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别行政区驻军法法律制度的意义

军理2_百度文库
两大类热门资源免费畅读
续费一年阅读会员,立省24元!
上传于||暂无简介
阅读已结束,如果下载本文需要使用0下载券
想免费下载更多文档?
定制HR最喜欢的简历
下载文档到电脑,查找使用更方便
还剩18页未读,继续阅读
定制HR最喜欢的简历
你可能喜欢君,已阅读到文档的结尾了呢~~
筑依法驻军基石 展文明之师风采——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驻军法》颁布10周年澳门,法,驻军,澳门驻军法,澳门驻军,国人民,驻军法,文明之师,中国人民,依法驻军
扫扫二维码,随身浏览文档
手机或平板扫扫即可继续访问
筑依法驻军基石 展文明之师风采——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驻军法》颁布10周年
举报该文档为侵权文档。
举报该文档含有违规或不良信息。
反馈该文档无法正常浏览。
举报该文档为重复文档。
推荐理由:
将文档分享至:
分享完整地址
文档地址:
粘贴到BBS或博客
flash地址:
支持嵌入FLASH地址的网站使用
html代码:
&embed src='/DocinViewer--144.swf' width='100%' height='600' type=application/x-shockwave-flash ALLOWFULLSCREEN='true' ALLOWSCRIPTACCESS='always'&&/embed&
450px*300px480px*400px650px*490px
支持嵌入HTML代码的网站使用
您的内容已经提交成功
您所提交的内容需要审核后才能发布,请您等待!
3秒自动关闭窗口君,已阅读到文档的结尾了呢~~
军事法律制度
扫扫二维码,随身浏览文档
手机或平板扫扫即可继续访问
军事法律制度
举报该文档为侵权文档。
举报该文档含有违规或不良信息。
反馈该文档无法正常浏览。
举报该文档为重复文档。
推荐理由:
将文档分享至:
分享完整地址
文档地址:
粘贴到BBS或博客
flash地址:
支持嵌入FLASH地址的网站使用
html代码:
&embed src='/DocinViewer--144.swf' width='100%' height='600' type=application/x-shockwave-flash ALLOWFULLSCREEN='true' ALLOWSCRIPTACCESS='always'&&/embed&
450px*300px480px*400px650px*490px
支持嵌入HTML代码的网站使用
您的内容已经提交成功
您所提交的内容需要审核后才能发布,请您等待!
3秒自动关闭窗口实践一国两制方针的重大法律举措
聚焦命中&& 转第条
显示法宝之窗
隐藏相关资料
【期刊名称】
实践一国两制方针的重大法律举措
【副标题】 浅谈《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驻军法》
【作者】 【分类】
【期刊年份】 【期号】 1
【页码】 7
【全文】【】 &&&&
  《》1996年底已由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这是中国政府为实践一国两制方针,恢复对香港行使主权所采取的又一重大举措,是继香港基本法之后又一部将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实施的全国性法律,是香港驻军依法履行职责的法律依据。
  按照一国两制方针解决国家统一问题是中国政府的基本政策,只有真正实施一国两制方针,才能完成国家统一的宏伟大业。要把一国两制的构想变成现实,需要付出极大的努力。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是中国政府完成统一祖国大业的第一步,为了保障国家对香港的基本方针政策的实施,国家制定了香港基本法。为了实施基本法有关香港防务与驻军的规定,保持香港平稳过渡和持续稳定繁荣,维护国家的主权、统一、领土完整和香港的安全,国家又制定了香港驻军法。这表明,中国政府高度重视运用法律手段落实一国两制方针、解决祖国统一问题。
  香港驻军法充分体现了一国两制的精神,既严格依据国家宪法和基本法的有关规定,又充分考虑了香港的实际情况。把中央人民政府对香港防务与驻军的方针政策通过法律的形式固定了下来,昭示于世人,这对于维护国家对香港行使主权,维护香港的持续稳定繁荣,保障香港驻军依法履行职责,具有重要的作用和深远的意义。
  一、保障中国政府对香港行使主权,保障香港驻军依法履行职责。
  邓小平早就讲过,“除了在香港驻军外,中国还有什么能够体现对香港行使主权呢?”这表明,在香港驻军,是中国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最主要和最重要的体现。邓小平还说,“在香港驻军还有一个作用,可以防止动乱。那些想搞动乱的人,知道香港有中国军队,他就要考虑。即使有了动乱,也能及时解决”。邓小平的讲话,明确了中国在香港驻军的目的和意义,就是体现国家主权,为香港的稳定繁荣提供安全保障。香港驻军只有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才能确保中国政府对香港行使主权,确保香港有一个和平安全的环境。因此,保障驻军依法履行职责,确保驻军能充分体现国家主权,确保中央对香港的防务权力的充分行使,是驻军法的立法目的,也是驻军法的基本原则。驻军法在这方面作了许多明确规定。
  驻军法规定,中央人民政府派驻香港特别行政区负责防务的军队,由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海军、空军部队组成。这样规定,一方面是为了适应香港防务的需要,更重要的是象征中国政府对香港行使包括领陆、领海、领空在内的领土主权,象征着香港的陆地领土、海洋领土和领空完整地回归中国。
  国防和军队是国家主权最主要的构成要素,根据中国宪法规定,中央人民政府领道和管理国防建设事业;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领道全国武装力量。香港基本法规定,中央人民政府负责管理香港特别行政区的防务。这表明,管理香港的防务和领道香港驻军是中央的权力。因此,驻军法规定,香港驻军由中央军委领道;驻军费用由中央人民政府负担;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宣布战争状态或决定香港特区进入紧急状态时,驻军根据中央决定在香港特区实施的全国性法律的规定履行职责。这就保证了了中央军委对香港驻军的领道权和指挥权,保证了解放军党指挥枪的原则不因驻军环境的改变而受到影响。驻军法还规定,香港特区政府应当支持驻军履行防务职责;香港军事用地的变动或移交,应经中央人民政府批准;驻军人员执行职务的行为引起的民事侵权案件,由最高人民法院管辖;驻军的国防等国家行为不受香港特区法院管辖;香港特区法院不得对驻军的武器装备、物资和其他财产实施强制执行。这就保证了香港特区的行政管理、立法和司法行为不会限制或削弱中央人民政府管理香港防务的权力,为驻军有效地执行防务任务提供了充分的政治法律条件,从而保证了中央人民政府对香港防务权力的行使,保证了香港驻军充分体现国家对香港的主权。
  二、互不隶属,互不干预,但又互相尊重,互相支持,是处理香港驻军与香港特区政府相互关系的基本原则。
  在一国两制条件下,驻军与香港特区政府的关系,是一种完全新型的军政关系,既不同于中国内地的军政关系,也与“九七”前香港的军政关系有本质的区别。
  首先,驻军与香港特区政府分属军事系统和行政系统,互不隶属,互不干预。驻军由中央人民政府派出,由中央军委领道,负责香港特区的防务。香港特区直辖于中央人民政府,香港特区政府负责香港特区的行政管理事务。这样一种互不隶属的法律关系就决定了驻军与香港特区政府应当互不干预。驻军法重申了驻军不干预香港特区的地方事务;驻军法还规定驻军人员不得参加香港的政治组织、宗教组织和社会团体。这些规定,就要求驻军不能像驻港英军那样参与香港政府的决策活动和社会管理活动,也不能像中国内地那样参政、议政,不能以任何形式和理由干预应由香港特区政府自行处理的地方事务,即香港特区高度自治权范围内的事务,如香港特区的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等,驻军都不应过问。驻军人员不得参加香港的组织和团体,也就排除了驻军人员通过这些组织形式和组织活动干政之嫌。另一方面,驻军法又规定,驻军的武器装备和物资以及持有香港驻军制发的证件或者证明文件的执行职务的人员和车辆,不受香港特区执法人员检查、搜查和扣押;香港特区制定政策和拟定法案,涉及驻军的,应当征求驻军的意见。这就要求香港特区政府也不能干预或影响驻军的内部事务和由驻军负责的防卫事务。
  其次,驻军与香港特区政府作为同在一个地区而又分别向中央军委和中央人民政府负责的军事机关和行政机关,又要互相尊重与支持,互相协助与配合。驻军法要求驻军人员尊重香港特区政权机关,尊重香港特区的社会制度和生活方式;同样,香港特区政府也要尊重和支持驻军,支持驻军履行防务职责,保障驻军和驻军人员的合法权益,比如,为驻军提供必要的土地、交通
  ??????法宝用户,请后查看全部内容。还不是用户?;单位用户可申请试用或直接致电400-810-8266成为法宝付费用户。
&北大法宝:()专业提供法律信息、法学知识和法律软件领域各类解决方案。北大法宝为您提供丰富的参考资料,。欢迎。法宝快讯:&&&&
本篇【】 &&&&&&关注法宝动态:&
法宝联想【共引文献】  李佑标&《当代法学》&2006年&第2期& &《中国法律》&1997年&第1期& 莫纪宏&《法学杂志》&2001年&第2期& 王振民&《中国法律》&2007年&第3期& 丁锋 陈克伟&《中国法律》&2007年&第3期& 蒲硕棣&《中外法学》&1999年&第1期& 许安标&《中国法学》&1997年&第2期& 傅润明&《法学杂志》&1991年&第1期& 陈光斌&《法学杂志》&1995年&第3期&【作者其他文献】  《中国法律》&2000年&第1期& 《法学杂志》&2000年&第1期& 《甘肃政法学院学报》&1988年&第4期&【引用法规】   完善香港驻军履行职责的法律保障
病童候诊痛苦躺地无人让,悲!
您还看国足比赛吗?
交警拔枪逼停酒驾该不该?
博客劲爆点
第一视频推荐
24小时排行榜
  香港《2010年法律适应化修改(军事提述)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日正式生效,该《条例》对完善香港驻军履行职责的法律保障具有重要意义。这部法律的立法工作自1998年启动以来,历时14年,凝聚了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和立法机构的智慧和心血,也体现了他们的担当和责任,值得我们特别关注并致以敬意。  法律适应化,是香港特别行政区特有的一项大规模立法活动。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日关于处理香港原有法律的决定和《基本法》的相关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对香港原有成文法做出适应化修改,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后香港的地位和《基本法》的有关规定。1997年以来,香港特别行政区致力于法律适应化工作,已基本完成社会各个领域的法律适应化立法。而涉及驻军权利、豁免和义务等军事事宜的法律条文,散见于近百部原有成文法当中。对这些涉及军事事宜的法律条文做出适应化处理,是一项庞大、复杂的立法工程。为此,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自1998年以来,投入专门的立法资源,咨询社会各方面的意见,8易中文稿、17易英文稿,历时14年圆满完成立法工作,这也体现了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审慎、严谨的态度。根据《驻军法》“香港特别行政区制定政策和拟定法案,涉及香港驻军的,应当征求香港驻军的意见”的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也多次征求了驻军对条例草案的意见。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规定,“有关英国驻香港军队的权利、豁免及义务的规定,凡不抵触《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驻军法》的规定者,予以保留,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派驻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军队。”据此,该《条例》只对原有法律进行直接和纯属技术性的适应化处理,不加入其他可能涉及法律改革的修改,不对原有涉及军事事宜的条文做任何实质性变动,驻军的权利和豁免没有任何扩张,完全符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和《基本法》的规定。该《条例》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顺利通过,表明了香港社会的理解和支持。  该《条例》的制定,是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支持驻军依法履行职责、保障驻军权利的重大举措,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本地立法层面进一步厘清了《基本法》、《驻军法》明确的中央与特区的关系,完善了驻军有效履行职责的法律基础。该《条例》清除了原有法律中涉及军事事宜条文的殖民色彩,不仅符合香港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特别行政区的地位,而且符合中央人民政府派驻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军队的实际。  香港驻军严守法纪,取信于民,深得香港民众的热爱。驻军应认真学习和掌握《条例》的规定,严格遵守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以恪守职责,维护香港安全稳定和人民安居乐业的贡献,回报香港社会的支持和拥戴。  (作者:王新建 中央军委法制局)   (来源:解放军报)
相关报道:
【】【】【】【】【】【一键分享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香港特别行政区驻军法 的文章

 

随机推荐