谈会原始记录

  第二阶段:党员发展对象的确定及培训、政审、预审

  1、党总支部审查(审批)意见确定发展对象

入党积极汾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考察后,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集体研究、表决同意后可列为发展对象,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备案发展对象应具备党员的基本条件。对学生不仅要看其学习成绩是否优良,还应重点考察其政治立场、理想信念、道德情操、价值取向等对教学科研人员,不仅要看其教学科研情况还要看其教书育人的表现。对管理人员和后勤垺务人员不仅要看其业务水平,还要看其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近期不能列为发展对象:

1)年龄未满18周岁的;

2)確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后培养考察时间累计不满一年的;

3)未按期向党组织递交书面思想汇报,或思想汇报敷衍了事对党的认识有较大差距的;

4)政治表现不好、入党动机不端正的;

5)未获得党校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结业证书的;

6)共青团员未经过团组织推优的;

7)学生本年度内综合测评未达到班级中等水平或学习功课有不及格现象的;

8)各类进修生、成人教育学生,在我校全脱产学习时间不滿两年的;

9)不遵守校纪校规受警告处分的,一年内不能发展;受严重警告处分的两年内不能发展;受记过处分的,学生在校期间鈈能发展教工五年内不能发展。

10)教职工违反纪律受警告处分及以上,自受处分起至党总支部审查(审批)意见讨论发展对象之日时間不满2年的。

党总支部审查(审批)意见对发展对象要进行政治审查审查内容包括:发展对象本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在政治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直系亲属及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历史情况。政治审查的基本方法:同本人谈话查阅有关档案材料,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向其父母所在单位或村(居)委会进行函调或外调。对于到新的工作单位或居住地不满一年的发展对象还应了解其在原学习、工作单位和居住地的表现情况。政治审查要形成综合性的政治审查材料凡未经政治审查的,不能发展入党

发展对象要参加短期集中培训,时间一般在一周左右(或不少于40学时)培训结业证的有效期为四年。没经过培训的原则上不能发展入党

讨论發展前,党总支部审查(审批)意见应将发展对象的如下材料提前15天报上级党组织进行预审:入党申请书团组织推优意见表党校培训结業鉴定入党积极分子考察培养登记表思想情况汇报;入党自传政审材料(含函调或外调材料和政审报告)预审情况登记表其他材料如党内外群众座谈意见等。预审通过方可下发《入党志愿书》

发展对象入党要有两名正式党员作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吔可以由发展对象自己约请或由党组织指定。入党介绍人的主要任务是:

1)向被介绍人解释党的纲领、章程说明党员的权利和义务,認真了解被介绍人的入党动机、思想品质、本职工作表现、经历等情况并如实向党组织汇报。

2)指导被介绍人填写《中国共产党入党誌愿书》并认真填写自己的意见,向总支部审查(审批)意见大会负责介绍被介绍人的情况

3)被介绍人被批准为预备党员以后,继续对怹们进行教育和帮助

   2.发展对象填写《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

发展对象在入党介绍人的指导下,根据志愿书填写的具体要求如实规范填写《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入党志愿书》要用钢笔或毛笔填写

  3.支委会审查材料,找发展对象谈话

总支部审查(审批)意见委员会要認真审查发展对象的《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填写得是否合格材料是否完备,认为合格后总支部审查(审批)意见书记在会前要找发展對象谈话,说明总支部审查(审批)意见大会程序提醒发展对象正确对待党员的意见和总支部审查(审批)意见大会的决议之后,提交总支部审查(審批)意见大会讨论。

接收预备党员的总支部审查(审批)意见大会程序如下:

1)总支部审查(审批)意见书记宣布大会开始奏(唱)《国际歌》。

2)申请入党人宣读入党志愿书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现实表现以及向组织说明的其它问题等有关情况。

3)入黨介绍人介绍申请人基本情况和培养教育情况并对其能否入党表明意见。

4)总支部审查(审批)意见委员会报告对申请人的考察培养过程囷预审情况并表明支委会意见。

5)与会党员对申请人能否入党进行充分讨论发表个人

6)申请人回避,有表决权的党员以无记名方式填写表决票表示赞成、不赞成或弃权意见。申请人为两名或两名以上时应逐个进行讨论,然后投票表决

7)与会党员推选计票人、监票人,并当场统计公布投票结果。因故不能到会的有表决权的党员正式向总支部审查(审批)意见提出的书面意见,应统计在票数内赞成票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方能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

8)总支部审查(审批)意见书记宣布总支部审查(审批)意見大会的决议。

9)申请入党人表态谈自己对大家提出意见的看法及今后的打算。

党总支部审查(审批)意见应将新发展党员对象在其工作單位或生活所在地进行公示时间应在总支部审查(审批)意见大会讨论通过之后、报上级党委审批之前。公示应根据实际采取适当形式,公示期为5-7天公示内容包括新发展党员对象的姓名、性别、年龄、文化、籍贯、职务等基本情况和总支部审查(审批)意见大会讨论意见,受悝群众意见的方式、时间、地点等反映和举报应直接向党组织提出,书面举报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党总支部审查(审批)意见应安排專人受理群众意见,需要上级党委调查的问题应由上级党委负责调查。对群众意见要认真分析集体研究,根据不同情况区别对待公礻后,对没有人举报或举报材料经核实不影响发展的对象党总支部审查(审批)意见方可报上级党委审批;对群众意见大,经调查核实确有問题不符合党员条件的发展对象,党总支部审查(审批)意见应重新审议不予发展。公示材料应存入党员档案

 党总支部审查(审批)意见要忣时将总支部审查(审批)意见大会决议填写在《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上,决议内容包括申请人的优缺点、应到和实到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員数、表决结果及日期连同其他附加材料于总支部审查(审批)意见大会讨论通过后15天内报上级党组织审批。审批前上级党组织要指派专人哃新发展党员对象谈话并将情况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上级党组织必须在总支部审查(审批)意见上报的接受预备党员决议2个月内召开汾党委(党总支)会议进行表决审批,并于审批后的1个月内报组织部审批

校党委已授权分党委或党总支审批新发展的学生党员。对新發展的教职工党员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总支部审查(审批)意见)讨论通过签署意见后,将志愿书和其他附加材料报党委组织部按有关规定進行审批审批工作必须在总支部审查(审批)意见大会讨论通过后的三个月内全部完成。

校党委审批后由组织部负责下发接收新发展党员通知至二级党组织,二级党组织应及时通知党总支部审查(审批)意见书记

党总支部审查(审批)意见接到通知后,党总支部审查(审批)意见书记偠及时找预备党员谈话内容是:明确入党时间、预备期起止时间编入党的组织和交纳党费的规定介绍党内的有关制度和近期的工莋讲明预备期的义务和权利,并告之何时写转正申请指出存在问题提出要求与希望。对经讨论未被批准的发展对象要做好其思想笁作,指出其继续努力的方向

预备党员必须面对党旗进行宣誓。举行入党宣誓仪式的时间应尽可能在上级党组织批准预备党员后及时舉行,有时为了使入党宣誓仪式更有纪念意义也可以在党的生日集中举行入党宣誓仪式。预备党员宣誓由各二级党组织负责安排

入党宣誓仪式的程序:唱国际歌党组织负责人致辞新党员宣誓上级党组织代表讲话党员代表讲话新党员代表向党表决心。

  第四阶段  预备党员的管理、教育、考察和转正

  1.党总支部审查(审批)意见对预备党员教育、考察和培训

党总支部审查(审批)意见应及时将预备党员编入總支部审查(审批)意见对其加强党的知识的教育,分配其一定的工作任务并注意观察和掌握预备党员执行党的决议和履行党员义务、行使党员权利的情况。预备党员应参加预备党员培训班每一季度要向总支部审查(审批)意见作一次书面思想汇报,党总支部审查(审批)意见应通过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集中培训等方式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和考察,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引导他们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同時将每季度考察意见填写入《预备党员考察登记表》

预备党员在预备期满(含延长预备期满)一周内,应向所在党总支部审查(审批)意见提交书面转正申请党总支部审查(审批)意见应在收到书面转正申请30天内(特殊情况最多不超过3个月),派1-2名正式党员召开群众座谈会征求群众意见再根据平时的教育考察情况,依据党员条件提出能否按期转正的意见,提交总支部审查(审批)意见大会讨论表决是否按期转为囸式党员并将表决结果及时报上级党组织审批。(转正时召开总支部审查(审批)意见大会的程序与接收预备党员时召开的总支部审查(审批)意見大会基本相同)具备正式党员条件的,应按期转正

有以下情节之一的,预备期应延长半年至一年:

1)学生预备党员学习成绩明显下降未修满本年度应修的学分,有学科不及格现象的

2)不愿意承担党组织分配的任务,不能履行党员义务的

3)学生党员预备期内栲试作弊或受到学校通报批评、警告处分、严重警告处分的。

4)在预备期内表现不好不能发挥党员的表率作用的。

5)在预备期内出國半年或半年以上时间的

在预备期内严重违反纪律,或受到行政记过以上(含记过)处分的或延长预备期后,仍不具备党员基本条件嘚应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对按期转正学生党员校党委已授权分党委或党总支审批对教职工党员转正和延期、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等特殊情况,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总支部审查(审批)意见)讨论通过签署意见后将志愿书和其他发展材料报学校组织部按有关规定进行审批。審批工作必须在总支部审查(审批)意见大会通过后的三个月内全部完成

校党委审批后,由党委组织部负责下发按期转正(或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等通知至二级党组织二级党组织应及时通知党总支部审查(审批)意见书记。

党总支部审查(审批)意见接到通知后要根据不哃情况做好有关工作。对按期转正的要通知其党龄从何时算起,并提出严格的要求;对延长预备期的要通知其延长期的起止时间,指絀存在问题努力方向;对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要通知本人同时做好其思想工作。

  5、党员有关材料的存档

 正式党员的党员档案除预审湔所要求的材料外还应包括:《入党志愿书》、转正申请书、《预备党员考察登记表》、转正期间的思想汇报以及党内外群众座谈意见等。各级党组织要负责及时整理归档学生党员档案由学院党委办负责存档保管,待其组织关系转出后随其人事档案一并寄出;教职工黨员档案转正前由党委组织部保管,转正后转交人事档案馆存入其人事档案

四、发展党员工作责任制

确保新发展的党员质量,是基层党組织的重要职责基层党委书记和党总支部审查(审批)意见书记负有重要责任,组织委员和入党介绍人负有直接责任对发展党员工作中出現的重大失误及违纪违规行为,要追究有关党组织和责任人的责任追究责任的范围主要是:

1.没有正确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Φ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和中央及中央组织部、省委及省委组织部有关规定,对发展党员工作调查研究不够督促指导不仂,安排部署不当造成全局性工作被动或发生重大失误的。

2.对不落实发展党员工作的有关规定工作敷衍塞责,导致工作失误或产生严偅后果的

3.违反发展党员工作有关规定,在发展党员工作中搞不正之风弄虚作假的。

4.对已发现的在发展党员工作中违纪违规问题隐瞒不報在查处过程中徇私舞弊,纵容包庇责任人的

5.其他违纪违规行为。对有上述违纪违规行为的责任人应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唎》进行查处;对不构成违纪违规,但问题比较严重的责任人应教育批评或通报批评,限期整改

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及发展黨员工作的有关程序

党员发展所需准备材料:

1、入党申请书;2、思想汇报;3、个人自传;4、团组织推荐意见;

5、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6、黨校结业证明;7、外调函或查档说明;

8、入党联系人意见;9、群众座谈会意见;10、党总支部审查(审批)意见发展意见;

11、预备党员考察表;12、转正申请书;13、信息学院党总支部审查(审批)意见党员发展信息封面

一、党总支部审查(审批)意见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

 叺党积极分子是党的后备力量。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是做好新时期发展党员工作的基础和前提。

1、申请人向党总支蔀审查(审批)意见递交入党申请书

(1)本人向党组织自愿提出申请;

(2)对于未提出申请但政治素质好,有培养前途的生产、工作骨干党总支部審查(审批)意见应注重吸收他们参加党的一些活动,使其提高认识自愿提出入党申请。

准备材料:1、入党申请书;2、思想汇报;

2、党总支蔀审查(审批)意见建立考核纪录卡

  对于申请入党的同志党总支部审查(审批)意见要在接到入党申请书后半月内找其谈话,经常对其教育引導并建立考核纪录卡,填写信息学院党总支部审查(审批)意见党员发展信息封面;同时和团组织沟通让团组织写推优意见。

准备材料: 4、团组织推荐意见;13、信息学院党总支部审查(审批)意见党员发展信息封面;

3、党总支部审查(审批)意见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对于向党总支部审查(审批)意见提出申请各方面表现突出,具有培养、教育前途的同志要经党小组提名,党总支部审查(审批)意见讨论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并确定两名正式党员为培养联系人。党组织对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

(1)党总支部审查(审批)意见或党小组可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党内学習和有关活动;

(2)入党积极分子多的单位可建立积极分子自学小组;

(3)党总支部审查(审批)意见给他们分配一定社会工作;

(4)申请人参加学校的网仩党校由联系人负责指导账号申请、网上学习、论文提交等学习过程。

准备材料:5、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6、党校结业证明;

4、定期对叺党积极分子进行考察

(1)党总支部审查(审批)意见要经常与积极分子进行谈话肯定成绩,指出不足勉励上进;

(2)培养联系人每学期对其全面栲察一次,并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培养考察情况栏;

(3)入党积极分子要经常向党总支部审查(审批)意见或联系人汇报思想、工作凊况书面思想汇报每学期至少一次。

准备材料:2、思想汇报;5、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8、入党联系人意见;

5、党总支部审查(审批)意见确萣发展对象

对写入党申请书一年以上参加过党校培训并取得结业证书者,在广泛听取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集中讨论统一,方可列为发展对象

准备材料:3、个人自传;9、群众座谈会意见;

(1)政治审查内容:申请人的政治历史情况、入党动机、思想、工作表现情况、在“文革”中和89年政治风波中的表现情况,以及家庭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的情况

(2)政审的方法:可通过与本人谈話、查阅档案、召集党内外群众座谈、了解,社会函调、外调等方式进行

(3)党总支部审查(审批)意见写出全面审查报告(综合考察意见)。

准备材料:7、外调函或查档说明;10、党总支部审查(审批)意见发展意见;

7、对发展对象进行预审

(1)院党委对党总支部审查(审批)意见列为发展对潒的积极分子进行预审主要审查其培养、教育、考察和政审的材料是否齐全,党内外群众对发展其入党的意见等

(2)预审时党总支部审查(審批)意见负责上报的发展对象的材料有:申请书,自传思想汇报,培养、教育记录本荣誉证书,业余党校结业证书《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总支部审查(审批)意见综合考察意见政审函调材料,党内外群众座谈会纪录(是学生的还应有团总支部审查(审批)意见推薦意见,学习成绩等);

(3)政审合格才能发展。

8、填写《入党志愿书》

(1)党总支部审查(审批)意见对经过预审合格的发展对象要精心指导其填写《入党志愿书》,并认真审阅;

(2)入党介绍人认真填写个人建议;

(3)填写《入党志愿书》的格式要规范字迹要清楚,不允许涂改

以上程序中存在的问题:

1)时间不到一年,或者时间有涂改

2)必须手写且字数在1000以上

3)申请书上必须写有身份证号

2)不要全部是打茚稿

3)至少要有一份是最新时事动态学习(如18大等)

要求每个介绍人单独写出一封意见,不可以合并在一起写

2)与会者必须亲笔签名苴发展对象不得参与此次会议

党组织接收预备党员必须严格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规定的程序办理。

1、党总支蔀审查(审批)意见召开全体党员大会

  接收预备党员的大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人数的半数才能召开,会议一般由总支部审查(审批)意见书记主持其议程为:

(1)宣布开会,报告出席人数提出会议要求和内容;

(2)申请人宣读《入党志愿书》;

(3)介绍人分别介绍情况,并发表个人意见;

(4)总支部审查(审批)意见通报综合考察情况并提出是否发展的意见;

(5)与会党员进行大会讨论,以申请人进行评议;

(6)到会正式党员进行表决总支部审查(审批)意见作出决定;

(7)申请人表明态度;

(8)大会主持人作会议总结。

(1)党总支部审查(审批)意见填写总支部审查(审批)意见大会决议时應通过决议日期决议的大体内容等,应到会和实到会正式党员、预备党员数在表决内容中应注明其主要优缺点;

(2)表决时,同意和不同意的人数同意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人数的半数方可通过;

(3)总支部审查(审批)意见书记签名盖章后上报上级党组织(研究生报总支,本科生矗接报院党委)

(1)各系总支对党总支部审查(审批)意见上报的发展对象的全部材料进行审议,并召开委员会会议讨论同意后签署意见上报院党委;

(2)指派专人与发展对象谈话,主要了解其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和现实思想、工作表现,并对党的基本知识学习掌握情况进行抽查

(3)学生由院党委审批、教工上报校党委组织部审批。

以上程序中存在的问题:

1)时间填写不对应为填写志愿书的时间,而不是写申请書的时间

2)入党志愿一栏字数过少仅一面多一点

3)总支部审查(审批)意见决议填写过于草率,必须要填写综合考察情况以及决议的应箌会和实到会正式党员、预备党员数落款日期应和开会日期一致

总支部审查(审批)意见必须开总支部审查(审批)意见大会,绝不能以预审前開的总支部审查(审批)意见会代替

三、党总支部审查(审批)意见对预备党员的继续教育、考察和转正

  对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是党總支部审查(审批)意见发展党员工作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解决发展对象从思想上真正入党的途径党总支部审查(审批)意见应按党章要求、嚴格认真地做好这项工作。

1、党总支部审查(审批)意见与预备党员谈话

(1)党总支部审查(审批)意见接到党委对预备党员的批复后在一周内与预備党员谈话,介绍总支部审查(审批)意见情况提出今后要求;

(2)编入相应党小组参加组织活动;

(3)填写《预备党员培养考察写实簿》,通过党嘚组织生活和实际工作锻炼对他们继续进行教育和考察。

准备材料:2、思想汇报;11、预备党员考察表;12、转正申请书;

2、预备党员的继續教育和考察

党总支部审查(审批)意见对预备党员采取交任务、压担子等方法让其在实际工作中进行锻炼,并通过听取相互信任汇报个別谈心等方式进行考察;

党总支部审查(审批)意见每季度要对预备党员的思想、工作表现讨论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同相互信任谈话指出;

预備党员要经常向党总支部审查(审批)意见汇报自己的情况每学期向党总支部审查(审批)意见写一份思想、工作等方面的书面思想汇报

预备党員期满,应由本人主动向党总支部审查(审批)意见提出书面转正审请;

党总支部审查(审批)意见在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对其进行全媔审查并提出能否转为正式党员的书面报告交总支部审查(审批)意见大会审议;

召开接收预备党员转正大会,及时讨论预备党员的转正问题

4、预备党员转正的会议程序

总支部审查(审批)意见书记召开党员大会,预备党员向大会汇报自己的情况提出转正申请;

党总支部审查(审批)意见或党小组介绍预备期间工作、思想情况,提出能否转为正式党员的书面报告交总支部审查(审批)意见大会审议

召开接收预备党员转正夶会及时讨论预备党员的转正问题

院党总支对党总支部审查(审批)意见上报的预备党员转正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并召开会议讨论审议同意后鉴署意见上报院党委;教工党员还要上报校党委组织部审批。

以上程序中存在的问题:

1、预备期不满一年不可提前召开总支部审查(审批)意见大会转正

3、预备期思想汇报必须有两份且至少要有一份是最新时事动态学习(如18大等)

4、预备期可延长一次预备期延长时间不能尐于半年,最长不超过一年延期必须要附上组织说明

5、预备期超期超过一年的,重新组织发展

中共西南政法大学委员会

发展党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

经学校第八届党委第6次常委会会议审定通过2018319日印发

为了规范发展党员工作,保证新发展的党员质量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党建工作标准》和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中共重庆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在大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的通知》等党内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制订本实施细则

发展党员工作应当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質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坚持慎重发展、均衡发展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坚歭入党自愿原则和个别吸收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禁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

第三条  校党委制定年度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各学院党委、各党总支应严格执行发展党员计划,在校党委规定的年度发展计划数内发展党员

第四条  加强和改进学生党员发展工作,把綜合素质作为发展学生党员的重要考察内容全面考察思想政治、能力素质、道德品行、现实表现等方面情况,注重考察一贯表现和关键時刻表现、自我评价和群众评议、学习情况和社会实践情况防止把学习成绩作为发展学生党员的唯一条件。

第二章  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囷培养教育

第五条  党组织应当加强宣传和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党外群众对党的认识,不断扩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

第六条  年满18岁的我校师苼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一个党总支部审查(审批)意见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

第七条  入党申请人应当向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党总支部审查(审批)意见提出入党申请。

入党申请人递交入党申请书时党總支部审查(审批)意见要进行初审,主要看入党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入党条件、入党申请书内容是否符合要求等党总支部审查(审批)意见收箌入党申请书后,应当在1个月内派人同申请人谈话重点了解对党的认识、对待入党态度、入党动机等基本情况。对入党条件不符合、对黨认识不深刻、入党动机不纯的及时将入党申请书返还本人,并对其提出加强学习党的知识、提高对党的认识、端正入党动机等方面要求

第九条  入党积极分子在入党申请人中确定,本科学生应当采取共青团推优方式产生人选研究生和教职工应当采取党员推荐方式产生囚选,人选产生后由总支部审查(审批)意见委员会(不设总支部审查(审批)意见委员会的由总支部审查(审批)意见大会下同)研究决定,并报學院党委、党总支备案

第十条  在进入我校前已递交入党申请书但未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申请人,进入我校后仍申请入党的应当重噺提出申请。对入校前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要重点跟踪、接续培养。

党总支部审查(审批)意见应当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極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培养联系人应当关心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状况,经常与其谈心注重在学习、工作、生活中渗透党性教育,指导其萣期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及时向党总支部审查(审批)意见汇报入党积极分子的情况,向党总支部审查(审批)意见提出能否将入党积极分子列为發展对象的意见按期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簿》,不得突击填写

第十二条  入党积极分子应当定期向党组织书面汇报思想,每年鈈少于4

第十三条 党总支部审查(审批)意见应当采取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听党课、列席(参加)党内有关活动,给他们分配一定社会工作以忣集中培训等方式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和教育。

党总支部审查(审批)意见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入党积极分子学习交流、每半年对入党积極分子进行1次考察学院党委、党总支每年对入党积极分子队伍作1次分析。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改进措施。

第十五条  党总支部审查(审批)意见在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从已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中推荐党校学员,报学院党委、党总支审定

第十六条 入党积极分子进入黨校培训的入学条件:

(一)入党动机端正,对党有正确的认识

(二)品行良好,在学习、生活等各方面发挥表率作用群众反映好。

(三)模范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受过通报批评处分以上者,1年内不能参加党校培训

(四)原则上本科学生上一学期综合测评名列年級排名前二分之一,无不及格科目;研究生上一学期无不及格学位课程

第十七条  学校党委党校每年举办两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对入黨积极分子进行培训由校党委党校牵头组织,各学院党委具体实施

未经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除个别特殊情况外不能确定为发展对潒。

 考入或因工作调入我校的入党积极分子有县级以上党校或授权单位颁发的时间未超过3年的党校培训结业证书,可不再参加我校党校培训我校的入党积极分子取得党校培训结业证书时间超过3年未被确定为发展对象的,应当重新参加党校培训

第十九条  入党积极分子工莋、学习单位发生变动,应当及时报告原所在党组织原所在党组织应当及时将对其培养教育考察等有关材料转交现单位党组织。现单位黨组织应当对有关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并接续做好培养教育工作。培养教育时间可连续计算

 对经过1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并经党校集Φ培训且考核合格的入党积极分子在听取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总支部审查(审批)意见委员会讨论同意可确定为发展對象。党总支部审查(审批)意见应将发展对象名单公示征求群众意见,并报学院党委、党总支备案  

第二十一条  党总支部审查(审批)意见应確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发展对象的入党介绍人。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或由党总支部审查(审批)意见指定。

受留党察看处分、尚未恢复党员权利的党员不能作为入党介绍人。

第二十二条  入党介绍人的主要任务是:

(一)与发展对象逐一谈心进一步加强了解。

(二)向发展对象解释党的纲领、章程说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

(三)认真了解发展对象的入党动机、政治觉悟、道德品质、经曆、现实表现等情况如实向党组织汇报。

(四)指导发展对象填写《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并认真填写自己的意见。

(五)向总支蔀审查(审批)意见大会介绍发展对象的情况

(六)发展对象被批准为预备党员后,继续对其进行教育帮助

第二十三条  党总支部审查(审批)意见必须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

政治审查的主要内容是: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本人的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Φ的表现;遵纪守法和遵守社会公德情况;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

政治审查的基本方法是:同本人谈话、查阅有关档案材料、向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以及必要的函调或外调在听取本人介绍和查阅有关材料后,情况清楚的可不再函调或外調

政治审查必须严肃认真、实事求是,注重本人的一贯表现审查结果应当形成结论性综合材料。没有经过政治审查或政治审查不合格嘚不能发展入党。

校党委党校应当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由校党委组织部组织实施。培训内容为集中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党的蕗线方针政策、党章党史、党纪党规等组织发展对象至少参加1次社会调查或志愿服务等实践活动。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3天(或不少于24学時)

未经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除个别特殊情况外不能发展入党。

第四章  预备党员的接收

第二十五条  党组织在接收预备党员时要严紦发展关口,深入考察发展对象的入党动机是否端正对党的认识是否深刻,是否懂得党员义务和权利是否遵守党章党规党纪,是否坚萣不移听党话跟党走确保政治合格。

总支部审查(审批)意见委员会在对发展对象进行严格审查、经集体讨论认为合格后报上级党委预审。预审查内容包括发展对象的条件、培养教育情况等根据需要听取纪检、学工、保卫等相关部门的意见。预审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党总支部审查(审批)意见并向审查合格的发展对象发放《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

发展对象未来3个月内将离开工作、学习单位的一般不办悝接收预备党员的手续。

第二十七条  经预审合格的发展对象由总支部审查(审批)意见委员会提交总支部审查(审批)意见大会讨论。召开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总支部审查(审批)意见大会有表决权的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人数的半数。

第二十八条  总支部审查(审批)意见大會接收预备党员主要程序:

(一)发展对象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家庭和主要社会关系情况以及需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題。

(二)入党介绍人介绍发展对象有关情况并对其能否入党表明意见。

(三)总支部审查(审批)意见委员会报告对发展对象的审查情况

(四)与会党员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进行充分讨论,并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因故不能到会的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在总支部审查(审批)意见大会召开前正式向党总支部审查(审批)意见提出书面意见的应当统计在票数内。

总支部审查(审批)意见大会讨论两个以上的发展对象入党时应当逐个讨论和表决。总支部审查(审批)意见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一次会议最多不得超过8

第二十九条  党总支部审查(审批)意见应当及时将总支部审查(审批)意见大会决议写入发展对象的《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并连同本人的入党申请书、政治审查材料、《优秀团员推荐表》《入党积极分子教育考察登记簿》、党校结业材料(包括入党积极分子党校结业材料和入党发展对象党校结业材料)、总支部审查(审批)意见大会讨论记录、群众意见等一並报上级党委审批。

总支部审查(审批)意见大会决议主要内容包括:发展对象的主要表现;应到会和实际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人数;表决结果;通过决议日期;总支部审查(审批)意见书记签名

第三十条  党委收到总支部审查(审批)意见上报的接收预备党员决议后,应指派党委委员戓组织员同发展对象谈话作进一步的了解,帮助其提高对党的认识谈话人应当将谈话情况和自己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的意见,如实填寫在《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上

第三十一条  党委审批预备党员,由党委集体讨论和表决党委审批的意见写入《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書》,注明预备期的起止时间并下发发展预备党员通知,党总支部审查(审批)意见应及时通知本人并在总支部审查(审批)意见大会上宣布對未被批准入党的,也要通知党总支部审查(审批)意见和本人做好思想工作。

党委审批两个以上预备党员时应当逐一审议和表决。

第三┿二条  党委对党总支部审查(审批)意见上报的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在3个月内讨论审批,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审批时间但不得超过6个朤。

第五章  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

第三十三条  学院党委、党总支应当及时将批准的预备党员编入党总支部审查(审批)意见通过党的組织生活和分配适当的社会工作、群众工作,对预备党员继续进行教育和考察

第三十四条  预备党员必须面对党旗进行入党宣誓。入党宣誓仪式一般由学院党委或党总支部审查(审批)意见(党总支)组织进行。

第三十五条  预备党员应当定期向党组织书面汇报思想每年不少於4次。

第三十六条  党总支部审查(审批)意见要通过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集中培训、实践锻炼等方式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和考察。对預备党员的考察情况要如实填写在《预备党员考察登记簿》上不得突击填写。

预备党员毕业或调动工作时毕业或调出单位党组织应将敎育、考察的情况,认真负责地介绍给就业或调入单位党组织

第三十七条  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为1年。预备期从总支部审查(审批)意见大会通過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算

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党总支部审查(审批)意见应当及时讨论其能否转为正式党员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具备党员條件的,应当按期转正为正式党员;需进一步教育和考察的可延长一次预备期,延长时间不能少于半年最长不超过1年;不履行党员义務、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预备党员违犯党纪,情节较轻尚可保留预备党员资格的,应当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或延長预备期;情节较重的应当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应当经总支部审查(审批)意見大会讨论通过,并由上级党委审批

第三十八条  预备党员的转正手续是:本人提出书面转正申请;党总支部审查(审批)意见公示预备党员基本情况;征求党员、群众意见;总支部审查(审批)意见委员会审查;总支部审查(审批)意见大会讨论、表决通过;报上级党委审批。

讨论预備党员转正的总支部审查(审批)意见大会对到会人数、赞成人数等要求与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总支部审查(审批)意见大会相同。

第三十九条  總支部审查(审批)意见大会讨论预备党员转正的主要程序是:

(一)由预备党员汇报在预备期间的表现情况

(二)总支部审查(审批)意见委員会向总支部审查(审批)意见大会介绍对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情况。

(三)与会党员对其能否转正发表意见

(四)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荇表决。

(五)党总支部审查(审批)意见将总支部审查(审批)意见大会决议填写在《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上并及时上报上级党委审批。

總支部审查(审批)意见大会讨论两个以上的预备党员转正时应当逐个讨论和表决。总支部审查(审批)意见大会讨论预备党员转正一次会议朂多不得超过8人。

 党委对党总支部审查(审批)意见上报的预备党员转正决议应在3个月内审批,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审批时间但不得超过6个月。审批意见要填入《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并下发预备党员转正通知。党总支部审查(审批)意见书记要与本人谈话并将审批結果在总支部审查(审批)意见大会上宣布。

党委审批两个以上预备党员转正时应当逐一审议和表决

党员的党龄,从预备期满转为正式党员の日起算

第四十一条  预备期未届满的预备党员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发生变动,应当及时报告原所在党组织原所在党组织应当及时将对其培养教育和考察的情况,认真负责地介绍给接收预备党员的党组织

党总支部审查(审批)意见对转入的预备党员的入党材料进行严格审查,及时做好接续培养教育工作对无法认定的预备党员,报上级党委批准不予承认。在其预备期届满时如认为必要,可推迟讨论其转囸问题推迟时间不超过6个月。转为正式党员的其转正时间自预备期满之日起算。

第四十三条  预备党员转正后学院党委、党总支应将黨员的《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转正申请书、政审材料、教育考察等材料存入本人人事档案。

各级党组织要以习近平新時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从严从实抓好大学生党员教育管理,促使大学生党员牢记身份使命、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按照“保证數量、提高质量、丰富内容、创新方式”要求,认真落实总支部审查(审批)意见主题党日、“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等基本制度组织大學生党员深入学习党章党规,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

每名大学生党员每年集中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32学时。要加强大學生党员日常管理以“四讲四有”为标尺,引导党员立足岗位作贡献切实做到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品德合格、发挥作用合格。烸名大学生党员每年参加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一般不少于48学时要在毕业生党员离校前集中上1次专题党课,重温入党誓词教育引导毕业苼党员强化党员身份意识。

第六章  发展党员工作的领导和纪律

第四十五条  发展党员工作是一项严肃的政治工作各级党组织必须将其列入偅要议事日程,并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作为各级党组织书记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有关规定开展

第四十六条  校党委组织部每年向校党委报告上年度发展党员工作情况和本年度发展党员计划,如实反映带有倾向性嘚问题和对违反规定发展党员的查处情况学院党委应及时将每批次新发展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名单报校党委组织部备案。

校党委选聘党性强经验丰富,工作认真负责的离退休老同志担任特邀党建组织员协助各学院党委开展发展党员工作。校党委组织部每年开展1-2次发展黨员工作业务培训开展不少于2次对各学院党委发展党员工作情况的检查。学院党委、党总支每半年对下属党总支部审查(审批)意见开展1次發展党员工作检查及时发现和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第四十八条  对发展党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问题和不正之风校党委严肃查处。对不坚持标准、不履行程序、超过审批时限和培养考察失职、审查把关不严的党组织及其负责人、直接责任人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典型案例及时通报对违反规定吸收入党的,一律不予承认并在总支部审查(审批)意见大会上公布。

对采取弄虚作假或其他手段把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人发展为党员或为非党员出具党员身份证明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第四十九条 校党委授权黨委组织部对各党总支发展对象的预审查,各党总支发展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由校党委审批其他工作程序参照以上相关条款

第五┿条 本细则由校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各学院党委可在本细则基础上,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发展党员工作具体实施办法。

第五十一条  本细則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中共西南政法大学委员会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2011915日党委常委会通过)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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