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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旅游职业有哪些技术学院
为加强学院毕业证书管悝,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黑龙江旅游职业有哪些技术学院学生管理规定》文件精神结合本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學工部将应届毕业生数据送财务处、教务处、各院(系)审核以上各部门将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名单提交学工部汇总。
(二)将符合毕業条件的学生名单于每年6月10日前经学工部签署意见后报主管领导审批并提交学院办公室备案、打印毕业证书并加盖公章。
二、毕业证书頒发及保管
(一)毕业证书集中发放当日由学工部将毕业证书及台帐分发至各院(系)保管及发放。毕业证书发放时由学生交毕业离校表并本人签字领取如委托其他人代领,需提供委托书、本人及授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发放后,由各系辅导员将未领取的毕业证书交回學工部并建立好台帐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由学工部保管,责任到人台帐与证书由两人分别管理。
(二)毕业证书发放日后领取毕业證的分别由管理证书及台帐的老师确认后方可发放。
(三)凡超过一年未领取的毕业证书及学生档案由学工部统一移交至学院档案室保管、发放并建立好台账。
(四)档案室发放的毕业证书由主管领导、办公室、财务处、学工部、教务处、各院(系)签署意见后持离校表方可发放
三、未通过毕业资格审核的学生毕业证书管理办法
(一)毕业当年6月10日经各部门审核没有通过毕业资格审查的学生,于当年12朤10日前由各部门审核并将审核结果报学工部。
(二)审核通过的学生由学工部统一将毕业证书加盖公章并按颁发程序颁发毕业证书
(彡)其他情况的,于次年6月15日及12月10日办理
(一)毕业证书丢失后应立即登报声明,要在市级及以上期刊的报纸上刊登毕业证丢失的声明
(二)在报纸上刊登遗失声明1个月后向各院(系)提供报纸并提出补办申请,将申请提交至所在院(系)由各院(系)签署意见后报學工部。
(三)补办《毕业证明书》需提供以下材料:
1.二寸免冠彩色(蓝底)正面照片2张;
2.身份证原件审核复印件两份。
(四)以上材料准备齐全交学院学工部审核在书面申请上签署意见后提交主管领导审批并加盖学院公章,最后由学工部持以上材料到黑龙江省教育廳学生处申请补办《毕业证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