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官员上班迟到检讨书会怎么样

中国古代官员的考勤制度 无故缺勤大板伺候
[摘要]古人治“庸”,首先从“迟到早退”抓起。古代官员以“清、慎、勤”为原则,“勤”的起码要求,便是按时上班下班。对迟到早退,缺勤或朝班失仪等“庸懒散”行为,历朝均有惩治办法。“上班点卯”的由来要了解古代治“懒庸”,得先了解古代官员是怎么上、下班的?古代上班时间比现在早。《诗经·齐风·鸡鸣》中,妻子催丈夫起床:“公鸡已经叫了,上朝的都已经到了;东方已经亮了,上朝的已经忙碌了。”由此可见,从春秋起,古人就有了“鸡鸣即上班”的传统,往后,这个时段就定型为“卯时”,即早晨五至七时。于是,“上班点个卯”也就流传至今。古代上班早,下班也早。清朝规定春夏下午4时下班,秋冬下午3时下班。至于白居易笔下的“退衙归逼夜,拜表出侵晨”,那是因办公和生活区相隔远,当时又没汽车,所以走回家就是“逼夜”了。古人上班第一件事是“开会”。在中央,皇帝每天早上要举行“朝会”,也叫“上朝”,属最高国务会议。参会官员是“六部九卿”等省(部)级以上官员。朝会内容两项:一是皇帝做出决策,征求大臣意见;二是大臣有重大事项,需报请皇帝批准。“朝会”的时间,根据议程多少有长有短,一般多在辰时(上午九时)结束。正常情况下每天如此,所谓“君王不早朝”,那是例外。图源网络明代缺勤20天处杖打100大板上午九点“散朝”后,各官员在宫门外吃完皇帝恩赐的“早点”后,就各自回衙门,或落实皇帝在“朝会”上的最新旨意,或处理日常工作。这是京官一天的工作模式,地方与京城大同小异,不赘述。古人治“庸”,首先从“迟到早退”抓起。古代官员以“清、慎、勤”为原则,“勤”的起码要求,便是按时上班下班。对迟到早退,缺勤或朝班失仪等“庸懒散”行为,历朝均有惩治办法。明朝“治庸”流行“打屁股”(即廷杖),规定缺勤1天处笞20小板,每再满3天加一等,满20天处杖打100大板。为不因迟到而挨打,明朝曾发生一起冬天高官误跌御河溺死的事,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原来魏忠贤当权时,紫禁城不准点路灯,说是为防“火患”,还禁止官员骑马坐轿,冬天天亮晚,路上又黑灯瞎火,结果是百官“戊夜趋朝,皆暗行而入,相遇非审视不辨”,于是“追尾”之事经常发生。一天,一名住得离宫较远的官员可能起晚了一点,因怕“朝会”迟到,一路小跑,加之当天早上下大雨、路又滑,慌乱中没辨清方向,竟失足御河,命丧九泉。唐代迟到扣工资对于迟到缺勤,除了“打屁股”外,还有扣工资、降级、撤职甚至“坐牢”等五花八门的处罚措施。先说“迟到扣工资”,唐玄宗时,“文武官朝参,无故不到者,夺一季禄”(《唐会要》卷二四)。到肃宗时,“朝参官无故不到,夺一月俸”。再到文宗时,“文武常参官,朝参不到,据料钱多少每贯罚二十五文”。再说“缺勤被撤职”的,清乾隆时,一个叫钱在上的翰林给皇孙当老师,只因连日缺勤,便奉旨革职留任,由此失去了外放考差、收受孝敬的赚钱机会。还有“因旷工而坐牢”的规定,唐律规定:“旷工满35天判处有期徒刑1年。倘是军事重镇或边境地区工作的官员,还要罪加一等”。明代张居正的“考成法”抓考勤当属“治标”,那如何“治本”呢?如何对付那些“碌碌无为、尸位素餐”的庸官,历代都在“推陈出新”,明朝张居正的“考成法”很有代表性。“考成法”类似现在“目标管理责任制”,但他的做法似乎更有操作性,用“三字”概括,就是“稳、准、狠”。现以对六部尚书(国务院各部长)的考核为例,其管理方法是:首先,将各部长每年须完成的工作和完成期限登记成3个账簿,并分别在本部“给事中”(专门负责弹劾,不受本部门领导)、都察院(中纪委)、内阁(国务院)留存;然后,各部长每月须呈供完成工作情况的依据,分别亲赴给事中、内阁和都察院,对照账簿,完成一件、就勾销一件;最后,内阁、都察院、给事中等三部门,逐件核实官员提供的工作完结依据,如有部门发现其没有如期完成工作的,就按规定予以处分。按此办法,万历三年(1575年),查出各省抚按官名下未完成事件共计237件,抚按诸臣54人。凤阳巡抚王宗沐、巡按张更化,广东巡按张守约,浙江巡按肖廪,以未完成事件数量太多而罚停俸三月。万历四年,山东17名、河南2名官员,因地方官征赋不足九成受到降级处分,而山东2名、河南9名官员受革职处分。张居正当政期间,按《考成法》,裁革的冗员竟约占官吏总数的十分之三。(文/李志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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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明朝“治庸”流行“打屁股”(即廷杖),规定缺勤一天笞20小板,每再满三天加一等,满20天杖打100大板。明朝“治庸”流行“打屁股”(即廷杖),规定缺勤一天笞20小板,每再满三天加一等,满20天杖打100大板。
原标题:让人肃然起敬的古代&治庸&
核心提示:明朝&治庸&流行&打屁股&(即廷杖),规定缺勤一天笞20小板,每再满三天加一等,满20天杖打100大板。为不因迟到而挨打,明朝曾发生一起冬天高官误跌御河溺死的事。
文章摘自《检察日报》日作者:李志刚原题为《让人肃然起敬的古代&治庸&》
&治庸&不独为当下热词。古代庸官也为数不少,历代王朝都极为重视&治庸&,尽管很多乏善可陈,但也有一些事例让我们肃然起敬!
要了解古人如何&治庸&,得先了解古代官员是怎么上下班的。据考证,古代上班的时间比现在早。从春秋起,古人就有&鸡鸣即上班&的传统。往后,这个时段就定为&卯时&,即早晨五至七时。于是,&上班点个卯&也就流传至今。
古代上班早,下班也早。清朝规定春夏下午四时下班,秋冬下午三时下班。至于白居易笔下的&退衙归逼夜,拜表出侵晨&,那可能是因办公的地方和生活区相隔较远,当时又没有汽车,所以走回家就是&逼夜&了。
古人&治庸&,首先从迟到早退抓起。古代官员以&清、慎、勤&为原则,&勤&的起码要求,便是按时上下班。对迟到早退、缺勤或朝班失仪等&庸懒散&行为,历朝均有惩治办法。
明朝&治庸&流行&打屁股&(即廷杖),规定缺勤一天笞20小板,每再满三天加一等,满20天杖打100大板。
为不因迟到而挨打,明朝曾发生一起冬天高官误跌御河溺死的事。那是在魏忠贤当权时。他规定,紫禁城不准点路灯,还禁止官员骑马坐轿。冬天天亮得晚,路上黑灯瞎火的,结果百官&戊夜趋朝,皆暗行而入,相遇非审视不辨&,于是&追尾&之事经常发生。一天,一位住得离皇宫较远的官员可能起晚了一点,因怕&朝会&迟到,一路小跑,加之当天早上下大雨、路又滑,慌乱中没辨清方向,竟失足御河,命丧黄泉。
对于迟到缺勤,除了&打屁股&外,还有扣工资、降级、撤职甚至坐牢等五花八门的处罚措施。
先说迟到扣工资。唐玄宗时,&文武官朝参,无故不到者,夺一季禄&(《唐会要》卷二十四)。到唐肃宗时,&朝参官无故不到,夺一月俸&。再到唐文宗时,&文武常参官,朝参不到,据料钱多少每贯罚二十五文&。
再说缺勤被撤职的。清朝乾隆时期,一个叫钱在上的翰林给皇孙当老师,只因连日缺勤,受到革职留任处分,由此失去了外放考差的机会。
还有因旷工而坐牢的。唐律规定,旷工满35天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倘是在军事重镇或边境地区工作的官员,还要罪加一等。
抓考勤当属治标,那如何治本呢?对付那些&碌碌无为、尸位素餐&的庸官的办法,历代都在推陈出新,明朝张居正的&考成法&很有代表性。
&考成法&类似现在的目标管理责任制,但张居正的做法似乎更有操作性,用三个字概括,就是稳、准、狠。以对六部尚书的考核为例。其管理方法是:首先,将各部尚书每年须完成的工作和完成期限登记成三个账簿,并分别在本部给事中(专门负责弹劾,不受本部门尚书领导)、都察院、内阁留存;然后,各部尚书每月须呈供完成工作情况的依据,分别亲赴给事中、内阁和都察院,对照账簿,完成一件勾销一件;最后,内阁等三个部门再逐件核实官员提供的工作完结依据,如发现没有如期完成工作的,就按规定予以处分。
按此办法,明万历三年(公元1575年),共查出各省巡抚巡按名下未完成事件共计237件,涉及54人。凤阳巡抚王宗沐、巡按张更化,广东巡按张守约等人因未完成事件数量太多被罚俸三月。据统计,张居正当政期间,按&考成法&裁革的冗员竟约占官吏总数的十分之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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播放数:535774古代公务员考勤太严格 上班迟到打屁股_新浪教育_新浪网
古代公务员考勤太严格 上班迟到打屁股
  百万人抢夺万余个金饭碗,是今年国家公务员考试的真实情况。公务员之所以成为越来越受青睐的职业,主要是因其工作较为稳定,收入也较可观。唐代及以后的公务员考试即科举应试之路也大抵如此,在中央机关供职的公务员还要受到诸多上班制度的束缚。
  借光行路
  由中国传统的行政体制所决定,古代公务员可分中央和地方两类。凡在中央各机关供职的官员,一定品秩以上,或由职务所定,须参加由君主亲自主持的朝会。朝会有大朝、常朝等区分。官员上朝有一套特定的规矩:除一二品大员年高者,特赏可以骑马或坐轿外,其余人一律步行入宫,随从不得跟入,因而没人给你举灯照明。进宫适值黎明前的黑暗,因为无灯照明,还发生过有人在雨夜上朝时因路滑失足跌入御河溺死的意外。
  当然,这种上班时的工伤绝不会发生在王公重臣身上。清制,凡亲王与部堂长官上朝,皆有专人打灯引至二门;军机大臣则有角灯导入内右门。奏事处官员、各部院衙门递奏官和各省提塘官,因需提前将各种文件和报告送达,因而也特许给灯。上述这些灯火,就是广大“无光”公务员防备工伤的借光之源。他们每天上朝时如等早班车似的站在东华门外,远远看见有灯过来,便蜂拥而上,亦步亦趋。
  站队有学问
  参加朝会者来自各个部门,品秩亦有高低,所以开会时要进入指定的位置,这叫“朝班”,即朝参班次的意思。又因为官员经常会升级降级,或在不同部门间调来转去,所以具体到个人而言,朝班也不是一成不变的,因而“乱班”现象时有发生。
  《万历野获编》卷十三记,明神宗时,因朝会时开时辍,“班行遂无定序”。有一次,一个阁部官员和一个监察官员互争位次,请编制朝班的蔡献臣分辨是非,蔡献臣谁也不想得罪,便引成例:如按常朝,你是对的;如按大朝,他亦不错。由此可见,各种朝会有不同的位次安排,这是在中央机关供职的官员必须掌握的一门学问,否则一上班就要出错。
  朝会的时间,根据议程有长有短,一般多在辰时(午前七时至九时,这里多指九时)结束,称“散朝”、“放班”或“退朝”。五代以后,常有这样的情况:早朝时,皇帝并不上殿与百官见面,而是将宰相或首辅等一些重臣召入内殿开小会。小会开完后,宰相出来,领着百官在殿廷行礼后,宣布退朝。《梦溪笔谈》记载,宋神宗即位之初,韩琦任宰相,遇到小会时间过长,便照过去的习惯,让其他官员自行退朝。王陶任御史中丞后,为此弹劾韩琦。皇帝因此下令,如遇执政大臣奏事到辰时还未结束,“即一面放班”,就是允许百官自己退朝,以后便定为制度。
  午休时间自由支配
  清代《钦定六部处分则例》上,载有京朝官统一的下班(称“散值”)时间,规定是春分后于申正(约四时)散值,秋分后于申初(约三时)散值。从秦汉到明清,古代公务人员每日上下班的时间大抵如此。至于白居易笔下的“退衙归逼夜,拜表出侵晨”(《晚归早出》),则可解释为当时的京朝机关多集中在皇城区域,与百官居住的生活区相隔颇远,所以回到家时,照例是“逼夜”了。
  古代公务员上班到下班之间的一个段落―――吃中饭以后,也有一段午休时间。宋代史学家宋敏求在《春明退朝录》中曾说,他任谏议大夫一职参加朝会期间,每天退朝吃午饭之后,便博览唐宋史杂著,同时纂辑自己的见闻以补缀,最后积累成这部专述唐宋典例的《春明退朝录》。
  点名签到很重要
  古代官箴以“清、慎、勤”为基本原则,“勤”的起码要求,便是按时上班下班,历代典章制度中,多有规定。如《唐律疏议?职制五》有一条法令说,内外官员应上班而不到的,缺勤一天处笞二十小板,每再满三天加一等,满二十五天处杖打一百大板,满三十五天判处徒刑一年。倘是军事重镇或边境地区供职的“边要之官”,还要罪加一等。同书《职制四》中,还有一条点名考勤的法令和解释,大意是:内外官吏每天都有数次点名,点名时未到的,每缺一次笞打二十小板。倘每次点名不到,完全不来上班,就计算天数,按无故不上班的罪名议处。
  爱好书画的读者,大多知道赵孟\。此人就因为上班迟到,被打过屁股。时为元世祖至元后期,他在尚书省任兵部郎中,放在现在就是正司级干部。当时任丞相的桑哥抓考勤很严,规定上班钟声响过,官员都须到省,有后至者就打屁股,由断事官(即札鲁忽赤,掌刑狱)执法。某日,赵孟\迟到,没想到当真被不讲情面的断事官打了屁股。出身赵宋皇室的他还从未受过这等委屈,旋捂臀忍痛,去找副丞相叶李哭诉,说是“古者,刑不上大夫,所以养其廉耻,教之节义。且辱士大夫,是辱朝廷也。”想到赵郎中正受皇上宠信,桑哥颇悔,马上去慰问,并送其回家养伤。其后,尚书省的处分办法改为曹史以下迟到缺勤者打屁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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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古代官员上朝的一套基本流程是这样滴~~~~~~~~~~  一般是五更上朝,即卯时(5-7点)  大概3点钟起床。  打整仪容,吃早点  然后出门,有的走路,有的坐轿,目的地是朝庭。  大约5点钟开始上朝,或者在门口候等上朝。  朝班排队:文左武右(以皇帝坐北朝南的位置为基准),按官职大小从前往后排。  行礼、上朝。  双手执笏(把上奏的话记在笏板上,以防遗忘)  第一句话绝对是: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  然后皇帝接一句:众爱卿平身  有事就说,没事就退,回办公室办公。  退朝时间一般在辰时7-9点。    古代官员上班早下班也早。清朝规定春夏下午4时下班,秋冬下午3时下班。这样算下来也差不多是8小时制了。  国家大事多,朝会开的时间自然挺长,得上午才九点“退朝”,这要是在家肚子里不垫点底,站这么久实饿得慌吧。退朝后各官员在宫门外可以吃皇帝恩赐的“早点”后,就各自干日常工作去了。  早朝是制度,不请假擅自不朝的或者撒谎的,一经发现按大不敬论处,而且是每日必行之礼!  皇帝上不上朝是另一回事,出大事了可以临时取消。  皇帝不上朝也是常有的事,后宫这么多妃子,晚上还要忙,难免自己也“慵懒"一下,  最著名的是明神宗万历皇帝23年没有上朝,那官员们估计也顺便奉旨”慵懒“了。    朝会迟到了怎么办?  这要现在上班迟到也就是扣点工资,大不了再被老板训一顿,可那些苦命大臣面对的是当朝皇帝,古代官员以“清、慎、勤”为原则,“勤”的起码要求,便是按时上班下班。迟到早退,缺勤就是“庸懒散”的行为,历朝惩治甚为严苛,处罚措施五花八门。  唐玄宗时,“文武官朝参,无故不到者,夺一季禄”(《唐会要》卷二四)。  到肃宗时,“朝参官无故不到,夺一月俸”。  再到文宗时,“文武常参官,朝参不到,据料钱多少每贯罚二十五文”。这倒是和现在扣工资类似。唐律还规定:“旷工满35天判处有期徒刑1年。倘是军事重镇或边境地区工作的官员,还要罪加一等”  明朝规定缺勤1天处笞20小板,每再满3天加一等,满20天处杖打100大板。想来刚才那位官员是怕被打屁股而丢了性命了。    清乾隆时,一个叫钱在上的翰林给皇孙当老师,只因连日缺勤,便奉旨革职留任。  上朝时大臣们是坐着、站着还是跪着?  宋朝之前大臣上朝是坐着,发言时才要站着。  到了宋代,官员上朝必须站着奏事。  自蒙元开始下跪,明朝接着跪,但跪得不凶,清朝发扬光大,都有把人跪死的。  清朝官员上朝时跪的时间特别长,以至于大臣们上朝都有特别的护膝    再说说历代朝仪的变化  上朝礼仪简称“朝仪”、“朝礼”。古代朝仪分二:  一是帝王与大臣在朝堂上办理政务之礼,主要涉及听朝之场所、听朝之时间,以及与听朝相关的仪式和特殊规定,这一类主要的谓为“常朝之仪”,文献史籍中所谓“朝仪”多是指常朝礼仪;  一种是皇帝在元正、冬至等节日大会文武百官、王国诸侯和外国使臣的朝会,受群臣等的朝贺,称为“大朝仪”,或“朝贺之礼”、“朝贺”。常朝为治理国政而设,朝贺的场合则不处理国政,但大朝仪即朝贺之礼规格皆高于常朝。  礼经上说,上古天子之宫有五门——皋门、库门、雉门、应门、路门;有三朝——外朝、治朝、燕朝。  外朝,天子在库门之外,诸侯在库门之内。国家有大事,致万民而询则在外朝,不是常朝之处。  治朝,在路门外,乃每日常朝听政之处。  燕朝,在路门内,是与公族、宗人议事之所,乃退朝后理政之处。    又据《周礼·夏官·司士》,司士职掌之一为“正朝仪之位,辨其贵贱之等”。其中规定:天子面向南,三公面向北以东为上,孤面向东以北为上,卿大夫面向西以北为上,王族故士在路门右侧,面向南以东为上,大仆大右及大仆的属官在路门左侧,面向南以西为上。朝仪之位已定,群臣俟君王临朝,拜揖行礼,王答礼,就位。然后听事理政。事毕,退朝人路寝。群臣各自回到治所办公。  秦代朝仪不得其详。泰山刻石说秦始皇是“夙兴夜寐”;《史记·秦始皇本纪》说他审阅奏牍,“至以衡石量书,日夜有程,不中程不得休息”,没有提到上朝之事。不过,赵高对秦二世说:“奈何与公卿廷决事?事即有误,示群臣短也。”“其后,公卿稀得朝见。”可见,秦朝还是有当廷议决政事的常朝制度的,只是具体朝仪不见记载而已。  汉代朝仪为叔孙通所定,具体仪式容后介绍大朝仪时再叙。百官出入宫门有“门籍”,上书姓名状貌,无籍者不得进入。朝臣平明前以次人殿,大臣有事,常朝之外可以到内宫奏事。在朝官员每五天洗沐一次,并且放假一天。因病可以告假,病假最多是三个月,超期一般要免去官职。  汉地节二年(前68年),宣帝亲理国政,每五天一听朝,自丞相以下各奉职奏事,这一制度后代大多沿用,所谓“历代通规,永为常式”。但有些王朝朝仪稍有变化。    唐初,皇帝每月朔、望在太极殿坐而视朝,两仪殿则为常日听朝视事之所。据新旧唐书的《职官志》说,  文武官职事九品以上朔、望入朝;文官五品以及监察御史、员外郎、太常博士每日朝参,称为'嘴参官”;  武官三品以上,三日一朝,称“九参官”(每月九次上朝);  武官五品以上,五日一朝,称“六参官”;弘文、崇文馆、国子监学生四时参,各按品级高下有不同的上朝规定。  贞观十三年(639年),鉴于当时天下太平,政简事少,故常朝改为三日一朝,后又改为五日一朝。  明代上朝制变化甚多,有一日二朝(早朝、午朝)、也有一日三朝(加早晚朝),还出现与前代不同的新规定,如牙牌制度,赐坐、取消赐食、正月节日放假等。  据大明会典记载:早朝时,大臣必须午夜起床,穿越半个京城前往午门。凌晨3点,大臣到达午门外等候。当午门城楼上的鼓敲响时,大臣就要排好队伍;到凌晨5点左右钟声响起时,宫门开启。百官依次进入,过金水桥在广场整队。官员中若有咳嗽、吐痰或步履不稳重的都会被负责纠察的御史记录下来,听候处理。通常,皇帝驾临太和门或者太和殿,百官行一跪三叩头礼。四品以上的官员才有机会与皇上对话,大臣向皇帝报告政务,皇帝则提出问题或者做出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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