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退休年纪是不是宪法首先规定国家是规定的,如果是,是不是要改宪

2017年到了退休的年纪后,不想退休该怎么办?2017年到了退休的年纪后,不想退休该怎么办?金融新视界百家号退休(retire ),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劳动者因年老或因工、因病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而退出工作岗位。2011年1月起,我国对个人提前退休取得的一次性补贴收入,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政府有关方面不断释放出延龄退休的政策意向,民意调查显示,过半受访者反对延长退休年龄,多数主张按规定年龄退休。某公司2010年聘用一名员工, 由于其本人要求公司不要为其参加社会保险,并作出书面承诺后果由本人承担,该公司也就没有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可是,现在该员工即将达到退休年龄,他却拒绝办理退休手续,理由是此前公司没有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而且即使按照本单位工作年限补缴社会保险费后,其本人的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才12年。这种情形下,公司该怎么办?能否与这名员工终止劳动合同?首先,本案中该员工与公司应当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这是法律规定的双方的共同义务,该项义务不因员工书面承诺就可以放弃。因此,该员工主张公司为其补缴社会保险费的要求是合法的。我国对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实行的是“自愿申报审批退休制”,但是如果员工已经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仍然不予配合办理退休手续,则公司有权在员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终止双方的劳动合同。针对本案中该员工即使补缴后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仍然不足的情况,他可以申请将本人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中,也可以在达到退休年龄后领取一定的养老保险待遇。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百度立场。系作者授权百家号发表,未经许可不得转载。金融新视界百家号最近更新:简介:金融最新资讯,猛料开爆,就等你来看。作者最新文章相关文章企业男工人退休年龄是多少_百度知道
企业男工人退休年龄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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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企业职工“法定退休年龄”涵义的复函》(劳社厅函[号)规定:国家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指国家法律规定的正常退休年龄,即: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号】第一条规定“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所以企业男工人退休年龄是60岁。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满五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可以提前五年退休。男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五十岁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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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论是什么企业,也不论是干部和工人,都是男60周岁退休,特殊工种符合条件的可以在55周岁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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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是55周岁,但现在好像改为60周岁了
规定是:企业男工55周岁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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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退休、退职依据到底是什么?
昨天老婆骂我“老糊涂、老年性痴呆”。原因是我这几天经常拿自己与中央领导、省里领导作比较。老婆说“你呀,不想想,你什么人?他们是什么人?你们之间可以比较吗?七品芝麻官都算不上,他们是堂堂国家领导人,好比较吗?”我说:“咋了?我是人,他们也是人,怎么就不好比较啦?可是嘴巴上硬,内心还是觉得空虚、非常空虚。想:我和中央领导人到底可不可以作比较呀?我们中国的退休、退职依据到底是什么?
&思考了半天,也没有思考出头绪。下面,我把思考的内容和过程记录下来,给没有老年痴呆的人看,或许可以思考出个头绪来。如果我的思考确实是错误的,请善良的读者不要追究我的责任,就当我是“老糊涂、老年性痴呆”;如果说我的思考有一些些利用价值,你们也不要给我记功,反正我已经退下来了,虽然自我感觉身体健康、思路清晰,且仍然有为人民服务的愿望。
&一、我们国家法律规定的退休年龄到底是多少?
退休年龄国家是有法律规定的。根据《国务院关于颁发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退休、退职、病假期间待遇等暂行办法和计算工作年限暂行规定的命令》(1955年)、《国务院关于工人、职员退休处理的暂行规定》(1957年)等等规定。我国退休的年龄,男性干部、工人都是60岁;女性干部55岁,工人50岁。你不要看这些文件已经老掉牙,但是仍然管用。可能中央忙,反正没有制定出台什么新文件。说它管用但是也不管用:处级女性领导要到60岁才退休;厅局级领导要到63岁(有的说65岁)退休;省部级要到65岁(有的说68岁)退休;国家级领导要到70多岁才退休,有的70岁还不止。这些到龄不退的领导干部到底算不算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如果算,那么为什么不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如果不算,那么这些人算什么呢?他们为什么不执行法律呢?他们是凌驾于法律之上的吗?如果法律制定得不对,那么为什么不修改?
二、我们国家法律规定干部退职的年龄是多少?
所谓“退职”,是指实职领导干部达到一定的年龄之后,按照“有关规定”,不再担任领导职务,而改任非领导职务,也叫“退居二线”。那么领导干部达到多少年龄退居二线呢?经查,国家法律没有规定。实践中,各级、各地、各时段、甚至各人执行的标准都有所不同。另外对二线职务的理解和执行也有所不同。有的地方把人大和政协划入二线,有的划入一线。大体情况如此:科级以下,没有退职之说,一直工作到退休;科级正科55周岁,副科53周岁(有的地方没有男女之分,有的地方女的降低2岁);处级任职到60岁,退职和退休同步;厅局级任职到60—63岁,省部级任职带65—68岁,超过退休年龄;国家级任职到70多岁,远远超过退休年龄。为什么这样?什么时候形成的?从法律上、政策上、逻辑上,都找不到依据。
三、执行退休、退职年龄的依据是什么?
这没有找到相关的权威解释,也没有找到相关的专业论文。于是我自己胡思乱想:
1、是不是与身体健康原因有关?无论是从事什么工作,都要用力气,都要身体健康。在一般情况下,年龄大身体相应差,年纪轻,身体相应好,因此用年龄统一划定退休、退职年龄,还是比较合理的。但是实际执行过程中又不是这样,是不是中央领导一定健康状况比基层领导好?他们吃的好身体健康?他们生活条件好身体健康?他们医疗保健好身体健康?好像没有道理。
2、是不是与政治素养有关?上面的领导干部政治素养好,下面的领导政治素养低,政治素养低的先退下来,政治素养好的迟退下来。好像不是,你如果做个统计,你就会惊异地发现,上面领导干部犯罪的比率比基层干部高得多,犯罪的性质要恶劣得多、其程度要严重得多。反正像徐才厚、薄熙来、周永康这种人,基层一个也没有。
3、是不是与工作难易有关?上面工作轻松容易,下面工作难度大,工作容易的不累人,难度大的累人。累人的工作伤身体,使生命提前折旧,工作轻松的有利于身体健康,因此让基层的同志先退,让上面的领导迟退。好像也不是,上级领导肩负着人民的重托,历史的重任,日理万机,怎么不辛苦呢?
总之,百思不得其解,越想越糊涂,现在就不想了。被“老糊涂、老年性痴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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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退休年龄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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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70 省部级65 厅局级63(60离任 去政协、人大呆三年 不坐班) 以上男女一样县处级以下:男性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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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你好,希望我的回答能够让您满意:国家公务员退休制度主要包括退休条件、退休待遇、退休安置、管理及发挥作用等几个方面的内容。(一)退休条件国家公务员的退休条件分为年龄条件、工具条件和身体条件三方面。退休年龄条件是根据国家社会经济发展需要、人口状况,平均寿命,以及生产力供求情况等因素综合确定的。国家公务员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后,国家就支付退休金。工具条件是由国家公务员的养老保障必须贯彻权利与义务结合的原则决定的,国家公务员只有为国家提供一定的服务年限才能享受退休待遇。身体条件,是指国家公务员因公(工)或因病致残,确实丧失了工作能力,也可享受法定的退休待遇。国家公务员的退休方式有两种,一种是法定退休,即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由任免机关命令其退休;一种是自愿退休,即具备了法定的最低退休条件之后,可自愿申请退休。《国家公务员暂行例》规定的退休条件为:(1)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2)丧失工作能力的。这些基本沿用了过去干部退休的条件,所不同的是取消了工作年限的限制。国家公务员自愿退休的条件是: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本人提出要求,经任免机关批准,可以提前退休:(1)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50周岁,且工作年限满20年的;(2)工作年限满30年的。确立自愿退休的方式,这在我国还是第一次,也是国家公务员退休制度的一个新的特点。这样可以使部分服务年限较长、而又未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国家公务员根据自己的意愿,提前退休。国家公务员退休待遇主要包括政治待遇、生活待遇以及住房、医疗等其它福利待遇国家公务员退休后,其退休金的计发办法是: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按一定比例计发,基础工资、工具工资均按原工资的100%计发。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国家公务员基本退休金也应适时调整。其调节办法是:在国家统一调整生活必要品价格时,退休公务员可按在职国家公务员并入基础工资的补贴数额增加退休金;在职国家公务员根据企业相当人员的工资水平和物价变动指数调整工资标准时,退休公务员可按调整工资标准的幅度度相应提高基本退休金标准。(2)地区津贴。1993年工资制度改革方案实施后,各地将建立新的地区津贴制度。国家公务员退休后,可享受原单位所在地同职级在职人员的地区津贴。(3)物价、生活补贴和各项福利待遇。这也是国家公务员退休生活待遇中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3、医疗和伤残保险待遇国家公务员退休后,可继续享受同职级在职国家公务员的医疗待遇,保证退休公务员有病能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对因公(工)致残的退休公务员,除发给基本退休金外,另发给因公伤残保险金。其中对生活不能自理、饮食起居需要人扶助的,每月再发给一定数额的护理费。4、住房待遇。国家公务员退休后,其住房标准和办法按同职级在职国家公务员的规定执行,并给予优先照顾。(一)基础工资和工龄工资按本人退休时的标准全额发给。(二)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根据不同工龄按以下比例计发:1.工作年限满35年的,按88%的比例计发;2.工作年限满30年不满35年的,按82%的比例计发;3.工作年限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75%的比例计发;4.工作年限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60%的比例计发;5.工作年限在10年以下的,按40%的比例计发。参考资料:国家公务员退休制度
公务员退休的年龄一般是60周岁,但是现在由于政策的改革,以后的公务员是到65周岁才能退休的
按照国发[号文件的规定:(1)
公务员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的应办理退休手续;(2)
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的应办理退休手续;(3)
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工勤人员,男满60周岁、女满50周岁的应办理退休手续。信息来源:百度搜 在线工资测算 zx6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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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rc=&https://pic1.zhimg.com/v2-331deac81c3d3f674b871fc1b29eab9c_b.jpg& data-caption=&& data-size=&normal& data-rawwidth=&591& data-rawheight=&469& data-watermark=&& data-original-src=&& data-watermark-src=&& data-private-watermark-src=&& class=&origin_image zh-lightbox-thumb& width=&591& data-original=&https://pic1.zhimg.com/v2-331deac81c3d3f674b871fc1b29eab9c_r.jpg&&&/figure&&p&所以现在你们知道,什么叫做“资料创新”了吧!而这只是他们“发明资料”的冰山一角。无能的领导和发明资料的工作员,是我在体制内最痛恨的两种人,而现实生活中,这两类人,太多了。&/p&&p&&br&&/p&&p&&br&&/p&&p&&b&扶贫之困(详细版)&/b&&/p&&p&&b&第一章:“前言”——主要介绍本文的背景。&/b&&/p&&p&&b&第二章:“形式主义&——浪费了基层工作人员95%以上的精力&/b&&/p&&p&&b&第三章:“官僚主义&——那些不可能完成的任务&/b&&/p&&p&&b&第四章:“官员能力低下”——以免责主义为首的荒唐频出&/b&&/p&&p&&b&第五章:“朝令夕改”——扶贫不是突发事件却胜似突发事件&/b&&/p&&p&&b&第六章:“扶贫系统”——系统的出现没有减轻基层负担反而加重了教条主义&/b&&/p&&p&&b&第七章:“其他问题”——当理论运用于实际的时候总有很多困难&/b&&/p&&p&&b&第八章:“贫困户自身问题”——一直被回避的问题&/b&&/p&&p&&b&第九章:“扶贫检查”——上级检查是基层扶贫工作的风向标&/b&&/p&&p&&b&第十章:“扶贫工作者生存现状”&/b&&/p&&p&&b&第十一章;“辟谣阵地”&/b&&/p&&p&&b&第十二章:“治病开方之我见”&/b&&/p&&p&&b&—————————————第一章:前言——————————————&/b&&/p&&p&(因为各省市政策标准不同,为了保持匿名性,在不造成文章失实的情况下,文中提到的各种标准我都进行了一定幅度的修改,并不能作为了解国家政策的依据,如需了解扶贫政策信息,请到当地扶贫部门了解。)&/p&&p&自精准扶贫以来,本人一直从事基层第一线扶贫工作,不敢说是了如指掌,但也是每天打10个小时以上的交道,并且本人就是农村人,家境贫寒,少时误入迷途,荒废学业,整日拾荒换零用钱,后来某年惊醒,复读入当地名校,换得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大学,考入体制,竟被认为光宗耀祖,殊不知只是另一个头疼的开始。 &/p&&p&讲上面那些,只是想证明我并不是广大知友心目中的城里大老爷,相反,我很穷,比你们中90%都要穷。我的家乡也很落后,当然比不上老山区的村落,但也是本市最为偏僻的乡村之一,如果说我不懂农村,那么也只能是当局者迷。 本文经过两次删减,第一次删减是因为知乎给我发信息,说我的文章涉及敏感,必须修改,那次我删剪掉了上万字;第二次是2017年某日,点赞数和留言数忽然增加了10倍,有人劝我有些地方有敏感的嫌疑,人怕出名猪怕壮,我本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思想又删了。两次删减的经历让我不得不调整思路,也许下面我要说的只针对扶贫中的不合理现象,仅此而已,格局较小,但是也只能如此。其中有些事例我改了改名字和数据,免得太过具体遇到熟人。有些问题我不便细讲的。&/p&&p&开篇明义,2020年能不能实现脱贫7000万人?我的答案是能。为什么能,因为这涉及到国家对于贫困的定义,即:每年人均低于超过3000元(各地区略有不同,但差距不大)即为贫困户,但这个标准年年都在上涨。也就是说人均每月收入超过250元即不属于贫困户,也就是说如果你家里有4个人,而你的工资收入是每月1001元,那么你就不属于贫困户行列了。所以按照这个标准,很多人都是可以脱贫的。那么那群收入确实连每月250元都达不到的人呢?那么就享受低保和五保政策,低保政策经过几次调整以后基本上已经超过每月250元了,五保政策也每个月超过250元了,这样来说,只要享受了低保和五保政策的人,就算脱贫了。所以从这个标准上来讲,脱贫7000万人是可以达到的,甚至来说目前有相当大一部分贫困户是不符合这个标准的,他们的收入已经超过了贫困标准。&/p&&p&&br&&/p&&p&3000元每年这个标准是参照了联合国的赤贫标准,什么叫赤贫呢?百度解释:穷得一无所有。所以我们完全可以相信,到2020年的时候我们国家是完全可以完成7000万人的脱贫任务的,这一点毋庸置疑。 但是这里有两个隐藏的问题:&/p&&p&1、不贫困是否等于小康?&/p&&p&2、社会眼中的“穷”和政府眼中的“贫困”不是同一回事。&/p&&p&&br&&/p&&p&对于第1点,我们还是不要去讨论。&/p&&p&对于第2点,我们问问自己,一个每月只有250元收入的人,你会认为他不是一个穷人?!所以这里就牵扯到一个问题,社会眼中穷和政府眼中的贫困根本不是一回事, 社会上的人们对于扶贫的误解,其实不怪他们,我认为造成误解的是国家的宣传机器,媒体们总是好大喜功,我们的媒体的政治任务是弘扬正能量,宣传主旋律。&/p&&p&扶贫的任务是让贫困户住上安全的房子,吃饱馒头和蔬菜。宣传机器们却是这样宣传的:张大爷一家本来贫困至极,已经吃不起饭了,但经过扶贫以后张大爷家里修建了二层小洋房,睡上了热炕,孙儿考上了市里面最好的中学,家里还使用了沼气清洁能源,儿子在外面创业每个月能挣几千块,娶了隔壁村最漂亮的姑娘当媳妇儿,大家热热闹闹的举行婚礼……一派欢乐祥和的气氛。就是这操蛋的宣传,让大家以为脱贫就是奔小康的意思,都以小康的水平来评判贫困户了,那么政府的扶贫效果永远达不到大家的心理预期。 那么有些人会问,如果他租房子每月租金就是250元,那么就没有钱吃饭穿衣了,那么他应该是无收入的。这个不能这么算,我举个例子,某人每月收入是8000元,但他每个月还房贷、车贷都花光了,按照你的算法他也是0收入,你会认为他是贫困户呢?不会。所以,贫困户的收入是不管他的支出如何的,如果强行计算支出也是不合理的,除非这个支出是属于生产成本的支出,也就是买种子、种苗、肥料这类为了生产发展而产生的支出。所以这250元无论他花在吃饭、穿衣还是住房上花光了,那都是他的收入。 &/p&&p&&b&————————————第二章:形式主义——————————&/b&&/p&&p&扶贫中99%的矛盾不是由官员腐败造成的,那种扶贫不力便是贪污腐败的人都是外行。十九大指出我党在新时期面临四大危险:精神懈怠危险、贪污腐败危险、能力不足危险、脱离群众危险,而在我本人经历看来,能力不足危险和脱离群众危险当局首位,&b&形式主义&/b&和&b&能力低下&/b&给国家和人民造成的的损失要比贪污腐败多得多得多。&/p&&p&因为目前的体制下贪污腐败是很难不被发现的,具体原因后面会阐述。但是形式主义和能力低下却是可以光明正大的做的,不仅可以堂堂正正的做,甚至可以拿出来向其他人炫耀,因为贪污腐败是违法犯罪要担责的,但是形式主义却是可以作为自己的“政绩”,让自己平步青云的。&/p&&p&而能力低下体现在决策方面,“拍脑袋式”的决定太多,很多决定显然没有经过深入的思考和权衡,而且在体制内下级是很难向上级提意见的:比如我认识的某个领导,别说是提意见,即使只是委婉的建议,也会遭致一顿臭骂,在她的眼里,凡是职位比她低的人都是蠢蛋,提出来的都是昏招,职位比她高的人都是智者,说的话都是真理。久而久之,我们这群人也习惯了不提意见,提意见非但没有用处,反而容易惹一身臊,体制内某些领导是极其小气和不自信的,禁止别人提意见就是出于这种不自信,自己没有什么优长,内心深处一直有怕自己难以服众的担忧。&/p&&p&&b&一、形式主义,山高如斯&/b&。&/p&&p&基层扶贫工作者90%以上的时间和精力都在做所谓的“材料”和“档案”。当然,90%这个比例并不精准,只是我心里随便一估得出来的结论。值得高兴的是90%这个比例是我2015年估计的,现在已经到了2017年,在大家的不懈努力之下,很多空而无用的东西都被去掉了,现在大概是80%。&/p&&p&各个政府都以自己的扶贫档案多而复杂为傲,所以“发明资料”成了基层工作者的最重要的任务。&/p&&p&&b&举例1:&/b&国家有个全国扶贫系统,省里面为了“我省特色”花大量金钱请某软件公司做了个省扶贫系统,市为了“创新”也花大价钱请公司做了一个市扶贫系统,县为了“体现先进”也花巨资请软件公司做了一个县扶贫系统,还开发了一个手机扶贫APP;好在乡镇没钱,没再做一个系统出来。现在来看,除了第一个全国系统,其他都成了压在基层工作者身上的累赘,我们曾经在某一年大半年时间都在修改系统,因为贫困户的信息和数据每年都在变化,于是我们每年都要进行数据更新,数据的采集和更新理论上说大概需要一个月时间,但人不是机器人,实际情况也要比理论复杂得多,实际工作中要想得到准确的数据并录入系统通常需要2个月,某年我们修改国家扶贫系统结束,马上修改省的扶贫系统,结束后又马上修改市的扶贫系统,结束后马上又修改县的扶贫系统,由于日常工作繁杂,我们只能晚上和周末加班修改,待本县扶贫系统修改完毕,已经大半年了,掐指一算,再过三四个月又该修改国家扶贫系统了。可讽刺的是,这种累赘反而成了某些官员口中的“政绩”,借以平步青云。&/p&&p&有一句名言:你做了什么不重要,你怎样宣传才重要。&/p&&p&&b&举例2:&/b&其实形式主义无非就两种目的,一是政绩,二是免责。某贫困户学生读书保障政策,我们写了一个报告到上级部门,表示以下20名学生已经通过各级审核,符合享受该教育保障的资格。上级部门直接叫我们拿回来,并给了我们一个清单:&/p&&p&1、20名学生的资格审核报告。表明该学生的资格通过了审核,符合政策规定。需要各级政府双领导签字、社长签字、学生本人签字、帮扶责任人签字、帮扶单位签字、教育局签字、学校签字、第三方证明人(班主任)签字。&/p&&p&2、20名学生的公示审核报告。表明该学生通过了公示,群众没有意见。需要各级部门双领导签字、社长签字、学生本人签字、帮扶责任人签字、帮扶单位签字、教育局签字、学校签字、第三方证明人(村民)签字。&/p&&p&3、20名学生的家庭调查情况报告。表明各个部门已经到这贫困户家里调查过这位贫困户的情况,确实贫困户,不是其他人借用名义冒领。需要各级部门双领导签字、社长签字、学生本人签字、帮扶责任人签字、帮扶单位签字、教育局签字、学校签字、第三方证明人(邻居)签字。&/p&&p&4、20名学生的在学情况报告。表明这20名学生还在学校读书,并没有辍学,或者被开除、肆业等行为。需要各级部门双领导签字、社长签字、学生本人签字、帮扶责任人签字、帮扶单位签字、教育局签字、学校签字、第三方证明人(同学)签字。&/p&&p&5、到户核实情况承诺书。表明所有在上面签字的人或者单位都确确实实到了该20名贫困户家里,对贫困户的情况进行了核实,如果有说谎,自愿承担所有责任。需要各级部门双领导签字、社长签字、帮扶责任人签字、帮扶单位签字、教育局签字。&/p&&p&我们质问,整这么多报告基本上都是重复的,合成一个报告不好吗?上级回应:这叫严谨,首先证明我们认真进行了各个方面的调查,第二这么多部门和责任人在上面签字,将来即使有什么问题,也不会只追究我们的责任,你懂不懂啊?我这是在帮你,你让这些人在上面签字,以后出问题就不是你一个人的责任了。&/p&&p&如果这些部门和个人拒绝签字呢?拒绝签字,那就是拒绝履行扶贫的责任,拒不配合扶贫部门工作,我们只是委托他到贫困户家中了解一下情况,有那么麻烦吗?如果这样的事他们都不愿意做,那么没有关系,我们就不做了,把文件摆在这儿,上报上级单位,扶贫难啊,这些业务部门总是找借口不配合我们的脱贫攻坚事业,过两天这些部门乖乖的来签字盖章。&/p&&p&&b&二、“资料式”创新,所谓的“创新”大多都是私心&/b&。&/p&&p&“XX市经验”“XX县模式”“XX乡创新”如雨后春笋般冒出来,多如牛毛。我一直认为“资料式”创新是个别官员无能的一种表现。个别官员无能,却又想要做出政绩,你想让贫困户收入每年都增加1000元是很难的,更难的是贫困户即使增加了1000元收入也不容易看出来。而搞“资料式”创新就简单多了,一点想法,几个人加几天,满满一桌漂漂亮亮的档案资料就出来了,这是看得见摸得着的。对于这种现象、这些经验和模式只需要一个事例就可以概括:&/p&&p&&b&例子1:&/b&XX贫困村的“XX村经验”在我所在地区小有名气,先后接待过很多贫困村考察团,我们同事之间有“疑难杂症”也喜欢咨询那边的人,因为先进。直到有一次在XX村开现场会,本地区所有单位都要参加,于是我终于有幸来到XX村实地参观和学习了。但结果是:&/p&&p&现场会有一半以上的时间是让各个单位的人查看XX村摆在桌子上那一堆密密麻麻的资料,XX村的第一书记很自豪的跟我们一一介绍,我们把扶贫资料归为了9卷,比省里规定的还多三卷……我们把贫困户的信息分成了6大类,这是全国首创……我们把每个贫困户的信息都单独装一个盒子,每户一个档案,一共有56个档案……这墙上我们提出的改善民生7大措施……这块展板上是我们对于XX村的6步脱贫规划……&/p&&p&各个单位的参观者马上拿出手机对着桌子上、墙上的一堆档案文字拍照,我也被领导勒令要把每一张纸都翻开,把内容拍下来,然后回去做一份一模一样的。现场的景象让我感到前所未有的神奇,一群扶贫工作者组团来先进经验之地取经,结果却是对着一堆纸和满墙的文字疯狂拍照,当时的我觉得很不可思议。后面的会议证明了领导的睿智,会议的主要议题就是各单位回到本单位以后,一周之内,按照XX村档案资料和墙上展板的样子复制一套属于自己的资料出来。这就是“XX村经验”的全域推广。&/p&&p&&b&例子2&/b&:一个级别很高的扶贫部门意识到扶贫工作中形式主义太多,资料档案繁复无用,于是开展了一次“奥卡姆剃刀行动”,行动中对各种档案的内容进行了删减,其中规定贫困户手中只需一本扶贫手册即可,但是我们的直属上级部门马上在里面加了“四项帮扶”文件。我问上级部门,上上级部门不是说要简化资料,“奥卡姆剃刀行动”只准贫困户手里有一本扶贫手册吗?上级部门答,你懂什么,这是我们的“特色工作”,是我们才有的“创新工作”,以后领导来检查,好让他们看看我们做了哪些工作。这时我才明白,在体制里面,形式主义和“资料式创新”就是某部分人的命,是他们唯一存在的价值,他们是无论如何也不会丢了形式主义和“资料式创新”这两大“法宝”。&/p&&p&最近国务院又发布了“简化”资料的通知,不过按照以往的经验来看,能否落地我表示悲观态度。按照国务院的简化,我们的上级扶贫部门恐怕有一半的人要失业,两年来,这一半的人每天从事的事情就是“发明资料”“收取资料”“催促基层交资料”“通报批评没有按时交资料的基层”“按照这一年中上千次交资料的准时程度扣发基层干部的奖金”,两年来我见过很多基层单位因为“创新资料”受到表扬,上级扶贫部门因为“发明资料”受到升迁,无数发明资料的“XX村经验”“XX式创新”得到推广。&/p&&p&形式主义,是体制内某部分人的命!除非开除他们,或者让他们不要从事任何工作,不然他们会将形式主义带到任何他们工作的岗位。&/p&&p&&b&三、文山会海和永远的“时间紧任务重”&/b&。&/p&&p&我们有一个笑话,叫做:发100份文件、开100次会议专题研究文山会海的问题。上级扶贫部门少的时候每天发四五个文件,多的时候每天十几个文件,而有时候一份文件我们就要做两三天才能够做完;但这不是最可怕的,最可怕的是所有单位每天都把的任务完成了;这也不是最可怕的,最可怕的是我在上一句话中删掉了“保质保量”四个字。&/p&&p&我认为“免责文化”是文山会海的重要形成因素之一。一件事情,上面开过会了,讲过了,下面没做到,那就是下面那些人的问题了,不是上面的问题。我做个比喻:你让10个小孩去扛一百斤大米回来,其中9个小孩都没有做到,而有一个小孩做到了,那么证明这件事是可以完成的,那么你就用这个理由把没有完成任务的责任甩到了那9个小孩身上。所以上面要尽可能多开会,尽可能在会议上说更多的内容,底下的参会者有没有记住没有关系,会议记录上证明我讲过就可以。&/p&&p&&b&典型事例1:&/b&某个周末我们没有加班,喜大普奔,殊不知周五的晚上上级扶贫部门通过内网发了一份紧急文件给各单位,但是周五、周六是不上班的,有人值班但只是接打电话,因为值班的人未必会用电脑接收文件。所以这份文件我们是周一才知道的,不管是我们,而是几乎全部基层单位,而文件上报的最后时限是周一上午12点以前,我们质疑上级部门如此重要和紧急的事情为什么不打电话通知一下,上级说“没收文件是你们自己的问题”,好吧,原本两天都很难做完的事情所有基层单位在三个小时内做完了(这句话里我又删掉了“保质保量”四个字)。&/p&&p&典型事例2:在扶贫的初期,我们曾经被要求在三天内调查、填写、录入系统所有贫困户的信息,我们单位有超过1K户贫困户,每户贫困户有200项信息,也就是说我们要在三天内完成20W条以上的信息的采集录入工作,这根本就是不可能的,光是采集工作就要花掉一两周的时间,于是我们表示抗议,上级扶贫部门表示无法完成的单位将会受到纪律处分,最后每个单位都在3天内完成了扶贫系统的采集录入工作,神奇吧!我只知道一件事,在此后的两年时间里,扶贫系统中的绝大部分信息根本没法用,什么20岁的人是60岁人的爷爷,什么80岁的人还在读小学,什么瘫痪在床的人每个月还能在外打工的现象层出不穷。&/p&&p&如果你安排的事情超出了下属的能力,他们只能为了完成任务另辟蹊径。&/p&&p&&b&典型事例1:&/b&某月30日我们收到上级扶贫部门通知,必须在本月之内将当年贫困户的产业资金划到贫困户账上,于是领导命令我必须当天划完,我之前没有听到任何讯息,忽然就叫我划钱,而另外还有几份工作必须当天做完,不然上级扶贫部门威胁将通报我们。因为银行只有白天上班,所以我只有几个小时之内划钱,但是这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我必须查阅前两年之内所有划款的明细,根据现在的人数然后确定贫困户得到多少钱。&/p&&p&最后我以最快的速度将款项划了出去,五天后,发现划错了1800元,两个同名同姓的贫困户。当然,这是我的失误,但是我从来没有出现过这种失误,如果给我足够的时间,不是那么急,我绝对不会出这种失误。每次扶贫工作中慌慌忙忙加班,总会有这样那样的问题。这1800元几乎快是我一个月的工资了,我又不是专业的财务,每次划钱都万分小心。&/p&&p&&b&四、个别官员能力低下,昏招频出&/b&。&/p&&p&&b&事例1:&/b&我们收到一个上级通知,这个通知的荒诞程度已经超出了我们的认知,而且这个通知是从一个很高级别的部门发出来的,并不是什么小地方政府的个别行为。&/p&&p&那么这个通知是什么意思呢?上面要派纪检组下来检查,检查四大项,脱贫人员中是否有辍学的、危房的和缺水的,前三项都很好理解,也是我们已经解决的问题,并没有什么。 关键在于第四个要求,脱贫的人员里面不准有患大病的人。这我们拿着就没有办法了,贫困户里面相当一部分人都是因病致贫,而且不是普通的病,白血病、胃癌、尿毒症、肾衰竭、食道癌等等,那么这群人即使再过一百年,除非医学足够发达能够治愈这些病症,不然也是无法治愈的。但是上面说了,如果这个人还在患重病,就不能脱贫,如果脱贫了,就不能患重病。我猜想,这恐怕又是某个领导拍脑门想出来的规定。你知道最神奇的是什么吗?最神奇的是各单位最后报上来的数据显示,整个地区内所有脱贫人员无一人患病。 不过好在最后这件事就不了了之了,第二年上级部门也没有再提起这个规定。&/p&&p&&b&事例2:任何不以花钱为手段的扶贫都是耍流氓,&/b&上级安排了100万扶贫资金下来,这笔钱上级并没有明确应该如何使用,只是规定了大概的使用范围和区域,当然都是对贫困户有益的地方,要么进行建设:比如新建公路,要致富先修路嘛!要么进行产业投资,比如成立一个水果供销合作社,产业致富嘛!要么直接发在贫困户卡上,贫困户拿到钱后想怎么发展自己决定。大致就这几大类吧,现在问题产生了: 旅游部门发文件过来,下达任务,贫困户中必须有30%以上的人从事旅游相关行业,所以这个钱倾向应往这个方向花。 蚕桑部门发文件来,指示我们,蚕桑是本地的传统优势项目,贫困户脱贫要有50%是通过蚕桑脱贫,这应该是我们的建设思路。 水务部门打电话来说,本地贫困户饮水还达不到安全标准,这100万资金里应当不少于10%资金拿来搞水利建设,解决贫困户安全饮水问题。 某领导视察时强调:扶贫资金要少拿来搞建设,至少60%资金要直接发在贫困户的卡上,让他们用这笔钱自己发展。 农业部门说,你们这样不对啊,芒果是我们这里的特色,我们不是号称“芒果之乡”吗?怎么能没有贫困户利用这个脱贫呢?这笔资金应该拿来让他们通过种植芒果脱贫才对。 好了,以上都是我杜撰的,因为我避免说得太具体,基本形势就是这样,扶贫是大事,而每个人、每个部门都有私心,都希望能在扶贫中体现自己的政绩,这些部门提了一堆要求,却不拿出一分钱来,他们只需要坐在办公室发文件就行了。 如果这些部门拿出100万给我们,说:“来,这100万你拿去,你用这笔钱来带领贫困户种植1000亩芒果。”这样的话我们是举双手赞成的,但是他们不是这样,他们通常是这样说的:“来,你不是有100万吗?我来告诉你该怎么用!” 贫困户能不能发展,能发展什么,都是由客观因素决定的,根本不能量化和一刀切,但是上面的部门提出了要求,那这就是我们的工作,我们只能服从,于是在这其中博弈真的是痛苦至极。 &/p&&p&&b&五、形式主义的根源&/b&。&/p&&p&形式主义的动机通常有3种,第一种是无能者的邀功。这个道理很简单,你要100户贫困户增收1000元,那是很难的,即使做到了也不一定看得出来,但是你要做一套10000户贫困户漂漂亮亮的资料,那是很简单的,找几个加几天班就行了。县扶贫移民局的某股长和某副局长就经常得意洋洋的把整整齐齐的长达30米的资料盒照片发出来,“看我们县的资料做得多么漂亮和整齐”,在他们看来那些资料盒是他们的“政绩”,而在我看来那些资料盒是形式主义的“毒瘤”。&/p&&p&第二种是无能者的免责。&/p&&p&第三种是应对各种检查的无奈。即使在国务院三令五申要去“形式主义”,省政府不断发文“精简档案”之后,上级检查组对我县的检查依然着重检查了资料档案,发现了缺责任书、缺认定表、缺总结、缺报告、缺会议记录等一系列问题。结果就是县级震怒,要求各乡镇、村社马上恶补责任书、认定表、总结、报告、会议记录等资料,也可以预见今后每一个项目和工作,都会伴随一大堆责任书、认定表、总结、报告、会议记录。所以有时候也并不是基层喜欢“发明资料”,而是上级喜欢检查资料,上级喜欢检查什么,基层一定会迎合什么。&/p&&p&&b&————————————第三章:“官僚主义&————————————&/b&&/p&&p&&b&3.1、各级政府层层加码。&/b&&/p&&p&&b&例子1:&/b&GUO务院要求全国2020年脱贫,某省为了体现先进性,就命令辖区内贫困户必须2019年脱贫;上行下效,某市为了表现出本市的优秀,要求辖区内所有区县必须2018年脱贫;某县为了体现本县工作成绩,要求本县内所有贫困户必须2017年脱贫……&/p&&p&&b&例子2:&/b&2017年国家贫困线是人均年收入3100元;某省为了体现先进性,要求脱贫户必须达到3500元;某市为了拔群,要求辖区内贫困户脱贫必须达到4000元;某县为了体现成绩,要求辖区内脱贫户必须达到4500元;乡镇拿到很棘手,人均到达国家标准3100元已是很难,县里定的4500元标准更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都是不可能,索性直接把脱贫户人均收入写成5000元以上。在下达任务、贫困户增收、脱贫人数等方面,层层加码,卫星越放越大的事情屡见不鲜。&/p&&p&&b&3.2、扶贫部门只是众多部门中普通的一个而已&/b&&/p&&p&&b&举例1:&/b&低保兜底。低保兜底是对于无劳动能力的贫困户的一种保障措施,这将解决扶贫工作中一个非常大的难题,即无劳动能力者如何脱贫。以前的低保名额是有限制的,扶贫部门通知我们,上级已经取消了低保名额的限制,只要符合条件的贫困户皆可申请。我们正在发愁这部分没有发展能力的贫困户该怎么脱贫时,这个消息犹如严冬里的一股春风。我们立马紧锣密鼓的进行了统计,于是把名单报了上去,上级扶贫部门让我们直接和上级民政部门联系,我们就把名单报给了民政部门。&/p&&p&民政部门很快回复了我们,我们报上去的名单中有很多不符合低保的标准,按照民政部门的话来说就是:符合条件的全都已经享受低保政策了,还没有享受低保政策的都是不符合条件的。而且民政部门的同事告诉我,随着经济发展,享受低保的人数应该逐年下降,民政部门怎么可能让这个数字反而上升呢?!&/p&&p&&br&&/p&&p&其实我很理解民政部门的考虑,他们确认了一批低保户,我们现在又拿了一堆名单过去,岂不是在说他们以前的名单有问题?民政部门低保识别有问题,结果还由扶贫部门的人查出来改正,岂不是很没“面子”?所以他们坚持认为自己之前认定的名单非常准确,绝无遗漏和错误,扶贫部门报送的名单不符合低保标准。&/p&&p&最后事情怎么解决的呢?我不知道。我只知道扶贫部门对我们说,这些人必须享受低保,享受不了就是你们失职,年底扣分,全域通报,后果自负;民政部门对我们说,这些人不符合条件,绝对不允许享受低保政策;两个部门都是我们的上级,扶贫和民政是平级单位,谁也不比谁大,两个部门互相不能命令对方,显然也不进行沟通,但他们都有权利命令我们,于是矛盾被传导到了基层单位。当然,最后两个部门的要求我们都做到了,又是一次神奇的操作。&/p&&p&&b&3.3教条主义&/b&&/p&&p&&b&例子1&/b&:贫困户产业发展资金每人有3000元(各地区金额不同),上级扶贫部门规定,这3000元是用于贫困户发展的,只能用于种植和养殖,禁止用于上面提到的加水洗车、办农家乐等,其实上面没有考虑到,虽然生活在农村,但有部分人是没有地的,或者他的地也不适合种什么经济作物;养殖的话,放养也需要地的,圈养是需要圈舍的;特别是在城乡结合部这种地段,失地农民非常多,都住进小区了,养几只鸡都会被投诉,也无地可种,这个时候问题就出现了:这3000元不发给贫困户是不行的,属于扶贫资金滞留,是要被处理的;但是发给贫困户,贫困户不养鸡鸭或者种植果树不行的,属于违规使用扶贫资金,也是要被处理的;最后各村只有发挥基层的创造性,一方面把钱给贫困户,然后让贫困户把一部分钱拿去买鸡鸭送给自己的亲戚帮自己“代养”,这样就完美的规避了两种情况。&/p&&p&&b&例子2&/b&:雨露计划。雨露计划是一个关于贫困户接受职业教育的扶持计划,钱并不多,每学期只有750元,但是需要上报的资料却比那些几十万的项目多得多。明明雨露计划已经实现网上报名、网上审核、网上公示了,县扶贫移民局依然要求受助学生必须手写申请表、人工审核、张贴公示,也就是说学生不仅要网上报名、审核、公示,还要跑到镇扶贫办再报名、审核、公示,这个时候就体现了形式主义和免责主义的顽固性,形式主义和资料创新是体制内很大一部分人的命根子,去形式主义,就是在革他们的命,他们一定会极力抗争。&/p&&p&&b&例子2&/b&:教条主义的后果推给乡镇买单。这个事情我是非常的愤怒的,比如贫困户每人可以得到产业发展资金3000元,县扶贫移民局要求他们发出去多少钱就要发展产业多少人,比如县扶贫移民局发出去3万块,那么我们就要给10个人每人3000块发展产业,看起来很简单吧!但这3000块不是一次性发的,为了防止贫困户拿了钱不发展产业,基本上都是在年初先发1000元,待年底验收以后再发剩下的2000元。&/p&&p&这时候问题来了,在这365天里面会发生很多事情,贫困户A得到之前的1000元以后死了(或者其他原因被清理出贫困户了),年底验收就少了1个人。县扶贫移民局会命令乡镇马上选取另一个贫困户,再给他发3000元发展产业。而那个死去的贫困户A已经拿到的1000元,县扶贫移民局是不认账的,因为他们花了多少钱乡镇就要发展多少人,不容乡镇解释,所以发给这部分人的钱其实默认乡镇自己贴了。其实这笔支出完全是正常开支,但是由于县扶贫移民局的教条主义不愿意承认这笔支出,把这个后果交给乡镇来承担,这就是典型的免责心理作祟。&/p&&p&&b&————————————第四章:官员能力低下——————————&/b&&/p&&p&绝大多数工作都围绕两个目的展开,给上面看和推卸责任。很多人在执行一个政策的时候,出发点并不是怎样对贫困户更有利,而是怎样可以让自己免责,怀着这两种出发点所执行的同一个政策结果大相径庭。当然,这种思想在一定程度上也是必然的,因为现在体制内(特别是扶贫)的容错率很低,而要求却非常高,几乎每一个项目都有被追责的可能性,即使有些根本就不是你能控制的。&/p&&p&&b&4.1层层免责主义,导致不切实际的督查&/b&&/p&&p&&b&例子1&/b&:易地搬迁政策,上级规定每人不得超过30平方米,但是这个规定是2016年8月下发的,而当时大多数易地搬迁户都已经修建房屋完毕,因为包含猪圈、农具室,农村观念中的厨房、厕所、客厅也比城里要大得多,所有易地搬迁户都超出了30平方米/人的标准。于是我们询问上级扶贫部门,因为这个规定是8月才下发的,已建的房屋可否例外,上级扶贫部门答复,不敢答复,一切按文件办,既然文件没有说可以例外,那么就不可以例外。&/p&&p&于是一方面我们去游说贫困户,要求他们拆掉一部分新建的房屋,简直滑天下之大稽,当然不可能成功;另一方面我们对建房补助还没有发放完毕的贫困户,以超面积不符合新规定为由,拒绝发放补助金,逼迫贫困户拆掉部分新房。效果当然是不好的。&/p&&p&于是我们央求上级扶贫部门咨询上上级扶贫部门,2016年8月下发的规定是否可以只限制2016年8月以后新建的房屋,而不限制2016年8月前已建的,上上级扶贫部门答复,不便答复,一切以文件为准。&/p&&p&关于易地搬迁的面积还有个问题:当补助资金还没有划给贫困户的时候,这件事情是很好办的,因为超出规定面积我们可以拒付补助资金。但是当验收完成,资金全部划给了贫困户以后,那时他再加大房屋面积,就是谁也不能控制的了,总不能每天找几个人去他家里拦着吧!贫困户多数会在领到房屋补助以后迅速扩建房屋,而上级规定,易地搬迁贫困户在2020年以前是不准超过每人30平方米的房屋面积的,哪个单位出现了,就追究哪个单位的责任,考核、绩效、通报、约谈、检讨……一条龙。结果是每个单位都出现了这种情况,被抽查到单位被通报了。&/p&&p&&b&例子2&/b&:同事,29岁的年轻人,工龄四五年,某天我们在扶贫中发现一个问题,我提出A方案,这样事情的后果变小了,我们即使挨批评也会轻松一点。同事提出了B方案,我说你这样做解决不了事情,反而会让事情变得更糟,他说了一句我一直忘不了的话:“但这样做以后,出了事情就不是我们的责任了啊!”体制内这样的思维多如牛毛,他们遇到问题不是思考如何去解决问题,而是思考如何让自己没有责任。&/p&&p&讳疾忌医本质其实也是免责文化思想,不承认自己以前有错,不承认自己犯过错,即使上级部门给了机会改正错误的机会,也拒绝改正,只是为了证明自己从来没有犯过错。避免担责。&/p&&p&&b&例子3:&/b&“上级政府部门都没有问题,问题都是基层官员。”这种情况是怎么产生的?&/p&&p&我讲个事情,就在最近几天,我们正在开展脱贫户脱贫调查活动,从省部级直接发文,层层强调:一定要调查清楚已经脱贫的贫困户还缺什么东西,比如房子坏了就报上来,饮水不方便就报上来,学费困难就报上来,治病没钱也要报上来。避免脱贫的贫困户又返贫。&/p&&p&我们很兴奋,说实话等这一天等太久了,因为一直以来上级是不准报返贫的,而且按照我们这里的政策,很多政策是已经脱贫的无法享受的。但上级扶贫部门的副局长随后说了一段意味深长的话:“你们可以报上来,但无论你们怎么报、报多少,县里是不会拿出一分钱的,你们要是报上来,就自己解决;比如这户人你们报上来是危房需要修房子,那么你们用自己的财政资金帮这户脱贫户修好房子,乡镇没钱就村上用公共运行经费出,村上没钱就干部职工捐钱。反正随便你们报,你们报了,我们还要来检查,如果你报了是危房,你不出钱解决,那就是不作为,通报批评加年底扣分;如果你报了安全,我们去检查是危房,那么是乱报虚报,要纪律处分。”&/p&&p&这我就傻眼了,赶快问同行,你们怎么干的,有些按实际情况报的,大不了最后和扶贫局对簿公堂!有些直接填全部达标,没有任何困难,还是按照扶贫局的意思吧,到时候就看谁那么倒霉被查了。这件事最后只有两种结果:要么是乡镇扶贫不力,没有为脱贫的贫困户建房子;要么是乡镇虚假瞒报。反正怎么做都是乡镇的错,县级以上部门没有任何错,虽然他们没有做任何事情,也没有拿出任何一分钱,只是印了一张纸。&/p&&p&这件事情的后续是半年后上级部门最后竟然准备了一笔钱来解决这个问题,所以按实际情况报的单位分到了这笔钱,报全部达标的单位没有得到这笔资金。不过这不能说明什么,因为还有些时候是:报全部达标的受到通报表扬,按实际情况报的被勒令做出检讨。&/p&&p&&b&4.2可笑的海量“承诺书”“保证书”&/b&&/p&&p&每次我们修改完国家扶贫系统、省级创新扶贫系统、市级特色扶贫系统、县级全面扶贫系统,每次我们做完贫困户人口增减,每次我们上报易地搬迁计划,每次我们实施扶贫项目,每次我们使用扶贫资金,县扶贫移民局都会让我们写一份“承诺书”,“承诺书”的内容大同小异:就是保证自己所做的工作准确无误,对自己所做的工作负全责,今后无论发生任何问题,愿意承担所有责任,跟县扶贫移民无关。&/p&&p&自己做事自己负责,即使他们想逃避责任,在情理上倒也说得过去。但是很多时候,明明是他们命令我们做的事,也要我们写“保证书”“承诺书”,如果不签就扣除本单位所有绩效奖(县政府令,扶贫不力的乡镇一票否决,取消绩效奖,而什么叫扶贫不力,全凭县扶贫移民局决定),而且当年考核不合格。&/p&&p&&b&例子1:&/b&2017年7月,扶贫移民局动态管理的时候,我们查出几户贫困户的儿女有购车行为,于是村委会通过开会,决定将该批贫困户清理掉,但县扶贫移民局不准我们清理,说清理人数过大,会引起省市级重视,告诉我要清退就每年清退一个,不要查出来多少马上就清理了,这样很“不讲政治”。后来扶贫局让每个乡镇签保证数据真实可靠的“保证书”的时候,就因为我尝试着拒绝签保证书,扶贫移民局副局长当着全县乡镇的面说,“你们XX乡的全是大爷,我们扶贫局已经喊不动你们了!”&/p&&p&我只想回这位副局长几个字:“有权不可任性。”&/p&&p&&b&例子2:&/b&B村有50户贫困户,原定于2018年脱贫,但是B村是大领导的责任帮扶村,县扶贫移民局出于某些考虑,2016年5月要求我们单位必须在2016年将B村的50户贫困户全部脱贫。我回复上级扶贫部门说,资金未到,项目未实施,空口摘帽恐怕大家以后都脱不了干系,县扶贫移民局没有回复我。半个小时以后我的电话里传来了我直属领导的怒吼,要求我们马上写报告申请将B村的50户贫困户全部脱贫,并且写“承诺书”证明是我们单位主动要求将B村50户贫困户脱贫,如有任何问题我乡愿承担一切责任。与县扶贫移民局无关。后来第二年,县扶贫移民局申请到了资金,将资金补发给了50户贫困户,也补了项目,但是已经是他们脱贫一年以后的事了,也就是说2016年B村在未得到任何资金、未实施任何项目的情况下就“被脱贫了”,而且我们还必须写下保证书,证明一切都是乡镇所为,跟县扶贫移民局没有任何关系。&/p&&p&我们每年要签上百张这样的“承诺书”“保证书”,保证如果出现任何问题,责任均在本单位,与上级扶贫部门无关。有时我在想,我们能不能也让下级单位签这样的承诺书呢?!有时候我想起来觉得可笑,上级扶贫部门的领导们真的以为这样一张纸就能替他们免责,保他们的命?如果每一级都这样干,那么再大的问题,最后都会成为村里某个小人物的责任,因为“一切责任在我,与上级扶贫部门无关”。&/p&&p&&b&4.3免责主义,让基层跑断腿&/b&&/p&&p&从2017年下半年开始,县级扶贫领域开始兴起一种风气,即重大的事件,让乡镇党委书记和乡镇长亲自跑。&/p&&p&&b&例子1&/b&:2017年上级允许我们少量增加整户的贫困户,但是怎么控制这个量呢?县扶贫移民局想了一个很“巧妙”的办法,即每户新增的贫困户都必须在三天以内由该乡镇的书记、乡长亲自上门核实家庭情况,并有拍照留影佐证,即使该乡镇的书记镇长每天不干别的事,三天以内你能跑几户贫困户呢?这样就变相的控制了指标。&/p&&p&这个时候我是真的佩服我们书记,炎炎夏日,我陪着书记到每一户贫困户家里,贫困户大多数都住在偏僻高远的地方,有两次爬到半山腰我差点中暑晕倒,回头看我们书记,一把年纪的人,满头大汗、一言不发,还在不停地赶路,我也就没什么好抱怨的了。我以为这一次只是特事特办,没想到作为一个开端,县级扶贫领域全部学到了这种办法。&/p&&p&1. 易地扶贫搬迁,县易地搬迁办公室要求在一周内,乡镇的书记、镇长必须亲自到每一户易地搬迁户的旧房前拍照留影,凡是没有书记、镇长合影的贫困户均不得享受易地搬迁政策,而我们乡有200户以上的易地搬迁户。也就是说,书记、镇长每天必须到70户以上贫困户旧房前拍照。&/p&&p&2. 还是易地搬迁,易地搬迁办公室召开全县大会,要求“四个必须到”,第一扶贫干部必须到贫困户家里关心他的住房情况、第二帮扶责任人贫困户家里关心他的住房情况、第三分管乡长必须到贫困户家里关心他的住房情况、第四乡镇党委书记和乡长必须到贫困户家里关心他的住房情况。县扶贫移民局和纪委会组织暗访组,查到哪个乡镇没有做到“四个必须到”,就要接受诫勉谈话。200多户易地搬迁户,每天去一户,要大半年才能走完,他们认为乡镇的领导都是很闲的吗?而且让乡镇党委书记必须去一次易地搬迁户家里有任何实际意义吗?但他们就是可以这么做,为什么呢?扶贫是重点工程,有权嘛!&/p&&p&&b&4.4免责主义,任何一张送到县扶贫局的纸片都要党委书记、乡长联合签字&/b&&/p&&p&我们送到扶贫移民局的任何一张纸片、表格都必须经经办工作人员、扶贫办公室主任、分管副乡长、乡长、党委书记签字之后,扶贫移民局才接受,不然就是不配合扶贫工作,威胁研究处分。小到什么程度呢?下面这个例子就说明了。&/p&&p&&b&例子1:&/b&在申报雨露计划的时候,贫困户白某在申请表上的银行卡号少写了一个0,于是县扶贫移民局发回来,说卡号有误,转账没成功,于是我发信息给扶贫移民局说是因为少写了一个0。扶贫移民据说,好吧,请按以下方式报上来:&/p&&p&乡镇写一个《关于白某银行卡号错误的报告》、附件1:白某签字以及村委会盖章的《白某银行卡号确认书》、附件2:白某的银行卡照片、附件3:《关于白某银行卡号错误的公示》、附件4:公示的照片、附件5:《错误银行卡号更正表》(更正表上面必须有工作员、扶贫办主任、分管副乡长、乡长、乡党委书记的签字)。他们专门做了一个统计表格,满足一项就打一个“勾”,以上资料缺了一个“勾”都不收。&/p&&p&&b&4.5能力低下,只会挥鞭子的“领导艺术”&/b&&/p&&p&我分析原因是,相当一部分领导职位的干部是“积劳成功”而晋升,本身德不配位。而扶贫移民局是新组建或扩大的部门,人手大多都是从其他部门(比如民政局、档案局、教育局、各乡镇等)抽调的,如果我是民政局的领导,我必然不会将自己的精兵强将调走而影响到民政局本身的工作,所以组成县扶贫移民局的人员其实素质并不理想。&/p&&p&这类领导的领导艺术概括来讲,就是三个字——“挥鞭子”,他们只会往下属和下级单位身上挥鞭子。他们的口号是:“我们不知道怎么解决这个问题,但我们知道,只要不断加大挥鞭子的力度,下面的人总会解决问题。”过去十几二十年这群人靠挥鞭子解决了一个又一个的问题,可他们不知道,这样的领导艺术只会让下级为了达到目标不择手段,很多时候结果并不是他们想要的。&/p&&p&&b&例子1&/b&:2017年12月,扶贫局忽然下达到我乡扶贫项目资金500多万元,用于脱贫项目,要求各乡镇必须在12月20日以前上报方案,12月31日之前把钱全部划拨出去,2018年1月底完成验收报账。这显然是不可能的,而究其原因,是因为根据省政府的扶贫考核标准,当年农业方面的资金必须划拨98%以上出去。于是各乡镇炸了,忽然得到几百万资金,然后连方案都没有,更不必说招标、竞标、施工等程序了,县政府立即下文,凡是不能再12月31日前完成此项任务的乡镇,党委书记和镇长立即停职接受检查,“消极工作”是一个很容易安的罪名。&/p&&p&最后各个乡镇私下联系,在县政府和扶贫移民局的默许之下,各乡镇连夜做资料方案,县级部门连夜审批,然后乡镇全部把钱划拨到村集体账户,因为省级检查只会检查到乡镇级账户,从乡镇账户划出去即视为已使用。省级检查结束之后再强行将资金从各村划回各乡镇账户。&/p&&p&&b&————————————第五章:“朝令夕改”————————————&/b&&/p&&p&朝令夕改反映出中间某些决策层的思维混乱,他们根本还没有理解透彻扶贫、想明白扶贫这个事情的时候,就已经慌慌忙忙把几十个文件政策发出去了。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时间太紧,短短几年时间要脱贫7000万人,很多工作就是先做着,才慢慢开始研究政策,到时候政策出来,发现以前做的都错了,又推倒重来,造成了浪费,还引发贫困户的不满。&/p&&p&我从事扶贫工作两年多,得出的最重要的经验就是:千万不要相信上级扶贫部门的任何承诺。如果有一天原本承诺贫困户能得到的资金他得不到了,不是因为被贪污了,而是上面的政策又改了。&/p&&p&&b&例子1:&/b&2018年元旦节,上级扶贫部门在放假前一天中午12点,忽然通知区域内所有单位必须马上去该部门领一份画报,元旦节之前挂在每一户贫困户家里,节后上级检查,一旦发现任何一户贫困户家里没有张贴画报,一律移交纪委进行纪律处分。于是各单位马上派车、租车前往该部门领取画报,然后紧锣密鼓的组织人手张贴到到贫困户家中。当天下午3点,该部门又发出通知,画报某处有误,所有单位必须全部收回,一张也不准发出去,该部门组织专人接收计数,但凡少拿回来一张的单位,均进行公开通报批评,并移交纪委进行纪律处分。于是我们又马上组织大量人手从贫困户家中墙上一张张撕下来。(&b&这是一个很典型的真实故事,这个故事包含了朝令夕改、滥用职权、官僚主义、形式主义、能力低下等种种弊病,如果不是我亲身经历,我会以为这种事只发生在改革开放初期,我完全不敢相信这样的事情发生在2018年的元旦。&/b&)&/p&&p&&b&例子2:&/b&某住房政策,年初文件要求必须在12月以前修建完成,所以很多贫困户都准备下半年再修建,(注意时间)5月19日领导忽然告诉我,通知所有贫困户必须在7月完成住房建设,否则取消享受资格,于是在事前没有一点消息的情况下,很多贫困户连新址都没决定好的情况下,我赶紧通知贫困户必须在40天内把房子建成。基层一片骂声,我敢说,这绝对是上面某个领导开会时候的“拍脑门”决定。&/p&&p&&b&例子3&/b&:制定帮扶措施时,贫困户A说想开个洗车点,我们很高兴啊,有想法就是好事,他家房子就在省道旁边,于是我们鼓励他用先期扶贫资金购买了一台高压喷水机,制作了加水洗车点的招牌,准备营业。半年后扶贫政策下来了,扶贫资金只能用于种植和养殖,他的加水洗车点属于违规使用扶贫资金,如不改正他将无法享受后续资金,我不知道后续同事们怎么解决的,因为当时是我极力鼓励他加水洗车的,现在只要关系到这名贫困户的工作我都尽量回避,因为至今我都不知道该如何面对他。&/p&&p&&b&例子4:&/b&贫困户B有个鱼塘,他所在的村正好在大力发展旅游,于是我们说,你可以把这个鱼塘和你家的院子改成一个农家乐,于是我们帮助他去银行办理了贴息贷款(2020年以前产生的利息由政府负担),又去工商局注册了一个农家乐。后来扶贫政策下来了,所有注册了工商号的贫困户都必须清退,不能再当贫困户,于是查出来B注册了个农家乐,他被清退出贫困户了,而且因为他不再是贫困户,所以他将不再享受政府贴息贷款,他之前所贷的款需要自己付利息了。我觉得很对不起他,他也一直认为是我们提前知道了政策,合伙起来故意下套,剥夺了他的贫困户资格,这个误会是很难说清了。&/p&&p&&b&————————————第六章:“扶贫系统”————————————&/b&&/p&&p&每年上级扶贫部门都会根据他们的“规则”审核系统数据,然后找出他们认为“不合理”和“逻辑错误”的地方,发给我们,限期整改,如果在规定期限内不“整改”完毕,就会通报批评和扣除年终考核。这几乎是扶贫工作中最痛苦的“三大”事情之一,通常都会加班加点,通宵达旦。上级部门也只承认系统逻辑,不承认实际情况,即使实际情况与系统逻辑相冲突。&/p&&p&为此,上级专门请软件公司做了一个检查系统,他们可以通过筛选查找轻易的在扶贫系统内找到“不合理”的地方,然后导出名单,要求下级单位一条一条限时修改。&/p&&p&2016年的时候我们通过整整三个月,动用了上百人到每户贫困户家里进行情况调查,基本做到了系统信息准确可信,可惜上级部门“审核规则”一出来,很多实际情况变得“不合理”了,于是我们走上了漫长的为了“规则上合理”而不停修改系统的道路。&/p&&p&&b&一、未脱贫的收入都低于3000元,已脱贫的收入都高于3000元。&/b&&/p&&p&&b&举例:&/b&扶贫系统里面,凡是未脱贫的年人均收入都在3000元以下,凡是已脱贫的年人均收入都在3000元以上,而且每年上级下达多少脱贫任务,基层就会脱贫多少人,比如2016年上级下达了521人脱贫的任务,那么到2016年底系统里就刚好有521人的收入超过3000元,一个不会多,一个不会少。&/p&&p&其实这涉及到很多问题,比如某贫困户家里有一家三口,爸爸、妈妈、女儿,年纯收入是8400元,也就是人均2600元,属于未脱贫的标准。而这8400元全是爸爸在外面务工所得,2016年妈妈因病去世,这下子问题就出现了,现在家里只剩2个人,他们的年收入还是8400元,由于少了一个人,人均年收入变成了4200元,达到了脱贫标准,&/p&&p&而上级扶贫部门的要求是“没脱贫的人均收入统统不准超过3000元,脱贫的人均收入必须超过3000元”,该户贫困户并没有进入今年的脱贫名单,所以绝对不准收入超过3000元,上级部门会通报批评我们单位并要求立即整改。于是通常的做法是,我们会修改爸爸的务工所得,比如减少为5400元,这样他们的人均纯收入就变成了2700元,也就符合上级要求了,但是这样“规则”之下的数据,真实性还剩几何?&/p&&p&&b&二、未成年人必须入学&/b&&/p&&p&&b&举例:&/b&扶贫系统里面,未成年儿童必须是入学状态,智力残疾也不例外,但当地并无特殊学校,最近的特殊学校离我们这里有60公里车程,但是我们还是必须在系统里记录为该儿童已经入学,因为16岁以下儿童没入学是一个“逻辑错误”,必须改正,以求本地儿童入学率达到100%。还有就是学前教育,凡是没有念小学的小孩都必须统称为学前教育,也就是说一个婴儿生下来那一刻就必须在接受学前教育了,当然,如果系统原意是指学会吃饭、走路、说话也算学前教育的话,这其实是合理的。&/p&&p&&b&三、劳动力&/b&&/p&&p&60岁上以上必须失去劳动力,不允许60岁以上的人有劳动力,不然则视为错误,追究录入单位的责任。但是在种种规则之下,其实任何一个指标都是牵一发而动全身的。&/p&&p&&b&举例:&/b&某贫困户年满60岁,但是在矿场给人看管废弃厂房,每月工资700元,并且自己在废弃厂房周围喂养了几只鸡,种了一些菜,从收入上来算其实是已经脱贫的。但是实际上是很难操作的,因为系统强制认定60岁以上的人没有劳动力,没有劳动力,也就不准在系统内输入工资收入,也不准在系统内输入生产收入,不然就属于错误信息,不符合“系统逻辑”,录入单位会被追责。这样,我们就必须通过其他方式测算这位贫困户的收入,不然在系统内,他是无法“脱贫”的。&/p&&p&同理,残疾人也无法有劳动力,如果我们在系统内把一个残疾人写成有劳动力,那么属于错误信息,上级部门会筛选出来,然后通知我们立即整改。如果说一级残是无劳动力的,那么大多数三级、四级残其实是有劳动力的,他们能够养猪养鸡,也能够打工挣钱,但是在系统内这些都是错误的,必须修改,如果这户人只有超过60岁的老人、16岁以下的小孩、残疾人,那么这户家庭决不允许有工资收入、生产经营收入,如果有,就属于“逻辑错误”。&/p&&p&&b&四、人口数据&/b&&/p&&p&所有资料数据的人口数量的必须和系统一致,而系统是每年更新一次。&/p&&p&&b&举例&/b&:比如某贫困户家中有6人,但几个月前死了1人,还剩5人。我们写的报告里面是5人,于是上级立即在大会上对我们进行点名批评,为什么贫困户家中的实际人口和系统中的人口不一致?!其实那时我很想说,因为系统一年才有一次修改人数的机会啊,你又不是不知道!上级当然知道,但他必须选择视而不见,他只会一遍一遍要求“家庭人数和系统人数必须一致”,而且不接受任何反驳,这样有任何问题的话,他才能够摆脱责任,因为要求“家庭人数和系统人数必须一致”这个要求是没错的啊!&/p&&p&那么我们下级部门怎么办呢?我们当然没有权利修改系统,修改系统的权利是每年固定时间上级开放给我们的。所以我们只有强行认定这户人有6人,把死人也算活着。但这其实是有风险的,意味着如果给这户贫困户发钱的时候,你也必须发给那个死人,曾经某地就因为这种事情以“没有认真核实人口,失职”的理由受到了严重警告处分。那么有没有处理上级部门呢?当然没有,上级部门只是要求“家庭人数和系统人数必须一致”,又没有叫下级部门造假,当然没有责任。&/p&&p&还是人口的问题,某领导到贫困户家中去检查,发现改贫困户家中有9人,而我们的档案上面是3人,于是该领导当场严肃批评了各级部门。据说一个雷厉风行的领导,就是不给你任何解释的机会,恰好这位领导也是这样。于是后来这位贫困户的姐姐、姐夫、侄子、大伯、堂哥、堂弟一起享受了贫困户待遇,此后针对这个问题进行了全域大整改,发展成为只要和你的贫困户亲戚住在一起,你就可以享受贫困户待遇,做到了“实际人口和系统人口一致”。&/p&&p&还是人口的问题。在贫困户系统中,每一名贫困户都必须有身份证号码,当然,只要上了户口的人就会有身份证号码。但是在广大农村,特别是贫困地区,很多小孩是没有上户口的。肯定有人会问“现在超生不用交罚款也可以上户口了,怎么会还有没上户口的人”,没有上户口的原因是多样的,以前因为惧怕罚款所以没有上户口,现在还是担心罚款没有上户口的人也不在少数;还有种情况更棘手,现在可以上户口了,可惜因为太穷老婆跑了,没有老婆的人要是给儿女上户口,就必须去做亲子鉴定,亲子鉴定费用几千元,很多贫困户都不愿意出这笔钱,而目前也没有任何部门表明愿意承担这笔费用。&/p&&p&&br&&/p&&p&&b&————————————第七章:“其他问题”————————————&/b&&/p&&p&&b&一、“领会上级意图”。&/b&&/p&&p&领导“领会上级意图”的不同导致上级扶贫政策到每个基层的实际执行方式的不同。“上级意图”是个很神奇的东西,它不会在文件里明说,也没有凭证,只靠每一级领导口口相传,同一份文件,1000个善于领会上级意图的领导能有1000种不同的理解,自然,因为各个领导的理解能力不同,很容易出现曲解。&/p&&p&&b&三、缺乏专门人员。&/b&&/p&&p&我所认识的同行,没有任何一个是专职扶贫的,虽然在档案身份上他们写的是“专职扶贫”,但实际上他们大多数都像我一样身兼扶贫、基础设施建设、应急安全、防汛抗旱、森林防火、农村经济发展等于一身,最明显的例子就是上级扶贫开会、交通开会、应急开会、防火开会、农业开会、水务开会、公安开会去的都是同一群工作人员。他们是“万金油”,也注定他们无法全身心的投入到扶贫工作中来,比如:每年的我都会抽出一个月的时间来做森林防火,还会抽出一个月来做防汛减灾,这是雷打不动的。&/p&&p&&b&五、摊派主义&/b&&/p&&p&当然,体制内的人会很清楚,摊派主义的是体制内的常事。我单位每个干部职工身上都被残联摊派了一个残疾人、群众工作部门摊派了一个上访户、拆迁部门摊派了几户拆迁户、扶贫部门摊派了几户贫困户、民政部门摊派了几户低保户……也就是说,本单位每个干部职工在干好自己本职工作的同时,还要担负着一户残疾人、几户低保户、几户贫困户、一户上访户、几户拆迁户的工作。各部门为了免责,通常倾向于把责任摊派在自己所能管辖的所有人和组织身上,这样的结果是:出了事情,看似都有责任,深究起来全都没什么太大责任。由于这样的例子太多,所以我举个体制外的例子。&/p&&p&&b&例子1&/b&:贫困户就读幼儿园的问题。本地读个幼儿园每学期平均需要2000元,如果是师资条件好的高端幼儿园,学费则更高。而教育局规定,贫困户就读幼儿园必须全免费,幼儿园不得向贫困户家长收取任何费用(记住,是任何费用),否则就会受到处理。然后,教育局按照每名学生900元的标准向幼儿园进行补贴。而本地幼儿园大多都是私立幼儿园,也就是说一个幼儿园接收的贫困户学生越多,它在原基础收益上的损失就越大。而且贫困户也不傻,既然所有幼儿园都免费,那么我们为什么不去更好的高端幼儿园呢?&/p&&p&所以贫困户一窝蜂的涌进了本地最高端的几家幼儿园,各幼儿园园长一看这样下去肯定是不行的,于是本地所有幼儿园都开始心照不宣的用各种土办法阻止贫困户就读自己的学校。比如招收学生满员了、拖延时间、避而不见、和其他幼儿园互相推诿扯皮等等,事实上贫困户学生读幼儿园更难了,更没什么尊严了。&/p&&p&&b&七、成绩是宣传出来的&/b&。&/p&&p&如果你想让1W人增收1000元,那么是很难的,他们即使增收了1000元旁人也未必能看得出来。但是如果你想让100万人觉得你的扶贫工作做得好,只需要报纸上的1000个字和2张照片就行,&b&笔杆子永远是扶贫的第一人才&/b&。&/p&&p&&br&&/p&&p&&b&————————第八章:一直被回避的问题-贫困户自身问题————————&/b&&/p&&p&&b&这个问题是贫困户脱贫过程中遇到的最大问题,即无论脱贫与否,几乎没有贫困户会承认自己脱贫。而且部分政策过于理想化,几户所有的扶贫政策都都回避了一个问题,好吃懒做的贫困户怎么办?&/b& &b&而所有文件给出的答案都是——劝说。&/b&如果劝说是万能的,那么城管现在形象也不会那么差了,因为劝一劝小商贩就再也不出现了,劝一劝摆摊设点的人就都改行转业了,大家知道这是不可能的。但其实,我是一个相信“劝说”的力量的人,我相信大部分贫困户都可以通过劝说和感化来使其奋力脱贫,但这只是大部分,还有小部分呢?而且即使是可以劝说和感化的大部分,要付出的也是极大的时间成本,并不能一蹴而就。&/p&&p&这方面的例子太多太多,在扶贫部门工作两年,你能见到很多奇谈怪事,有些让人哭笑不得,有些让人充满无奈,有些则让人看到了人性的最黑暗面心生恐惧。我将会挑选一些印象深刻的例子出来供大家评价,如果是我亲身经历就会说亲身经历的,如果听说的就会说是听说的,尽量做到以信传信、以疑传疑,以免误导大家。(当然,具体姓名和信息会模糊处理)&/p&&p&&b&例子1:贫困户想要的标准,比国家规定的脱贫标准高得多&/b&&/p&&p&我的同事朱姐,女,国企事业单位的职工都是有帮扶对象的,但她帮扶的贫困户老是不在家,喜欢在外面喝酒,因为我们有任务指标,每隔一段时间必须和贫困户见一次面,于是朱姐总是担心不能完成见面的任务。我给她出个主意,每个月都买一袋米或者一桶油,这样贫困户为了这桶油和米,也会愿意和你见面的,朱姐大呼妙。但是第二天朱姐气急败坏的找到我,说这辈子也不想再见到这个贫困户了,完不成任务拉倒。我问怎么回事,原来贫困户领油和米的时候还是千恩万谢的,两个小时后不知道哪根筋出问题了(我怀疑是喝了酒),居然专门打电话过来骂了朱姐一顿:“你们就这点表示,你们政府的人就一袋米一桶油就把我打发了?!你们为人民服务就是这么干的?!”朱姐气得快哭了,确实,朱姐是临时工,收入比我们要低很多,家里压力又大,她穿的衣服大多也不过是几十元、一百元级别的,一袋米一桶油价格接近100元(插一句,4元一斤的米,连朱姐自己都舍不得买来吃),她的心情可想而知。最后,我和她联系的贫困户对换了,我联系的贫困户比较温和,而她联系的贫困户如果再打电话来来骂,就让骂我吧,但我心里已经决定了,我是决计不会再给这个贫困户送东西了。&/p&&p&&br&&/p&&p&&b&例子:2:只有极少数的贫困户会承认自己脱贫,绝大多数都不会。&/b&&/p&&p&贫困户脱贫以后不承认自己脱贫怎么办?因为所有政策都要求贫困户自己签字确认脱贫,可按照目前的政策,贫困户脱贫以后就不再享受免费医疗和免费教育了,有多少贫困户会承认自己脱贫呢?事实上,很少有贫困户会承认自己脱贫,任凭谁去问他,他都会说出一大堆贫困户的理由。甚至有更过分的“待价而沽”,“要挟”扶贫干部和村干部,你给我多少多少好处,我就签字承认自己脱贫。&/p&&p&即使经过三年的调整,现在脱贫户和未脱贫户已经可以享受同样政策的情况下,贫困户们依旧拒绝承认脱贫,可以说政策越好,他们拒绝承认脱贫的心理越强烈,&/p&&p&&b&例子3:希望政府替儿尽孝。&/b&&/p&&p&在前言里面的例子我已经讲得很清楚了,很多儿女即使很有钱,也会让自己的父母挨饿受冻,住破房子,在不了解这家人情况的路人看来,这俩老人可谓饥寒交迫,但是谁曾想他们有个开宝马的儿子呢!而且这是无法起诉的,因为未承担赡养义务,起诉的本体必须是老人,而很多老人都很“体谅”自己的儿女,拒不起诉自己的有钱儿女,只是一个劲儿得到政府上访,要求享受低保、享受贫困户待遇,逢人就提自己有多惨,但是绝口不提自己那几个有钱儿女的事。&/p&&p&&br&&/p&&p&&b&例子4:隐瞒收入和享受的政策,抵制脱贫&/b&&/p&&p&最典型的例子是2016年11月,市级扶贫部门检查,到贫困户A家中,检查组问贫困户A一年收入怎么样,贫困户A说没什么收入,检查组问没什么收入具体一年是多少钱,贫困户A答道一年两三千块钱吧!当时他们村书记震惊得眼睛都大了,但是检查组要求,检查组在问话的时候村干部是不能插嘴的。问完之后检查组当然是不满意的,觉得这户贫困户非常贫困,村委会弄虚作假,上车就要走。气得村书记大骂,叫贫困户A必须把存折拿出来,结果存折上显示A一家5口人,每年光低保就享受1万元以上,而且还有残疾人补贴、粮食直补、退耕还林款、城乡基本养老保险、高龄补贴已经妥妥超过脱贫标准了。也就是说,即使这户贫困户一只鸡不养,一棵菜不种,光是国家发给他的各种补贴加起来就已经远远超过了脱贫标准。&/p&&p&当事实摆在眼前的时候,贫困户A急了,我这样就脱贫了?我凭什么能脱贫?我上有老下有小,我一个残疾人凭什么脱贫?我还欠着十几万的债呢?你们这些当官的就是乱搞!我是不会脱贫的,你们想这样就把我搞脱贫了,那是不可能的!谁让我脱贫我就举报谁!&/p&&p&&b&例子4:其中一部分贫困户是职业上访户&/b&&/p&&p&由于我国的上访制度,导致无论你有没有道理,只要你去上访,都能影响到地方政府的政绩,所以不管有理无理,只要有人去上访,政府都会怕。正因为这样,催生了一群职业上访户,以此要挟地方政府,获取利益,在北京更是有一整套成熟的上访利益链。&/p&&p&其中T村是我乡著名的上访村,也是我乡贫困户最多的村之一,这个村还有一个特点:贫困户的数量按照正常逻辑是逐年减少的,一是因为贫困户不断的脱贫;二是因为不断的有人通过结婚、迁到发达地区等方式逃离贫困户;三是贫困户的死亡率也比一般人高很多;当然还有别的一些原因。所以我乡所有村的贫困户人数都是逐年递减的,唯有T村的贫困户人数是逐年递增的,因为T村的人总是不断的通过上访来获取贫困户资格,获得贫困户资格意味着教育、医疗、金融贷款全免费,这是对所有人来说吸引力很大的。这里我要说的是,并不是我们工作标准不严,而是贫困总是很难拿出标准来划得清清楚楚的,只要当事人不配合调查,收入也是很难统计的,扶贫部门也并无权利让银行、企业、组织、个人交出别人的收入信息,一个人想扮演成一无所有的贫困户是很容易的。&/p&&p&我印象最深刻的是T村某贫困户,他本人一个健康的年轻人,有一个同样年轻健康的老婆和一个几岁大的儿子,还有一个五十多岁也是健健康康的母亲Z,要说Z在我们乡政府就很出名了,很早开始她就每年都来乡政府上访了,同事们笑称Z的工龄比我们都要长,我们才来几年啊,人家在乡政府都多少年了,只要各级政府的处理不如意,她就要往北京跑,以此威胁各级政府。而每次政府给她解决诉求以后,她第二年都能找到新的理由再来上访,我列举其中部分:&/p&&p&1.村里修公路石头滚过界,碰倒了她家地里几棵昂贵的树苗。&/p&&p&2.村里修公路放炮震坏了她家的地基,震裂了她家的墙壁。&/p&&p&3.村干部对她怀恨在心,故意操纵选票,让她无法当上低保户。&/p&&p&4.村干部优亲厚友,她是全村最贫困的,为什么当不上贫困户?&/p&&p&5.房子裂了,家里已经成为了危房,要求享受危房改造。&/p&&p&6.家里太穷,危房改造钱太少,要求享受易地搬迁政策。&/p&&p&7.山上水源减少,和村里上访户一起要求县政府让他们搬进城市。&/p&&p&听起来是不是都很合理的样子。但是且听我慢慢讲:&/p&&p&第一,所谓昂贵树苗,不过是几棵茶树苗,在我们当地也很常见,她要是愿意换,村干部直接可以从家里挖两棵成色更好的送给她,但是她不要,因为她的茶树苗是“独一无二的”,是“有感情的”,是“风水先生让她种的”,说白了,她就是要村上赔钱。最后靠上访,她达到了目的,赔钱了。&/p&&p&&br&&/p&&p&第二,他家的房子什么时候裂开的还不一定。单说这个距离,离放炮最近的五六户人家房子一点问题没有,两百米以外的她家被震裂了,连地基都震塌陷了,这是不是有点不符合逻辑。最后靠上访,她达到了目的,赔钱了。&/p&&p&&br&&/p&&p&第三,低保户明确要求,有劳动力的不能作为低保户,于是Z立马把户口和自己的儿子儿媳分开了,并坚称自己儿子儿媳都没有照顾自己,自己凄惨到不行,村干部们由于自己以前上访的事情怀恨在心,但问题是她上访这十几年,村干部都换了几届了,怎么每一届都对她怀恨在心呢?有那么神奇吗。最后靠上访,她达到了目的。最后靠上访,她达到了目的,吃上低保了。&/p&&p&&br&&/p&&p&第四,以前Z并不屑当贫困户,2015年之后贫困户的政策越来越好,她开始不断上访要求当贫困户。但是大家看出来了,她家里有两个青壮年的劳动力,她本人也才五十几岁精神正好,怎么会当得上贫困户呢?她的理由是儿媳要照顾孙子不能算劳动力,自己已经五十多岁了不能算劳动力,儿子学历低找不到工作。最后靠上访,她达到了目的。最后靠上访,她达到了目的,当上贫困户了。&/p&&p&&br&&/p&&p&第五,后来Z听说政府正在对贫困户进行危房改造,于是要求对自己家进行危房改造,但是鉴定机构鉴定之后建议修补即可,不需要重建,Z非常愤怒,痛斥鉴定机构已经被政府官员买通,因为重建的补贴标准要比修补的补贴标准多。最后靠上访,她达到了目的,得到了危房改造的名额,而且他们还上访到了一个特权,别的贫困户都是先修好房子再补贴,Z则不同,Z声称自己没钱,要求政府先给自己钱,然后再修建。&/p&&p&&br&&/p&&p&第六,危房改造还没开始,易地扶贫搬迁政策开始实施,易地扶贫搬迁的资金比起危房改造就更多了,Z立即要求自己应该享受易地搬迁,而不是危房改造,我们说你的危房改造项目已经批准了,没办法再改了,而且钱已经发给你了,Z坚决不同意。最后还是靠上访,她达到了目的,住建局活生生把发给她的钱又收了回去,她如愿享受了补助金额更多的易地搬迁。&/p&&p&这里还有一个小插曲,因为她选择的易地搬迁方式是在城郊购房,易地搬迁要求购房面积不得大于每人30平方米,他家里4个人,而补贴金额是按照家庭人数计算的,每人2.5万元,意思就是Z可以获得10万元的政策补贴,购买城郊的120平方米以下的房子。于是Z很“聪明”,老城区的二手房是很便宜的,易地扶贫搬迁政策只规定了最大面积,而没有规定最小面积,Z完全可以花5万块在老城区买个75平方米的房子,把剩下的5万元赚了。我们也看出了Z的心思,于是要求她购买的房子不得小于100平方米,这时Z 就炸了,一个小时之后县政府办公室打来电话,Z在县政府门口抓着县长不放手,叫我们立即解决她的问题,于是我们又去把她接了回来,她又靠上访解决了问题。&/p&&p&当时负责去接她的就是我,他看见我们来接她是那种得意的表情,坐在车上那种胜利和挑衅的表情,我一辈子都忘不了。我曾粗略估计了一下,Z在上访这十几年的时间里,获得了50万元以上的利益,平均每年4万元,比一个每天填起早贪黑的饭店服务员还高,所以他儿子、儿媳、亲友对于她的上访行为完全是支持的态度。&/p&&p&&br&&/p&&p&&b&—————————第九章:扶贫检查—————————&/b&&/p&&p&“扶贫是一项以检查为导向的工作,上级检查什么,我们就做什么。”——县某领导在某次大会上的讲话。关于扶贫检查这一段恕我不能保持理性客观。&/p&&p&&b&9.1海量的扶贫检查。&/b&&/p&&p&免责文化延伸的后果中,最让我愤怒的是海量的督查。随着扶贫的口号越喊越响,各部门都必须要表现出自己对扶贫工作的高度重视,如果体现出自己对扶贫工作的重视呢?第一,拿钱出来,一些部门也确实是这么干的,效果立竿见影。第二,对于那些不愿意拿钱出来或者拿不出钱来投入扶贫的部门呢?那么就不停的督查、检查、视察、蹲点、驻村指导(当然实际上他们中并没有人真的驻村):2015年的时候,我们脱贫一户贫困户只需要十张纸左右的档案,迎接三四次检查就行了;到2017年的时候,我们脱贫一户贫困户需要上百页的档案,6月开始,不停的接受各级各种各样的部门检查,平均一周要接受四次检查,每次检查的要求还都不一样,可以说从6月开始,我们所有工作都停滞了,一个月要接受10次左右的上级检查,平均每周就有2个上级部门的要来检查指导。&/p&&p&上级不停的来检查组,以各种各样的名义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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