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房屋征收办公室原旧县土地征收情况

山东泰安邱家店镇前旧县村强推农民耕地7-其他视频-搜狐视频
山东泰安邱家店镇前旧县村强推农民耕地7
视频介绍:
泰安市邱家店镇人民政府在没有任何国家批示条文的情况下聘用100多名社会闲散人员动用大型机械将前旧县村粮田强行推除。我们是国家最无助的农民,只能求助媒体让正义之士评判。法理何在!权益何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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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梁区政府
关于征收旧县镇箭高村一社等7个村29个社部分集体土地的通告
城乡建设、征地、拆迁
铜梁县人民政府
关于征收旧县镇箭高村一社等7个村
29个社部分集体土地的通告
为顺利实施重庆三环高速公路(铜合段铜梁境)工程建设,经批准征收旧县镇箭高村一社等7个村29个社部分集体土地。现将征收土地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地批准机关及批准文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于2012年2月2日以渝府地〔2012〕115、116号文件批准。
二、征地范围及面积
批准征收旧县镇丁家村一社集体土地0.105亩、丁家村十社集体土地27.5415亩、丁家村村集体土地0.33亩、箭高村一社集体土地17.799亩、箭高村四社集体土地6.258亩、箭高村六社集体土地3.4665亩、箭高村七社集体土地35.436亩、箭高村八社集体土地31.452亩、箭高村九社集体土地20.9475亩、箭高村村集体土地0.4575亩、金钟村九社集体土地23.322亩、金钟村十社集体土地23.205亩、金钟村十四社集体土地19.728亩、金钟村十五社集体土地51.8145亩、金钟村十六社集体土地46.215亩、金钟村十九社集体土地10.4565亩、金钟村二十一社集体土地27.987亩、檬梓村九社集体土地42.7995亩、双兴村十三社集体土地19.6365亩、双兴村十四社集体土地10.8525亩、四龙村三社集体土地35.8695亩、四龙村四社集体土地20.787亩、四龙村十社集体土地5.8455亩、四龙村十六社集体土地8.361亩、四龙村村集体土地0.2895亩、宋坪村一社集体土地0.2415亩、宋坪村二社集体土地72.4635亩、宋坪村六社集体土地23.2695亩、宋坪村十四社集体土地25.3155亩、宋坪村十五社集体土地4.317亩、宋坪村十八社集体土地21.5715亩、宋坪村十九社集体土地14.82亩(各社征地范围详见征地红线图)。
三、征收土地用途
土地征收后用于重庆三环高速公路(铜合段铜梁境)工程建设。
四、征地补偿标准及农业人员安置途径
征地补偿标准及农业人员安置途径按照《重庆市土地管理规定》(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53号)、《重庆市征地补偿安置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55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征地补偿安置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渝府发〔2008〕45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日以前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试行办法和重庆市日以后新征地农转非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试行办法的通知》(渝府发〔2008〕26号)、《铜梁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征地补偿安置政策的通知》(铜府发〔2008〕12号)和《铜梁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三环高速公路(铜梁段)建设工程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方案的通知》(铜府〔2012〕7号)的规定办理。
五、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期限、地点
被征土地范围内的所有权人,限于2012年2月29日前自行到旧县镇协建办办理土地补偿登记;逾期未登记的,以铜梁县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调查确认的依据为准。
六、其他事宜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公安部门按有关规定停止办理征地范围内的户口分户和迁入。相关部门停止办理征地范围内的工商营业执照登记、土地及房屋权属变更、转移登记、新建项目的审批、续签征地范围内土地及地上物的转承包、租赁和经营合同等有关事宜。对违反本通告有关规定的责任人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凡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抢搭抢建的建(构)筑物、抢栽抢种的附着物一律不予补偿登记。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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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二年二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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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抄送:县委办、人大办、政协办,县纪委、法院、检察院、
& &&武装部,县公安局、工商局,旧县镇人民政府。&&&&&&&&&&&&&&&&&&&&&&&&&&&&&&&&&&&&&&&&&&&&
铜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2012年2月1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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