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煤局中办秘书局局长霍克是谁

晋市煤局办字〔2016〕1号 2016年工作安排意见 晋城煤炭工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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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市煤局办字〔2016〕1号
晋城市煤炭煤层气工业局
2016年工作安排意见
&&& 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深化改革,推进能源革命的关键一年,为做好年度煤炭煤层气工作,特制订工作安排意见如下。
&&& 一、总体思路
&&& 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围绕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六型”转变,坚持以安全发展为基础,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组织实施“六大工程”(安全治本攻坚、改革创新驱动、经济运行提质、结构调整优化、共享安康和谐、清廉勤政服务),努力建设平安煤炭、和谐煤炭,为晋城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贡献。
&&& 二、主要目标
&&& 1、安全生产控制目标:煤矿安全生产事故死亡人数和煤矿百万吨死亡率控制在省煤炭工业厅和市政府控制指标以内,杜绝重大及以上事故发生。煤层气地面开采企业安全无事故。
&&& 2、主要产品产量目标:地方煤矿原煤产量达到4060万吨以上,煤层气地面开采达到28亿立方米,完成省厅下达的煤矿瓦斯抽采利用指标。
&&& 3、煤矿整合建设目标:本年度煤炭建设项目新增竣工转产3座,规模300万吨/年;新增联合试运转4座,规模420万吨/年。
&&&&4、固定资产投资目标:本年度煤炭建设项目新增投资9&亿元,煤层气开采项目投资15亿元,煤炭企业非煤产业项目新增投资8.6亿元。
&&& 5、行业发展质量目标:生产矿井采煤机械化程度100%,掘进机械化程度90%以上,煤炭资源采区回采率78%以上。安全质量标准化二级以上达标率100%,完成省煤炭工业厅下达的现代化矿井建设任务。
&&& 三、重点工作
&&& (一)实施安全治本攻坚工程。牢固确立“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深入研究煤炭煤层气行业安全工作新形势、新挑战、新问题,深入开展安全治本攻坚。
&&& 一是提升责任落实能力。深入开展安全警示教育,深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五落实五到位”规定,强化企业领导带班下井、外出请假、隐患排查、安全培训、谈心对话等落实,建立无缝隙、无空档、无盲区的安全责任体系。主体企业对所属煤矿实现“三真”(真投入、真管理、真控股)管理。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坚持分级监管与属地监管相结合,以属地监管为主,实行县级煤炭部门负责对县属煤矿安全监管,市煤炭局负责对市属煤矿安全监管,对县属煤矿进行督导;制定出台《明确安全监管责任的通知》、《2016年度市直煤矿安全生产挂牌责任监管责任通知》等,做到安全监管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二是提升基础保障能力。认真落实《煤矿安全生产先进适用技术推广目录(2015年)》和《山西省煤矿技术装备标准(试行)》,抓好52项先进实用技术的落地。继续引深标准化、自动化、信息化、智能化“四化”建设,加大现化化矿井、煤矿企业和煤层气地面抽采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力度,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水平。扎实推进《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规范》,通过对危险源进行预先辨识和风险评估,进而对其进行消除或控制,实现煤矿人-机-环-管系统的最佳匹配。深入推进瓦斯抽采全覆盖工程,完成非金属瓦斯抽放管改造;加大煤矿防治水力度,尤其要将短距离钻探落在实处,深化区队班组建设,全覆盖推行“一岗双述”,规范职工上标准岗,干标准活。
&&& 三是提升整顿治理能力。坚持专业监管与综合监管相结合,建立随机抽查工作机制,完善执法制度,规范监管行为。完善安全生产专家库和使用管理办法,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组织专家会诊、企业整改治理、部门督促落实”的方式,提高安全监管质量。深入开展打非治违行动,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严格实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挂牌督办制度,对重大事故隐患治理不力的,从严追究责任。建立煤炭煤层气企业安全生产信用记录,严格实行企业安全生产“黑名单”制度,2016年底前建立企业安全生产违法信息库,通过实施公告公示、联合惩戒、资质审核等形式,加强企业诚信管理。
&&& (二)实施改革创新驱动工程。坚持市场取向、问题导向、综合施策、标本兼治的原则,全面深化改革,全面实施创新驱动。
&&& 一是深化行政改革。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煤炭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山西省煤炭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案》,加快建立和完善设计科学、流程规范、运行高效、公开透明、弊革风清的煤炭行政审批制度。严格执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做到“不越位”“不错位”“不缺位”。按照全省统一安排,推进煤炭监管信息平台建设,建立集煤炭生产、运输、销售、库存、价格等综合信息于一体的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形成数据传输和共享机制,实现互联互通。
&&& 二是深化企业改革。认真落实《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关于改革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若干意见》,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真正确立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全面落实市政府《关于加强煤炭主体企业建设的意见》,不断增强兰花集团、高平科兴能源、阳城阳泰煤业、沁和能源等地方煤炭主体企业的活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
&&& 三是实施创新驱动。创新发展是形势所迫,&是大势所趋,是必然选择。通过理念创新、技术创新、管理创新、产业创新,不断适应、把握、引领发展新常态。大力实施国家安监总局安全科技“四个一批”项目,围绕2016年“系统整合应用年”主题,实施安全生产信息化三年推进行动计划。重点要结合煤炭煤层气企业实际,对接即将颁发的《煤矿安全规程》、技术规范和行业标准,调整优化工作面通风系统,推广应用无煤柱开采、煤与瓦斯共采等先进适用技术。开展井下松软煤层顺层长钻孔高效钻井技术、低浓度煤层气高效脱氧脱氮分离提纯技术、煤层气压裂与增产关键技术、松软低透气性煤层或突出煤层瓦斯强化预抽防突技术、集约化高效开采条件下防突技术攻关,加强对陷落柱、老空区和导水断层的探测,引导沁水、阳城两县对沁河、芦苇河流域奥灰水水位进行区域水文地质补充勘探,更新完善水文地质资料;强化防治水物探、化探工作,探索对现有部分区域或集团物探、化探资源进行整合试点,提高防治水探测能力;提高探放水设计(规程)编制质量,强化探放水施工管理,充分发挥短探补探作用,扎实做好水害预警预报工作。
&&& (三)实施经济运行增效工程。要深入研究、集思广益,积极应对,努力提升经济运行质量与效益。
&&& 一是开展深度调研。要组织开展一次煤炭经济运行系统性、深层性大调研活动,在近年来化解表层问题的基础上,深入研判解决一些深层问题,细化稳增长的近期、中期、长期举措,扭转“十二五”期间煤炭经济大滑坡的局面,确保“十三五”期间煤炭经济运行保持中平稳运行。
&&&&二是开拓市场空间。要按照“精准对接、精细服务、上下联动”的思路,采取灵活营销组合策略,主动走出去和下游用户进行面对面交流、点对点对接,实现产品、价格、流向最优配置,扩大市场份额。要严格执行价格协商机制,抱团取暖,合作共赢,坚决打击扰乱市场、恶意竞争行为。推动同区域、同主体积极建设配煤中心,坚持适销对路,丰富煤炭产品品种,提高煤炭产品质量,更好满足市场需求,实现“卖产品”向“卖商品”转变。创新企业商业模式,煤炭企业实现由单纯提供煤炭产品向提供产品服务转变,促进煤炭价值链由低端向高端转变。
&&& 三是深挖企业潜力。煤炭企业、煤层气企业要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建立产运销协同调度指挥、人财物协同资源整合的横向信息沟通机制;要坚持开源节流并重、增收节支并举,强化成本管理控制,严格费用支出,严控非生产性资金支出,严控低效益项目投资。加大对开采3#煤层煤矿支持力度,科学分析开采9#、15#煤层煤矿现状,多方调研,扩大不同煤层配采面,启动边角煤回收工作,提高煤矿生存竞争能力。
(四)实施结构调整优化工程。大力推进结构调整与转型升级,促进发展方式由数量速度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
&&& 一是抓整合改造。要理清煤矿整合改造建设思路,合理进行规划,集中建设一批、缓建停建一批、淘汰退出一批。对灾害严重、投资不足、回收无望的建设项目一律申请停建缓建,对资源赋存条件好、安全管理到位、基础管理水平高的建设项目,要多方筹资融资,加快建设进度。坚持对重点建设项目实施重点指导,重点扶持,重点跟进,确保本年度煤炭建设项目新增竣工转产3座,新增联合试运转4座,形成有效产能720万吨/年。开展煤炭加工转化为清洁能源产品项目的示范工作,积极建设煤炭分级分质梯级利用示范项目。
&&& 二是抓煤气项目。鼓励煤炭企业与煤层气企业开展合作,鼓励煤层气上下游企业开展战略合作,以优势互补、互利共赢推动大发展。统筹推进煤层气开采项目、煤层气地面集输项目(一级加压站以内)建设,力争煤层气地面抽采量在“十三五”末达50亿m3/年。
&&& 三是抓非煤项目。围绕高成长性产业、传统优势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制订产业创新发展规划,大力发展非煤产业,发展旅游、装备制造、现代服务业等新型产业,在多元化的基础上实施规模化发展。鼓励引导煤矿企业参与资本市场运作,鼓励引导煤矿企业联合转型,集中财力上一批好项目、大项目。&&
&&& (五)实施共享安康和谐工程。共享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推动共建共享发展,增强发展动力,增进行业和谐。
&&& 一是持续推进素质提升。健全用工管理机制,健全人才培养机制,健全安全培训机制,健全人才激励机制,营造“尊重知识、崇尚技能”的浓厚氛围,强力推进变招工为招生,先入校后进矿、先培训后上岗,推动煤炭煤层气从业人员专业化。
&&& 二是持续推进安康和谐。以建设“和谐矿区、和谐区队、和谐班组”为主线,加强工会建设,引导企业与职工协商共事,机制共建,效益共创,利益共享,积极化解经济下行影响,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开展职业卫生管理示范建设,选树典型,以点带面,做好职业病防治,健全完善职业卫生管理体系。
&&& 三是持续推进绿色发展。推进煤炭安全绿色开发和清洁高效利用,是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是改善民生的必然要求。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全面落实《关于促进煤炭安全绿色开发和清洁高效利用的意见》,按照“减量化、再利用”的原则,延伸煤炭上下游产业链,矿井瓦斯要做到以用促抽、以抽促用,煤泥水要全部进入水处理中心,循环利用,将煤炭资源“吃干榨净”,推进美丽煤炭建设。
&&& (六)实施清廉勤政服务工程。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不断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服务行业科学发展。
&&& 一是坚持从严治党。坚持“抓好管党治党是最大的政绩”,认真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健全党建工作责任制,完成局党总支和基层支部换届工作。深入开展“三严三实”教育,&坚决治理乱作为、不作为、慢作为,坚决治理懒政、怠政、惰政。
&&& 二是坚持纪律至上。全面学习贯彻执行新《党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预防犯罪工作条例》以及上级相关规定,加强日常提醒警示,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坚决把党的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推动反腐倡廉和作风建设常态化。
&&& 三是坚持提升能力。采用专业培训、挂职锻炼、驻矿跟班等多种形式,提高干部坚守“红线”能力、法治思维能力、依法办事能力、改革创新能力、担当负责能力和善于抓落实能力。
&&&&&&&&&&&&&&&&&&&&&&晋城市煤炭煤层气工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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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pyright& Tel:86-356-2061323 Fax:86-356-2061323 &&&&技术支持:--.--0.00 (0.000%)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婴粉抽检 1月陕西开门红 2月1批次检出阪崎肠杆菌_三秦网
核心提示: ,国家食药总局通告:批次婴幼儿配方乳粉抽检不合格:陕西红旗乳业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优智婴儿配方羊奶粉(1段)检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不得检出的阪崎肠杆菌;加比力(湖南)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超级优盾婴儿配方奶粉中氯的检出值为9mg/100kJ,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为12―38mg/100kJ,比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值下限低3mg/100kJ。
今年我国进一步加强婴幼儿配方乳品的监管、抽样检验,从去年每个季度抽样检验公布一次改成&月月抽检、月月公开&。记者从国家食药总局官网发布的信息看到,2016年1月份婴幼儿配方乳粉抽检,我省56批次产品全部合格。但2月份2批次不合格产品中,1个批次。
&&&& 3月18,国家食药总局通告:2016年2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抽检婴幼儿配方乳粉194批次,抽样检验项目合格的样品192批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存在食品安全风险的样品2批次涉及的标称生产企业、产品和不合格指标为:陕西红旗乳业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优智婴儿配方羊奶粉(1段)检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不得检出的阪崎肠杆菌;加比力(湖南)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超级优盾婴儿配方奶粉中氯的检出值为9mg/100kJ,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为12―38mg/100kJ,比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值下限低3mg/100kJ。
&记者从食药局公布的不合格信息明细看到,红旗乳业的不合格产品为2015年9月27日生产的&400克/包&装的&爱馨多&牌优智婴儿配方羊奶粉(1段)。
&&&对不合格产品,当地食药部门已责令生产企业采取停止生产、销售、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彻查问题原因,全面整改,并对相关企业依法进行调查处理;要求经营单位采取下架封存等措施,防控风险。
&&&国家食药总局提示,阪崎肠杆菌是存在于环境中的一种条件致病菌,可能对0~6月龄婴儿,尤其是早产儿、出生低体重儿以及免疫力缺陷婴儿存在较高健康风险。阪崎肠杆菌检出主要由于企业未按要求严格控制生产加工过程的环境和设备设施卫生条件。
&&&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世界卫生组织(FAO/WHO)认为,婴幼儿配方乳粉冲调、放置过程中阪崎肠杆菌有潜在生长的可能,消费者应注意婴幼儿配方乳粉冲调、放置的有关事项。
&&&阪崎肠杆菌问题,陕西雅泰乳业有限公司2015年9月23日生产的800g装宝乐滋牌金装优护婴儿配方羊奶粉和陕西金牛乳业有限公司2015年10月27日生产的金贝美多900克(1段)金装婴幼儿配方羊奶粉,检测出阪崎肠杆菌,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两企业及时作了召回处理。&&&
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2016年2月份婴幼儿配方乳粉监督抽检处置进展情况的公告
日,接到检验机构转来的陕西红旗乳业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优智婴儿配方羊奶粉(1段)被检出阪崎肠杆菌的检验报告,省市县局当日启动应急处置程序,要求红旗乳业立即下架并召回问题产品,仔细排查问题原因。该企业当日即全面停止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在省局网站公开发布问题产品召回公告,并组织专家对问题产品出现的原因进行排查和整改。
截止目前,召回工作已经全部完成,共召回问题产品1071袋(400g/袋),召回问题产品均已封存。案件的行政处罚正在查处之中,该企业仍在组织技术人员进行原因排查、整改。
(责任编辑:唐朝)&&您现在的位置:&&>>&&>>&&>>&&>>&正文
&?文章正文
文件号:同政办发[2015]85号
关于印发《大同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2015&年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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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局、办,各相关单位:
  《大同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2015 年度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 年7 月16 日
大同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2015 年度实施方案
  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是我市在圆满完成山西省环保模范城市创建目标后提出的新的奋斗目标,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考核指标及其实施细则(第六阶段)》(环办〔2011〕3号)和《大同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规划》评审专家意见,进一步做好新时期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全面推动创模工作进程,大力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把我市建设成为环境优美、生态宜居、文明和谐的“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特制定2015年度工作实施方案。
  一、目的意义
  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关系民生、关系环境、关系转型,是提升广大市民幸福指数的主要路径,是城市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建设综合成果的标志性体现,是城市在新世纪发展的方向和奋斗目标。创模着眼于提高城市和人民群众生活环境质量,着眼于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切实解决影响群众生活和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体现了党和政府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宗旨,是一项实实在在的民心工程。
  我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紧紧围绕“六大发展”战略目标,以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全市十大工程之生态建设工程为抓手,对于加快我市转型综改试验区建设,促进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加快构建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宜居、乐居、利居大同,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国家、省、市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以生态文明建设为统领,以改善城市环境质量、强化全民环保意识、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为目的,以解决城市环境空气、地表水、噪声、固体废物污染等主要环境问题为重点,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强化环境执法监管和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加快建设社会文明昌盛、经济快速健康发展、环境质量良好、资源合理利用、生态良性循环、基础设施健全、生活舒适便捷的现代化生态城市,为人民群众创造一个文明整洁、和谐融洽的生活环境。
  三、主要任务
  (一)突出PM2.5综合防控,全面落实大气污染防治2015年行动计划
  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实施细则》、国家发改委等六部门《关于印发燃煤锅炉节能环保综合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大同市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和《大同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各项任务,大力实施产业结构优化调整、清洁生产、煤炭管理与油品供应、燃煤锅炉整治、工业大气污染治理、城市扬尘污染控制、机动车污染防治、建筑节能与供热计量等工作。全市实现PM2.5 监测全覆盖,建设1 个国家直管监测点,完成市级城市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建立和完善重污染天气会商研判机制,提高预报准确率,及时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妥善应对重污染天气,实现城市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比2013 年下降率不低于4%和8%,力争达到6.25%和12.5%,各县区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比2013 年不低于4%的防治目标。
  (二)突出重点流域整治,稳步提升地表水环境质量,全面落实水污染防治2015年行动计划
  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全面控制污染物排放,狠抓工业污染防治,强化城镇生活污染治理,推进农业农村污染防治,调整产业结构,优化空间布局,推进循环发展,着力节约保护水资源,深入落实地表水“河长制”、河道巡查制和跨界断面水质生态考核补偿机制等三项制度,一是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出台《大同市水污染防治计划实施方案》,重点对口泉河、甘河流域实施治理,督促同煤集团完成新建6万吨处理能力污水处理厂项目和同煤污水处理厂扩容工程,大力提升重点流域水环境质量(这项工作同煤集团是主体,要认真落实大力推进)。二是大力推广BOT 模式、TOT 模式的市场化运营,推进御东污水处理厂等污水处理厂市场化运营。三是以饮用水源保护为重点,继续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评估、调整、检查等开展工作。四是落实《全国重金属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和《山西省重金属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继续开展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加大对重金属、有机污染物的排放监管,继续深化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建立危险废物管理档案。
  大气、水体、土壤是自然环境的三个基本要素。全国土壤污染综合防治计划预计今年出台,各县区要提前做好准备,根据国家、省、市要求,制定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行动计划,建立土壤环境保护责任制,积极推进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
  (三)突出减排项目示范带动,完成污染“十二五”减排目标
  落实国家产业政策,严禁新建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电石、焦炭、铁合金、有色冶炼等高污染项目,市辖区禁止新建化工、石化等行业。污染减排一是以电力、水泥行业脱硝工程为带动,完成氮氧化物削减任务;二是以农业、畜牧业污染源减排和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为重点,完成氨氮、化学需氧量减排任务;三是以工业企业脱硫设施建设和集中供热、清洁能源替代为动力,完成二氧化硫、烟尘、工业粉尘减排任务;四是以污染源在线监控为联接,完善减排在线监控体系建设,提高减排综合效益,确保全面完成“十二五”污染减排考核目标。
  (四)突出部门协作联动,大力实施十大工程之生态建设工程
  按照全市十大工程工作部署,生态建设工程要巩固项目化管理手段,坚持环保牵头,经信、农业、市政、林业、水务、园林等部门协同配合,共同推进,完成北方通用动力集团616 厂锅炉系统优化节能改造等5 项节能降耗工程;天镇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等5 项污染减排工程;御东公共活动走廊景观工程等7 项城市绿化工程;营造林32 万亩等2 项造林绿化工程;小流域综合治理等3 项水土保持和河道治理工程,推动全市生态建设取得新成效,为“四城联创”奠定基础。
  (五)突出县级环保能力建设,打造市级环保智能执法平台按照国家环保能力建设标准化建设要求和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考核指标要求,各县区环保监测、监察、宣教、应急能力建设要相应达到标准化建设要求,同时要开展细颗粒物监测能力建设工作和国控重点污染源颗粒物排放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市级环保能力建设按照一套标准、一个中心、一个门户、一个平台、一张图的“五个一”要求,打造智慧环保综合信息化平台,努力推动环保能力建设再上新台阶。
  四、组织领导
  为确保我市创建活动顺利开展,市政府决定成立大同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领导组(以下简称领导组)。
  组 长:李俊明 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马 斌 市委常委、宣传部长
      杨人毅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张 韬 市政府副市长(常务)
      刘俊雍 市政协副主席
      刘文彦 同煤集团副总经理
  成 员:王武道 市长助理、市公安局局长
      何永强 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孙 波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编办主任
      李文忠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赤建忠 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局局长
      高淑霞 市妇联主席
      王治军 市政府副秘书长
      雷雪峰 市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祁学峰 城区区委书记
      刘勇军 矿区区委书记
      李广林 南郊区区长
      解廷师 新荣区区长
      邢 斌 阳高县县长
      刘川楠 天镇县县长
      周聚德 大同县县长
      张清河 浑源县县委书记
      罗永山 灵丘县县长
      郭占宝 广灵县县委书记
      王东升 左云县县长
      马安全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刘锋市 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
      吕生祉市教育局局长
      王秋生 市科学技术局局长
      魏继平 市财政局局长
      张士杰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赵晓宁 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任志强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副书记
      杨立新 市市政管理委员会主任
      胡建业 市交通运输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麻树田 市农业委员会主任
      杨立宪 市水务局局长
      席有福 市林业局局长
      栗培林 市商务局局长
      李恒瑞 市文化局局长
      刘国庆 市卫生局局长
      仝 杰 市煤炭工业局局长
      荆 虎 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
      白永珍 市统计局局长
      曾 彪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张佃生 市旅游局局长
      张渊启 市城乡规划局局长
      李 平 国家统计局大同调查队队长
      王建宝 市园林管理局局长
      赵世亮 市考核办主任
      张 旭 大同日报社总编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环境保护局。
  办公室主任:赵晓宁(兼)
  五、责任分工
  (一)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基本条件
  1、按期完成国家和省下达的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任务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配合单位:市经信委市发改委等部门及各县区政府
  工作要求:按期完成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与粉尘等六项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任务,制定本市总量控制计划或实施方案。将总量控制指标分配到重点排污单位,按时完成总量控制的阶段性和年度目标。由市环保局提供完成考核指标的相关实证材料。
  2、近三年城市市域内未发生重大、特大环境事件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配合单位:市应急办市安监局各县区政府等有关部门
  工作要求:制定突发性、辐射和饮用水源等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建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机构和信息报送系统,有固定经费、应急设备和队伍,纳入城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由市环保局提请省环保厅出具我市近三年内未发生重特大环境事件的实证材料。
  3、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连续三年名列本省前列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配合单位: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领导组成员单位
  工作要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连续三年达到山西省前列。由市环保局提请省环保厅出具有关实证材料。
  (二)考核指标
  经济社会指标
  4、近三年,每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0000元。近三年,每年环境保护投资指数≥1.7%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国家统计局大同调查队市统计局及各县区政府
  工作要求:城市环境保护投资包括工业污染源污染治理投资、建设项目“三同时”环保投资和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环境管理投入(包括各级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行业部门环境管理机构和各类环境保护事业单位的环境管理能力建设投入)和污染防治科技投入(包括污染防治基础科学研究、应用技术开发研究和环境科学研究等方面的投入)。由国家统计局大同调查队、市统计局提供近三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证材料,由市财政局提供每年环境保护投资指数实证材料。
  5、规模以上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逐年下降
  牵头单位:市经信委
  配合单位:市统计局市发改委及有关单位
  工作要求:建立健全节能降耗项目储备库,开展节能技术改造,推进工业园区及重点规模企业清洁生产。推进工业园区及重点规模企业生态化建设。由市统计局、市经信委提供相关实证材料。
  6、单位GDP 用水量逐年下降
  牵头单位:市水务局
  配合单位:市经信委市政管委会市统计局及有关单位
  工作要求:强化政府节水职能,出台节水政策和措施,大力开展城市节约用水工作。研究提出工业节水的政策、措施并组织落实。确保规模以上单位工业增加值水耗小于全国平均水平,或近三年逐年下降。由市水务局、市统计局提供相关实证材料。
  7、万元工业增加值主要工业污染物排放强度逐年下降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配合单位:市经信委市统计局及有关单位
  工作要求:大力淘汰落后产能,制定年度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计划,逐步淘汰能耗高、污染重、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落后生产能力。严格落实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的各项措施,确定工程项目,保证削减实效。由市环保局提供年度减排量的有关实证材料。
  环境质量指标
  8、城区空气主要污染物年平均浓度值达到国家二级标准,且主要污染物日平均浓度天气达到二级标准天气占全年总天数的85%以上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配合单位:城区、矿区、南郊区政府、市直有关部门、同煤集团、山橡集团、太原铁路局
  工作要求:做好全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一氧化碳、臭氧、细颗粒物、可吸入颗粒物、烟尘、粉尘的治理工作。推进机动车排气污染、工业废气、餐饮业油烟和扬尘的综合防治;城区禁烧原煤,实现型煤全覆盖;建成区淘汰10吨以下燃煤锅炉,实行集中供热或采用清洁能源替代,特别是山橡集团片区、太原铁路局大同区域等重点区域的燃煤锅炉必须按照分类整治要求进行整治。由市环保局提供相关实证材料。
  9、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配合单位:市水务局市政管委会市供排水集团及各县区政府
  工作要求:按照国务院“水十条”要求,严格执行国家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划、标准、监测规范等规章制度,强化重要饮用水源保护区环境安全保障。完善生态补偿机制。一级保护区内禁止建设任何与保护水源无关的项目,严厉打击并取缔保护区内一切影响饮用水安全的违法项目和行为。建立污染来源预警、水质安全应急处理和水厂应急处理的饮用水安全保障体系。确保不发生重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污染事故。由市环保局提供相关实证材料。
  10、市辖区内水质达到相应水体环境功能要求,全市域内跨界断面出境水质达到要求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配合单位:市水务局市农业委员会市畜牧局等有关单位、有关县区政府、同煤集团
  工作要求:甘河、口泉河流域同煤集团新建6 万吨污水处理厂和同煤污水处理厂扩容改造工程如期完成,确保跨界断面秀女桥断面和裴家窑断面水质达标;严厉打击工业废水偷排漏排等违法行为。严禁生活污水和其它废水偷漏排、涉河违法搭建等危害水环境的行为,完善河长制、河道巡查制等长效管理机制,有效提升河流水质,切实解决河流周边的脏乱差问题。加大对沿河畜禽养殖业的污染防治。由市环保局提供相关实证材料。
  11、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60dB(A)(城区)
  12、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70dB(A)(城区)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市政管委会市文广新局市交通局等有关单位
  工作要求:市区全面禁鸣机动车喇叭。禁止拖拉机、农用车进城,控制工程车、货运车进城时间与路线。加强建筑施工噪声和商铺、娱乐场所等噪声监管,加强城区交通噪声管理。由市环保局提供相关实证材料。
  环境建设指标
  13、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5%
  牵头单位:市园林局
  配合单位:市林业局市规划局
  工作要求:大力开展植树种草等绿化行动,对城区所有道路、空地实施绿化全覆盖,确保城区没有裸露地面。强化建成区外的道路、荒山和破坏山体的绿化和生态修复。确保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大于40%。由市园林局提供相关实证材料。
  14、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80%,缺水城市污水再生利用率≥20%
  牵头单位:市政管委会
  配合单位:市住建委市环保局
  工作要求:完善城市污水管网建设,进一步提高污水处理能力,逐步提高污泥处置能力及中水回用率,使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大于80%。由市政管委会提供相关实证材料。
  15、重点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各县区政府及有关重点企业
  工作要求: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应在其排污口安装自动监控设施,企业具有完备的环保档案,实行排污许可证制度,严格对重点工业企业的执法监管,确保其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按期完成强制淘汰落后工艺、设备任务,按照国家规定制定全市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计划。重金属污染防治的重点防控企业需实施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并安装在线监控设施。由市环保局提供相关实证材料。
  16、城市清洁能源使用率≥50%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配合单位:市经信委市政管委会市统计局各县区政府
  工作要求:制定清洁能源政策及措施,推进实施清洁能源工程项目,提供能源平衡表及其说明。加快洁净煤、天然气、液化石油气、太阳能等清洁能源普及和使用,提高清洁能源使用率。由市统计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委提供相关实证材料。
  17、机动车环保定期检测率≥80%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市交警支队
  工作要求:建成覆盖全市的机动车排气检测和监管体系,全面实行机动车年审与排气污染检测同步。由市环保局、市交警支队提供相关实证材料。
  18、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85%
  牵头单位:市政管委会
  配合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及企事业单位
  工作要求:加强垃圾收集的管理,完善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体系,推进垃圾处置资源化。由市政管委会提供相关实证材料。
  19、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90%
  牵头单位:市经信委
  配合单位:市环保局各县区政府及有关企业
  工作要求:加强对工业固废的监管,支持工业固废的综合利用,从申报制度入手,严格落实各项固废管理制度,逐步提高全市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和大宗工业固废的综合利用率。由市经信委、市环保局等提供相关实证材料。
  20、危险废物依法安全处置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配合单位:市卫生局及有关单位
  工作要求:严格执行《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防治办法》、《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和《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等法律法规。市内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单位,都要制定意外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并向所在地环保局备案。加强对医疗废物、废旧放射源、放射性废物的监管,加快工业危险废物防治设施的建设,确保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达100%。由市卫生局、市环保局提供相关实证材料。
  环境管理指标
  21、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落实到位,环境指标已纳入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制定创模规划并分解实施,实行环境质量公告制度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配合单位:市考核办
  工作要求:继续执行环保目标责任制,确保落实到位,制定“创模”规划并分解实施,在世界环境日前发布环境状况公报,实行环境质量公告制度。继续将生态环保指标纳入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不断完善领导干部综合考核体系。由市环保局提供相关实证材料。
  22、建设项目依法执行环评、“三同时”,依法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配合单位: 市直有关部门和企业
  工作要求:建设项目严格执行环评、“三同时”制度,确保建设项目环评执行率100%,“三同时”执行率100%,依法开展规划环评,规划环评执行率100%。由市环保局提供相关实证材料。
  23、环境保护机构独立建制,环境保护能力建设达到国家标准化建设要求
  牵头单位:市编办
  配合单位:市环保局市财政局及各县区政府
  工作要求:按照国家标准化建设要求,强化环保机构独立建制工作,加强市级环保宣教能力建设和县级环境监察、监测、信息、宣教等能力建设,达到国家环保能力建设考核要求。由市编办、市财政局提供相关实证材料。
  24、公众对城市环境保护的满意率≥85%
  牵头单位:国家统计局大同调查队
  配合单位:市统计局市环保局各新闻媒体
  工作要求:不断提高环境意识,加强“创模”宣传力度,大同日报开设专栏在一年以上并定期刊登环保专版,大同电视台负责收集全市创模影像资料,制作全市创模专题片。大力开展系列绿色创建和宣传活动,确保公众对城市环境的满意率大于85%。由国家统计局大同调查队提供相关实证材料。
  25、中小学环境教育普及率≥85%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配合单位:市环保局
  工作要求:中小学环境教育普及率大于85%,全市有统一的中小学环境教育专题教材,并正式纳入学校教育课程,每学年环境教育课程达12 课时以上,绿色学校必须全部开设环境教育课程。由市教育局提供相关实证材料。
  26、城市环境卫生工作落实到位,城乡结合部及周边地区环境管理符合要求
  牵头单位:市卫生局
  配合单位:市政管委会城区环卫处等有关单位。
  工作要求:市容环境卫生达到《城市容貌标准》,城市河道湖泊等水面清洁,无漂浮垃圾;岸坡整洁,无垃圾杂物;城中村路面平整干净,无坑洼、积水及泥土裸露;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摆、乱拉乱挂、乱停乱放、乱贴乱画、乱扔乱倒等现象。城乡结合部卫生整洁,无乱排污水、乱倒垃圾、乱堆物料、乱建棚屋、乱开店铺等现象。严禁城市污染向城乡结合部转移。由市卫生局、市政管委会提供相关实证材料。
  六、保障措施
  (一)积极做好宣传发动。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互联网等传播媒体,加强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提高全民环境保护意识,充分调动社会各方积极因素,形成人人参与、共建共享的浓厚氛围。
  (二)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提高对创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创模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领导组,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亲自安排部署,分管领导要亲自抓落实,现场督办,及时解决“创模”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完成考核指标。
  (三)明确责任分步实施。要按照创模工作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按照“定人员、定目标、定任务、定进度”的“四定”原则,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创模责任体系,确保2017 年顺利通过考核验收。
  (四)健全制度强化考核。各级各部门要围绕创模工作,建立完善创模目标责任、督查督办、部门协调、舆论监督和考核奖惩等制度,强化对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各项工作任务的监督检查。对工作不力、不能如期完成任务的,将严肃追究责任。
  (五)切实保障资金投入。建立多元化的环境保护投融资机制,保障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各项工程任务的资金投入。各级财政每年要按照不低于GDP1.7%的标准安排环保资金,有力推进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工程项目实施。要坚持政府主导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带动社会资金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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