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做观音菩萨图片会需要政府部门审批吗

每天一定要早起,第一件事,就是拜菩萨
有一次我打电话给明善,她刚起来,都已经九点钟了,才起来。我说,你现在起来前,我已经做了多少事情。最好不要超过七点起来,超过七点起来了,就要去好好向观音菩萨忏悔了。
一天中,清晨是最重要的,古人讲的日出而作,日落而息。为什么要早点起来,从中医讲,五点到七点就要是大肠活动时间,要上厕所,否则一天都排不干净。七点到九点,一定要吃饭,这是胃活跃时间,胆汁在分泌,吃饭才容易消化。为什么要早点起来,迎接一天的太阳啊。但是现在人一睡就到了中午,这样非常损伤身体的,所以现在人老的快,得病也多,你看古人,哪有这么多毛病。这些病都是自己不按照天道办事得来的。
在丛林中,早课是五点到六点钟,早课后就吃饭。等出家人吃完了饭,天或者刚刚亮,或者还没有亮。这时候就去读经啊,或者来做卫生啊。等做的差不多了,还不到八点钟,这时慢慢的就喧闹了,他们就躲在安静的地方读书。这就是丛林的生活。但是丛林中的人,做了这么多事情后,在家人还躺在床上呼呼大睡。我看过本焕长老,每天都是三点钟起来,颂三遍的普贤行愿品。本老一百多岁了,还是如此,还有一个梦参老和尚也是一样的,每天都是四点多起来,然后念地藏菩萨本愿经。梦老可以说是地藏菩萨再来的。梦老现在已经九十多岁了。还如此精进。
那为什么现在人,早起不了呢。第一个,早起了,不知道做什么。这个是最大的问题。不知道做什么,宁愿尸躺在床上。所以曾国藩说,看一个家族的未来,首先要看这个家族的人睡到几点起来。这个很关键啊。以前在农村,鸡叫了就要起来了,不好意思睡了。这样不好。那么我们学佛了,早上起来,要做什么,要念经,或者来拜观音菩萨,我的建议,最好就是念法华经普门品,或者药师经,或者金刚经。这个就是早课。念完经了,就看看书。这样子更好。所以这个是个建议。一定要早起来,早上时阳光清明,这时候记忆力很好。那么很多人为什么到晚上来诵经呢,其实晚上诵经,效果不大。晚上适合拜佛,因为人啊一天接触了很多信息,眼耳鼻舌身意都接触了很多信息,这时候要先拜佛,拜佛后把身心沉静下来,然后来念念佛,看看佛教的开示。这是最好的。
一日之计在于晨,很多人早上不念经,晚上念经时,就妄念纷飞,学了很久了一部经都背不下来。几乎都是天天念给菩萨听啊。你看小时候,我们要读书的,都要早早的起来,然后拿着课本在朗读。为什么叫做朗读啊,就是朗朗上口的读,那么我们读经也是如此啊,要朗朗上口的念。这是最好的。
如果家里有供养观音菩萨的,一定要更早点起来,然后给菩萨换上一杯水,上香。诵经。千万不要等到你睡到了九点了,十点了,然后再给菩萨换水上香。这样子很不好的。家里有菩萨,菩萨是主人,观音菩萨是我们心中的主人啊。心中的主人都没有照顾好,那么我们做什么能够成就呢。菩萨更喜欢勤劳的人。
要想早点起来,最好要改变一下作息时间,十一点前就要准备去睡觉了。晚上十一点到三点,是睡觉补充营养的关键时间,错过了就很难补充了。不要仗着年轻,觉得可以透支身体。我们对身体的透支,一定会受到身体残酷的惩罚。年轻时,老的慢。男的过了40岁,女的过了35岁,老起来的是非常快的。这个在黄帝内经有讲到。所以要改变作息时间,为自己着想,为自己的未来的着想。
&&古代当官的,要上朝,都是三点起来的,皇帝也是三点起来的。比如康熙雍正乾隆,都是如此。然后五点就退朝了。所以办事效率很高啊。如果睡到九点起来了,然后洗刷一下,吃饭一下,就到了十点了,那么一个上午就白费了。这是个很好的时间段。错过了,无论如何都补充不回来了。就像年轻人不做事情,到了老年了,再来做事情,结果会一样吗?
所以,大家早早的起来,然后开始拜观音菩萨,上香,上香后念观音菩萨普门品,而后礼佛,礼佛后吃饭。每天都能这样,各种滋味真的很美妙啊。真的很殊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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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网友发言只代表其个人观点,不代表新浪网的观点或立场。莆秀政〔2013〕175号&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农村居民住宅建设管理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直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完善农村居民住宅建设管理,有效遏制“两违”行为,根据《城乡规划法》、《土地管理法》、《福建省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办法》、《莆田市城乡一体化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和《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农村居民住宅建设管理的通知》(莆政综〔2013〕88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组织管理为了做好农村建房管理工作,区政府成立农村居民住宅建设审批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区农村居民住宅建设管理,根据各乡(镇)宅基地现状和发展需求,制定上报新增宅基地用地计划;督促各乡(镇)科学编制村庄规划;负责农村住宅建设审批管理;负责农村宅基地和房屋登记发证工作。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居民宅基地全面调查摸底,建立农村居民宅基地档案;负责本行政区域镇控制性详细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编制;负责农村住宅建设报批管理;按照《城乡规划法》、《行政强制法》和《中共莆田市秀屿区委办公室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违法用地违法建设清理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莆秀委办〔2013〕36号)规定,开展农村居民违法建房的具体行政执法工作。莆田市国土资源局秀屿分局负责下达居民住宅用地年度计划指标、组织办理农转用的审查和土地规划调整,协助乡(镇)开展农村居民违法建房的行政执法工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镇控制性详细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编制的指导和组织报批,市规划局秀屿办事处负责村庄规划的审批、监督和指导农村居民住宅规划许可工作,负责组织编制村镇住宅建设通用图、指导住宅建设单体设计和推广、集中成片建房施工质量安全监管、建筑工匠培训和指导农村住宅配套设施建设(包括园林、污水、垃圾、道路、管线、给排水等);区城管执法局协助乡(镇)开展农村居民违法建房的行政执法工作。二、规划管理除《莆田市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由市城乡规划局组织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外,其他区域由区政府组织乡(镇)人民政府编制镇控制性详细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经审批后作为村民住宅规划许可的依据。各乡(镇)人民政府应合理划定农村居民住宅禁建区、限建区和适建区报区政府研究后执行。禁建区内原则上不得审批农村居民住宅;限建区内属于危房或无房的,允许利用未利用土地建设或旧宅基地、闲置宅基地翻建,层次不得超过三层,人均建筑面积不得超过60平方米;适建区内村民可新建、翻建住宅。翻建的旧宅基地必须有合法权源资料或符合登记条件。乡(镇)人民政府每半年(每年7月15日前)将规划编制和规划实施情况书面告知市规划局秀屿办事处、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区城管执法局,市规划局秀屿办事处、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区城管执法局要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并将监督检查情况书面报告区政府。三、用地管理(一)严格执行宅基地使用标准农村居民申请新宅基地的,必须符合“一户一宅”的规定,且每户原则上不得超过宅基地面积最高限额,即3人以下每户80平方米,4-5人每户100平方米,6人以上每户120平方米,层数不超过三层(底层层高不超过4.5米,二、三层每层层高不超过3.6米),建筑面积不超过360平方米;利用空闲宅基地和未利用土地建设居民住宅的,每户可以增加不超过30平方米的用地面积,层数不超过三层,总建筑面积不超过450平方米。独生子女户或二女户申请住宅用地的,可提高一个使用标准计算宅基地面积。(二)合理控制新增农村住宅用地莆田市国土资源局秀屿分局每年以乡镇为单位按照每1000人300平方米的标准下达各乡(镇)人民政府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由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各村庄宅基地需求统筹安排。鼓励乡(镇)人民政府实施农村土地整治,实行农村宅基地占用农用地的计划指标和旧村复垦增加的耕地面积挂钩,莆田市国土资源局秀屿分局对新增耕地面积核定后,可在年度计划指标中按旧村复垦增加耕地面积的50%追加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给该乡(镇)人民政府,统筹用于所在乡(镇)行政区域内居民住宅建设。农村居民住宅使用承包地的,所在地村(居)委会应当调整数量、质量相当的土地归原承包方继续承包经营;没有条件调整承包地的,村(居)委会或者负责拆迁安置的单位应当向原承包方支付土地补偿安置费,补偿费用严格按我市现行征地补偿标准。农村居民建房用地的土地补偿费由乡(镇)收取后下拨村(居)委会。住宅小区的土地补偿费用由小区内的建房户分摊缴纳,个人建房的由建房户缴纳。(三)鼓励旧宅基地调整使用在保障农村住宅建设用地合理需求的基础上,乡(镇)人民政府应严格控制农村居民点用地总量,优先安排无房户和危房户,优先利用村内闲置宅基地和未利用土地。农村居民在原宅基地之外申请新建住宅的,其原有的宅基地由村(居)委会收回或由居民承诺拆除复垦。被收回旧宅基地的,村民可选择货币补偿或旧宅基地置换新宅基地,货币补偿标准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村(居)委会,根据村庄土地资源现状和经济水平,按照“一村一案”的方式制定并上报区政府审批后执行;置换宅基地的,旧宅基地等面积抵换的新宅基地部分,不计缴土地补偿费用,超过部分按照实际使用的土地面积支付土地补偿费。四、建设管理自建农村独栋式住宅的,原则上应选用村镇住宅建设通用图;委托设计的,应附上拟建房屋建筑平面和立面图。为节约集约用地鼓励多户联合建设多层或小高层住宅,其用地和建筑布局应符合《莆田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莆政综〔2009〕118号)要求。五、审批流程埭头镇作为市农村建房审批权下放试点镇,其农村建房审批按照《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农村居民住宅建设管理的通知》(莆政综〔2013〕88号)文件执行,其他乡(镇)按以下流程审批。(一)建房申请农村住宅建设应符合以下条件:1.因无住宅或现有住宅宅基地面积明显低于法定标准且人均住宅建筑面积不超过60平方米,需要新建或扩建住宅的; & 2.同户中兄弟姐妹或者子女已婚或已达到法定结婚年龄要求分户,且人均住宅建筑面积不超过60平方米的;3.因国家或者集体建设、实施城镇、乡、村庄规划以及进行公共设施与公益事业建设,需要拆迁安置的;4.因发生或防御自然灾害,需要安置的;  5.原有住宅属危房需要拆除重建的;6.向中心村、集镇、小城镇或者农村住宅小区集聚的。符合以上条件的居民,填写《农村居民住宅用地和建设申请表》,向村(居)委会提出申请。 (二)村委会审查村(居)委会根据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或村庄规划,合理安排宅基地,每个月依法召开一次村(居)委会议或者村(居)民代表大会,对申请材料和农村住宅建设宅基地安排情况进行审议,在本村张榜公布征询本村居民的意见;在张榜公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本村居民未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应当在《农村居民住宅用地和建设申请表》中签署意见,证明申请人的原住宅情况、家庭成员现居住情况和拟批准宅基地情况,并负责上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批。(三)乡(镇)各部门联合审核&在乡(镇)设立农村建房办理窗口,统一受理农村建房申请,方便群众办事,减轻农民负担。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村(居)委会上报的农村住宅建设申请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组织乡(镇)规划建设、国土资源管理机构一同到实地勘测,对是否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镇控制性详细规划、乡规划或村庄规划,是否符合房屋建设相关技术规定和标准,是否存在地质灾害隐患等事项进行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乡(镇)规划建设和国土资源管理机构绘制建设用地规划红线图。(四)区、乡(镇)人民政府审批利用原宅基地翻建且建房占地面积不超过规定的,不需办理用地批准手续,由乡(镇)人民政府在10个工作日内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并签署审批意见。&属新建和扩建的,使用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土地不涉及农转用的,由乡(镇)人民政府在10个工作日内,对符合条件的签署意见后报区政府审批。经区政府审批后由乡(镇)规划建设管理机构和莆田市国土资源局秀屿分局分别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和《建设用地批准书》。使用农用地需上报市政府办理农转用审批手续的,由乡(镇)政府负责,莆田市国土资源局秀屿分局配合,按照下达的宅基地新增计划指标,每年一次由区政府统一上报市政府审批。(五)放样验收农村住宅建设规划和用地审批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乡(镇)人民政府组织乡(镇)规划建设和国土资源部门一起到实地放样定界,划定四至范围,居民即可开工建设。居民住宅建成后,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乡(镇)规划建设和国土资源部门一起到实地检查是否按照批准的面积、界址点和其他规划条件要求使用土地和建设,验收合格证明作为确权发证的要件之一。(六)登记发证农村居民住宅验收合格后,居民持相关审批材料和验收合格证明到区政府和市房屋主管部门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六、监督检查各乡(镇)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应按照土地管理共同责任机制要求,落实工作责任,形成执法监管合力,共同遏制违法占地、违法建设的行为。乡(镇)人民政府要建立健全农村建房管理动态巡查责任制度,明确乡(镇)、村(居)、包片工作队及相关部门职责分工,整合国土、城管、村建等力量,建立巡查或交叉轮流巡查制度,切实做到对宅基地违法违规行为早发现、早制止、早报告;要加强批后监管,对监管责任落实情况列入《秀屿区关于进一步加强违法用地违法建设清理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莆秀委办[2013]36号)进行考核,兑现奖惩。乡(镇)人民政府要牵头组织国土资源、城管执法等相关部门,对未经许可或未按照许可的要求进行建设的,责令停止、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予以拆除,并撤销《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和《建设用地批准书》。七、考核奖惩对各乡(镇)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未能履行农村建房管理职责,超越职权或者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给予审批,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未在法定期限内审批的,监察机关按照有关规定,责令改正,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纪给予处分。对办事人员松懈渎职、互相推诿、久拖不办的现象,由效能机关予以效能问责。区政府将继续加大对农村建房管理的考核力度,把乡(镇)、村庄规划编制、建房审批、批后监管作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和土地管理共同责任机制落实的重要内容,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本通知自下发之日执行,原有关规定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附件:1.秀屿区农村居民住宅建设审批管理工作领导小组2.秀屿区农村居民住宅用地和建设申请表(扩建、新建类)&&&&&&&&&&& &&3.秀屿区农村居民住宅用地和建设申请表(翻建类)&&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政府2013年10月15日&(此件主动公开)附件1:&秀屿区农村居民住宅建设审批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 长:杨玉华(区政府副区长)副组长:陈祚噩(区府办副主任)&&&&&&& 郑平文(莆田市国土资源局秀屿分局局长)&&&&&&& 张洪忠(区“两违”整治办主任)成& 员:方国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陈一炜(区城管执法局副局长)&&&&&&& 陈振山(秀屿规划办干部)&&&&&&& 黄朝阳(莆田市国土资源局秀屿分局用地股股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莆田市国土资源局秀屿分局,办公室主任由黄朝阳兼任,成员由区府办、莆田市国土资源局秀屿分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两违”整治办抽调相关人员组成,负责农村居民住宅建设审批管理工作的协调审核等日常工作。附件2:NO:&秀屿区农村居民住宅用地和建设申请表(扩建、新建类)&&&&&&&&&&&&& 乡(镇)&&&&&&&&&& 村&&&&&&&&& 组&&&申请人(签章):&&&&&&&&&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秀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莆田市国土资源局秀屿分局&&填 表 说 明&1、符合农村住宅建设申请条件、需要申请建设住宅的农村居民,应填写本表(一式六份)。2、本表中的封面、“基本情况”、“申请理由”栏由申请人用钢笔如实填写。3、本表中的“家庭其他人员”栏按所在地公安部门开具的“户籍证明”如实填写(户籍证明作为附件);本表中的“家庭成员住房情况说明”栏,填写父母和子女嫁娶住房情况(多子女父母、嫁娶子女只享受一方建房申请)等。4、本表中的“申请理由”栏,必须说明申请建房原因,是否符合镇乡、村庄规划、是否符合“一户一宅”条件,以及是否将原住宅出卖、出租、赠与或改作生产经营用途等;属独生子女或二女户申请住宅用地的一并注明。5、本表中的“村委会意见”栏需对建房户是否符合要求、建房申请是否已按规定张榜公布,是否经过居民代表会议审议,计生政策执行情况、拟收取土地补偿费、数额以及对原有旧宅基地的处理等提出明确意见;“经办人”为村国土协管员、“村委会审核人”为村(居)支部书记、村(居)委会主任,签章日期为居民建房申请在本村张榜公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后的时间。6、本表中“房屋四至”须按事实写明距某固定物的距离,并注明长、宽尺寸,不得笼统填写。7、本表中的“乡(镇)规划建设部门审核意见”需对是否符合村庄规划和农村住宅建筑要求提出明确意见。8、本表中的“乡(镇)国土资源部门审核意见”需对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否符合宅基地用地限额和是否位于地质灾害区、易发区提出明确意见。9、本表中的“乡(镇)审核意见”栏,“经办人”为乡(镇)包村工作队长、包片片长,“审核人”为包村领导、分管领导、乡(镇)长、乡(镇)党委书记。“审核人”要认真对表中“家庭其他人员、户籍证明、家庭成员住房情况说明、旧宅基地面积、村庄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方面情况进行审核。10、本申请表由区政府、乡(镇)人民政府、乡(镇)规划建设部门、国土资源所、城管执法中队和申请人各执一份。11、单位:平方米、米。&&&注 意 事 项&一、农村居民建设住宅不得违反下列禁止性规定:1、严禁未批先建或者违反规划乱占滥用土地建设住宅;2、严禁私下买卖土地建设住宅;3、禁止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地质灾害危险区内建设住宅。二、其他应注意事项1、申请住宅用地和建设,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一年没有动工,又未申请延期的,所发的《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自行失效。2、施工中如发现文物古迹及有损市政及农村基础设施等情况,应暂停施工,及时报告,听候处理。3、申请人在申请住宅用地和建设过程中有隐瞒事实、弄虚作假或违反规定进行建设的,依照有关土地、规划建设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进行处理。&&&&&&&&&&&&&&&&&&附件3:NO:&秀屿区农村居民住宅用地和建设申请表(翻建类)&&&&&&&&&&&&& 乡(镇)&&&&&&&&&& 村&&&&&&&&& 组&&&申请人(签章):&&&&&&&&&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秀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莆田市国土资源局秀屿分局&&填 表 说 明&1、符合农村住宅建设申请条件、需要申请建设住宅的农村居民,应填写本表(一式五份)。2、本表中的封面、“基本情况”、“申请理由”栏由申请人用钢笔如实填写。3、本表中的“家庭其他人员”栏按所在地公安部门开具的“户籍证明”如实填写(户籍证明作为附件);本表中的“家庭成员住房情况说明”栏,填写父母和子女嫁娶住房情况(多子女父母、嫁娶子女只享受一方建房申请)等。4、本表中的“申请理由”栏,必须说明申请建房原因,是否符合镇乡、村庄规划、是否符合“一户一宅”条件;属独生子女或二女户申请住宅用地的一并注明。5、本表中的“村委会意见”栏需对建房户是否符合要求、建房申请是否已按规定张榜公布,是否经过居民代表会议审议以及计生政策执行情况等提出明确意见;“经办人”为村国土协管员、“村委会审核人”为村(居)支部书记、村(居)委会主任,签章日期为居民建房申请在本村张榜公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后的时间。6、本表中“房屋四至”须按事实写明距某固定物的距离,并注明长、宽尺寸,不得笼统填写。7、本表中的“乡(镇)规划建设部门审核意见”需对是否符合村庄规划和农村住宅建筑要求提出明确意见。8、本表中的“乡(镇)国土资源部门审核意见”需对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否符合宅基地用地限额和是否位于地质灾害区、易发区提出明确意见。9、本表中的“乡(镇)审批意见”栏,“经办人”为乡(镇)包村工作队长、包片片长,“审核人”为包村领导、分管领导,“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审批意见”为乡(镇)长、乡(镇)党委书记签署意见。“审核人”要认真对表中“家庭其他人员、户籍证明、家庭成员住房情况说明、旧宅基地面积、村庄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方面情况进行审核。10、本申请表由乡(镇)人民政府、乡(镇)规划建设部门、国土资源所、城管执法中队和申请人各执一份。11、单位:平方米、米。&&&注 意 事 项&一、农村居民建设住宅不得违反下列禁止性规定:1、严禁未批先建或者违反规划乱占滥用土地建设住宅;2、严禁私下买卖土地建设住宅;3、禁止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地质灾害危险区内建设住宅。二、其他应注意事项1、申请住宅用地和建设,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一年没有动工,又未申请延期的,所发的《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自行失效。2、施工中如发现文物古迹及有损市政及农村基础设施等情况,应暂停施工,及时报告,听候处理。3、申请人在申请住宅用地和建设过程中有隐瞒事实、弄虚作假或违反规定进行建设的,依照有关土地、规划建设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进行处理。&&&&&&&&&&&&&&&&&&&&&&&&&&&&&&&&&&&&&&&&&&&&&&&&&&&&&&&&&&&&&&&&抄送:区委、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协、区纪委办公室。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0月15日印发当前位置:
邓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市政府有关部门行政审批事项工作流程标准明细表的通知&
市政府信息中心&
邓政办〔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区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
&&& 按照《邓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邓州市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邓政办〔2015〕20号)文件要求,我市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工作正按时间节点稳步推进,为进一步落实《方案》要求,现将《市政府有关部门的行政审批事项工作流程标准明细表》向社会公布,望社会各界和各有关部门予以监督。
附件:邓州市政府有关部门行政审批事项工作流程标准明细表
邓州市政府有关部门行政审批事项工作流程标准明细表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不需要政府投资重大和限制类项目审核(核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
20个工作日
   发改委发布新修订的《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11号令):第十九条 项目核准机关应当在正式受理申报材料后20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予以核准的决定,或向上级项目核准机关提出审核意见。20个工作日内不能做出决定的,经本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项目单位。项目核准机关需要委托评估和进行专家评议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项目核准机关应当将咨询评估和专家评议所需时间书面告知项目单位。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政府出资投资项目审批
20个工作日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
20个工作日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外商投资项目核准
20个工作日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企业投资在非主要河流上建设的水电站项目核准
20个工作日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企业投资风电站项目核准
20个工作日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实施方案审批
20个工作日
市教育体育局
民办教育机构(除以执业技能为主的执业资格培训机构外)的办学许可
项目须具备《河南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基本标准》(试行)《河南省幼儿园办园基本标准》(试行)等规定的条件,并能提供完备申报材料。
市教育体育局
教师资格认定
30个工作日
中国公民凡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具备本法规定的学历或者经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有教育教学能力,经认定合格的可以取得教师资格。
市教育体育局
开办健身气功活动审批
市教育体育局
二、三级运动员、二、三级裁判员核准
20个工作日
市教育体育局
二、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核准
20个工作日
市教育体育局
高危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
15个工作日
市教育体育局
临时占用体育设施审批
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甘草、麻黄草收购许可证核发
20个工作日
申报甘草麻黄草收购许可证的企业分为收购企业、专营企业和加工企业。收购企业和专营企业必须具备相应的收购、储藏、运输和销售条件,并配备中药材质量管理人员;专营企业必须为医药商业企业,并具备有一定的管理经验、比较完善的销售网络和良好的商业信誉;具备上述条件的甘草、麻黄草种植及其制品生产加工企业可单独申请收购许可证。出口企业出口本企业人工种植基地的专营产品可申请收购许可证。
A级拆除爆破工程审批
公安局治安大队
20个工作日
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许可
公安局治安大队
民用爆炸物品运输许可
公安局治安大队
爆破作业单位、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
公安局治安大队
10个工作日
爆破作业人员许可为6个工作日
烟火晚会烟花爆竹燃放许可
公安局治安大队
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
公安局治安大队
大型群众行活动安全许可
公安局治安大队
内地居民赴港澳定居审批
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
省厅审批后当日发证
机动车驾驶证核发
公安局交通管理警察大队车辆管理所
考试通过后当日发证
剧毒化学物品购买证、准购证许可
公安局治安大队
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方案审批及工程验收
公安局治安大队
10个工作日
公共聚集场所投入使用或者营业前消防安全审核
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消防大队窗口
典当业特种许可证核发
公安局治安大队
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
公安局治安大队
社会福利机构设立审批
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民政局窗口
15个工作日
建设殡仪服务站,骨灰堂、村级公益性公墓审批
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民政局窗口
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变更、注销登记
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民政局窗口
社会团体成立、变更、注销登记
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民政局窗口
社会养老服务机构审批
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民政局窗口
福利企业资格审批
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民政局窗口
基层法律服务所设立、变更、注销的核准登记
15个工作日
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核准、备案
市行政服务中心财政局窗口
资产评估项目由市国资委负责核准、备案。
国有企业清产核资核准
市行政服务中心财政局窗口
企业提出申请,由财政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批准。
资产评估机构设立审批
市行政服务中心财政局窗口
由市财政局负责本地资产评估机构的审批和监督管理。
会计代理记账机构执业资格认定
市行政服务中心财政局窗口
市财政局会计科实施批准。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设立许可
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人社局窗口
20个工作日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台港澳人员在内地就业许可
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人社局窗口
20个工作日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外国人来邓就业许可
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人社局窗口
20个工作日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县级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定点医疗机构资格审查
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人社局窗口
15个工作日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审批
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人社局窗口
30个工作日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设立审批
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人社局窗口
60个工作日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企业非标准工作工时审批
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人社局窗口
20个工作日
市国土资源局
建设项目使用6公顷以下国有未利用土地审批
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国土局窗口
10个工作日
现场勘查、公开或组织专家会审,可能受额度限制或政策性因素临时停止办理&
市国土资源局
采矿权许可(含采矿权转让)
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国土局窗口
40个工作日
依据邓州市物价局核发的收费标准执行:1、采矿权使用费:1000平方公里/年.2、采矿登记费:大型500元,中型300元,小型200元;3、变更登记100元。
市国土资源局
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和抵押审批
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国土局窗口
15个工作日
依据邓州市物价局核发的收费标准执行:1、转让服务费:按成交价(或评估价)的1.5%收取(贷款抵押服务费按0.2%收取):2、评估费:按评估价的0.3%收取,不足300元按300元收取:3、土地收益租金:按市政府规定征收住宅五年、商业二年年租金(由国土局地租征收处征收)现场勘查、公开或组织专家会审,可能受额度限制或政策性因素临时停止办理。&&&
市国土资源局
临时用地审批
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国土局窗口
10个工作日
现场勘查、公开或组织专家会审,可能受额度限制或政策性因素临时停止办理
市国土资源局
权限内的采矿权租赁、承包经营批准
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国土局窗口
30个工作日
现场勘查、公开或组织专家会审,可能受额度限制或政策性因素临时停止办理
市国土资源局
建设项目压覆矿床审查&
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国土局窗口
10个工作日
市国土资源局
一次性开发未确定使用权国有荒山、荒地、荒滩审批
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国土局窗口
10个工作日
市环境保护局
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环境保护局窗口
7-30个工作日
7个工作日(环评登记表)15个工作日(环评报告表)30个工作日(环评报告书)
市环境保护局
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审批
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环境保护局窗口
15个工作日
市环境保护局
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环境保护局窗口
10个工作日
市环境保护局
辐射安全许可证办理
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环境保护局窗口
15个工作日
市环境保护局
销售、使用Ⅳ、Ⅴ类放射源,生产、销售、使用Ⅲ类射线装置辐射安全许可证的审批颁发
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环境保护局窗口
15个工作日
市环境保护局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
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环境保护局窗口
14个工作日
市环境保护局
污染防治设施拆除、闲置审批
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环境保护局窗口
10个工作日
市环境保护局
&销售、使用Ⅳ、Ⅴ类放射源,生产、销售、使用Ⅲ类射线装置的建设环境影响评价、竣工环保验收
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环境保护局窗口
7-15个工作日
7个工作日(环评登记表)15个工作日(环评报告表)
市环境保护局
主要污染物许可预支增量核准
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环境保护局窗口
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权限内建筑业企业二级资质初审、三级资质审批
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住建局窗口
15个工作日
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初审
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住建局窗口
15个工作日
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初审
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住建局窗口
15个工作日
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初审
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住建局窗口
15个工作日
依法需要专家评审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承诺期限内。
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权限内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初审
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住建局窗口
15个工作日
依法需要专家评审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承诺期限内。
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权限内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初审
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住建局窗口
15个工作日
依法需要专家评审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承诺期限内。
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权限内工程勘测设计企业乙级、丙级资质初审
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住建局窗口
15个工作日
依法需要专家评审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承诺期限内。
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工程造价咨询单位乙级资质初审
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住建局窗口
15个工作日
依法需要专家评审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承诺期限内。
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
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住建局窗口
15个工作日
依法需要专家评审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承诺期限内。
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燃气经营许可
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住建局窗口
15个工作日
依法需要专家评审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承诺期限内。
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拆除、移动燃气设施
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住建局窗口
15个工作日
依法需要专家评审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承诺期限内。
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城镇管道燃气企业经营许可初审、瓶装燃气储备灌装、汽车加气企业经营许可审批
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住建局窗口
15个工作日
依法需要专家评审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承诺期限内。
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因工程建设确需改装拆除或者迁移城市公共供水的审批
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住建局窗口
15个工作日
依法需要专家评审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承诺期限内。
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
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住建局窗口
15个工作日
依法需要专家评审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承诺期限内。
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建设工程需要临时占用规划批准范围以外场地、临时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通、需要爆破作业的审批
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住建局窗口
15个工作日
依法需要专家评审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承诺期限内。
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履带车、铁轮车或者超重、超高、超长车辆需要在城市道路上行驶的
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住建局窗口
15个工作日
依法需要专家评审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承诺期限内。
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依附于城市道路建设各种管线、杆线等设施的
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住建局窗口
依法需要专家评审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承诺期限内。
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
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住建局窗口
依法需要专家评审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承诺期限内。
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因特殊原因确需临时占用、挖掘、改动、迁移市政设施的
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住建局窗口
依法需要专家评审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承诺期限内。J收费标准按豫建城[2005]76号文件执行
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新建、改(扩)建各种管线、杆(塔)线、地面设备、建(构)筑 等
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住建局窗口
依法需要专家评审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承诺期限内。
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利用道路、桥涵、杆塔等设施设置标语、广告、悬浮物、安装线路和设备等
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住建局窗口
依法需要专家评审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承诺期限内。
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占用车行道、人行道做临时停车场的
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住建局窗口
依法需要专家评审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承诺期限内。
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因建设工程需要迁建、改建城市道路、排水、照明等市政设施的
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住建局窗口
15个工作日
依法需要专家评审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承诺期限内。
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燃气设施改动审批
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住建局窗口
15个工作日
依法需要专家评审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承诺期限内。
市城乡规划中心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
行政审批服务大厅城乡规划中心窗口
20个工作日
市城乡规划中心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行政审批服务大厅城乡规划中心窗口
20个工作日
市城乡规划中心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
行政审批服务大厅城乡规划中心窗口
20个工作日
市城乡规划中心
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
行政审批服务大厅城乡规划中心窗口
20个工作日
市城乡规划中心
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行政审批服务大厅城乡规划中心窗口
20个工作日
市城乡规划中心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核发
行政审批服务大厅城乡规划中心窗口
10个工作日
市城乡规划中心
建设单位变更规划条件审批
行政审批服务大厅城乡规划中心窗口
市城乡规划中心
建设工程规划核实
行政审批服务大厅城乡规划中心窗口
10个工作日
市交通运输局
出租汽车经营资格证、车辆营运证和驾驶员客运资格证核发、货运资格证核发、出租车驾驶员合格证核发
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市交通运输局窗口
市交通运输局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
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市交通运输局窗口
10个工作日
市交通运输局
道路货物运输站场经营许可
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市交通运输局窗口
10个工作日
市交通运输局
客运经营许可及客运班线经营许可
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市交通运输局窗口
20个工作日
市交通运输局
道路运输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
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市交通运输局窗口
15个工作日
市交通运输局
道路客运站场经营许可
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市交通运输局窗口
15个工作日
市交通运输局
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经营许可
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市交通运输局窗口
20个工作日
市交通运输局
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许可
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市交通运输局窗口
15个工作日
市交通运输局
客、货运输经营驾驶人员机动车维修技术人员从业许可
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市交通运输局窗口
20个工作日
市交通运输局
危险货物运输经营驾驶人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上岗许可
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市交通运输局窗口
2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按豫交路】号文执行
市交通运输局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行政许可
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市交通运输局窗口
20个工作日
市交通运输局
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中初评为AAA级运输企业的核定
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市交通运输局窗口
次年的1月1日至6月30日
市交通运输局
涉路施工活动许可
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市交通运输局窗口
干线公路:邓州市公路管理局。农村公路:邓州市交通局执法所和邓州市农村公路管理所。
市交通运输局
重要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审批
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市交通运输局窗口
15个工作日
市交通运输局
更新砍伐公路用地范围内树木审批
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市交通运输局窗口
干线公路:邓州市公路管理局。农村公路:邓州市交通运输局执法所和邓州市农村公路管理所。
市交通运输局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以及铁轮车、履带车和其他可能损害公路路面的机具,确需在本辖区公路行驶审批
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市交通运输局窗口
干线公路:邓州市公路管理局。农村公路:邓州市交通运输局执法所和邓州市农村公路管理所。
市交通运输局
利用公路进行驾驶员培训和考试的审批
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市交通运输局窗口
2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按豫交路】号文执行干线公路:邓州市公路管理局。农村公路:邓州市交通路政管理所和邓州市农村公路管理所。
市交通运输局
水路运输企业、运输服务企业许可
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市交通运输局窗口
市交通运输局
水路运输企业、运输服务企业跨省市水路运输审批
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市交通运输局窗口
20个工作日
邓州市地方海事处
市交通运输局
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市交通运输局窗口
20个工作日
邓州市地方海事处
市交通运输局
在内河通航水域或岸线上进行施工或大型活动的审批
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市交通运输局窗口
邓州市地方海事处
市交通运输局
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公路标线以外的其他标示设置审批
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市交通运输局窗口
干线公路:邓州市公路管理局。农村公路:邓州市交通路政管理所和邓州市农村公路管理所。
市交通运输局
在公路上增设或改造平面交叉道口审批
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市交通运输局窗口
干线公路:邓州市公路管理局。农村公路:邓州市交通运输局执法所和邓州市农村公路管理所。
市交通运输局
在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内埋设管(杆)线、电线等设施的审批
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市交通运输局窗口
干线公路:邓州市公路管理局。农村公路:邓州市交通运输局执法所和邓州市农村公路管理所。
市交通运输局
水运工程专业丙级监理资质许可
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市交通运输局窗口
15个工作日
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水利局窗口
45个工作日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批
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水利局窗口
20个工作日
河道管理范围采砂审批
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水利局窗口
20个工作日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水利局窗口
20个工作日
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审批
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水利局窗口
15个工作日
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
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水利局窗口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决定
蓄滞洪区避洪设施建设审批
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水利局窗口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决定
渔业船舶登记
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水利局窗口
15个工作日
国家计委、财政部计价费[号文件: 1、机动渔船主机功率15千瓦以下的,每艘100元;16-44千瓦,每艘200元;45-146千瓦,每艘300元;147千瓦-440千瓦,每艘400元;441千瓦以上的,每艘500元。 2、非机动渔船,每艘50元。
船员证书签发
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水利局窗口
15个工作日
进入地方级水生野生动植物自然保护实验区开展参观旅游活动审批
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水利局窗口
20个工作日
利用坝顶、堤顶、戗台兼作公路审批
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水利局窗口
20个工作日
主要农作物杂交种子及其亲本种子、常规种原种种子以外其他种子的生产、经营许可证的核发
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农业局窗口
20个工作日
木材运输许可
邓州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林业部门窗口
野生动物及国家有益动物及产品运输许可
邓州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林业部门窗口
20个工作日
木材经营加工许可
邓州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林业部门窗口
10个工作日
林木采伐许可
邓州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林业部门窗口
30个工作日
林地征占用临时用地许可&
邓州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林业部门窗口
15个工作日
 按照“财政部、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综[2002]第73号)的规定:& (一)用材林林地、经济林林地、薪炭林林地、苗圃地,每平方米收取6元。(二)未成林造林地,每平方米收取4元。(三)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林地,每平方米收取8元;国家重点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地,每平方米收取10元。(四)疏林地、灌木林地,每平方米收取3元。(五)宜林地、采伐迹地、火烧迹地,每平方米收取2元。(六) 城市及城市规划区的林地,可按照上述规定标准2倍收取。(七)对农民按规定标准建设住宅占用林地,在“十五”期间暂不收取森林植被恢复费。
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
邓州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林业部门窗口
20个工作日
林木种子经营许可
邓州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林业部门窗口
林木种子生产许可
邓州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林业部门窗口
野生动物经营许可
邓州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林业部门窗口
20个工作日
加工贸易核准
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商务局窗口
审批需现场核实
总投资额1亿美元以下的鼓励类、允许类项目审批
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商务局窗口
审批需现场核实
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设立审批
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商务局窗口
20个工作日
审批需现场核实
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审核
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商务局窗口
10个工作日
审批需现场核实
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加油站(点)扩建规划确认
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商务局窗口
22个工作日
审批需现场核实
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设立、补证、变更、延续的初审
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商务局窗口
22个工作日
审批需现场核实
鲜茧收购资格认定
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商务局窗口
10个工作日
审批需现场核实
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设立从事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企业审批
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文广新局窗口
15个工作日
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设立从事包装装潢印刷品的企业审批
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文广新局窗口
15个工作日
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设立从事打字复印经营活动企业审批
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文广新局窗口
15个工作日
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的审批
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文广新局窗口
30个工作日
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歌舞娱乐场所经营许可证审批
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文广新局窗口
15个工作日
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设立游艺娱乐场所企业审批
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文广新局窗口
20个工作日
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一次性内部资料性准印证审批(1000以上)
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文广新局窗口
20个工作日
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一次性内部资料性准印证审批(1000以下)
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文广新局窗口
15个工作日
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出版物零售业务审批
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文广新局窗口
15个工作日
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出版物批发单位设立审批
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文广新局窗口
15个工作日
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设立文艺表演团体审批
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文广新局窗口
15个工作日
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举办内地营业性演出审批
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文广新局窗口
15个工作日
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备案、设立
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文广新局窗口
15个工作日
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个体演员、个体演出经纪人备案
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文广新局窗口
15个工作日
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电影放映许可证办理及年检
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文广新局窗口
20个工作日
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文物审查批准书
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文广新局窗口
收费标准参照南阳市文化局宛文化【2006】65号《关于对南阳市文物考古研究所调整文物钻探费收费标准的批复》 收费标准:4—8元/平方米
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
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卫计委窗口
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集中供水单位卫生许可
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卫计委窗口
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
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卫计委窗口
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人员资格许可
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卫计委窗口
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医疗机构设置及执业许可
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卫计委窗口
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放射诊疗执业许可
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卫计委窗口
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护士执业注册
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卫计委窗口
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二孩生育服务证审批
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卫计委窗口
20个工作日
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
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卫计委窗口
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合格证核发
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卫计委窗口
统计调查项目审批
统计局执法大队
40个工作日
粮食收购许可
邓州市粮食局政策法规科
15个工作日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筹建
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食药监局窗口
&30个工作日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药品零售(连锁)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核发
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食药监局窗口
15个工作日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药品零售(连锁)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换发
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食药监局窗口
40个工作日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药品零售(连锁)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变更
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食药监局窗口
&15个工作日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药品零售企业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认证
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食药监局窗口
&36个工作日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运输证明核发
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食药监局窗口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邮寄证明核发
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食药监局窗口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医疗用毒性药品零售企业核准
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食药监局窗口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类精神药品经营(零售)审批
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食药监局窗口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
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食药监局窗口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变更
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食药监局窗口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
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食药监局窗口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变更
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食药监局窗口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
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食药监局窗口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变更
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食药监局窗口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核发
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食药监局窗口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延续
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食药监局窗口
25个工作日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变更
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食药监局窗口
7-30个工作日
法定期限为 15个工作日 ( 不含申请人补正资料时间、听证时间),承诺办结时限为7个工作日;(需按照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开展现场核查的,法定期限为30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为15个工作日)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餐饮服务许可证》核发
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食药监局窗口
15个工作日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餐饮服务许可证》延续
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食药监局窗口
15个工作日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餐饮服务许可证》变更
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食药监局窗口
15个工作日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广告经营许可
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
20个工作日
广告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七条“广告监督管理机关自受理之日起二十日内,做出是否予以批准的决定”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户外广告登记
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
户外广告登记管理规定第二十条:七个工作日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个体工商户登记
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
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
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公司变更登记
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公司注销登记
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农民专业合作社
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农民专业合作社变更登记
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农民专业合作社注销登记
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国营、集体企业登记
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国营、集体企业变更登记
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国营、集体企业注销登记
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个人独资企业登记
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个人独资企业变更登记
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个人独资企业注销登记
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登记
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合伙企业登记
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合伙企业变更登记
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企业集团核准登记
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企业集团核准变更登记
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企业集团核准注销登记
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外商投资企业核准登记
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
外商投资企业核准登记、变更等需河南省工商局审批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外商投资企业变更登记
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
外商投资企业核准登记、变更等需河南省工商局审批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外商投资企业注销登记
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
10个工作日
外商投资企业核准登记、变更等需河南省工商局审批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授权
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质量技术监督局窗口
(专家评审时间和申请人的整改时间不计算在行政许可的期限内);收费依据:收费,依据豫发改收费[号,计量授权考核费1000元/项。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制造、维修计量器具许可
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质量技术监督局窗口
(专家评审时间和申请人整改时间不计算在行政许可的期限内):本项行政许可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计量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8]74号收费。收费标准:1.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证书费10元/证。2.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考核费(省级):每个系列:1500元, 每个型号:150元。3.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考核费:每个系列:800元,每个型号:160元。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特种设备使用注册登记
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质量技术监督局窗口
不超过规定工作日
依据《河南省锅炉压力容器监督检验收费办法》(豫价市字【号)文件精神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移动式压力容器、电站锅炉使用登记
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质量技术监督局窗口
不超过规定工作日
依据《河南省锅炉压力容器监督检验收费办法》(豫价市字【号)文件精神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
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安监局窗口
30-40个工作日
30个工作日做出是否准予许可的决定,10个工作日内颁发经营许可证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
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安监局窗口
30个工作日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
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安监局窗口
20个工作日
市城市管理局
因建设需要拆除环境卫生设施审批
市城市管理局
& 5个工作日
市城市管理局
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审批&
市城市管理局
& 5个工作日
市城市管理局
因教学、科研以及其他特殊需要在市区内饲养家畜禽审批
市城市管理局
& 5个工作日
市城市管理局
在城市设置户外广告审批
市城市管理局
& 5个工作日
广告发布费的20%
市城市管理局
园林绿化企业二级资质初审、三级资质审批
市城市管理局
& 5个工作日
市城市管理局
因建设等特殊需要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临时堆放物料、搭建非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的审批
市城市管理局
& 5个工作日
市城市管理局
城市主要街道的临街建筑进行外部装修、搭建审核
市城市管理局
& 5个工作日
市城市管理局
城市街道两侧和公共场所设置商亭、固定摊点、电话亭、大排档的审核
市城市管理局
& 5个工作日
市城市管理局
占用车行道人行道做临时停车场的审批
市城市管理局
& 5个工作日
市城市管理局
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
市城市管理局
& 5个工作日
市城市管理局
因建设或者其他特殊需要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审批
市城市管理局
& 5个工作日
市城市管理局
砍伐城市树木审批
市城市管理局
& 5个工作日
市城市管理局
迁移古树名木审批
市城市管理局
& 5个工作日
市房产管理中心
一级、二级、三级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批
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房管中心窗口
15-30个工作日
(1)新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备&&& 案后15日。(2)核定资质的,初审备案后30日。
市房产管理中心
&二级以下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初审&&
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房管中心窗口
20个工作日
市房产管理中心
物业服务企业一级、二级资质初审、三级资质审批&&&&
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房管中心窗口
20个工作日
市房产管理中心
商品房预售许可&&
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房管中心窗口
10个工作日
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及合格证核发
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畜牧局窗口
15个工作日
动物检疫行政许可
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畜牧局窗口
动物诊疗行政许可
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畜牧局窗口
15个工作日
生鲜乳收购许可
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畜牧局窗口
15个工作日
生鲜乳运输许可
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畜牧局窗口
兽药经营许可
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畜牧局窗口
15个工作日
乡村兽医登记
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畜牧局窗口
20个工作日
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
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畜牧局窗口
20个工作日
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引进乳用动物及其精液、卵、胚胎、种蛋等检疫审批
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畜牧局窗口
10个工作日
执业兽医注册和执业助理兽医师备案
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畜牧局窗口
20个工作日
市民族宗教局
设立寺观教堂宗教活动场所
市民族宗教局办公室
20个工作日
审批需要现场察看;在受政策性因素影响临时停止办理时给予相关解释。
市民族宗教局
设立固定宗教活动处所
市民族宗教局办公室
20个工作日
审批需要现场察看;在受政策性因素影响临时停止办理时给予相关解释。
市民族宗教局
举办大型宗教活动
市民族宗教局办公室
10个工作日
举办大型宗教活动,应当按照要求依宗教仪轨进行,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主办的宗教团体、寺观教堂应当采取有效措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举办地的乡、镇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依据各自职责实施必要的管理,保证宗教活动安全、有序进行。
市民族宗教局
在宗教活动场所管理范围内改建或新建建筑物审批
市民族宗教局办公室
10个工作日
在宗教活动场所内改建或新建建筑物必须符合该宗教仪轨和该场所的总体布局,不违反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市民族宗教局
举办宗教培训班
市民族宗教局办公室
10个工作日
1、培训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2、宗教团体、宗教院校以外的其他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举办宗教培训班。
市民族宗教局
地方性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接受国(境)外捐赠宗教书刊、音像制品
市民族宗教局办公室
接受外国捐赠的宗教书刊及其他制品,仅艰于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内部使用,不得复制和对外销售。
市科学技术局
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审批
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地震办窗口
 需携带材料:①邓州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业务受理单;②邓州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审批书;③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及评审意见。 (1)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携带材料①②,根据规定确定并审批抗震设防要求;(2)必须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建设工程,携带材料①②③根据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及评审意见,确定抗震设防要求。
市农业机械管理局
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证申领审核
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农机局窗口
发改价【号、豫发改收费【号 考试费费:270元,其中:理论考试:45元 场地驾驶考试:70元 农田作业考试:75元 道路行驶考试:80元 驾驶证工本费:10元。
市农业机械管理局
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行驶证、号牌、登记证书注册登记核发审核
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农机局窗口
发改价【号、豫发改收费【号: 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号牌:(反光)40元/付;(不反光)25元/付。安全技术检验费:60元/台次;人工检验费:25元/台次 。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登记证书工本费:10元/本。 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行车证工本费:15元/本 。铝合金号牌架10元/支,共2支,合20元。铁质号牌架10元/支,共2支,合10元。
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修建防空地下室审批&
市人民政府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人防办窗口
审批需现场勘察
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收取审批
市人民政府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人防办窗口
依据《关于规范人防工程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豫防办[号)和邓州市物价局收费许可证,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六级及以上按应建防空地下室面积缴纳1500元/㎡,6B级按地上总建筑面积3%缴纳1000元/㎡。审批需现场勘察
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人防工程报废、拆除审批
市人民政府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人防办窗口
依据《关于规范人防工程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豫防办[号),由拆除单位或个人按拆除面积限期补建。确实无法补建的,按6级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标准缴纳。审批需现场勘察
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人防工程使用审批
市人民政府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人防办窗口
《河南省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十七条,按照国家、主管大军区和本省有关规定缴纳人民防空工程使用费审批需现场勘察
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拆除、移动人防通信警报设施审批
市人民政府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人防办窗口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三十五条,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二十一条。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拆除和移动人民防空通信、警报设施。确需拆除、迁移的,必须报经当地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和无线电管理机构批准,并按照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的规划要求,由拆除者易地建设安装或补偿另行建设安装所需的费用。审批需现场勘察
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附建式防空地下室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批
市人民政府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人防办窗口
市残疾人联合会
开办盲人保健按摩机构资格认定&
邓州市残疾人联合会服务中心
防雷装置设计审核
邓州市气象服务中心
20个工作日
中国气象局21号令第14条
防雷装置竣工验收
邓州市气象服务中心
10个工作日
中国气象局21号令第14条
大气影响评价使用气象资料的审查
邓州市气象服务中心
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或者系留气球活动审批
邓州市气象服务中心
残疾人员个人税收优惠的核准
&市政府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地税窗口
&7个工作日
个人住房转让税收优惠的核准
&市政府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地税窗口
&7个工作日
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营业税优惠的核准
&市政府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地税窗口
&7个工作日
对增值税防伪系统最高开具限额审批(流转)
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国税局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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